长沙市轨道交通2号线黄兴车辆段及综合基地综合楼消防系统安装工_防火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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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新精选范文公文分享-欢迎观看-长沙市轨道交通2号线黄兴车辆段及综合基地综合楼消防系统安装工_防火门长沙市轨道交通2号线黄兴车辆段及综合基地综合楼消防系统安装工程招标文件招标人: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二一三年五月目录卷首招标公告3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6第二章评标办法29第三章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41第四章投标文件报价部分格式57第五章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60第六章合同条款.第七章技术文件/用户需求书120第八章工程量清单120第九章图纸120卷首招标公告招标人: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对长沙市轨道交通2号线黄兴车辆段及综合基地综合楼消防系统安装工程项

2、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一、工程概况:综合楼位于黄兴车辆段与综合基地用地东北角.地上由主楼和副楼两部分组成,主楼十二层,副楼三层;地下一层.结构形式为框架剪力墙结构体系,一类建筑,耐火等级为一级.地下室用途仅为停车和部分设备用房,不考虑人防设施.综合楼总建筑面积31012.10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25154.64m2,地下建筑面积为5857.46m2,建筑基底面积3756.31m2.主楼建筑高度48.45m,副楼建筑高度15.15m;地下层建筑完成面标高为-5.4m,其中跟随所下方电缆夹层地面标高为-7.4m.1、项目名称:长沙市轨道交通2号线黄兴车辆段及综合基地

3、综合楼消防系统安装工程2、投资估算:约600万元;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4、标段划分:划分为一个标段5、招标范围:黄兴车辆段与综合基地综合楼工程范围的防排烟系统;水消防系统;防火门、防火窗、防火卷帘的设备材料等的设计、制造、运输、卸货、仓储、施工、安装、调试、试运行以及竣工交验、培训、质保服务等全过程,其间包含设计联络及各检验、试验、验收环节、本项目工程全过程服务、售后服务以及技术文件和图纸的提交.具体详见招标图纸、技术文件及工程量清单.6、质量标准:合格7、资金来源:自筹及财政资金8、计划工期:本工程总工期暂定4个月,招标人保留工期调整的权利,工期调整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9、保修

4、: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相关规定.二、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公司,营业执照年检合格;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010年以来必须具有一个以上的以往工程业绩;3、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或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开标前24个月内未发生过严重不良行为记录;2010年以来必须以同等职位承担过具有一个以上的以往工程业绩;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和有效的

5、社保证明;是确认本省行政区域内不良行为记录的依据;省外企业应当在如实反映和提供其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期限内的不良行为记录,并附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原件以及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文件或网上下载资料的复印件.4、本项目的以往工程业绩为:2010年以来单项合同金额400万元以上的已通过消防部门验收合格的消防工程.投标人业绩应为投标人自身的,不能是其母公司或子公司或分公司的;本项目的以往工程业绩证明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消防验收合格相关证明;有效业绩判定时间以消防验收合格证明中签署时间为准;若投标人以往工程业绩为总承包项目中以分包形式承担的,须提供分包施工合同及消防验收合

6、格证明等,且须同时提供彩色影印并加盖总包方公章的总包方的中标通知书及总包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长沙市以外的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在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场处窗口办理入长施工登记证.若其中标,中标后其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到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办理备案手续.其他相关手续按长住建发2011312号长沙市入长建筑企业管理与服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四、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5月16日至2013年6月11日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

7、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及其他资料.五、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拾贰万元整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账户以转账方式交纳至以下账号:保证金开户名称: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帐号:430017920610597788993、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帐,以银行到帐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4、未按以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5、退还时仍以转账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帐支票的进账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

8、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项目名称:轨道交通综合楼消防安装六、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有任何疑问,应在2013年5月20日17:00前将疑问上传至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的答疑专区对应项目中,逾时不予受理.投标人的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将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及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敬请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七、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1、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201

9、3年6月11日上午9:002、开标及投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开标时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的社保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本人身份证、投标承诺函、资格后审原件及投标文件参加,其中湖南省以外的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必须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本人身份证亲自到场参加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并由法定代表人对本项目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八、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九、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十、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

10、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和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一、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工程名称长沙市轨道交通2号线黄兴车辆段及综合基地综合楼消防系统安装工程2建设地点湖南省长沙市3建设规模综合楼位于黄兴车辆段与综合基地用地东北角.地上由主楼和副楼两部分组成,主楼十二层,副楼三层;地下一层.结构形式为框架剪力墙结构体系,一类建筑,耐火等级为一级.地下室用途仅为停车和部分设备用房,不考虑人防设施.综合楼总建筑面积31012.10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25154.64m2,地下建筑面积为5857.46m2,建筑基底面积37

11、56.31m2.主楼建筑高度48.45m,副楼建筑高度15.15m;地下层建筑完成面标高为-5.4m,其中跟随所下方电缆夹层地面标高为-7.4m.4质量等级合格5招标范围黄兴车辆段与综合基地综合楼工程范围的防排烟系统;水消防系统;防火门、防火窗、防火卷帘的设备材料等的设计、制造、运输、卸货、仓储、施工、安装、调试、试运行以及竣工交验、培训、质保服务等全过程,其间包含设计联络及各检验、试验、验收环节、本项目工程全过程服务、售后服务以及技术文件和图纸的提交.具体详见招标图纸、技术文件及工程量清单.6工期要求本工程总工期暂定4个月,招标人保留工期调整的权利,工期调整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7

12、资金来源自筹及财政资金8投标人资格要求见卷首招标公告第二点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0工程计价方式采用工程量单计价方式11投标有效期120日历天12投标保证金金额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拾贰万元整13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10%,以履约保函的形式提交.14现场踏勘本次招标不组织现场踏勘.15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有任何疑问,应在2013年5月20日17:00前将疑问上传至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的答疑专区对应项目中,逾时不予受理,投标人的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2、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的或在

13、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3、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将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及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敬请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4、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足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16投标人的替代方案不允许提交替代方案.17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商务标书、报价标书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要求胶装成册.投标文件技术标书一式五份,不分正副,具体按照招标文

14、件中对技术标书制作的相关要求进行编制;和投标人业绩情况汇总表电子版的U盘壹份及所有关键岗位人员加盖单位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一同单独递交给招标人.24其它招标文件所设置的内容、条款未尽事宜,以国家、省、市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招投标有关规定为准.25注意事项在招标期间请各投标人关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以便及时获得项目相关信息,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二、投标须知总则1.工程说明1.1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1.2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1.3定义:本

15、招标文件使用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规定的意义:“招标人”指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监理人”指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为合同目的委托的社会监理单位;“投标人”指向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提交投标文件的当事人;“承包人”指其投标被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接受并与其签订承包合同的当事人;“招标文件”指由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发出的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附件及澄清补充文件;“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向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提交的全部文件;“书面函件”指打字或印刷的函件,包括电传、电报和传真等.2、招标范围及工期2.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3、资金来源3.1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合格的投标人4.1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投标人合格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3资格审查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踏勘现场5.1本次招标不组织现场踏勘.5.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2、企业通过相关认证的情况、履约情况、企业信用情况、不良行为记录情况;不良行为记录包括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市场行为等方面的情况.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以发文日期至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的记录为有效;拟任项目负责人的不良行为记录情况以

17、发文日期至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24个月内的记录为有效;省外企业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如实反映和提供企业及其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期限内的不良行为记录,并附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原件以及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文件或网上下载资料的复印件.及湘建价2009406号、湘建价2009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在保证质量、工期的前提下,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报出自己的投标报价,主材价格按招标控制价审定时最新长沙建设造价的预算价格,未列材料参考市场价格.但投标报价不能低于其企业成本价.工程造价表必须有注册造价工程师盖执业专用章.12.6报价方式: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报综合单价及总价.劳保基金不计入本次报价

18、.12.7人工工资单价按湘建价237号文执行.12.8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按湘建价2009406号文件、长住建发2010108号文件和湘建建2010111号文件的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对安全文明费单独列项,单独报价,不得低于湘建价2009406号文件规定的费率标准;对投标人投标报价中安全文明费低于湘建价2009406号文件规定的相应费率标准的,评标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12.9本项目设有招标控制价,投标人投标报价总价、综合单价、包干价、措施项目费均不能超过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不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方为有效报价.招标控制价最迟于投标截止10日前公布,请投标人随时关注网上发布的信

19、息.12.10本项目中采用费率计算的暂列金额,招标人在招标控制价公示时确定.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对招标人公示的暂列金额不能做任何调整,如调整,则该投标报价计零分.12.11投标报价必须提供投标总价、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措施项目费、主要材料单价等全套预算资料.同时提供报价文件电子文档2份,所提供的电子文档必须与纸质报价标书的内容完全相同,电子文档必须为光盘,清单报价光盘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项目开标时与投标报价文件一并递交.13、投标货币13.1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14、投标有效期14.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1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

20、保持有效.14.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影响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5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不退还的规定仍然适用.15、投标保证金15.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拾贰万元整15.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账户以转账方式交纳至以下账号:保证金开户名称: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21、账号:4300179206105977889915.3、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帐,以银行到帐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15.4、未按以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15.5、退还时仍以转账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帐支票的进账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及标段.项目名称:轨道交通综合楼消防安装15.6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按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工作指南的规定退还.15.7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人按本须知第36条规定与招标人签订了合同并按本须知第37条规定

22、递交履约保证金后,按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工作指南的规定退还.15.8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5.8.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15.8.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15.8.3投标人不接受经评标委员会修正的评标价;15.8.4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以任何方式进行串标或存在其它违法违纪行为的;15.8.5投标人在中标后无法履行承诺的或与招标文件有实质性背离的;15.8.6出现本须知第39.1条情况的.16、投标人的替代方案17、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7.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17.2投标人按本须知第10条的

23、规定,投标文件商务标书、报价标书各一份”正本”和四份”副本”,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技术标书一式伍份,不分正副;同时须提供包含投标人制作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的电子文件2份.17.3商务标书均应采用双面打印,可以分册装订,但前后册的页码必须是连续的,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同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报价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制的,应当由注册在本企业的造价工程师盖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并附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复印件;投标人委托他人编制投标报价文件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编制并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委托合同,其委托合同应当注明

24、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并加盖各自法人公章,同时投标报价文件由被委托人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盖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盖章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单位应当与被委托人一致并附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复印件.未按本规定提供的投标报价文件无效,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17.4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技术标书不能修改.投标文件的提交18、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志18.1投标文件的密封: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商务标书、报价标书和技术标书分别密封,其中投标文件商务标书和报价标书封口处应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印鉴或签字.18.2投标人制作的清单报价光盘、所有投标文件资料的

25、电子文件2份,单独装入信封后密封,信封表面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清单报价光盘及投标文件资料电子文档光盘”,放在报价标书封包内.18.3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第18.1款、18.2款的规定,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19、投标文件的装订和标记:19.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商务标书、报价标书胶装成册.投标文件商务标书、报价标书封面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投标文件商务标书、报价标书密封袋封皮内容如下:清单报价光盘、投标文件资料光盘表面应贴纸并

26、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投标文件资料电子文档光盘”或”清单报价光盘”.贴纸不能遮挡光盘中心圆孔.19.2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应统一采用由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窗口提供的专用封面、封底、装订夹、纸张和密封条,按照招标文件中对技术标书制作的相关要求进行编制,压条厚度统一采用10mm规格.投标文件技术标内容统一采用”四号仿宋_GB2312”字体;图表内文字采用”五号仿宋_GB2312”字体;技术标除”封面”外的其他页面均须编制页码,页码号采用”五号TimesNewRoman”字体,统一编在该页正中下方;每页40行,每行60个字节,每段首行缩进4个字节.投标文件技术标不

27、设页眉、页脚,不编制目录;正文标题不加粗.CAD绘图按制图规范,但不设图签.投标人只能在技术标标书封底密封线内填写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签名,按密封线将其密封.投标人在技术标书内出现能直接判断出投标人的内容或标记的,技术标书评分计零分,其他编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按细微偏差扣分.所有投标文件技术标书包装在一个密封包中.密封袋上不能出现能直接判断出投标人的内容或标记,否则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20、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8项规定.20.2招标人可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5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

28、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20.3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21、迟交的投标文件21.1招标人在本须知第20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22、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22.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8、19、20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

29、、修改”或”撤回”字样.22.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22.4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23、资格后审为依据;湖南省外企业应附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原件以及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文件或网上下载资料的复印件;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以往工程业绩证明;金额400万元以上的已通过消防部门验收合格的消防工程.投标人业绩应为投标人自身的,不能是其母公司或子公司或分公司的;本项目的以往工程业绩证明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消防验收合格相关证明;有效业绩判定时间以消防验收合格证明中签署时间为准;若

30、投标人以往工程业绩为总承包项目中以分包形式承担的,须提供分包施工合同及消防验收合格相关证明等,且须同时提供彩色影印并加盖总包方公章的总包方的中标通知书及总包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的承诺;湖南省内企业将于开标后由行政监管人员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中查询在建情况;湖南省外企业施工项目部人员须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工程证明.长沙市外企业需提供入长施工登记证;如果证照因年检、年审等原因,不能带至开标现场的,应在开标时间前出示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年检或年审等办理部门的正式证明,并加盖出示证明单位的公章.23.3资格后审时,投标人有下述情况

31、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将视为资格后审不合格,为不合格投标人,不得进入下一轮评审:23.3.1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资格后审原件的;23.3.2所提供资料及原件不符合招标公告投标资格条件要求的.24.3.3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没有按规定配备的.开标24、开标24.1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本须知前附表第19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24.2开标分两步进行:第一步开启商务、技术文件;第二步开启报价文件,并将第二步的开标记录和报价文件进行密封.进入评标阶段后,将第一步骤的开标记录表、商务文件及技术文件递交评标委员会,待其评审结束后,再将第二步骤的开标记录表、报价文件递交评标委员会.24.3开标时要求投标人

32、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投标承诺函原件、资格后审原件和投标文件参加,其中湖南省以外的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必须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本人身份证亲自到场参加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并由法定代表人对本项目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4.4开标程序24.4.1由监督人员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核验并宣布投标保证金交纳情况;24.4.2由监委及行政监督部门对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的人员进行资格验证;24.4.3由投标人代表或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24.4.4开标时,分两

33、步骤进行:第一步招标代理机构当众开启并宣读投标商务文件正本中”投标函”的投标人全称、质量标准及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必要的其它内容.招标代理机构记录人将唱标内容当即输入并在开标现场公示.投标人代表应对唱标内容及记录结果当即进行校核确认,如发现唱标内容或记录结果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时,应及时当场提出,并经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代表、监督人、唱标人和记录人核实后,当即予以纠正.第二步: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启报价文件.当众宣读投标人投标报价和其它招标代理机构/业主认为合适的其它内容.招标机构记录人将唱标内容当即输入并在开标现场公示.投标人代表应对唱标内容及记录结果当即进行校核确认,如发现唱标内容或记录结果与

34、投标文件不一致时,应及时当场提出,并经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代表、监督人、唱标人和记录人核实后,当即予以纠正.24.4.5在开标时因不符合本须知规定而没有启封的投标文件,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撤回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回给投标人.24.5如果开标记录中的内容与投标文件正本中的内容有不一致时,以投标文件正本为准.25、投标文件的有效性25.1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25.1.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25.1.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25.1.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25.2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25.2.1无单位盖章

35、或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无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的;25.2.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或内容不齐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25.2.3投标人名称或项目负责人等其它条件与资格后审提供的原件资料不一致的;25.2.4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资质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25.2.5质量等级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25.2.6不满足招标文件工期要求的;25.2.7不满足招标文件保修承诺要求的;25.2.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的;25.2.9商务技术文件中出现投标报价信息的;25.2.10法律法规中规定的其他废标情况.25.3投标文件报价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

36、处理:25.3.1无单位盖章或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无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无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执业专用章的;25.3.2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25.3.3投标人投标报价总价、综合单价、包干价、措施项目费超过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的;25.3.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或者报价组成两处及以上出现异常一致的或呈规律性变化的;25.3.5投标报价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低于规定标准,规费和税金没有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计价的;25.3.6投标报价中最终体现的人工工资单价低于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价2

37、37号文件发布的最低人工工资单价的;评标26、评标委员会与评标26.1评标委员会由随机抽取的专家人员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或以上的单数,其中工程技术类评标专家不少于3分之2.26.2评标原则: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价.26.3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6.4本项目评审分为两步骤进行评审,第一步骤进行资格后审和技术、商务评审,完成资格后审和技术、商务评审后,再将第二步骤的开标记录表、报价文件递交评标委员会进行报价评审,最后汇总投标人综合得分.第一阶段1、资格后审;2、商务、技术文件初步审查;评标委员会在对投标人资格后审做出最终结论前,应就影响投标人资格后审有

38、效性的具体事实要求投标人进行说明,投标人的说明不允许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做出实质性修改.评标委员会未按规定要求投标人进行说明的,不得进行下一阶段评标工作.3、商务、技术文件的详细评审;4、确定进入报价评审投标人商务技术评审完成以后,评委不得再对商务计分进行修改,统分错误可以修正.同时,由主任评委将进入报价评审投标人名单签字确认后递交给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第一步骤的商务技术评审结束,开始第二步骤的报价评审.第二阶段1、报价文件的初步审查;2、投标报价的详细评审;3、汇总商务部分及报价部分的得分,得出投标人最终得分.27、评标过程的保密27.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

39、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27.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7.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28、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28.1评标委员会了解和熟悉招标文件、资格后审文件和投标文件,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进行资格后审,符合性检查;确定不合格投标人和进入详细评审阶段的投标人名单.28

40、.2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28.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28.4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系统地进行初步评审和比较,确定不合格投标人和进入

41、详细评审阶段的投标人名单.28.5在资格审查和评标过程中,因资格条件审查资料不全,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作出废标或不合格投标人处理的,应当听取投标人的说明,因其它原因对投标人作出废标或不合格投标人处理的,可听取投标人的说明;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澄清的,评标委员会应就具体事实与投标人进行澄清.29、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补正29.1评标委员会可就投标文件中含混之处要求投标人进行解释或澄清要求.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通知的时间、地点派技术和商务人员进行答疑和澄清.29.2必要时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就澄清的问题作书面回答,该书面回答应有投标人全权代表的签字或盖

42、章,并将作为投标内容的一部分.29.3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投标价格及实质内容.29.4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重大偏离系指投标总价、质量、施工周期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这些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但招标人将允许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30、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按照第二章规定的评标办法执行.31、投标报价的修正31.1投标文件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但投标报价存在算术错误,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下述原则修正: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

43、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2、推荐中标候选人与定标:33.1评标委员会应当在开标后十日内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按综合得分高低顺序推荐不超过三名中标候选人.若出现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相同的情况,则投标报价较低的排序靠前.33.2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和推荐候选人名单之日起,在指定的媒介上对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招标人应当在公示期满之日起十日内确定中标人.评标和定标应当在开标后三十日内完成,不能按期完成的,招标人应当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期限.投标人拒绝延长的,有权收回投标保证金.32.3中标原则:1)经公示投标人在整个招投标过程无违法、违纪行为后,招标人原则上应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

44、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2)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3)非第一名中标候选人身份的投标人替补获得中标资格的,若其投标报价高于本项目个别或部分被其替换的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时,招标人有权对其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原则为在与被其替换的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对比后,按同档次、同水平设备或相同服务内容等部分价格取最低的办法执行.合同的授予33、合同授予标准33.1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合同将

45、授予按本须知第32.3款所确定的中标人.34、招标人拒绝投标的权力34.1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35、中标通知书35.1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向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情况的书面报告,备案后发出中标通知书.35.2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36、合同协议书的签订36.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36.2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

46、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6.3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给他人.36.4在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分别加盖双方单位的公章后,合同正式生效.最后一个签署日期为合同生效日.37.履约保证金37.1在合同签订14天内,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10%,以履约保函的形式提交.37.2如果中标人未能按约定及时提供履约保证金,则该合同协议书无效.同时,该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37.3如果中标人不遵守本须知37.1款和38款得规定,招标人将废除授标,在此情况

47、下,招标人可将标授予下一中标候选人或重新招标.38、招标代理服务费38.1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价为计费基数,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的工程类标准下浮20%进行收取.38.2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全额承担,在本项目完成中标通知书备案、资料归档等手续,且在接到招标人的通知后方可缴纳招标代理费.39、其他39.1招标人有权在投标有效期内的任何时候,对投标人提交的文件、资料等进行审查复核,若发现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行为,或有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的行为,或有所提供的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与事实不符的行为,按照不合格投标人处理;被列为中标候选人的,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排名其后的中标候选人依次前替;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将合同授予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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