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经开区东四线东六线人民路桥梁景观亮化提质改造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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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长沙经开区(东四线东六线人民路桥梁)景观亮化提质改造工程项目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0623-1475N2101A70招 标 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日 期:二一四年十月目 录第 一 卷1第一章 招标公告21.招标条件2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3.投标人资格要求24.评标办法35.投标保证金3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37.投标文件的递交38.发布公告的媒介49.行政监督410.联系方式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5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I)28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53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55第二部分 合同通用条款57第三部分 合同专用条款84第四

2、部分 合同附件及格式89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含招标控制价)98第 二 卷100第六章 图 纸101第 三 卷102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103第一节 一般要求103第二节 适用的国家、行业以及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114第 四 卷115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116第一部分 投标函部分格式117目 录118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119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121三、授权委托书122四、投标保证金123五、项目管理机构123六、资格审查资料126七、其他132八、承 诺 书133第二部分 商务标部分格式134第三部分 技术标部分格式147第 一 卷第一章 招标公告长沙经开区(东四线东六线人民路桥梁)景

3、观亮化提质改造工程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长沙经开区(东四线东六线人民路桥梁)景观亮化提质改造工程已由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出资比例1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长沙经开区(东四线东六线人民路桥梁)景观亮化提质改造工程;2.2 建设地点: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四路、东六路及人民路桥梁沿线区域;2.3 招标控制价:4800000元(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2.4 规模:长沙经开区(东四线东六

4、线人民路桥梁)景观亮化提质改造工程内容为东四线、东六线以及人民路桥梁沿线路灯挂饰、行道树投光灯、绿化带景观灯、桥梁景观灯带等灯饰设备供货与安装等;2.5 工期要求: 45天(日历日);2.6 质量要求:合格产品、合格工程;2.7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保修;2.8 招标范围:主要内容为路灯挂饰、行道树投光灯、绿化带景观灯、桥梁景观灯带等灯饰设备供货与安装,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设计施工图纸为准;2.9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2.10 招标编号:0623-1475N2101A70。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

5、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3.2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3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4 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第10.14.1项要求。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6 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有类似工程管理经验。3.7 投标单位在过去三年内(2011年11月2014年10月)无合同履约纠纷。3.8 拟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年龄不超过60岁的在职员工。 4.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参照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 综合评估法(I)。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5.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玖万陆仟元整,由投标人总公司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4年10月 31 日上午9时00分。投标保证金

7、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6.1 本招标项目取消报名环节,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企业,请从2014 年 10月 11日2014 年10月 31日上午9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在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http:/)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6.3 澄清答疑采用 网上发布 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长沙经济

8、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 http:/)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7.投标文件的递交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4 年 10月 31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综合楼10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三一路2号)。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3 本次投标要求投标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另需提供有效证件复印件一份,有效证件包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或资质等级证书或法人资格证书任一项均可)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9、,需提供项目负责人证书复印件一份)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递交法人信誉承诺书原件(见附件),若法定代表人递交法人信誉承诺书后即离场的投标人,必须由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投标且中途不得离场。湖南省外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同时到达开标现场参加投标且中途不得离场。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本企业外的学习或会议不能到达开标现场的,必须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缺席报告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参加开标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另提供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上述要求提供的资料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参加开标的人员不齐、超时、中途离场或所需带的资料漏项、缺

10、项、未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同时发布,网址分别为:http:/http:/9.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与招投标办公室。电话: 0731-84020090 。10.联系方式招 标 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地 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三一路2号 联 系 人:陈玖颖电 话:0731-84020088 招标代理: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长沙市开福区东风路123号410室联 系 人:陈立明 肖劲松电 话

11、:0731-84512644传 真:0731-845527144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招 标 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地 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三一路2号联 系 人:陈玖颖电 话:0731-84020088 1.1.3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长沙市开福区东风路123号410室联 系 人:陈立明 肖劲松电 话:0731-84512644传 真:0731-845527141.1.4项目名称长沙经开区(东四线东六线人民路桥梁)景观亮化提质改造工程1.1.5建设地点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四路、东六路及人民路桥梁

12、沿线区域1.1.6招标编号0623-1475N2101A701.2.1资金来源业主自筹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主要内容为路灯挂饰、行道树投光灯、绿化带景观灯、桥梁景观灯带等灯饰设备供货与安装,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设计施工图纸为准;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及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 45天(日历日)1.3.3质量要求质量标准:合格产品、合格工程关于质量要求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4.1投标人资质条件和信誉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13、;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财务要求:不作资格条件信誉要求:在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情形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其它关健岗位人员详见

14、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其他资格要求:1. 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有类似工程管理经验;2. 投标单位在过去三年内(2011年11月2014年10月)无合同履约纠纷;3. 拟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年龄不超过60岁的在职员工。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 年 月 日 踏勘集中地点: 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 年 月 日 召开地点: 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和提问方式截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15、 天前投标人的提问方式:在 上提问书面提问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和发布方式截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15 天前,如修改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可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发出。招标人澄清文件发布方式:在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 http:/)上发布书面发布1.11分 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当分包工程量达到法律法规规定的招标限额时,应当通过招标确定分包单位。招标投标应依法接受相应的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的监督。1.12偏 离不允许允许,可偏离的项目和范围见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允许偏离最高项数: 偏差调整方法: 2.1构

16、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澄清、补充通知、工程量清单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提问方式截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天前,逾时收到的要求澄清或质疑的问题,招标人将不予答复。招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提问方式:在 上提问书面提问2.2.2投标截止时间2014 年 10月 31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不需确认,投标单位自行在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 http:/)网上下载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不需确认,投标单位自行在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 http:/)网上下载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开标时要求提交的证

17、书及证明原件如下:(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入湘施工登记证(仅省外企业提供);(5)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缴纳至最近六个月(2014年5月-2014年10月中任一月均可)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6)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及缴纳至最近六个月(2014年5月-2014年10月中任一月均可)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7)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8)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须书面提供其证书真伪查询官方网站网址,或书面提

18、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9)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及投标保证金进账单(具体到账情况以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提供的名单为准);(10)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缴纳至最近六个月(2014年5月-2014年10月中任一月均可)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11)投标单位近三年(2011年11月2014年10月任一月均可)完成过的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证明资料,金额在3360000元(含)以上同类型工程,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上建设单

19、位签署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说明:(1)如果以上原件正在年检、换证或遗失,则必须提供原发证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盖章证明原件,否则不予受理;(2)投标人应将以上原件装入密封袋内单独提交;密封袋封口处须加贴密封条,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需列详细清单;(3)上述要求提供的原件中序号1-10号的,投标人必须提供齐全;序号11号的原件为评委计分依据,未提供的不予计分;(4)以上要求提供带1-10号的证书及证明原件不齐的,或未按要求加贴封条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证书原件按投标人实际配备的施工项目部岗位人员核查,但投标人必须满足本项目建设规模和招标文件所

20、要求的最低岗位人员配备标准。3.3.1投标有效期 90天,从投标截止时间算起。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玖万陆仟元整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总公司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办指定银行账户。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户 名: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帐 号:78730188000024128开户银行:光大银行星沙支行注:、请各投标人注意银行转帐的时间差及时交纳好投标保证金,在2014年10月31日上午9时00分之前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账上未收到投标人足额的投标保证

21、金,招标人将视为该投标人未按时交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简写注明“长沙经开区(东四路东六路人民路桥梁)景观亮化提质改造工程”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简写注明是“长沙经开区(东四路东六路人民路桥梁)景观亮化提质改造工程”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后,自动转为施工履约保证金,并在合同签订前按中标价的10%补足施工履约保证金(现金,不计利息)。、未在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办办理总公司基本账户(其他分公司基本账户一律无效)备案的企业,需在投标保证金截止之日前,将总公司企业银行基本

22、帐户送至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办备案(带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基本账户原件及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一份)(联系人:谭玉梅,联系电话:0731-84020090),基本账户未备案的投标人,招标人将拒收其投标文件。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以投标人上一年度经会计事务所认定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审计报告提供为准;从每年的1月1日至4月30日,如投标人无法提供上一年度上述资料,则可以再上一年度的上述资料为准,否则相应评审项目不予计分;从每年的5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投标人应当提供上一年度上述资料,否则相应评审项目不予计分;如投标人能够提供上一年度的上述资料而没有提供,且造成评审计分有利

23、于该投标人,应当按弄虚作假处理。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3 年(指2011年11月起至2014年10月任一月均可)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3 年(指2011年11月起至2014年10月止)3.6.3签字和(或)盖章要求(1)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及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处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相应格式内的要求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章。(2)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投标报价书封面、编制说明、投标报价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施工措施项目费报价表)需投标人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4、、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或盖章)并盖其执业专用章,同时将该造价师注册证书复印件附在其投标文件中。注册造价工程师属投标人本单位的,其注册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如委托编制投标报价,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编制,并在投标文件中附有造价咨询机构的资质证书和委托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投标文件中签字盖章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单位名称应当与被委托人名称一致。(3)上述签字盖章要求投标文件正本须本人亲笔签字、盖章必须为原章,副本可用正本复印。3.6.4投标文件份数 伍 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肆份3.6.5装订要求按照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不分册装

25、订分册装订,共分3册,且单独包装,分别为: 投标函部分:包括投标函目录的内容;商务标部分,包括商务标目录的内容; 技术标部分,包括技术标目录的内容;(技术标暂时不做, 此项内容不作为评标依据,由中标单位在签订承包合同前提供四份至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办,审查合格后提交建设单位) 每册采用胶装方式装订且双面打印,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4.1.2封套上写明招标人地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三一路2号 招标人名称:长沙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全称: 投标人的地址: 长沙经开区(东四路东六路人民路桥梁)景观亮化提质改造工程 投标文件在 2014年10月31日上午9时00分前不

26、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综合楼10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三一路2号)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是,退还安排: 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14年10月31 日上午9时00分 开标地点: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综合楼10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2开标程序(1)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和监督人员共同检查(2)开标顺序:按递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 5人,本招标项目取消业主评委;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分工:评标委员会主任在与其他评标委员会成员协商的基础上,可以将评标委员

27、会划分为技术组和商务组,但最终评审结果须全体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可。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三个7.3.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 现金 履约担保的金额: 中标金额的10%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 词语定义10.1.1类似项目房屋建筑工程: (指结构、规模、面积、层次、跨度等相近)道路工程: (道路等级、路面类型、工程地点等相近)桥梁工程: (结构类型、桥跨、工程地点等相近)其它市政工程:合同金额3360000元(含)以上的城市景观亮化工程(专业、规模等相近)10.1.2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是指:不良行为记录包括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市场行为等方面

28、的情况。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湖南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是确认本省行政区域内不良行为记录的依据,其有效期限统一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湖南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的时间计算。本省行政区域外符合以下两种情形之一的不良行为记录,作为我省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评标中的扣分依据: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统一在全国公布的;2.由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当地建筑市场信息平台上统一公布的,其认定标准、认定程序、结果运用与我省规定基本一致,且直接运用于招投标,在评标时采取单项次扣分的。对外省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认定程序、结果运用与我省规定差别较大,且不直接运用于招投标,在评标中

29、不采取单项次扣分的(如只综合运用于信用等级评价),不作为我省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评标中的直接扣分依据。本省行政区域外不良行为记录扣分有效期统一按照我省规定执行。当外省相关部门没有确定不良行为记录程度为一般或严重时,按照我省认定标准确认。省外企业应当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如实反映和提供企业及其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期限内符合上述规定的不良行为记录,并附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原件和相关官方网站下载资料。当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时,不良行为记录项目扣5分。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扣分有效期为6个月,拟任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不良行为记录扣分有效期为24个月,按不良行为记录的相关规定计

30、算。10.1.3工程获奖情况如果招标项目的工程类型与获奖工程的工程类型不一致,则该获奖工程不能加分(如房建获奖工程不能加到市政工程,市政获奖工程不能加到房建工程);招标项目的工程规模及面积没有达到相应奖项所要求的规模及面积时,该奖项不能加分;其中外省(市)的奖项以本省相应奖项的规模及面积要求为准,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全国金杯示范工程以芙蓉奖的规模及面积要求为准;外省(市)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建筑业协会评定的综合工程质量奖项按省优质工程奖加分,投标人如能提供每年该奖项工程数量控制在50项以内的有效证明文件,则该获奖工程按芙蓉奖加分;专业工程招标时,若为具有

31、相应招标专业工程资质的总承包资质企业或多项专业工程承包资质企业的工程获奖,且获奖证书或表彰文件中不能体现相应招标专业工程时,则需提供承包合同且合同内容须包含该专业工程,否则该奖项不加分;若为不构成实体的专业工程(如土石方工程、场地平整、基坑支护工程等),则除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和省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奖项可以加分外,其他所有奖项不加分。企业及拟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对同一工程的同类奖项获奖加分、或企业同时通过省、市安全认证计分,只能按最高奖项(级)加(计)分,不得重复加(计)分。鲁班奖、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全国金杯示范工程累计加分不超过3项。当

32、芙蓉奖、省优质工程、省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省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等累计加分不超过7项时,按附表中评审标准加分;当芙蓉奖、省优质工程、省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省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等累计超过7项时,超过7项部分按表中评审标准五分之一加分。拟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获奖工程加分的工程项目合计不得超过2项。企业及其拟任项目负责人所承担工程获奖加分,鲁班奖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最新(近)的2个年度为准,省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以最新(近)的1个半年为准,其他奖项以最新(近)的1个年度情况为准,发布表彰文件的按文件发布时间计算,没有发布表彰文件的按证书注明时间计算;本招标项目对

33、以上所有 奖项不予加分。10.1.4企业安全认证按照湘建建2010228号文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认证(简称“安全认证”)是对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进行的安全生产条件动态检查和安全生产能力评价。10.2 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为:4800000 元(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详见本招标文件附件:工程量清单(含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 上公示。投标人自行查阅,招标代理机构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可对招标控制价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异议;招标人对招标控制价若有调整,则

34、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 http:/)上公示。投标人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10.3 “暗标”评审施工组织设计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不采用采用,投标人应严格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暗标)编制及装订要求”编制和装订施工组织设计10.4 投标文件电子版是否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不要求要求,投标文件电子版内容: 投标文件电子版份数: 投标文件电子版形式: 投标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单独放入一个密封袋中,加贴封条,并在封套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在封套上标记“投标文件电子版”字样。10.5 计算机辅助评标是否实行计算机辅助

35、评标否是,投标人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一份,同时按本须知附表八“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编制及报送电子投标文件。计算机辅助评标方法见第三章“评标办法”。10.6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身份验证1、本次投标要求投标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另需提供有效证件复印件一份,有效证件包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或资质等级证书或法人资格证书任一项均可)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提供项目负责人证书复印件一份)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递交法人信誉承诺书原件(见附件),若法定代表人递交法人信誉承诺书后即离场的投标人,必须由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携带法人

36、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投标且中途不得离场。湖南省外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同时到达开标现场参加投标且中途不得离场。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本企业外的学习或会议不能到达开标现场的,必须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缺席报告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参加开标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另提供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上述要求提供的资料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参加开标的人员不齐、超时、中途离场或所需带的资料漏项、缺项、未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2、参加开标会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10.7中标公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

37、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日历日)。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有形建筑市场交易中心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日历日)。10.8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0.9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10.10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

38、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10.11监 督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10.12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

39、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0.13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和招标代理服务费(1)招标人和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招标人和中标人须向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按湖南省物价局湘价服【2009】157号文件规定。(2)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70%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币种:人民币。(3)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现金支付。10.14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10.14

40、.1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要求1、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等。2、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0109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其中本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0109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 1人、技术负责人 1 人、施工员 1 人、安全员 1人、质量员 1 人。3、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含二个)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缴

41、纳至近 六 个月(2014年5月至2014年10月任一月均可)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5、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即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 相关 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具有 施工员 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具有 安全员 岗位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质量员具有 质量员 岗位资格证书;6、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须书面提供其证书真伪查询官方网站网址且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

42、或书面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7、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 以上关键岗位人员有在建工程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说明:1、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全部押证至办理完毕施工许可证后,凭施工许可证退证;施工总承包已含所有专项工程或未要求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全部押证至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办理完毕后退证。2、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部负责人押证至中标公示期满后退证。10.

43、14.2其他要求(1)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前,中标候选人及其拟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其达不到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有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行为,或有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的行为,或有所提供的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与经查实的事实不符的行为,且上述行为对该投标人有利的,按照不合格投标人处理。已被列为中标候选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已中标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处理;(3)招标文件中所设置的内容、条款及未尽事宜,均以国家、省、市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招投标有关规定为准;(4)投标人对招标人(包括

44、招标代理机构)发售的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行政监管部门提出,否则视为认可招标文件的内容和条款。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1.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 本项目招标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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