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h(发售稿)泉州市盲聋哑学校低视力康复中心改造装修工程谈判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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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售稿谈 判 文 件项目编号:天和【泉】招(自采)字2015033号项目名称:低视力康复中心改造装修工程招 标 人:泉州市盲聋哑学校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2015年6月58目 录第一章 谈判邀请2招标一览表 4第二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5第三章 谈判供应商须知9谈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9一、说 明 15二、谈判文件 16三、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写 17四、谈判响应文件的提交 20五、谈判响应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20六、定标与签订合同 25七、项目的监督 26第四章 施工合同(范本) 27第五章 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31谈判响应文件31(报价部分) 31 检 索 32 一、投标综合说明书3

2、3谈判响应文件35(技术商务部分) 35 检 索 36 一、谈判承诺书37 二、谈判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38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38 谈判供应商的资格声明39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0 法定代表人和谈判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41 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42 其余资格证明文件43 三、商务承诺书44 四、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45五、谈判供应商提交的其它资料46 六、服务费承诺书48第六章、质疑函格式49 注:本谈判文件共 48 页(不含封面),请谈判供应商领取谈判文件时自行核对,如发现缺、损等情况,自领取谈判文件之日起二日内向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提出,否则,由

3、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谈判供应商自负。第一章 谈判邀请一、谈判邀请函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受 泉州市盲聋哑学校 委托, 对其所需的 泉州市盲聋哑学校低视力康复中心改造装修工程 进行国内 竞争性谈判 招标,现邀请以下供应商前来谈判。1、项目编号:天和【泉】招(自采)字2015033号 2、项目名称:泉州市盲聋哑学校低视力康复中心改造装修工程3、项目内容及要求: 详见谈判文件第二章招标内容及要求4、谈判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谈判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谈判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或建筑

4、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以上(含二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3)谈判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许可证;(4)谈判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具有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持有不低于贰级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注册),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5)拟派出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装修装饰工程专业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6)拟派出的安全员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本谈判文件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5、购买谈判文件时间: 2015 年 6 月23 日起至 2015 年 6 月

5、 25 日,每天8:30-11:30,15:00-17: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6、本次项目预算审核价为532433.00元,谈判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超过预算审核价的,低于预算审核价的(1-12%)或高于预算审核价的(1-6%)视为无效投标;7、购买谈判文件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沉洲路远东大厦5楼。8、谈判文件售价:每份200元,若邮寄,需另加50元,谈判文件售出一概不退。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未购买谈判文件者的谈判将被拒绝。异地购买谈判文件者,电汇相应的金额到本谈判邀请提供的账户上,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所需购买的项目编号、公司名

6、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和公司地址一并标注后传真至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9、谈判保证金:谈判供应商以 银行转账、现金 方式提供谈判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并于 2015 年 6 月 26 日下午15:30前到达本谈判邀请提供的账户上或招标代理机构财务处,谈判保证金转账单或电汇单上必须注明所参加谈判项目的项目编号(现金除外),否则视为未提交保证金,其谈判将被拒绝。谈判结束后,谈判保证金的退还工作按本谈判文件“第三章12.谈判保证金”的规定处理。10、谈判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请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日历日之前将问题

7、以书面形式(按谈判文件第六章质疑函格式)向本招标代理公司或采购人提出,口头质疑或逾期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11、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谈判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 上公布,请潜在谈判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12、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15 年 6 月 26 日下午15:30(北京时间),谈判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谈判响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3、谈判开始时间:2015 年 6 月 26 日下午15:30(北京时间)。14、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和谈判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沉洲路远东大厦5楼。

8、15、招 标 人:泉州市盲聋哑学校地 址:泉州市华大街道办事处 邮 编:362000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95-22683903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沉洲路远东大厦5楼 联 系 人:谢先生 邮 编:362000联系电话:0595-28967281 传 真:0595-28966281开户名称: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开户银行:泉州银行营业部 账 号:0000 0085 9668 7012附:采购项目一览表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合同包项目名称数 量一泉州市盲聋哑学校低视力康复中心改造装修工程一项备 注: 1、本次

9、招标为一个完整的合同包,谈判供应商对该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2、工期要求:签订合同后的 40 个日历日内验收合格、交付使用。3、施工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第二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一、项目概述1、建设地点:泉州市盲聋哑学校校内;2、建设具体内容包括:具体详见施工示意图及工程量清单。3、工期要求:签订合同后的 40 个日历日内验收合格、交付使用。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并达到合格标准;5、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如下:5.1、项目经理 1 人,专业:装修装饰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或以上,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

10、格证书B证;5.2、项目技术负责人 1 人,职称:中级职称及以上。5.3、施工员 1 人;质检员 1 人;材料员 1 人;安全员 1 人;建筑工程专业造价员1人。以上人员所要求的证件必须提供,且在有效期内,否则予以无效标处理。二、项目要求1、本次招标项目为泉州市盲聋哑学校低视力康复中心改造装修工程。要求谈判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要求,负责本项目的工程施工、质量保修等工作,并根据谈判文件要求作出报价。2、谈判供应商提供的所有材料设备必须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和采购人保护权且为全新原装品牌货物或设备,符合国际、国家的有关标准要求。谈判供应商所提供工程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3、实施内容及相关要求:

11、3.1工程要求:3.1.1、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人提供的谈判文件要求及范围、图纸进行施工。3.1.2、工程施工质量必须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评定标准以达到并满足国家相关工程施工规范和验收质量评定要求。3.1.3、施工过程所需用水、用电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己负担,费用计入谈判总价。3.1.4、本工程保修期至少壹年,从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保修期内,因谈判供应商工程质量原因,造成临时损坏,谈判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电话通知后24小时内,无条件免费修复。否则,将视为违约,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谈判供应商负责全部赔偿。3.1.5、施工过程中,成交供应商必须按国家规定和行业规定做好各项

12、安全保护措施,施工现场设置和摆放相关安全警示标志,承担施工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含第三方安全责任),所有责任与采购人无关,成交供应商须提供一份承诺书,特别承诺,并提供在谈判响应文件中,否则无效标处理。3.1.6、谈判供应商应按照工程量清单的内容进行谈判报价,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因工程需要,采购人须调整工程量清单内的项目,成交供应商须同意采购人要求,但所用的材料(设备)应当不低于工程量清单的要求,且成交供应商所用的主材(设备)须事先得到采购人批准后方可使用,采购人有权拒绝使用不符合谈判文件规定标准的材料设备。施工过程中,成交供应商须提供主要材料的准用证及质检证,否则不予验收。4、工程款结算:4.

13、1、所有工程款均由采购人自行支付;4.2、支付工程款时应提供的资料:中标通知书、验收单、正式的完税税务发票及合同的原件;4.3、付款方式:(1) 进度付款额度和付款方式:成交供应商在完成至总工程量的50 %时,成交供应商报送已完成工程量清单后,经采购人和监理单位核实后,采购人支付至成交总金额的40 %给成交供应商,同时,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开具同等金额的正式发票。工程完工后,成交供应商报送已完成工程量清单后,经采购人和监理单位核实后,采购人支付至成交总金额的70 %给成交供应商,同时,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开具同等金额的正式发票。工程竣工并经采购人和监督单位验收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采购人

14、支付至成交总金额的80 %,但成交供应商被采购人处罚或违约金应从履约保证金或合同价款中扣除。成交供应商提交竣工相关结算资料,并经采购人或第三方造价单位审核(审核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确认后14天内,采购人支付至结算金额总价95 %的工程款,剩余5 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2) 竣工结算资料包括: 按照工程验收标准所需材料及监理人的规定。 4.4、成交的供应商、收款单位、票证开票单位三者应一致;税务发票的发放机关应为成交供应商所在地税务机关;成交供应商收款账号应为经批准的收款单位银行账号。5、履约保证金及质保金:5.1、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向采购人按成交总金额的5%提交履约保证金,以转账、汇

15、款、现金、银行汇票或履约担保书、银行保函等形式提交;5.2、该履约保证金在工程验收合格后,若无质量及售后服务问题将予以一次性无息退还。6、其他要求6.1本施工过程中,成交供应商须对采购人的现场做好防护措施,若对原有场地的现有设施造成损坏,则必须无条件恢复,并承担责任。6.2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和废料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运出工地。严格按照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建筑废土沙石运输管理规定的通知(泉政文2011312号)要求对建筑渣土进行处置及运输管理。成交供应商应积极配合办理建筑渣土处置核准;建筑渣土应发包给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运输单位,运输车辆应取得道路运输证。6.3 本工程的装修工

16、程构件及其他材料制作,若施工现场不具备加工制作条件时,成交供应商应在场外自备加工场所,制作后运至施工现场安装,以确保工程进度,因此而增加的费用谈判供应商应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中标后采购人不再对该费用给予增补。6.4 为有效防止屋面、墙体、楼板渗、漏、裂等质量通病的发生,确保工程质量,成交供应商须严格遵守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规程等规定,对涉及到关键部位的做法及构造要求、节点,谈判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应予综合考虑,中标后,不得以设计未明确为由,拒绝实施。6.5 建筑垃圾外运、墙板防裂措施费等费用由谈判供应商在谈判报价时综合考虑,中标后不再调整。6.6 采购人保留授标及合同履行时调整工程量

17、及发包项目的范围的权力。采购人发包的工程项目的工程数量及专业工程项目受其他条件的影响,在授标及合同履行时采购人有权更改工程数量及专业工程项目的范围,如有更改,成交供应商不得拒绝,且该部分工程造价按谈判响应文件报价进行扣减调整(成交供应商不得因此向采购人索要管理费、利润损失等补偿)。采购人在不影响合同总价和品目单价的情况下,可根据实际个别调整施工事项,成交供应商须配合并施工。6.7 谈判供应商的资格必须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许可。谈判供应商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能力,且符合有关规定。6.8 本项目不允许成交供应商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中止合同,

18、且成交供应商必须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一切损失并承担相关责任。6.9 谈判供应商若中标应无条件服从采购人和本项目监理单位(若有)的管理。三、注意事项1、谈判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规章,不得提供虚假资料,不得串通报价;成交供应商产生后,不得拒绝签订施工合同,否则将没收其谈判保证金。2、成交供应商应认真履行施工合同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否则管理部门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3、谈判响应文件一旦递交,概不退还。4、本次招标不单独提供招标货物使用地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谈判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五、附:工程预算书六、附:施工示意图(共 张,含封面)。第三章 谈判供应商

19、须知谈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须知前附表的条款号是与谈判供应商须知中条款的项号相对应的。如果有矛盾的话,应以本须知前附表为准。 项号编 列 内 容1采 购 人:泉州市盲聋哑学校项目编号:天和【泉】招(自采)字2015033号项目名称:低视力康复中心改造装修工程招标内容:详见采购项目一览表。2谈判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谈判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谈判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以上(含二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3)谈判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施工企业安

20、全许可证;(4)谈判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具有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持有不低于贰级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注册),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5)拟派出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装修装饰工程专业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6)拟派出的安全员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本谈判文件。3谈判有效期: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结束后60个日历日。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谈判响应文件被拒绝。4谈判供应商必须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供以下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加盖谈判供应商公章,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

21、):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2)谈判供应商的资格声明; (3)法定代表人对谈判供应商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和谈判供应商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合格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7)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证书复印件; (8)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许可证证书复印件; (9)项目经理有效的具有装修装饰工程专业,不低于贰级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注册)证书复印件和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复

22、印件; (10)安全员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复印件;(11)需书面承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特别说明:(1)项目经理须到场,并持以上涉及复印件的证件原件在开标时提供核对,否则以无效标处理。(2)谈判供应商必须对上述资格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如果谈判供应商虚报上述证明文件骗取中标,其中标资格无效。5谈判保证金: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谈判供应商以 银行转账、现金 方式提供谈判保证金,并保证在2015年 6 月 26 日下午15:30(北京时间)前到达本谈判邀请提供的账户或招标代理机构财务处。6履约及质量保证金: 成交供应商在签定合同时必须向

23、采购人按中标总金额的5%提交履约保证金,以转账、汇款,现金支票、银行汇票或履约担保书、银行保函等形式提交。 该履约保证金在工程验收合格后,若无质量或售后服务问题一次性无息退还。 7服务费:本次相关服务费用由采购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协商,将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以转账、电汇或现金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相关服务费,即招标服务费为成交金额的1.5%。8谈判响应文件编制方法:未按以下规定提交谈判响应文件的谈判供应商,将视为无效投标。 (1)谈判响应文件分为技术商务部分和报价部分必须分别装订成册,分册密封; (2)技术商务部分提供正本壹份,副本伍份,正本必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

24、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并加盖谈判供应商公章)。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正、副本必须用胶装装订成册(为永久性、无破坏不可拆卸)并按谈判文件规定的相应位置签字加盖谈判供应商公章和骑缝章; (3)报价部分提供正本壹份,副本叁份,并在封面标明报价部分“正本”、“副本”字样(并加盖谈判供应商公章)。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正、副本必须用胶装装订成册(为永久性、无破坏不可拆卸)并按谈判文件规定的相应位置签字加盖谈判供应商公章和骑缝章; (4)提供技术商务部分和报价部分的电子文档一份(光盘或U盘,Word或PDF格式文档,并注明谈判供应商名称

25、、项目编号和项目名称); (5)谈判响应文件的技术商务部分分册中不能体现投标价格,不得出现其他与总报价有关的任何价格内容(总报价为谈判供应商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提出的各分项价的总和,不得采用总价优惠或以总价百分比优惠的方式进行投标报价,其优惠应直接体现在各项投标报价单价中);(6)除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外,谈判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所加盖的谈判供应商公章必须是与营业执照上公司名称相一致的公章,加盖公司其他的投标专用章、合同章等均视为无效投标。9谈判供应商参加开标会的应是谈判供应商代表。谈判供应商代表可以是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的,请提供身份证原件;若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

26、参加,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必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详见:谈判文件格式)。开标时不能出具以上证件、材料的和与本开标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开标会会场。10评标标准和方法:本项目评标方法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 确定 三 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谈判小组按以下规定的计算方法确定有效的谈判供应商的定标标准值,并推荐谈判报价与定标标准值的差额绝对值最小的谈判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按差额绝对值最接近定标标准值优先的原则,依次推荐第二、三成交候选人。当差额绝对值相等时,谈判小组将优先推荐低于定标标准值的谈判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有效的谈判供应商,即满足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且最终谈判报价符合谈判

27、文件要求的。最终谈判报价:本项目不再进行第二次报价,最终谈判报价以谈判供应商递交的谈判响应文件报价部分为准。定标标准值:取所有有效的谈判供应商的报价采用算数平均值方式计算定标标准值,取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请各谈判供应商详细阅读本条款。11本合同采用 固定总价合同 方式确定。谈判供应商在报价中应综合考虑本项目的风险包干费。谈判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是采购人根据设计图纸和现场实际得出,谈判供应商作为投标参考。谈判供应商须根据图纸,并经现场踏勘进行测算实际工程量。工程量清单中有缺漏的,谈判供应商投标时应自行补全,否则视为缺漏部分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投标人的投标总价须为总价包干报价,中标后除设计变更

28、外,总价不作增补。12成交供应商接到成交通知书后10日内,持成交通知书依法与采购人签订施工合同,逾期按开标后撤回投标处理。14串通投标界定:谈判小组在评标过程中发现谈判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其有串通投标行为,并做出其投标无效的决定: 不同谈判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错、漏之处一致或雷同,且不能合理解释的; 不同的谈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 由同一人或分别由几个有利害关系人携带两个以上(含两个)谈判供应商的企业资料参与资格审查、领取招标资料,或代表两个以上(含两个)谈判供应商参加招标答疑会、交纳或退还谈判保证金、开标的; 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

29、串通投标行为。 151、评标过程中无论是否有对原件进行核查,谈判供应商都必须对其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供各种资料、说明、声明、承诺的真实、准确、完整及合法有效负责。在评标过程中,如有发现谈判供应商有为谋取中标而提供虚假资料或承诺欺骗采购人和谈判小组的行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其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2、定标后,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供应商谈判响应文件中的承诺内容、资料和说明进行实地核查,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配合采购人的核查工作,不得拒绝核查或隐瞒真实情况。若在成交后或签约时或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现成交供应商是提供虚假材料或承诺谋取中标等违法违规行为,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其谈判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如果已

30、签订合同)将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及因追索该损失而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等)的,成交供应商还必须进行赔偿并负相关责任。16废标界定: (1) 符合资格条件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 对谈判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3) 出现影响招标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 谈判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低于预算审核价的(1-12%)或高于预算审核价的(1-6%); (5) 因重大变故,招标任务取消的。 17无效标界定:下列情况之一者,谈判响应文件无效,作为无效标处理:有关无效投标之规定详见本须知,请谈判供应商认真研读。 (1) 谈判响应文件未按本文件第三章第10.1、

31、10.2、10.3、13.1、13.2、13.4、13.5、13.6、14条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记的; (2) 谈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谈判响应文件组成未按第五章规定的具体格式编写; (3) 谈判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由谈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格式中出现签名的相应处签名的;未在格式中出现盖章的相应处盖章的;签名人未经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的; (4) 未按第三章第12条相关规定提交谈判保证金的; (5) 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 (6) 谈判响应文件有重大偏差的,具体如下: 谈判响应文件未按谈判文件要求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的; 谈判响应文件载明的工期超过谈判文件规定

32、的; 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投标内容与招标内容及要求有重大偏离; 谈判响应文件载明的施工地点、付款方式和保修期等不符合谈判文件的要求; 谈判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不符合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7) 不具备谈判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所有资质证书、资格证明文件等投标响应材料未在有效期内,复印件未加盖谈判供应商公章; (8) 资格证明文件和投标响应证明文件未在有效期内,复印件未注明“与原件一致”,或未加盖谈判供应商公章; (9) 除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外,谈判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所加盖的谈判供应商公章未与营业执照上公司名称相一致的公章,加

33、盖公司其他的投标专用章、合同章。 (10) 未按本章对3.2和3.3的情形做出声明的; (11) 未按本章3.4条关于联合体的规定进行制作的。(若有) (12) 投标报价有严重缺漏项目的; (13) 谈判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谈判供应商未按评标委员会要求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 (14) 谈判供应商提交的是可选择的报价; (15) 一个谈判供应商不止投一个标; (16) 照搬谈判文件内容作为投标响应内容的或缺项的,经谈判小组核实认定的; (18) 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

34、、失实证明(说明)或伪造相关证明(说明)等投标响应材料的。 (19) 干扰或试图对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和谈判小组的评标、比较或评标结果的决定进行影响; (20)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1) 符合串通投标界定; (22) 谈判供应商为本工程提供的货物为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要求的非正规正版产品或属于假冒伪劣品的。18采购人不组织踏勘现场,谈判供应商自行踏勘,谈判供应商应根据本谈判文件的工程说明、施工要求和相关资料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饰限制及任何其他影响承包价的情况,并计入投标报价。一、说 明1. 适用范围1.1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谈判邀请中所叙述项目的

35、工程采购。2. 定义2.1 “采购人”系指本次招标项目的业主方,即“泉州市盲聋哑学校”。2.2 “招标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2.3 “谈判供应商”系指购买了本谈判文件,且已经提交或者准备提交本次谈判响应文件的供货商。2.4 “工程”系指谈判文件规定谈判供应商须承担工程建设及服务。3. 合格的谈判供应商3.1凡有能力提供本谈判文件所述工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谈判供应商:(1)谈判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谈判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

36、含二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以上(含二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3)谈判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许可证;(4)谈判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具有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持有不低于贰级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注册),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5)拟派出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装修装饰工程专业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6)拟派出的安全员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3.2 一个谈判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谈判响应文件。但如果谈判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谈判:(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37、;(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3.3 谈判供应商不得与本次项目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利益关联。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3.5 谈判供应商代表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谈判供应商的委托参加谈判。4. 谈判费用4.1 谈判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参加谈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二、谈判文件5. 谈判文件的组成5.1谈判文件用以阐明所需服务招标程序和合同主要条款。谈判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谈判邀请 招标内容及要求 谈判供应商须知 施工合同(范本) 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38、6. 谈判文件的澄清6.1谈判供应商对谈判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要求澄清应按谈判邀请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原件,不接受传真)递交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将视情况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日历日前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谈判供应商,并在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7. 谈判文件的修改7.1至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个日历日,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可主动或依谈判供应商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谈判文件,将在原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传真)形式按谈判供应商

39、提供的电话或传真通知所有谈判供应商,谈判供应商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电报或传真的形式予以确认,若在规定时限内未确认的视为默认。该修改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谈判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但本谈判文件第7.2条规定的推迟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时间和谈判开始时间情形不受本条约束。7.2为使谈判供应商在准备谈判响应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谈判文件的修改,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可酌情推迟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时间和谈判开始时间,但应当至少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时间3个日历日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传真)形式通知谈判供应商,并在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工作规则按前款规定。该修改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40、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谈判供应商受参加谈判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三、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写8. 要求8.1谈判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谈判响应文件。谈判响应文件应对谈判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否则其谈判将被拒绝。8.2 除非有另外的规定,谈判供应商可对招标一览表所列的全部合同包或部分合同包进行谈判。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不接受有任何可选择性的报价,每一种品目号只能有一个报价。9. 谈判响应文件语言9.1谈判响应文件应用中文书写。谈判响应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原件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

41、未附中文译本的,则所附或引用的材料视为无效之文件。各种计量单位及符号应采用国际上统一使用的公制计量单位和符号。10. 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10.1谈判响应文件报价部分(单独编制装订成册并密封): (1)投标综合说明书 (2)投标总价及附件10.2谈判响应文件技术商务部分(单独编制装订成册并密封): (1)谈判承诺书 (2)资格证明文件 (3)商务承诺书 (4)谈判供应商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5)服务费缴交承诺书 (6)谈判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现金方式除外)(格式自拟)10.3谈判响应文件的“报价部分”、“技术商务部分”必须分别装订成册,分册密封提交,否则,其谈判视为无效标处理。11.谈判有效期

42、11.1 谈判响应文件从谈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期之后开始生效,在谈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期限内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谈判响应文件被拒绝。11.2 特殊情况下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可于谈判有效期满之前书面要求谈判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谈判供应商应在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谈判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谈判保证金可按规定予以退还。谈判供应商答复不明确或者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上述要求。对于接受该要求的谈判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谈判响应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谈判保证金有效期,有关退还

43、和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的规定在谈判有效期延长期内继续有效。12. 谈判保证金12.1谈判保证金为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12.2 谈判供应商应保证于2015年6月26日下午15:30前将谈判保证金以 银行转账、现金 方式转到 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账户(以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开户银行或网上银行提供的到账凭证为据)或交纳到招标代理机构财务处。12.3谈判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谈判免受谈判供应商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12.4未按规定提交谈判保证金的谈判,将以无效标处理。12.5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原额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以外的谈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12.6 在成交供应商支付所有服务费并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予以原额无息退还。12.7 谈判保证金的有效期为谈判有效期满后的30个日历日。12.8发生以下情况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谈判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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