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6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初始班.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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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危险化学品经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及安全标准,第一节 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理念 一、安全生产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十二字方针”,明确了安全生产的重要地位、主体任务和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途径。,第一章.危险化学品经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及安全标准,“安全第一”是指生产经营活动中,在处理保证安全与实现生产经营活动的其他各项目标的关系上,要始终把安全特别是从业人员和其他人员的人身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实行“安全优先”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实现生产经营的其他目标。,第一章.危险化学品经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及安全标准,当然,对于“安全第一”的方针也要有正

2、确的理解,不是说安全投入越多越好,安全系数越高越好,更不能理解成为了保证安全而将一些高危行业统统关闭,而是要在保证生产安全的同时,促进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促进经济发展,“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与“安全第一”的提法是一致的。,第一章.危险化学品经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及安全标准,“预防为主”是指把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放在安全生产工作的首位,努力做到事前防范,而不是事后补救。按照系统化、科学化的管理思想,按照事故发生的规律和特点,千方百计预防事故发生,做到防患于未然,将事故消灭于萌芽状态。虽然人类在生产活动中还不能完全杜绝事故发生,但只要思想重视,预防措施得当,事故是可以预防和减少的。,

3、第一章.危险化学品经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及安全标准,“综合治理”就是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第一次把“综合治理”充实到安全生产方针当中,2014年安全生产法修订,又将这一概念写入法律,反映了国家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同时也反映了安全生产发展的规律特点。,第一章.危险化学品经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及安全标准,在采取有力措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实现治标的同时,积极探索和实施治本之策,综合运用科学进步、经济政策、教育培训、安全立法、激励约束、企业管理、监管体制、社会监督以及追究事故责任、查处违法违纪等方面入手,解决影响制约我国安全生产的历史性、深层次问题,做到思想认识上警钟长鸣,制度上严密有

4、效,技术上支撑坚强有力,监督检查上严格细致,事故处理上严肃认真。,第一章.危险化学品经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及安全标准,二、安全生产理念 安全生产法将“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确立为安全生产理念。,第一章.危险化学品经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及安全标准,“以人为本”,首先必须是以人的生命为本。安全发展强调“以人为本”,首先是以人的生命和健康为本,保护人的生命安全与健康,在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与健康及财产安全的前提下实现又好又快发展。“以人为本”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和执政理念,保障人民群众安全是社会的共同责任、社会进步的必要条件。,第一章.危险化学品经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及安全标准,坚持安全发展,在

5、生产中获得安全保障,是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也是保持社会和谐和稳定的必然要求。安全发展的核心体现了发展为了人民。无论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把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权和健康权放在首位,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各级党组织的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各级政府经济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企业的长远发展规划之中,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考核和同步推进。,第一章.危险化学品经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及安全标准,安全发展体现了我党的“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反映了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本质特征。而高度重视和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好、维护好

6、、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必然要求,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实现安全发展必须高度重视和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实现安全形势的切底好转。正确把握“安全发展”的科学内涵,对安全生产工作具有十分积极、前瞻、深远的战略作用。,第一章.危险化学品经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及安全标准,“以人为本、安全发展”重点包含三层意义: 1.必须以人的生命为本 人的生命最宝贵,生命安全权益是最大的权益。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第一章.危险化学品经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及安全标准,2.经济社会坚持健康发展必须以安全为基础、前提和保障 国民经济和区域经济、各个行业和领域、种类生

7、产经营单位的持续健康发展,要建立在安全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安全生产状况持续改善、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得到切实保障的基础上,做到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各项工作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第一章.危险化学品经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及安全标准,3.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安全生产既是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也是和谐社会建设的切入点、着力点,只有搞好安全生产,实现安全发展,国家才能富强安宁,百姓才能平安幸福,社会才能和谐安定。,第一章.危险化学品经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及安全标准,对生产经营单位来讲,安全发展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科学、持续、有效、较

8、快和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保证,是履行经济、政治和社会责任的重要体现,是增强市场竞争力的重要基础。,第一章.危险化学品经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及安全标准,坚持安全发展,就是最大限度地提高发展效益,降低发展风险,实现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实现安全发展的根本和落脚点是认真切实地贯彻落实好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措施。,第一章.危险化学品经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及安全标准,第二节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 一、安全生产法律 1.安全生产法 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自2014年12月1日起

9、施行。,第一章.危险化学品经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及安全标准,安全生产法是我国第一部规范安全生产的综合性法律。制定安全生产法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第一章.危险化学品经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及安全标准,修订后的安全生产法共7章114条,包括总则、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法律责任以及附则。,第一章.危险化学品经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及安全标准,本法从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摆位、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政府安全监管定位和加强基层执

10、法力量、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等四个方面入手,着眼于安全生产现实问题和发展要求,补充完善了相关法律制度规定,主要包括:,第一章.危险化学品经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及安全标准,(1)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安全发展。 本法提出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充分体现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正确处理重大险情和事故应急救援中“保财产”还是“保人命”问题,本法将坚持安全发展写入了总则。,第一章.危险化学品经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及安全标准,(2)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 本法确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十二字方针”,明确了安全生产的

11、重要地位、主体任务和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途径。“安全第一”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须把安全放在首位,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健康为代价换取发展和效益。“预防为主”要求把生产工作的重心放在预防上,强化隐患排查和治理,打非治违,从源头上控制、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第一章.危险化学品经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及安全标准,“综合治理”要求运用行政、经济、法治、科技等多种手段,充分发挥社会、职工、舆论监督各个方面的作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十二字方针”,总结实践经验。本法明确要求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机制,进一步明确各方安全生产职责。,第一章.危险化学品经营管理相关法

12、律法规 及安全标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是根本,职工参与是基础、政府监管是关键,行业自律是发展方向,社会监督是实现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目标的保障。,第一章.危险化学品经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及安全标准,(3)落实“三个必须”,明确安全监管部门执法地位。按照“三个必须”(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本法一是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第一章.危险化学品经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及安全标准,二是明确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综合监督管

13、理。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将其统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第一章.危险化学品经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及安全标准,三是明确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作为执法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一章.危险化学品经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及安全标准,(4)明确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职责。本法明确: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

14、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第一章.危险化学品经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及安全标准,(5)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本法把明确安全责任、发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用,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并作出四个方面的重要规定:一是明确委托规定的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的,但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然由本单位负责;,第一章.危险化学品经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及安全标准,二是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三是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

15、生产管理人员履行的七项职责(新安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四是规定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第一章.危险化学品经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及安全标准,(6)建立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制度。本法把加强事前预防和事故应急救援作为一项重要内容: 一是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并向从业人员通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制度。,第一章.危险化学品经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及安全标准,二是政府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三

16、是对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行为,设定了严格的行政处罚。 四是赋予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对拒不执行执法决定、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现实危险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采取停电、停供民有爆炸物品等措施,强制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决定。,第一章.危险化学品经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及安全标准,五是国家建立应急救援基地和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全国统一的应急救援信息系统。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参与事故抢救的部门和单位要服从统一指挥,根据事故救援的需要组织采取告知、警戒、疏散等措施。,第一章.危险化学品经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及安全标准,(7)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安全生产标准化是

17、在传统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基础上,根据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企业生产工艺特点,借鉴国外现代先进安全管理思想工作,形成的一套系统的、规范的、科学的安全管理体系。,第一章.危险化学品经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及安全标准,2010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2011年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均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第一章.危险化学品经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及安全标准,近年来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取得了显著成效,工贸行业领域的标准化工作正在全国推进,企业本质安全生产水平

18、明显提高。结合多年的实践经验,本法在总则部分明确提出推进安全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这必将对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建设,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持续提升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第一章.危险化学品经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及安全标准,(8)推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为解决中小企业安全生产“无人管、不会管”问题,促进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队伍朝着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发展,国家自2004年以来连续10年实施了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21.8万人取得了资格证书。本法确立了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第一章.危险化学品经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及安全标准,并从两个方面加以推进:一是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

19、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二是建立注册安全工程师按专业分类管理制度,授权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具体实施办法。,第一章.危险化学品经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及安全标准,(9)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本法总结近年来的试点经验,通过引入保险机制,促进安全生产,规定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安全生产责任险具有其他保险所不具备的特殊功能和优势:,第一章.危险化学品经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及安全标准,一是增加事故救援费用和第三人(事故单位从业人员以外的事故受害人)赔付的资金来源,有助于减轻政府的负担,维护社会稳定。 二是有利

20、于现行安全生产经济政策的完善和发展。 三是通过保险费率浮动、引进保险公司参与企业安全管理,可以有效促进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第一章.危险化学品经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及安全标准,(10)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一是规定了事故行政处罚和终身行业禁入。第一,将行政法规的规定上升为法律条文,按照两个责任主体、四个事故等级,设立了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八项罚款处罚明文。,第一章.危险化学品经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及安全标准,第二,大辐提高对事故责任单位的罚款金额;第三。进一步明确主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别重大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第一章.危险化学

21、品经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及安全标准,二是加大罚款力度。结合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企业规模等实际,本法维持罚款下限基本不变、将罚款上限提高了2至5倍,并且大多数罚则不再将限期整改作为前置条件。反映了“打非治违”、“重典治乱”的现实需要,强化了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震慑力,也有利降低执法成本、提高执法效能。,第一章.危险化学品经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及安全标准,三是建立了严重违法行为公告和通报制度。要求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如实记录生产经营单位的违法行为信息;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社会公告,并通报行业主管部门、投资主管部门、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证券监督管理部

22、门和有关金融机构。,第一章.危险化学品经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及安全标准,2.职业病防治法 2011年12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2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一章.危险化学品经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及安全标准,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实行分类管理、综

23、合治理。,第一章.危险化学品经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及安全标准,职业病防治法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的职责,包括: (1)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教育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第一章.危险化学品经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及安全标准,(2)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3)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要求,严格遵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落实职业病预防措施,从源头上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第一章.危险化学品经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及安全标准,(4)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

24、病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5)用人单位应当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第一章.危险化学品经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及安全标准,同时,也明确了劳动者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这些权利有: (1)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2)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疹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 (3)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第一章.危险化学品经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及安全标准,(4)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

25、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 (5)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第一章.危险化学品经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及安全标准,(6)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 (7)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第一章.危险化学品经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及安全标准,3.消防法 消防法于1998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自1998年9月1日起施行。2008年10月28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第五次会议通过修订,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

26、.危险化学品经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及安全标准,修订后的消防法与危险化学品相关的内容主要包括: (1)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第一章.危险化学品经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及安全标准,(2)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第一章.危险化学品经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及

27、安全标准,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第一章.危险化学品经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及安全标准,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第一章.危险化学品经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及安全标准,(3)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不得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第一章.危险

28、化学品经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及安全标准,(4)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的设置,应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应当设置在符合安全要求的位置,并符合防火防爆要求。,第一章.危险化学品经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及安全标准,二、安全生产行政法规 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于2002年1月26日以国务院第344号令的形式颁布,自2002年3月15日起施行。2011年2月16日国务院第14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自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危险化学品经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及安全标准,该条例分为总则、生产安全

29、、储存安全、使用安全、经营安全、运输安全、危险化学品登记与事故应急救援、法律责任、附则等部分。 该条例对加强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起到了重要的意义。该条例相关内容如下:,第一章.危险化学品经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及安全标准,(1)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以下统称危险化学品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使用国家禁止生产、经营、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第一章.危险化学品经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及安全标准,(3)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使用有限制性规定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限制性规定使用危险化学

30、品。 (4)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应当由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进行安全条件审查。,第一章.危险化学品经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及安全标准,(5)对重复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使用单位在重复使用前应当进行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维修或者更换,使用单位应当对检查情况作出记录,记录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第一章.危险化学品经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及安全标准,(6)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建立危险化学品出入库核查、登记制度。对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储存单位应当将其储存数量、储存地点以及管理人员的情况,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

31、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港区内储存的,报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备案。,第一章.危险化学品经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及安全标准,(7)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使用量达到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除外,下同),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8)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包括仓储经营,下同)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第一章.危险化学品经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及安全标准,(9)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有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经营场所,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还应当有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储存设施; 从业人员经过专业

32、技术培训并经考试合格; 有健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危险化学品经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及安全标准,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一章.危险化学品经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及安全标准,(10)从事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经营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从事其他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有储存设施的,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申请人应当提交其符合本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

33、,第一章.危险化学品经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及安全标准,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进行审查,并对申请人的经营场所、储存设施进行现场核查,自收到证明材料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第一章.危险化学品经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及安全标准,(11)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不得向未经许可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不得经营没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或者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第一章.危险化学品经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及安全标准,(12)依法取得危

34、险物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物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危险物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凭相应的许可证购买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凭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购买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13)个人不得购买剧毒化学品(属于剧毒化学品的农药除外)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第一章.危险化学品经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及安全标准,(14)申请取得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申请人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营业执照或者法人证书(登记证书)的复印件; 拟购买的剧毒化学品品种、数量的说明; 购买剧毒化学品用途的说明; 经办人的身份证明。,第一章.危险化学品经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及安全标准,(15

35、)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销售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应当如实记录购买单位的名称、地址、经办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所购买的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的品种、数量、用途。销售记录以及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相关许可证复印件或者证明文件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1年。,第一章.危险化学品经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及安全标准,(16)通过道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托运人应当向运输始发地或者目的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 (17)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口企业,应当向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的机构(以下简称危险化学品登记机构)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第一章.危险化学

36、品经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及安全标准,危险化学品登记包括下列内容: 分类和标签信息; 物理、化学性质; 主要用途; 危险特性; 储存、使用、运输的安全要求; 出现危险情况的应急处置措施。,第一章.危险化学品经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及安全标准,对同一企业生产、进口的同一品种的危险化 学品,不进行重复登记。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口企业发现其生产、进口的危险化学品有新的危险特性的,应当及时向危险化学品登记机构办理登记内容变更手续。,第一章.危险化学品经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及安全标准,(18)生产、经营、使用国家禁止生产、经营、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生产、经营、使用活动,处20

37、万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一章.危险化学品经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及安全标准,2.易制毒品化学品管理条例 易制毒品化学品管理条例已于2005年8月26日以国务院第445号令的形式公布,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相关规定如下:,第一章.危险化学品经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及安全标准,(1)国家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和进口、出口实行分类管理和许可制度。 (2)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和进口、出口,除遵守该条例的规定外,属于药品和危险化学品的,还应遵守法律、其他行政法规对药品和危险化学品的有关规定。 禁止走

38、私或者非法生产、经营、购买、转让、运输易制毒化学品。,第一章.危险化学品经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及安全标准,禁止使用现金或者实物进行易制毒化学品交易。但是,个人合法购买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药品制剂和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除外。 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和进口、出口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建立单位内部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第一章.危险化学品经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及安全标准,(3)国家鼓励向公安机关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涉及易制毒化学品的违法行为。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为举报者保密。对举报真实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给予奖励。 此外,为加强对羟亚胺的管理,防止其流入非法渠道制造毒

39、品氯胺酮(俗称“K”粉),国务院批准将羟亚胺列入该条例附表品种目录的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第一章.危险化学品经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及安全标准,3.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于2002年5月12日以国务院第352号令的形式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一章.危险化学品经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及安全标准,条例要求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预防职业中毒事故的发生,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有关规定如下:,第一章.危险化学品经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及安全标准,(1)从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的用人单位(以下简

40、称用人单位)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有毒物品,不得在作业场所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有毒物品或者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有毒物品。 用人单位应当尽可能使用无毒物品;需要使用有毒物品的,应当优先选择使用低毒物品。,第一章.危险化学品经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及安全标准,(2)用人单位应当依照该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预防职业中毒事故的发生,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3)禁止使用童工。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人和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使用有毒物品。,第一章.危险化学品经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及安全标准,(4)用人单位的设立,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41、定的设立条件,并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取得营业执照。 (5)用人单位应当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采取有效的职业卫生防护管理措施,加强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 (6)用人单位应当组织从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第一章.危险化学品经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及安全标准,4.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已于2003年3月11日以国务院第373号令的形式公布,自2003年6月1日起施行。2009年1月14日国务院第46次常务会议通过修订,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为总则、特种设备的生产、特种设备的使用、检验检测、监督检查的法律责任等部分。该条例相关规定如下:,

42、第一章.危险化学品经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及安全标准,(1)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2)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节能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节能责任制度。,第一章.危险化学品经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及安全标准,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和节能全面负责。 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第一章.危险化学品经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及安全标准,(3)特种设

43、备检验检测机构,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进行检验检测工作,对其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承担法律责任。 (4)国家鼓励推行科学的管理方法,采用先进技术,提高特种设备安全性能和管理水平,增强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防范事故的能力,对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第一章.危险化学品经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及安全标准,国家鼓励特种设备节能技术的研究、开发、示范和推广,促进特种设备节能技术创新和应用。 特务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当保证必要的安全和节能投入。 国家鼓励实行特种设备责任保险制度,提高事故赔付能力。,第一章.危险化学品经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及安全标准,5.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

44、保险条例于2003年4月16日,国务院第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以国务院令第375号公布。根据2010年12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进行修订,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危险化学品经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及安全标准,(5)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该条例规定的行为,有权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行政监察等有关部门举报。,第一章.危险化学品经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及安全标准,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共8章67条,其立法目的是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 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对从

45、业人员应享有的工伤保险权利有如下规定:,第一章.危险化学品经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及安全标准,(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简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第一章.危险化学品经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及安全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第一章.危险化学品经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及安全标

46、准,(2)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3)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4)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患职业病的;,第一章.危险化学品经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及安全标准,因工外出时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

47、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一章.危险化学品经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及安全标准,(5)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在抢险救灾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至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第一章.危险化学品经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及安全标准,职工有前述、第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述情形的,按照本

48、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额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第一章.危险化学品经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及安全标准,(6)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7)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第一章.危险化学品经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及安全标准,(8)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9)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

49、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第一章.危险化学品经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及安全标准,(10)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第一章.危险化学品经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及安全标准,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第一章.危险化学品经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及安全标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第一章.危险化学品经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及安全标准,6.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2007年3月28日,国务院第172次常务会议通过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该条例以国务院令第493号公布,自2007年6月1日起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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