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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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奉化国税 2013.9,什么是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即是“海关完税凭证”。 海关完税凭证是指从事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在进口货物,由海关代征增值税时开具的增值税缴款书。 包括的内容大概有:缴款书号码、开具的时间、海关名称及海关代码、开票金额及税率和税额等。,提 纲,一、政策的主要规定及变化 二、先比对后抵扣操作要点 三、比对异常的后续处理办法 四、海关缴款书采集规则及常见错误,(一)主要规定,文件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

2、2013年第31号),(一)主要规定,1、自2013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进口货物取得属于增值税扣税范围的海关缴款书,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规定,自开具之日起180天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电子数据),申请稽核比对,逾期未申请的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 2、自2013年8月(所属期7月)起,每月申报期内,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获取上月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稽核结果通知书。对稽核比对结果为相符的海关缴款书,纳税人应在税务机关提供稽核比对结果的当月纳税申报期内申报抵扣,逾期的其进项税额不予抵

3、扣。,(一)主要规定,3、自2013年8月(所属期7月)起,纳税人需要抵扣的海关缴款书必须经税务机关稽核相符的才能申报抵扣。未经税务机关稽核或稽核结果为异常(不符、缺联、重号)的海关缴款书均不能申报抵扣。 稽核结果为异常的海关缴款书,属于纳税人数据采集错误,纳税人可在规定的期限内重新采集或向税务机关申请数据修改,再次申请稽核比对。不属于数据采集错误的,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数据核对,主管税务机关会同海关进行核查。经核查,海关缴款书票面信息与纳税人实际进口货物业务一致的,纳税人应在收到主管税务机关书面通知的次月申报期内申报抵扣,逾期的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1、政策执行时间,自2013年7月1

4、日起,我市一般纳税人海关缴款书实行“先比对后抵扣”的管理办法。 具体说就是:8月份(税款所属期7月份)申报抵扣的海关缴款书,必须在7月份内(7月20日至31日止)就必须采集,报送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稽核比对。,2、主要变化 采集时限改变,新政策规定:进口货物取得属于增值税扣税范围的海关缴款书,自开具之日起180天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电子数据申请稽核比对,逾期未申请的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具体来说就是:在海关缴款书开具之日起180天内要报送给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稽核。 原规定为:应当在开具之日起180天后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3、数据采集报送要求改变,新政策规定:进口货物取得

5、属于增值税扣税范围的海关缴款书,必须先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电子数据申请稽核比对,稽核比对相符才能抵扣。 具体要求就是:必须在申报抵扣的前一个月报送给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稽核。 原规定为在纳税申报抵扣时一并采集报送。,4、主要变化抵扣规定改变,新政策规定:纳税人需要抵扣的海关缴款书必须经税务机关稽核比对后,且稽核结果为相符的才能申报抵扣。 原规定为:一般纳税人在申报抵扣时,无需等待稽核结果即可直接申报抵扣。,5、主要变化纳税申报改变,新规定要求: 1、自2013年8月(所属期7月)起,纳税人已申请稽核但尚未取得稽核相符结果的海关缴款书进项税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附

6、表二“待抵扣进项税额”中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栏。 2、稽核结果为相符的海关缴款书份数、税额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二第5栏。,6、主要变化会计处理改变,新规定:纳税人应在“应交税金”科目下设“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用于核算已申请稽核但尚未取得稽核相符结果的海关缴款书进项税额。纳税人取得海关缴款书后,应借记“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贷记相关科目;稽核比对相符以及核查后允许抵扣的,应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专栏,贷记“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经核查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红字借记“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红字贷记相关科目。 与原规定相比: 1、增设“待抵

7、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 2、会计处理的调整。,三.先比对后抵扣操作要点,(一)申请稽核: 纳税人可到主管税务机关前台或通过网上办税服务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缴款书电子信息申请稽核。 注:到主管税务机关前台申报的,需先从宁波市国家税务局网站下载通用税务数据采集软件V2.40 (二)查询、获取稽核结果: 纳税人可到主管税务机关前台或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查询和获取海关缴款书稽核结果。 前台办理的:由税务机关提供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稽核结果通知书。 使用网上申报的:纳税人可自行打印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稽核结果通知书。,三.先比对后抵扣操作要点,(三)申报抵扣: 对稽核结果为相符的海关缴款书,纳税

8、人应在税务机关提供稽核结果的当月申报期内申报抵扣,逾期不予抵扣。 对于稽核比对结果为滞留的海关缴款书,可继续参与稽核比对,纳税人不需申请数据核对。,(四)关注重点,(四)关注重点: 1、 务必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相关事项(申请稽核、获取稽核结果及申报抵扣),避免超期,影响税款抵扣。 申请稽核: 务必在填开的180天内且要在申报抵扣的前一个月报送海关缴款书电子信息申请稽核; 获取稽核结果: 在每月纳税申报期限内、办理纳税申报前获取稽核结果; 申报抵扣: 在税务机关提供稽核结果的当月申报抵扣。,(四)关注重点,2、主要事项提醒: 因2013年7月所属期的稽核数据申报需要在7月20日后进行,若纳税人在7

9、月20日后申报稽核,海关缴款书超开具之日180天的,请在20日之前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并提供海关缴款书原价及复印件2份,并在复印件背面注明与原件一致加盖公章。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稽核结果通知书 最终确认日期区间为每月1日至征收期结束前2日,纳税人可自行选择。通知书每月只生成1次,企业确认下载后即生成该企业上月的最终稽核结果数据,若存在滞留票,则留至下期继续稽核比对。,三.比对异常的后续处理办法,(一)分类 (二)处理方法,(一)分类,稽核结果为不符、缺联、重号、滞留的海关缴款书,分两种情况处理: 、采集错误 ()采集当月发现的,纳税人可重新采集上报,重新参与稽核比对。 ()超过当月发现的,

10、纳税人应在税务机关申请稽核数据修改,再次稽核比对,逾期未申请数据修改的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非采集错误 纳税人可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核实申请,经主管税务机关核查后,视核查结果是否以予抵扣。,(二)处理方法,、采集错误的但已超过当月的: 纳税人应携带海关缴款书原件及加盖财务专用章的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大厅申请办理数据核对与修改,再次参与稽核比对。,(二)处理办法,3、对于不属于采集错误的: 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数据核对,主管税务机关会同海关进行核查。经核查,海关缴款书票面信息与纳税人实际进口货物业务一致的,纳税人应在收到主管税务机关书面通知的次月申报期内申报抵扣,逾期的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

11、。,四.海关缴款书采集规则及常见错误,海关完税凭证票样,海关缴款书号码,填发日期,税额,口岸名称,缴款书号码,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号码在H2000通关系统中共有22 位,各位的含义是:号码前4 位为各海关代码;第5 至8 位为年份;第9 位为进出口标志,其中“1 ”为进口标志,“ 0 ”为出口标志;第10 至18 位为报关单编号;第19 位为征税标志,其中“一”为正常征税标志,“Y”为补税标志,“ # ”为退税标志,“ D ”为删除标志,“ ”为违规补滞纳金标志;第20 位为税种标志,其中“A ” 为关税标志,“ L ”为增值税标志,“ Y ”为消费税标志,“I”为特别关税标志;第21 位

12、至22 位为一票报关单所产生的专用缴款书顺序号。,以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号码“310420131049989963-L02 , ,为例,纳税人填制抵扣清单时, 1.对需校验的缴款书号码中英文字母统一转大写字母处理。包括“-”、大写英文字母“L ”在内的22 位号码必须填写完整,其中英文字母“L” ,一律为大写。 2.对需校验的缴款书号码做半角字符转换处理; 3.不能为空且符合22位海关编码规则(规则参见海关缴款书号码校验规则一节),海关口岸代码,在清单“进口口岸”栏填“征税口岸代码”。HZ2000 通关系统开具的缴款书号码前4 位即为海关征税口岸代码。 例如:缴款书号码为“31042013

13、1049989963-L02 ”,“3104 ”即为海关征税口岸代码,填发日期,纳税人在填制抵扣清单时,应填写缴款书上打印的“填发日期”所列内容,不应填写纳税人“实际申报日期”。 合法日期格式为: YYYY-MM-DD,常见错误,(一)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号码采集错误其中: 海关缴款书号码在H2000通关系统中共有22 位; 海关缴款书号码全为为半角字符; 海关缴款书号码中的英文字母为大写半角的“L”,其他“A ” 为关税标志, “ Y ”为消费税标志,“I”为特别关税标志,均不允许抵扣。 (二)进口口岸代码位缴款书号码前4 位。 (三) 填发日期应为票面的“填发日期” ,不应实际申报日期。,常见错误,若一张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存在多条明细记录,纳税人在填写清单时,只录入一条汇总数据,税额栏次填写明细记录的汇总数,不考虑各条明细记录对应的不同税率,只保证税额栏与缴款书实际税额合计数相同。,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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