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武大.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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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知识产权法幻灯片,邓社民主讲 武汉大学法学院 知识产权法研究所 民法教研室 2009年7月10日,知识产权法多媒体教学片,第一讲 知识产权法基础理论 第二讲 著作权法 第三讲 专利法 第四讲 商标法,参考书目,1、郑成思:知识产权论法律出版社 2、吴汉东:知识产权基础理论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3、薛红:网络时代的知识产权法法律出版社 4、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编:版权法导论(中英文)知识产权出版社 5、崔国斌:专利法教程 6、王连峰:商标法 7、孔祥俊:反不正当竞争法,知识产权网站,一、学术网站 1、中国知识产权研究网(中南) 2、冯晓青知识产权网(政法大学) 3、中国知识产权评论网 (中国人民大

2、学知识产权教学与研究中心主办 ) 4、亚太法律研究中心 (刘德良,北大) 5、上海大学知识产权网 6、北大知识产权网 7、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蒋志培) 二、官方网站 1、中国知识产权网(国家知识产权局) 2、国家版权局 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4、文化部 5、最高人民法院网 6、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第一讲 知识产权法基础理论 第一章 知识产权法概述,第一章 知识产权法概述 一、知识与知识产权的概念和关系 (一)知识的含义和作用 1、知识是指人们在认识和改造世界的实践中所获得的认识和经验的总和。 2、知识的作用: (1)知识是人们改造世界的强大思想武器: 知识是权力或力量的象征。 知识来源于

3、社会实践,又指导人们进行社会实践。 (2)现代科学技术知识是各国发展经济的重要支柱: 科技知识在各国经济发展中的比重日益增大,本世纪初为520%;二战后为50%,现为70%以上。 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有2/3左右依靠科技水平的提高,经济增长的4/5又是劳动生产率提高的结果。 (3)技术知识已成为一种经济增长方式: 高新技术已成为各国综合国力竞争的核心。,第一讲 知识产权法基础理论 第一章 知识产权法概述,知识经济中的知识是一种最重要的资源,且这种资源是信息化与智能化形态,具有非消耗性、共享性、非稀缺性的特点。 (二)知识与知识产权的关系. 1、知识不一定是知识产权,而知识产权一定是知识。知识产权

4、法保护的是知识产权,而不是知识。 2、知识产权是知识经济条件下的重要资源,而知识则不是。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财富的标志不同: (1)奴隶社会财富的象征是奴隶;(2)自然经济时期是土地; (3)工业资本主义时期是资本;(4)知识经济时期是知识产权。,第一讲 知识产权法基础理论 第一章 知识产权法概述,二、知识产权的概念、特征和范围 (一)概念:知识产权是民事主体对自己所创造的知识产品依法所享有的专有权利。知识产品 (二)特征: 1、专有性指知识产权对其知识产品拥有垄断权,排除他人的使用,并不允许两个以上同一属性的知识产权并存。如同一表达只有一个著作权,同一发明创造只有一个专利权等。 2、地域性指

5、知识产权的效力只在其被授予国境内有效,除签有国际条约或双边互惠协定的以外,没有域外效力。如在我国申请专利被授予专利权,如果没有国际条约或双边协定,其他国家可自由使用该发明创造。 3、时间性指知识产权仅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受到保护,超出法定保护期限就进入公有领域,为全人类所共同使用。如莎士比亚的作品、爱迪生发明的电灯。 (三)范围 1、广义的知识产权 1967年签定的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的范围包括:,著作权(包括邻接权),专利权,商标权,反不正当竞争权,发现权,其他在工业、科学、文学或艺术领域由于智力活动产生的其他权利,第一讲 知识产权法基础理论 第一章 知识产权法概述,1994年签定的知识产

6、权协议的范围包括: 著作权及其相关权利(邻接权); 商标权; 地理标志权; 工业品外观设计权; 专利权;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 未公开信息专有权(商业秘密权)。 我国1986年民法通则94-97条规定了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发现权以及其他科技成果权。 2、狭义的知识产权,即传统意义上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一般分为两类:文学产权,包括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的邻接权;工业产权,包括专利权和商标权。 3、我们认为,知识产权是随技术发展而不断扩张的权利,在目前其应包括 著作权 专利权 商标权(包括商号权、地理标志权) 反不正当竞争权 商业秘密权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拓扑图) 生物多样

7、化权(包括植物新品种权) 传统资源权(包括传统知识和民间文学艺术、非物质文化遗产) 其他无体财产权利(包括域名权、形象化权和商誉权)等。,第一讲 知识产权法基础理论 第一章 知识产权法概述,(四)知识产权的作用 1、知识产权制度是开发和利用知识资源的基本制度。 2、随着知识经济和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知识产权日益成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成为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支撑和掌握发展主动权的关键。 3、知识产权是衡量一个国家竞争实力的标志。国际间的竞争主要是知识产权的竞争。 三、知识产权法的概念、体系与地位 (一)概念:是指调整因知识产品的创造、使用、保护和管理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

8、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形式意义和实质意义的知识产权法。 (二)体系: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其他知识产权法(包括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数据库、植物新品种权、商业秘密权、商号权、地理标志权) (三)地位:即知识产权法是否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或应归类于何种法律部门。 1、知识产权法在世界上基本采用单行法的立法体例 2、英美法系因无法典编纂传统,知识产权法一直是一个独立的法律制度。 3、大陆法系国家知识产权法属于民法的范畴。虽法国颁布了知识产权法典,但并没有改变其属于民法的范围,许多国家采单行立法或作为民法典的作成部分。如俄罗斯知识产权法作为民法典的第四部分。 4、知识产权法并没有独特

9、的、仅属于自己所有的调整对象和调整手段,因而不具有成为独立法律部门的条件。,第一讲 知识产权法基础理论 第二章 知识产权的产生和发展,一、知识产权的起源 (一)特权知识产权产生于封建社会的“特权”,而并非任何一种民事权利或财产权,是由国家或君主赐给私人的一种权利。 专利最早实际上是一种特权。1331年,英王爱德华三世授于佛兰德的工艺师约翰卡姆比在缝纫与染织技术方面独专其利。 商标权保护起源于行会控制,这种行会控制则又被君主或其代表作为一种“特权”加以确认。 版权的最初内容翻印权,中西方同样是随着印刷术从雕版发展到活字印刷而出现的,中国古代就有禁例,禁止他人翻印原刻印出版者出版的书,即保护出版复

10、制权。 (二)私权知识产权由特权环境下产生,并逐渐演变为今天绝大多数国家普遍承认的一种私权即民事权利。 1624年英国的“垄断法规”是世界上第一部现代意义的专利法,是近代专利保护制度的起点。 随着商品生产与交换的产生和发展,商标从官方垄断经营或征税标记向商品标记过渡,这样商标由特权变为私权。1618年英国处理了商标侵权纠纷,但最早的商标成文法是法国1809年备案商标保护法令,1875年又颁布了确立全面注册商标保护制度商标权法。,第一讲 知识产权法基础理论 第二章 知识产权的产生和发展,随着印刷技术而产生的版权,与印刷分离后,版权的特权才真正变为私权。世界上第一部成文的版权法是英国于1710年颁

11、布的保护已印刷成册之图书法即安娜女王法。法国在18世纪末颁布了表演权法和作者权法,便与出版印刷更为密切相联的专有权逐步成为作者专有权的保护。 二、知识产权的发展 (一)国外知识产权的发展 1、专利法最先问世,英国1623年垄断法规(The Statute of Monopolies)是近代专利保护制度的起点。继英国之后,美国于1790年、法国于1791年、荷兰于1817年、德国于1877年、日本于1885年先后颁布了本国的专利法。 2、最早的商标成文法应当被认国是法国1809年的备案商标保护法令。1875年法国又颁布了确立全面注册商标护制度的商标权法。以后,英国于1862年、美国于1870年、

12、德国于1874年先后颁布了注册商标法。 3、世界上第一部成文的版权法当推英国于1710年颁布的保护已印刷成册之图书法,被称为安娜女王法。法国在18世纪末颁布了表演权法和作者权法,使与出版印刷更为密切相联的专有权逐步成为对作者专有权的保护。以后的大陆法系国家,也都沿用法国作者权法的概念和思路。,第一讲 知识产权法基础理论 第二章 知识产权的产生和发展,4、反不正当竞争的概念来源于19世纪50年代的法国,而世界上第一部反不正当竞争法,是1890年美国的的谢尔曼法。1896年德国制定不正当竞争防止法。 5、知识产权国际公约、条约的制定对各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同时这些国际公约

13、本身就又是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使知识产权制度逐步在世界范围设立和扩展开来。有影响的包括巴黎公约、伯尔尼公约、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因特网条约(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公约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 7、以发展中国家为代表正在谋求传统知识、民间文学艺术、遗传资源(人类基因和生物多样性)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公约、文化多样性保护公约、生物多样性保护公约已颁布。,第一讲 知识产权法基础理论 第二章 知识产权的产生和发展,(二)国内知识产权的发展与趋势 1、发展现状:中国知识产权的发展是改革开放的结果,与美国贸易法301或特别301条款密切相关

14、。 (1)1979年的知识产权热。1979年,中国首次与美国签订中美高能物理协定以及中美贸易协定时,对方执意坚持签订知识产权保护条款,据对方称,按照美国总统的指示,不含知识产权条款的科技,文化及贸易的双边协定,美国代表无权签署。但对中方来说,不可能贸然签订一个我们没有完全弄懂其条款含义的条约,因此对知识产权的研究正式开始。此后,1980年中国参加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1982年颁布商标法、1984年颁布了专利法,1990年著作权法。1985年参加了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1989年参加了商标注册马德里协定。 (2)第二次知识产权热,1991-1992年中美知识产权谈判,达成了谅解备忘录,中国承诺制

15、定反不正当竞争法;1993年颁布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并加入了一大批国际知识产权条约。1992年参加了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世界版权公约,1993年参加了录音制品公约,专利合作条约,1994年参加了商标注册而实行的商品国际分类尼斯协定,并修改知识产权法。 (3)第三次知识产权热,1995年2月前期中美知识产权谈判及协议的最后签署,打击盗版,防止假冒。 (4)第四次知识产权热,1997中美知识产权谈判,中国加大了执法力度,打击盗版,并积极加入世贸组织,为复关做准备。 (5)第五次知识产权热,2001年加入世贸,按知识产权协议修改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法律制度进一步完善,形成了法律体系,已接近发达

16、国家的水平。,第一讲 知识产权法基础理论 第二章 知识产权的产生和发展,2、趋势:适应国际、国内经济发展,不断完善知识产权法制度 (1)世贸组织对知识产权保护范围的扩大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知识经济社会新技术的出现为知识产权保护带来了新的挑战 数字技术的发展挑战版权制度。 知识产权的扩张为发展中国家的文化和生物多样性带来威胁,发展中国家面临文化和遗传资源的安全。 发达国家的专利池保护策略和滥用知识产权,不利于技术的发展。 专利池是指专利的集合,最初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专利所有者达成的协议,通过该协议,将一个或多个专利许可给一方或者第三方,后来发展成为把作为交叉许可客体的

17、多个专利权放入一揽子许可中所形成的知识产权集合体。专利池的初衷是加快专利授权,促进技术应用。 进入“专利池”的公司可以使用“池”(pool)中的全部专利从事研究和商业活动,而不需要就“池”中的每个专利寻求单独的许可,“池”中的公司彼此间甚至不需互相支付许可费。“池”外的公司则可以通过一个统一的许可证,自由使用“池”中的全部知识产权。 发达国家利用其知识产权优势进行新的殖民,使发展中国家成为其制造工厂。,第一讲 知识产权法基础理论 第三章 知识产权法的基本原则,1、鼓励和保护智力创造活动的原则 ; 2、保障智力成果或知识产权推广应用原则 ; 3、严格保护和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 4、权利限制原则

18、; 5、立足国内、兼顾国际惯例原则 6、利益平衡原则,第一讲 知识产权法基础理论 第四章 知识产权法的基本原理,一、主体和客体制度 (一)主体制度知识产权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也可以是国家。知识产权的主体制度具有以下特点: 1. 知识产权的原始取得,以创造者的身份资格为基础,以国家认可或授予为条件。 2. 知识产权的继受取得,往往是不完全取得或有限制取得,从而产生数个权利主体对同一知识产品分享利益的情形。 3. 知识产权法对外国人的主体资格,主要奉行“有条件的国民待遇原则”,有别于一般财产法所采取的“有限制国民待遇原则”。 (二)客体制度知识产权的客体,即知识产品。 1、知识产品

19、是指人们在科学、技术、文化等知识形态领域中所创造的精神产品。 2知识产品的类别 (1)创造性成果,包括作品及其传播媒介、工业技术; (2)经营性标记,包括商标和地理标志、域名等。 (3)经营性资信,包括商誉、形象化权等; 3、知识产品的特点 (1)无形性是指知识产权是一种没有形体的精神财富,即客体的非物质性,其表现为: 不发生有形控制的占有。无形性决定了知识产权具有分身术,可能出现货许三家或一女两嫁,有形财产所有人不可能将其财产权标的同时卖给两个分别独立的买主;,第一讲 知识产权法基础理论 第四章 知识产权法的基本原理,不发生消灭知识产品的事实处分与有形交付的法律处分。不可能有因实物形态消费而

20、导致其本身消灭,它的存在仅会因期间届满而进入公有领域;如作品版权的转让只能通过法律行为登记。 (2)非消耗性指知识产权的使用不但不会使其损耗,而且还会增加其价值。如作品读者数量越多,作者获取的报酬越多,作品的价值越大。 (3)可复制性指知识产权可无限被复制,且随着数字技术的发展其复制质量越好。如盗版和假冒或仿冒。 二、权利取得与期限制度 (一)权利取得制度 一般知识产权的取得是经过一定的程序由国家授予的。如专利权经过知识产权局审查后授予;商标权是经过商标局注册后取得。但著作权是自动取得。 (二)期限制度知识产权一般是有一定的期限,除商业秘密外。如专利权是20年和10年;著作权是作者死后50年;

21、商标权是10年。 三、利用和限制制度 (一)利用制度即使用知识产权的制度,包括转让制度;许可使用制度(独占许可(著作权);独家许可;普通许可(商标);分许可 (二)限制制度即限制知识产权人权利的制度,包括合理使用制度;非商业使用制度(著作权除外);法定许可制度;强制许可制度;先用权制度(专利权);在先权制度;不视为侵权的情形。,第一讲 知识产权法基础理论 第四章 知识产权法的基本原理,四、保护和管理制度 (一)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1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 作为知识产权客体的精神产品是一种无形财产,它的保护范围无法依其本身来确定,而要求法律给予特别的规定。在限定的保护范围内,权利人对自己的知识产品可行

22、使各种专有权利,超出这个范围,权利人的权利失去效力,即不得排斥第三人对知识产品的合法使用。如专利权以在权利要求书中请求的权利为限;商标权是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为限;著作权以法律规定的内容为限。 2、侵犯知识产权的法律救济 (1)民事救济措施。民事救济措施具有维护权利状态或对权利人所受损害给予补偿之作用。一般来说,民法对所有权的保护是通过赋予权利人以请求确认所有权、排除妨害、恢复原状、返还原物、赔偿损失等请求权的方法来实现的。但知识产权所有人一般不能援用请求恢复原状、返还原物之传统民事救济措施。侵犯知识产权的损害赔偿额,主要有两种计算方法:一是按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行为所得之利

23、润计算;二是按权利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计算。如果权利人的实际损失和侵权人的非法所得不能确定的,则可以适用法定赔偿的有关规定。 (2)刑事救济措施。根据刑法规定,对侵犯知识产权罪可处以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罚金等各种刑事处罚。 (3)行政救济措施。具体包括训诫(警告)、责令停止制作和发行侵权复制品、没收非法所得、没收侵权复制品和制作侵权设备以及罚款等。,第一讲 知识产权法基础理论 第四章 知识产权法的基本原理,(二)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1、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努力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 (1)对外贸易领域知识产权管理; (2)商标管理

24、提高商标审查效率,缩短审查周期,保证审查质量; (3)商业秘密管理; (4)传统中医药知识产权管理; (5)国防知识产权管理; (6)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和队伍管理,完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公务员管理制度。 2、对外合作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3、知识产权中介服务管理,加强行业自律,建立诚信信息管理、信用评价和失信惩戒等诚信管理制度。规范知识产权评估工作,提高评估公信度。 4、企业知识产权管理。 5、知识产权专业人才的培养和管理,重点培养企业急需的知识产权管理和中介服务人才。知识产权专家库建设。,第一讲 知识产权法基础理论 第五章 知识产权战略,一、知识产权战略的含义和我国制定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背景

25、(一)含义:指一国在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方面的宏观和微观政策措施。我国制定知识产权战略是建设创新型国家,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需要。 (二)我国制定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背景和过程 1、背景:进入21世纪,随着经济全球化,我国经济、文化、科技势力不断增强,已成为世界经济增长的引擎,但我国拥有知识产权的绝对数量还是很少,在国际贸易中经常受制于人。 第一,在技术引进中受制于发达国家的“专利池保护,严重阻碍了中国技术的进步与发展; 第二,在商标领域,虽然商品出口占有绝对优势,但自己拥有世界名牌的数量少而有少,基本上是为别人做嫁衣。如我国在引进技术和资金的同时,放弃了自己已经有名的商标和老

26、字号,在发达国家的威逼利诱下在自己生产的商品上贴上了他人的商标,使我国被冠上了“世界工厂”的称号,只有“中国制造”的荣誉,而没有“中国创造”的知识产权,这种“贴牌生产”使我国在国际贸易和国际经济竞争中始终处于被动状态。,第一讲 知识产权法基础理论 第五章 知识产权战略,为了在国际竞争中争取主动,适应我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在国际上不断上升的地位和我国国内知识产权保护的需要,以及我国民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日益突现,我国必须在西方发达国家制定的游戏规则中寻求自己的话语权,吸收在引进国外技术和资金过程中我国造成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薄弱的教训,改变只重视知识产权的立法,而不重视知识产权

27、意识的培养和知识产权人才队伍的建设,以及知识产权整体战略的研究和实施。为此,2008年6月5日,国务院颁布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 2、过程:2002年底,郑成思先生组织召开了关于日本制定知识产权战略问题的研讨会。会后,社科院向国务院呈报了一份关于制定我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报告。 2005年1月,国家成立了以吴仪副总理为组长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领导小组。经过三年的调研,2008年6月5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这标志着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由被动转为主动。 3、机构: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机构是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协调司,下设战略处、行业处、区域处和保护处。,第一讲 知识产权法基础理论 第五章

28、 知识产权战略,二、我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基本内容 (一)序言 1、知识产权与国家发展的关系知识产权是国家发展的战略性资源,是增强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支撑,是掌握发展主动权的关键。 2、国际社会普遍重视知识产权和鼓励创新 (1)发达国家以创新为主要动力推动经济发展,充分利用知识产权制度维护其竞争优势。美国主导世界知识产权政策和标准,将知识产权纳入世界贸易组织;日本由技术立国变为知识产权保护战略即技术产权化立国。 (2)发展中国家积极采取适应国情的知识产权政策措施,应对全球化危机。泰国香米被美国申请专利,泰国制定了强制许可先例;以印度为首的发展中国家提出保护传统知识、遗传

29、资源和民间文学艺术等。 3、我国知识产权制度面临的问题与挑战 (1)自主知识产权水平和拥有量尚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绝对量多,但核心技术少,自主品牌少; (2)社会公众知识产权意识薄弱; (3)市场主体利用知识产权能力不强; (4)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突出,群体性和恶性案件较多; (5)知识产权滥用行为时有发生; (6)知识产权服务支撑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滞后; (7)对经济发展促进作用不高。,第一讲 知识产权法基础理论 第五章 知识产权战略,4、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的必要性 (1)提高企业竞争力的需要知识产权是企业竞争力的重要体现。我国企业经营模式有:A、低成本生产模式。如浙江模式,产业集群及

30、精细分工,以县或镇几十家企业集中生产一个产品或小零件。这种模式因次贷危机纷纷倒闭,调整或转产。还有格兰仕依靠低成本竞争,其微波炉占全国的70。B、爱多公司依靠广告宣传和概念炒作(中央电视台黄金时间1分钟2.2亿)。C、海尔依靠技术和品牌成为跨国公司。D、华为公司依靠专利和商标成为世界500强企业。华为、思科与国外企业发生纠纷后发展越来越强,主要原因是有自己的专利和商标,而我国大部分企业因国际纠纷多数落荒而逃。华为每年申请专利为5000-6000件。因此,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知识产权是核心竞争力。世界未来的竞争是知识产权的竞争。 (2)转变外贸增长方式的需要。中国企业外贸中因低成本对国外企业造成压

31、力,税收减少,因此国外用反倾销、技术标准和专利进行打压。因此,中国企业应在技术、标准、品牌和创意上提高竞争力,才能立于不败之地。如一件衬衣赚1元外汇,原因是没有自己的驰名品牌。 (3)产业升级以及结构调整的需要。我国是打工经济,其特征是外贸量大,利润率低,顺差在中国增殖在美国,进口核心技术,组装返销,只赚几美元。因此,应抓两头,即研究开发(专利保护)和营销服务(商标申请和保护),低成本制造模式应逐渐转变。 (4)解决资源环境制约发展的需要。2004年我国GDP占世界的4.4,而消费的原油、材料和铁矿石、钢材占世界的7.4。比亚迪电动车。 (5)知识产权制度日益重要。知识产权制度为企业提供了一个

32、竞争工具,为国家提供了一个政策工具。随着科技文化的发展,知识产权规范的内容越来越广泛,从传统的发明、文学艺术作品、商业标志延伸到商业秘密、软件、遗传资源、传统知识和民间文学艺术。,第一讲 知识产权法基础理论 第五章 知识产权战略,(二)指导思想和战略目标 1、指导思想激励创造、有效利用、依法保护和科学管理。其主要内容包括完善一个制度即知识产权制度;营造三个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文化环境;提升四个能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作为两个支撑知识产权制度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支撑。 2、战略目标 (1)近期目标是实现三个提高一个完善和形成:自主知识产权水平大幅度提高

33、,拥有量进一步增加;运用知识产权的效果明显增强,知识产权密集型商品比重显著提高;全社会特别是市场主体的知识产权意识普遍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状况明显改善;知识产权文化氛围初步形成; (2)远期目标是2020年把我国建设成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较高的国家; (三)战略重点_完善知识产权制度;促进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防止知识产权滥用和培育知识产权文化 (四)专项任务_纲要提出了七大具体专项任务。除了完善和制定专利法、著作权法、商标法、植物新品种法和商业秘密法外,重点是加快制定法律法规保护我国具有竞争优势的知识产权制度,防止被他人盗窃和滥用。这主要体现在地理标志保护制度;

34、遗传资源保护制度;传统知识保护制度;民间文学艺术保护制度;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制度和国防知识产权保护等。,(五)战略部署 纲要将知识产权战略作为国家重要战略,提出了九大战略措施: 第一,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能力,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自主知识产权创造体系; 第二,鼓励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引导、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促进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的创新成果向企业转移,推动企业知识产权的应用和产业化,缩短产业化周期; 第三,加快知识产权法制建设,建立适应知识产权特点的立法机制,提高立法质量,加快立法进程; 第四,提高知识产权执法水平,完善知识产权审判体制,优化审判资源配置,简化救济程序,加强知识

35、产权司法解释工作,提高知识产权执法队伍素质,合理配置执法资源,提高执法效率加大海关执法力度,加强知识产权边境保护; 第五,加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制定并实施地区和行业知识产权战略构建国家基础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第六,发展知识产权中介服务;,第一讲 知识产权法基础理论 第五章 知识产权战略,第一讲 知识产权法基础理论 第五章 知识产权战略,第七,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 1、中国知识产权意识的觉醒2008年6月5日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 (1)枪口下的知识产权 (2)被动的知识产权近代和改革开放的需要 (3)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是中国知识产权意识的真正觉醒 2、现状知识产权教育方兴未艾,成

36、立了15个知识产权学院、7个知识产权系、38个知识产权中心(所)、(研究院)和一个知识产权国家重点研究基地。 3、趋势知识产权将作为二级学科,申报硕士和博士点。 第八,推动知识产权文化建设; 第九,扩大知识产权对外交流合作。,第二讲 著作权法 第六章 著作权法概述,著作权法内容提要: 一、著作权法概述 二、著作权的主体与客体 三、著作权的内容 四、邻接权制度 五、著作权的限制和利用 六、著作权侵权行为和法律责任,第二讲 著作权法 第六章 著作权法概述,一、著作权的概念和特征 1、著作权,也称版权是指文学、艺术和 科学作品的创作者对其所创作的作品享有的权利。狭义的 著作权指作者对其创作的作品享有

37、的权利;广义的著作权还包括作品传播者的传播权,如表演者权、录音制品制作者权、广播组织者权等。 2、特征:专有性、地域性、时间性 3、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著作权制度的异同 (1)相同点:都主张著作权由作品的创作而产生,重视对于著作权人所享有的经济权利的保护;两大法系相互融合,英美法系逐渐向大陆法系靠拢。 (2)区别:第一,保护重点不同。英美法系版权法由保护出版商的特许权发展而来,1709年安娜法的颁布,作者权得到承认,但版权本质上是经济权利,强调对于作品的商业性利用,保护重点是投资和劳动。大陆法系以康德的人格理论为依据,认为作品不仅为作者带来经济利益,而且反映了作者的人格,是作者人格和精神的外延,

38、不仅保护作者的经济权利,更强调保护作者的精神权利。第二,权利取得不同。英美法系版权取得需登记、标注版权标记;大陆法系强调自动取得。 二、著作权与相关权利的区别 (一)著作权与所有权的区别 1. 著作权客体具有无形性,而所有权的客体是有形物体。 2. 著作权利用的可分性。同一个著作权可以许可多个人分别利用,而所有权只能有一个利用人。,第二讲 著作权法 第六章 著作权法概述,3. 著作权存续的有限性,所有权存续是永久的,只要原物不灭失,所有权就将永远存在。 4. 著作权具有人身依附性,而所有权则表现为单独的财产权性质。 (二)著作权与商标权的区别 1取得保护的方式不同。著作权是实行自动保护原则,而

39、商标权实行的是注册原则。 2受保护的条件不同。作品只要是各自独立完成,不论它们之间是否相同、类似,都受著作权法的保护;而商标权则不同,凡与已注册的同种商品或类似商品的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品标识,依照各国的商标法往往不能取得专用权。 3、著作权和商标权在一定情况下还可能发生交叉关系,即商标设计图案可以作为商标受商标法的保护,也可以构成一件艺术作品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4、著作权和商标权也可能发生冲突,即未经他人同意以其作品作为商标标志时,则可能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如1997年“景阳冈酒厂”案。山东阳谷县景阳冈酒厂未经许可将刘继卤的武松打虎图作为商标注册。1997年上海高级法院判决的 “三毛集团案”,江

40、苏三毛集团公司未经许可在其产品上使用“三毛”形象,并在1995年将三毛漫画形象申请商标注册。 (三)著作权与专利权的区别 1. 著作权并不保护作品的思想,而只保护作品的表达方式。而专利权所保护的是发明创造的构思、内容。 2. 著作权并不要求保护的作品是首创的,而只要求它是独创的。而对于同一内容的发明,专利权只授予先申请人。 外观设计、计算机软件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工业版权与著作权在实用美术作品保护上可能会发生交叉。,第二讲 著作权法 第六章 著作权法概述,(四)著作权与反不正当竞争权 1、著作权法保护作者对其创作的作品享有的权利;而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工商业活动的经营者禁止他人不正当竞争的权利。

41、 2、作品进入流通领域也是商品,当其他作者一以不正当的方式利用他人作品的声誉时,当作品的使用者以不正当的方式与他人竞争时,就会出现反不正当竞争的问题。如书刊名称和人物形象。 书刊名称不具有原创性,得不到著作权法的保护,但其具有区别作品或刊物的作用,盗用他人书刊名称,特别是知名书刊名称,必然会在社会公众中造成混淆。德国用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书刊名称,1994年用商标法保护;美国用商标法保护,如时代杂志,读者文摘。当书刊名称没有注册为商标,不能依据商标法保护时,可以寻求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如有人未经钱钟书先生许可而出版围城续集时,有关权利人可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制止这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如刘老根。 作品

42、中的人物形象分为图形人物形象和文字作品中的人物形象。图形人物形象如米老鼠和唐老鸭,三毛等可以受著作权法保护;文字作品中的人物形象由语言文字刻画而成,缺乏原创性,不受著作权法保护。就知名作品而言,如果有人盗用了作品中的人物形象,可以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因为这种盗用带有利用他人声誉和不正当竞争的特性。如日本利用三国演义中的人物形象制作动画片。,第二讲 著作权法 第六章 著作权法概述,三、著作权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一)概念:是指调整因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创作、利用、保护和管理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基本原则 1、保护作品的创作者和传播者利益原则 2、促进和兼顾社会公共

43、利益原则 3、权利限制与例外原则 4、尊重国际惯例原则 四、我国著作权法的产生和发展 1、古代:雕版印刷,官方发布榜文禁止翻刊,保护出版者利益,但没有产生过著作权制度; 2、近代:1910年清政府颁布了中国近代史上的第一部著作权法大清著作权律,1928年中华民国南京政府颁布了著作权法。 3、新中国:(1)1949-1991年,主要依据行政法规保护著作权。 (2)1990年9月7日全国人大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1991年6月1日实施。 (3)2001年10月27日著作权法修改。客体方面增加了杂技、建筑、模型作品、数据库;权利内容方面增加了电影作品、计算机软件和录音制品的出租权、网络传播权;

44、法律责任方面禁止规避和破坏与网络传播相关的技术措施和禁止未经他人许可删改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点对点技术对著作权挑战,集体管理等又迎来新一轮修改。,第二讲著作权法 第七章 著作权的主体与客体,一、著作权主体也称著作权人,是指依法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人。 1、著作权主体的分类 (1)原始主体与继受主体 A、原始主体,是指在作品创作完成后,直接根据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人。 B继受主体,是指通过受让、继承、受赠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取得全部或一部分著作权的人。继受主体享有的著作权是从原始著作权主体那里取得的。 C原始主体与继受主体之间的区别在于: 第一,

45、原始主体的资格基于创作行为或法律规定直接产生,而继受主体成为著作权的主体以他人原有著作权的合法存在为条件。 第二,原始主体可能享有完整的著作权,著作权的继受主体则只能取得著作财产权的部分或全部。 (2)完整的著作权主体与部分的著作权主体 A完整的著作权主体,是指拥有作品中的全部财产权及全部人身权利的主体。 B部分的著作权主体,是指仅拥有作品中的部分人身权利或部分财产权利的主体。 (3)内国主体与外国主体 A、内国主体与外国主体的划分是以著作权人所具有的国籍为标准而划分的。内国主体包括中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第二讲著作权法 第七章 著作权的主体与客体,B、外国主体包括外国人和无国籍人。作者:

46、自然人和被视为作者的法人与其他组织-原始主体 2、著作权的原始主体作者 (1)作者的确认 A创作作品的人是作者,为他人创作进行组织、提供咨询意见、物质条件或其他服务的人不能认为是作者。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人为作者。 B创作是直接产生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智力活动. (2)视为作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其他组织视为作者。 3、著作权的继受主体其他著作权人,包括继承人和受赠人、国家、受让人。4、特殊作品的著作权人 (1)雇佣作品(职务作品)的权利主体 A、概念: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或利用

47、单位提供的物质条件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 B.权利归属:第一, 一般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如果在作品完成后的两年内,单位在其业务范围内不使用,那么作者可以要求单位同意由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其许可使用作品所获报酬,由作者与单位按约定的比例分配。作品完成两年后,单位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继续使用。,第二讲著作权法 第七章 著作权的主体与客体,第二,特殊职务作品,作者只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

48、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特殊职务作品主要有:第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计算机软件、地图等职务作品;第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 (2)委托作品的权利主体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3)合作作品的权利主体 A合作作品是指两人以上共同创作的作品。包括可以分割与不可分割的合作作品。 B合作作者的构成条件:一是合作作者必须有共同的创作愿望;二是合作作者必须都参加了共同的创作劳动。 C合作作品

49、的著作权归属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 D、著作权的行使:合作作者通过协商一致行使著作权;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对于可以分割的合作作品,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 (4)演绎作品的权利主体 A概念:是指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 B权利归属:归演绎作者,但演绎作者仅对演绎部分享有著作权。,第二讲著作权法 第七章 著作权的主体与客体,C权利限制:第一,演绎他人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时,应尊重原作品的著作权;第二,演绎作品的著作权并不得阻止他人对原作品的再次演绎。 D作品利用条件:第三人使用演绎作品,必须征得原作作者和演绎作品作者的双重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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