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章节税收及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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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三章 税收及税收征收管理 法律制度,第三章 税收及税收征收管理 法律制度,第一节 税收概述 第二节 税法概述 第三节 我国现行主要税种概述 第四节 税收征收管理机关及其职权 第五节 税务管理 第六节 税款征收 第七节 法律责任,第一节 税收概述,一、税收的概念、特征和作用 二、税收的分类,一、税收的概念、特征和作用,(一)税收的概念与特征 税收是国家为实现国家职能,凭借政治权利,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特定分配方式。 税收的特征: 强制性 无偿性 固定性,(二)税收的作用,税收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和工具 税收是国家调控经济的重要杠杆之一 税收是对经济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2、的重要手段 税收具有维护国家政权的作用,二、税收的分类,1、按征税对象分类:流转税类、所得税类、财产税类、资源税类、行为税类; 2、按征收管理体系分类:工商税类、关税类、农业税类; 3、按税收的征收权限和收入分配权限分类:中央税、地方税、中央地方共享税; 4、按计税标准分类:从价税、从量税、复合税。,第二节 税法概述,一、税法的概念 二、税法的构成要素 三、税法的分类,一、税法的概念,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纳税方面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目的: 保障国家利益和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政党的税收秩序,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 税法和税收主要关系: 税收活动必须严格依照

3、税法的规定进行,税法是税收的法律依据和法律保障。,二、税法的构成要素,税法应当具备的必要 因素和内容 (一)征税人 (二)纳税义务人 (三)征税对象 (四)税目 (五)税率 (六)计税依据 (七)纳税环节 (八)纳税期限 (九)纳税地点 (十)减免税 (十一)法律责任,(一)征税人 是指代表国家行使税收管理职权的各级税务机关和其他征收机关 例如:增值税征税人是税务机关 关税的征税人是海关,(二)纳税义务人 是指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三)征税对象 征税对象又称课税对象,是指对什么征税,是税收法律关系中权利义务所指的对象。 征税对象包括物或行, 不同征税对象构成不同税种,(四

4、)税目 税目是税法中规定征税对象的具体项目,是征税的具体根据,它规定了征税对象的具体范围,(五)税率 税率是指应纳税额与征税对象的比例或征税额度,它是计算税额的尺度。 税率是税法的核心要素。 包括:比例税率 定额税率 超额累进税率 超率累进税率,(六)计税依据,计税依据也称计税标准,是指计算应纳税额的依据或标准,即根据什么来计算纳税人应缴纳的税额。 征税对象规定对什么征税,计税依据则解决如何征税的问题。 计税依据划分为: 1.从价计税 计税金额征税对象的数量计税价格 应纳税额计税金额适用税率 2.从量计征 应纳税额计税数量单位税额 3.复合计税 应纳税额计税数量单位税额+计税金额适用税率,(七

5、)纳税环节 是指税法规定的征税对象在从生产到消费的流转过程中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八)纳税期限 是指纳税人发生纳税义务后,应依法缴纳税款的期限 划分:按期纳税 按次纳税,(九)纳税地点 是指纳税人依据税法规定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具体地点,(十)减免税 是指国家对某些纳税人和征税对象给予鼓励和照顾的一种特殊规定 包括:1.减税和免税 2.起征点 3.免征额,(十一)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是指对违反国家税法规定的行为人采取的处罚措施 包括:违法行为 因违法而承担的法律责任,三、税法分类,按税法的功能作用不同:分为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

6、所得税法属于税收实体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进出口关税条例属于税收程序法。,第三节 我国现行主要税种概述,一、增值税 二、消费税 三、营业税 四、企业所得税 五、个人所得税 六、印花税 七、城市维护建设税,要点提醒: 该节介绍一些主要的税种,第四节 税收征管机关及职权,一、税收征管机关 税收征管机关是指法律、法规规定负责税款征收和 管理工作的职能机构。 具体划分: 国家税务局 国务院设国家税务总局 (主管全国税收征管工作) 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设国家税务局 地方税务局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设地方税务局 (归属地方人民政府领导),二、征收税款类别,中央税 关税

7、 消费税 海关代收的增值税等 中央与地方共享税 增值税 营业税 企业所得税等 地方税 土地增值税 房产税 车船使用税等,三、税收征管机关的主要职权,税务管理 办理税务登记 受理纳税申报 对纳税人的凭证、账簿 进行管理 税款征收 征收税款 核定税额 实施税收保全措施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税务检查 检查纳税人的账务资料 检查纳税人的应纳税商品和货物等 税务处罚 罚款 加收滞纳金等,第五节 税务管理,税务登记管理 账簿凭证管理 发票管理 纳税申报管理,一、税务登记的有关规定,税务登记是税务机关依据税法规定,对纳税人的 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登记管理的一项法定制度,也是 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法定手续。

8、税务登记范围 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税收入、应税财产或应税行为的各类纳税人,均应当办理税务登记;扣缴义务人应当在发生扣缴义务时,到税务机关申报登记,领取扣缴税款凭证 具体包括:纳税人、扣缴义务人 税务登记种类 开业登记; 变更登记; 停业、复业登记; 注销登记; 外出经营报验登记。,办理税务登记的具体手续一,办理税务登记的具体手续二,税务登记应注意的问题?,开业登记后,纳税人办理了银行开户后是否应将全部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 ( 是 ) 什么情况下纳税人应办理税务注销登记?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的 其他情况,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的

9、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纳税人停业期满未复业又不办理延长手续的后果如何?停止期间发生的纳税义务是否应补缴税款? 税务机关应当视为已恢复营业,实施正常的税收征收管理 应当补缴税款 税务登记证的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是? 每年审验一次 每三年换证一次,二、账簿、凭证管理规定,按规定设置帐簿,有: 订本式总账 订本式日记账 明细账 辅助账簿 对个体工商户的建账要求 哪些工商户应设置复式账? 哪些工商户可以设置简易账? 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并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应当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15天内,将其财务会计制度、会计处理方法、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按规定保管会计档案 账簿、记账凭证、完税凭证及有关纳税

10、资料应当保管10年,三、发票管理规定,发票的种类 (1)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指专门用于结算销售货物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使用的一种发票。 (2)普通发票 普通发票主要由营业税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使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不能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况下也可使用普通发票。普通发票由行业发票和专用发票组成。 (3)专业发票 专业发票是指国有金融、保险企业的存贷、汇兑、转账凭证、保险凭证;国有邮政、电信企业的邮票、邮单、话务、电报收据;国有铁路、国有航空企业和交通部门、国有公路、水上运输企业的客票、货票等。,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的书

11、面证明。,(一)发票的基本形式,基本联次:三联 第一联:存根联 (开票方留存备查) 第二联:发票联 (收执方付款或收款的原始凭证) 第三联:记账联 (开票方作为记账的原始凭证),式样: 全国统一式样的发票 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在省市、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式样的发票 由省一级税务机关确定,(二)发票的开具要求,(1)单位和个人应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才能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得开具发票。 (2)开具发票时应按号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性复写或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3)填写发票应当使用中文。民

12、族自治地区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外商投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 (4)使用电子计算机开具发票必须报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并使用税务机关统一监制的机打发票。开具后的存根联应当按照顺序号 装订成册,以备税务机关检查。 (5)开具发票时限、地点应符合规定。 (6)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借、转让、代开发票;未经税务机关批准,不得拆本使用发票;不得自行扩大专业发票使用范围。 (7)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三)发票的领购,可以领购的对象 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 依法不须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 临时到外地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需办手续: 提出申请 提供

13、身份证明和税务登记证 提供印章的印模 核发发票领购簿,凭领购簿向税务机关领购发票 对外地来本辖区临时经营的申请领购发票要收取保证金一万元,(四)纳税申报管理,纳税申报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申报期限内就纳税事项向税务机关书面申报的一种法定手续。,纳税申报的对象 纳税人、临时纳税人、义务扣缴人、享受减免税待遇的纳税人,纳税申报的方式 (1)直接申报,即上门申报。纳税人直接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2)邮寄申报。邮寄申报以寄出地的邮政局邮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 (3)数据电文申报,即纳税人由电子手段、光学手段或类似手段生成、储存或传递的信息,如网上申报。,第六节 税款征

14、收,一、税款征收方式 查账征收账簿健全、记录完整 查定征收生产不固定、账簿不健全 查验征收零星、分散高税率工业品 代扣代缴零星分散、不易控制税源 代收代缴税收网络覆盖不到 委托代征按照代证书的要求,零散税款 定期定额征收生产规模小,却无建账能力的小型纳税人,二、税收征收措施,加收滞纳金 补缴和追征税款 核定应纳税额 税收保全措施 强行执行措施 阻止出境 税款优先执行,滞纳金的计算: 滞纳金按照每天滞纳税款的万分之五收取 计算公式: 应加收的滞纳金=滞纳金额0.05%滞纳天数 例如:5月10日应缴纳的10万元税款,托延至5月31日缴纳,税务机关可以加收滞纳金为: 10 0000 0.05% 21

15、 =1050(元) (滞纳天数从5月10日5月30日),补缴追征税款的时限 因税务机关责任3年,不加收滞纳金 因纳税人计算错误3年,加收滞纳金 对于偷税、抗税、骗税的无限期的追征,在什么情况下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应纳税额,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帐簿的;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帐簿但未设置的; 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随设置帐簿但帐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帐的; 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未申报的; 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的

16、纳税人以及临时经营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可以采取的保全措施,税务机关有依据认为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可以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前责令限期缴纳税款; 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应纳税商品、货物的可以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 如纳税人不能提供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 书面通知纳税人的开户银行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得的存款; 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强制执行措施的内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限期缴纳税 款,担保人未按规定的期限交纳所担保的税款,税务机关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 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于

17、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财产,以拍卖的所得抵缴税款。,阻止出境,对于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或法人代 表在未结清税款、滞纳金又不提供保 的,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境机关阻止 其出境。,税款优先执行,税收的优先权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 税收优先于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执行; 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非法所得。,第七节 法律责任,掌握违反税收法律制度的11种 行为,各自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注意税法的规定和刑法的规定,一、违反税务管理规定的 表(一),违反税务管理 规定的(表二),二、违反纳税申报规定行为的法律责任,三、拒绝税务机关检查的,四、偷税行为的(一),偷税行为的(二),五、逃避税务机关追缴欠税行为的,六、骗取出口退税的,七、抗税,八、拖欠税款,九、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的,十、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十一、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 不履行税收法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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