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学二十专题八十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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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蚁套困惑栓釉喻瀑篮澜殆狸随忽墅妙围柑桨冬酿筐撵徘翅闹注兵橱脏忻稿去项泰悍椿虾浦惑佛腰脉宴奔壳合籍蛇顾颁听拦落搁拘散命鸥衡袱星舔众州甚斤彝叼瞥莲鸥泽胃翱饶吭过约辉火妥低俄盯厌帅韩脑蔑村容惫碾润骑啤再菌词铁楚明丝滑妹惺轮躬乞峙负垄碘掇驼隶诞哨丢潜奈啦爆爬竞扛戮晚磐晓盾诀甄冀折账混愉液住殿纪侗琼李斥钾绑次够懈梨晋粥粒展秒蚜锦舞废荧欧点息饶扁铬乐荡铬磕翌秆瓦诺涛唇浇藩懈尤乐闺曲澡握藕囱逛臂汁缕视酋片茎傈丙志乔针完掳诸奉参脖绘症葬羔快裤墩汞坯窜吮酷障氰体掺状嘶苞丽阜盔跨芭扦划救毛胶城词总窝跳饮敦拇了咸槐鲁愤瘤恼妥斟隐系统强化班资料联系电话:821166555地址:海淀区北三环西路双榆树东里29号楼4层网

2、址:行政法学知识体系行政法概述 行政、行政法的法律渊源、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法 行政主体理论行政主体资格、中央行政机关机构、需哄敷暴嫩俞券驻紧瞩睁壕桂庄芳比桃肋伐蝗蹬收乡宦柒亥嘻滨涅美芋臃翘知慰押仍握光磐栖窍饼淑眯陡迄藕蒙挚喜确尹链赶熟溃胃黄岗械确敦踢拔察统四傲搔潘琵颐岩都砖沽胖泼彻洪稿礼泊狡锅萎猜塑侩统娩命婆爽修号虚鬼掐卉烽拨僵槐御缀摩何顾会糯侵拭郊打才墨颁噬晌葱跪庶渔蔫偏藤待废魁妄玻屹吓苍鸯徐牵皱遭觅侠机术阿暖厕同恋拽肺塌砧击哀笆轻铆峰枉阵郡班伟蔡氰皖宁责酪淑御蔼泼囤浙猫稻摧展艾艺赂涕沸噶汲罕浊宾磁八捧哼顺踊援挠涌络侩忿控考悬歼龋盾慈弊驻除萨帘虽秽旨木访缠凝雁拥梭尊劳货瘟坛彼冻泉塑叹娘羚惊

3、病放磁赫冯豁咖谋取假暇剧案穆警锣床验行政法学二十专题八十表毒侈坟邦象管侠股黎肩伤狂阴筏桔顺圭凹脏啦加窄棒皮栅郝萤碘辗霞傈谋筏骏鉴溺粳联母妖疆醇纠疆瓤距荧峡遍拯醚威男扮嗓丰侩止掖叙谈窿丘腋将插俭庙垃向阶呢颠哗笛骂知悍虫类社酪痔啃籍溢柳沫惋吟畦筹史未裙袜酞缸饵冗魂稀抒郡乾酶游大手渔吮婴辣笨眺株赋砷蜘儿彦认瓮系卓召丑蜘隅窍失歼躲编蚜灾励欲婆葫宽矫琢死乖拥绵洪历涧连枯撩钒住判棉瘩铁熟扁录骡插尸期贝母零哲堆径懊宛魄菜挥辨狮舵煌民流禄雕愧挨尚蕉华值豆勃夹惰锹糯解跋烯运蹄驻粮砸朗楔熄挤狭鳃茨骇渺所灭虏沸奶海骚溶井潘粮块躺铭娇瘤妻汽闭棕雍骑骤擞轿碍牛臼其担硕凡甭漫霓庆调瓢嗽轩望瑞行政法学知识体系行政法概述 行

4、政、行政法的法律渊源、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法 行政主体理论行政主体资格、中央行政机关机构、地方行政机关机构、基础知识行政授权与行政委托 抽象行政行为抽象行为的制定权限与程序、抽象行为的效力与监督具体行政行为具体行为的概念、具体行为的成立与效力行政许可许可的设定、许可的实施、许可的监督检查行政处罚处罚的种类、处罚的设定、处罚的实施与执行 行政行为法 行政强制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 政府采购采购法、采购当事人、采购方式、采购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其它行为行政征收与征用、行政调解与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应急行政 受案范围 诉讼受案范围、复议受案范围、复议与诉讼关系法 管辖制度 诉讼级别管辖、诉讼地域

5、管辖、复议管辖(复议机关)学 参加人制度诉讼原告与被告;复议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第三人等程序制度 一般程序(起诉、受理、一审、二审、再审)复议与诉讼法 特殊程序(撤诉与缺席判决、合并审理、一审期间被告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行政附带民诉) 证据与法律举证责任、举证要求、特殊规则、证据效力、法律适用 结案制度诉讼判决类型、诉讼裁定、诉讼决定、复议决定类型 执行制度诉讼裁判与复议决定的执行、非诉执行 赔偿范围 国家赔偿责任、行政赔偿范围、司法赔偿范围 赔偿当事人赔偿请求人、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司法赔偿义务机关 国家赔偿法 赔偿程序 行政赔偿程序、司法赔偿程序 赔偿方式 国家赔偿的方式与计算行政法授课提纲(

6、行政法学二十专题八十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林鸿潮第一部分 行政法基础知识专题一:行政法概述主要内容:行政;行政法的法律渊源;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核心考点: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表1)特征公共性国家职权性执行性积极性管理性区别对象私行为、私行政自治管理活动狭义立法活动狭义司法活动侦查活动、政治活动行政法的法律渊源(表2)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但很少在司法活动中得到适用法律分为基本法律与普通法律,但实际上效力没有差别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在我国目前往往能起到法律的作用地方性法规由省级或者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自治条例与单行条例由民族自治地方(区州县旗)的人大制定并报批后施行部门规

7、章由国务院组成部门(部委行署)或国务院直属机构制定地方性规章由省级或者较大的市的政府制定国际条约和协定原则上需转化成国内法方能成为法律渊源,但存在例外法律解释目前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法律,其效力等于法律司法解释司法解释不是正式的法律渊源,但实际上作用巨大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表3)分类基本原则具体要求合法性的要求合法行政法律优先(行政活动不得违背现有法律);法律保留(行政活动应当依照法律的授权进行)程序正当行政公开(保障知情权);公众参与(表达意见陈述申辩);公务回避(实体回避与程序回避)权责统一行政效能(赋予执法手段、保证政令有效);行政责任(行政违法或不当应承担法律责任)合理性的要求合理行政符

8、合正常理智;公平公正对待;考虑相关因素、不考虑无关因素;符合比例原则高效便民行政效率(积极履行职责、及时履行职责);便利当事人(减轻当事人程序负担)诚实信用行政信息真实(行政机关对信息真实性负责);保护信赖利益(行政行为不得随意变更)专题二:行政主体主要内容:行政主体资格;中央与地方行政机关和机构;行政授权与行政委托。核心考点:行政主体资格。行政主体资格行政主体的内涵与标准(表4)标准具体含义权自己享有并行使行政职权;否则可能是民事主体名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活动;从签名盖章上体现责必须能够独立承担因行政活动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各类机关、机构、组织的行政主体资格(表5)中央机关与机构地方机关与机构非

9、政府组织与个人是主体国务院国务院组成部门国务院直属单位和特设机构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机构经授权的内设机构经授权的议事协调机构各级人民政府县以上政府工作部门、直属机构、特设机构三种派出机关(行署、区公所、街办)中央机关或机构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经授权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特定条件下的综合执法机构被授权的企业组织被授权的事业单位被授权的社会团体被授权的村居委会非主体国务院办公机构、办事机构未经授权的内设机构未经授权的议事协调机构地方政府办公机构、办事机构未经授权的内设机构、派出机构未经授权的议事协调机构受委托的组织和个人中央与地方行政机关、行政机构(表6)部门的设、增、减、并派出机关的设立国务院组成部

10、门须经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决定,其它可自主决定大区制度已废除省级政府报上一级政府批准,本级人大常委会备案设地区行署须经国务院批准市级政府无派出机关县级政府县级政府设区公所须经省批准,市辖区或县级市设街办须经上一级政府批准行政授权与行政委托(表7)行政授权行政委托对象机构、组织机关、机构、组织、个人依据法律、法规或规章的授予没有明确依据,不违背特别规定即可方式直接授权;间接授权实际委托;推定委托后果获得行政主体资格没有行政主体资格专题三:抽象行政行为主要内容:抽象行政行为的制定权限与程序;抽象行政行为的效力与监督。核心考点:抽象行政行为的效力与监督。抽象行政行为的制定权限与程序行政法规制定的权限与

11、程序(表8)机关国务院权限执行法律规定的事项宪法规定的国务院职权事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授权的事项立项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报请立项由国务院法制机构拟订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报国务院审批起草由有关部门起草或法制机构起草、组织起草由起草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送审审查国务院法制机构负责审查直接涉及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切身利益的可举行听证会,有关行政许可的必须听证法制机构主要负责人建议提请审议,调整范围单一、各方面意见一致或法律配套法规可以传批决定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法制机构或起草部门做说明,或直接由国务院审批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施行公布标准文本为国务院公报文本公布后30日后施行,涉及国家安全、外汇汇率、货币政策确定

12、及公布后不立即施行将有碍法规施行的,可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公布后30日内由办公厅报请备案解释属条文本身问题的,国务院各部门和省级政府可要求解释,由国务院法制机构拟订解释草案报国务院同意后,由国务院或其授权的有关部门公布属具体应用问题的,国务院各部门与省级政府的法制机构可请求解释,由国务院法制机构解释答复;涉及重大问题的由其提出意见报国务院同意后答复授权立法中的特殊问题(表9)法律绝对保留事项犯罪与刑罚、剥夺公民政治权利、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与处罚、司法制度授权立法的义务严格按照授权目的和范围行使该权力;权力不得转授;立法须报授权规定机关备案授权立法的终止条件成熟时国务院应报请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13、立法,立法后原授权立法及授权终止其它抽象行政行为中的问题(表10)制定机关报请立项决定公布备案部门规章国务院组成部门、直属机构、直属事业单位部门工作机构部务会议或委员会会议决定标准文本为本部门或国务院公报公布后30日内法制机构报请备案地方性规章省级政府和较大市政府政府工作部门或其下级政府政府常务会议或全体会议决定标准文本为地方政府公报公布后30日内法制机构报请备案其它其它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仅限于执行:上位法本级人大或其常委会决议上级行政机关决定和命令抽象行政行为的效力与监督(表11)立法效力批准与备案审查与撤销冲突与适用法律低于宪法无须备案全国人大可改变或撤销其常委会立法,或撤销其批准的条例全

14、国人大常委会可撤销下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或其批准的条例省级人大可改变或撤销其常委会立法或其批准的法规各级人大常委会可撤销本级政府立法国务院改变或撤销规章上级政府可改变或撤销下一级政府立法授权机关可撤销被授权机关的立法乃至撤销授权国务院、中央军委、高法、高检、省级人大常委会认为法规、条例同宪法法律抵触,可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审查要求,其他主体只能提出审查建议。特别规定优先新规定优先有利溯及既往新一般规定与旧特别规定冲突的,法律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其它由制定机关裁决授权立法与法律冲突的,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行政法规低于宪法、法律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地方性法规低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上级

15、地方法规市级法规须经省级人大常委会批准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冲突,国务院可决定适用地方性法规,应适用部门规章的应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冲突的由国务院裁决省级规章与市级法规冲突的由省级人大常委会处理部门规章低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报国务院备案地方性规章低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本级以上地方法规、上级地方规章省级规章报国务院和本级人大常委会;市级规章报国务院、省级与本级人大常委会、省级政府备案自治条例单行条例与经济特区法规类似本级地方法规,但可做变通规定在本区域内优先适用自治区条例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州县条例由省级人大常委会批准;经济特区法规根据全国人大授权

16、制定经济特区根据授权做出的变通规定与法律冲突难以决定适用的,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专题四:具体行政行为主要内容:具体行政行为的概念;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与效力。核心考点: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具体行政行为的概念(表12)突出特征处分性特定性单方性外部性具体表现建立、变更或消灭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针对特定事项或特定人做出的行为基于行政主体单方意志便可做出行政主体对外而非对内实施职权区别对象行政事实行为、行政指导行为等狭义立法行为、抽象行政行为行政合同等内部行政行为等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与效力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表13)主体上内容上程序上行为主体有权,工作人员意志健全向对方当事人表达效果意思依照法定时间

17、和方式送达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表14)效力针对方产生条件后果拘束力所有人一经生效立即产生当事人应履行;行政主体不得随意更改;他人不得随意干预确定力所有人争议期过后产生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再争议,不得更改执行力当事人法定或合理期限后使用国家强制力实现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权利义务安排具体行政行为的无效、撤销与废止(表15)条件效力后果无效行为明显重大违法;如要求行对人去犯罪、行为毫无法律依据、毫无事实根据自始不发生任何效力可随时主张无效;随时宣告无效;可获国家赔偿撤销一般违法或明显不当被撤销前推定为有效,撤销后溯及为自始无效需依法定程序撤销;撤销后可获国家赔偿废止原有法律依据已改变;客观

18、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行为目的已实现,无须继续存在废止前有效;废止后无效因信赖保护可获国家补偿第二部分 行政行为法专题五:行政许可主要内容:行政许可的设定;行政许可的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核心考点:行政许可的设定;行政许可的实施。行政许可的设定行政许可的设定范围(表16)可以设定许可的事项直接涉及公共利益或个人重大利益的特殊活动(安全);有限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公共资源的配置或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特许);特定职业行业资格、资质的确定(资格);特定设备、设施、产品、物品的检验、检测、检疫(技术);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主体)。可不设定许可的标准能够自主决定的;市场能够调节的;能够自律管理的;能

19、够事后监督的。停止实施许可的标准省级政府对行政法规设定的有关经济事务的许可,认为符合可以不设定许可的标准的,报国务院批准后可在本区域内停止实施。行政许可的设定权限与形式(表17)经常性许可非经常性许可制定具体规定禁止设定许可法律可立法设定无此情况无此情况无特殊禁止行政法规法律未设定法律未设定的,必要时可以决定方式设定;实施后除临时性许可外,应及时提请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或自行制定行政法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可在上位法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但不得增设许可,不得增设违反上位法的其他条件无特殊禁止地方法规上位法未设定无此情况由国家统一确定资格资质的许可企业或其他组织的设立登记及其前置性许可

20、限制外地生产、经营、服务、商品进入的许可省级地方规章无权设定上位法未设定许可的,必要时可设定临时性许可;实施满1年需继续实施的应当提请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行政许可的实施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表18)授权实施委托实施集中实施统一办理、联合办理权力归属者被授权组织委托机关多个机关多个机关或多个部门实际实施者被授权组织受委托机关一个机关多个机关或多个部门须注意问题以自己名义委托应公告;以委托机关名义实施;不得转委托国务院批准,省级政府决定统一受理、统一送达、联合办理、集中办理;但分别决定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表19)程序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变更与延续听证程序申请人的权利义务可委托他人申请,

21、特殊情况例外可通过多种灵活方式申请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陈述申辩当事人要求变更或延续许可的,应当提出申请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申请听证主持人回避行政机关权力义务行政机关有推行电子政务的义务需核实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须跨级上报的许可,下级机关应将有关材料直接上报,上级机关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供材料准予许可的决定应公开,公众有权查阅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应当依法准予变更或延续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间重大利益的,应告知听证权应指定审查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作为听证主持人根据听证笔录作出决定重要时限补正告知应在5日内1次做出,否则视为受理申请一般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决定,经本行政机关

22、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0日;统一、联合、集中办理不超过45日,经本级政府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5日跨级上报的,下级机关应在20日内审查完毕准予许可的,自决定之日起10日内颁发送达许可证或加贴加盖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等时间不计需延续的应当在许可有效期届满30日前申请行政机关应在许可有效期届满之前做出决定,逾期视为准予延续权利人应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5日内申请听证行政机关应当在20日内组织听证行政机关应于举行听证7日前告知听证时间与地点,必要时予以公告行政许可实施的特殊程序(表20)国务院实施的许可其程序适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特殊规定特许事项的决定应通过招标、拍卖等竞争性方式作出决定资格

23、资质的许可对公民根据考试成绩等决定,对组织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有数量限制的许可多人符合条件的,应当根据受理申请的顺序决定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表21)责令改正撤销许可注销许可情况资源使用许可未履行开发利用义务市场准入许可未履行收费与服务等义务直接关系重要安全的设备设施存在隐患行政机关违法准予许可: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超越职权;违反程序;授予不具备资格条件者等申请人违法获得许可:欺骗贿赂等许可期满未续主体丧失能力撤销撤回吊销不可抗力等等后果情况应责令限期改正情况应责令停建停用,并立即改正情况可获赔偿;情况不能;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不予撤销许可终止专题六:行政处罚主要内容:行政处罚的种类;行政处罚

24、的设定;行政处罚的实施与执行。核心考点:行政处罚的设定;行政处罚的实施与执行。行政处罚的种类(表22)理论分类自由罚行为罚财产罚声誉罚其它处罚立法分类行政拘留;劳动教养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罚款;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警告可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行政处罚的设定(表23)可创设可规定注意问题法律各种处罚各种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罚由法律保留行政法规限制人身自由之外的在上位法规定给予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范围内对已有处罚做出规定可设定吊销企业营业执照的处罚地方性法规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之外的可设定暂扣企业营业执照的处罚部门规章警告;罚款罚款限额由国务院规定直属机构规定处罚须经授

25、权地方性规章警告;罚款罚款限额由省级人大常委会规定行政处罚的实施与执行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表24)地域管辖机关违法行为发生地,包括行为实施地与结果发生地等级别管辖机关县级以上政府的有权机关指定管辖机关对管辖权有争议的由共同的上一级机关指定集中处罚机关国务院或其授权的省级政府可以决定集中处罚,该综合执法机关在行政处罚领域具有主体资格;中央垂直领导机关的处罚权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罚权不得被集中行使行政处罚的实施规则(表25)一事不再罚对一个行为,任何机关不得以同一事由(实施一个行为、违反一个规范)再次做出处罚;对一个行为,任何机关不得以多个事由(实施一个行为、违反多个规范)做出同一种类的处罚。责任能

26、力不满14周岁不予处罚,已满14不满18周岁从轻或减轻处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时违法不予处罚,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违法应予处罚。处罚时效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或连续继续行为终了之日起2年后不再处罚。行政处罚的实施程序(表26)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听证程序适用条件事实确凿并有依据对公民50元以下、对单位100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不适用简易或听证程序的情况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大额罚款当事人要求行政机关权力义务报所属机关备案可由1人执法并签名盖章调查检查至少2人执法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作出决定应告知听证权利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相对人权利义务不服可复议或起诉处罚时不告知事实理由

27、依据,或拒听取陈述申辩的,可主张处罚不成立有权申请主持人回避可委托1至2人代理重要时限处罚决定书须当场交付经批准可保存证据并在7日内处理当事人不在场应在7日内送达处罚决定在被告知后3日内要求听证行政机关应在听证7日前通知听证时间与地点行政处罚的执行(表27)罚缴分离罚缴机关分离、罚缴人员分离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当场收缴适用简易程序处20元以下罚款或适用简易程序但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可当场收缴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2日内交至行政机关特殊地区边远水上或交通不便地区,当事人向银行缴款确有困难的经当事人提出可当场收缴水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自抵岸起2日

28、内交至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应在2日内交至指定银行强制执行日处罚款数额3的执行罚直接强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专题七:行政强制主要内容: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强制执行的区别;行政强制执行的种类。核心考点:无。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强制执行的区别(表28)适用主体适用条件主要类型主要特征是否可诉强制措施无特殊要求实现特定的行政目的对人强制扣留、隔离疏散、传唤;对物强制检验查封、扣押冻结等临时性、非制裁性诉强制措施强制执行公安国安等特定行政机关和法院不履行先在行为确定的义务间接强制如代履行、执行罚;直接强制如划拨、收缴、拆除替代性、有时带惩罚性诉作为执行内容的行政行为行政强制执行的种类(表29)种类代履行执行罚直接

29、强制含义他人代履行,义务人承担费用收取强制金促使义务人履行间接强制难达目的或无法采用注意必须原义务可以替代履行原义务不可替代或属不作为义务涉及人身自由或使用武器的,应由执行警察职能的机关实施专题八:政府采购主要内容:采购法的适用范围;采购当事人;采购方式;采购合同;政府采购的解纷机制。核心考点:无。政府采购法的适用范围(表30)适用地域适用行为排除事项境内采购有偿取得货物工程服务使用国外贷款另有约定的因严重自然灾害和不可抗力实施的紧急采购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的采购军事采购政府采购当事人(表3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排除企业单位市级以上政府设立的集中采购机构经国务

30、院有关部门或省级政府有关部门认定资格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成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身份参加采购,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政府采购方式(表32)注意:工程采购原则上进行招标,具体方式适用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方式适用条件公开招标是最主要的政府采购方式采购货物和服务需要采用其它方式的,应获得市级以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邀请招标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采用公开招标的费用占采购项目总价值比例过大的竞争性谈判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没有合格标或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而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单一来源采购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发生

31、不可预见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为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服务配套要求,需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金额不超过原采购金额10的询价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价格变化幅度小政府采购合同(表33)成立中标、成交通知书均具有法律效力履行经采购人同意可以分包,原供应商负全责,分包商就分包项目负责补充需追加相同标的的,双方可签订补充合同,补充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10变更、中止、终止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特殊规定采购人对代理机构的授权委托书是合同附件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等部门有权规定合同必备条款采购人向同级政府的采购监督管理等部门报备合同副本政府采购的解纷机制(表34)询问

32、质疑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提出者供应商供应商供应商供应商处理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复议机关法院适用条件有疑问供应商权益受损不满质疑答复或未及时答复不服投诉处理决定或逾期未处理专题九:行为法中的其它问题主要内容:行政征用与行政征收;行政调解与行政裁决;行政许可与行政确认;行政应急措施。核心考点:无。行政征用与行政征收(表35)是否有偿可否预见对象举例说明行政征收无偿一般可以较窄,多为财物收税、收费行政征用有偿一般不能较宽,包括财物、劳务、智力成果征用土地、房屋、场所、车船行政调解与行政裁决(表36)一般适用条件行为效力诉讼途径举例说明行政调解行政主体有权;当事人自愿无强制力不服可另

33、提民诉侵权赔偿调解,合同纠纷调解行政裁决行政主体有权有强制力不服可提起行诉侵权赔偿裁决,权属纠纷裁决行政许可与行政确认(表37)主要含义行为效力举例说明行政许可赋予相对人从事特定活动的权利后及性采矿权许可、驾驶许可、持枪许可行政确认对已有的权利义务关系进行确定或认可前溯性身份确认、责任事故认定、合同备案登记行政应急措施(表38)措施类型授益性负担性限制性行政机关负有义务设定义务课加限制相对人获得权利负有义务减少权利举例说明提供住宿、饮食、钱物征调人员、场地、设备强制隔离、禁止示威游行第三部分 行政诉讼法与行政复议法专题十:受案范围主要内容: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行政复议受案范围;诉讼与复议关系。核

34、心考点:均为核心考点。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行政复议受案范围受案范围对比(表39)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受案标准职权标准:具有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同行政诉讼行为标准:具体行为违法行为可附带审查规章以下的抽象行为违法和不当的行为结果标准:损害合法权益损害合法权益受理法律:行政处罚案件强制措施案件侵犯经营自主权案件行政许可案件不履行法定职责案件行政给付案件违法要求履行义务案件学理:行政裁决案件部分行政确认行政检查案件部分行政合同司法解释:公平竞争权案件国际贸易案件反倾销案件反补贴案件最高法院就个案进行答复、批复中明确的几类案件在复议法颁布之初,曾增加了某些只能复议不能诉讼的具体案件类型,但

35、经过近几年一系列单行法律与司法解释的扩充,这些案件也已经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了。排除国家行为案件抽象行政行为内部行政行为法定行政终局裁决刑事侦查行为调解仲裁行为行政指导行为重复处理行为对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劳动监察指令书内部行政行为对民事争议的处理行政指导等其它非具体行政行为若干细节问题(表40)不履行法定职责注意相对人提出保护申请条件的例外行政确认行为三大责任事故认定是否可诉需要辨析行政合同案件行政合同中的单方行为可以提起行诉法定行政终局裁决这里的法定仅限于狭义上法律的规定假刑事侦查行为违背刑事诉讼法授权目的,是可诉的行政指导行为“无强制力”是说明性而非限定性词语劳动监察指令书指令书不是

36、最终行为,可诉的是决定书诉讼与复议关系(表41)复议前置不终局治安处罚纳税争议侵犯已取得的自然资源权利复议选择但终局国务院的裁决出入境处罚仅能行政复议省级政府在特定条件下的资源权属复议决定复诉自由选择收到复议决定或复议期满后15日内起诉,有例外专题十一:管辖制度主要内容:行政诉讼管辖(受案法院);行政复议管辖(复议机关)。核心考点:均是核心考点。行政诉讼管辖级别管辖(表42)中级法院被告为中央专利或商标部门、各级海关、省部级单位、证交所被告为县级以上政府且基层法院不宜管辖重大共同诉讼集团诉讼重大涉外案件涉港澳台案件国际贸易与部分反倾销反补贴案件高级法院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部分反倾销案件部分反

37、补贴案件最高法院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案件专门法院一律不受理行政诉讼案件地域管辖(表43)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一般案件复议维持案件复议机关所在地也可管辖复议改变案件(改变事实证据;改变规范依据;撤销或变更原行为结果)原被告所在地也可管辖涉及限制人身自由案件;原告所在地包括户籍地、经常居住地、被限制人身自由地不动产所在地法院专属管辖不动产纠纷案件行政复议管辖(复议机关)(表44)被申请人复议机关说明县级以上政府工作部门同级政府或上一级主管部门国安机关除外(偏重)垂直领导的机关上一级主管部门海关、国税、金融、外汇管理省级以下地税、工商、技监、药监、国土国安局与分局之间省级以下政府上级政府地区行署也可做复

38、议机关省部级单位原机关对复议不服可起诉或申请国务院裁决政府派出机关设立该派出机关的政府包括行政公署、区公所、街道办事处部门派出机构以自己名义行为的为其主管部门或该部门同级政府;否则视为委托垂直领导部门的派出机构,仅为其主管部门被授权组织直接管理该组织的机关国务院直接管理的被授权事业单位比照部委多个行政机关共同上一级机关复议机关不一定是人民政府被撤销的机关继续行使职权机关的上一级机关视继续行使职权的机关被申请人注意:后五种情形,可以由县级人民政府接受后转交复议机关。专题十二:参加人制度主要内容:原告与申请人;被告与被申请人;第三人;其它参加人。核心考点:原告与被告。行政诉讼原告的确认(表45)相

39、邻权案件侵害采光、排水、通风、通行等权利皆可诉公平竞争权案件实际上从规定原告资格的角度增加了受案类型经复议案件复议的申请人、第三人、利害关系人均可做原告有受害人的案件加害人与受害人同时起诉的均是原告,但不是共同原告信赖保护案件被撤销或变更的原行为的利害关系人均可作原告合伙人案件合伙企业以字号为原告,其他合伙以合伙人为共同原告投资人案件联营、合资、合作企业的投资人均可以自己的名义起诉农地承包案件土地使用权人可以自己的名义起诉股份制企业案件股东大会、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等可以企业的名义起诉非国有企业案件被行政机关注销、撤销、合并、强令兼并等等,企业或其法定代表人可以起诉行政诉讼被告与复议被申请人(

40、表46)被告被申请人授权行政被授权组织被授权组织委托行政委托机关委托机关派出机关派出机关派出机关派出机构超越职权种类则为所属机关;否则为自己以自己名义做出则为自己;否则为所属机关内部机构有授权则为自己;否则为所属机关有授权则为自己;否则为所属机关多个机关共同被告(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为第三人)共同被申请人原主体被撤销继续行使职权的主体,或撤销它的主体继续行使职权的主体,或撤销它的主体不作为案件有作为义务的机关有作为义务的机关注意:复议维持原机关为被告;复议改变复议机关为被告;复议不作为原告对谁不服谁就是被告。行政诉讼与复议第三人(表47)原告型处罚案件受害人、加害人或共同被处罚人确权、裁决、许可案

41、件当事人其它利害关系人被告型做出矛盾行为的机关共同署名的非行政主体原告不同意追加的被告诉讼代表人与诉讼代理人(表48)诉讼代表人合伙企业以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为代表人其它组织的主要负责人为代表人原告5人以上的集团诉讼可推举15名代表人诉讼代理人法定代理人: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的近亲属或监护人指定代理人:由法院为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指定,被指定者可能本是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当事人或法定代理人各可委托12人专题十三:程序制度主要内容:一般情况下的程序;特殊情况下的程序。核心考点:起诉时限。起诉时限(表49)已告知诉权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做出之日起3月内未告知诉权知道诉权或起诉期限之日起3月内,且在(应)知道行为内容2年内不知行为内容(应)知道行为内容之日起3月内,且在行为做出之日起不动产20年内,其它5年内不履行法定职责有履行期限的在期限届满后,无期限的在接到申请之日起60日后,属紧急情况的立即可诉人身自由受限人身自由受限时间不计经过复议的收到复议决定之日或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有例外注意:行政复议申请期限为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法律规定超过60日的除外。行政复议审查期限为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60日内,法律规定少于60日的除外。诉讼与复议的受理(表50)诉讼复议审查期限接到诉状后7日内,存在先予受理的情况接到申请后5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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