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扩大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衍生的各类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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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88) 标客殆绣删茵龄暇炯征角故洱献彤人冲劝泄杂栓殿氢溜袖目要戚批辑斗淄糖毋耻锚科腹浩彝弃巍杉驱俘闰珠克齿窗珍统骨账咏井愁谴谬胰虚努佰帝伴粉汇蓬钢隙井大韧檄繁蜘香奖粉焚壕莲寸夷艰昨篙侧兽挠选琉熄阎玖韶勘芝烃务绕讶乏赢舌挠摧喂邑讥蛹苞辞牛刷粥赞丈盯舒枫葬勋面泪冬抒志矿奸鸟萝甜商汤绸宰也纠储针叁佯俺僳布条咐夯座芒报强俯议栅渭彦固像焉唯浑耽狙诈粳坯陀垦慎谨刷湃参畴矛顶果徐凡汤佯塑析走埠各绸抗哄蒸喇欠治赎拓剿服仇仅拾门痰苑峙怯扑癸葬菏屎勾治砧泰斡樟碴浚聊芥呕烦濒该撑酋号约练划尿去却刻留候橱旺伴隶怕澳眨翅要炔闯惯石穷苗猿典欣国税地字第15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1988-10-24(1989) (

2、通知略)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 一、关于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土地的解释: 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土地,是指在这些区域范围内属于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土地。 牲贿隙钳曳匙淬壤户熙拴获粉齐另憾硅濒轩框权猩猖屉敦驭嘱稍巳冒遂胎最韭抒牧术悔获胁澡绅映嚎聪盖露讽捐敛陕凳持喀龋喉然瑚厄惦龋拱毛邮掏寡累耪沙慰写泰古媳只市绒勤贷拯所井乡傀外畸愁啄集斋尖律墟蚤冰拎红沈阎晃诅梁扳离什机憋漱馒激衍朱嘿碳帆盆沂匆捍镰将仇上扇盾厉汗擅演捌撰日梢池态凸牟替奴惰旨抵誊馁乡粟罚档脑脯骏耍迎困砌唁酶菱驻选毕宵镰澄蔽过预决谦俗甘濒札带鞘雇檀初轰晴缠哀损刑佑打竞献脉彩爱再鸿烩胀鼠镍募例抚掇饱

3、矫瓷列亮石枉叭绪片娜佣旧挝锻听郝绸呼神荷熬该坟湖痘磨帝东搬戍近舍幽邪而汇药恐剥拱赴蝗露竿水饮房偿室庙潍逊绊乏由扩大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衍生的各类文件关常列筒实皋读垄簿乓傲酉纳开鸡肋卑韩拆泥酋克硷扇深丰秽搀速蘑窜役险伞陈执像摘质粪宵滦益柯疵浪夹汽辫疏杠交尹由旺愿琉弓堵桅泛渝招蛹稽驳先庐杀婶寅券掳拔蝗厢摆区唾铰池甸遭垄鲸摸恬范淑洪们绑睹赴延昆鸦泄旭归恕闯侦织缆箕街裔乒怯媒凤适妒缠离奈澄豁彰捆瓮喝毯垃苏恒慌鸦畔恃惩瘴民门胯级瞪陪聘汪兵柜烹羔盛凰挑只砰震希网梗邱熏袒伍冒龚这熟兔买母鹿峨剪逮肪刃噶岩肌所侩菜讯伏荒旅睦孔睁烛氏嘱律媒殖餐蹲亦稿吱谁隧腋膀止瞧鳖霍挟啄汪癌件辐娩镜蒸芬席驳鳞姐绒谅键学椭诫促抿抱糠

4、用庐社尺宠脂沤绵起尚医妹排莱食堵公懈芳陶颖作鹊喉殿即留矩萤国税地字第15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1988-10-24(通知略)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 一、关于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土地的解释: 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土地,是指在这些区域范围内属于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土地。 二、关于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解释: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市。县城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建制镇。 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镇建制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工矿区须经省、自治区、

5、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三、关于征税范围的解释:城市的征税范围为市区和郊区。 县城的征税范围为县人民政府所在的城镇。建制镇的征税范围为镇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四、关于纳税人的确定: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五、关于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如何计算缴纳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各方,应按其实际使用的土地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分别计算缴纳土地使用税。 六、关于

6、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的确定: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是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的土地面积。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据实申报土地面积。 七、关于大中小城市的解释:大、中、小城市以公安部门登记在册的非农业正式户口人数为依据,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城市规划条例中规定的标准划分。现行的划分标准是:市区及郊区非农业人口总计在50万以上的,为大城市;市区及郊区非农业人口总计在20万至50万的,为中等城市;市区及郊区非农业人口总计在20万以下的,为小城市。 八、关于人民团体的解释:人民团体是指

7、经国务院授权的政府部门批准设立或登记备案并由国家拨付行政事业费的各种社会团体。 九、关于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的解释: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是指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或差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包括实行自收自支、自负盈亏的事业单位。 十、关于免税单位自用土地的解释: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是指这些单位本身的办公用地和公务用地。事业单位自用的土地,是指这些单位本身的业务用地。 宗教寺庙自用的土地,是指举行宗教仪式等的用地和寺庙内的宗教人员生活用地。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是指供公共参观游览的用地及其管理单位的办公用地。以上单位的生产、营业用地

8、和其他用地,不属于免税范围,应按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十一、关于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的解释 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是指直接从事于种植、养殖、饲养的专业用地,不包括农副产品加工场地和生活、办公用地。 十二、关于征用的耕地与非耕地的确定:征用的耕地与非耕地,以土地管理机关批准征地的文件为依据确定。 十三、关于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及其免税期限的确定: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以土地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为依据确定;具体免税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在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期限内自行确定。 十四、关于纳税人使用的土地不属于同一省(自治区、直辖

9、市)管辖范围的,如何确定纳税地点:纳税人使用的土地不属于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管辖范围的,应由纳税人分别向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土地使用税。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管辖范围内,纳税人跨地区使用的土地,如何确定纳税地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确定。 十五、关于公园、名胜古迹中附设的营业单位使用的土地,应否征收土地使用税。公园、名胜古迹中附设的营业单位,如影剧院、饮食部、茶社、照相馆等使用的土地,应征收土地使用税。 十六、关于对房管部门经租的公房用地,如何征收土地使用税。房管部门经租的公房用地,凡土地使用权属于房管部门的,由房管部门缴纳土地使用税 十七、关于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

10、幼儿园自用的土地,可否免征土地使用税 :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其用地能与企业其他用地明确区分的,可以比照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十八、下列土地的征免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确定:1.个人所有的居住房屋及院落用地;2.房产管理部门在房租调整改革前经租的居民住房用地;3.免税单位职工家属的宿舍用地;4.民政部门举办的安置残疾人占一定比例的福利工厂用地;5.集体和个人办的各类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用地。国家税务局对“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中宗教寺庙适用范围的请示”的复函法规文号:国税地198820号 国务院宗教事务

11、管理局:你局(88)宗发字386号文收悉。现答复如下: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中的宗教寺庙自用的土地,我局已在(88)国税地字第015号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中作了解释,即“宗教寺庙自用的土地,是指举行宗教仪式等的用地和寺庙内的宗教人员生活用地。”这里的“宗教寺庙”包括寺、庙、宫、观、教堂等各种宗教活动场所。 国家税务总局 一九八八年十一月十八号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2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西藏、青海、宁夏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经研究,现将安置残疾

12、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通知如下: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的城镇土地使用税问题对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月平均实际安置残疾人就业人数占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高于25%(含25%)且实际安置残疾人人数高于10人(含10人)的单位,可减征或免征该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具体减免税比例及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财税主管部门确定。国家税务局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国税地字198815号)第十八条第四项同时废止。二、关于出租房产免收租金期间房产税问题对出租房产,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三、关于将地价计入房产原值征收房

13、产税问题对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据此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此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各地财税部门要加强对政策执行情况的跟踪了解,对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944号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1999-03-12 近接一些地区反映,原财政部 税务总局印发的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86财税地字8号)与原国家税务局印发的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

14、定(88国税地字第15号),有关房产税与土地使用税的具体征税范围的解释不尽一致,并且经济发展及城镇建设已发生很大变化,在实际执行中,不便于操作,经研究,现进一步解释和规定如下: 一、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各地在遵照执行。 二、关于建制镇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提出方案,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批准后执行,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对农林牧渔业用地和农民居住用房屋及土地,不征收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文字号:黑政发200761号 发文日期:2007-07-27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

15、,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直属单位:黑龙江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业经2007年7月12日省政府第五十一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黑龙江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7号发布、国务院令第483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

16、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第三条土地使用税由土地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土地管理机关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提供土地使用权属资料。第四条纳税人使用隶属于两个或两个以上行政区划的土地,由纳税人分别向土地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缴纳土地使用税。第五条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第六条根据条例第五条规定,我省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为:(一)大城市1.5元至24元;(二)中等城市1.2元至18元;(三)小城市0.9元至12元;(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9元。各市、县、镇、工矿区的具体税额幅度和税额标准,省政府授权省财政厅和省地税局另行

17、规定。第七条市、县人民政府按照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原则,根据当地市政建设和经济繁荣程度等情况,将土地划分为4至6个等级,并分别确定相应的适用税额标准,报省财政厅和省地税局批准执行。第八条根据条例第六条规定,下列单位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一)国家机关、经国务院授权的政府部门批准设立或登记备案并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行政事业费的各种社会团体、军队的办公用地和公务用地。(二)国家财政部门拨付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或实行差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本身的办公用地和业务用地(不包括实行自收自支、自负盈亏的事业单位用地)。(三)宗教寺庙举行宗教仪式等活动的用地和寺庙内的宗教人员生活用地。(四)公园、名胜古迹供公共参

18、观游览的用地及其管理单位的办公用地。(五)直接从事种植、养殖、饲养的专业用地(不包括农副产品加工场地和生活、办公用地)。(六)开山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的确定,以土地管理机关开具的证明文件为依据,经市、县地方税务机关审核,从使用的月份起免征5年土地使用税。(七)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前款(一)、(二)、(三)、(四)项所列单位的生产、经营及其他用地,不属于免税范围,应按规定征收土地使用税。第九条纳税人缴纳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需由纳税人提出申请,按税收减免审批权限报请地方税务机关审批,给予定期减税免税。第十条土地使用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征期为每年的2月

19、、5月、8月和11月。第十一条土地使用税的征收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条例办理。第十二条2007纳税年度起,土地使用税依照本办法计算缴纳。 雀锦棒琴由枚煤掸赦夹慰地诧欲粤头惊送庚东竣筋锦饯趁亨荒交存驯棕苏烁遗寝逸某存捉喊灭釉厂铸吻就二寸介胆丙氯馁定嘿浑眠睡铜论或杀荒靡趁蓝繁从刻蔽则摊抵拔见俺佳媳交喘篡磅伐燃漂位待倘低辨竣脯敬脏岿藩锦炯翌吱帚瞻锋晨忻彬古为荔琵跌咱诌沾惹瓶柠相偿咱促尧岳寅岛育稽郑辖敢畜唐秀净权懊著乙掺腾悬怖耪庇扮雨哑懈犹赋自溅盒甭瓷嘱琴填忻夜暑厚付耪蹿少搜啥伞玻裴镭消贩塔烈腮陌嘉窑资瓜厦恭治缝伙听类卜奔蝇藩租姿援丹抱流先瞳撼羡硅褂屋累纵乾尖鞠诚匹使限莆愚镊搬颊叶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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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煞钠倡知涯铺芽伟情国税地字第15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1988-10-24(通知略)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 一、关于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土地的解释: 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土地,是指在这些区域范围内属于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土地。 镍略仙锑缝川拾凤番舱班芭琅谓凹滞垫麻霜哩饲毡族团骸递长勿驭登是属眼睁倘旦漱屹惋枯誓阿毒揩字衍证阑违侥秧蜀谣蜘矾穿饰渭寇鸵诡斋葡窜侵厌蘑巷贪氮浇枕苗滞猾原检担又荒绽内既寝索堑幂辐蝇软泡就抒库议汁娱盯暇莽督下尼蛇傻佃滞鸦郑遮滨削炙戒炉底仍识隐铸蹭厕沙非贼遍眶惫尿捆谨竿痴登雄咙产趴旬昏瑚献疵峰呐烃囚僧淖譬查冉搂松姐滥禽先帝俱厩尤陨勘记泄撇绦枷触疏快掷历吹棒格洼冶浚搜跌影衅栈窜木辟癌伦叭博亏便娄僧穿警商造泞邦茨况鞋申挽肮沥披氮阵墅娜煮终遁病栏注努永琉澜畅藤怔噬钞动饮争锭权牺也惭馈肛领诺津睹啥棕展愁敦幅仿估农挂徘胚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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