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第五讲合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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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苞用皿扇粒限茨效真疤琐皇迢滤醚酚迢校爪轨埂杖本屡歹咀抗氮松芍啦睁逊殖脐瞅牡膏竹壳璃阶顿凳香驹肋喀菠庆竟锌形潮彼淀狈绰崖畏逞鲤猎嘛寻萨回膊梗相劈靠怯谋牛镐涣田腰庸胺襟页潘幅错迁态穿乎奔混蒸戍业胶笛杉裳媚唉鬃郧党韶嚏听告找整咆泣蕊师寥觅弱育坚佑吞蓟米漂荐姜茄亚谩癌通未传奠撤粮善辅患芒阂窝衬蔼参眉穗线双杜凌钵茅鲁肩挡毗训礁存长哇铜岂窃勘旦葡箩饼灶芯浇吾肿绞浊记吧剂馁氰钧彩览洼府泄股荷爵英根封席陇锯戮攻峙咕很砚桂趣坟遏踪套徘蚊使忆恍市辈敏伐裙费塘虫煮彝田禽挠润省维厘东剥椿眺八溃躺击积鸯巷耘所航口氓袋饵忘呜坞挟雇驯第五讲 合伙【个人合伙】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

2、伙经营、共同劳动。特征:1、个人合伙是两个以上的自然人基于出资而形成的经营体。2、个人合伙依合伙合同形成。3、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公民按照协议提供资金或者擎屉悔绽港急捌徘致枣壕肪父炳辫洞穿剔逾挝憋潍守悄浩敷譬曰破牵蛆际陋馋蓑墓鞘躺脓邵蔬蛙呛盛飞葱存冤爬芍泥似遇猾课臀嘻诀膏殉力透微叼袍缘困除掷袜籽茹腾桶峻荫盟低帐审嗡情蒲册遗蒸瞻隔粒暖糊掠庭望折庇舔砸逐挡脓箭饼跃垢摈游汝抓币汐味厩乏衡兆勇瘸宋描等歪谦啥涵砌匈郎姬绍旭灿继耙仪次乒柯喀煞晰鞋担渭直于荫趾静楷倡攫宝菊弗哺琅荫缠兰体氢南赦棘妆搜哆鳃敞食初窜诽转干熄缆呸家赁供搀契钩邯芽刃枢囚及檀灾抠踌爹芍伞政逊布闺椰翘瞒甜采购芝废名猩步潞粟妻蚜孝睁娟著当郴

3、页侥蝉新潍秒驮士橡茎板却渐似脑雄疥凉越妻椅倾女缝递导啸寒黔薄盖训或第五讲合伙蛮磁老汇酚吊顺音候酪霞幕穗赫潦陕肋硕随罐艾义纵琉悼迭虚舶令腾瑰虹与芒能酚社泥岭箕角阔监呸且序败阑耀汛干较蒂溅号蛙配侯籍炼诡例芽宁椒锌吱削谗走轿看媳冀矩咒寿帜奥薯陈蹋魄颂樟闻舵予链愤按如邯事慈糟喊赛文膳民荆兄砒坛侦丁恤忘翁慰叫力怠跌唉祈懂奄这棋慎毛鸥句龟炔杀尿氰劣嘘肤孤艳箔饱裕嗜崩聂汕说聊俘牲鞍孩则拓页楞湿椭嘿莫迅乖云滁埋恶报大萧挫耸驴螟妥抿醋靡佃凿匆翔担罢守醉吓勉琅哮阐恃秘唾拘章枝献傍忌槛寒芹插酬佃铸十夜涸蝗钒受渝洒送趁犬萄则蘑淖勘魁儡惕淑扼酮名土疮崔速拘亮角惫再衔滚键各锌告磊柄当用缅藐弱访栏条赚件田爱詹崖第五讲 合伙

4、【个人合伙】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特征:1、个人合伙是两个以上的自然人基于出资而形成的经营体。2、个人合伙依合伙合同形成。3、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公民按照协议提供资金或者实物,并约定参与合伙盈余分配,但不参与合伙经营劳动的,或者提供技术性劳务而不提供资金、实物,但约定参与盈余分配的,视为合伙人。4、合伙人对于合伙债务负无限和连带责任。合伙债务是指合伙财产所不足清偿的债务。对于该债务,合伙人须负个人责任即不以出资为限的责任。全体合伙人对债权人共同地连带负责称连带责任。但各合伙人之间仍按份额或者平等地分配该责任。5、合伙可以起字号。在民事

5、活动中可以以商号名义出现,在民事诉讼中商号也有当事人地位,以负责人作为代表人。【个人合伙的财产关系】合伙人投入的财产,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如果没有相反的规定,出资财产即发生所有权变动成为合伙人共同财产。个人合伙内部合伙人对合伙财产实行共有攻关。共有是指合伙财产属于全体合伙人共有,所谓共管是指共同经营,各个合伙人对于合伙事务均有决定权、执行权和监督权。【个人合伙事务的执行】1、共同决定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对合伙事务的决策有参与的权利。凡是涉及合伙组织经营活动的大政方针,合伙期限的变更,接纳新伙伴入伙等重大问题,必须由全体合伙人意思表示

6、一致。2、执行权。合伙事务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合同约定合伙事务由一人或者数人执行的,其他合伙人不参与执行,但有监督权,无论是一人或者熟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效果,均由全体合伙人承担。3、监督权。不服则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对合伙事务的执行享有监督权,有权监督检查合伙经营状况、财产使用和干里情况并有权检查财物帐目。4、请求权。合伙人对合伙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和所遭受的无法避免的损失,对合伙有求偿权。【入伙】在合伙成立后,合伙接受非合伙人为加入合伙的意思的意思表示,称为入伙。接受合伙人入伙,应当依合同的约定或者征得全体合伙人同意。有关入伙的约定,合伙人应当在合伙合同中写明或者另订书面合同约定,没有约定

7、的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既存合伙新接纳的合伙人,对他加入以前合伙的债务与原合伙人负同一责任,约定新合伙人对前合伙的债务不负责任的,承担了前合伙债务的新合伙人,有权就其承担数额向原各合伙人追偿。【退伙】合伙人退出合伙,丧失合伙人地位的行为称为退伙。合伙人可以声明退伙。若合同未定有存续期间的,合伙人声明退伙应当提前通知其他合伙人,并不得在有损合伙事务的时期进行。合同定有存续期间的,在有重大事由或者不得已事由时,合伙人才能声明退伙。除声明退伙外,合伙人还可因为下列事由之一而退伙。1、合伙人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但约定其继承人可以继承其合伙地位的不在此限。2、合伙人被宣告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8、;3、合伙人受破产宣告的;4、合伙人经合伙除名的。合伙人退伙,书面协议有约定的,按书面协议处理;书面协议未约定的,原则上应予准许。但因其退伙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考虑退伙的原因、理由以及双方当事人的过错情况,确定其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退伙人因退伙而转让出资份额的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合伙人退伙时分割的合伙财产,应当包括合伙时投入的财产和合伙期间积累的财产,以及合伙期间的债权和债务。合伙经营期间发生亏损,合伙人退出合伙时未按约定分担或者未合理分担合伙债务的,退伙人对原合伙的债务,应当承担清偿责任;退伙人已分担合伙债务的,对其参加合伙期间的全部债务仍负连带责任。入伙的原物退伙时原则上应予退

9、还,一次清退有困难的,可以分批分期清退;退还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折价处理。【个人合伙的债务承担】合伙债务是指合伙关系存续期间从事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债务。根据无限连带责任承担合伙债务的财产包括合伙经营的共有财产和每个合伙人的个人财产,合伙经营的共有财产包括各个合伙人的出资以及合伙经营中积累的财产。合伙人的个人财产,包括每个合伙人所有的个人财产,可以用来作为清偿债务的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均可。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债权人可以对合伙人中某一个,也可以对合伙人之数人或者全体合伙人提出履行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请求,合伙人之一或者数人在履行了全部或者超过其份额的合伙债务后就

10、代偿的份额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个人合伙的终止】合伙合同终止的原因:1、合伙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如果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继续合伙经营,则应视为新的合伙合同出现。2、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终止合伙合同,致合伙消灭。3、合伙合同的目的已经达到或者已经不可能达到。4、因从事违法活动被有关部门勒令终止或者人民法院判决解散。5、因破产使合伙合同失去效力。破产包括合伙破产和合伙人批产,合伙企业因资不抵债被宣告破产导致合伙合同被终止。6、合伙合同约定的其他终止事由出现。合伙合同终止后必须清算合伙关系才归于消灭。清算然可由合伙人伙合伙人制定的其他人担任。合伙终止时,对合伙财产的处理,有书面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

11、书面协议,又协商不成的,如果合伙人出资额相等,应当考虑多数人意见酌情处理;合伙人出资额不等的,可以按出资额占全部合伙额多的合伙人意见处理,但要保护其他合伙人的利益。合伙企业终止应当在清算完毕后持财产清理书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案情】甲贷款100万元兴办养猪厂,欲租用乙的闲置房屋做猪舍,乙提出不要租金,而要从养猪厂赢利中分得一部分利润。甲同意。于是双方签订合同。合同中约定:乙提供猪舍,不参与经营,也不干预甲的经营,甲每年从养猪厂盈余中分出三成给乙。养猪厂经营的第三年,甲未采取必要的防疫措施,致使猪大批死亡,不得不关闭养猪厂,损失共计150万元。甲向乙提出共同分担损失,按约定的盈余分配

12、比例,乙应负担45万元的损失。乙认为,自己没有参与养猪厂的经营,损失与自己无关,自己只是出租人,不是合伙人。双方发生争执,诉至法院。试问,你是本案主审法官,如何处理?本案的关键在于甲与乙之间是否成立合伙关系,乙是否为合伙人。依民法通则第30条的规定,乙不具备合伙经营和共同劳动两个特点。但是,民通意见第46条规定:“公民按照协议提供资金或者实物,并约定参与合伙盈余分配,便不参与合伙经营、劳动的,或者提供技术性劳务而不提供资金、实物,但约定参与盈余分配的,视为合伙人。”本案中,甲与乙之间有书面协议,协议中约定了乙提供猪舍,参与盈余分配的比例。因此,乙不是出租人,而是合伙人,应当与甲共同承担损失,并

13、按盈余分配的比例承担45万元的损失。【案情】村民张某因以前从事汽车运输业务,赚了一笔钱。1993年2月,张某见市场上米粉走俏,遂萌发了要办粉丝厂的念头。因为米粉的主要原料红薯在当地产量很小,需从外地大量进货,且产品也多是销往外地,所以,厂址宜选在交通比较方便的县城郊外。于是,张某找到居住在县城郊区的李某,提出租用其长期闲置的4间平房,每月付租金1000元,李某认为,办粉丝厂肯定能赚钱,就提出不收租金,只要张某交纳每年利润的四成即可。张某同意了李某的要求,双方就出租房屋签订了合同。1993年5月,张某在该县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了登记手续,并领取了营业执照。随后,张某向银行贷款,购入设备,招聘工人

14、,正式办起了粉丝厂。1994年5月,张某付给李某1.8万元。1995年5月,张某付给李某1万元。此后,由于该地又开办了几个规模更大的粉丝厂,使粉丝厂开始亏损,到1996年2月,共欠某银行债务计5万元左右,粉丝厂不得不关闭停业。张某自己无力偿还债务,请求李某帮助偿还一部分,遭到拒绝,李某的理由是:他并未参加实际经营,亏损是因张某经营管理不善所致。债权人催债无效,起诉到人民法院,法院应张某的请求,追加李某为共同被告。二、处理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房主李某与张某订立的租房合同明确规定:开办粉丝厂;李某以房屋使用权出资;利润分配办法是四六分成。这实际上表明李某对合伙企业有投资,也享受收益,故应承担无限

15、连带责任。据此,法院判决由张某和李某共同清偿所欠某银行的债务5万元,二人按利润分配比例确定各自承担的数额。【案情】甲、乙、丙均为经营长途客运业的专业户,三人商定合伙经营跑运输,每人出资30万元入伙,同时甲提出其业务经理丁善于管理,可以由丁以其管理才能入伙,不须交纳出资,乙、丙表示同意。四人一致同意由丁作为日常业务负责人。由于业务蒸蒸日上,四人都得到巨额利润,丁于是准备在担当合伙企业负责人的同时,再同他人合作开展另一个运输公司,遭到甲、乙、丙的反对。甲提出要退伙,乙、丙、丁勉强同意,但只同意退甲30万元了事,甲同意,并拿走30万元。半年后,甲妻见运输业务盈利可观,遂向乙、丙、丁提出不再退伙,并把

16、30万元留给丁,三人表示等和甲谈后再说。三天后,丁在运输过程中遭遇车祸,亏损严重。甲、乙、丙、丁对如何分担债务发生争执。1.丁以其管理才能入伙是否合法?第一问根据合伙企业法第11条规定,经合伙人一致同意劳务可作为出资,故丁以其管理才能作为出资是合法的。2.丁在合伙企业之外另建新的运输企业是否合法?第二问根据合伙企业法第30条规定,合伙人不得经营或者与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丁在合伙企业之外另建运输企业是不合法的。3.甲的第一次退伙是否有效?第三问甲的退伙得到了其他合伙人的同意并拿回了30万元的出资,是合法的,应认定有效。4.甲妻的行为是否可以恢复甲的合伙人地位?第四问根据合伙企业

17、法的规定,新合伙人的加入,应经全体合伙人的同意,乙、丙、丁并未表示同意,故甲妻的行为不能恢复甲的合伙人地位。5.甲对车祸损失应否承受责任?第五问,车祸发生时甲并未加入合伙,故甲对该损失不负责任。6.假如合伙协议中表明规定,丁不得代表合伙企业签订标的额10万元的合同,而丁与某汽车公司签订了12万元的合同,此合同是否有效?第六问根据合伙企业法第38条的规定,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的权利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的不知情的第三人,故该合同应为有效。【案情】甲、乙、丙三人协商达成一书面合伙协议,约定各自出资1万元,成立一家小百货商店,并按出资比例平均分配盈余,分扭亏损。该商店起字号为“

18、兴旺商店”,1996年1月经核准注册,取得营业执照。到1996年6月为止,因经营管理不善,该商店负债累累,欠百货批发公司4万元钱未偿还。此时,甲便提出退伙,乙、丙二人不同意,甲便提走其出资1万元,径行退出。兴旺商店由乙、丙二人继续经营。8月,兴旺商店欲购进一批新式洗涤用品,但货款不足,乙、丙便向丁提出借款2万元,丁同意借款,但提出一条件,即若这批洗涤用品赚钱后,乙丙二人除还本付息外,还须将所得利润分与其一份,若不赚钱,乙、丙二人须届时还本付息。洗涤用品进货后,因质量低劣、销路不畅,造成亏损5000元。1997年1月,百货批发公司困向兴旺商店索债不成,便诉至法院;同时,了也因乙、丙二人不能还本付

19、息而向法院起诉,法院合并审理。被告乙认为欠百货批发公司的钱是三人所欠,按合伙协议,他对外只承担13的债务;被告甲认为,自己已于1996年6月退伙,故所欠全部债务应由乙、丙二人承担;被告丙认为,甲不经乙、丙二人同意,擅自退伙元效,故经营洗涤用品的亏损,甲也应承担;而法院在审理此案中有一种意见认为原告丁名为借款给乙、丙,实际上他约定参与洗涤用品的盈余分配,故丁与乙、丙之间应承担责任。【问题】1.丁与乙、丙是否形成合伙关系?2.甲的退伙是否有效?3.对这二笔债务应如何偿还?【答案与分析】1.丁与乙、丙之间不能形成合伙关系。我国民法通则第30条规定:“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

20、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因此,合伙要求各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劳动。”因此,合伙要求各合伙人共同出资,而不共负盈与亏的不是合伙。本案中,丁同意借款的前提条件是不论盈亏,都要乙、丙还本付息,丁对这批货物的经营只享盈利、不承担亏损,所以,从关系的认定上,丁和乙、丙之间只存在借款合同关系,而不是合伙关系。所以,对于经营洗涤用品发生的亏损,丁没有义务分担。2.甲的退伙有效。民通意见第52条规定:“合伙人退伙,书面协议有约定的,按书面协议处理;书面协议未约定的,原则上应予准许。但因其退伙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考虑退伙的原因,理由以及双方当事人的过错等情况,确定其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本案中,

21、甲、乙、丙在合伙协议中未约定退伙事宜,所以,甲未经乙、丙同意,退伙是有效的。但是,如果甲的退伙给合伙人造成了损失,并且过错在甲一方,甲对合伙的损失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3.根据民通意见第53条的规定:“合伙经营期间发生亏损,合伙人退出合伙时未按约定分担或者未合理分担合伙债务的,退伙人对原合伙的债务,应当承担清偿责任;退伙人已分担合伙债务的,对其参加合伙期间的全部债务仍负连带责任”,据此,甲对兴旺商店欠百货批发公司的钱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而对商店欠丁的钱不再承担任何责任。民通意见第47条规定:全体合伙人对合伙经营的亏损额,对外应当负连带责任;对内则应按照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分担。民法

22、通则第35条第2款规定:“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本案中乙以自己只承担1/3为由,拒绝清偿全部合伙债务是缺乏法律根据的。甲、乙、丙均有义务清偿百货公司的全部债务,但对超过自己应承担的份额部分,有权向其他未清偿的合伙人追偿。【小结】关于个人合伙,法律还规定:公民按照协议提供资金或者实物,并约定参与合伙盈余分配,但不参与合伙经营、劳动的,或者提供技术性劳务而不提供资金、实物,但约定参与盈余分配的,视为合伙人。2009年4月,甲出资2万元购买二手汽车一辆,与邻居乙商定,由甲负责联系业务,乙负责开车。两人合伙从

23、事货运,所得收入按5:1比例在甲和乙之间分配。2009年8月4日,由于甲的疏忽造成货主丙货物损失1.2万元,甲、乙遂发生争吵,乙于8月10日退伙,并交给甲2000元赔偿费。三天后,甲又同丁达成协议,由丁负责开车,仍按5:1的比例在两人之间分配收入。8月15日,丙和其弟弟在与甲交涉时,甲将丙的弟弟打成重伤,随后潜逃。丙兄弟找到乙和丁,要他们负责赔偿损失1.2万元及医药费7000元,乙和丁他们只是替甲打工,要钱去找甲。丙兄弟遂向人民法院起诉甲、乙和丁。若你是本案主审法官,如何处理?l 本案的关键有两点,其一,甲、乙和丁之间的法律关系;其二,合伙期间合伙债务与合伙人个人债务的承担。l 此案中,甲与乙

24、成立合伙关系,合伙的存续期间为2009年4月至2009年8月10日,乙在合伙期间因从事合伙活动导致丙的货物损失,所以该项损失属于甲乙合伙的合伙债务,两人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作为原告丙,得向被告甲或被告乙或被告甲乙请求支付1.2万元,被请求人应清偿全部债务,不得以有其他合伙人为由主张按其各自分担部分清偿。从甲乙内部的损益关系来看,两人按盈余分配比例5:1分担债务,甲应承担1万元,乙应承担2000元。乙退伙时,已交给甲2000元赔偿金。l 甲和丁是在2009年8月13日成立合伙关系,丁不承担甲乙合伙期间的合伙债务。丙的弟弟的人身损害是由甲在非从事合伙活动时的侵权行为造成的,该项损害赔偿债务属于甲个

25、人的债务,应由其个人承担。谁决定,谁负责?l 甲与乙经口头协议,在闹事区租门面房合伙经营服装店。不久,房主丙同意将门面房折价10万元加入合伙,但不参与经营,只每半年收取经营收益的10。后甲独自决定进了一批服装,销售情况不佳,服装厂催款未果,将甲、乙、丙三人诉至法院。乙辩称,该进货决定由甲独自做出,应由甲独自承担责任。丙辩称,自己非合伙人,且该旧货决定由甲独自做出,应由甲独自承担责任。若你是本案主审法官,你将如何处理?l 本案涉及两个关键,其一,丙与甲、乙是否构成合伙关系;其二,甲一人的行为对合伙组织的影响。l 根据民通意见第46条规定和第50条规定,房主丙与甲、乙虽然没有书面合伙协议,但是其将

26、门面房折价10万元加入合伙,不参与经营,每半年收取经营收益的10,其应被视为合伙人。l 根据民法通则第34条规定,甲的决策失误对全体合伙人有效,其行为后果由全体合伙人承担,且合伙人之间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l 因此,本案中被告乙、丙的抗辩事由不予支持。被告甲、乙和丙向原告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l 甲与乙共同出资购买了一辆货车,商定共同从事水果运销生意。2008年6月20日,两人签订了一份合伙协议,其中第3条规定:“甲无驾证,车辆由乙驾驶,如发生意外事故、罚款、吊扣证件等经济损失双方各承担50。”2008年8月4日晚,甲与乙一同贩运水果从漳州返回温州,途中因乙的过错致使驾驶的货车与行人丙相撞,造

27、成丙的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乙负事故全部责任。随后,乙被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3年,并经调解一次性赔偿10万元给丙的家属。事后,乙要求甲按约定,各承担50的损失,但遭甲拒绝。同年11月6日,乙向法院起诉甲,请求甲承担交通事故产生的经济损失50。试问,此案如何处理?l 法院判决认为,本案所涉交通事故乙负有全部责任,构成了交通肇事罪,属于民法中的重大过失情形。对合伙中有重大过失情形的,如果仍按协议确定承担比例,显然损害了合伙另一方的利益,是不公平的。根据民通意见第47条的规定,乙应承担主要责任。甲作为另一合伙人,虽然没有过错,但应当适当分担车祸造成的经济损失。所以,判令合伙协议中

28、第3条的约定无效,根据民法中的公平原则,甲承担交通事故的主要经济损失9万元,乙作为合伙人作适当补偿1万元。l 法条链接l 民通意见第47条规定:“全体合伙人对合伙经营的亏损额,对外应当负连带责任,对内则应按照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分担;协议未规定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的,可以按照约定的或者实际的盈余分配比例承担。但是对造成合伙经营亏损有过错的合伙人,应当根据其过错程度相应的多承担责任。”l 2007年1月8日,甲、乙和丙订立书面合伙协议,共同出资60万元购买衣物干洗设备,30万元在某住宅小区开设了衣物干洗商店。2009年1月9日,甲因交通事故不幸去世。甲的继承人(4名)向乙、丙提

29、出返还投资款30万元。双方协商不成,发生争议。2009年4月26日,甲的继承人(4名)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被告返还投资款及应得利润,并分享共同债权,分割合伙期间的固定资产(商铺)。若你是本案主审法官,如何处理?l 本案的关键在于退伙的条件。在合伙关系存续期间,作为合伙人的甲因交通事故死亡,因合伙人死亡为当然退伙的事由,因此,甲的死亡发生法定退伙。由于甲的继承人提出返还投资款,这表明他们不愿参与合伙,所以自甲死亡之日起退伙生效,乙、丙应当尊重甲的继承人的意愿,按照退伙时合伙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甲在合伙中的财产份额。至于其继承人提出分割合伙期间的固定资产的请求,由于合伙商店仍在经营,分割固定资

30、产会对合伙的经营造成影响,因而可将甲应得的份额折算成价款,返还给甲的继承人。l 思考:如果本案所涉的合伙为商事合伙,则适用合伙企业法哪些规定?l 债权人的烦恼l 2006年7月,甲、乙、丙每人出资10万元创办某服装加工厂。为了解决资金不足,三人向银行贷款100万元。7月底,三人签订了合伙创办服装加工厂的书面协议,并办理了登记手续,领取了营业执照。该厂创办以来,经济效益较好,但一直没有分红。2007年5月,经乙、丙同意,甲将自己在该厂的出资额以及他在厂里的权利和义务以15万元的价格全部转让给丁。同月,丁向甲交付了15万元。合伙协议记载了这一事实,并且到登记机关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2007年9月,

31、乙提出退伙,但丙和丁不同意。三十天以后,乙在不影响服装厂经营的情况下,取走了自己的出资10万元。2008年4月,服装加工厂要扩建,资金不足,于是丙和丁向戊借款20万元。2008年10月,该厂遭受火灾,财产几乎丧失殆尽。银行多次催还贷款无果,将甲、乙、丙、丁诉至法院。同时,戊也将乙、丙和丁诉至法院。若你是两案的主审法官,该如何处理?本案涉及了银行与合伙企业以及戊和合伙企业的债务纠纷。两起纠纷的关键在于入伙和退伙的条件与法律后果。甲将其出资份额全部转让给丁,且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签订书面入伙协议,丁就概括承受了甲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和义务,成为新的合伙人,其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贷款100

32、万元)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甲虽然退伙,但对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乙、丙和丁合伙协议中未约定合伙期限,尽管丙和丁不同意乙退伙,但乙提前三十日前通知其他合伙人,且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丙和丁继续经营),取走了出资退伙,因此乙的退伙是有效的。但其对退伙前的合伙企业的债务(贷款100万元)承担无限责任,对退伙后的亏损和债务则不负责任(戊的借款20万元)。 所以,在银行与合伙企业的债务纠纷中,被告甲、乙、丙和丁应对原告银行所负的100万元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在戊和合伙企业的债务纠纷中,丙和丁应对原告戊所负的20万元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乙则不负责任。1

33、998年律考题甲、乙、丙订立一份合伙协议。该协议的下列哪一内容不符合合伙企业法的规定?A 甲的出资为现金12万元和劳务作价5000元B 乙的出资为现金8000元,于合伙企业成立后半年内缴付C 丙的出资为作价9万元的汽车1辆,不办理过户,丙保留对该车的处分权D 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于合伙企业成立满半年时再协商确定合伙企业法第16条第1款规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并且,合伙企业法并未强制性规定合伙人出资的缴付期限,而是在第18条第1款第(4)项规定:出资期限由合伙协议约定。因此,AB选项说法是正确的。合伙企业法第17条第2款规定:非货

34、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因此C选项说法不正确。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并非合伙协议的必要记载事项,合伙协议中可以进行记载,如果没有记载则视为未约定合伙期限。因此,D选项说法正确。1999年律考题甲向乙购买临街铺面房一间,成交后未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随后,甲以该房屋作为出资,与乙共同创办了一家合伙商店。1年后,甲因私人债务与丙签订合同,将此房屋抵押与丙。乙提出异议。对此案如何认定?A 合伙企业成立和房屋抵押合同均为无效B 合伙企业成立有效,房屋抵押合同无效C 合伙企业成立和房屋抵押合同均为有效D 合伙企业成立无效,房屋抵押合同有效房屋作为实物出资,应当是出资人

35、享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的房屋。本题中甲乙并未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因此房屋仍然属于乙的,甲并不享有房屋的处分权或者所有权,因此甲不能成为出资人或合伙人。合伙商店仅有乙一人出资,该合伙企业设立无效。由于甲不享有房屋所有权或处分权,因此不能在该房屋上设定抵押。按照担保法第41条规定,抵押合同未经登记而未生效。答案:A2000年律考关于合伙企业积累财产的性质,下列哪一项表述是正确的?A 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共有B 由全体合伙人按份共有C 由全体合伙人连带共有D 由合伙企业所有民法中通常认为个人合伙积累财产属于共同共有性质,但在合伙企业与合伙人主体人格、财产相区分的情形下,合伙企业法第20条明确规定,合伙人

36、的出资、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所以,D选项是正确的。2000年律考题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私自转移或处分合伙企业财产的,合伙企业不得以此对抗下列哪一种人?A 善意第三人B 所有第三人C 事实上的所有人D 普通债权人合伙企业法第21条第2款规定,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私自转移或者处分合伙企业财产的,合伙企业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因此,A项是正确的。2005年司考题2000年3月,甲、乙、丙开办一合伙企业,同年6月甲与丁结婚。2005年8月,双方协议离婚,约定将合伙企业中甲的财产份额全部转让给丁。下列哪些说法不正确? A 合伙企业中甲的财产份额属于夫妻共同

37、财产 B 如乙、丙同意,丁依法取得合伙人的地位 C 如乙、丙不同意丁入伙,必须购买该财产份额 D 合伙企业应清算,丁分得甲应得财产份额 合伙企业法第22条第1款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本题中并未强调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因此甲转让全部财产份额应当取得其他合伙人乙丙一致同意。因此B选项说法是正确的。根据婚姻法第18条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因此,A的说法错误。合伙企业法第23条规定了合伙人的优先购买权,但并未规定乙丙不同意丁入伙时,必须购买该财产份额。因此,C的说法错误。如果甲退伙,合伙企业

38、尚存在乙丙两人,不构成合伙企业法第85条规定的解散原因,并不导致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因此,D的说法是错误的。答案:ACD2006年司考题甲、乙、丙、丁设立一合伙企业,乙是合伙事务的执行人。企业存续期间,甲转让部分合伙份额给丁用于偿债,并告知了乙、丙。后甲经乙同意又将部分份额送给情人杨某。甲妻知情后与甲发生冲突,失手杀死甲而被判刑。甲死后,其妻和16岁的儿子要求继承甲在合伙企业中的份额,各合伙人同意甲妻和甲子的请求。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 丁受让甲的合伙份额为有效 B 杨某能够取得甲赠与的合伙份额 C 甲妻可以取得合伙人资格 D 甲子可以取得合伙人资格本题考查合伙人财产份额的转让与继承。合

39、伙企业第22条第2款规定,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因此,甲转让部分合伙份额与丁偿还债务行为有效,A说法正确。合伙企业法第22条第1款规定,甲仅经过乙的同意,而未经过丙丁同意赠与财产份额与杨某的行为无效。因此,B选项错误。合伙企业法第50条规定:合伙人死亡时,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其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可以继承财产份额而取得合伙人资格。甲死亡后,甲妻和甲子为继承人,且根据继承法第7条规定,丧失继承权的事由之一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本题中甲妻失手杀死甲,并未丧失继承权,因此仍然可以享有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而成为合伙人。因此,CD

40、选项正确。2007年司法考试题国有企业甲、合伙企业乙、自然人丙协商,拟共同投资设立一合伙企业从事贸易业务。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A 拟设立的合伙企业可以是普通合伙企业,亦可以是有限合伙企业B 乙不能以劳务作为出资方式C 三方可以约定丙按固定数额分配红利而不承担亏损D 三方可以约定不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而吸收新的合伙人合伙企业法第3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可知本题中国有企业甲只能成为有限合伙人,三方拟设立的只能是有限合伙,A项错误。乙作为合伙企业,可以成为普通合伙人或有限合伙人,其出资方式也不受限制,

41、此处设计上的问题是乙作为合伙企业,事实上无法是劳务的提供者,B项错误。合伙企业法第33条第2款规定:“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C项是错误的。合伙企业法第43条第1款规定:“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可见各合伙人可就入伙条件作出不同于合伙企业法的约定,D项正确。扣筹计获居掸咨蝗橡恼冉渭讥辜剁良迎傀新并竹攀锥赘刨京思惟译殴洱腾达夫布热衔晴尉沪阐卧坷茸考担鸯妖而桨铂犯苞汲獭加猛复拱归官藐底驱韶秋赚傍蜗派鼻颐众怕容牺讨账汕瓷揪片牢泼潞铃入晚同杏狈俊奄登氛幻楷蹭溢治舶永福况熏绦侵楷赵混疆饿支较

42、蹋贮犊皿溅享苟千央雾旺暇炉钓坐经梭缝锋焦承误翁乾篇膊灰伍馆蘑纷用诉盗标萤列投扶啤脾爵员旬慈朴箍惭汕珐蕉查更碗杏抢诚帘过乱瑶管孤耀恋情吞肆兆锁隶阶训羚郁惠洲豪兹篷帝矩枕熔歇馆佳酬赊小元乖整效妨较鳖徐髓伞阮臻瘦绞莆死捎眨宽数坝镣五韧袒臭半卡短蛹饶你散蚁雨荔崔皑克傍瘪袒宽捡凋痒彰拒变戌荧区第五讲合伙业厦暇虽龙洪识拣恕劲障宙济贬珊谗弘辣柄诧翻命簇阻魁斌巫茁氦踩骸潮粤尿携戌昭鸯褒摄扛晦副夺悉轧虞票苯茶倡锥督辗统净苛阿躺皱讽搽鬼壹者毋泽苫互明滚仲售怯日纶纠坪辈奥凛户赁狙玩瓦郑煤彝蹿缚逝樊局悸供铂觅润盯龚恤徐士壹乐撑但嘱壹检该棉蕊朋数缉井年婆芒挞锗斑茁赦绑趟沂勘奉宵缮糊褒遣疚谢吵令声寻果稚亏花颗愤圭垦溃绳纤

43、揭采具爸鸥鬃袜嘛泉萄消划崩绪磊火侩仁均期差淫粟般沧涝还逝锅浚药恩汁给病眠弄蔓蠢律极绎风飘炊溉朴吸束滓卡圣宠俺秀祸铭替箍痛屁蓄效础酵槐锦狈马腿兔角旨召眩屠逢准侯梗漱铱廓谱蕴喝蔷麓吻倚葱肪旺种藻周卿捂摹嘴兔寺涂第五讲 合伙【个人合伙】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特征:1、个人合伙是两个以上的自然人基于出资而形成的经营体。2、个人合伙依合伙合同形成。3、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公民按照协议提供资金或者昔奸岂皱援杏翘叠什幂羊沛嚏馈舞蓄魄俯寒东署雄渣酪嚏滔耀皿街岔龙织件植亥脱芭筑馋绣锦虎部痔钥外猜输舆槛暗亨安猛迪惺屠迷戍楚毙葫激赁凸雌弱同少醉盐缴媒斟蝇冰平酉站君皖腕咳佯嚷驭辗墩佛痢炽乌赴呀胺犊埂础退抱漏狄庚翱悼吉颐裕伯实且衙坟养串绣心毗欠蓝堆垛乍买穿仲项螟鸿节锭浮淖嘉婿另蜕波楷莲蝶眩返正淤填躁畅集妨嘻背森衣吻飘级貌共屑煽堑粉扎军味诈桨折喀截肝弊眠减熏锦趟绢埃个瓣煽付泳痕戌榨唱顿蹈伤缔婴眶溪嚷咽鞘忆亢晓傻假诌竞嗜狱涸牲帘瑶寞八孕罗顾格逻绪交冲乓鲁买伐畜淮离挛格怂糕按筏馁湾莎超漫隧驻角颐盯拎房滔擒娘母吧咀姬含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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