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第八章+资本主义土地所有权与地租.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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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利用土地,必须尊重土地产权的运行规则,实质上就是在促使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的基础上,充分保护土地各个产权主体的经济利益,特别是土地所有者的跌疮隅惶隙道矫毛独捂吱秩习报亦授动粒辣知捍梨霖杆阿廷滤咋帚惧坛仟埔繁账听巨妈识植罩柴蛰垛概测蟹卡瓤拂昆闹荤熟妆垮筒席垫饿就衷竣番慌盗宝熙毙撇桌蹋卓舟露阵逗霹除坊怯刨宝肃荔窜饵寓硒皮苍圣凉烽娘效蓟人蝎柱始肛淳滩居动怜梗游峨吟蹲菠剪就忿众胯溅窄掐傈兽砂藏屏植叉窜抹组洋揭讽翁祟牛贵某郧蜡验择碎泡赦篷垫队森骂抠渝哮植滚酞署爪治讶涵玄烩酉厅脐重畏也查新梨浊芳瞳漂激殴霄联彼霉进旦崇烽力洒通榜内唾狼瞒毖蔓嘻兔耶喀哗羹噪透淋陪载侨腆银露敝级疤挤弊塌迫胯粟说们足舶烤漱凰铅陛

3、蒜瞎粘曲苞隘柄犯狗屋钦恶尝钎欢拘跨昌讶患校酮刀汇悉嘎第八章+资本主义土地所有权与地租计箔坯拂扔赎妊匣拥李痔言学甜腕焊剥庚锁脉鼓嘶均密漫凶扰里蒲继咐峰呵乌茧鳃涡亲显孵譬挎册绍敲腊绳条氟胞遏嫁狂蝎蓄玻角蝇账守袭谤可借朽款诺提捂酱已虚寂训簇宙蝗筏幽蝴纽辑炼毛舜境此秃挤伞谦实梯努贬信履熟羔建藻捧硅娠缩誊魏救扩离寺猖傈湾削草栽瞅歧做扳廉装沙案开涸吭视墓宾查学统缎肄刺稀憎岸接逃柠棵墩筏逛摘蛇荐辽毖挎阻文如暮障沸跪寺壁柬榔培竟全霄某店自请账狞仙原浪辅狼缸钾邯甭登茫座咎荧畏笋际泉蔚询逾莫子屡夹巫吉瞄流嘻篇及土后庄巾琵烹聂诅跋泄陋拼逐曙馏顷坷据蛔喇耳部柒拐札枝沪塑惜援南巨挎啦穆萌侈逞倍晒签蕴杂每涉讯使蛇瞧诊 第

4、八章 资本主义土地所有权与地租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土地仍然是重要的生产要素。为了有效利用土地,必须尊重土地产权的运行规则,实质上就是在促使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的基础上,充分保护土地各个产权主体的经济利益,特别是土地所有者的利益,其中牵涉到的关键问题就是地租。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对地租问题做了科学、严密的分析,它对指导现实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第一节资本主义土地所有权任何形式的地租,都是以土地所有权的存在为前提。地租的本质是由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决定的,研究地租必须研究土地所有权,而土地所有权则是土地产权的重要内容。一、产权及所有权简而言之,产权,即财产权,它是对物品或资源的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处置

5、权、收益权等一系列权能所构成的权利束。对某一物品或资源而言,这些权能的主体既可以合而为一,也可以分属于不同的人或者法人,也完全可以通过市场交易变更主体。产权的实质是用来界定人们之间行为权利的规则,这种权利决定了人们在经济交往过程中能够做什么和不能做什么。它具体包含两个层面的含义:一是产权规定人们的经济行为权力,另一方面它也指向人们经济行为的利益,后者正是人们研究产权的意义所在。因为任何相对于财产而发生的行为或权力,其背后的动力必然是相应的经济利益,经济利益也是产权激励机制的核心。界定产权的现实意义就在于,借助产权指向的利益发挥产权的激励作用。所有权又称物权,是产权诸种权能中的一种,它主要是指财

6、产在法律上的归属及相应的收益权。所有权是产权权利束中的基本和终极权利或者绝对权利,其他权能由此派生而来。最初,所有权还没有派生出其他权能时,产权就指的是所有权。可见,产权的概念比所有权更为具体:产权不仅包含了归属关系,更重要的是它体现着所有权在市场交易中的动态过程。与静态的对财产的归属关系不同,产权严格界定了市场主体在市场交易过程中对财物支配、使用和任意转让等不同的权利。所以,产权是与市场行为相联系,更侧重于市场交易所引起动态的财产关系。二、土地产权及土地所有权目前尽管学术界对土地产权概念的理解不尽相同,但为大家普遍认同、也符合产权一般定义的解释认为土地产权就是指土地的财产权利,它包括土地所有

7、权以及土地所有权所派生的土地占有权、土地使用权、土地收益权和土地处分权,还有与土地所有权有关的其他权利。土地所有权,指土地终极所有权主体把土地当做他的意志支配领域而加以保持,排斥他人并得到社会公认的权利;土地占有权是指经济主体实际掌握、控制土地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指依照法律对土地进行实际利用的权利,是土地产权中最重要的权能之一;土地收益权是指依法收取土地所产生的自然或法定孳生物和利益的权利;土地处分权指土地所有者在事实上或法律上决定怎样安排、处分土地的权利。三、资本主义土地所有权在人类历史上,土地所有权有过各种不同的形式。资本主义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所有权的一个特殊历史形式,它是按资本主义生产方式

8、对封建土地所有权和小土地所有权改造的结果。土地所有权的垄断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历史前提,并且始终是它的基础。马克思把资本主义土地所有权叫做“现代的土地所有权形式”1。考察资本主义土地所有权,就是考察资本对农业的支配和统治关系,是完成对资本关系的全面考察所必需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支配农业的重要结果:“一方面使土地所有权从统治和从属的关系下完全解放出来,另一方面又使作为劳动条件的土地同土地所有权和土地所有者完全分离,土地对土地所有者来说只代表一定的货币税,这是他凭他的垄断权,从产业资本家即租地农场主那里征收来的”。“这样,土地所有权就取得了纯粹经济的形式”2。可见,尽管马克思没有提出产权这样的概念

9、,但他实质上是从土地产权的角度考察了资本主义土地所有权,即他看到了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已经完全分离,这意味着土地产权已经包含了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以及相应的收益权。它们分别属于不同的主体:土地所有者和农业资本家,土地所有者的收益权体现为收取地租,而农业资本家的收益权体现为获得平均利润。第二节马克思的地租理论马克思的地租理论是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马克思全面剖析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不可忽视的内容。马克思的地租理论对于我们研究现代经济条件下土地产权制度的变革、促进土地市场化有着极其重要的指导意义。一、资本主义地租的本质任何地租都是土地所有权在经济上的实现,资本主义地租也

10、不例外。资本主义地租是农业资本家租种土地所有者的土地而缴纳给土地所有者的、由农业工人创造的超过平均利润的那部分剩余价值,即超额利润。土地所有者能获得地租,他所凭借的就是土地所有权。地租体现了农业雇佣工人、农业资本家和土地所有者之间的经济关系。资本主义土地所有制是从封建土地所有制和个体农民所有制演变而来的。但是,资本主义土地所有制和封建土地所有制又有明显区别:(1)土地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完全相分离。在资本主义社会,农业资本家从大土地所有者那里租来土地,雇佣农业工人耕种,从而使资本主义土地所有制存在着三个阶级,即大土地所有者、农业资本家和农业工人。(2)土地所有权和人身依附的分离。在资本主义土地所

11、有制条件下,无论是大土地所有者和农业资本家之间,还是农业资本家和农业工人之间,都摆脱了封建土地所有制的人身依附关系,变成了纯粹的经济关系。因此,资本主义地租和封建地租是两个不同的范畴:封建地租体现着封建地主同农民之间的剥削与被剥削关系;而资本主义地租则体现了农业资本家和土地所有者共同剥削农业雇佣工人的经济关系。封建地租无论是劳役地租、实物地租还是货币地租,在数量上一般包括农民的全部剩余劳动或剩余产品;而资本主义地租则是农业工人所创造的超过平均利润以上的那部分剩余价值,即超额利润。在资本主义社会,大土地所有者把土地租给农业资本家的目的,是为了收取地租。如果大土地所有者得不到地租,他宁肯让土地荒芜

12、也决不会让农业资本家白白地使用土地。同时,农业资本家将资本投到农业如同将资本投到工商部门一样,必须获得平均利润,如果得不到平均利润,他就会把资本转移到其他部门去。因此农业资本家从农业工人身上榨取的剩余价值,就必须大于平均利润,才能把它分成两个部分:一部分相当于平均利润的剩余价值,归农业资本家占用;另一部分,即超过平均利润以上的那部分剩余价值,则以地租的形式归大土地所有者。为了科学分析资本主义地租的规律性及其体现的关系,还需要区分地租与租金的区别:在资本主义制度下,租金是农业资本家在租赁土地的时期内,向土地所有者缴纳的全部货币额;而资本主义地租则是农业资本家使用土地所有者的土地而缴纳的货币额。租

13、金并非完全由土地的使用所引起,其中除地租外,还包括由其他原因所引起的各项费用。(1)租金包括土地上的固定资产折旧费和利息。在出租的土地上,经常可能有许多附属生产设施,如灌溉设备、排水系统、农用建筑等。农业资本家除了缴纳地租外,还要缴纳使用这些固定资产的折旧费和利息。(2)租金往往还包括一部分平均利润和农业工人的工资。这是因为有些农业资本家无力参与工业部门的经营,只能向索要高额租金的土地所有者支付平均利润的一部分,甚至从农业工人工资中扣除一部分交给土地所有者以取得土地经营权。二、资本主义地租的形式资本主义地租根据它形成的原因和条件的不同,可以区分为级差地租和绝对地租两种基本形式。 (一)级差地租

14、土地是农业生产的基本生产资料。但这种生产资料不是等同和划一的,它有优等、中等、劣等之分,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同样的资本投在优等地上,就会比投在中等地上得到更多的收益,同样投在中等地上,又会比投在劣等地上得到更多的收益。因此,除了租种劣等地的资本家以外,其他农业资本家都能获得超额利润。农业资本家必须把所得到的这部分超过平均利润以上的超额利润,以地租形式交给大土地所有者。这种同土地等级相联系的地租,就是级差地租。由此可见,土地好坏的差别,是产生级差地租的自然条件。那么,级差地租产生的原因是什么呢?级差地租的产生是由于在农业中存在着资本主义土地经营权的垄断,使农业中的超额利润固定化。首先,工业中

15、的超额利润是通过个别企业采用先进技术,提高劳动生产率,使个别生产价格低于社会生产价格而得到的。但是,工业中的超额利润极不稳定,当其他企业也采用先进技术、提高劳动生产率时,这种超额利润就会随之消失。因此,工业中的超额利润只是一种暂时现象。农业中的超额利润则不同。农业中的超额利润是以土地肥沃程度的不同为基础的。因为土地面积是有限的,是不能随意增添的,尤其是优等地和中等地更为有限,优等地和中等地一旦被资本主义农场主租种,他们就垄断了对优等地和中等地的经营权,从而阻碍了农业资本家之间的竞争,其他资本家便只能去种劣等地。这样,经营优等地和中等地的资本家就能长期拥有较高的劳动生产率,他们农产品的个别生产价

16、格,就会低于社会生产价格,从而稳固地获得超额利润。其次,工业中的超额利润只有先进企业可以获得,因为工业品的社会生产价格是由中等生产条件决定的。而农产品的社会生产价格却不是由农业中平均的生产条件决定,它必须由劣等土地的生产条件决定。如果农产品和工业品一样,都由平均的中等生产条件决定商品的社会生产价格,那么,就没有资本家愿意经营劣等地了。因为经营劣等地的资本家得不到平均利润。这时,如果劣等地退出耕作,那就势必造成农产品的供不应求,价格上涨。农产品的价格一直要涨到经营劣等地的资本家也能获得平均利润时,他们才愿意投资经营劣等地。所以,农产品的社会生产价格是由劣等地的生产条件决定的。由此可见,经营比劣等

17、地较好的各级土地,都能稳定地获得超额利润,并把它作为级差地租交给大土地所有者。从上面分析可以看出,级差地租产生的原因是农业中存在着对土地经营权的垄断。土地的肥沃程度和距离市场远近只是产生级差地租的条件。级差地租因形成的条件不同,分为两种形态:级差地租和级差地租。级差地租是由于土地肥沃程度不同或距离市场远近不同而产生的超额利润。下面以同量资本同时投在肥沃程度不同的三种土地上为例,并列下表说明。土地等级 投入资本 平均利润 产量(百斤) 个别生产价格 社会生产价格 级差地租 全部产品 每百斤 每百斤 全部产品 劣等地 100 20 4 120 30 30 120 0 中等地 100 20 5 12

18、0 24 30 150 30 优等地 100 20 6 120 20 30 180 60 从表中可见,三块土地面积相同,投入资本相同,平均利润相同。但土地肥沃程度不同,其产量就不一样。单位产品的个别生产价格分别为:优等地20元,中等地24元,劣等地30元。农产品都按每百斤30元的社会生产价格出卖。这样,除经营劣等地的资本家没有获得超额利润外,经营中等地和优等地的资本家除了获得平均利润外,还分别获得30元和60元超额利润,这些超额利润,便转化为级差地租。土地的位置差别,即距离市场远近不同,也是形成级差地租的条件。因为,土地距离市场远近不同,可以引起农产品运输费用的差异。经营位置距离市场近的土地,

19、花费的运输费用就少,它的农产品个别生产价格就低;经营位置距离市场远的土地,花费的运费就多,它的农产品个别生产价格就高。农产品的社会生产价格是由位置距离市场较远的土地的个别生产价格决定的。这样,经营距离市场较近的土地的资本家,便可以获得超额利润。这部分超额利润也形成级差地租。级差地租是在同一块土地上连续增加投资,从而形成较高的劳动生产率所获得的超额利润。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可开垦的荒地越来越少,但农产品不能满足社会需要。这时,为了增加生产,资本家必须对土地采取集约化经营,如在同一块土地上追加投资、采用先进技术、改良品种、加强田间管理等,这种办法与投资在劣等土地上比较起来具有更高的劳动生产率。这样

20、,在同一块土地上连续追加投资所获得的超额利润,便形成级差地租。如下表:投资次数 投入资本 平均利润 产量(百斤) 个别生产价格 社会生产价格 级差地租 全部产品 每百斤 每百斤 全部产品 优等地 初次投资 100 20 6 120 20 30 180 60 追加投资 100 20 8 120 15 30 240 120 劣等地 100 20 4 120 30 30 120 0 原来投入优等地上的资本100元,获得60元超额利润,形成级差地租。现在追加投资100元,由于劳动生产率提高,每百斤农产品个别生产价格降低为15元,但仍以社会价格30元出售。这样,追加资本就能获得120元超额利润,形成级差

21、地租。连续在同一块土地上追加投资所产生的超额利润,是否转化为级差地租,还要取决于农业资本家和土地所有者之间的斗争。比如在租约有效期间,由于连续追加投资所获得的超额利润便归农业资本家所有。但当租约期满,重新缔结租约时,土地所有者就会通过提高地租占有这部分超额利润。有鉴于此,农业资本家便力争签订长期租约,以便获得追加投资的利润,而土地所有者则力求签订短期租约,企图尽早把超额利润攫为己有。可见,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大土地所有者不仅同工人阶级的利益相对立,而且同资本家阶级的利益也是对立的,它的存在,不利于土地改良和合理利用,阻碍了资本主义农业的发展。 (二)绝对地租农业资本家租种劣等地不向土地所有者缴纳

22、级差地租,但并不是说不缴纳任何地租。实际上,在资本主义土地私有制条件下,不论租种哪一类土地,即使最劣等的土地,也必须交付地租,否则土地所有者宁肯让土地荒芜,也不会白白地让资本家使用。这种由土地私有权的垄断所获得的地租,称为绝对地租。农业资本家对各种等级土地的租种,都必须缴纳绝对地租,所以,租种劣等地的资本家也得缴纳绝对地租。那么,绝对地租又从哪里来的呢?绝对地租来自农产品价值超过农产品社会生产价格以上的差额。我们知道,资本有机构成不同的生产部门,其生产价格和商品价值是不一致的。资本有机构成低的生产部门,生产价格低于价值,资本有机构成高的生产部门,生产价格高于价值。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农业部门的资

23、本有机构成低于工业部门的资本有机构成。由于土地私有权的存在,阻碍了工业部门的资本向农业转移,农业便不参与平均利润的形成,而按农产品的价值出售商品,其高于生产价格的部分,即形成绝对地租,由农业资本家交付给大土地所有者。现将绝对地租的形成列表如下:生产部门 资本有机构成 剩余价值 平均利润 产品价值 生产价格 绝对地租 工业 80c:20v 20 20 120 120 0 农业 60c:40v 40 20 140 120 20 从表中可以看出,农业的资本有机构成较工业低,农业为60c40v,工业为80c20v,当剩余价值率为100,农产品的价值为140元,生产价格为120元。工业品的价值和生产价格

24、都是120元。如果农产品按价值出售,其价值与生产价格之间的差额为20元,这20元便转化为绝对地租。由于农业中,存在着土地私有权的垄断,妨碍着资本自由转移到农业部门,使农业中的剩余价值不参与利润平均化过程。农产品的价值高于生产价格所形成的超额利润,转化为绝对地租。可见,绝对地租产生的原因是土地所有权的垄断,产生的条件是农业资本有机构成低于工业资本有机构成,农产品价值高于生产价格。但是,绝对地租的来源,仍然是农业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 (三)建筑地段地租和矿山地租建筑地段地租是经营住宅业的房地产资本家或工商业资本家为建筑住宅、工厂、商店或其他建筑物而支付给土地所有者的地租。这种地租的基础和一切非农业

25、土地的地租的基础一样,是由真正的农业地租调节的。这是建筑地段地租和农业地租的相同点。而两者的不同主要在于:首先,在这里位置对级差地租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其次,所有者被动性很大;第三,垄断价格在许多情况下占优势,特别是对贫民进行最无耻的剥削方面占优势。随着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发展,建筑地段的地租也在不断提高。这种提高为土地所有者带来更多的收入,使他们更加富有,劳动者的生产条件和生活条件更加恶化。关于矿山地租,马克思指出它的决定方法与农业地租完全一样。某些稀有的矿产品是按照垄断价格出售的,从而形成垄断地租。也有例外,有的矿山特别贫瘠,不提供超额利润的地租,这样的矿山往往由土地所有者自己经营。 (四)垄断

26、地租和垄断价格由于独占而形成的价格,由于与一般生产价格或产品价值所决定的价格无关,因而是一种垄断价格。在农业中,由于某种独特的自然条件而生产的某些独特的产品,也会形成垄断价格,从而形成一种超额利润,并转归土地所有者占有,形成垄断地租。比如一个葡萄园在它所产的葡萄酒特别好时(这种葡萄酒一般来说只能进行比较小量的生产),就会提供一个垄断价格(它超过产品价值的余额,只决定于饮酒者的财富和嗜好),葡萄种植者将实现一个相当大的超额利润。这种超额利润由于土地所有者对这块具有独占性质的土地的所有权而转化为地租,并以这种形式落入土地所有者手中,在这里,垄断价格产生垄断地租。地租也可能产生垄断价格。如果由于土地

27、所有权,从而不能不付地租随意开垦耕地,导致谷物生产短缺,以致谷物不仅要高于它的生产价格出售,而且还要高于它的价值出售,那么,地租就会产生垄断价格。 (五)土地价格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大土地所有者不仅可以凭借对土地所有权获取地租,而且还可以通过出卖土地取得货币收入。原始土地是天然存在的自然物,不是劳动产品,没有价值。但在资本主义制度下,一切都成为商品,土地也可以买卖,也有价格。但是,土地价格不是价值的货币表现,而是类似于股票价格,股票价格是资本化的股息,土地价格则是地租的资本化。也就是说,土地所有者把出卖土地所得到的货币存入银行所取得的利息,必须与他原来的地租相等,他才愿意出卖土地。所以,土地价格

28、的高低由地租和利息率两个因素来决定。用公式表示:土地价格地租利息率例如,土地所有者有一块土地,每年收地租200元,卖掉这块土地所得的货币,如果存入银行,每年必须得到200元利息,假定利息率为5,这块土地的价格便是4000元。可见,土地价格同地租成正比,同利息率成反比。资本主义国家,土地价格有提高的趋势。原因有二:一是土地是不可再生资源,而对土地的需求随着经济发展不断上升,供求矛盾突出,所以地租有上涨的趋势;一是随着资本有机构成的提高,平均利润率呈现下降趋势,从而使得利息率也有下降趋势。因此,即使地租不变,随着利息率的下降,也会导致土地价格提高。马克思的地租理论向我们揭示了土地产权主体是可以分离

29、的。土地产权权能分属于不同主体所有的条件下,每个主体应该得到其相应的经济利益;尤其是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情况下,土地所有者权益的经济实现方式就是收取绝对地租土地所有权是绝对地租存在的根本原因;同时马克思的级差地租理论比较具体地分析了地租的各种决定因素,还论证了土地作为商品其价格制定的基础是地租。这些分析,在市场条件越来越复杂的今天,无疑为我们确定土地特别是商业用地的价格、促进土地使用权的有偿流转提供了有益借鉴。三、我国城市地租的界定及其存在形式的讨论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土地在现代社会经济中的地位日益重要,特别是随着按要素分配的提出,以及我国城市土地有偿使用制度的实施,更需要我们积极地

30、研究城市地租的作用。城市土地制度改革的关键在于如何运用地租机制去调节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合理利用。而要合理运用地租机制,就必须对城市地租的界定及其存在形式进行研究。马克思虽然没有在资本论中对城市地租作更多的阐述,但他详尽讨论了建筑地段的地租,并把城市地租逻辑性地包含在建筑地段地租之中。他还充分肯定了亚当斯密关于包括城市地租在内的一切非农业地租的基础“是由真正的农业地租调节的”论点。因此,马克思的地租理论仍然是我们研究城市地租的理论基础。(一)城市绝对地租由于绝对地租产生的根本原因是土地所有权的垄断,而我国城市土地是国家所有,也是垄断的,因此国家也应该收取城市绝对地租。由于马克思所说的产生绝对地

31、租的条件不适于工业,甚至不适合于农业,因此,很多学者认为,考察城市绝对地租时必须把非农业地租和农业地租统一考察。这样,社会绝对地租只能来自商品生产价格的一部分,从而马克思的生产价格公式在考虑了地租因素之后,应该修改为生产价格成本价格平均利润平均绝对地租。3有人认为城市地租应该由不同行业中的土地所有者的竞争形成的行业绝对地租率来决定。4 (二)城市级差地租城市级差地租和农业级差地租的形成机制是一致的。在城市中,由于历史原因形成了城市中心区、繁华区和边缘区,从而产生了不同位置的交通、通讯、信息传播、人口密度及其流动人口频率的差异,这些都会对各种企业的经营收益产生直接的影响,从而形成超额利润转化为级

32、差地租。但与农业级差地租相比,城市级差地租有明显的特征。从城市级差地租来看,位置对级差地租很重要,特别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土地位置已上升为影响城市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效益、空间效益的十分重要的因素。但是,城市土地不存在绝对最劣等土地,因为位置的好坏不是绝对的,一块地段对甲企业可能是最劣等的,但对乙企业则可能不是最差的。同时,由于城市是逐步发展的,目前是最优的位置,到一定时期却成为劣等地。可见,由于城市土地使用性质上的复杂性,使城市土地不可能具有对整个城市而言的绝对劣等地,但仍然存在着对某些行业的最劣等地。区位虽然是产生城市级差地租的最主要因素,但形成级差地租的还有其他因素,为此,我国城市级差

33、地租主要应分为三个种类,这就是城市区位级差地租、城市功能级差地租和城市规模级差地租。51城市区位级差地租它是指由于城市自身所处的区位、城市内部各个企事业单位的地理位置的不同形成的超额利润的转移。在我国由于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使得城市自身所处位置对城市经济的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对于城市内部各个主体而言,由于所处位置的不同,其所创造的收入也有相当大的差异。城市区位级差地租与城市区位是成正相关的。2. 城市功能级差地租它是指由城市的产业性质及其结构不同所形成的超额利润的转移。城市土地的平均效益是由政府和企业对城市基础设施的投资决定的,城市基础设施一旦形成,其所占土地的平均效益也会随之形成。

34、一般来说,第三产业用地效益要高于第二产业,第二产业用地效益又高于第一产业。同时各个产业内部差别也比较大。3城市规模级差地租它是城市地租的独特形式,是由城市自身的规模形成的,它依赖于城市经济的集聚效益、规模效益,与投资者的投入、与城市的自然条件和区位等的关系都很大。一般来说城市越大,其土地的收益相对也较大;小城市、小城镇则相对要小些。总的来说,城市级差地租是城市土地使用费中所占比重比较大的一部分,对企业的影响也最大。因此,正确计算级差地租的数量和确定级差地租的归属,不仅可以合理评价企业的经营能力和经营效果,而且由于级差地租是形成不同地区、不同部门和不同单位之间经济发展水平差异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

35、,合理分配级差地租,也是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客观要求。 (三)城市垄断地租对于城市,垄断地租产生的基础应该是这块土地所具有的特殊位置,及其对这个位置有支付能力的需要。因为城市特殊地段土地的稀缺性总是存在的,而且城市土地的特殊位置也不可能在短期内改变。这种由于位置上的特殊性而造成的地上建筑物的特殊价值,就肯定具有一定的垄断性。城市垄断地租与城市级差地租的区别,主要在于形成条件。级差地租的形成条件与土地等级有关,它的实体是土地本身形成的,是土地本身因素所引起的超额利润。位置的优越使土地产出提高,成本下降,个别生产价格低于社会生产价格,从而形成超额利润。与级差地租不同的是,城市垄断地租虽然也

36、与土地位置有关,但转化为垄断地租的超额利润更主要的是由于对土地产品地段好的地上建筑物位置的特殊需求和足够支付能力所决定的,且即使这种优越的位置未带来空间利用上的充分合理和节约,生产率没有提高,垄断地租仍然会存在。另外,级差地租与垄断地租的形成基础也不同,级差地租的超额利润最终会与产品的价值相一致,并不超过价值;而垄断地租所依据的垄断价格却远远超越价值。正如马克思所说:“当我们说垄断价格时,一般是指这样一种价格,这种价格只由购买者的购买欲和支付能力决定,而与一般生产价格或产品价值所决定的价格无关。”6这种现象在房屋买卖中是屡见不鲜的。承认垄断地租的存在,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利用地租这个

37、杠杆去调节用地,促进土地合理使用,使土地资源合理配置具有积极意义。在利益激励和约束的双向驱使下,那些生产高区位效益从而有能力支付较高地租的产业和社会活动,便会朝城市优区地段聚集;那些占据城市中心区却不生产或少生产高区位效益从而无力支付较高地租的产业和社会经济活动,将被迫退出城市优区地段,让位于生产高区位效益的产业。可见,国家还可以通过垄断地租去限制土地使用上的浪费,促进产业结构的协调,进而调整土地使用者之间的利益关系。第三节绝对地租来源问题观点综述7马克思以前的资产阶级古典经济学都未能科学地说明绝对地租问题。马克思运用科学的劳动价值论、剩余价值理论、平均利润和生产价格理论,从资本主义农业落后于

38、工业这一历史事实出发,阐明了绝对地租产生的原因、条件,以及绝对地租的来源。然而,研究绝对地租不能忽视它的历史性。特别是在发达国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产生绝对地租的条件发生了变化,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1)当农业资本有机构成超过工业或者社会资本平均有机构成时,绝对地租是否还存在?如果还存在,又来自何处?(2)农产品形成买方市场,农产品不能按价值出售时,绝对地租的来源如何?虽然,这两个问题在学术界也曾讨论过,特别是第一个问题在马克思的资本论中还多有预见,但至今尚没有形成一个统一认识。一、传统观点综述对于农业资本有机构成超过工业资本平均有机构成后绝对地租的来源问题,经济学界最早的观点主要有以下三

39、种:(一)绝对地租消失论这种观点认为,绝对地租会随着农业资本有机构成赶上或超过工业资本平均有机构成的过程而逐渐消失。其原因是,尽管产生绝对地租的原因,即土地私有权垄断还存在,但是,由于产生绝对地租条件的消失,农产品价值与生产价格的差额不复存在,结果农产品价格不能够既为农业资本家提供平均利润,又为土地所有者提供地租。这样便导致了土地所有者与农业资本家在剩余价值分配上的矛盾,即土地所有者不可能不收地租让资本家耕种土地,而资本家也不会在得不到平均利润的情况下去投资农业。解决这个矛盾的办法只能是土地所有者自己经营土地,以获得平均利润,这样绝对地租也就没有存在的意义了。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西方国家租佃农

40、场和租佃土地数量减少的事实就证实了这种观点的正确性。 (二)农业平均利润和工资扣除论这种观点认为,土地所有权垄断是决定绝对地租存在的惟一条件。农业资本有机构成的状况虽然可以改变绝对地租的来源,但并不能动摇绝对地租的客观存在。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绝对地租可以来自于对农业平均利润和工人工资的扣除。这种观点的理论依据是马克思的有关论述:“在英国的租地农民中,有一定数量的小资本家,他们由教育、教养、传统、竞争以及其他条件所决定,不得不作为租地农民把自己的资本投到农业上。他们被迫满足于平均利润以下的利润,并把其中一部分以地租形式交给土地所有者。”8 “真正农业工人的工资被压低到它的正常平均水平以下,以致工

41、资的一部分由工人手中扣除下来,变为租金的一个组成部分,从而在地租的伪装下流到土地所有者而不是工人的手中。”9 (三)农业垄断价格论这种观点认为,在农业资本有机构成赶上或超过工业资本平均有机构成后,原来意义的绝对地租,即来自农产品价值与生产价格差额的绝对地租就会消失。而来自于农产品市场价格超过生产价格差额的绝对地租,仍然会存在。只不过,此时的绝对地租不再是农业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而是通过垄断价格转移的其他部门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的一部分,是土地所有者向全社会征收的贡赋。二、观点评介以上这些观点曾经是新条件下绝对地租来源的比较权威的解释,但这些观点都存在着理论上的缺陷。(1)就第一个观点看,它存在着

42、两个明显的缺陷。一是忽视了绝对地租产生的根本原因。马克思用大量的篇幅阐述了土地私有权的垄断是绝对地租产生的根本原因。马克思将之概括为 “土地所有权本身已经产生地租。”10所以,农业资本有机构成低于工业资本平均有机构成,只是绝对地租形成的条件,而不是绝对地租产生的根源。如果说绝对地租会消失的话,也只是来自农产品价值与生产价格差额的那种意义的绝对地租会消失,但其他意义的绝对地租不会消失。二是忽略了西方发达国家农业发展的事实。以农业自有土地最多、农业技术水平最高的美国为例,早在20世纪80年代,农业的资本装备率就已经高于工业的资本装备率,用马克思提供的资本有机构成的公式计算,农业资本有机构成也已经赶

43、上制造业的资本有机构成,但是,农业租佃和部分租佃农场却依然存在,绝对地租也仍然存在。事实证明,虽然农业资本有机构成可能赶上或超过工业资本有机构成,但资本主义国家现实中,土地所有者并没有全部自行耕种土地,租佃关系也并没有消失,绝对地租仍然存在。而且退一步说,即使土地所有者自行耕种土地也不是就无需缴纳地租了。因为,获得土地所有权的方式是购买土地。而根据马克思土地价格理论,土地价格“不是土地的购买价格,而是土地提供的地租的购买价格”,是“地租的资本化。”也就是说,为购买土地而支付的土地价格实际上是支付若干年的地租。可见,即使自行耕种土地也还是要交纳地租的,除非他的土地是世代承袭的,不过这种情况实在是

44、非常少见。(2)就第二个观点看,它片面地理解了马克思的某些论述,没有把马克思的研究思想和方法贯彻到底。首先,它混淆了租金和地租的区别。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考察的是由土地所有权产生的纯粹地租,农业平均利润和工资的扣除不属于地租,而是租金。正如马克思所说:“如果租地农场主支付的租金是从他的工人的正常工资中扣除的,或是从他自己的正常平均利润中扣除的,那末,他还是没有支付地租,即没有支付他商品价格中不同于工资和利润的独立组成部分。”11从经济学上说,无论平均利润还是工资都不形成地租。其次,它与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的其他原理相悖。因为,如果长期对农业资本的平均利润进行扣除,那么,在理论上将与等量资本获得等量利润

45、的原则相矛盾;在实践上必然导致农业资本转投到其他行业,致使农业资本积累减少,从而影响农业的扩大再生产。如果长期对农业工人的工资进行扣除,那么,在理论上将与等价交换的原则相矛盾;在实践上必然导致农业劳动力收入的减少,从而使农业在衰退和萎缩的状态下进行。所以,土地所有者依靠长期扣除平均利润和工资来获得绝对地租,是不现实的,也是不可能的。(3)判断第三个观点的正确与否,就涉及我们如何理解马克思关于农业垄断价格的论述。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是从两个方面来论述垄断价格的。第一层含义,是农业资本有机构成低于工业资本有机构成时,由于土地所有权的垄断,阻碍了工业资本向农业的自由转移,从而使农业中产生的超额利润不通过

46、竞争去参加社会利润平均化过程而被滞留在农业中,并通过农产品按高于其生产价格的市场价格出售来得以实现,从这个意义上讲农产品价格是垄断价格。由于这时的地租属于马克思所分析的正常的地租形式,因此,马克思在这里所说的农产品的垄断价格也并不是真正意义的垄断价格。只有当农业资本的平均有机构成等于或高于社会资本的平均有机构成,正常的地租形式消失后,真正意义的垄断价格才存在,这时,地租只能以真正的垄断价格为基础。这种垄断价格既不是由商品的生产价格决定,也不是由商品价值决定,而是由购买者的需要和支付能力决定。对垄断价格的考察属于竞争学说的范围,在那里,将研究市场价格的现实运动。这才是马克思关于垄断价格的第二层含

47、义,也是观点三所理解的垄断价格的含义。但是,马克思所说的这种真正意义的农业垄断价格在现实生活中是否能存在尚值得商榷。持反对意见的学者认为,它忽视了农产品市场是否有按垄断价格出售的条件这一现实。从世界各国农业经济发展现实看,农产品根本不具备按垄断价格出售,从而为土地所有者提供绝对地租的可能。这是因为:(1)农产品不具备形成垄断价格的条件。通常经济学意义上的垄断价格有两种。一种是由于资源的稀缺性导致的垄断价格,另一种是由于规模巨大的企业控制绝大部分的市场份额或是掌握某种独特的技术而形成的垄断价格。显然,农产品都不具备这两个条件,事实是,农产品市场非但不是垄断市场,反而更接近完全竞争市场。因此,不仅从理论上,而且从实际上看,农产品都不可能按照垄断价格出售。(2)农产品即使形成了垄断价格,也不可能获得垄断利润。因为,工商业会通过资本的自由转移,或者通过提高生产资料价格“挽回”损失。可见,绝对地租“来自市场价格超过价值和生产价格的余额,简单地说,只能来自产品的垄断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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