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篇关于深入开展学习2024年度新编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发言材料及心得体会3HI,弟一扁,吴七隔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党的十八大之后,党中央对条例进行了三次修订,表明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态度和决心,这次修订充分运用了党的二十大后的最新理论思想、理论成果,进一步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统筹结合,表明了党中央在构筑党内法规体系中的与时俱进
2、增强了党内法规的有效衔接,增强了制度合力。通过近段时间的学习和理解,有以下体会:一是要深入学习,坚定理想信念。政治理论学习,是坚定理想信念、贯彻执行新条例、增强拒腐防变意识的基础和前提。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必须要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系统地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主动接受政治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坚定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坚定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不断提高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打牢思想基础,筑严思想防线,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切实做到勤政、廉洁。二是要严于律己,牢
3、记宗旨使命。学习条例,关键在于正确理解和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重点在于规范和约束我们的行为。因此,我们要进一步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时刻用党的纪律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规范一言一行。在学习中要用正确的理论武装头脑,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在工作中要兢兢业业,不求名利,坚持一切为人民谋利益的思想;在生活中要自觉摒弃贪图享受的思想,自觉抵制腐败歪风邪气,管住自己、管住家人和身边的人。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作为党员干部就要警钟长鸣,时刻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防微杜渐,要自觉增强党性观念,坚
4、持讲政治、讲大局、讲贡献、讲风格、讲原则、讲团结、讲正派,踏踏实实做事,清清白白做官,平平淡淡做人。Ar9t/TO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党要有新气象新作为,必须靠严明的纪律作保证。自2018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以后,我们党三次对党纪处分条例进行修订,进一步释放了用铁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的强烈信号,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了坚强纪律保证。新修订的条例共158条,与2018年条例相比,新增16条,修改76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要求贯穿始终,体现在新修订条例内容
5、的方方面面。作为一名有着XX年党龄的共产党员,对发挥好自己的模范带头作用有了更深刻感悟。一、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内化于心、外化于形。把学习条例条例与学习党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紧密结合起来,学深悟透、融会贯通,把握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实效性。在对象覆盖方面,修订后的条例将第141条、第142条等多个条款中关于违纪主体“党员领导干部”的表述删除,这就意味着无论是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还是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受处分对象不再限定于“党员领导干部“,而是拓展到所有党员,以增强现实针对性,体现出执纪必严、违纪
6、必究的决心。在管理周期方面,梳理各地退休干部被查处的案例,有的在职时便存在违纪违法行为,企图利用退休逃避惩罚,妄想“退了退了,一退就了”,直至“东窗事发”;有的在位不收退休收,利用退休“打掩护”,上演“期权式腐败”。针对这一现象,条例对党员干部离岗后和在职时一并提出严要求。第105条、第106条完善对党员干部离职或者退(离)休后违规从业行为,以及利用原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利行为的处分规定,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警示党员干部无论在职还是退休,都要恪守党性原则、严守党纪法规,明确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自觉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二、紧
7、密结合工作实际,锻造过硬的干部队伍。俗话说,“严是爱,松是害,不管不问要变坏“,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全旗最大的执法单位之一,权力大、责任重、廉政风险较高,必须用条例规范党员的一言一行。要时时刻刻盯住工作人员要有“规矩”意识,无规矩不成方圆。要敬畏法律、尊重法律、守法守规,不能如脱缰野马,想怎么办就怎么办。随时随地的提醒工作人员对自己“严一些”“狠一点,发现问题及时提醒、批评、警示,及时纠偏。使所有行为作风始终在法治轨道,将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市场监管局所有干部职工的日常习惯。让“规矩”意识立起来,让法律法规落实下去,培养干部职工良好的法治素养,向上向善的追求,懂得自尊自重自律,对党规党纪、法律法规有
8、正确认识,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有理性的选择。三、在工作中树立新标杆,努力打造模范机关。打铁还需自身硬。领导班子、特别是班长要率先垂范。我将带领我局全体党员干部加强内控机制建设,严密程序规范,严格审慎用权。一是以学为导,筑牢思想政治之魂。在学习理论和党内法规时,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核心地位把要求具体化、落实在行动中。二是以律正本,把纪律挺在前面。用严明的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给市场监管系统各级党组织以坚强有力的保障,让它们发挥作用强劲有力,保证党员干部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完成工作卓有成效。三是以做为根,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扎紧制度笼子,全方位、全过程、多层次、多环节地
9、将全面从严治党的思路举措融入到中心工作中,自觉接受党的纪律性约束。四是以干固本,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牢记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是党员应尽的义务,任何时候都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始终坚持为人民谋利益,坚持情为民所系,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jrd弟二扁同志们:2023年12月27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文公布,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该条例的第三次修订,再次释放出以严明纪律管全党治全党的鲜明信号。今天,我们专题组织宣讲学习,目的在于引导大家切实抬高站位、学深学透,为严格执行打下坚实基础。结合新旧条例对比、答记者问等有关内容,以及自己学习理解,围绕“三个讲一讲”进行领学
10、一、讲一讲修订条例的主要特点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先后于2015年、2018年、2023年3次修订条例,始终坚持严的基调,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在全链条全周期全覆盖上持续用力,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一是与时俱进完善纪律规范。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本次条例修订,将习近平总书记相关重要论述转化为纪律要求,用党的创新理论的立场观点方法引领纪律建设工作,为一刻不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可
11、以说,本次修订条例是促进全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行动,是坚持问题导向、用严明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的现实需要,是总结从严管党治党经验、实现与时俱进的实践要求。二是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党的各项纪律中,政治纪律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严明党的纪律,首要的就是严明政治纪律。此次条例修订坚决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部署要求,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政治纪律部分,完善保障党中央政令畅通的纪律条款,增加对不顾党和国家大局、搞部门或者地方保护主义行为的处分规定,将
12、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行为由违反工作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将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行为由违反群众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同时,充实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破坏党的团结统一的处分条款,增加对搞政治攀附、结交政治骗子等行为的处分规定,等等。通过严明政治纪律,带动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全面从严。三是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党中央把纪律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全面从严治党成为新时代党的建设的鲜明主题,管党治党宽松软状况得到根本扭转。同时也应清醒认识到,一些问题仍需警惕: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的问题不容忽视,政治骗子仍有市场,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依然存
13、在,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统计造假时有发生。新时代以来,党中央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取得显著成效,同时从近年来监督执纪情况看,顶风违纪现象仍时有发生,隐形变异行为潜滋暗长,根据新情况充实对违规接待、滥发福利、未经批准租用借用办公用房,以及擅自举办创建示范活动、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等行为的处分规定,等等。此次条例修订坚持靶向施治,聚焦执纪监督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总结实践经验,充实违纪情形,细化处分规定,使管党治党的思路举措更加科学严密有效,切实让铁纪“长牙”、发威,让党员干部重视、警醒、知止。二、讲一讲修订条例的主要内容本次修订后的条例共3编11章158条,与2018年条例相比,编、章不变,
14、新增16条,修改76条。(一)关于第一编总则第一章总体要求和适用范围中。第二条指导思想增写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自我革命推动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等内容;第三条总体要求增写坚守初心使命始终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切实践行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等内容;第四条工作原则增写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执纪执法贯通等内容;第五条增写及时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内容,将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调整为严重违纪涉嫌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成为极少数。第二章违纪与纪律处分中。第十条中将
15、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调整为不得在党内提拔职务或者进一步使用,也不得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或者进一步使用;第十一条中将“应当建议党外组织依照规定作出相应处理调整为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增加对于在立案审查中因涉嫌违犯党纪被免职的党员,审查后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应当按照其原任职务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第十四条增加党员干部受到党纪处分,需要同时进行组织处理的,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给予组织处理。第三章纪律处分运用规则中。第十七条中增加谈话函询或者有其他立功表现退赔等情形,将有其他立功表现的细化为“党内法规规定的其他从轻或者减轻处分情形;第十九条中增加党员
16、有作风纪律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者违犯党纪情节轻微的,可以给予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等,或者予以诫勉,不予党纪处分。党员行为虽然造成损失或者后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所引起的,不追究党纪责任”内容;第二十条将违纪受到党纪处分后,又被发现其受处分前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明确为违纪受处分后,又被发现其受处分前没有交代的其他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将第五款“本条例另有规定的明确为“党内法规规定的其他从重或者加重处分情形第二十一条为新增内容,即:党员在党纪处分影响期内又受到党纪处分的,其影响期为原处分尚未执行的影响期与新处分影响期之和;第二十六条将按照个人所得
17、数额调整为按照个人参与数额,将对违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违纪的总数额处分;对其他共同违纪的为首者,情节严重的,按照共同违纪的总数额处分调整为对共同违纪的为首者,情节严重的,按照共同违纪的总数额处分;第四章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中。第二十八条为新增内容,即:对违法犯罪的党员,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党纪处分,做到适用纪律和适用法律有机融合,党纪政务等处分相匹配;第三十条将有其他违法行为明确为有其他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违反治安管理等违法行为,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新增加违反国家财经纪律,在公共资金收支、税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管理、金融管理、财务会计管理等财经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依
18、照前款规定处理党员有嫖娼或者吸食、注射毒品等丧失党员条件,严重败坏党的形象行为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等内容;第三十一条将并按照规定给予政务处分后明确为并按照规定由监察机关给予政务处分或者由任免机关(单位)给予处分后;第三十五条明确任免机关监察机关等内容,并增加其中,党员依法受到撤职以上处分的,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内容。第五章其他规定中。第四十条增加谈话函询情形;第四十一条为新增内容,即:担任职级、单独职务序列等级的党员干部违犯党纪受到处分,需要对其职级、单独职务序列等级进行调整的,参照本条例关于党外职务的规定执行;第四十二条将计算经济损失明确为应当计算立案时已经实际造
19、成的全部财产损失,包括为挽回违纪行为所造成损失而支付的各种开支、费用。立案后至处理前持续发生的经济损失,应当一并计算在内”;第四十六条为新增内容,即:党员因违犯党纪受到处分,影响期满后,党组织无需取消对其的处分;第四十七条为新增内容,即:本条例所称以上、以下,除有特别标明外均含本级、本数。(二)关于第二编分则第六章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中。第五十二条增加了以及网络文本、图片、音频、视频资料报刊、书籍“私自阅看、浏览、收听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所列内容之一的报刊、书籍、音像制品、电子读物,以及网络文本、图片、音频、视频资料等,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等内容;第五十四条增
20、加了政治攀附内容;第五十五条为新增内容,即:搞投机钻营,结交政治骗子或者被政治骗子利用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充当政治骗子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第五十六条增加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不顾党和国家大局,搞部门或者地方保护主义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等内容;第五十七条为新增内容,即:“党员领导干部政绩观错位,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较大损失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
21、程”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第五十八条增加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内容;第六十一、六十二条分别增加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内容;第六十八条增加理论内容;第六十九条增加要求其限期改正内容;第七十条增加个人搞迷信活动内容;第七十六条增加严重后果内容;第七章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中。第八十条为新增内容,即:在党组织纪律审查中,依法依规负有作证义务的党员拒绝作证或者故意提供虚假情况,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第八十一条增加有前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同时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的,依照本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处理内容,将“对入党后表现尚好的
22、调整为对入党多年且一贯表现好,或者在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第八十五条为新增内容,即: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中,搞好人主义,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一)以党纪政务等处分规避组织调整;(二)以组织调整代替党纪政务等处分;(三)其他避重就轻作出处理行为;第八十六条将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细化为职务职级晋升、职称评聘、荣誉表彰,授予学术称号,增加称号内容;第八十八条将处分主体明确为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第九十一条增加虽经批准因私出国(境)但存在擅自变更路线、无正当理由超期未归等超出批准范围出国(
23、境)行为,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内容;第八章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中。第九十四条增加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内容;第九十七、九十八、一百零二条将消费卡明确为消费卡(券),并在九十八条中增加以讲课费、课题费、咨询费等名义变相送礼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内容;第九十九条中将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细化为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第一百条将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调整为“造成不良影响的;第一百零三条将活动调整为行为,将决策、审批过程中调整为工作中;第一百零四条增加经营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情形;第一百零五条将原有特定为党员领导干部的条款删掉党员领导干部字眼变为对全体党员的要
24、求,增加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情形;第一百零六条为新增内容,即:离职或者退(离)休后利用原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经营活动谋取利益,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离职或者退(离)休后利用原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第一百零七条将一些具体情形概括为有其他违反经商办企业禁业规定行为的,范围更大;第一百一十一条增
25、加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等人群;第一百一十三条将高消费娱乐调整为娱乐;第一百一h四条将奖金调整为福利;第一百一十八条增加创建示范活动情形;第一百一十九条增加未经批准租用、借用办公用房其他违反办公用房管理等规定行为等情形;第九章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中。第一百二十一条将扶贫领域调整为兴村振兴领域;第一百二十四条增加“社会救助情形;删除原有的第一百一十七条;第十章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中。第一百三十条将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不力,对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失察失责,造成较大损失或者重大损失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调整为党员领导干部对于到任前已经存在且属于其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消极回
26、避、推卸责任,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第一百三十一条为新增内容,即:工作中不敢斗争、不愿担当,面对重大矛盾冲突、危机困难临阵退缩,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第一百三十二条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调整为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增加脱离实际,不作深入调查研究,搞随意决策、机械执行违反精文减会有关规定搞文山会海”在督查检查考核等工作中搞层层加码、过度留痕,增加基层工作负担等情形;第一百三十三条为新增内容,即:在公务活动用餐、单位食堂用餐管理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宣传教育、监督管理职责,导
27、致餐饮浪费,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第一百三十四条为新增内容,即:在机构编制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一)擅自超出三定规定范围调整职责、设置机构、核定领导职数和配备人员;(二)违规干预地方机构设置;(三)其他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行为,这是首次将机构编制纪律列入其中;第一百三十五条为新增内容,即:在信访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
28、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一)不按照规定受理、办理信访事项;(二)对规模性集体访等处置不力,导致事态扩大;(三)对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提出的改进工作、完善政策等建议重视不够、落实不力,导致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四)其他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信访工作职责行为。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信访事项发生,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依照前款规定处理”;第一百三十六条增加党员被立案审查期间,擅自批准其出差、出国(境)、辞职,或者对其交流、提拔职务、晋升职级、进一步使用、奖励,或者办理
29、退休手续情形,将被依法判处刑罚后调整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后;第一百三十七条为新增内容,即:滥用问责,或者在问责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造成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第一百三十八条增加出逃情形;第一百三十九条为新增内容,即:”进行统计造假,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统计造假失察,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第一百四十一
30、一百四十二条将党员领导干部字眼删掉变为全体党员的处分条款,其中一百四十一条将造成不良影响的调整为情节较轻的,一百四十二条将政府奖励表彰调整为功勋荣誉表彰奖励;第一百四十三条为新增内容,即:按照有关规定对干预和插手行为负有报告和登记义务的受请托人,不按照规定报告或者登记,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第十一章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中。第一百五十条增加铺张浪费情形;第一百五十三条将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调整为在公共场所、网络空间有不当言论。(三)关于第三编附则第一百五十八条将条例施行时间明确为2024年1月1日。(四)关于规范适用新旧条例需要把握的问题如
31、适用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党纪处理,应表述为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XX条之规定,能具体到款、项的还应写明款、项。如同时适用新旧条例进行党纪处理,应表述为“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XX条、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二款,2018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XX条,2015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XX条,2003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XX条之规定,能具体到款、项的还应写明款、项。如需引用从重、加重、从轻、减轻处分以及合并处理、先处后移、违纪所得收缴等条款,应引用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相关条款。对于跨越新修订条例施行日期的违纪行为,在具体
32、适用条例时,应特别注意把握好以下三个原则:一是对2024年1月1日后发生的违纪行为,一律适用新修订条例。二是对2024年1月1日前发生的违纪行为,应遵循“从旧兼从轻”原则,一般情况下适用违纪行为发生时的规定处理,只有新修订条例不认为是违纪或者处理较轻的,才适用新修订条例处理。三是对开始于2024年1月1日以前,继续或者连续到2024年1月1日以后的行为,应当适用新修订条例。需要注意的是,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纪法衔接条款系实体性条款,应适用上述原则。三、讲一讲贯彻条例的基本要求条例完善了纪律处分运用规则,强化了纪法衔接,是党组织执行和维护纪律的基本
33、标尺,其生命力和权威性在于坚决执行。中共中央在印发条例的通知中,对学习贯彻执行提出明确要求,各级要主动抬高政治站位,抓好深入系统学习,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和法纪观念,切实做到知纪守纪、自觉维护纪律。一要深入抓好学习。各级要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把条例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和党员干部培训必修课,通过专题辅导、交流研讨等方式,引导各级组织、广大党员深入领会,全面掌握,严格贯彻执行,不断增强遵规守纪的自觉。二要加强监督检查。采取专项检查、明察暗访、调阅笔记、视频抽查等方式,督促各级认真学习传达,并将学习贯彻执行情况作为领导班子考核、巡视巡察重要内容。对学习不实、执行不力
34、的,要按规定严肃问责。督促各级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促进执纪执法贯通,准确运用“四种形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高度统一起来。三要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党委(党组)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认真抓好条例的贯彻执行,对违反党纪的问题,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严肃性。各级纪委(纪检组)要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敢于善于斗争,严格执纪、精准执纪,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第四篇近日,公司组织我们集中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结合观看电视专题片持续发力纵深推进的所感所悟,我由衷地感受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新时代推
35、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之大、勇气之大、定力之强!新征程新使命,新担当新作为,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立足本职岗位,以更高的责任心和更强的执行力,当好党纪党规的执行者和捍卫者,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党的纪律既是高压线、警戒线,也是预防针、护身符。党中央再次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充分彰显了我们党推进自我革命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作为公司党总支书记,我将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与公司经营发展统筹谋划、同步推进,全力支持纪检监察部门综合运用监督执纪问责等措施,着力纠治生态环保、安全生产、平安建设等重点工作中的偏差问题,促进条例的贯彻落实,切实拧紧“责任阀日今
36、后,进一步在培养“自觉的纪律”上下功夫,把增强党性、严守纪律、砥砺作风融入日常、化为习惯。纪律是党的生命线。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先后三次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始终坚持严的基调,不断完善纪律规矩,而新修订的条例,纪律的“高压线”更明确、更清晰、更细化、更严格,进一步彰显了党中央从严治党的决心。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我要严格按照条例的要求,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切实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推动医养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走深走实,真正做到“严纪律,守底线,强党性”。防止歪风邪气近身附体,自律就是我们是最好的金钟罩、铁布衫。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要牢记全心全意
37、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正确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严格遵守党规党纪、执行党章,全面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在修身正己上下功夫,筑牢政治防线,强化纪律意识,做好廉洁自律的表率,带领团队以昂扬向上、气正风清的创业干事激情充分融入项目建设中,促进锦辰小区项目优质履约,永葆企业健康持续发展。党的二十大后再次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必然要求,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体现,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纪律保障。我们要以该条例为戒尺,在大是大非面前、在政治原则问题上做到头脑特别清醒,立场特别坚定,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弟五
38、局2024年1月1日起实施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条例对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坚持从严管党治党发挥了重要作用,并加入了巡视巡察和派驻监督的重点内容。我通过认真学习,感受很深,切实体会到国家从严治党的紧迫性和坚定的决心。体会如下:一、条例严明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操作性强在对象覆盖方面,修订后的条例将第141条、第142条等多个条款中关于违纪主体党员领导干部的表述删除,这就意味着无论是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还是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受处分对象不再限定于党员领导干部,而是拓展到所有党员,以增强现实针对性,体现出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决心O在管理周期方面,梳理各
39、地退休干部被查处的案例,有的在职时便存在违纪违法行为,企图利用退休逃避惩罚,妄想“退了退了,一退就了”,直至“东窗事发”;有的在位不收退休收,利用退休打掩护”,上演“期权式腐败”。针对这一现象,条例对党员干部离岗后和在职时一并提出严要求。第105条、第106条完善对党员干部离职或者退(离)休后违规从业行为,以及利用原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利行为的处分规定,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警示党员干部无论在职还是退休,都要恪守党性原则、严守党纪法规,明确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自觉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在责任链条方面,条例不仅对党员干部自身不履
40、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行为作出处分规定,而且充实对“新官不理旧账”行为的处分条款,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对于到任前已经存在且属于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切实负责,不得消极回避、推卸责任。二、牢固树立了大局观念、政治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通过学习更加明确了六大纪律的违纪处理范围及细节行为,特别是如拒不执行或擅自改变党组织做出的重大决定、违反议事规则,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事项、因公学习培训不能变相旅游以及办公用房问题都做了明确细致的规定,体现了党和国家利益第一,群众利益无小事,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反对浪费,坚决反对以权谋私,防微杜渐,从小事抓起,以大局为重,纪律挺在前面的规定。只有认真学习才能把握好执行好,时
41、刻守住底线。三、突出了问题导向,针对管党治党存在的问题,扎紧制度的笼子通过学习真正体会到新条例制定的更加细致,更加明确,针对性更强,切实反映了新时期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都加以规定和限制,对不正之风的遏制起到了积极有效的作用,也是执法者予以执法处理违纪关键的依据。警告每一个共产党员要警惕陷阱,守住自律细节,持之以恒,事事不可松懈。四、明确了执纪必严、违纪必究,日常常态下管理和监管,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新条例的实施确实引起大家的感触,所定制度认真学习后,能真正体会到它处处带电,处处长牙,不学习有可能不小心就触犯规定。以前不认为违规的可能就违规T;以前违规了认为可能不会处理的,现在是必须处理
42、处处体现了执纪必严、违纪必究,让制度有规矩有落实,而不是徒有其名。总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实施是非常符合新时期存在问题现状的,是党内更严格的法则,是对不正之风的遏制和清除,是管党治党的利剑,是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只要大家按制度办事,发现问题绝不姑息迁就,注重抓小、防微杜渐,就有可能彻底改变党内的不正之风。真正做到党内不允许有任何不受纪律约束的党组织和党员,实现党纪面前人人平等。作为纪检组长不仅要严格遵守,管住自己,管住身边人,还要坚决执行党的政策,捍卫党的利益,为国家昌盛尽自己应尽的责任。A-A-I弟八局2023年12月27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文公布,这是党的十
43、八大以来,党中央对该条例的第三次修订,再次释放出以严明纪律管全党治全党的鲜明信号。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更应该以身作则,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条例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做到令行禁止,起到领头雁的示范效应。现结合学习条例谈谈本人的三点体会。第一,加强政治修养,做一个政治上的明白人。坚持做到在党爱党,在党为党,在党护党,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做到政治上忠诚、干净、担当,努力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政治过硬的环保铁军。第二,时刻谨言慎行,做一个生活中的规矩人。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工作上是如此,生活中也一样。条例中体现了习近平
44、总书记反复强调警惕的“七个有之”问题:即任人唯亲、排斥异己;团团伙伙、拉帮结派;匿名诬告、制造谣言;收买人心、拉动选票;封官许愿、弹冠相庆;自行其是、阳奉阴违;尾大不掉、妄议中央。作为国家机关的公职人员,更应该管好自己的生活圈、朋友圈,管好身边人,时时刻刻警醒自己,以共产党员的标准来规范自己生活中的言行,切实做到言行一致。第三,恪守廉洁底线,做一个保护生态环境的清白人。公生明,廉生威。反腐倡廉的形势只会越来越严,中央掀起的一系列打虎拍蝇的风暴就是鲜明的例子,我们只有不断加强自身修养,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才能保持清正廉明,才能做到公正无偏。生态环保工作任重道远,每一位在为此付出的环保铁人都是值得
45、敬佩的,但环保人流血又流泪的情况却时有发生,荣昌的蓝天碧水、两岸青山需要我们这批环保铁军去共同保护,我们必须洁身自好,远离贪腐,做一个堂堂正正、清清白白的环保卫士。第七篇自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进行了认真学习。作为办事处纪工委书记,工作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第一线,担负着执纪、监督、问责的重任。新常态下,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使“守纪律、讲规矩”成为干部队伍的行动自觉,是纪工委书记的第一责任也是对我们的基本要求。要做到这些,我觉得要做到以下几点。一、勤学善思,提升业务素养在日常工作中,我通过集中读原文、逐条逐句学、分析实际、撰写心得等方式,深入钻研条例,并从工
46、作实际出发,对全面规范自身行为方面进行了深入思考。使得自己更进一步的坚定了信念,保持清醒头脑,把握正确方向,做到观点鲜明,纪律严格,切实增强了自身遵守政治纪律、清正廉洁、敢于担当、从廉尚实的自觉性和执行力。在以后我更要注重从不同角度向不同层面学习,通过向书本学、向先进学和向实践学等方式进行查漏补缺,进一步改进工作,将积累的学习经验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创造性地推动本地工作开展,并及时总结,逐渐探索形成一套具有自己特点的工作方法。使自己具有深厚的理论功底和精湛的业务技能,顺利推进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二、爱岗敬业,树立责任意识通过这次学习,我进一步明确了自己的工作职责,明白了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
47、充分认识到做好纪检工作,是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发展的迫切需要。作为基层纪检干部,我们要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负责的工作责任感,正确执行反腐倡廉各项法律法规制度,进一步提高依纪依法履职的能力,尽职尽责,把自己的智慧、才华、能力以至全部生命都投入到纪检监察事业中去,认认真真,兢兢业业,敢于斗争、敢于碰硬,不畏权势,正义凛然,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党纪党规为准绳,认真负责地做好每一件事,在自己平凡的岗位上,脚踏实地,做到不断探索、开拓、创新,决不好高鸳远,眼高手低,决不乱用职权,力求改变思想僵化、行动迟缓、被动拖拉及不务实、不敢得罪人等现象,做一个爱岗敬业的优秀纪检监察干部。三、联系实际,规范工作思路当前,随着经济、科技迅猛发展,腐败分子犯罪手段更隐蔽、更高明,如果我们没有足够的科学文化知识就难以胜任纪检监察工作。通过这次深入细致的学习,我充分认识到纪检监察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政治工作,必须长抓不懈。作为纪检监察工作者要切实做好此项工作,必须自觉地加强自身党性锻炼,提高党性修养,要怀着对党、对人民负责的深厚感情开展工作,特别是在实际工作中,对案件审理工作要始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