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申报注册办事指南20140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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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申报注册办事指南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向地方注册管理机构提出注册申请的,要递交申请材料并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需要在“江苏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系统”中申报。一、网上申报(一)执业人员登录系统。打开“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首页左下方找到 点击下方进入“江苏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系统( 选择申报人员姓名审核无误后,点击“合格” 在弹出窗口中填写审批意见,点击“确认完成”,数据提交至市级行政主管部门。(四)市级行政主管部门复核。市级行政主管部门的联系方式可打开省系统首页左方栏目查询。注意事项:1、单位管理员的申请首先查询聘用单位是否已申请单位

2、管理员,点击省系统首页左下方 ,如在“单位列表”中查出聘用单位无人申请单位管理员,则申请单位管理员,申请方式有2种,可参阅手册中“执业单位管理员操作说明”或咨询我厅信息中心(咨询电话025-51868276)。单位管理员开通后,才可在省系统注册申请。“单位管理员信息维护-联系方式”中“手机号码”务必填写正确,否则注册审核过程如有补正情况,您将不能通过手机及时收到短信通知。2、添加执业资格(1)在外省取得执业资格的执业人员到我省申请初始注册或变更注册,单位管理员要在省系统添加执业人员。在外省没有注册过的,添加时,注册状态选“未注册”,在外省注册过变更到本省的,注册状态选“待转入”,添加后审核上报

3、。由我厅注册中心审核(审核时间为2个工作日)通过后,方可用执业人员用户进省系统申报数据。(2)省系统中已有该执业人员其他专业的执业资格的,则需联系我厅注册中心(咨询电话025-51868918)进行手工添加。3、网上申报流程执业人员注册申请单位管理员受理市级行政主管部门复核省窗口接收(仅初始注册)省窗口受理。流程到省窗口时,方可到我厅注册中心递交书面申请材料。可通过省系统首页的栏目查询事项的进度,打开查看详情。二、申请材料(一式一份)当省系统流程到省窗口接受(仅初始注册)或省窗口受理后,方可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受理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289号银城广场A座8楼5号窗口,咨询电话025

4、-51868233。申请事项的具体流程可打开省系统首页中间的“申请事项查询-申请状态”查询(很重要!申报后各阶段的情况皆可由此查询跟踪)。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省系统将通过短信平台,将补正要求发到单位管理员手机上。请及时补正!(一)初始注册1、初始注册申请表(需要与申报数据一致);2、相应的业绩证明原件(在省系统首页的“表格下载”栏目中下载,需要业绩证明单位盖章,如业绩证明单位非申报单位出具,需出具证明单位的解聘证明复印件);3、身份证明复印件(新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军官证或其他证件含照片页和发证机关盖章页);4、资格证书复印件(需要有带住建部和人社部印章一页和个人信息一页;如资格证书签发单位

5、非本省的,还需提交签发省注册管理机构出具的未注册证明原件);5、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劳动部门制式合同、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和事业单位营业执照;合同期限应自申请注册日起半年以上);6、逾期(取得资格证书超过3年)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交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二建的交近两年内必、选修各40学时;二结近三年内必、选修各60学时);7、聘用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有效证书;在省系统中单位管理员要维护好相应的资质信息)。注:(1)申报表打印采用双面打印方式。(2)原印章注册号必须填写最后一次取得的印章注册号,申请表上加盖最后一次取得印章的印模。(3)如果数据进行了修改,要重新打印申请表,申请表

6、必须与申报数据一致。(4)申请表上“聘用单位意见”一栏需手工填写。(二)延续注册1、延续注册申请表(需要与申报数据一致);2、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要求同上);3、注册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要求同上);4、聘用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要求同上)。(三)变更注册(含省内变更、进省变更、出省变更)1、变更注册申请表(需要与申报数据一致,如是出省变更一式二份);2、工作调动证明或者与原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用的证明文件、劳动仲裁机构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的仲裁文件、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复印件(公章必须和”省系统”中原单位一致;如是进省变更,申请表上需要原省级注册管理机构盖章);3、与新

7、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要求同上);4、办理变更注册时,同时提出延续注册申请的(在”省系统”中将延续注册勾选),还应当提交在本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要求同上);5、新聘用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要求同上);6、执业印章(进省变更的原章由原地方注册管理机构收回)。(四)注销注册1、注销注册申请表(需要与申报数据一致);2、注册证书原件;3、执业印章。4、相关证明材料(如系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要出具工作调动证明或者与原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用的证明文件、劳动仲裁机构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的仲裁文件,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复印件)。(五)更改、补办1、更改、补办申请表(需要与

8、申报数据一致);2、省级公众媒体上刊登的遗失声明的证明原件(仅证书或印章遗失时提供,需要省级以上刊物),或持污损的原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申请更换。(如系单位企业资质证书号更改需更改、补办执业印章的,要提交聘用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和上交原执业印章)3、聘用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仅印章号与单位现有新资质号不一致且印章还在有效期内时提供)。(六)更改注册单位名称省系统中按“省内变更”申报数据(单位管理员在系统内首先申请单位更名,更名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变更申请数据的填报)。1、单位更名报告(报告中列出企业所有已注册人员清单,并提供电子数据);2、工商管理机构更名通知复印件;3、企业更名后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9、;(七)个人修改姓名或身份证号1、修改申请(要有单位盖章);2、公安部门出具的修改证明;3、正确的身份证复印件(注:军人需要原军官证复印件和转业证明);三、申请事项查询书面申请材料到省窗口受理后,可通过省系统首页中间的栏目查询事项的进度,打开查看详情。四、证章领取申请事项核准后注册证书、执业印章的发放情况可通过省系统首页的“申请事项查询-申请事项列表”查看“证章领取状况”。初始注册、延续注册的注册证书、执业印章到市级行政主管部门领取;变更注册的执业印章直接由印章制作厂根据申报单位管理员所填写的邮寄地址直接邮寄到申报单位,如发现流程结束,仍未收到印章的情况,请与证章管理联系,电话:18118820035。-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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