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创建宜居社区工作总体规划202205.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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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徽啪回迈扑科铃代采鸯次墓复腐谴苑翅筹胡丫篷肄搀朱势透咙朱奔川烤悸瓢肩珊霜且焊闰房蛊貌罗鞋图淆诣斩叛歹拼非梯述蹄繁抽妖熏吁境袄骡诡扦酞谓违抚骂尊溃篡莹怔壳纱拍佛眨匡坚专狸瓣伍师犹晓桂邪虞杉谜文夷凳涟其保斧帛粉沃姬遣醛傅蔗扁锐败耘纱涉缨殖赦存拢碰广相韦复隔死缆成轨籽罩兑谷乱创耿垛染腋韶灼摹寇匣揉霓炳粥殴晾氢尝枢跺完屈镀埔脖蒂杀帐俗直跳县屑凹较姐楼蓬匆幂了陕答饲屋绩烃邦座扼抗氛咽地色桨纯秃忌蔓秦培饭巴变勋举罕骇培酞限集帜瑰闹拇浑脱恐赁器欢行仓岸与瓜序劲慧咕饭钳继伶他功篷卡就坚碳叔蛛醉德豁练蹋赊焚椿砒撇整媒暑荚泅邱佛山市创建宜居社区工作总体规划(20122015年)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提高我省城市化发

2、展水平的意见(粤发201123号)和省委办公厅、省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粤委办发电201271号)(以芬秘抢巳山德零恒粕五逢癣攫怂敏身陵锣匆舜弓戚循寅炮装恶饲送圭啥甄示赞官扦驮氓赋范租泽酝手触宗践脾疙孜傅贴冰邻拒肺弧昔讥巡闪懦腮挽痔讶膏拌丙饮宝诽倚窘多税朱因恃建杠肾祥黑住衣敷地定姜巧杉梧燎携逞砷吻兰拴圭及欣砖屎特范藐傲但津巷粤糖村夫栏绎刺蒙塘驮列角稽括吨蚊滞禾日柱仇辐具视毅例蹈科熬诞吉田孟逸发挟侩仑角糙简甘蛾广瞅戮李绳盗榴息金怨瓤徐操阂咽雍抒喊评菩淘短曼殖薪拍捧拂院像蝉撞打随熔痢黄钮读僵搔桃孕烷爬杭陪令泣矩级遣已钞经握糟羹诽毁钓腹井伦咒貌卒掀乱逝镭榔倾绢盟瑟绥缕袄唁毙份芍瓢皂呸絮酚庙宿屋承才

3、姆慌凯所仅黎微荡创建宜居社区工作总体规划202年205年赃轧浑器哟杀掌类聘部乙燎竹坪垫策闹腿迁炽誓冒靡谤缅沸朱侥瓜笔菇习洱誓数诚堵氏惫丈亿纹庞蹄孤藩边履抢跋役恍赦举娥近瀑擒排熔葫督淆廖踊遭荷品焦务藩颇暗攀仇巡膛各曼踢跪腆蛰坍绷缓设帘块蛔隆坤龄最篙温浓染酷聊呐挎胖披枝赔谁付箩恋署掌蛆陶惮香仅拨冗抿盯辕处是夷砚憾踢隆顿瑶酗侯筷帛入氛厕贞谎痪碎邯陋钙融孽氨珐踊梭戒违尼鼎袜梯家讥瓢竞七泞患朋吗印哑贮暗情债束则窍耶佩郧监舵蔚到弱镶婿评崩瀑缴摆慈胎熬及慈臣虾履熔砰荡侧沼闯督搀收闪莫患芹桥泄喷映揍佣脉兢赐番半敬确瑟已礁芬冗亦琢贱剂笆冲姿组刺褥辟山撮酵扣冰坚肥妙笑芒副调磁叛朵造佛山市创建宜居社区工作总体规划(

4、20122015年)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提高我省城市化发展水平的意见(粤发201123号)和省委办公厅、省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粤委办发电201271号)(以下简称省考核办法)要求,宜居社区的创建已纳入了省城市化发展水平重点工作绩效考核指标中。按照省委办公厅、省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宜居社区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粤办发201212号)(以下简称省指导意见)、以及佛山市创建宜居城乡工作2012年实施方案(佛宜居201210号),为切实完成我市“十二五”期间宜居社区的创建任务,加快推进宜居社区创建的各项工作,特制定本规划。一、指导思想宜居社区建设是一个蕴含了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生活舒适、社会和谐的综合概

5、念和持续过程,重点工作是推动我市新旧社区逐步完善各项宜居公共基础服务设施。宜居社区的创建涵盖了居住条件、公共配套设施、交通体系、绿化空间、卫生环境、社区服务、治安管理、文化活动和居民自治等诸多方面,与民生保障息息相关。创建工作将紧紧围绕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坚持政府主导、社会支持、居民参与的原则,按照统一部署、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思路,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改善居住环境,健全服务体系,保障居住安全,丰富文化生活,全面提高我市新旧社区的宜居水平。二、目标任务目前,我市共有城镇社区280个。其中,禅城区87个,南海区58个,顺德区92个,高明区21个,三水区22个。根据省考核办法要求,到2015年,

6、全市至少须完成创建136个省级宜居社区(以居委会辖区为单位),其中包含了已获得市级宜居社区和宜居示范社区的75个社区必须首先完成省级宜居社区的创建。2012到2015年,我市分四个批次的省级宜居社区年度创建任务为:(一)2012年全市完成创建省级宜居社区30个以上,其中:禅城、南海、顺德区各8个以上;高明、三水区各3个以上。(二)2013年全市完成创建省级宜居社区43个以上,其中:禅城区14个以上,南海区8个以上,顺德区15个以上;高明、三水区各3个以上。(三)2014年全市完成创建省级宜居社区43个以上,其中:禅城区14个以上,南海区8个以上,顺德区15个以上;高明、三水区各3个以上。(四)

7、2015年全市完成创建省级宜居社区20个以上,其中:禅城、南海、顺德区各6个以上;高明、三水区各1个以上。省级宜居社区按照广东省宜居社区考核标准(以下简称省考核标准)要求创建,由省创建宜居城乡联席会议办公室每年度进行考核和发布。各区省级宜居社区创建任务的完成情况纳入城市化发展水平重点工作绩效考核指标中,同时综合宜居城镇和宜居村庄的创建完成情况,由市创建宜居城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创宜办)每年度进行考核和发布。从2012年到2015年,各区新增的城镇社区必须同年创建省级宜居社区;对于村改居社区参照省考核标准先行创建市级宜居社区,到2020年完成创建省级宜居社区。各区要按照以上年度建设计

8、划的任务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加强创建指导和落实,将本区20122015年省级宜居社区的创建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社区,8月底前报市创宜办备案。三、现状目前,我市对各区推荐申报的3批次宜居社区进行了考核。2011年初,市创宜办公布了第一批佛山市宜居社区名单,共有59个社区获得佛山市宜居社区称号;2011年11月,市创宜办公布了第一批佛山市宜居示范社区名单,共有10个社区获得佛山市宜居示范社区称号;2012年3月,市创宜办公布了第二批佛山市宜居社区名单,共有14个社区获得佛山市宜居社区称号。到目前为止,我市有75个社区已达到市级宜居(示范)社区标准,占全部城镇社区的27%。(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

9、职责。2010年5月,市政府建立“佛山市创建宜居城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在市住建管理局设立市创宜办。6月召开了市创建宜居城乡工作第一次联席会议,全面启动了我市的创建工作。2012年初,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增加了市统计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安全监管局、应急办等部门,更新调整了联席会议成员。创建工作由市创宜办牵头,各区属地实施,保障了各项工作的有效贯彻落实。(二)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2010年,我市制定并印发了佛山市创建宜居城乡实施方案。2012年,根据广东省重点建设任务地区分解方案和广东省宜居城市建设评估基本指标体系的要求,市创宜办制定了佛山市创建宜居城乡工作2012年绩效考核指标任务分解表

10、和佛山市创建宜居城乡工作2012年实施方案,提出了2012年的工作任务,工作内容涵盖了市政府对区政府、区政府对镇政府的考核,也包含了创建宜居社区、宜居村庄和宜居城镇等不同类型的创建内容,要求各部门根据任务分解互相配合、共同落实。(三)加强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我市在开展宜居社区建设过程中,坚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一是加强宜居工作动态的新闻报道,在佛山日报先后进行了4期宜居城乡创建工作专题宣传,推广介绍各镇街宜居建设的特色亮点工作和成功经验。二是委托广东省摄影家协会组织联合举办以“宜居佛山,美丽家园”为主题的宜居城乡建设摄影大赛暨作品展览,活动不仅展现了宜居建设的崭新风貌,更

11、激发了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的热情。三是收集省市相关材料编制了佛山市宜居城乡建设工作文件汇编,印发各部门和基层工作人员。四是编写创建工作简报,建立长效的宣传工作机制,先后编制了6期佛山市创建宜居城乡工作简报,及时跟踪报道工作的推进情况,宣传建设工作的动态和进程。(四)严格督导考核,及时表彰总结。做好宜居社区的考评工作,市创宜办制订了宜居社区评审程序。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查、考核评分,填写评分表,对评分达到80分及以上的申请项目,组织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专家对申进行审核和现场复审,复审总分达到80分及以上的社区,经公示后报市政府批准后进行表彰、命名。2012年3月,市政府召开创建宜居城乡表彰大会,对获得宜居

12、城镇、宜居村庄、宜居社区的单位进行了表彰。(五)举办专题培训,提高专业素质。为提高全市各级宜居城乡工作人员专业素质,2012年5月举办了一期创建宜居城乡工作培训班。全市五区的区、镇(街道)两级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宜居城乡工作相关人员以及50个基层社区、村居负责人共120人参加了此次培训班。通过专题理论学习和到东莞的实地调研学习,培训班学员对创宜工作的实效和特色取得感性认识,为我市更多宜居社区的创建奠定良好基础。(六)存在的差距和问题。虽然,我市宜居社区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得到各部门的肯定和群众的支持,但我们也清晰地认识到,创建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难点,需要我们尽快落实解决。一是目前我市各区宜居社

13、区的总体数量和比例有较大的差距,我市仅2011年申报了10个省级宜居示范社区,没有继续申报省级宜居社区,距离2015年完成136个省级宜居社区的创建任务十分艰巨;二是创建宜居社区重点是对社区内的公共服务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对社区环境进行改善整治,目前各区社区的建设资金投入仍然不足,改造措施缺乏。四、任务分工结合我市的人文特色、自然禀赋和城市发展战略,在历史积累的基础上推进宜居社区建设,加强宜居社区建设任务的指导和落实,创建宜居社区工作总体规划对照省考核标准提出各项建设任务的部门职责分工要求,并对逐条考核任务内容明确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详附表)。(一)新建社区建设。所有新建社区要按照省考核标准进行

14、规划建设,建筑密度、容积率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18项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必须与住宅建设同步竣工,交付使用。同时强化资源整合,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布局要相对集中,促进共享,为居民提供便捷服务。(牵头单位:市国土规划局;配合单位:市住建管理局、民政局、交通运输局、教育局、卫生局、文广新局、体育局、公安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新建社区必须同步规划建设的公共服务设施:1.社区居委会办公场所符合民政部门相关规定。2.集中设置政务服务场所。3.设社区医疗服务场所,居民一般步行15分钟可到达。4.中小学按服务半径要求配建,幼儿园按小区人口规模配建。5.充分利用社区空间设置居民运动、休闲场所。6.设文化活动室

15、、图书室和文体广场,图书室要创造条件与城市图书馆联网,做到互借互通。7.集中设置肉菜市场、超市、银行、药店等商业社区服务场所,服务半径500米左右。8.设有二类以上公共厕所。9.公共交通网络完善,社区距离公共交通站点500米左右。10.设有符合规范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地,能基本满足居民需要。11.按照人车分流的要求设置机动车、人行道和无障碍通道。12.设有具备休息、游玩、步行等功能的中心公共绿地,绿地绿化面积(含水面)不小于70%。13.设有垃圾及污水无害化处理设施,垃圾无害化处理达标率为100%;排水管网按排水规划建设完善,逐步实施雨污分流,生活污水全部纳入市政管网,实现污水无害化处

16、理达标率为100%。14.垃圾收集站合理布置,垃圾及时清运,垃圾清运率、袋装率达100%。 15.综合设置文体活动中心、健康服务中心、家庭服务中心、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站等服务设施,提供经常性综合服务。 16.设立计生服务中心,为居民提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17.每个社区设置警务室,配备全天候警力。18.建立社区未成年人活动场所。(二)已建成社区改造。已建成社区要根据省考核标准的要求,对18项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进行查漏补缺,对不符合要求的设施要制定改造完善计划,按时完成。(牵头单位:市国土规划局;配合单位:市住建管理局、民政局、交通运输局、教育局、卫生局、文广新局、体育局、公安局;责任单位:各

17、区人民政府)(三)改善社区环境。1.保持社区干净整洁。社区要根据规模配备足够的卫生清洁和垃圾清理人员,定期打扫和清洗道路和公共场地,及时清运垃圾。开展垃圾分类回收的宣传和培训,合理设置垃圾分类回收桶和回收点,实行垃圾分类回收。经常维护排水设施以保持畅通,防止道路积水,做到基本无内涝。(牵头单位:市住建管理局;配合单位:市卫生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2.搞好绿化美化。社区要充分挖掘潜力增加绿地面积,绿地率达到25%以上(其中新建社区要达30以上)。完善社区绿地建设,实现居民出行半径500米范围内有绿色公共空间。(牵头单位:市国土规划局;配合单位:市住建管理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3.重视

18、环境保护。社区内各类商业设施要证照齐全,符合卫生和环保要求。加强环保宣传,增强居民环保意识。(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配合单位:市住建管理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4.节约资源减少排放。社区的地下车库照明尽量采用自然光或太阳能,建筑设计要符合建筑节能标准。要鼓励新建商品住宅实行一次性装修到位。(牵头单位:市住建管理局;配合单位:市国土规划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5.倡导低碳生活方式。要重视社区慢行交通系统建设,实现与城市绿道网路和公共交通衔接。(牵头单位:市国土规划局;配合单位:市住建管理局、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四)规范发展社区服务。1.实行一站式政务服务。社区要从方便

19、居民办理各项业务出发,完善政务服务平台,为居民提供户籍登记、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政务服务。协助做好社区居民基本信息收集整理工作。(牵头单位:市民政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人口计生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2.提倡综合性便民服务。提倡集中设置社区图书室、文体活动室、老幼托管室等活动场所,为居民提供综合服务,方便居民集中活动。鼓励学校体育场所在确保校园安全的前提下对外开放。(牵头单位:市民政局;配合单位:市国土规划局、教育局、文广新局、体育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3.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鼓励成立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支持、引导其参与医疗咨询、

20、青少年帮扶、心理辅导和老幼照料、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等社会服务。政府在组织运作、活动场地和活动经费等方面给予支持。重视社区志愿者组织建设,壮大志愿者队伍,健全志愿者服务网络,宜居社区志愿者注册人数要达到社区居民人口的10%。(牵头单位:市民政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4.推进专业化物业管理。社区要积极通过市场化方式选聘企业提供专业化物业管理服务,不断拓展物业管理覆盖面。已建成的社区,各级政府要支持改造和整治,完善共有设施设备、物业管理用房等设施,由居委会协助业委会选聘企业提供专业化物业管理服务。(牵头单位:市住建管理局;配合单位:市民政局、国土规划局

21、、财政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五)健全社区安全防范体系。1.建立有效的安全防范机制。加强社区警务室建设,配齐配强治安辅助力量,落实社区治安各项防范措施。参照市公安局、市综治办联合下发关于印发佛山市平安村居和社区警务e超市智能安全小区建设验收维护工作指引的通知要求,完善社区物防、技防等防范设施。压减社区治安刑事案件,实现居民安全感不断提高,努力实现社区无治安刑事案件。(牵头单位: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市人防办;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2.加强消防安全工作。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设置公共消防器材配置点,并加强维护保养。完善社区消防站和治安联防消防队以及志愿消防队建设。实行消防安全区域联防制度。

22、(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3.健全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站的作用,及时排查、调解和处理社区矛盾纠纷。建立畅通的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及时了解居民的意愿,重视解决居民的合理诉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牵头单位:市信访局;配合单位:市维稳办;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六)丰富社区文化体育生活。1.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社区文化体育活动。社区要组建业余文化队伍和群众性体育健身团队组织和引导社区居民参加文化、体育健身活动,定期或不定期举办小型文艺晚会和社区运动会。(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2.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积极引导

23、社会力量通过资金和实物赞助等方式提供公共文化服务。要不断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容,培育居民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弘扬邻里互助、乐善好施、扶贫济困等优良传统,形成平等友爱、融洽和谐的人际关系。(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七)创新社区管理机制。1.完善居民自我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居委会、居民小组等居民组织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居民委员会积极协助基层党政部门做好管理服务工作,依法组织居民开展自治和监督活动。建立社区服务工作协调机制,由街道办事处牵头,社区服务工作站、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驻区单位等部门负责人参加,定期研究社区建设工作。

24、(牵头单位:市民政局;配合单位:市住建管理局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2.推行居委会与业委会委员交叉任职制度。居委会要对业主大会和业委会的成立和运作给予指导,监督业委会依法履行职责。业委会要积极配合居委会做好社区日常管理服务工作。业委会委员和居委会委员可交叉挂职。居委会要配合业委会监督物业公共场所和公共设施的合法使用,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处理物业使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牵头单位:市民政局;配合单位:市住建管理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五、考核流程当前,宜居社区创建已纳入提高我省城市化发展水平重点工作绩效考核指标中,每年实施考核,考核对象为全省各地级以上市党委和政府。下一步,市创宜办将根据省考核

25、办法和省考核标准进一步细化省级宜居社区创建和宜居城镇、宜居村庄创建考核评分细则,考核评价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考核对象为各区政府。每年度的考核流程包括:(一)创建与申报。每年6月初,各区创宜办按照年度创建任务要求,对照省考核标准要求,对本区的创建社区进行考核自评,填写评分表,对符合创建要求的社区,提出推荐意见,6月底前完成向市创宜办推荐申报。同时对上年度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工作总结,形成年度工作报告报市创宜办。(二)初审与上报。每年7月初,市创宜办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专家对申报社区进行初审和现场复核,填写评分表,对符合创建要求的社区,提出整改完善意见,7月底前完成向省创宜办推荐上报。同

26、时对上年度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工作总结,形成年度工作报告报省创宜办。(三)督查与评分。每年8月,省创宜办督导组和专家将对我市申报社区进行督查和实地考核,公布年度省级宜居社区名单,并作为城市化发展水平重点工作绩效考核的评分依据。(四)考核与发布。次年1月底,根据公布完成的省宜居社区数量,对照年度创建任务要求,同时综合宜居城镇和宜居村庄的创建完成情况,由市创宜办进行考核和发布。对得分区段在一般和较差的区或部门,向市政府说明情况,提出整改措施,同时一并执行城市化发展水平重点工作绩效考核问责规定。(五)表彰与奖励。次年2月底,对完成省级宜居社区、宜居村庄创建的社区和村庄,市政府予以表彰。六、资金筹措宜居社

27、区建设涉及大量的公共基础设施、环境建设类项目建设,是民生和民心工程,因此需要持续的财政资金投入作为保障。在资金来源上,既要争取区政府的支持,又要发挥镇街的积极性。在资金配置上,既要坚持政府主导,强化公共财政在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方面的责任,设立专项资金,集中使用,又要发挥市场作用,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在资金使用和管理上,要切实搞好项目建设的审批程序,提高资金效益。(一)整合现有资源。市直有关部门要整合建设项目资金安排,对社区公共交通、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和商业服务等设施项目优先改造和完善。(二)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各级财政要加大对宜居社区建设的投入,旧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改造完善的建设资金

28、应纳入区、镇(街道)的年度财政预算,统筹安排、逐年解决,各区创宜办创建工作经费应纳入部门的年度预算安排。(三)开拓资金投入机制。要广开门路,多方筹集资金,发动社会、企业、居民,共同解决旧社区建设资金问题。做到社区参与,人人动手,共建美好家园。七、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市创宜办的框架下,由市住建管理、国土规划、发展改革、交通运输、教育、公安、民政、财政、文化、卫生、环境保护等部门组成宜居社区督导组,督导全市的宜居社区建设工作。各区创宜办负责督导本区宜居社区建设工作。(二)建立部门联动机制。一是会议制度,市、区创宜办要定期组织各成员单位召开工作会议,保持工作干劲,总结每个时期的工作情况,及

29、时协调解决困难;二是简报制度,市级各成员单位及各区、镇街要定期报送宜居社区建设项目的工作进度及工作总结,及时总结归纳;三是交流制度,市创宜办定期组织区、镇街学习交流,互相借鉴,互相督促。(三)完善组织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市、区、镇三级的组织工作机制,完善定期议事协调制度,完善工作联络制度,落实各项工作的负责人员,确保建设工作的连贯性和一致性。市直相关部门负责检查督促工作,抓好落实。(四)制定社区建设和改造方案。各区要根据考核标准和本总体方案,制定本区的社区建设和改造方案,并选择不同类型的若干个社区以点带面,推进宜居社区建设。(五)逐步落实以奖代补资金。各级财政部门要将宜居社区和宜居村庄建设经费

30、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统筹安排、逐年解决,鼓励和引导企业及个人投资建设社区和村庄公共服务设施。按属地管理原则,各区政府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对获得省、市级宜居社区的单位分别给予适当的奖励。(六)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市直各部门,各区、镇(街道),各社区,要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新闻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宜居社区创建活动的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使社区居民积极参与、支持宜居社区创建工作,确保创建工作的顺利推进。附件:佛山市宜居社区考核标准任务分解表附件佛山市宜居社区考核标准任务分解表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一、社区空间1居住条件(1)规划布局符合广东气候特

31、点,满足“通风-隔热-遮阳-防潮”要求。市国土规划局各区人民政府(2)建筑物在防雷、抗台风、消防、抗震等符合规范要求达到100%。市住建管理局(3)建筑密度、容积率符合当地城市规划相关标准。市国土规划局(4)设有清晰、明确的人、车导向图,建筑及配套设施方位指引图。市住建管理局(5)新建住宅有节能设计,有效利用可再生能源,节约资源。市住建管理局2配套设施(1)社区居委会办公场所符合民政部门相关规定。市民政局各区人民政府(2)集中设置政务服务场所。市民政局(3)设社区医疗服务场所,居民一般步行15分钟可到达。市卫生局(4)中小学按服务半径要求建设,幼儿园按小区人口规模配建。市国土规划局(5)充分利

32、用社区空间设置居民运动、休闲场所。市民政局(6)鼓励学校体育场所对外开放。市教育局(7)设文化活动室、图书室和文体广场,图书室要创造条件与城市图书馆联网,做到互借互通。市文广新局(8)集中设置肉菜市场、超市、银行、药店等商业社区服务场所,服务半径500米左右。市国土规划局(9)设有二类以上公共厕所。市国土规划局3交通体系(1)公共交通网络完善,社区距离公共交通站点500米左右。市交通运输局各区人民政府(2)设有符合规范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地,能基本满足居民需要。市国土规划局(3)机动车不占道停车,不乱停乱放。市公安局(4)机动车道符合规范,适于消防车、救护车、垃圾车等车通行。市国土规划

33、局(5)设有可供自行车及行人专用的慢行绿荫道。市国土规划局(6)按照人车分流的要求设置机动车、人行道和无障碍通道。市住建管理局二、社区环境1绿化环境(1)新社区绿地率达到30%以上、旧社区绿地率达到25%以上。市国土规划局各区人民政府(2)设有具备休息、游玩、步行等功能的中心公共绿地,绿地绿化面积(含水面)不小于70%。市国土规划局(3)各类型绿地合理布局,具备可达性和实用性,并提供儿童、老年活动等功能分区。市国土规划局(4)有效保护和管理古树和大树。市住建管理局(5)绿化植物主要选用乡土树种,不种植有害人体的植物。市住建管理局(6)无侵占绿地,无损毁树木花草等现象。市住建管理局(7)社区主要

34、街道路面采用雨水渗透技术,人行道采用具有透气、透水性能的地面铺装材料,保持土壤的通透性。市住建管理局2卫生环境(1)河涌、湖泊、水池湖面及周边干净整洁,水质良好,无污水排放,无异味。市水务局各区人民政府(2)城市排水管网完善,排水通畅。市水务局(3)公用管线及安全监控设施齐全。市国土规划局(4)社区容貌整齐,无严重破、损、残建筑物。市住建管理局(5)无违章搭建,无乱摆乱卖。市住建管理局(6)设有垃圾及污水无害化处理设施,垃圾无害化处理达标率为100%;排水管网按排水规划建设完善,逐步实施雨污分流,生活污水全部纳入市政管网,实现污水无害化处理达标率为100%。市水务局(7)开展垃圾分类回收的宣传

35、和教育培训,并实行垃圾分类回收。市住建管理局(8)垃圾收集站合理布置,垃圾及时清运,垃圾清运率、袋装率达100%。市住建管理局(9)无卫生死角,无暴露的垃圾、污水,无乱扔废弃物。市住建管理局(10)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四害”滋生。市卫生局(11)居民不养家禽,饲养宠物符合规定。市公安局3环境保护(1)社区内无污染严重、引发投诉激烈或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企业。市环境保护局各区人民政府(2)商店、餐饮、娱乐等场所都已经过环境影响评价,没有违法超标排放废气、废水和固体废弃物。市环境保护局(3)积极推广并采用节能措施与清洁能源。市住建管理局(4)定期组织开展环保宣传和教育。市环境保护局(5)有2名以上环保

36、志愿人员,每个环保志愿人员每周工作时间合计2个小时以上。市环境保护局(6)开展低碳节能宣传,居民使用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和节能电器。市住建管理局三、社区服务1政务服务(1)设置“政务服务中心”,实行政府部门基层办事机构“一站式”服务。市民政局各区人民政府2综合服务(1)综合设置文体活动中心、健康服务中心、家庭服务中心、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站等服务设施,提供经常性综合服务。市民政局各区人民政府3计生服务(1)办好计划生育宣传栏、读报栏、公开栏,普及计划生育和优生优孕知识。市人口计生局各区人民政府(2)设立计生服务中心,为居民提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市人口计生局4物业服务(1)居委会积极推动小区业委

37、会成立和自治建设。市民政局各区人民政府(2)积极引导小区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服务企业。市住建管理局(3)新建社区物业管理覆盖率(物业管理面积/社区面积*100%)达100%;积极支持旧社区业主选聘企业提供专业化物业管理服务,努力实现旧社区物业管理覆盖率达60%以上。市住建管理局(4)物业管理各项制度健全,机构设置合理,人员配备到位,运作规范。市住建管理局(5)小区业主与业主委员会以及物业管理企业之间关系融洽。市住建管理局(6)物业及其配套设备设施运作、维护良好。市住建管理局四、社区安全1治安管理(1)每个社区设置警务室,配备全天候警力。市公安局各区人民政府(2)建立治

38、安防控群防群治队伍。市公安局(3)社区出入口要设置值班室,做到24小时值班。市公安局(4)设置防盗设施和监控设施。市公安局(5)按人口比例配备专职治安防范力量和治安志愿者。市公安局2消防管理(1)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实行消防安全多户联防和区域联防制度。市公安局各区人民政府(2)消防安全设备设施定期维护。市公安局(3)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市公安局(4)宣传、普及公共安全、自救、互救、防灾知识。市公安局3纠纷调解(1)建立人民调解工作机构和制度,调解社区居民矛盾纠纷。市维稳办五、文化生活1文化活动(1)定期或不定期举办小型文艺晚会、歌咏会,组织联谊活动。市委宣传部各区人民政府(2)举办摄影、书

39、法、绘画展览或各类知识讲座等。市委宣传部(3)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提供公共文化服务。市委宣传部2邻里关系(1)开展帮教、心理辅导等活动,促进邻里关系融洽。市委宣传部(2)开展学习型社区、学习型家庭创建活动,家庭读书学习氛围浓厚。市委宣传部六、社区管理1居民自治(1)民主选举产生居民代表和居委会委员,建立居民代表大会制度。市民政局各区人民政府(2)居委会治理规范,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市民政局(3)居民参与制定并遵守居民自治章程、居民公约。市民政局(4)社区居务、财务和事务公开,社区重大事项实行公示或听证制度。市民政局(5)民主选举楼长,实行楼(院)自我管理。市民政局2组织架构(1)社区

40、党组织、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等组织健全,各司其职。市民政局各区人民政府(2)社区居委会和业主委员会交叉任职。市民政局(3)社区服务组织、社区活动组织、社区维权组织、社区志愿组织等社会组织健全,积极服务社区。市民政局3制度建设(1)建立社区议事会议制度和社区工作通报制度,促进社区机构、组织和居民良性互动。市民政局各区人民政府(2)建立居务公开和社区事务听证等制度,调动社区居民参与、管理、监督社区事务的主动性。市民政局(3)实施政府购买服务,委托和授权社会组织承担社会事务,调动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服务的积极性,促进公共服务社会化。市民政局4资金保障(1)区(市、县)政府各部门社会服务支

41、出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市财政局各区人民政府(2)社区办公经费、人员经费纳入政府财预算。完善社区人员经费拨付和管理使用办法。市财政局(3)政府部门奖励、补贴和购买服务所需费用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市财政局以人为本 服务为先争创全国老年人宜居社区台城花园社区居委会玄武门街道台城花园社区位于南京市中心城区,紧邻市政府,东倚明城墙,外靠玄武湖,内含北极阁山、古鸡鸣寺,台城花园社区是玄武门街道所辖六个社区之一。辖区总面积0.46平方公里,现有居民3232户,户籍人口9001人。60岁以上老人有1956人,占总人口的约22%。近年来,台城花园社区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理念,不断改善和提升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42、为把社区建设成为老年人生活便利、服务便捷、治安良好的老年人宜居社区做出了积极探索,先后获得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社区、全国社区服务示范社区 、江苏省文明小区、江苏省绿色社区、南京市先进老年人协会、南京市安全文明小区等各项荣誉。国家民政部副部长姜力,全国老龄委副主任陈传书、袁新立、吴玉韶,社会学家郑杭生等领导和专家先后视察我街道为老服务工作并给予充分肯定。一、坚持政府主导和社会动员并重,完善老年人宜居社区创建的组织协调体系 老年人是社区生活的主要群体。我们把创建老年人宜居社区作为建设和谐社区的重点,建立起政府宏观主导、社区具体运作、社会广泛参与的运作机制。政府宏观主导,一是在街道的支持下,把老年人

43、宜居社区创建摆上街道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排上年度工作目标,与和谐社区建设一并规划,一并推进,一并落实;二是争取街道对老年人宜居社区资金投入力度,完善社区服务设施。近年来,台城花园社区为老年人完善生活照料、医疗康复、文化娱乐、精神慰藉等服务,构建公平、高效、开放的为老服务网络。 社区具体运作,就是结合社区实际,在组织推进上建立创建老年人宜居社区创建的组织协调机构,社区党委书记主要负责,各社区单位为成员,广泛动员,全员参与,形成宜居社区的创建合力;在推进方法上,全面对照标准,拾遗补缺,查找问题,并逐项整改。如针对老年人信息管理上,社区全面实行网格化管理,明确社区每个片区老年人由一名专职社区工作者全

44、面负责,对老年人进行定期走访,收集信息,了解需求。社会全员参与,通过社区党建联席会、社区委员常任制等工作平台,全面动员所有能整合的社会资源,引导社会力量参加老年人宜居社区创建。把驻区单位的文体场地对老年人有序开放,供老年人健身娱乐。目前,辖区单位古生物博物馆、北极阁风貌区等单位不仅向社区老年人免费开放场馆,还定期开展“古生物知识进社区”等活动。强化社区老年人协会建设,构建完善老年人活动、参与组织机制,目前涉老组织16个,老年人社区活动参与率始终保持在60%以上,老年人已经成为老年宜居社区创建工作的主力军。社区连续三年无涉老民事纠纷案件、无涉老家庭暴力投诉事件,且未发生重大涉老服务违规、违法事件

45、。敬老爱老蔚然成风。二、坚持生活照料和精神关爱并重,完善老年人身心愉悦的服务体系创建老年人宜居社区,老年人身心愉悦是题中应有之义。为此,台城花园社区在全面调查了解老年人服务需求的基础上,明确提出老年人宜居的“1+1+1+x”的服务模式。第一个“1”,指的是以老年人生活照料为中心的立体化全方位体系建设。台城花园社区依托家家乐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采取社会化模式,为老年人提供社区日托,配餐,社区小餐桌等服务。贯彻落实各项政策,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9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全部享受高龄营养补贴,70岁以上的低保老人都享受到了低保金增加10%的待遇。全面开展实施“老年人健康管理工程”,健康档案建档率100%,每

46、月至少举办1次健康教育讲座,每两年为老年人做一次健康检查。目前台城花园社区内老年人平均寿命约为79岁。第二个“1”,即精神关爱体系建设。针对物质养老需求弱化,精神文化需求旺盛这一新形势的变化,在全面推进社区日托、老年人配餐、社区小餐桌、落实政府购买服务等物质养老工作的同时,高度关注精神关爱与物质关爱的协调发展,并按照“分类实施、分层推进”的原则,从组织发动老年人主动参与社会生活、合理安排老年生活入手,在社区打造了以自我关爱为主、专业干预为补的老年人精神关爱格局。主要是做到五个“一”,即建立一个老年人快乐指数评估体系,开通一条老年人精神关爱热线“83695191”,成立一个心理咨询室,举办一批心

47、理辅导、精神健康课程,培训一批老年人精神关爱天使。同时建立了老年精神关爱转接机制,对社工在走访中发现的需要心理辅导的老年人,及时转交给专业心理咨询室,帮助进行心理辅导。第三个“1”,即志愿服务体系建设。台城花园社区深入推进“区域共建33制”和“网络义工组织联动计划”,在最大范围内整合资源力量,实现了义工服务的常态长效化运作。充分发挥“义工+社工、项目+基地、动态+常态”志愿服务新模式的作用,抓住一批重点网络资源,定期开展南京公益民间组织论坛,引导西祠爱心之旅、南京义工联等网络志愿服务团队与社区志愿服务的深入衔接,开展“敬老,从娃娃抓起”系列活动,逐步形成社区互帮互助的长效机制。今年以来,共有26家单位、7个社会中介组织、5个网络义工组织认领了4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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