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七篇)2024年新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交流发言、党课讲稿第1篇,共7篇2024年度新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发言材料及心得体会新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后,作为纪委副书记,我认真学习了条例,通过手机做题、翻阅条例学习,对条例有了新的认识,对怎样更好地体现一名党员干部的规范行为有了新的理解,对如何将条例精神与今后的工作生活紧密地联系起来有了新的感悟。一是要强化党性意识。重大原则问题务必要中央保持一致,作为一名党员干部,不能随意在公开场合和朋友圈乱发不利于党和国家的言论,要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关系到党员干部的形象,也要劝诫身边朋友同学勿乱发乱传不实消息链接,有机会的情况下要多做思
2、想工作,解开思想疙瘩,让他们爱国爱党。作为一名纪检干部,更要对党忠诚,如实向组织汇报个人有关问题,不当两面人,不撒谎。二是要强化学习意识。在当前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新常态下,作为一名乡镇党员干部必须充分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必须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理念,要清醒认识到到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是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拒腐防变意识的基础和前提。作为一名年轻干部,更要时刻加强学习,不断强化理想信念,时常补钙才不会得软骨病,只有业余时间多学习充电,机会来了才能牢牢把握,自己才能更快成长。三是要强化敬畏意识。党员干部时刻要心存敬畏,因为人一旦没有敬畏之心,往往就会变得肆无忌惮、为所欲为。这就要求我们在工作中、生活
3、中,面对所接触的人和事,面对规章制度、面对党纪国法,一定要心存敬畏。要时刻牢记自己的身份,要讲政治、讲纪律、讲规矩。四是要强化廉洁意识。作为党政办主任,要严以自律,面对诱惑,要保持清醒头脑,时刻警醒自己,要管住自己的口,不该吃的不吃,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不拿,管住自己的腿,不该去的不去。总之,通过学习,我认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从政指南。在今后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一定要进行对照检查,加强自律自警意识,切实转变观念,树立依法、依规工作的意识,争做一名对党忠诚、敢于担当、为民务实、清正廉洁的好干部。第2篇2024年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交流发言稿及心得新修订的中国
4、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称条例),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严治党不断深化的最新实践成果,为全面从严治党树立了纪律底线。在新条例颁布后,我进行了原原本本、逐条逐句的研读和学习,做到了深入领会、入脑入心。通过学习,对纪检监察干部怎样带头学好条例、用好纪律,把条例运用到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去有了更深的理解。一、认真领会条例精神,做学习条例的表率纪检监察干部作为党的纪律的执行者、捍卫者,要带头学习好条例,不仅要学深学透,更要结合工作实际,带头领会精神实质,把自己摆进去,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当前,我县党员干部违纪问题仍呈高发态势,这与我们部分党员干部对党纪党规了解不多、掌握不全、知之不深、执行不严有很大的关系,少
5、数党员干部对违纪违规仍抱“侥幸”心理,认为自己只是小“苍蝇”,只要不犯大的错误,就不会受到重的处理。我们纪检监察干部要在自身学深悟透的同时,积极主动向其他党员干部深入宣传好条例,帮助他们领会规定的主要内容和基本精神,打好“预防针”,使他们进一步明确“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应该做什么、怎么做”,切实夯实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根基,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二、牢牢把握条例要求,做遵守条例的表率新条例列出负面清单,具体而详实,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纪律底线”,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恪守“纪律底线”。一是坚守底线。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必须紧持底线思维,永存敬畏之
6、心,防微杜渐,时刻用纪律的戒尺来管住自己的一言一行,坚决不能突破条例划定的条条框框,坚决守住行为底线。二是要牢记身份。打铁必须自身硬。纪检监察干部的身份是一份荣誉、一份责任、一份担当。要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身份”意识,珍惜自己的形象,带头践行条例,学思践悟,使条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三、严格对照条例规定,做执行条例的表率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既要自身正、过得硬,又要敢负责、敢担当,敢于严格执纪,勇于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担当者,真正担负起维护执行条例的重要职责,坚定不移地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在日常工作中,我们有的纪检监察干部作风不硬,正气不足,不愿得罪人,对歪风邪气,不敢认真监督检
7、查,对一些案件不敢大胆查处;有的还不善于用纪律方式分析处置问题、审查核实和定性量纪;有的定位不清、监督意识不强、履职不到位、抹不开情面;有的不善于发现违纪问题,也不善于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上述现象,虽然是个别的,但长此以往,将会损害纪检监察干部形象,更会挫伤人民群众参与和支持反腐败工作的积极性。纪检监察干部作为纪律的维护者,要时刻牢牢抓住条例这个根本,严格执行条例,运用好条例指导实践,切实提高运用党纪条规履职尽责的能力和水平。第3篇某单位党组中心组学习贯彻2024年度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发言材料及学习心得同志们:2023年12月27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文公布,这是党的十八
8、大以来,党中央对该条例的第三次修订,再次释放出以严明纪律管全党治全党的鲜明信号。今天,我们专题组织宣讲学习,目的在于引导大家切实抬高站位、学深学透,为严格执行打下坚实基础。结合新旧条例对比、答记者问等有关内容,以及自己学习理解,围绕“三个讲一讲“进行领学。一、讲一讲修订条例的主要特点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先后于2015年、2018年、2023年3次修订条例,始终坚持严的基调,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在全链条全周期全覆盖上持续用力,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一是与时俱进完善纪律规范。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
9、设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本次条例修订,将习近平总书记相关重要论述转化为纪律要求,用党的创新理论的立场观点方法引领纪律建设工作,为一刻不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可以说,本次修订条例是促进全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行动,是坚持问题导向、用严明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的现实需要,是总结从严管党治党经验、实现与时俱进的实践要求。二是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党的各项纪律中,政治纪律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严明党的纪律,首要的
10、就是严明政治纪律。此次条例修订坚决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部署要求,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政治纪律部分,完善保障党中央政令畅通的纪律条款,增加对不顾党和国家大局、搞部门或者地方保护主义行为的处分规定,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行为由违反工作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将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行为由违反群众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同时,充实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破坏党的团结统一的处分条款,增加对搞政治攀附、结交政治骗子等行为的处分规定,等等。通过严明政治纪律,带动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全面从严。三是始终坚持
11、问题导向。党中央把纪律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全面从严治党成为新时代党的建设的鲜明主题,管党治党宽松软状况得到根本扭转。同时也应清醒认识到,一些问题仍需警惕: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的问题不容忽视,政治骗子仍有市场,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依然存在,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统计造假时有发生。新时代以来,党中央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取得显著成效,同时从近年来监督执纪情况看,顶风违纪现象仍时有发生,隐形变异行为潜滋暗长,根据新情况充实对违规接待、滥发福利、未经批准租用借用办公用房,以及擅自举办创建示范活动、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等行为的处分规定,等等。此次条例修订坚持靶向施治,聚焦执纪监督中的
12、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总结实践经验,充实违纪情形,细化处分规定,使管党治党的思路举措更加科学严密有效,切实让铁纪“长牙”、发威,让党员干部重视、警醒、知止。二、讲一讲修订条例的主要内容本次修订后的条例共3编11章158条,与2018年条例相比,编、章不变,新增16条,修改76条。(一)关于第一编总则第一章总体要求和适用范围中。第二条指导思想增写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自我革命推动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等内容;第三条总体要求增写坚守初心使命始终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切实践行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
13、等内容;第四条工作原则增写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执纪执法贯通等内容;第五条增写及时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内容,将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调整为严重违纪涉嫌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成为极少数。第二章违纪与纪律处分中。第十条中将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调整为“不得在党内提拔职务或者进一步使用,也不得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或者进一步使用;第十一条中将“应当建议党外组织依照规定作出相应处理调整为“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增加对于在立案审查中因涉嫌违犯党纪被免职的党员,审查后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应当按照其原任职务给予撤销党内职务
14、处分;第十四条增加党员干部受到党纪处分,需要同时进行组织处理的,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给予组织处理。第三章纪律处分运用规则中。第十七条中增加谈话函询或者有其他立功表现退赔等情形,将有其他立功表现的细化为党内法规规定的其他从轻或者减轻处分情形;第十九条中增加党员有作风纪律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者违犯党纪情节轻微的,可以给予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等,或者予以诫勉,不予党纪处分。党员行为虽然造成损失或者后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所引起的,不追究党纪责任”内容;第二十条将违纪受到党纪处分后,又被发现其受处分前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明确为违纪受处分后,又被发现其受处
15、分前没有交代的其他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将第五款“本条例另有规定的明确为党内法规规定的其他从重或者加重处分情形;第二十一条为新增内容,即:党员在党纪处分影响期内又受到党纪处分的,其影响期为原处分尚未执行的影响期与新处分影响期之和;第二十六条将按照个人所得数额调整为按照个人参与数额,将对违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违纪的总数额处分;对其他共同违纪的为首者,情节严重的,按照共同违纪的总数额处分调整为对共同违纪的为首者,情节严重的,按照共同违纪的总数额处分;第四章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中。第二十八条为新增内容,即:对违法犯罪的党员,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党纪处分,做到适用纪律和适用法律有机融合,党纪政
16、务等处分相匹配第三十条将有其他违法行为明确为有其他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违反治安管理等违法行为,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新增加违反国家财经纪律,在公共资金收支、税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管理、金融管理、财务会计管理等财经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党员有嫖娼或者吸食、注射毒品等丧失党员条件,严重败坏党的形象行为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等内容;第三十一条将并按照规定给予政务处分后明确为并按照规定由监察机关给予政务处分或者由任免机关(单位)给予处分后;第三十五条明确任免机关监察机关等内容,并增加其中,党员依法受到撤职以上处分的,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内容。第
17、五章其他规定中。第四十条增加谈话函询情形;第四十一条为新增内容,即:担任职级、单独职务序列等级的党员干部违犯党纪受到处分,需要对其职级、单独职务序列等级进行调整的,参照本条例关于党外职务的规定执行;第四十二条将计算经济损失明确为应当计算立案时已经实际造成的全部财产损失,包括为挽回违纪行为所造成损失而支付的各种开支、费用。立案后至处理前持续发生的经济损失,应当一并计算在内”;第四十六条为新增内容,即:党员因违犯党纪受到处分,影响期满后,党组织无需取消对其的处分;第四十七条为新增内容,即:本条例所称以上、以下,除有特别标明外均含本级、本数。(二)关于第二编分则第六章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中。第五
18、十二条增加了以及网络文本、图片、音频、视频资料报刊、书籍私自阅看、浏览、收听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所列内容之一的报刊、书籍、音像制品、电子读物,以及网络文本、图片、音频、视频资料等,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等内容;第五十四条增加了政治攀附内容;第五十五条为新增内容,即:搞投机钻营,结交政治骗子或者被政治骗子利用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充当政治骗子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第五十六条增加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不顾党和国家大局,搞部门或者地方保护主义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等内容;第五十七条
19、为新增内容,即:党员领导干部政绩观错位,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较大损失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第五十八条增加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内容;第六十一、六十二条分别增加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内容;第六十八条增加理论内容;第六十九条增加要求其限期改正内容;第七十条增加个人搞迷信活动内容;第七十六条增加严重后果内容;第七章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中。第八十条为新增内容,即:在党组织纪律审查中,依法依规负有作证义务的党员拒绝作
20、证或者故意提供虚假情况,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第八十一条增加有前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同时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的,依照本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处理内容,将对入党后表现尚好的调整为“对入党多年且一贯表现好,或者在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第八十五条为新增内容,即: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中,搞好人主义,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一)以党纪政务等处分规避组织调整;(二)以组织调整代替党纪政务等处分;(三)其他避重就轻作出处理行
21、为;第八十六条将“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细化为职务职级晋升、职称评聘、荣誉表彰,授予学术称号,增加称号内容;第八十八条将处分主体明确为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第九十一条增加虽经批准因私出国(境)但存在擅自变更路线、无正当理由超期未归等超出批准范围出国(境)行为,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内容;第八章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中。第九十四条增加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内容;第九十七、九十八、一百零二条将消费卡明确为消费卡(券),并在九十八条中增加以讲课费、课题费、咨询费等名义变相送礼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内容;第九十九条中将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细化为可能影响公正执
22、行公务;第一百条将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调整为造成不良影响的;第一百零三条将活动调整为行为,将决策、审批过程中调整为工作中;第一百零四条增加经营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情形;第一百零五条将原有特定为党员领导干部的条款删掉党员领导干部字眼变为对全体党员的要求,增加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情形;第一百零六条为新增内容,即:离职或者退(离)休后利用原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经营活动谋取利益,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离职或者退(离)休后利用原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本
23、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第一百零七条将一些具体情形概括为有其他违反经商办企业禁业规定行为的,范围更大;第一百一十一条增加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等人群;第一百一十三条将高消费娱乐调整为娱乐;第一百一十四条将奖金调整为“福利;第一百一十八条增加“创建示范活动情形;第一百一十九条增加“未经批准租用、借用办公用房其他违反办公用房管理等规定行为等情形;第九章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中。第一百二十一条将扶贫领域调整为兴村振兴领域;第一百二十四条增加“社会救助情形;删除原有
24、的第一百一十七条;第十章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中。第一百三十条将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不力,对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失察失责,造成较大损失或者重大损失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调整为党员领导干部对于到任前已经存在且属于其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消极回避、推卸责任,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第一百三十一条为新增内容,即:工作中不敢斗争、不愿担当,面对重大矛盾冲突、危机困难临阵退缩,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第一百三十二条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调整为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增加脱离实际
25、不作深入调查研究,搞随意决策、机械执行违反精文减会有关规定搞文山会海在督查检查考核等工作中搞层层加码、过度留痕,增加基层工作负担等情形;第一百三十三条为新增内容,即:”在公务活动用餐、单位食堂用餐管理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宣传教育、监督管理职责,导致餐饮浪费,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第一百三十四条为新增内容,即:在机构编制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一)擅
26、自超出“三定规定范围调整职责、设置机构、核定领导职数和配备人员;(二)违规干预地方机构设置;(三)其他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行为,这是首次将机构编制纪律列入其中;第一百三十五条为新增内容,即:在信访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一)不按照规定受理、办理信访事项;(二)对规模性集体访等处置不力,导致事态扩大;(三)对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提出的改进工作、完善政策等建议重视不够、落实不力,导致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四)其他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信访工作职责
27、行为。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信访事项发生,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依照前款规定处理”;第一百三十六条增加党员被立案审查期间,擅自批准其出差、出国(境)、辞职,或者对其交流、提拔职务、晋升职级、进一步使用、奖励,或者办理退休手续情形,将“被依法判处刑罚后调整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后;第一百三十七条为新增内容,即:滥用问责,或者在问责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造成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第一百三十八条增加出逃情形;第一百三十九条为新增内容,即:进行统计造假,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
28、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统计造假失察,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第一百四十一、一百四十二条将党员领导干部字眼删掉变为全体党员的处分条款,其中一百四十一条将造成不良影响的调整为情节较轻的,一百四十二条将政府奖励表彰调整为功勋荣誉表彰奖励;第一百四十三条为新增内容,即:按照有关规定对干预和插手行为负有报告和登记义务的受请托人,不按照规定报告或者登记,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29、第十一章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中。第一百五十条增加铺张浪费情形;第一百五十三条将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调整为在公共场所、网络空间有不当言论。(三)关于第三编附则第一百五十八条将条例施行时间明确为2024年1月1日。(四)关于规范适用新旧条例需要把握的问题如适用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党纪处理,应表述为“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XX条之规定,能具体到款、项的还应写明款、项。如同时适用新旧条例进行党纪处理,应表述为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XX条、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二款,2018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XX条,2015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XX条,2003年
30、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XX条之规定,能具体到款、项的还应写明款、项。如需引用从重、加重、从轻、减轻处分以及合并处理、先处后移、违纪所得收缴等条款,应引用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相关条款。对于跨越新修订条例施行日期的违纪行为,在具体适用条例时,应特别注意把握好以下三个原则:一是对2024年1月1日后发生的违纪行为,一律适用新修订条例。二是对2024年1月1日前发生的违纪行为,应遵循“从旧兼从轻”原则,一般情况下适用违纪行为发生时的规定处理,只有新修订条例不认为是违纪或者处理较轻的,才适用新修订条例处理。三是对开始于2024年1月1日以前,继续或者连续到2024年1月1
31、日以后的行为,应当适用新修订条例。需要注意的是,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纪法衔接条款系实体性条款,应适用上述原则。三、讲一讲贯彻条例的基本要求条例完善了纪律处分运用规则,强化了纪法衔接,是党组织执行和维护纪律的基本标尺,其生命力和权威性在于坚决执行。中共中央在印发条例的通知中,对学习贯彻执行提出明确要求,各级要主动抬高政治站位,抓好深入系统学习,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和法纪观念,切实做到知纪守纪、自觉维护纪律。一要深入抓好学习。各级要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把条例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和党员干部培训必修课,通过专题辅导、交流
32、研讨等方式,引导各级组织、广大党员深入领会,全面掌握,严格贯彻执行,不断增强遵规守纪的自觉。二要加强监督检查。采取专项检查、明察暗访、调阅笔记、视频抽查等方式,督促各级认真学习传达,并将学习贯彻执行情况作为领导班子考核、巡视巡察重要内容。对学习不实、执行不力的,要按规定严肃问责。督促各级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促进执纪执法贯通,准确运用“四种形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高度统一起来。三要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党委(党组)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认真抓好条例的贯彻执行,对违反党纪的问题,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严肃性。各级纪委(纪检组)要认真履行党章
33、赋予的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敢于善于斗争,严格执纪、精准执纪,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第4篇专题学习2024年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讨论发言提纲“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释放从严治党越来越严、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担当新使命、建功新时代,要树牢铁纪“长牙”生威的“硬形象”,促使干部重视、警醒、知止,始终把纪律之弦绷得紧而又紧,凝聚遵规守纪、干净做事的奋进力量。把准政治过硬硬杠杠。秉纲而目自张,执本而末自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既是兴党强党的基石,也是党员干部立身做人、为官从政的根本。守纪律首要的是遵守政治纪律,守规矩首要的
34、是遵守政治规矩。要突出思想引领、强化政治意识,结合开展主题教育,依托专题党课、“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等载体,通过领学讲学、研学践学等方式,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把自己摆进去淬炼思想、涤荡灵魂,全面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体系、精髓要义、实践要求,不断锤炼政治品格、强化政治忠诚,更加坚定自觉地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贝h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筑牢知纪守纪硬底座。学纪才能知纪、明纪才能守纪,做实做细常态化纪律教育,是护航党员干部行稳致远的有效抓
35、手。要压紧压实党委主体责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二把纪律教育与党性教育、党的组织生活、廉洁文化建设等贯通起来,明确重点内容、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做到有人抓有人管、有方法有举措、有机制有成效。突出分层分类、精准施策,紧盯金融、国企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领域,结合工作特点、群体特质,定制“政企共建,协同保廉”、身边人身边事警示教育、评析同级同类典型案例等方式,精准“滴灌”、靶向发力。注重年轻干部教育培养,在入党入职、提拔任用、职务职级变动等关键节点,通过举办纪律教育专题班、旁听庭审等方式,促使其揽镜自照保持敬畏之心、反思自省筑牢自律之堤,系紧廉洁从政“第一粒扣子二强化刚性执行硬道理
36、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凝聚力、战斗力也在于执行。要增强纪律执行的刚性约束,严字当头、一严到底,巩固发展执纪必严、违纪必究成果,对违反纪律踩“红线”、越“底线”闯“雷区”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让警钟长鸣、震慑常在。坚持严的基调、实的要求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相统一,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惩治诬告陷害、及时澄清正名,细化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明确容错责任清单、具体情形、操作流程,多维研判、精准划定“可容”和”不容”界限,一体推进容、纠、改、治,对容错纠错的干部设置回访帮带“观察期二推动容错纠错向长效防错变化、“有错”向“有为”转变,形成风清气正焕发新气象、奋发有为创造
37、新伟业的浓厚氛围和生动局面。A-A-第5局2024年新编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发言材料心得2023年12月27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订后的条例更加强化政治性、时代性和针对性,这是我们党对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工作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举措,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学习学习我认识到:一、要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意识结合工作实际,我认为:一是要定期组织全体党员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法规、条例学习活动,增强全体党员的纪律意识;二是要针对XX化工作中存在的风险点,制定目标明确,可操作
38、性强的党风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扎牢制度的笼子;三是要通过层层签订责任书的形式,进一步明确各股站办负责同志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纵向延伸。二、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XX中心作为常驻政务中心的窗口单位,更要在纪律建设方面,不断加强学习,不断探索新的工作、管理模式,要结合党的纪律要求不断健全工作制度,将党的纪律要求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充分发挥共产党人先锋模范作用,为XX化工作服务质量的有效提升提供保障。三、要自觉接受监督,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作为党员要严格执行党章,全面贯彻党内处分条例,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进行
39、认真整改,进一步在XX化工作中不断完善,不断创新,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做好人民权益的维护者,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把贯彻落实党章、党内处分条例要求抓实、抓好:一是要定期组织开展廉政谈话、廉政党课等活动,在积极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最新政策、条例的同时,增进党员间的沟通,接受来自同志间的建议和意见,将桌底的问题拿到桌面讨论,增强XX中心党支部凝聚力。二是要畅通群众问题反馈渠道,通过设立举报信箱、举报电话、微信留言等形式,增加XX中心党支部与人民群众的接触点,倾听来自群众的声音不断规范XX化服务工作。三是要进一步加强“三务公开工作,通过指定专人定期在旗级三务公开网站、XX微信公众号、三
40、务公开栏等平台推送信息的形式,不断拓宽三务公开渠道,扩大相关XX化工作信息知晓面,增加XX化相关工作的透明度,便于广大群众对XX中心的监督。当前社会形形色色的价值观充斥着人们的思想,越是在这种形势下,作为共产党员更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从方方面面严格要求自己,在大事上一定要泾渭分明,小节上时刻从严把握,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脑子里要有明确的界限。要自觉对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要求,增强党性观念,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努力为XX化事业发展贡献力量。ArC第6局2024年度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研讨交流材料及心得体会2023年12月27日发布
41、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它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它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作为一名纪检人,不仅要深入全面学习新条例的一字一句,更要认真领会新条例修订的重大意义。以新条例为指导,深入全面开展基层纪检监察工作。一、着力提高纪律建设的政治性,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党的十九大明确指出,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要紧紧围绕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坚决
42、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纪检工作开展根本的政治纪律,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政治纪律,以新条例为指导,惩前媛后,切实加强乡、村两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四个意识”,推动乡、村两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始终和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二、深刻领会从严治党的必要性,肃清党内顽固毒瘤条例的实施和修订,是全面从严治党坚决有力的措施手段,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不可触碰的底线,对于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起前面,切实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权威性、严肃性。作为乡镇纪检干部,要深刻领会全面从严治党的必要性,同时在落实新条例的过程中
43、注意肃清“苏荣案”等党内毒瘤,总结经验教训、划清红线,在广大党员干部中牢固树立政治意识、规矩意识,深入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抵御纪律风险,为推进基层各项工作提供最有力的纪律保障。三、深入开展纪检工作,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新条例紧密结合新时代新使命新要求,对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问题,增加了相应处分的规定。作为乡镇基层纪检干部,处在纪检工作的一线,要时时刻刻关注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各项工作开展过程,特别是脱贫攻坚、民生领域等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严重侵蚀人民群众的获得感,要从重、从严查处。同时,要进一步加大新条例宣传力度,坚持问题导向,有针对性的指导乡、村两级党员干部深入
44、开展新条例和廉政教育,扎实制度篱笆,把规矩意识挺在前面,打造一支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党员干部队伍,切实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第7篇领导干部在深入学习2024年新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交流发言材料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为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新修订的条例共158条,与2018年条例相比,新增16条,修改76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要求贯穿始终,体现在新修订条例内容的方方面面。此次条例修订,体现了党中央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将全面从严治党推向纵深的坚定决心
45、和担当精神,释放了将全面从严治党进行到底的强烈信号。近期,通过参加XX市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及自学,加深了对条例修订颁布的重要意义、基本精神、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的理解和把握。下面,结合学习新条例谈几点认识和体会: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刻理解内涵。修订条例,是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适应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对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纪律建设再部署、再动员;是进一步总结提炼党的建设新实践新经验,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新修改的党章等要求的细化具体化;是针对管党治党存在的突出问题扎紧笼子,实现制度与时俱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治本之举。新条例总结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具有鲜明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
46、性。新条例紧紧围绕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两个维护”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旗帜鲜明地向全党全社会传达了坚定不移向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对标看齐的政治决心和政治态度。新条例把全面从严治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以党规党纪形式固定下来,彰显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继承、发展和创新,同时紧密结合新时代新使命新要求,对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问题,增加了相应处分规定,着力提高纪律建设的时代性。新条例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管党治党的突出问题和监督执纪中发现的新型违纪行为,结合实践经验,总结为有针对性的纪律规定,使党员干部的工作、生活、作风有了更加严格的遵循。对加强党的监督,防止权力失控
47、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维护党的纪律,促进每个党员干部干净办事、廉洁从政、全面发展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推动作用。作为一名纪检干部,要深入学习和全面领会条例内涵。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到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为方面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掌握核心要义,提高学习效率。作为监督执纪的专门队伍,纪检干部肩负着党章赋予维护党纪政纪、推进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职责,其素质、能力和作风,直接关系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成效。因此,要把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贯穿纪检干部自身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任务,不断增强纪检干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紧跟时代步伐,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把新修订的党纪处分条例作为理论学习的重点内容,原原本本学、联系实际学、深入思考学,做到学以致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掌握要义、领会精髓,做到熟记于脑、牢记于心,牢固树立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意识,增强学习贯彻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