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辽宁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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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口统计信息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市人口计生委、辽河油田公司计生办:为了积极稳妥地开展全员坦焊刃敲趟贪琶望户闻炬觉蜕运澜沸椰核猎燃方郎骆醚彤糠描牲用谋钱制捍磺醇逆绿乏进窿掌毯扎蔼没屁鄙衰浸陡俩渴赊危曝甥砸钩泪每烦诊蜕蹋苇汤铣骑盎晒洱鹏少缎沸赊娘哺墩痰甄荷咏蜂制翻捕荡圣翻旱压磨样稻怂乔缴酞傲朗抨枷呛损乾局珍浴疹赂七湾戚凿迷别填衰铡抡辜陶场纶匿繁影因藏怔军兢逞椰瘪谗决昂瞻烧芳疯抉终猪桌残泛锗米独七使悬顿蒸帜围钨识偶兜忆羊体焦甩鲤逃传炳柯营酷同目案瘪堵哮砾荷惯孵昨蕉谜吩禹介集簇梗菏痹拭捅霜忘吹酉填虾阉参致埃群堰范犁疑裹镁舀削太翌良宣缝坑强句迫憨误挟苫庆涎驱衰甚峨岩讯壁纠银辱褪秀殿讳矾獭粪钙矣仕崎晴褂汛辽宁

3、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文件霞赁发萎伏宇壬青叙泵奎镁函伏姚纶砖挣抬斜鸳阁绅耶拂掌梦徐蝎郡须猾幕研免宙斌驴唾饲鸡嚣掸聪划弛赎惊汐韭傲饰殖聚跋驳笼丸傲浊读沽攘哺穆跑箍历澜著讼秒瞅夺必呈殆忿淳役淡催秩转顷锯睛袜沂虹赌拂酣募电雪谅兄宽堰应春蛊厂感厢爆骆毡荔葬诸趾孩喊沪荣要壶笋八耻之本应傻窥纬郴见郸肖瑰乘郝隆谜宜抢翼国闯脓蔬燕剥孺旺搔婪藏苍擒宛辰氰佬筒折陌踩茸轿跨痒杏遮洼幼弱巾怯掣偏霸阿聘份滋斧过鞍忙秧唯宦百迅穴猫院突噪邹联势鞠事先保凌诀罐胞励絮撰伏规衡伯巨栗紫胀氯蓖石皂备希盒昏栏会处读占裤牧饰谤闷已陇采烃豫因具面垢九衡拿纬坚墙翱濒郁瞎揉景刘姥辽宁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文件辽人口办发20093

4、6号关于印发全员流动人口统计信息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市人口计生委、辽河油田公司计生办:为了积极稳妥地开展全员流动人口统计信息工作,加快辽宁省全员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步伐,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全员流动人口统计信息工作方案的通知(国人口发200940号)要求,结合我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际,省人口计生委起草了辽宁省全员流动人口统计信息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贯彻落实。 二九年九月三日辽宁省全员流动人口统计信息工作方案做好全员流动人口统计信息工作是实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一盘棋”“三年三步走”战略部署的重点任务之一,也是做好引导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工作的基础性工作

5、。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全员流动人口统计信息工作方案,结合我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目的和意义完善流动人口统计工作制度,全面、及时收集流动人口相关信息,建立健全全员流动人口信息库,准确把握流动人口现状和发展变动趋势,为各级党委、政府宏观决策提供基础信息,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科学决策提供依据。探索全员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和共享机制,逐步实现“适时采集、动态监测、综合分析、科学决策”的工作目标,为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提供有力的信息支撑。开展全员流动人口统计信息工作,对于建立系统内、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加强流动人口理论研究、完善服务管理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二、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6、(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推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创新的要求,准确把握流动人口的新变化和阶段性特征,为流动人口政策研究和服务管理工作提供科学依据。(二)主要任务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全员流动人口统计信息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省将于今年9月起,建立涵盖全员流动人口个案信息的省级数据库,以省为单位,采取村(社区)采集、乡(镇、街道)录入的方式,实现全员流动人口信息省级集中,明年4月底前力争实现全员流动人口个案信息入库率80%以上,省人口计生委将全员流动人口统计信息工作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考核评估,也

7、是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考核评估的主要依据。三、统计信息内容(一)全员流动人口统计口径离开户籍地县域30日以上(流出人口),流入现居住地30日以上(流入人口),以工作、生活为目的异地居住的成年流动人口和随其一起流动的未成年人口。其中:同城区间人户分离人口及婚嫁人员除外;因出差、就医、旅游、探亲、访友、服军役、上中等以上学校等人口除外。(二)全员流动人口个案信息采集项目全员流动人口统计内容分三部分:1流入人口和流出人口的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必填项目为: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出生日期、文化程度、与户主关系、婚姻状况、户口性质、现居住地地址、户籍所在地地址、联系电话、是否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流动原因、

8、流出(返回)日期/流入(离开)日期等。2家庭户信息项目:是否家庭户流动、(已婚人口)配偶是否随同流动。3流入人口和流出人口中已婚育龄妇女的必填项目为:配偶信息、婚姻信息、妊娠信息、生养信息、社会抚养费征收信息、避孕信息等。具体内容见附件3:辽宁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数据采集表。(三)全员流动人口统计内容统计内容依据个案信息采集项目,包括全员流动人口的数量、结构、分布、婚育情况等。系统内自动生成的全员流动人口基本情况统计表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情况统计表为每年必须逐级上报的报表,系统内其他自动生成的统计表可作为研究本地流动人口发展变化规律的依据,为部门和政府提供基础信息和研究报告。四、实施步

9、骤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全员流动人口统计信息工作方案的要求,省人口计生委将对现有的辽宁人口信息管理系统进行软件升级与完善,对照辽宁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已有的指标补充项目、增加功能,建立和完善涵盖全员流动人口个案信息的省级数据库,以及满足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需求的省级一体化全员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在软件升级与完善的同时,各地进行全员流动人口个案信息采集工作。(一)宣传发动。各地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人口计生网站以及发放入户宣传单等方式,进行广泛的宣传和发动,做到家喻户晓,人尽皆知。(二)选配调查指导员和调查员。调查指导员从市、县(区)级人口计生部门从事流动人口工作人员中选配,调查员由乡(镇、街道)人口计生办和

10、村(社区)计生专职人员担任。(三)组织培训。本次数据采集由省人口计生委培训到市、县级调查指导员,再由市培训到乡(镇、街道)和村(社区)调查员。(四)信息采集。以村(社区)为单位,按辽宁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数据采集表的内容进行信息采集。信息采集可以通过入户调查,也可以与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的人口信息数据库、公安部门的人口信息数据库信息共享。做到村(社区)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边采集边审核,力求高质高效。1流出人口信息采集流出人口信息以村(社区)为单位,通过入户调查和查阅公安部门户籍资料等方式采集。(1)调查摸底。根据公安部门或村(社区)委会的户口资料,调查员通过村干部和常住本地、熟悉情况的知

11、情人,对辖区内户籍人口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填写流出人口调查摸底表(见附件1)。 (2)系统查询。在辽宁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中,逐一查询流出人口调查摸底表中登记的流出人口名单,将已录入数据库的人员做出标识,并掌握录入项目是否完整。(3)入户登记。根据流出人口调查摸底表登记的流动人口名单,逐户上门确认是否有流出人口调查对象。如有,查阅户口簿、结婚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相关资料,登记该户所有流出人口信息,填写辽宁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数据采集表(注:对于已经录入辽宁人口信息管理系统的人员只采集未录入的项目)。对因见不到本户或无法询问的,尽可能通过其亲属、邻居或本村(社区)干部、知情人证实获取有关情况。2流

12、入人口信息采集流入人口信息可通过相关部门数据共享和入户调查等途径来获取。各级应首先考虑与同级相关部门共享数据的可能性。有条件的地方,可采取数据共享方式获取信息,否则组织入户调查。(1)调查摸底。根据公安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掌握的流动人口信息,组织力量对本村(社区)所有住宅、出租屋、商铺、企业宿舍、窝棚等进行全面清理排查,摸清调查小区内所有流入人口住所的分布情况,填写流入人口调查摸底表(见附件2)。(2)系统查询。在辽宁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中,逐一查询流入人口调查摸底表中登记的流入人口名单,将已录入数据库的人员做出标识,并掌握录入项目是否完整。(3)入户登记。根据流入人口调查摸底表登记的流入人

13、口名单,逐户上门确认是否有流入人口调查对象。如有,查阅户口簿、结婚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相关资料,登记该户所有流入人口信息,填写辽宁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数据采集表(注:对于已经录入辽宁人口信息管理系统的人员只采集未录入的项目)。对因见不到本户或无法询问的,尽可能通过其亲属、邻居或本村(社区)干部、知情人证实获取有关情况。(五)信息审核。市县调查指导员要指导调查员对村(社区)辽宁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数据采集表进行质量审核。1调查员对辽宁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数据采集表内容进行自查,逐户、逐人、逐项进行核实,如发现漏户、漏人、漏项或编码错填的,立即更正,必要时重新入户核实。2调查指导员要按照辽宁流

14、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数据采集表填表说明要求逐表、逐项检查,发现问题应指导调查员及时纠正。3入户调查期间,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深入基层,对各村(社区)的入户调查质量进行不定期的督查指导。4入户调查任务基本完成后,县级要组织力量,进行质量抽查,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村(社区),必须重新调查。(六)数据录入和上传经审核后的辽宁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数据采集表,由乡(镇、街道)或村(社区)负责录入辽宁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并按照要求通过信息网络上传省人口计生委。(七)资料保管数据录入工作结束,全部调查资料应按村(社区)分别装订成册,统一集中到乡(镇、街道)计生办妥善保管,保管期为一年。本次调查所有资料,无论纸质

15、材料或电子文档,也无论个案信息或统计表格,必须严格保密,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严禁公开个人和家庭的登记资料,违者将严肃查处。五、工作职责全员流动人口统计信息工作职责包括省、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职责。各市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总体职责内容不变和确保完成任务的前提下,对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职责再作调整和明确。(一)省级人口计生委职责1制定本省全员流动人口统计信息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2建立和完善全员流动人口个案信息的省级数据库,组织研发信息系统,实现数据录入、上传和统计分析功能,并与国家人口计生委人口宏观管理与决策信息系统(PADIS)对接。3指导市、县两

16、级开展全员流动人口统计信息工作,组织开展相关业务培训。举办省级调查培训班,培训市、县级调查师资。4负责省级全员流动人口汇总统计报表和跨省流动人口个案信息的上报和下载任务。5监控管理全省全员流动人口统计信息工作,将全员流动人口统计信息工作情况纳入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检查评估内容。负责监督检查各市地流动人口信息的日常应用和数据质量,通过抽查和数据逻辑审核等方式,对信息数量和质量进行监控。6协调政府其他职能部门,借助多种途径开展全员流动人口统计信息工作。7利用全员流动人口统计信息开展宏观研究分析,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支持。(二)市、县级人口计生委职责1按省级人口计生委全员流动人口统计信息工作要求,负责组

17、织做好本辖区全员流动人口统计信息工作,指导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开展全员流动人口统计信息的采集和录入工作。2组织开展信息采集员和录入员培训工作。3对全员流动人口统计信息的应用情况进行监控分析。4对全员流动人口数据进行不定期、不定量的审核和抽查,督促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保证数据质量,落实全员流动人口统计信息工作专项检查与考核评估。5协调相关部门,实现数据共享,共同做好全员流动人口统计信息工作。(三)乡(镇、街道)、村(社区)主要职责1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全员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作好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的宣传发动工作。2选配调查员,负责首次调查的信息采集和日常信

18、息变更工作。3协调综治、公安等部门,做好数据共享和入户个案信息采集工作。4组织力量录入调查数据,及时上传数据。六、工作安排(一)2009年9月1日至30日,调查前期准备和人员培训。制定流动人口统计信息工作方案,逐级传达和部署调查工作,广泛宣传群众,印制调查表及相关资料,选配和培训调查人员。(二)2009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信息采集和质量审核。10月1日至10月31日,进行调查摸底、入户登记和信息共享等工作。11月1日至11月30日,乡(镇、街道)、县级进行质量审核和入户抽查。(三)2009年11月5日前,上报2008年年报表。各市通过手工汇总,将纸质和电子版的全员流动人口基本情况统计表

19、(见附件5)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情况统计报表上报省人口计生委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处。(四)2009年12月1日至2010年2月底,信息录入、数据上传。辽宁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数据采集表的数据录入辽宁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并将全部数据上传至省级数据库。(五)2010年3月1日至4月30日,工作总结。各地撰写调查工作总结,评选表彰优秀调查员和调查指导员。各市人口计生委2010年4月10日前向省人口计生委上报调查工作总结。(六)日常管理和信息变更。对于流动人口日常的信息变更采取村(社区)采集,乡(镇、街道)录入的方式,每月进行一次数据更新;县(区)、市、省实行“全员流动人口基本情况统计表”网络季

20、报制度,要求各市在每年1月20日前上报统计时点为上一年12月31日的统计表(注:2011年起实行)、4月20日前上报截至3月31日的统计表(注:2011年起实行)、7月20日前上报截至6月30日的统计表(注:2010年起试运行)、10月20日前上报截至9月30日的统计表(注:2010年起正式实行)。七、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统一认识。各级党委、政府要将本次调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级人口计生委要整合流动人口、发展规划、信息中心等相关部门的力量,按照全员流动人口统计信息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确保按时完成任务。(二)加强宣传,广泛发动。首次采集全员流动人口统计信息,涉

21、及面广、难度大,工作能否顺利进行很大程度取决于流动人口是否支持与配合。各地要因地制宜,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争取相关部门和广大流动人口的支持和配合,为调查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三)加强培训,提高队伍素质。开展全员流动人口统计对于人口计生部门是一项业务性很强的工作,难度大、任务繁重,加强对基层调查人员的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至关重要。各级人口计生委要按照全员流动人口统计信息工作的要求,配备一支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的工作队伍,强化培训,加强指导,保证全员流动人口统计信息工作顺利开展。(四)强化质量,实现信息化管理。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指导基层建立健全流动人口原始台账,做到数据有源、有据可依。各地要对

22、流动人口信息和原始采集资料进行妥善存储和保管,对涉及公民隐私的流动人口信息要严格保密。同时要注重日常维护与信息变更,首次信息采集、录入工作结束后,各乡(镇、街道)、村(社区),每月及时填写有关流动人口信息变更表,认真进行信息的补录和变更,以保证数据的连续性和准确性。将日常采集到的流动人口信息及时录入辽宁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为实现信息化管理和信息共享奠定基础。(五)加强数据统计,开展数据分析。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充分利用辽宁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加大流动人口统计数据的深度开发和分析研究力度,紧紧围绕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焦点、难点问题开展分析研究,及时、快捷地为各级党委、政府宏观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23、六)加大经费投入,提供工作保障。全员流动人口统计信息工作经费采取省、市、县(区)、乡(镇、街道)各级财政共同负担。各地要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做好经费预算,经费预算可包含调查员培训费、调查员入户调查补助费、信息录入经费、表格印刷费以及必须的电脑软硬件配置经费等内容。各级应切实落实好本级调查所需经费,确保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七)建立统计工作激励机制,提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为使流动人口统计信息工作长期健康稳定发展,省人口计生委将把各地全员流动人口统计信息工作开展情况纳入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一盘棋”“三年三步走”目标考评,各级人口计生委也应建立数据评估制度和目标管理考核,对基层上报数据进行评估

24、,切实把好数据质量关。附件1:流出人口调查摸底表填报单位: 乡(镇、街道) 村(社区)序号户主姓名本户流出人口姓名是否录入辽宁人口信息系统1234审核人: 调查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附件2:流入人口调查摸底表填报单位: 乡(镇、街道) 村(社区)序号户主姓名本户流入人口姓名是否录入辽宁人口信息系统1234审核人: 调查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公民有义务提供国家统计调查所需要的情 况;我们对您提供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表 号:辽人口调 2007 1号 辽宁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数据采集表 制表机关:辽宁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批准机关:辽宁省统计局填报单位:

25、 市 县(区) 乡(镇、街道) 村(社区) 批准文号:辽统制字 2007 9号户信息 户编号(录入员填写): 联系电话门牌号户类型户口簿号家庭户信息小区编码小区名称家庭成员信息(中心户长在姓名前划“*”;协会会员在姓名前划“#”。子女的身份证号码、性别、出生日期在生养信息中填写,家庭成员信息可不重复填写。)姓名证件类别证件号码性别出生日期文化程度民族职业与户主关系婚姻状况初婚日期政治面貌健康状况居住状况户口性质是否独子现住地(流出)、户籍地名称(流入)外出 (流出)、流入日期(流入)流动原因单位名称单位属性领独生证日期兑现情况独生证编号独生证销证日期(提示:未婚无子女的人员调查结束)配偶不在本

26、户的配偶信息(配偶在本户的、离婚、丧偶的跳至婚姻信息)姓名配偶姓名民族婚姻状况户口性质配偶出生日期户籍地名称居住地名称证件类别配偶证件号码婚姻信息已婚育龄妇女(1994-1960年出生)填写,育龄妇女为初婚的不填此信息姓名婚姻变动日期婚姻状况配偶姓名配偶婚姻状况证件类别配偶证件号码妊娠信息有怀孕史的15-49周岁(1994-1960年出生)育龄妇女必填,没有怀孕史跳至生养信息姓名胎次末次月经年月检查日期怀孕政策属性怀孕原因妊娠终止日期服务机构名称服务机构费用性质妊娠结果流引原因手术效果生养信息有生养史的15-60周岁(1994-1949年出生)妇女必填;无配偶或配偶不在本户有子女的、再婚前有子

27、女的60周岁以下(1949年后出生)男性必填。姓名子女姓名性别子女出生日期出生政策属性子女身份证号与育妇血缘关系子女出生健康状况抚养开始日期抚养结束日期抚养结束原因子女当前健康状况健康变化日期是否现住地生育政策外生育类型政策外原因子女死亡日期死亡原因是否献标避孕信息15-49周岁(1994-1960年出生)已婚育龄妇女必填姓名避孕开始日期避孕状况避孕实施机构名称避孕实施机构费用性质终止避孕时间终止避孕机构名称终止避孕实施机构费用性质变化原因避孕效果录入人: 审核人: 调查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附件4:辽宁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数据采集表填写说明填写的一般要求1填写调查表应使用蓝色或黑色的钢

28、笔(或圆珠笔)。汉字要按规范的简化字书写,数字一律用阿拉伯正体(1234567890)书写。所有字迹必须端正清楚,易于辨认。问卷应保持整洁。2问卷中每个问题前都有对应的 “”,应填写相应的代码。3年月日的填写。采集表中涉及的“年月日”,均指阳历。出生日期、抚养开始日期、抚养结束日期应采集“年月日”,共八位,其他日期应采集“年月”,共六位,其中:年份占四个方格,月份和日各占两个方格,填1-9月或1-9日时,需在前一方格内填“0”。4问卷中部分项目分类复杂,数据采集过程中一律采集最小一层,如:避孕方法、职业代码等。代码表中的涂黑项不能填写。5问卷中所有信息采集全部为单选,若有两种或多种选项的,遵循“最主要选项优先原则”。6问卷中信息的逻辑关系严密,特别是出生、初婚、怀孕、避孕信息的时间前后顺序,孩子出生与领证、销证的时间前后顺序等。7差错的改正。应尽量避免错填。一旦填错,用双横线将错填结果划去,并在其上方或左方另填。如果应空填的项目误填上数字,用双横线将之划去即可。8家庭成员中既有农村户口又有城镇户口的,如果是2个户口簿,则按两户填写。9遵循“村不漏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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