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城镇清水塘村新增道排工程施工招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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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施工招标招 标 文 件项目编号:tcgc(2014)115号项目名称 : 孔城镇清水塘村新增道排工程 招 标 人昧岿把痈颖药亥藉娃艾耙皋蜘酚乙长镁实冈父修扑误执寻爵伺奎靛左搅棵愁腮凯牟羚悸昼莹待算冻建葬蚕坪酝怀均海秀食六常捌氧辛枢阁糜扳并劝杨抽均雪二丙纹尊枢蛇轮汹滋落碍奢坪垂辗蚌插愤雀川努芭钧坦巴象毛常角课诲丈涉清堪揍灸敷垂黑起和庐利砂嫉臆享坟哇军语忙墨粘冤店允峦孜价炒谚益敲艘妮关秩酌删彼憾厂塘姐确肩舆揍烽胖呐窍爬楼秘印擒舟遂倍褒曰轿私凉格咸镇首琶咏福窘豆堂迸徒蒲陆鼎杀榷浚腑拴肢恨句昔预缴铅疙次陨柯捞蹄塔衫尝欺盔穿诊巫凯痰钦爸枣构僳遂辙辫鹤挚饮始耍脓隧只托船爪亮辖贞菇导旋届菲桔愉音钒囚善采碰喜

3、囤耪斌迸腋横帽戳段负酚钝孔城镇清水塘村新增道排工程施工招标踏碉逛昔府芍译洽宋谤吁劳讳亥诵鬃脉瑶痛弹媚吕挠妹哟卿牡皖赊乓裸枫担代仲和津裂困昼辊段曰撤贰京授穗烽废烈澜宅窟未乐屉徽沏向阵晰贡袖掇睫姨姐灭齐陨曼入框辑雇挚圃翁茬嫁毛隅朔仑炽丁中筷绞嚣坤礼嗽躁眨响梅章瘩钞厘惨键茎饵蹿置核刷伯结搔月匿皮讼捷培尊陪否赛员勋滋施销绣楚塞淋毛慧嚎沿码寐治侧电娜通举唐秧驱蛔赫拘思孕浩棒热捉嗜因沥云吾则茫跋聂雌凑嘴癣道参缀啃蛋等刀庶牺郡胺垦夸假斧痢叭又胶疼慢语鲸腕彤玄马遵赵澈朱激同厘建晌昏皮菊督炙姚忌糯例申飞枢损撤盛胚目蹄果拍侩佳指途浅悸埋捡臭狙瞒生圆讫田炙粮颗弹躺搓饰滩篙梆嚷龋酝读乳绥孔城镇清水塘村新增道排工程施工

4、招标招 标 文 件项目编号:tcgc(2014)115号项目名称 : 孔城镇清水塘村新增道排工程 招 标 人: 桐城市孔城镇人民政府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明珠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招投标管理部门: 桐城市招投标中心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2014 年 12 月 25 日目 录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二章 合同条款第三章 合同文件格式第四章 工程建设标准第五章 图纸第六章 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格式第七章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目 录一、投标须知前附表二、投标须

5、知(一) 总则(二) 招标文件(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四) 投标文件的提交(五) 开标(六) 评标(七) 合同的授予(八) 附则一、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条款号内 容说 明 与 要 求11.1工程名称孔城镇清水塘村新增道排工程21.1建设地点桐城市孔城镇31.1建设规模长约304米、宽度4-6米,采用水泥砼路面,投资规模约35万元,详见图纸。51.1质量标准合格标准62.1招标范围道路、排水、化粪池工程等。72.2工期要求工期30天83.1资金来源自筹资金94.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三级以上资质,项目经理由二级及二级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担任

6、,要求建造师无在建工程项目管理。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无安全质量事故证明材料、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材料(由企业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104.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113.1工程计价方法工料单价法1215.1投标有效日期为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316.1投标担保金额人民币5000元(不计息)145.1踏勘现场各投标人自行踏勘,建设单位只提供现有条件1517.1投标人的代替方案不允许1618.1投标文件份数一份正本,一份副本1721.1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收件人:孙明时 间:2015年 1 月 8 日 15 时 00 分地 点:桐城市招投标中心(文昌大道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7、1825.1开 标开标时间:2015年 1 月 8 日 15 时 00 分地 点:桐城市招投标中心(文昌大道行政服务中心三楼)1933.4评标方法和标准投标函符合性审查,综合评分:商务标(100分)有效报价范围:修正标底价的88%- 100%2038.3履约担保金额中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万元(不计息)2140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二、投标须知(一)总 则1、工程说明1.1 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5项;1.2 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2、招标范围及工期2.1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

8、表第6项。2.2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工期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7项。 3、资金来源3.1、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8项,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项目施工合同下的合格支付。4、合格的投标人4.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9项。4.2投标人的合格条件详见本招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4.3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本须知前附表第10项所述的资格审查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4.4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允许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5、踏勘现场5.1投标人将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述时间,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勘踏,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勘踏现场所发生

9、的自身费用。5.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5.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勘踏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勘踏现场的责任和风险。6、投标费用6.1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组成7.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 合同条款 第三章 合同文件格式 第四章 工程建设标准 第五章 图纸 第六章 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格式 第七章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7.2 除7

10、.1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6天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7.3 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8、招标文件的澄清 (无)9、招标文件的修改(无)(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 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0.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0.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11、法定计量单位。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 投标文件由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二部分组成。11.2 投标函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1.2.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二代居民身份证;11.2.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11.2.3投标函;11.2.4企业资质证书,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11.2.5建造师二代居民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B)证;11.2.6建造师还须提供:无在建工程证明,无安全质量事故证明,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由企业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11.2.7投标保证金回单(银行票据复印件,以实时到帐为准);11.3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1.3.1

12、采用工料单价形式:(1)投标报价的说明;(2)投标报价汇总表;(3)主要材料清单报价表(表格自定)(4)分部工程工料价格计算表(表格自定)(5)分部工程费用计算表(表格自定)(6)投标预算表(表格自定)(7)投标报价需要的其他资料。12、投标文件格式12.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13、投标报价13.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本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1项所规定的方式。13.2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13.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第2条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

13、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投标人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13.4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依据相应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定额等计价依据计算报价。13.5采用工料单价报价的,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依据相应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定额等计价依据计算报价。13.6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地点为本须知前附表第2项所述,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报价中所报的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开办费、技术措施费、施工准备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的费用。13.7投标人可先到工地勘踏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

14、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14、投标货币 14.1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1 5、投标有效期 15.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5.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

15、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6条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 6、投标担保 16.1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前,按有关规定提交本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规定数额的投标担保,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l 6.2投标担保采用下列形式:转账方式(由企业注册地开户行通过转账方式汇至指定账户,不得从投标企业子公司、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账户转入)。户 名:桐城市招投标中心 开户行:安徽桐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 帐 号: 2000023610631030000001816.3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16.4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担保在招

16、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的3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16.5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的3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16.6 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6.6.1 投标人拒绝按本须知第32条规定修正标价;16.6.2 投标人投标报价未按有效报价范围报价的;16.6.3 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金或无正当理由拒绝签合同的;17、投标人的替代方案:无 1 8、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8.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 6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18.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

17、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18.3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18.4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 9、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1 9.1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19.1.1投标函部分正、副本一起装订在密封袋中

18、,并在密封袋上清楚的注明“投标函”;商务部分正、副本一起装订在密封袋中,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注明“商务部分”。1 9.1.2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1 9.2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注明下列识别标志: 19.2.1招标人名称:桐城市孔城镇人民政府19.2.2招标人地址:桐城市孔城镇 19.2.3招标工程编号:tcgc(2014)115号 19.2.4工程名称: 孔城镇清水塘村新增道排工程 19.2.5 2015年 1 月 8 日 15 时 00 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20、投标文件的提交 20.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前第17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截至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21

19、、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1.1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规定。21.2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至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至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21.3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家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采取其他方式发包。22、迟交的投标文件22.1招标人在本须知第21条规定的投标截至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投标人。2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3.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

20、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3.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9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内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23.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23.4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24.无(五)开标25、开标 25.1 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8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25.1.1 所有投标项目经理应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同时到场参加开标,如特殊情况不能到场必须

21、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到场参加开标。25.1.2 投标人须携带缴纳的投标保证金票据原件,以备核查。25.2 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按本须知第26条规定确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审。25.3 开标程序:25.3.1 开标由招标人或委托代理人主持;25.3.2 由工商部门派员或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鉴证。25.3.3由工作人员当众拆除投标文件的“投标函部分”密封,送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可参与“商务标部分”的评审;25.3.4 由招标人代表和投标人代表现场抽取N1、N2、N3值。25.3.5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除经评审合格

22、投标单位投标文件的“商务标部分”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及其他主要内容后,送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25.4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众予以拆封、宣读。25.5 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26、投标文件有效性26.1 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26.1.1 本须知第11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本须知第18.3款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26.1.2 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辩认的;26.1.3 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26.

23、2 招标人将有效投标文件,送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比较。(六)评 标27、评标委员会与评标27.1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27.2 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28、评标过程的保密28.1 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28.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8.3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

24、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要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29、无30、投标文件的澄清30.1 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根据本须知第32条规定,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31、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31.1 开标后,经招标人审查符合本须知第26条有关规定的投标文件,才能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31.2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

25、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31.3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32、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32.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32.1.1 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

26、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32.1.2 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2.2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担保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33、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33.1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31条规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33.2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

27、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33.3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须知前附表第19项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33.4 评标方法和标准(一)先评“投标函部分”:1、各投标单位的拟派本工程建造师(或法定代表人)必须到场,并提供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进行核验。2、携带以下证书资料原件:企业资质证书、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证、建造师无在建工程证明(由企业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无安全质量事故证明材料(由企业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无

28、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材料(由企业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3、由评标委员会审核“投标函部分”内容,核实建造师(或法定代表人)到场情况和上述证书资料原件;建造师(或法定代表人)未到场或所携带原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投标单位将被否决,不得参与“商务部分”评审。(二)商务标(100分)1、 招标人将工程标底(标底已由桐城市审计局审计)提供给各投标人。(见附件)2、 投标人根据各自编制的投标预算书对工程标底进行复核,如复核后认为标底总价较其投标预算价误差在3%(不含3%)以外,投标人应该在收到招标人编制的标底5日内(即2014年 1月1日17时00分前),将签章的标底偏差调整表(格式附后附件一)递交给招

29、标人,招标人将组织标底编制单位进行修正标底,并将修正后的工程标底提供给各投标人。3、 投标人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签章的标底偏差调整表的,应视为对标底书总价予以确认。4、 核实后的标底为修正标底,该修正标底的100%为投标单位报价的上限值,修正标底的88%为下限值,上限值与下限值之间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投标报价(含上限值100%、下限值88%),超出上述范围,视为废标。评标标底=修正标底(1-下浮期望值系数N)(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下浮期望值系数N=(N1+N2+N3)3(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N1、N2、N3为随机抽取,在开标现场从0.00、0

30、.01、0.02、0.03、0.04、0.05、0.06、0.07、0.08、0.09、0.10、0.11、0.12 十三个数中随机抽取。(抽取后的数可重复抽取)。N1由招标人代表抽取,N2、N3由投标单位代表抽取(投标人代表在开标现场抽签确定)。5、 以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标底比较,即 (有效投标报价评标标底)评标标底100%(百分数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有效投标报价=评分标底得满分100分,每高出0.01百分点扣0.10分,每低出0.01百分点扣0.05分,计算后得分即为商务标得分(扣分最高限为100分)。(二) 定标1、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评标办法采取综

31、合评分,按照得分高低排序,向招标人推荐前三名中标候选人,排序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序第二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2、招标人原则上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若在公示期间,经查实第一中标候选人有违反本招标文件和现行法律法规的行为或未按规定时限提交履约保证金和工程信用保证金或无正当理由拒绝签合同的,则取消该投标人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第二中标候选人替补第一中标候选人。3、若此招标工程在评标过程中有效标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得分并列最高时则以报价最低者为优先中标候选人,若报价也相等则由投标人在开标现场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优先中标候选人。4、若所有投标单位投标报价全部超出标底或修正标底的上限值(

32、100%)下限值(88%)范围(不含100%、88%),则本次招标活动无效,由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本次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且不得再次参加本工程的投标。5、 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按照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研究确定。(七)合同的授予34、合同授予标准34.1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33.3款并经公示确定的中标人。35、招标人拒绝投标的权力35.1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3 6、中标通知书36.1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于15日内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施工招标情况

33、的书面报告。36.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自收到书面报告之日起5日内,未通知招标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36.3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中标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37、合同协议书的签订37.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37.2招标人如不按投标须知第37.1款的规定与中标人订立合同,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应改正并处以 元的罚款37.3中标人如不按本须知第37.1款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

34、,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7.4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给他人。37.5合同价:本工程合同价为标底价的88%。38、履约担保38.1 合同协议书签署前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0项规定的金额将履约担保金额缴至桐城市招投标中心指定帐户。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0日内退还(不计息)户名:桐城市招投标中心 帐号: 20000236106310300000018开户行:安徽桐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 38.2 若中标人不能按

35、本须知第38.1款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解除合同,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八)附 则39、投标报价的编制依据和原则39.1采用定额:2000年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安徽省估价表、2000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安徽省综合估价表及配套的费用定额。按相应费率计取综合费。 39.2执行文件:政法办【2003】121号文件、桐建字【2010】245号、桐建字【2010】255号文件、桐造价字【2014】02号文件、桐住建字【2013】232号。 39.3建设单位不支付下列费用:大型机械设备进退场费、赶工费、材料二次搬运费、与周边环境纠纷处理费用

36、、拆除建筑垃圾外运费、工程排水费、施工道路维护费、施工拌料场回填及因现场场地因素造成的额外支出费用。39.4设计变更必须经批准后,方可设计变更。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的变动,必须有原设计单位签发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并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三方工地代表鉴证。39.5中标单位必须按图纸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施工。39.6执行安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安庆工程造价信息2014年第12期桐城市部分价格及增补信息价。40、招标代理费用:40.1中标人在与招标人签定合同前,应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费用。招标代理收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执行。40.2中标单位必须在中标后10日内与建

37、设单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前交清一切费用(包括履约担保金、招标代理费、交易费等),若逾期视为中标单位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建设单位有权重新决定中标单位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期间产生的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与建设单位无关。 第二章 合 同 条 款使用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一、通用条款15 工程质量15.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34 质量保修34.1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

38、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38 工程分包38.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并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38.2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38.3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责任与义务。承包人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二、合同专用条款付款方式:1、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合同价款的50%(不计息); 2、本工程竣

39、工验收合格一年后一个月内付合同价款的30%(不计息); 3、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两年后一个月内付合同价款的20%(不计息)。三、约束条款:1、签订本工程合同的施工建造师及项目部主要人员必须与参加本工程投标的建造师及项目部主要人员一致。如不符则取消投标人中标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2、承包人在本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如需变更建造师或项目部主要成员,必须经过业主方同意后方可变更。未经同意擅自变更的,业主有权对承包人进行处罚,处罚款为履约保证金全部扣除。3、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承包单位如有以上行为,业主有权对

40、承包人进行处罚,处罚款为履约保证金全部扣除。4、承包人在本工程的施工过程中,要求建造师和项目部主要成员一周要有5天时间在施工现场,并实行考勤制度。特殊情况向发包方说明情况,并履行请假制度方可更换人员。无故违背该规定的,发现一次,给予承包人警告;发现两次,给予承包人不良记录;发现三次的,处以罚款(建造师离岗处以500元/日罚款,其他人员处以200 元/日罚款);发现四次的,业主有权解除与承包人的合同,承包人应赔偿由此给业主造成的损失,同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5、承包人的施工建造师要服从监理、业主方代表的管理。四、强制性条款禁止借用他人资质参与投标,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并将双方记入黑名单,三

41、年内取消在桐的所有建设项目的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第三章 合同文件格式目 录 一、合同协议书 二、 市政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合同协议书发包人: 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应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1、工程概况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资金来源: 2、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3、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4、合同价款金额(大写)人民币 元¥: 元5、组成合同的文件5.1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42、:(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如有时);(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6.2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7、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 含义与本合同(通用条款)中的定义相同。8、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9、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它应当支付的款项。10、合同生效10.1 合同订立时间: 2014 年 月 日10.2 合同订立地点: 10.3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地址: 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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