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章支付法律制度.ppt

上传人:本田雅阁 文档编号:2477229 上传时间:2019-04-02 格式:PPT 页数:223 大小:1.44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二章支付法律制度.ppt_第1页
第1页 / 共223页
二章支付法律制度.ppt_第2页
第2页 / 共223页
二章支付法律制度.ppt_第3页
第3页 / 共223页
亲,该文档总共223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二章支付法律制度.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二章支付法律制度.ppt(223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2019/4/2,共222页,1,第二章 支付法律制度,第四节 票据结算方式 P95,2019/4/2,共222页,2,一、票据的概念和种类,(一)票据的概念 票据是由出票人签发的、约定自己或者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指定的日期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并可转让的有价证券。,2019/4/2,共222页,3,票据法上规定的票据包括 汇票 本票 支票,2019/4/2,共222页,4,票据的法律特征(五个):,1、票据是一种有价证券,具有一定的票面金额,谁合法拥有票据,谁就有权凭票据取得票据上规定的金额。 有价证券是指设定并证明持券人有权取得一定财产权利的书面凭证。,2019/4/2,共22

2、2页,5,2、票据中涉及的当事人 出票人:是指在票据上签名并发出票据的 人,或者说是签发票据的人。 付款人:是受出票人委托付款的人 出票人也可以是付款人,如本票 收款人(或持票人):是指从出票人(或 背书人)那里接受票据并有权向付 款人请求付款的人。,2019/4/2,共222页,6,3、票据所表示的权利与票据不可分离。 票据权利的发生必须作成票据, 票据权利的转移必须交付票据, 票据权利的行使必须提示票据。 权利与票据融为一体。,2019/4/2,共222页,7,4、票据是出票人作出的到期向持票人支 付一定金额的承诺。 开出票据即承担义务,只有支付了规定的金额才能解除其承担的义务。 5、票据

3、出票人作出的付款承诺是无条件 的。,2019/4/2,共222页,8,相关的概念(三个) (1)出票:出票人签发票据的行为 (2)交付:出票人将其签发的票据交付 给收款人的行为 (3)背书: 收款人或持票人为将票据权利转让 给他人或者将一定的票据权利授予 他人行使而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 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行为,2019/4/2,共222页,9,背书必须连续 是指票据转让中,转让票据的背书人与受让票据的被背书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依次前后衔接。,A公司 背书转让商业承兑汇票给 B公司,持票人 收款人 背书人,被背书人,2019/4/2,共222页,10,2019/4/2,共222页,11,(二)票据

4、的种类 1、票据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票据包括有价证券和凭证 如:股票、国库券、企业债券、发票、 提单、仓单 狭义的票据包括汇票、本票、支票 汇票可分为银行汇票、商业汇票 本票即银行本票,2019/4/2,共222页,12,2、按付款时间分为: 即期票据 见票即付 支票、本票、见票即付的汇票 远期票据 见票后在一定期限或特定日期付 款的票据,2019/4/2,共222页,13,3、按照出票人与付款人是否为同一人,分为: 自付票据 出票人即付款人 委付票据 出票人委托其他付款人支 付票据金额,2019/4/2,共222页,14,二、支票,(一)支票的概念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

5、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2019/4/2,共222页,15,支票的基本当事人包括: 出票人 付款人 收款人,2019/4/2,共222页,16,出票人即存款人,是在经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批准办理支票业务的银行机构开立可以使用支票的存款账户的单位和个人; 付款人是出票人的开户银行; 持票人是票面上填明的收款人,也可以是经背书转让的被背书人。 出票人可以在支票上记载自己为收款人,2019/4/2,共222页,17,两个特点: (1)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作为 付款人 (2)见票即付,2019/4/2,共222页,18,使用规则 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

6、的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以使用支票。 支票主要用于同城转账结算,不能异地使用。 支票没有金额限制,但不能透支 现金支票不能背书转让 不能签发远期支票,有效期为10天,2019/4/2,共222页,19,(二)支票的种类 按支付票款的方式不同分为: 现金支票 转账支票 普通支票,2019/4/2,共222页,20,1、现金支票。支票上印有“现金” 字样的为现金支票 (见P97 图2-1) 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不能用于转账,2019/4/2,共222页,21,2、转账支票:支票上印有“转账”字样的为转账支票 (见P97 图2-2)。 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2019/4/2,共222页,22,3

7、、普通支票:支票上未印有“现金”或“转账”字样的为普通支票 (见P101 图2-5)。 普通支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也可用于转账。,2019/4/2,共222页,23,在普通支票左上角划两条平行线的,为划线支票, 划线支票只能用于转账。,2019/4/2,共222页,24,(三)支票的出票 支票的出票即签发支票并交付的行为,2019/4/2,共222页,25,出票人(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1、申请人必须使用其本名 2、应当有可靠的资金,并存入一定的 资金 3、申请人应当预留其本名的签名式样 和印鉴,2019/4/2,共222页,26,1、绝对记载事项 欠缺下列事项之一,支票无效 (1)表明“支

8、票”的字样 (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3)确定的金额 (4)付款人名称 (5)出票日期 (6)出票人签章,2019/4/2,共222页,27,授权补记事项: 1、支票的金额 2、收款人名称 未补记前不得背书转让和提示付款,2019/4/2,共222页,28,2、支票的相对记载事项 (1)付款地 未记载的,即为出票人的经营场所 (2)出票地 未记载的,即为出票人的经营场所、 住所或经常居住地 此外,支票还可以记载非法定记载事项,但不发生支票上的效力。,2019/4/2,共222页,29,补充:,非法定记载事项,是指票据法不强制当事人必须记载而允许当事人自行选择,但是该记载事项不具有票据上的法律效

9、力 如: 签发票据的原因或用途 该票据项下交易的合同号码,2019/4/2,共222页,30,3、支票上的其他法定条件 (1)支票的出票人所签发的支票金额不得超过其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 签发空头支票是一种违法行为,对其责任人要给予处罚和制裁,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支票的出票人不得签发与其预留本名的签名式样或者印鉴不符的支票; 使用密码的,不得签发支付密码错误的支票。,2019/4/2,共222页,31,4、出票的效力 出票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1)出票人必须在付款人处存有足够的资金。 (2)当付款人对支票拒绝付款或者超过支票付款提示期限的,出票人应向持票人承担付

10、款责任。,2019/4/2,共222页,32,(四)支票的付款 是指付款人根据持票人的请求向其支付支票金额的行为。,2019/4/2,共222页,33,1、提示付款期限,支票限于见票即付,不得另行记载付款日期。 另行记载付款日期的,该记载无效。 支票的持票人自出票日起10日提示付款,2019/4/2,共222页,34,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持票人开户银行不予受理,付款人不予付款。 出票人仍应当对持票人承担票据责任。,2019/4/2,共222页,35,2、付款责任 在提示付款期限内,付款人对支票进行审查,未发现有不符规定之处,应当在当日足额付款,2019/4/2,共222页,36,3、付

11、款责任的解除 付款人依法支付支票金额的,对持票人不再承担付款的责任,但有恶意或重大过失的除外。 恶意或重大过失付款是指: (1)明知持票人不是真正的票据权利人 (2)背书以及其他的签章系伪造 (3)不按正常的操作程序审查票据,2019/4/2,共222页,37,(五)支票办理要求,1、签发支票的要求,2019/4/2,共222页,38,(1)签发支票应使用碳素墨水或墨汁填写,中国人民银行另有规定的除外。 (2)签发现金支票和用于支取现金的普通支票,必须符合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 (3)支票的出票人签发支票的金额不得超过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禁止签发空头支票(重复),2019/4/2,共

12、222页,39,(4) 出票人预留银行签章是银行审核支票付款的依据。 银行也可以与出票人约定使用支付密码,作为银行审核支付支票金额的条件。 (5)(重复) 出票人不得签发与其预留银行签章不符的支票; 使用支付密码的,出票人不得签发支付密码错误的支票。,2019/4/2,共222页,40,(6)下列情形,银行应予以退票; 签发空头支票 签发与预留银行签章不符的支票 使用支付密码的地区,支付密码错误的支票,2019/4/2,共222页,41,签发空头支票、 签发与预留银行签章不符的支票 不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百分之五但不低于千元的罚款; 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

13、%的赔偿金; 对屡次签发的,银行应停止其签发支票。,2019/4/2,共222页,42,【选择题】,甲企业在其银行存款不足1万元的情况下,向业务单位开出一张1.5万元的转帐支票,银行可对其处以( )罚款。 A1000元 B750元 C500元 D300元 A 支付结算办法第125条,2019/4/2,共222页,43,2、兑付支票的要求 (1)持票人可以委托开户银行收款或直接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用于支取现金的支票仅限于收款人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2)持票人委托开户银行收款时,应作委托背书,将支票和填制的进账单交开户银行。,2019/4/2,共222页,44,(3)持票人持用于转账的支票向付款人

14、提示付款时,应在支票背面背书人签章栏签章,并将支票和填制的进账单交送出票人开户银行。,2019/4/2,共222页,45,【选择题】,下列关于支票适用范围的表述中准确的为( )。 A单位和个人的各种款项的结算 B单位和个人在异地的各种款项结算 C单位和个人的各种现金的结算 D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的各种款项结算 D 支付结算办法第116条,2019/4/2,共222页,46,【选择题】,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按支票金额一定比例支付赔偿金。该赔偿比例为( ) A2% B5% C10% D5%但不低于1000元 A 支付结算办法第125条,2019/4/2,共222页,47,

15、【选择题】,出票人签发下列支票,银行应予以退票并按票面金额处于5%但不低于1000元罚款的为( )。 A空头支票 B支付密码错误的支票 C出票日期未使用中文大写规范填写的支票 D签章与预留银行签章不符的支票 ABD,2019/4/2,共222页,48,知识点来源: 支付结算办法第125条实施日期19971201 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签章与预留银行签章不符的支票、使用支付密码地区,支付密码错误的支票,银行应予以退票,并按票面金额处以百分之五但不低于千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的赔偿金。对屡次签发的,银行应停止其签发支票。 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第31条 自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 签

16、发空头支票或者签发与其预留的签章不符的支票,不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2019/4/2,共222页,49,【选择题】,下列有关支票结算方式的表述中,符合支付结算办法规定的是( )。 A.出票人签发支票的金额不得超过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 B.支票一律记名 C.支票均可背书转让 D.支票丧失,可以由失票人通知付款人挂失止付 ABD 票据法第15条,2019/4/2,共222页,50,三、商业汇票 汇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17、。 汇票可分为: 银行汇票 银行签发的汇票 商业汇票 银行之外的企事业单位、 机关、团体等签发的汇票,2019/4/2,共222页,51,(一)商业汇票的概念和种类 商业汇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2019/4/2,共222页,52,商业汇票按承兑人的不同,分为: 商业承兑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 银行承兑汇票由银行承兑,2019/4/2,共222页,53,2019/4/2,共222页,54,2019/4/2,共222页,55,商业汇票的付款人为承兑人 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商业

18、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2019/4/2,共222页,56,(二)商业汇票的出票 商业汇票的出票,又称汇票的签发或发行,是指出票人签发商业汇票并将其交付给收款人的票据行为。,2019/4/2,共222页,57,1、商业汇票出票人的资格 (1)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以 及其他组织; (2)与承兑银行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 系; (3)资信状况良好,具有支付汇票金额 的可靠资金来源。,2019/4/2,共222页,58,2商业汇票的绝对记载事项 签发商业汇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欠缺记载上述事项之一的,商业汇票无效: (1)表明“商业承兑汇票”或“银行承兑汇票”的 字样;

19、(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3)确定的金额; (4)付款人名称; (5)收款人名称;(支票没有) (6)出票日期; (7)出票人签章。,2019/4/2,共222页,59,3商业汇票的相对记载事项 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的,为见票即付; 汇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付款地; 汇票上未记载出票地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营居住地为出票地。 银行汇票与此相同,2019/4/2,共222页,60,2019/4/2,共222页,61,4商业汇票出票的法定要求 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之间,必须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才能使用商业汇票。 出票人不

20、得签发无对价的商业汇票用以骗取银行或者其他票据当事人的资金。 个人不能使用商业汇票。,2019/4/2,共222页,62,5商业汇票出票的效力 (1)对收款人的效力。 付款请求权 在该请求权不能满足时,即享有追索权。 收款人享有依法转让票据的权利,2019/4/2,共222页,63,(2)对付款人的效力。 出票行为是单方行为,付款人并不因此而有付款义务。 在其对汇票进行承兑后,即成为汇票上的主债务人。,2019/4/2,共222页,64,为什么要承兑?,购货 购货 A 欠 B 欠 C 签发 背书 持票人 汇票 转让,2019/4/2,共222页,65,(3)对出票人的效力 出票人签发汇票后,即

21、承担保证该汇票承兑和付款的责任。 出票人担保汇票的承兑是指汇票到期日前不获承兑时,收款人或持票人可以请求出票人偿还票据金额、利息和有关费用。 出票人担保汇票的付款是指汇票到期时,付款人虽已承兑但拒绝付款的,出票人必须承担清偿责任。,2019/4/2,共222页,66,(三)商业汇票的承兑 承兑,是指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 承兑是商业汇票特有的制度,本票和支票都没有承兑。 出票人的出票行为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故对付款人并不当然产生约束力。 只有在付款人表示愿意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支付汇票金额后,持票人才可于汇票到期日向付款人行使付款请求权。,2019/4/2,共222页,

22、67,1.承兑的程序 承兑的程序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提示承兑; 二是承兑成立。,2019/4/2,共222页,68,(1)提示承兑。 是指持票人向付款人出示汇票,并要求付款人承诺付款的行为。,2019/4/2,共222页,69,定日付款和出票后定期付款汇票的提示承兑期限。 持票人应当在【汇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 我国目前使用的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都必须提示承兑。 两类汇票的提示承兑期限实际是指从【出票日】起至【汇票到期日】为止 持票人应当向付款人提示承兑,否则,即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2019/4/2,共222页,70,见票后定期付款汇票的提示承兑期限。 持票人应当自【出

23、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承兑。 付款日期,是以【见票日】为起算日期来确定的,汇票不经提示承兑,就无法确定见票日,也就无法确定付款日期 不提示承兑,即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2019/4/2,共222页,71,见票即付汇票的提示承兑问题。 见票即付的汇票主要包括两种: 一是明确记载有“见票即付”的汇票; 二是没有记载付款日期,根据法律规定 直接视为见票即付的汇票。,2019/4/2,共222页,72,(2)承兑成立。 承兑时间 付款人对向其提示承兑的汇票,应当自收到提示承兑的汇票之日起3日内承兑或者拒绝承兑: 如果付款人在3日内不作承兑与否表示的,则应视为拒绝承兑。 持票人可以请求其作出拒绝

24、承兑证明,向其前手行使追索权。,2019/4/2,共222页,73,接受承兑 付款人收到持票人提示承兑的汇票时,应当向持票人签发收到汇票的回单。 回单上应当记明汇票提示承兑日期并签章。即意味着接受承兑。,2019/4/2,共222页,74,承兑的格式: 付款人承兑汇票的,应当在汇票【正面】记载“承兑”字样和承兑日期并签章; 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应当在承兑时记载付款日期。 汇票上未记载承兑日期的,以前述所规定期限的最后一日为承兑日期。 收到提示承兑的汇票之日起三日内,2019/4/2,共222页,75,付款人办理承兑手续时,应在汇票上记载承兑的事项包括承兑文句、承兑日期、承兑人签章。 承兑文句

25、、承兑人签章是绝对记载事项,缺一不可,否则承兑行为无效。 承兑日期则属于相对记载事项,若该项内容欠缺,即以付款人【3天】的承兑考虑时间的【最后一天】为承兑日期。,2019/4/2,共222页,76,退回已承兑的汇票。 只有在其将已承兑汇票退回持票人才产生承兑的效力。,2019/4/2,共222页,77,2承兑的效力 付款人承兑汇票后,应当承担到期付款的责任,这一到期付款的责任是一种绝对责任。 (1)承兑人于汇票到期日必须向持票人无条件地支付汇票上的金额,否则其必须承担迟延付款责任; (2)承兑人必须对汇票上的一切权利人承担责任,权利人包括: 付款请求权人 追索权人,2019/4/2,共222页

26、,78,(3)承兑人不得以其与出票人之间资金关系来对抗持票人,拒绝支付汇票金额; (4)承兑人的票据责任不因持票人未在法定期限提示付款而解除。,2019/4/2,共222页,79,3承兑不得附有条件 付款人承兑商业汇票,不得附有条件; 承兑附有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 持票人可以请求作成拒绝证明,向其前手行使追索权。 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银行,应当按照票面金额向出票人收取50/000手续费。,2019/4/2,共222页,80,【选择题】,下列关于商业汇票提示承兑期限的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A商业汇票的提示承兑期限,为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内 B定日付款的商业汇票,持票人应该在汇票到期日前提

27、示承 兑 C出票后定期付款的商业汇票,提示承兑期限为自出票日起 一个月内 D见票后定期付款的商业汇票,持票人应该自出票日起1个月 内提示承兑 BD,2019/4/2,共222页,81,【判断题】,根据票据法的规定,付款人承兑汇票,不得附有条件,承兑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备票据上的效力。 () 票据法第43条承兑附有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2019/4/2,共222页,82,【选择题】,根据票据法的规定,下列关于承兑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出票之日起1个月内 提示承兑 B如果持票人超过法定期限提示承兑的,即丧失对 其前手的追索权 C汇票上未记载承兑日期的,应当以收到提

28、示承兑 的汇票之日起3日内的最后一日为承兑日期 D承兑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票据上的效力。 D 承兑附有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2019/4/2,共222页,83,【选择题】,商业汇票的付款人对其提示承兑的汇票,应当自收到提示承兑的汇票之日起()日内承兑或者拒绝承兑 A3 B7 C10 D15 A,2019/4/2,共222页,84,(四)商业汇票的付款 商业汇票的付款,是指付款人依据票据文义支付票据金额,以消灭票据关系的行为。 1付款的提示 付款提示,是指持票人向付款人或承兑人出示票据,请求付款的行为。 持票人只有在法定期限内为付款提示的,才产生法律效力。,2019/4/2,共222页,8

29、5,票据法规定,持票人应当按照下列法定期限提示付款。 (1)见票即付的汇票,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2)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者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到期日起10日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2019/4/2,共222页,86,持票人未按照前款规定期限提示付款的,在作出说明后,【承兑人】或者【付款人】仍应当继续对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2019/4/2,共222页,87,2支付票款 持票人按照上述规定向付款人或承兑人进行付款提示后,付款人必须无条件地在当日按票据金额足额支付给持票人。 如果付款人或承兑人不能当日足额付款的,依照票据法第106条的规定,应承担迟延付款的责任。,201

30、9/4/2,共222页,88,根据票据法第55条的规定,持票人获得付款的,应当在汇票上签收,并将汇票交给付款人。 根据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第25条的规定,此处所指的“签收”,是指持票人在票据的【正面】签章,表明持票人已经获得付款。 在实践中,持票人和付款人的收款或付款行为往往是通过委托银行代理进行的。,2019/4/2,共222页,89,票据法规定: 持票人委托的收款银行的责任,限于按照汇票上记载事项将汇票金额转入持票人账户。 付款人委托的付款银行的责任,限于按照汇票上记载事项从付款人账户支付汇票金额。,2019/4/2,共222页,90,如果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以恶意或者有重大过失付款的,应当自

31、行承担责任。 如果付款人对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者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在到期日前付款,由付款人自行承担所产生的责任,2019/4/2,共222页,91,如果汇票金额为外币的,应按照付款日的市场汇价,以人民币支付。 汇票当事人对汇票支付的货币种类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2019/4/2,共222页,92,3.付款的效力 付款人依法足额付款后,全体汇票债务人的责任解除。,2019/4/2,共222页,93,票据法第十七条,票据权利在下列期限内不行使而消灭: (一)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二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二年; (二)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

32、票日起六个月; (三)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六个月; (四)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三个月。 票据的出票日、到期日由票据当事人依法确定。,2019/4/2,共222页,94,2019/4/2,共222页,95,【选择题】,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汇票的持票人没有在规定期限内提示付款的,其法律后果是() A持票人丧失全部票据权利 B持票人在作出说明后,承兑人仍然应当承担票据责 任 C持票人在作出说明后,背书人仍然应当承担票据责 任 D持票人在作出说明后,可以行使全部票据权利 B,2019/4/2,共222页,96,【选择题】,定日付款的汇票付

33、款期限自()起计算 A出票日 B承兑日 C拒绝承兑日 D到期日 D,2019/4/2,共222页,97,【选择题】,关于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说法正确的有() A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B定日付款的汇票付款期限自到期日起计算 C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付款期限自到期日起计算 D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计算 BC,2019/4/2,共222页,98,(五)商业汇票的背书 商业汇票的背书,是指以转让商业汇票权利或者将一定的商业汇票权利授予他人行使为目的,按照法定的事项和方式在商业汇票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 汇票转让只能采用背书的方式,而不能仅凭单纯交付

34、方式,否则就不产生票据转让的效力。,2019/4/2,共222页,99,如果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则该汇票不得转让。 “禁止转让” “禁止背书”也有效。 对于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票据,其后手以此票据进行贴现,质押的。通过贴现、质押取得票据的持票人主张票据权利的 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该转让不发生票据法上的效力, 出票人和承兑人对受让人不承担票据责任。,2019/4/2,共222页,100,质押和抵押的区别,抵押不转移对抵押物的占管形态,仍由抵押人负责抵押物的保管; 质押改变了质押物的占管形态,由质权人负责对质押物进行保管。 抵押物毁损或价值减少,由抵押人承担责任, 质押物毁损或价值

35、减少由质押权人承担责任。 债权人对抵押物不具有直接处置权,需要与抵押人协商或通过上诉由法院判决后完成抵押物的处置;(银行) 债权人对质押物的处置不需要经过协商或法院判决,超过合同规定的时间债权人就可以处置。(当铺),2019/4/2,共222页,101,1.背书的形式 背书是一种要式行为,因此必须符合法定的形式 (1)背书签章和背书日期的记载。 背书未记载日期的,视为在汇票到期日前背书。 背书人背书时,必须在票据上签章,背书才能成立,否则背书行为无效。,2019/4/2,共222页,102,(2)被背书人名称的记载。 如果背书人未记载被背书人名称即将票据交付他人的,持票人在票据【被背书人栏】内

36、记载自己的名称与背书人记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019/4/2,共222页,103,(3)禁止背书的记载。 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只对直接的被背书人承担责任。,2019/4/2,共222页,104,(4)背书时粘单的使用。 票据凭证不能满足背书人记载事项的需要,可以加附粘单,粘附于票据凭证上。 为了保证粘单的有效性和真实性,第一位使用粘单的背书人必须将粘单粘接在票据上,并且在汇票和粘单的粘接处签章,否则该粘单记载的内容即为无效。,2019/4/2,共222页,105,(5)背书不得记载的内容(两项) 附有条件的背书 部

37、分背书 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即不影响背书行为本身的效力 部分背书,是指背书人在背书时,汇票金额的一部分转让或者将汇票金额分别转让给两人以上的背书。该背书无效。,2019/4/2,共222页,106,2、背书连续 背书连续,是指在票据转让中,转让汇票的背书人与受让汇票的被背书人在汇票上的签章依次前后衔接。 如果背书不连续,付款人可以拒绝向持票人付款,否则付款人得自行承担责任。,2019/4/2,共222页,107,3法定禁止背书 三种情形下的汇票,不得背书转让。 被拒绝承兑 被拒绝付款 超过付款提示期限,2019/4/2,共222页,108,【选择题】,甲、乙签订了一份

38、购销合同,甲向乙背书转让了5万元的汇票作为价款,后乙又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如果乙在履行合同之前,甲、乙协商解除合同,则甲的下列行为中,符合票据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请求乙返还汇票 B请求乙返还5万元的价款 C请求丙返还汇票 D请求付款人停止支付该汇票上的款项 B,2019/4/2,共222页,109,【选择题】,对于票据背书,下列说法符合票据法规定的是( )。 A、用于支取现金的支票不可以背书转让 B、背书转让可以附条件,所附条件也具有票据上的 效力 C、背书未记载日期的,视为票据到期日前的背书 D、银行汇票的背书转让以不超过出票金额的实际结 算金额为准 ACD支付结算办法第27条、32条

39、、第63条,票据法第29条,2019/4/2,共222页,110,【判断题】,票据可以背书转让,但注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和支票都不得背书转让。( ) 支付结算办法第27条 票据可以背书转让,但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和用于支取现金的支票不得背书转让。 普通支票可以提取现金,但不注明“现金”,2019/4/2,共222页,111,【选择题】,下列关于票据背书连续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在背书连续中,第一背书人为票据付款人,最后持 票人为最后背书的被背书人,中间的背书人为前手 背书的被背书人 B持票人以背书的连续,证明其票据权利 C背书连续是指转让票据的背书人与受让票据的被背 书

40、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依次前后衔接 D在背书连续中,若加附粘单,则粘单上的第一记载 人,应当在票据和粘单处签章 BCD 在背书连续中,第一背书人为票据收款人,最后持票人为最后背书的被背书人,中间的背书人为前手背书的被背书人,2019/4/2,共222页,112,【选择题】,甲将一张100万元的汇票背书转让给乙,并注明“乙不得对甲行使追索权”。下列有关该背书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背书转让无效 B背书转让有效 C乙可以对甲行使追索权 D乙不得对甲行使追索权 BC,2019/4/2,共222页,113,【选择题】,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禁止背书转让汇票的情形有() A汇票未记载付款

41、地的 B汇票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 C汇票被拒绝承兑的 D汇票被拒绝付款的 BCD,2019/4/2,共222页,114,(六)商业汇票的保证 票据保证,即票据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以担保特定债务人履行票据债务为目的,而在票据上所为的一种附属票据行为。,2019/4/2,共222页,115,1保证的当事人 保证人 被保证人,2019/4/2,共222页,116,2保证的格式 办理保证手续时,保证人必须在汇票或粘单上记载下列事项: (1)表明“保证”的字样; (2)保证人名称和住所; (3)被保证人的名称; (4)保证日期; (5)保证人签章。,2019/4/2,共222页,117,【选择题】,票据保

42、证人必须在汇票上或粘单上记载的事项有() A.表明“保证”的字样 B.保证人签章 C.被保证人的名称 D.保证日期 ABCD,2019/4/2,共222页,118,保证人在汇票或者粘单上未记载被保证人的名称的,已承兑的汇票,承兑人为被保证人;未承兑的汇票,出票人为被保证人 。 保证人在汇票或者粘单上未记载保证日期的,出票日期为保证日期。,2019/4/2,共222页,119,保证不得附有条件; 如果保证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无效,保证本身仍然具有效力,保证人应向持票人承担保证责任。,2019/4/2,共222页,120,3保证的效力 (1)保证人的责任 保证人对合法取得汇票的持票人所享有的汇票权

43、利,承担保证责任。但是,被保证人的债务因汇票记载事项欠缺而无效的除外。 被保证的汇票,保证人应当与被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 汇票到期后得不到付款的,持票人有权向保证人请求付款,保证人应当足额付款。,2019/4/2,共222页,121,(2)共同保证人的责任。 共同保证是指保证人为两人以上的保证。 保证人为两人以上的,保证人之间承担连带责任。 在共同保证的情况下,持票人可以不分先后向保证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或者全体就全部票据金额及有关费用行使票据权利,共同保证人不得拒绝。,2019/4/2,共222页,122,(3)保证人的追索权。 保证人清偿汇票债务后,可以行使持票人对被保证人及其前手的

44、追索权。,2019/4/2,共222页,123,【选择题】,根据票据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票据行为的是() A出票 B背书 C承兑 D保证 ABCD,2019/4/2,共222页,124,【选择题】,关于商业汇票,说法正确的有() A商业汇票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 票 B商业汇票的付款人为承兑人 C出票人不得签发无对价的商业汇票 D汇票未按规定期限提示承兑的,持票人丧 失付款请求权 ABC 汇票未按规定期限提示承兑的,持票人丧失对前手的追索权,而不是付款请求权,2019/4/2,共222页,125,四、银行汇票,(一)银行汇票的概念 银行汇票是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

45、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银行汇票的出票人,为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办理银行汇票业务的银行 银行汇票的出票银行为银行汇票的付款人。,2019/4/2,共222页,126,(二)银行汇票的使用范围,银行汇票一般由汇款人将款项交存当地银行,由银行签发给汇款人持往异地办理转账结算或支取现金 银行汇票可以用于转帐,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也可以用于支取现金。 单位和个人在同城、异地或同一票据交换区域的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使用银行汇票,2019/4/2,共222页,127,(三)银行汇票的记载事项,1、银行汇票的绝对记载事项(7项), 欠缺记载其中之一的,银行汇票无效。 (一)表明“银行汇票

46、”的字样; (二)无条件支付的承诺; (注意:商业汇票-委托) (三)出票金额; (四)付款人名称; (五)收款人名称; (六)出票日期; (七)出票人签章。,2019/4/2,共222页,128,2、银行汇票的相对记载事项 同教材P101 (3、商业汇票的相对记载事项) 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的,为见票即付 汇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付款地。 汇票上未记载出票地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出票地。,2019/4/2,共222页,129,3、银行汇票的非法定记载事项 同本课件29 (支票的非法定记载事项),2019/4/2,共222页,130,(四

47、)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个月。 持票人超过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代理付款人不予受理。,2019/4/2,共222页,131,(五)银行汇票的办理程序,1、申请 申请人使用银行汇票,应向出票银行填写“银行汇票申请书”,填明收款人名称、汇票金额、申请人名称、申请日期等事项并签章,签章为其预留银行的签章。 申请人和收款人均为个人,需要使用银行汇票向代理付款人支取现金的,申请人须在“银行汇票申请书”上填明代理付款人名称,在“汇票金额”栏先填写“现金”字样,后填写汇票金额。 申请人或者收款人为单位的,不得在“银行汇票申请书”上填明“现金”字样。,2019/4/2,共2

48、22页,132,2、签发 出票银行受理银行汇票申请书,收妥款项后签发银行汇票,并用压数机压印出票金额,将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一并交给申请人。 签发现金银行汇票 申请人和收款人必须均为个人,收妥申请人交存的现金后,在银行汇票“出票金额”栏先填写“现金”字样,后填写出票金额,并填写代理付款人名称。 申请人或者收款人为单位的,银行不得为其签发【现金银行汇票】。,2019/4/2,共222页,133,3、交付 申请人应将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一并交付给汇票上记明的收款人。,2019/4/2,共222页,134,(六)银行汇票兑付的基本要求,1、收款人受理银行汇票时,应审查下列事项: (一)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

49、是否齐全、汇票号码和记载的内 容是否一致; (二)收款人是否确为本单位或本人; (三)银行汇票是否在提示付款期限内; (四)必须记载的事项是否齐全; (五)出票人签章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有压数机压印的出票 金额,并与大写出票金额一致; (六)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是否更改,更改的 其他记载事项是否由原记载人签章证明。,2019/4/2,共222页,135,2、受理 收款人受理申请人交付的银行汇票时,应在出票金额以内,根据实际需要的款项办理结算,并将实际结算金额和多余金额准确、清晰地填入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的有关栏内。 未填明实际结算金额和多余金额或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出票金额的,银行不予受理。,2019/4/2,共222页,136,3、银行汇票的实际结算金额不得更改,更 改实际结算金额的银行汇票无效。 4、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其他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80015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