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天津市建设工程预算基价定额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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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2 年天津市建设工程预算基价定额说明 总总 说说 明明 一、天津市建筑工程预算基价(以下简称“本基价”)是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 规、标准、规范及相关计价依据,结合本市实际编制的。 二、本基价是编制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招标控制价和编审工 程量清单的依据;是编制概算定额、估算指标的基础;是建设项目投标报价的参 考;是核定投标报价与成本价对比的基础。 三、本基价适用于天津市行政区域内新建与扩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四、本基价是按照现行的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及技术操作规程 制定的,是在合理工期内、正常生产条件下、采用常规的施工工艺和方法及合理 的施工组织和机械配臵

2、,完成单位合格产品所需要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及相 应管理费用的消耗量标准,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五、本基价中的工作内容仅说明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施工工序虽未作说明,但 基价中已予考虑。 六、本基价中各子目的预算基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和管理费组成。 七、本基价中人工费的规定和说明: 1.人工消耗量是以现行的 建设工程劳动定额 、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 为基础,结合本市实际,考虑了施工操作的基本用工、辅助用工、材料在施工现 场超运距用工及人工幅度差。人工效率按八小时工作制考虑。 2.人工单价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参照天津市劳动力价格 水平综合测算的。按技术含量分为三

3、类:一类工每工日 96 元;二类工每工日 77 元;三类工每工日 61 元。 3.人工单价是支付给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和附属生产单位工人的 各项费用以及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其中包括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职工个 人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 4.人工工日消耗量带有括号者表示该项不作为计算垂直运输的基数。 八、本基价中材料费的规定和说明: 1.材料费包括主要材料、零星材料和材料采购保管费。主要材料为构成工程实体 且能够计量的材料、 成品、 半成品, 均按品种、 规格在本基价中逐一列出消耗量; 零星材料费为不构成工程实体且用量较小的材料,以“元”为单位在本基价中列

4、 出; 材料采购保管费是指施工单位在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过程中所需各项 费用,并包括工地仓库的储存损耗。 2.材料的消耗量均按合格的标准规格产品编制。 3.材料的消耗量包括按国家消耗量定额标准规定的正常施工消耗和材料从工地 仓库、 现场集中堆放或加工地点运至施工操作或安装地点的堆放损耗和运输损耗 及不可避免的施工操作损耗。 4.材料价格是以 2012 年天津市建材市场材料价格综合取定的价格, 包括了由材 料供应地点运至工地仓库或施工现场堆放地点的费用。 5.材料采购保管费按照材料价格的 2.1%计取。由建设单位供料至现场(或施工 单位指定地点),并由施工单位负责保管者,退还建设单位 0.8

5、75%, 施工单 位留 1.225%;由建设单位供料至现场(或施工单位指定地点),并由建设单位 负责保管者,退还建设单位 1.68%,施工单位留 0.42%。 6.工程建设中部分材料由建设单位供料, 结算时退还建设单位所购材料的材料款 (包括材料采购保管费),材料单价以施工合同中约定的材料价格为准,材料数 量按实际领用量确定。 7.周转材料费中的周转材料按摊销量编制,且已包括回库维修等相关费用。 8.基价中部分材料或成品、半成品的消耗量带有括号,并列于无括号材料消耗量 之前,表示该材料未计价,基价总价未包括其价值,计价时应以括号中的消耗量 乘以其价格,同时计算其采购保管费,分别计人本基价的材料

6、费和总价中;列于 无括号材料消耗量之后,表示基价总价和材料费中已经包括了该材料的价值,括 号内的材料不再计价。 9.材料消耗量带有“”号的,“”号前为材料消耗量,“”号后为该材料 的单价。数字后带“()“,“()“内为规格型号。 九、本基价中机械费的规定和说明: 1.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照正常的施工程序、合理的机械配臵确定的。 2.机械台班单价按照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及天津市施工机 械台班参考基价确定。 十、本基价除注明者以外,均按建筑物檐高 20 m 以内考虑,当建筑物檐高超过 20 m 时,因施工降效所增加的人工、机械及有关费用按第十七章“超高工程附 加费”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

7、施工用水、电已包括在本基价材料费和机械费中,不另计算。施工现场应 由建设单位安装水、电表,交施工单位保管和使用,施工单位按表计量,按相应 单价计算后退还建设单位。 十二、本基价中凡注明“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注明 “以外”或“以上”者,均不包括本身。 十三、本基价材料、机械和构件的规格,用数值表示而未说明单位的,其计量单 位为毫米;工程量计算规则中,凡未说明计量单位的,按长度计算的以米为计量 单位,按面积计算的以平方米为计量单位,按体积计算的以立方米为计量单位, 按质量计算的以吨为计量单位。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一、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

8、积计算,并应 符合下列规定: 1.单层建筑物高度在 2.20m 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高度不足 2.20m 者应计 算 1/2 面积。 2.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净高超过 2.10m 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 净高在 1.20m 至 2.10m 的部位应计算 1/2 面积;净高不足 1.20m 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 二、单层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 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 2.20m 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 2.20m 者应计算 1/2 面积。 三、 多层建筑物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

9、积计算;二层及以上楼 层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 2.20m 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 层高不足 2.20m 者应计算 1/2 面积。 四、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净高超过 2.10m 的部 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 1.20m 至 2.10m 的部位应计算 1/2 面积;当设计不 利用或室内净高不足 1.20m 时不应计算面积。 五、地下室、半地下室(车间、商店、车站、车厍、仓厍等),包括相应的有永 久性顶盖的出入口,应按其外墙上口(不包括采光井、外墙防潮层及其保护墙) 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 2.20m 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 2.20m 者

10、应计算 1/2 面积。 六、坡地的建筑物吊脚架空层、深基础架空层,设计加以利用并有围护结构的, 层高在 2.20m 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 层高不足 2.20m 的部位应计算 1/2 面积。设计加以利用、无围护结构的建筑吊脚架空层,应按其利用部位水平面积 的 1/2 计算;设计不利用的深基础架空层、坡地吊脚架空层、多层建筑坡屋顶 内、场馆看台下的空间不应计算面积。 七、建筑物的门厅、大厅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时,应按 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 2.20m 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 2.20m 者应计算 1/2 面积。 八、建筑物间有围护结构的架空走廊,应按其围

11、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 在 2.20m 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 2.20m 者应计算 1/2 面积。有永 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 1/2 计算。 九、立体书库、立体仓库、立体车库,无结构层的应按一层计算,有结构层的应 按其结构层面积分别计算。层高在 2.20m 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 2.20m 者应计算 1/2 面积。 十、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 2.20m 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 2.20m 者应计算 12 面积。 十一、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应按其围护 结构外围

12、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 2.20m 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 2.20m 者应计算 1/2 面积。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 积的 1/2 计算。 十二、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 1/2 计 算。 十三、建筑物顶部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层高在 2.20m 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 2.20m 者应计算 1/2 面积。 十四、 设有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应按其底板面的 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 2.20m 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 2.20m 者应计算 1/2 面积。 十五、建筑物内的室内

13、楼梯间、电梯井、观光电梯井、提物井、管道井、通风排 气竖井、垃圾道、附墙烟囱应按建筑物的自然层计算。 十六、雨篷结构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外边线的宽度超过 2.10m 者,应按雨篷结 构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 1/2 计算。 十七、有永久性顶盖的室外楼梯,应按建筑物自然层的水平投影面积的 1/2 计 算。 十八、建筑物的阳台均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 1/2 计算。 十九、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车棚、货棚、站台、加油站、收费站等,应按 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 1/2 计算。 二十、高低联跨的建筑物,应以高跨结构外边线为界分别计算建筑面积;其高低 跨内部连通时,其变形缝应计算在低跨面积内。 二十一、以幕墙作

14、为围护结构的建筑物,应按幕墙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 二十二、 建筑物外墙外侧有保温隔热层的, 应按保温隔热层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 二十三、建筑物内的变形缝,应按其自然层合并在建筑物面积内计算。 二十四、下列项目不应计算面积: 1.建筑物通道(骑楼、过街楼的底层)。 2.建筑物内的设备管道夹层。 3.建筑物内分隔的单层房间,舞台及后台悬挂幕布、布景的天桥、挑台等。 4.屋顶水箱、花架、凉棚、露台、露天游泳池。 5.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和罐体的平台。 6.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装饰性幕墙、 空调室外机搁板(箱)、飘窗、构件、配件、宽度在 2.10m

15、及以内的雨箨以及 与建筑物内不相连通的装饰性阳台、挑廊。 7.无永久性顶盖的架空走廊、 室外楼梯和用于检修、 消防等的室外钢楼梯、 爬梯。 8.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 9.独立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贮油(水)池、贮仓、栈 桥、地下人防通道、地铁隧道。 第一章第一章 土土(石石)方、基础垫层工程方、基础垫层工程 说说 明明 一、本章包括土方工程,石方工程,土方回填,逆作暗挖土方工程,基础垫层, 桩头处理等 6 节;共 75 条基价子目。 二、关于项目的界定 1.挖土工程,凡槽底宽度在 3m 以内且符合下列两条件之一者为挖地槽: (1)槽的长度是槽底宽度 3 倍以外; (2)槽

16、底面积在 20 m2 以内。 不符合上述挖地槽条件的挖土为挖土方。 2.垂直方向处理厚度在30 cm 以内的就地挖、填、找平属于平整场地,处理 厚度超过 30 cm 属于挖土或填土工程。 3.湿土与淤泥(或流砂)的区分:地下静止水位以下的土层为湿土,具有流动状 态的土(或砂)为淤泥(或流砂)。 4.基础垫层与混凝土基础按混凝土的厚度划分,混凝上的厚度在 12 cm 以内者 为垫层,执行垫层子目;混凝土厚度在 12 cm 以外者为混凝土基础,执行混凝 土基础子目。 5.土壤及岩石类别的鉴别方法如下: 类型 土壤、岩石名称及特征 鉴别方法 极限压碎强度 (kg/m2) 用轻钻孔机钻 进 1m 耗开

17、时 (min) 开挖方法 及工具 一般 土 1、 潮湿的黏性土或黄土 2、 软的盐土和碱土 3、 含有建筑材料碎料或碎石、 卵石的堆 土和种植土 4、 中等密实的黏性土和黄土 5、 含有碎石、 卵石或建筑材料碎料的潮 湿的黏性土和黄土 用尖锹并 同时用镐 开挖 砂砾 坚土 1、 坚硬的密实黏性土或黄土 2、 含有碎石、 卵石 (体积占 10%-30%、 质量在 25KG 以内的石块)中等密 实的黏性土或黄土 3、 硬化的重壤土 全部用镐 开挖、少许 用撬棍开 挖 松石 1、 含有质量在 50KG 以内的巨砾 2、 占体积 10%意外的冰渍石 3、 矽藻岩、 软白垩岩、 胶结力弱的砾岩、 各种不

18、结实的片岩及石膏 200 3.5 部分用手 凿工具、部 分用爆破 方法开挖 次坚 石 1、 凝灰岩、 浮石、 松软多空和裂缝严重 的石灰岩、中等硬变的片岩或泥灰 岩、 2、 石灰石胶结的带有卵石和沉积岩的 砾石、 风化的和有大裂缝的黏土质砂 岩、坚实的泥板岩或泥灰岩 3、 砾质花岗岩、 泥灰质石灰岩、 粘土质 砂岩、砂质云母片岩或硬石膏 200-800 3.5-8.5 用风镐和 爆破方法 开挖 普坚 实 1、 严重风化的软弱的花岗岩、 片麻岩和 正长岩、 滑石化的蛇纹岩、 致密的石 灰岩、 含有卵石、 沉积岩的渣质胶结 的砾岩 2、 砂岩、砂质石灰质片岩、菱镁矿、白 云石、 大理石、 石灰胶结

19、的致密砾石、 坚固的石灰岩、 砂质片岩、 粗花岗岩 3、 具有风化痕迹的安山岩和玄武岩、 非 常坚固的石灰岩、 硅质胶结的含有火 成岩之卵石的砾岩、粗石岩 800-1600 8.5-22 用爆破方 法开挖 三、土方工程 1.人工土方 (1)人工平整场地系指无须使用任何机械操作的场地平整工程。 (2)人工挖冻土指施工时气温在摄氏零度以下,人工开挖已冻结的土。 (3)支挡土板基价子目综合考虑了连续支和断续支两种工艺,实际情况不同时不 调整。 (4)先打桩后采用人工挖土,并挖桩顶以下部分时,挖土深度在 4m 以内者,全 部工程量(包括桩顶以上工程量)按相应基价乘以系数 1.2 计算。挖土深度超过 4

20、m 时,每超过 1m 按相应基价子目增加 28.99 元/10m3(其中:人工 0.44 工日,人工费 26.84 元,管理费 2.15 元)。 2.机械土方 (1)机械挖土基价子目中综合考虑了不同的挖土深度。基价内包括挖土区清理机 下余土所需的推土机台班,不包括卸土区所需的推土机台班,亦不包括平整道路 及清除其他障碍物所需的推土机台班。 (2)先打桩后采用机械挖土, 并挖桩顶以下部分时, 可按下表系数调增相应费用。 挖槽深度 人工费 机械费 管理费 4 米以内 100% 35% 40% 8 米以内 50% 18% 20% 12 米以内 33% 12% 10% 注:上表计算基数包括桩顶以上的全

21、部工程量。 (3)机械土方施工过程中,当遇有以下现象时,可按下表调增相应费用。 序号 现象 人工费 机械费 管理费 附注 1 挖土机挖含水率超过 25% 的土方 15% 15% 15% 2 推土机推土层平均厚度小 于 30cm 的土方 25% 25% 25% 3 铲运机铲运平均厚度小于 30cm 的土方 17% 17% 17% 4 挖土机在垫板上作业时 25% 25% 25% 铺设垫板所用 材料、 人工和辅 助机械按实际 计算 (4)场地原土碾压子目,是按碾压两遍计算的,设计要求碾压遍数不同时,可按 比例换算。 四、土方回填 1.挖地槽或挖土方的回填,不分室内、室外,也不分是利用原土还是外购黄

22、土, 凡标高在设计室外地坪以下者均执行回填土基价子目, 在设计室外地坪以上的室 内房心还土执行素土夯实(作用在楼地面下)基价子目,位于承重结构基础以下 的填土应执行素土夯实(作用在基础下)基价子目。 2.回填 2:8 灰土子目适用于建筑物四周的灰土回填夯实项目, 材料配比不同允许 换算。 五、逆作暗挖土方工程,适用于先施工地下钢筋混凝土墙、板及其他承重结构, 留有出土孔道,然后再进行挖土的施工方法。 六、基础垫层 混凝土垫层基价中已包括槽底打夯,无须另行计算。其他垫层基价中未包括原土 打夯,应另行计算槽底原土打夯项目。 七、桩头处理 1.截钢筋混凝土预制桩子目适用于截桩高度在 50 cm 以外

23、的截桩工程。 2.凿钢筋混凝土预制桩子目适用于凿桩高度在 50 cm 以内的凿桩工程。 3.截凿混凝土钻孔灌注桩子目按截凿长度 1.5m 以内且一次性截凿测算编制。 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本章挖、运土按天然密实体积计算,填土按夯实后体积计算。人工挖土或机 械挖土凡是挖至桩顶以下的,土方量应扣除桩头所占体积。 二、土方工程 1.人工土方 (1)平整场地系指厚度在30 cm 以内的就地挖、填、找平,其工程量按建筑物 的首层建筑面积计算。 (2)挖地槽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其中:外墙地槽长度按设计图示 外墙槽底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地槽长度按内墙槽底净长计算;槽宽按设计图示 基础

24、垫层底尺寸加工作面的宽度计算;槽深按自然地坪标高至槽底标高计算。当 需要放坡时,应将放坡的土方工程量合并于总土方工程量中。 (3)人工挖冻土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按开挖面积乘厚度以体积计算。 (4)挖淤泥、流砂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5)原土打夯、槽底钎探工程量,以槽底面积计算。 (6)支挡土板工程量,以槽的垂直面积计算,双面支挡土板者计算双面面积,支 挡土板后,不得再计算放坡土方工程量。 (7)挖室内管沟,凡带有混凝土垫层或基础、砖砌管沟墙、混凝土沟盖板者,如 需反刨槽的挖土工程量,应按设计图示尺寸的混凝土垫层或基础的底面 积乘以深度以体积计算。 (8)排水沟挖土工程量按施工组织设

25、计的规定以体积计算,并人挖土工程量内。 (9)管沟土方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管沟长度按管道中心线长度计 算(不扣除检查井所占长度);管沟深度有设计时,平均深度以沟垫尽雇表面标 高至交付施工场地标高计算,无设计时,直埋管深度应按管底外表面标高至交付 施工场地标高的平均高度计算;管沟底宽度如无规定者可按下表计算: 管径 铸铁管、 钢管、 石棉 水泥管 混凝土管、钢筋混凝土管、预应力钢 筋混凝土管 缸瓦管 50-75 0.6 0.8 0.7 100-200 0.7 0.9 0.8 250-350 0.8 1 0.9 400-450 1 1.3 1.1 500-600 1.3 1.5 1.4

26、 注:本表为埋设深度在 1.5m 以内沟槽宽度。当深度在 2m 以内,有支撑时,表 中数值应增加 0.1m;当深度在 3m 以内,有支撑时,表中数值应增加 0.2m。 2.机械土方 (1)用推土机填土,推平不压实者,每立方米体积折成虚方 1.2m3。 (2)机械平整场地、场地原土碾压按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3)场地填土碾压以体积计算,原地坪为耕植土者,填土总厚度按设计厚度增加 10 cm。 3.运土、泥、石 采用机械铲、推、运土方时,其运距按下列方法计算:推土机推土运距按挖方区 中心至填方区中心的直线距离计算。 铲运机运土运距按挖方区中心至卸土区中心 距离加转向距离 45 m 计算。 自卸汽

27、车运土运距按挖方区中心至填方区中心之间 的最短行驶距离计算,需运至施工现场以外的土石方,其运距需考虑城市部分路 线不得行驶货车的因素,以实际运距为准。 三、石方工程 1.石方开挖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2.管沟石方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管沟长度按管道中心线长度计算 (不扣除检查井所占长度);管沟深度有设计时,平均深度以沟垫层底表面标高 至交付施工场地标高计算,无设计时,直埋管深度应按管底外表面标高至交付施 工场地标高的平均高度计算;管沟底宽度如无规定者可按管沟底宽度表计算。 四、土方回填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同部位的计算方法如下: 1.场地回填:回填面积乘以平

28、均回填厚度。 2.室内回填:主墙间净面积乘以回填厚度。 3.基础回填:挖方体积减去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埋设的基础体积(包括基础垫层及 其他构筑物)。 4.挖地槽原土回填的工程量,可按地槽挖土工程量乘以系数 0.6 计算。 5.管沟回填: 挖土体积减去垫层和管径大于 500 mm 的管道体积。 管径大于 500 mm 时,按下表规定扣除管道所占体积。 各种管道应减土方量表 管道直径 501-600 601-800 801-1000 1001-1200 1201-1400 1401-1600 钢管 0.21 0.44 0.71 铸铁管 0.24 0.49 0.77 钢筋混凝土管 0.33 0.6 0.

29、92 1.15 1.35 1.55 五、 逆作暗挖土方工程的工程量按围护结构内侧所包围净面积(扣除混凝土柱所 占面积)乘以挖土深度以体积计算。 六、基础垫层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其长度:外墙按中心线长度, 内墙按垫层净长计算。 七、桩头处理 1.截、凿钢筋混凝土预制桩桩头工程量按截、凿桩头的数量以根计算。 2.截凿混凝土钻孔灌注桩按钻孔灌注桩的桩截面面积乘以桩头长度以体积计算。 八、与土方工程预算有关的系数表。 1、土方虚实体积折算表 虚土 天然密实土 夯实土 松填土 1 0.77 0.67 0.83 1.3 1 0.87 1.08 1.5 1.15 1 1.25 1.2 0.92

30、0.8 1 2、放坡系数表 土 质 起始深度(米) 人工挖土 机械挖土 在坑内作业 在坑外作业 一般土 1.4 1:0.43 1:0.3 1:0.72 砂砾坚土 2 1:0.25 1:0.1 1:0.33 3、工作面增加宽度表 基础工程施工项目 每 边 增 加 工 作 面(cm) 毛 石 基 础 15 混凝土基础或基础垫层需要支模板 30 使用卷材或防水砂浆做垂直防潮层 80 带 挡 土 板 的 挖 土 10 第二章第二章 桩与地基基础工程桩与地基基础工程 说说 明明 一、本章包括现场振动沉管灌注桩,预制桩,钢筋混凝土钻孔灌注桩,其他桩, 地基与边坡处理,地下连续墙等 6 节;共 56 条基价

31、子目。 二、本章适用于陆地上垂直打桩,如在斜坡上、支架上或室内打桩时,基价中的 人工费、机械费及管理费均乘以系数 1.25。 三、本章是按打垂直桩编制的,如需打斜桩,其斜度小于 1:6 时,基价中的人工 费、机械费和管理费均乘以系数 1.25。斜度大于 1:6 时,基价中的人工费、机 械费和管理费乘以系数 1.43。 四、 打桩基价内未包括打桩机械在现场行驶路线的修整铺垫工作,如有发生可按 施工措施项目中有关规定执行。 五、 现场振动沉管灌注桩现场振动沉管灌注桩使用的振动沉管机具,是按活瓣式 桩尖和预制混凝土桩尖综合考虑的。 混凝土桩尖运输费用按第四章相应基价子目 计算。 六、预制桩 1.打钢

32、板桩,如需挖槽时,执行挖地槽相应基价子目。 2.打钢板桩基价中桩的租赁价值按实计算(包括钢板桩的租赁、运输、截割、调 直、防腐以及损耗等)。施工单位使用自有钢板桩的折旧费,每打、拔一次按钢 板桩价值的 7%计取。 3.桩就位是按履带起重机操作考虑的,如桩存放地点至桩位距离过大,需用汽车 倒运时,执行构件运输基价子目。 4.打预制混凝土桩基价中包括了桩帽的价值。 5.打预制混凝土桩适用于黏性土及砂性土厚度在下列范围内的工程。 (1)砂性土连续厚度在 3m 以内。 (2)砂性土断续累计厚度在 5m 以内。 (3)砂性土断续累计厚度在桩长 1/3 以内。 砂性土厚度超出上述范围时,其基价人工费、机械

33、费、材料费和管理费均乘以系 数 1.4(砂性土是指粗中砂)。 七、钢筋混凝土钻孔灌注桩 1.钢筋混凝土钻孔灌注桩工程,不分土壤类别和性质,均执行本章子目。 2.钢筋混凝土钻孔灌注桩基价中未包括桩静载实验费,如发生按实计算。 3.钢筋混凝土钻孔灌注桩基价中按规范要求考虑了混凝土灌注充盈量。 4.钢筋混凝土钻孔灌注桩基价中已包括了机械 90调面,也包括钻孔设备及混 凝土上料设备的费用。 5.钢筋混凝土钻孔灌注桩钻孔基价中,考虑了挖泥浆池、沟的人工费和将淤泥清 理到距建筑物 10m 以内的运费。 6.钢筋笼子安放需垂直对接者,对接时所需起重机械费可按实计算。 7.钢筋混凝土钻孔灌注桩基价中,包括了施

34、工用水、电费,如由建设单位供水、 电者,结算时应按下表退水、电费。 基价项目 单位 退水费(元) 退电费(元) 钻孔 (包括4KM以内运泥浆) 10 立方米 337.32 658.06 灌注混凝土 10 立方米 28.99 钢筋笼子制作 吨 40.99 8.钢筋混凝土钻孔灌注桩的泥浆如不外运, 相应基价子目中机械减除 DN100 泥 浆泵 1.15 台班、8t 载重汽车 0.89 台班、管理费 51.59 元。 八、其他桩 1.静力压方桩工程项目综合考虑了机械规格和桩断面因素, 实际使用不同时不换 算。当采用大于 6000KN 压桩机时,可以编制补充估价表。 2.静力压方桩工程项目综合考虑了直

35、接和对接的电焊接桩工序, 如设计要求采用 钢板帮焊时, 电焊条消耗量和电焊机台班消耗量乘以 2.0, 帮焊的钢板另行计算。 3.静力压桩工程项目已包括接桩和 3m 以内送桩工序(以自然地面标高为准), 不再另行计算。送桩深度超过 3m 时,每超过 1m(0.5m 以内忽略不计,0.5m 以外按 1m 计算),基价中人工费、机械费和管理费增加 4%。 4.水泥搅拌桩基价中水泥掺人比为 12%,实际掺入比不同时可执行水泥掺量每 增加 1%基价子目。 5.SMW 工法搅拌桩水泥掺人比为 20%,实际掺人比不同时允许换算。 九、地下连续墙 地下连续墙包括混凝土导墙、成槽、清底臵换、安、拔接头管、钢筋网

36、片制作安 装、水下混凝土灌注等子目。 地下连续墙护壁泥浆配合比参考表 钠质膨润土 KG 纤维素 KG 铬铁木质素磺 酸钠盐 KG 碳酸钠 KG 水 立方米 80 1 1 4 1 注:以上配合比为基价采用配合比,实际配合比不同时允许调整。 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现场振动沉管灌注桩 现场振动沉管灌注混凝土桩、砂桩的工程量,按设计图示桩长度与设计规定超灌 长度之和乘以套管下端喇叭口外径(混凝土桩尖按桩尖最大外径)断面面积以体 积计算。 二、预制桩 1.打预制混凝土方桩工程量,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桩断面面积乘以全桩长度以体积 计算,桩尖的虚体积不扣除。混凝土管桩按桩长度计算,混凝土管桩基价中

37、不包 括空心填充所用的工、料。 2.预制混凝土方桩的送桩工程量,按桩截面面积乘以送桩深度以体积计算。混凝 土管桩按送桩深度计算。送桩深度为打桩机机底至桩顶之间的距离(按自然地面 至设计桩顶距离另加 50 cm 计算)。 3.打钢板桩及打导桩、安拆导向夹木的工程量按设计图示轴线长度计算。 4.打、拔钢板桩工程量按桩的质量计算。 5.打试桩工程的人工、机械、材料消耗量按实际发生计算。 6.轨道式打桩机的 90调面,按次数计算。 7.预制混凝土接桩的工程量按设计图示规定按接头数量以个计算。 三、钢筋混凝土钻孔灌注桩 1.钢筋混凝土钻孔灌注桩钻孔和泥浆运输的工程量按室外自然地坪至桩底的长 度乘以桩断面

38、面积以体积计算。 2.钢筋混凝土钻孔灌注桩灌注混凝土的工程量按设计图示桩长与设计规定超灌 长度之和乘以桩断面面积以体积计算。 3.钢筋笼子制作,按设计图示钢筋长度乘以理论质量计算。 四、其他桩 1.静力压桩的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全桩长度计算。 2.水泥搅拌桩和高压旋喷桩的工程量,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桩长乘以桩截面面积以 体积计算。 3.SMW 工法搅拌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桩截面面积乘以桩长以体积计算。其桩截 面面积按一个单元为计算单位,单元桩间距和单元桩截面面积按下表计算。 4.插拔型钢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 5.插拔型钢基价中型钢的租赁价值按实计算。 五、地基与边坡处理 1.强夯地基工程量

39、按实际夯击面积计算,设计要求重复夯击者,应累计计算。在 强夯工程施工时,如设计要求有间隔期时,应根据设计要求的间隔期计算机械停 滞费。 2.锚杆支护的钻孔区分不同孔径以长度计算。 3.锚杆的制作与安装按照设计要求的杆径和长度以质量计算。 4.锚孔灌浆按照设计要求的孔径以长度计算。 5.围令的安、拆按质量计算。 6.锚头的制作安装、张拉、锁定按套数计算。 六、地下连续墙 1.地下连续墙的混凝土导墙按照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导墙所涉及的挖土、 钢筋的工程量应按照相应章节的计算规则计算。 2.地下连续墙的成槽按照设计图示墙中心线长度乘以厚度再乘以槽深以体积计 算。 3.地下连续墙的清底臵换和安、拔

40、接头管按照施工方案规定以段计算。 4.水下混凝土灌注, 按设计图示地下连续墙的中心线长度乘以高度再乘以厚度以 体积计算。 第三章第三章 砌筑工程砌筑工程 说说 明明 一、本章包括砌基础,砌墙,其他砌体,墙面勾缝等 4 节;共 121 条基价子目。 二、基础与墙(柱)身的划分 1.基础与墙(柱)身使用同一种材料时,以首层设计室内地坪为界,设计室内地 坪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柱)身。 2.基础与墙(柱)身使用品种不同材料时,按不同材料的变化处为分界线。 3.页岩标砖、石围墙,以设计室外地坪为界线,设计室外地坪以下为基础,以上 为墙身。 三、 本章砌页岩标砖墙基价中综合考虑了除单砖墙以外不同的墙厚、

41、 内墙与外墙、 清水墙和混水墙的因素,单砖墙应单独计算,执行相应基价子目。 四、本章基价中部分砌体的砌筑砂浆强度为综合强度等级,使用时不予换算。 五、本章基价中的预拌砂浆是按 M7.5 强度等级价格考虑的,如设计要求预拌砂 浆强度等级与基价中不同时允许换算。 六、砌墙基价中不含墙体加固钢筋,砌体内采用钢筋加固者,按设计规定计算其 质量,执行第四章中墙体加固钢筋基价子目。 七、 砌页岩标砖墙基价中已综合考虑了不带内衬的附墙烟囱,凡带内衬的附墙烟 囱,执行第九章相应项目。 八、砌贴页岩标砖墙基价系指墙体外表面的砌贴砖墙。 九、空心砖墙与页岩空心砖墙基价中的空心砖规格为 240mm240mm 115

42、mm,设计规格与基价不同时,允许调整。 十、砌块墙基价中砌块耗用量中未包括改锯损耗。如有发生,按实计算。 十一、加气混凝土墙基价中未考虑砌页岩标砖。执行此基价时,如有页岩标砖砌 筑,应单独计算并执行砌页岩标砖基价子目。 十二、 保温轻质砂加气砌块墙砌筑时如使用铁件或拉结件时,铁件或拉结件另行 计算。 十三、页岩标砖零星砌体系指页岩标砖砌小便池槽、明沟、暗沟、隔热板带、页 岩标砖墩等。 十四、 页岩标砖砌地垄墙按页岩标砖地沟基价执行,页岩标砖墩按页岩标砖方形 柱基价执行。 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页岩标砖基础、毛石基础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包括附墙垛基础宽出 部分体积,扣除钢筋混凝

43、土地梁(圈梁)、构造柱所占体积,不扣除基础大放脚 T 形接头处的重叠部分及嵌入基础内的钢筋、铁件、管道、基础砂浆防潮层和单 个面积 0.3m2 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靠墙暖气沟的挑檐不增加。 基础长度:外墙按中心线长度,内墙按净长计算。砌页岩标砖基础大放脚增加断 面面积按下表计算。 放脚层数 增加断面面积 放脚层数 增加断面面积 等高 不等高 等高 不等高 一 0.01575 0.01575 四 0.15750 0.12600 二 0.04725 0.03938 五 0.23625 0.18900 三 0.09450 0.07875 六 0.33075 0.25988 二、实心页岩标砖墙、空心砖

44、墙、多孔砖墙、各类砌块墙、毛石墙等墙体均按设 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扣除门窗洞口、 过人洞、 空圈、 嵌入墙内的钢筋凝土柱、 梁、圈梁、挑梁、过梁及凹进墙内的壁龛、管槽、暖气槽、消火栓箱所占体积。 不扣除梁头、外墙板头、檩头、垫木、木楞头、沿缘木、木砖、门窗走头、页岩 标砖墙内页岩标砖平碹、 页岩标砖拱碹、 页岩标砖过梁、 加固钢筋、 木筋、 铁件、 钢管及单个面积 0.3 m2 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凸出墙面的腰线、挑檐、压顶、 窗台线、虎头砖、门窗套的体积亦不增加,凸出墙面的垛并入墙体体积内。 附墙烟囱(包括附墙通风道)按其外形体积计算,并人所依附的墙体体积内。 1.墙长度:外墙按中心线长

45、度计算,内墙按净长计算。 2.墙高度: (1)外墙:斜(坡)屋面无檐口天棚者算至屋面板底;有屋架且室内外均有天棚 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另加 200mm;无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另加 300mm,出檐 宽度超过 600mm 时,按实砌高度计算;平屋面算至屋面板底。 (2)内墙: 位于屋架下弦者, 算至屋架下弦底; 无屋架者算至天棚底另加100mm; 有钢筋混凝土楼板隔层者算至楼板顶;有框架梁时算至梁底。 (3)女儿墙:从屋面板上表面算至女儿墙顶面(如有混凝土压顶时算至压顶下表 面)。 (4)内、外山墙:按其平均高度计算。 (5)围墙:高度从基础顶面起算至压顶上表面(如有混凝土压顶时算至压顶下表 面),

46、与墙体为一体的页岩标砖砌围墙柱并入围墙体积内计算。 (6)砌地下室墙不分基础和墙身,其工程量合并计算,按砌墙基价执行。 3.页岩标砖墙厚度按下表计算。 墙厚 1/4 1/2 3/4 1 1(1/2) 2 2(1/2) 3 计算厚度 mm 53 115 180 240 365 490 615 740 三、空花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空花部分外形体积计算,不扣除空洞部分体积。 四、实心页岩标砖柱、页岩标砖零星砌体按设计图纸尺寸以体积计算。扣除混凝 土及钢筋混凝土梁垫、梁头、板头所占体积。页岩标砖柱不分柱基和柱身,其工 程量合并计算,按页岩标砖柱基价执行。 五、石柱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六、页岩标砖

47、半圆碹、毛石护坡、页岩标砖台阶等其他砌体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 实体积计算。 七、弧形阳角页岩标砖加工按长度计算。 八、附墙烟囱、通风道水泥管按设计要求以长度计算。 九、平墁页岩标砖散水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十、 墙面勾缝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墙面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应扣除墙面和墙裙抹灰 面积,不扣除门窗套和腰线等零星抹灰及门窗洞口所占面积,但垛、门窗洞口侧 面和顶面的勾缝面积亦不增加。 十一、独立柱、房上烟囱勾缝,按设计图示外形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第四第四章章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说说 明明 一、本章包括现浇混凝土,预制混凝土制作,升板工程,钢筋工程,预制混凝土

48、 构件拼装、安装,预制混凝土构件运输等 6 节;共 224 条基价子目。 二、项目的界定 1.基础垫层与混凝土基础按混凝土的厚度划分:混凝土的厚度在 12cm 以内者 执行垫层子目;厚度在 12cm 以外者执行基础子目。 2.有梁式带形基础:其梁高与梁宽之比在 4:1 以内的按有梁式带形基础计算;超 过 4:1 时,其基础底板按无梁式基础计算,以上部分按墙计算。 3.短肢剪力墙结构中墙与柱的划分:截面长度(L1 或 L2)与厚度(B)之比大于 3 时,执行混凝土墙基价;小于或等于 3 时,执行混凝土柱基价(截面长度以该 截面最长尺寸为准,包括深入侧面混凝土部分),见下图。 4.现浇钢筋混凝土板

49、坡度在 10 以内,按基价相应子目执行;坡度在 10 以外 30 以内,相应基价子目中人工工日乘以系数 1.1;坡度在 30以外 60以内,相 应基价子目中人工工日乘以系数 1.2;坡度在 60以外,按现浇混凝土墙相应 基价子目执行。 5.预制楼板及屋面板间板缝,下口宽度在 2cm 以内者,灌缝工程已包括在构件 安装子目内,但板缝内如有加固钢筋者,另行计算。下口宽度在 2cm 至 15cm 以内者,执行补缝板子目;宽度在 15cm 以外者,执行平板子目。 6.零星构件,系指每件体积在 0.05m3 以内且在本章中未列项目的构件。 三、现浇混凝土 1.本章中各项混凝土预算基价中细石混凝土采用 AC20 预拌混凝土价格, 其他混 凝土均采用 AC30 预拌混凝土价格。如设计要求与基价不同时,采用现场搅拌 者按附录二“现场搅拌混凝土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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