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式支出测算方法指引.doc

上传人:本田雅阁 文档编号:2500315 上传时间:2019-04-04 格式:DOC 页数:93 大小:472.5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中国税式支出测算方法指引.doc_第1页
第1页 / 共93页
中国税式支出测算方法指引.doc_第2页
第2页 / 共93页
中国税式支出测算方法指引.doc_第3页
第3页 / 共93页
中国税式支出测算方法指引.doc_第4页
第4页 / 共93页
中国税式支出测算方法指引.doc_第5页
第5页 / 共9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中国税式支出测算方法指引.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中国税式支出测算方法指引.doc(93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中国税式支出测算方法指引(2011年)财政部 税政司清华大学 中国财政税收研究所二一一年九月78目 录摘 要I一、增值税的税式支出测算方法1二、消费税的税式支出测算方法5三、营业税的税式支出测算方法8五、个人所得税的税式支出测算方法11八、房产税的税式支出测算方法18九、印花税的税式支出测算方法23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式支出测算方法24十一、土地增值税的税式支出测算方法29十四、耕地占用税的税式支出测算方法30十五、契税的税式支出测算方法31十七、附录33(一)总量模型与分布模型的附加说明33(二)增值税税式支出计算原理说明35(三)营业税税式支出计算公式汇总65(四)个人所得税税式支出计算

2、原理说明67摘 要本报告是由财政部税政司联合清华大学中国财政与税收研究所、国家会计学院(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和财政部下属财政科学研究所,历时两年共同撰写完成,是国内首份关于税式支出测算方法的系统性指引。税式支出概念源于20世纪60年代末的美国,并由美国和德国财政部门最早将其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体系。20世纪70年代以来,英国、法国、荷兰、奥地利、加拿大、西班牙、澳大利亚和波兰等OECD国家陆续开展了对税式支出问题的研究,并广泛运用于财政预算分析和管理的实际工作中。所谓“税式支出”,是政府税收收入的减记,是偏离于标准或常规税收结构的隐性政府支出。就具体形式而言,税式支出包括税收宽免、减征、税收抵扣、

3、加速折旧、延期缴纳以及优惠税率等。需要说明的是,就最近几年各国政府提供税式支出正式报告的国际惯例来看,税式支出已与提出这一概念的萨里(Surrey)所强调的“标准税制”脱钩,这是因为所谓的“标准税制”并不标准,往往夹杂了许多主观因素,包括税式支出测算工作者的个人判断以及利益集团的倾向或偏好等,这导致基于“标准税制”的税式支出研究逐渐失去了公信力。例如,美国负责提供税式支出官方报告的两大机构之一的税收联合委员会(Joint Committee on Taxation)于2008年宣布放弃“标准税制”,改而参考现行的所得税税制,将所有与现行税制基本原则和标准条款不符的项目都纳入税式支出统计。本报告

4、借鉴了上述国际惯例,将构成现行税制下的减免、抵扣、先征后返以及加速折旧等优惠政策,均纳入税式支出的范畴。税式支出具有两大功能:激励与保障。一方面,税式支出引导个人决策、促进产业发展,能够刺激劳动供给、投资、养老储蓄、研发投入、新能源和清洁能源生产消费的增加;另一方面,税式支出为一些遭受不利事件或处于弱势地位的纳税人提供生活保障,例如残疾人和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的纳税人享受税收减免以帮助其维持生活和度过难关,加大对税负较重地区的税收抵扣以平衡地区间税收负担等。但是,税式支出也存在一些弊端,包括减少了政府的税收收入、增加了政府税收预算管理的难度,导致税制更为复杂,并孳生了寻租机会。由于利弊并存,税

5、式支出的作用不可一概而论,须视具体类型、作用对象、出台时机、拟解决的问题等多种因素而定。这种瑕瑜互见的特性,决定了税式支出是一项具有较高决策难度、要求较高实施技能的财政政策工具。如果加以科学管理和合理运用,税式支出能够推动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但如果使用失当或管理不力,则可能引发难以预料的负面影响。我国研究税式支出起步较晚,在财政部和经济学界的共同努力下,近几年结合国情并广泛吸取国外先进经验,对税式支出及其在中国的应用进行了逐步深入的探索和研究。我国现有的税式支出政策有以下4类:产业类税式支出;产品类税式支出;区域类税式支出;社会目标类税式支出。虽然涵盖范围较广,但税式支出的政策制定存在一些问题

6、,例如区域性倾向过强且扶持重点不突出、激励方式过于直接等。与此同时,税式支出的管理与监督也亟待改进。为了更为充分地发挥税式支出的激励和保障功能,并有效抑制其负面作用,必须尽快建立系统的税式支出分析、控制、管理和监督体系,建立科学规范的税式支出制度,而准确测算税式支出的规模和结构是完成上述工作的基础和关键。本报告立足我国现有的税制,区分税种和优惠方式,并充分考虑数据的可获取性,建立了税式支出测算方法指引体系,旨在为全面测算税式支出的规模和结构提供直接依据,促进税式支出政策制定与实施工作的不断规范、适合国情的税式支出管理系统的逐步建立,并为今后将税式支出正式纳入政府财政预算管理体系、加强对税式支出

7、的成本效益分析、完善对税式支出立法与管理的监督铺平道路。目前世界各国测算税式支出主要采用以下三种方法:收入放弃法(revenue forgone approach),收入收益法(revenue gain approach)和等额支出法(outlay equivalent approach)。收入放弃法假定纳税人的行为不受税收政策变化的影响,计算税收政策偏离基准税制时所导致的税收收入减记。收入收益法计算取消税式支出能增加的税收收入,该方法需要考虑取消税收优惠所导致的纳税人行为效应。等额支出法计算与税式支出相同效果所需的直接财政支出额。大部分OECD国家采用了收入放弃法来估算税式支出规模。就收入放

8、弃法而言,又可分为三种具体算法:总量模型(Aggregate Modeling)、分布模型(Distributional Modeling)和微观模拟(Micro-simulation)。所谓总量模型,是指某些税式支出政策针对不同类型纳税人或纳税对象规定了统一的优惠政策,因此可以采用全口径的宏观统计数据测算税式支出的金额,这类算法适用于优惠条款与纳税人或纳税对象类型无显著关联的税式支出政策。所谓分布模型,是指某些税式支出政策针对不同类型纳税人或纳税对象规定了不同的优惠政策,因此计算公式要视纳税人或纳税对象的类型变化而作调整,此时由于宏观数据无法反映税式支出在不同类型纳税人或纳税对象之间的分布,

9、不可使用总量模型,而须针对其具体类型,分别设置计算公式,并加总得到该类税式支出的金额。所谓微观模拟,是指某些税式支出项目的金额测算不宜通过直接计算得到,而需要借助计量模型,充分考虑税式支出对纳税人行为的影响,并使用微观数据,模拟出该类税式支出的金额。总量模型的优点是计算简易快速,但不适用于优惠规定与纳税人或纳税对象类型挂钩的税式支出;分布模型适用于优惠规定与纳税人或纳税对象类型挂钩的税式支出,但计算公式复杂、数据要求高;微观模拟能够计算那些容易引发纳税人行为反应的税式支出,但测算方法复杂,且在模型和参数的设定上存在一定的主观判断。财政部税政司税源调查分析处历时数年,整理了共计777项税收优惠政

10、策,这些政策覆盖了包括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和行为目的税的15个主要税种,能够反映我国税式支出管理工作的全貌。2009年,仍在实施的税收优惠政策共计672项(相应地,在设计税式支出计算公式时,考虑了2009年开始实施的新税收法规或条例);其中,剔除不属于税式支出范畴、政策内容出现重复或更新等情况,应纳入测算的税式支出政策共计583项。上述583项需要进行测算的税式支出政策,按税种细分如下(见图1)。图1 税式支出政策的分布情况按税种细分(2009年)根据图1,增值税的税式支出共92项政策,消费税11项,营业税96项,企业所得税105项,个人所得税54项,资源税7项,城市维护税14项,房产税37

11、项,印花税51项,城镇土地使用税44项,土地增值税13项,车船税6项,车辆购置税11项,耕地占用税9项,契税31项。因此,就政策数量在税种上的分布而言,我国的税式支出政策主要集中在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和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其中流转税和所得税分别有199项和159项,占了需要测算的税式支出政策总数(583项)的34.13%和27.27%,两者合计所占比重超过了六成(61.4%)。按中央税和地方税细分(见图2):中央税(消费税和车辆购置税)的税式支出政策有22项,地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耕地占用税和契税)有301

12、项,中央和地方共享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资源税)有258项。因此,就政策数量在税收归属上的分布而言,我国的税式支出政策主要集中在地方税以及中央地方共享税。图2 税式支出政策的分布情况按税收收入支配权限细分(2009年)上述税式支出政策又可细分为22类政策目标(见图3),分别为支持“三农”30项,支持能源、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79项,促进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33项,鼓励高新技术产业发展11项,支持区域协调发展24项,促进就业12项,鼓励公益慈善事业发展12项,促进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29项,支持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43项,支持国防和公共安全17项,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14项,支持教育事业发

13、展18项,支持文化事业发展48项,支持体育事业发展25项,支持金融业稳定健康发展65项,照顾低收入人群和弱势群体26项,支持企业改组改制40项,支持重要战略物资储备11项,鼓励对外开放和吸引外资31项,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11项,应对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事件4项,以及其他政策目标3项。图3 税式支出政策的分布情况按政策目标细分(2009年)图3(续) 税式支出政策的分布情况按政策目标细分(2009年)进一步分析(见图3(续),有34.31%的税式支出政策是用于民生方面(包括支持文化、教育、体育、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照顾低收入人群和弱势群体,支持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应对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事件,促进

14、就业,鼓励公益慈善事业发展);有31.05的税式支出政策是用于支持“三农”、节能减排、促进科技进步和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剩余34.65%的税式支出政策主要用于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国防和公安、金融安全、企业制度改革、战略物资储备、吸引外资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等领域。图4 税式支出政策的分布情况按优惠方式细分(2009年)图4显示,按优惠方式细分(某些政策具有多种优惠方式,因此政策数量加总不等于583项),免税(包括零税率、税额免征以及免税收入(所得)是最为主要的一种税式支出政策,共计462项,占了税式支出政策总数(583项)的79.25%。其他优惠方式的税式支出政策数量按降序分布如下:降低税率(

15、税率优惠,但不包括零税率)61项,税收返还(应纳税款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41项,减计收入(减计应税收入)26项,税额减征(直接减少应纳税额)7项,定期减免税(定期减征、免征应纳税额)3项,加计扣除(允许企业的特定费用支出在实际发生数额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加计一定比例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3项,再投资退税(对企业再投资的税后利润所负担的企业所得税给予退税)3项,加速折旧(通过加快固定资产折旧速度的方式降低企业应纳税所得额)3项,投资抵免(企业购买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设备支出按一定比率抵免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2项,投资抵扣(创投企业等企业的投资可以按照投资额一定比例进行应纳税所得额的抵扣)

16、2项,豁免欠税(豁免历史欠税)2项。图5 税式支出政策的分布情况按受惠对象所处行业细分(2009年)图5显示,按受惠对象所处行业细分(某些政策的受惠对象分布于多个行业,因此政策数量加总不等于583项),居民个人、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产业、交通运输业和制造业是受惠力度较强的5个行业,相关的税式支出政策分别为71项、58项、49项、41项和39项,合计占了税式支出政策总数(583项)的44.25。此外,银行业、农林牧渔业和证券业等一些行业也受到了较多照顾,相关的税式支出政策处于10-31项之间。而国防军工企业、保险业和水利管理业等一些行业享受的税式支出政策较少(少于10项),还有一些行业(非

17、居民个人和地质勘查业)未享受到任何税式支出政策。图6 税式支出政策的分布情况按法律级次细分(2009年)图6显示,目前我国的税式支出政策是以规范性文件为主体,该类政策数量达到了503项,占了税式支出政策总数(583项)的86.28。相比之下,以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形式出台的税式支出政策数量有限,仅占了不到15。上述情况说明目前我国税式支出政策的法律级次还比较低,主要是以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为主,而通过立法制定的税式支出政策数量十分有限。这意味着我国税式支出政策的制定过程有待改进,应更多地通过法律法规的形式出台和实施税式支出政策,以提高政策的透明度和方便社会监督。目前我国的税式支出

18、政策并未呈现出明显的地域倾向。图7显示,受惠区域为全国范围的税式支出政策占了绝大部分,数量达到了499项,占税式支出政策总数(583项)的85.59。享受较多税式支出政策的其他区域包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2项)、沿海开放城市(17项)、经济特区(11项)、民族地区(10项),合计为60项,占税式支出政策总数的10.29。还有一些区域(包括沿江开放城市、西部大开发地区和长江三峡经济开放区等)业享受了一些税式支出政策,但数量较少(5项以下)。此外,诸如保税港区(不是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区域,目前未享受任何税式支出政策。需要说明,由于某些政策的受惠区域不止一类,因此图7里政策数量加总不等于583

19、项。图7 税式支出政策的分布情况按受惠区域细分(2009年)图8 税式支出政策的分布情况按计算方法细分(2009年)图8显示,按税式支出金额的测算方法细分(某些政策的测算方法多于1种,因此政策数量加总不等于583项),大部分税式支出政策适用操作简便的总量模型(292项)和分段总量模型(95项),上述两类政策占了税式支出政策总数的66%。剩余34%的政策适用操作相对复杂但精度更高的分布模型。图9 税式支出政策的分布情况按测算负责单位细分(2009年)图9(续) 税式支出政策的分布情况按测算负责单位细分(2009年)根据图9和图9(续),按负责税式支出金额测算的单位来细分(某些政策的测算负责单位多

20、于1家,因此政策数量加总不等于583项),目前我国税式支出的金额测算工作主要是由地方政府(主要是地方财政部门)、国有企业、官方的非营利性组织、国务院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等来负责。其中,地方政府、国有企业、官方的非营利性组织分别负责测算137项、91项和49项政策,合计约占待测政策总数(583项)的一半(47.51%)。国务院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里,财政部(27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7项)、国家体育总局(25项)、铁道部(22项)和民政部(17项)负责测算的政策数量较多,均超过了15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科技部、人民银行、证监会、文化部、教育部、农业部和国家林业局也承担了一定数量的政策测算工

21、作(10-15项);而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等部门承担了数量有限的测算工作(10项以下)。本报告为我国财税主管部门开展税式支出测算工作提供了方法指引和计算依据。借助本报告的研究成果,相关部门可结合实际情况,分税种、优惠方式进一步修正和改进每一项税式支出政策的计算公式,并落实负责测算或参与测算的单位和机构,从而保障税式支出测算工作的顺利开展。受限于数据和经验,本报告存在诸多有待改进之处,包括:需要与负责测算的部门和机构共同对税式支出计算公式里的变量进行校准,以使计算公式与实际数据更为匹配;需要根据真实数据的可获得性,简化计算公式,降低税式支出的测算难度和复杂程度等。上述不足和缺陷将在今后的税式支出测算

22、实践中逐步克服。一、增值税的税式支出测算方法税式支出测算方法(010008)“对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免征增值税”一、政策代码、出处、优惠方式及政策内容1.政策代码:0100082.政策出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第134号令)3.优惠方式:免税4.政策内容: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七)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细则(三)第一款第(七)项所称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是指其他个人自己使用过的物品。二、计算方法说明1确定税基。税基是其他个人自己使用过的旧生产资料和旧生活资料。2确定适用税率及纳税人类别。无

23、论是单位或是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如果不予免税,按法规均适用4%的税率。3综上,该项税式支出政策的优惠内容与纳税人类型、地区特点和行业特点等没有显著关联,适用总量模型进行测算。三、计算公式税式支出金额=销售额征收率=旧货销售额4%四、公式所需数据的获取由于2003年1月1日之后,免征增值税的旧货范围扩大了,考虑到售价超过原值的二手游艇、摩托车和应征消费税的汽车比较少,因此这里采用旧货市场的总成交额来表示旧货销售额。税式支出测算方法(010009)“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一、政策代码、出处、优惠方式及政策内容1.政策代码:0100082.政策出处:(财税2

24、0099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3.优惠方式:减征4.政策内容: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所称旧货,是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含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二、计算方法说明1确定税基。税基是纳税人销售的旧货。这里所称“旧货”,是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含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2确定适用税率及纳税人类别。无论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销售旧货,如果不予优惠,按法规均适用4%的征收率。3综上,该项税式支出政策的优惠内容

25、与纳税人类型、地区特点和行业特点等没有显著关联,适用总量模型进行测算。三、计算公式1. 一般纳税人税式支出金额1=一般纳税人自己使用过的物品销售额合计4%0.52. 小规模纳税人税式支出金额2=小规模纳税人自己使用过的物品销售额合计(3%-2%)税式支出总金额=税式支出金额1+税式支出金额2税式支出测算方法(010123)“对供热企业向居民个人供热取得的采暖费收入继续免征增值税”一、政策代码、出处、优惠方式及政策内容1.政策代码:0101232.政策出处:(财税200911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供热企业增值税 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3.优惠方式:免税4.政策内容:对

26、供热企业向居民个人供热取得的采暖费收入继续免征增值税。向居民供热而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包括供热企业直接向居民收取的、通过其他单位向居民收取的和由单位代居民缴纳的采暖费。二、计算方法说明1确定税基。税基是“三北地区”的供热企业向居民提供的热力产品。这里所称“三北地区”,是指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大连、吉林、黑龙江、山东、青岛、河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的供热企业。这里所称“供热企业”,是指热力产品生产企业(主要是热电联产企业)和热力产品经营企业。供热企业提供热力产品获得的收入称为采暖收入,包括供热企业直接向居民个人收取的和由单位代居民个人缴纳的采暖收入。2确定适用税率及纳税

27、人类别。供热企业是具有一定规模的热电联产企业和热力产品经销服务企业,是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暖气,如果不予免税,按法规适用13%的税率。3综上,该项税式支出政策的优惠内容与纳税人类型、地区特点和行业特点等没有显著关联,适用总量模型进行测算。三、计算公式税式支出金额=免税货物或劳务的销售额税率-用于免税货物或劳务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增值税税额=(“三北地区”供热企业向居民收取的采暖收入-“三北地区”供热企业向居民提供热力产品的可抵扣成本费用)13%四、公式所需数据的获取1“三北地区”供热企业向居民收取的采暖收入=(某地区供热面积供热价格)。2“三北地区”供热企业向居民提供热力产品的可抵扣成本费用

28、=“三北地区”供热企业向居民收取的采暖收入/(1+“三北地区”销售热力产品的平均利润率),“三北地区”销售热力产品的平均利润率=利润总额/采暖收入。二、消费税的税式支出测算方法税式支出测算方法(020010)“成品油子目的免税和税前抵扣政策”一、政策代码、出处、优惠方式及政策内容1.政策代码:0200102.政策出处:(财税2008168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税率后相关成品油消费税政策的通知3.优惠方式:免税4.政策内容:对用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汽油生产的乙醇汽油免税。二、计算方法说明1确定税基。税基是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汽油生产的乙醇汽油量。2确定税率。该项政策

29、优惠对象是乙醇汽油,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1元/升。3综上,该项税式支出政策的优惠内容与应税物品类型及其对应的税率没有显著关联,适用总量模型进行测算。三、计算公式税式支出金额=应纳消费税税额=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汽油生产的乙醇汽油量1税式支出测算方法(020011)“对用于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燃料油免征或返还消费税”一、政策代码、出处、优惠方式及政策内容1.政策代码:0200112.政策出处:(财税201066号)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燃料油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87号)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执行部分石脑油 燃料油消费税政策的通知3.优惠

30、方式:免税,先征后返4.政策内容: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对国产的用作乙烯、芳烃类产品原料的燃料油免征消费税;对进口的用作乙烯、芳烃类产品原料的燃料油已缴纳的消费税予以返还。2011年1月1日至9月30日,生产企业销售给使用企业用于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燃料油,仍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税率后相关成品油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6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燃料油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6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0845号)规定免征消费税。在2011年1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对使用企业购进的用于生产乙烯、芳烃

31、类化工产品的已含消费税燃料油,按照三条规定退还。自2011年10月1日起,对生产企业对外销售的用于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燃料油,恢复征收消费税;生产企业自产燃料油用于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按实际耗用数量免征消费税。自2011年10月1日起,对使用企业购进并用于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燃料油,按实际耗用数量暂退还所含消费税,退还所含消费税计算公式为:应退还消费税税额=燃料油实际耗用数量*燃料油消费税单位税额。二、计算方法说明1确定税基。税基是生产企业销售给使用企业用于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燃料油销量,以及使用企业购进的用于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已含消费税燃料油数量。2确定税率

32、。该项政策优惠对象是燃料油消费量,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0.8元/升。3综上,该项税式支出政策的优惠内容与应税物品来源存在一定关联,适用分段总量模型进行测算。三、计算公式12011年1月1日至9月30日税式支出金额1=生产企业销售给使用企业用于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燃料油升数0.8+使用企业购进的用于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已含消费税燃料油升数0.8/(1+月平均基准利率)n22011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税式支出金额2=生产企业自产的用于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燃料油实际耗用升数0.8+使用企业购进的用于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已含消费税燃料油实际耗用升数0.8/(1+月平均基准利

33、率)n税式支出总金额=税式支出金额1+税式支出金额2四、公式所需数据的获取1月平均基准利率=1年期国债利息率/12。2n=使用企业缴纳消费税与收到消费税退税的时间间隔。三、营业税的税式支出测算方法税式支出测算方法(030041)“对试点农村信用社降低营业税税率”一、政策代码、出处、优惠方式及政策内容1.政策代码:0300412.政策出处:(财税200435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试点地区农村信用社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177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试点地区农村信用社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18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海南省改革试点的农村信用社税收政策

34、的通知3.优惠方式:优惠税率4.政策内容:从2003年1月1日起,对改革试点地区所有农村信用社的营业税按3的税率征收;文到之日前多征收的税款可退库处理或在以后应交的营业税中抵减(财税200435号)。从2004年1月1日起,对改革试点地区农村信用社取得的金融保险业应税收入,按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文到之日前多征收的税款可退库处理或在以后应交的营业税中抵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试点地区农村信用社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35号)中第2条对改革试点地区农村信用社按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是指对其取得的金融保险业应税收入按3的税率。二、计算方法说明1确定税基。税基是改革试点地区农村信用社取得的金融保

35、险业应税收入。这里所称“改革试点地区”,包括吉林、江苏、浙江、江西、山东、重庆、贵州、陕西省、北京、广东、天津、河北、湖北、云南、甘肃、山西、宁夏、青海、内蒙古、辽宁、黑龙江、安徽、福建、上海、河南、湖南、广西、四川、新疆和海南省,共30个省。此外,减免营业税政策涵盖的收入仅包括金融保险业业务收入,不包括除此之外的其它收入。2确定适用税率及纳税人类别。该项政策优惠对象中构成营业税应税对象的业务收入属金融保险业收入,适用5的税率。由于是基于机构征收的营业税,所以没有起征点的适用问题。3综上,该项政策的优惠内容与纳税人所处行业和业务类型没有显著关联,适用总量模型进行测算。三、计算公式税式支出金额=

36、应纳营业税税额-实纳营业税税额=全部三十个省农村信用社的金融保险业收入总额(5-3)税式支出测算方法(030122)“对科普单位的门票收入,以及县(含县级市、区、旗)及县以上党政部门和科协开展的科普活动的门票收入免征营业税。对境外单位向境内科普单位转让科普影视作品播映权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一、政策代码、出处、优惠方式及政策内容1.政策代码:0301222.政策出处:(财税2009147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行宣传文化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3.优惠方式:免税4.政策内容:对科普单位的门票收入,以及县(含县级市、区、旗)及县以上党政部门和科协开展的科普活动的门票收入免征营业税。

37、对境外单位向境内科普单位转让科普影视作品播映权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二、计算方法说明1确定税基。税基是科普单位的门票收入,县(含县级市、区、旗)及县以上党政部门和科协开展科普活动的门票收入,以及境外单位向境内科普单位转让科普影视作品播映权取得的收入。2确定适用税率及纳税人类别。该项政策优惠对象中构成营业税应税对象的科普门票费收入属于文化体育业收入,适用3的税率;转让科普影视作品播映权属于转让无形资产收入,适用5的税率。由于是基于机构征收的营业税,所以没有起征点的适用问题。3综上,该项政策的优惠内容与业务类型存在显著关联,适用分段总量模型进行测算。三、计算公式税式支出金额=应纳营业税税额=(科技

38、馆、自然博物馆、对公众开放的天文馆(站、台)和气象台(站)、地震台(站)、高校和科研机构对公众开放的科普基地的门票收入总额县及县以上(包括县级市、区、气等)党政部门和科协开展的科普活动的门票收入总额)3+境外单位向境内科普单位转让科普影视作品播映权取得的收入总额5五、个人所得税的税式支出测算方法税式支出测算方法(050003)“对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可减征个人所得税”一、政策代码、出处、优惠方式及政策内容1.政策代码:0500032.政策出处:(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3.优惠方式:减征4.政策内容: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经批准可减征个人所得税。(

39、国税函199932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残疾人所得征免个人所得税范围的批复二、计算方法说明1确定税基。税基是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可减征个人所得税的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劳动所得,具体所得项目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这里所称“残疾”,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上注明属于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和精神残疾的人员和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人员。这里所称“孤老人员”,是指失去子女的老人。这里所称“烈属”,是指持有政府颁发烈属证的烈士家属。2确定适用税率及纳

40、税人类别。该项政策适用居民纳税人。该项政策所称工资、薪金所得,适用9级累进税率;该项政策所称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及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5级累进税率;该项政策所称劳务报酬所得,未超过规定额度的适用20%的比例税率,超过规定额度的适用3级累进税率;该项政策所称稿酬所得,适用14%的比例税率;该项政策所称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3综上,该项税式支出政策的优惠内容与纳税人所得类型及其对应的适用税率存在显著关联,适用分布模型进行测算。三、计算公式税式支出金额=(工资、薪金所得累进税率-速算扣除数)减征率+(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累进税率-速算扣除数)减征率+

41、(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累进税率-速算扣除数)减征率+(劳动报酬所得累进税率-速算扣除数)减征率+(稿酬所得14%减征率)+(特许权使用费所得20%减征率)=(抽样纳税人工资薪金总额累进税率-速算扣除数)减征率/抽样代表性+(抽样纳税人生产经营收入累进税率-速算扣除数)减征率/抽样代表性+(抽样纳税人承包承租经营收入累进税率-速算扣除数)减征率/抽样代表性+(抽样纳税人劳动报酬收入累进税率-速算扣除数)减征率/抽样代表性+(抽样纳税人稿酬收入14%减征率)/抽样代表性+(抽样纳税人特许权使用费所得20%减征率)/抽样代表性注:本级速算扣除额=上一级最高所得额(本级税率-上一级税率

42、)上一级速算扣除数其中,工资、薪金所得的累进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如下:10年可以用,11年作废(1)不超过500元的部分全月所得额,累进税率5%,速算扣除数0(2)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累进税率10%,速算扣除数25(3)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累进税率15%,速算扣除数125(4)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累进税率20%,速算扣除数375(5)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累进税率25%,速算扣除数1375(6)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累进税率30%,速算扣除数3375(7)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累进税率35%,速算扣除数637

43、5(8)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累进税率40%,速算扣除数10375(9)超过100000元的部分,累进税率45%,速算扣除数15375上述全月所得额是指减除起征点2000元后的余额。生产经营所得和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累进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如下:(1)不超过5000元的部分全年所得额,累进税率5%,速算扣除数0(2)超过5000元至10000元的部分,累进税率10%,速算扣除数250元(3)超过10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累进税率20%,速算扣除数1250元(4)超过3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累进税率30%,速算扣除数4250元(5)超过50000元的部分,累进

44、税率35%,速算扣除数6750元上述全年所得额是指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劳动报酬所得的累进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如下:(1)不超过20000元的部分每次所得,比例税率20%,速算扣除数0(2)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累进税率30%,速算扣除数2000(3)超过50000元的部分,累进税率40%,速算扣除数7000上述所称每次所得是指每次劳务报酬所得减除费用(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可减除费用为800元;超过4000元的,可减除费用为每次收入的20%)后的余额。上述所称稿酬所得是指每次出版发表取得的收入减除费用(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可减除费用为

45、800元;超过4000元的,可减除费用为每次收入的20%)后的余额。上述所称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或转让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专有技术使用权以及其他特许权利取得的所得减除费用(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可减除费用为800元;超过4000元的,可减除费用为每次收入的20%)后的余额。税式支出测算方法(050004)“对纳税人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可减征个人所得税”一、政策代码、出处、优惠方式及政策内容1.政策代码:0500042.政策出处:(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3.优惠方式:减征4.政策内容:纳税人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经批准可减征个

46、人所得税。二、计算方法说明1确定税基。税基是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个人的应纳税所得。这里所称“自然灾害”是人类依赖的自然界中所发生的异常现象。严重自然灾害包括地震、火山爆发、泥石流、海啸、台风、洪水等突发性灾害,地面沉降、土地沙漠化、干旱、海岸线变化等渐变性灾害,以及臭氧层变化、水体污染、水土流失、酸雨等人类活动导致的环境灾害。2确定适用税率及纳税人类别。该项政策没有区分纳税人类别,包括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该项政策没有限定减征对象,包括所有类型的个人所得。3综上,由于没有指定减征的个人所得类型,该项税式支出政策的优惠内容与纳税人类型、所得类型和税率等没有显著关联,适用总量模型进行测算。三、计算公式税式支出金额=应纳税所得额减征率=(某地区受灾纳税人应缴纳个人所得税总额该地区个人所得税减征率)四、公式所需数据的获取1某地区受灾纳税人应缴纳个人所得税总额(受灾地区人口/全国人口)(受灾地区收入水平/全国平均收入水平)全国个人所得税总额。税式支出测算方法(050041)“对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一、政策代码、出处、优惠方式及政策内容1.政策代码:0500412.政策出处:(财税2001157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其他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80015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