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保险实务.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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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篇 保险实务,第五章 保险形态的分类 第六章 财产损失保险 第七章 责任保险 第八章 人身保险 第九章 再保险,第五章 保险形态的分类,本章内容提要 *保险形态分类的意义与方法 *保险形态分类的标准 *保险业务的种类,本章学习目标,通过学习本章,你应该能够: 了解保险形态分类的标准与意义 掌握保险按风险转嫁方式、业务承保方式、实施方式和立法形式上的分类 在阐明保险形态分类的意义与方法的基础上,明确不同标准下的保险形态分类。了解财产保险、人身保险、责任保险和信用保证保险几大主要的保险业务种类 。,本章重点及难点,重点: 保险按业务承保方式、 保险政策的分类 难点: 保险按业务承保方式的分类,

2、第一节 保险形态分类的意义与方法,一、意义 保险的定义包括保险的内涵和外延两方面的内容,保险的本质与职能的分析,揭示了保险的内涵,使人们知道了保险所反映的经济关系和法律关系。保险形态分类的分析则是为了阐明保险的外延,探讨保险关系的表现及其具体内容。 具体地说,保险形态分类的意义在于: 首先,通过保险形态分类的分析,可以确定保险学的研究范围,了解保险的发展变化及其规律。 其次,保险形态分类的分析可以帮助人们弄清保险各种类别之间的联系与区别,改进保险经营方式,加强保险经营管理,建立健全与保险形态相适应的保险法规和制度,促进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 最后,保险形态分类的分析可以增进社会公众对保险的全面了

3、解,以便根据各自生产和生活的风险管理的需要,选择适用与其需要相适应的保险种类。,第一节 保险形态分类的意义与方法,二、方法,法定分类法 理论分类法 实用分类法,第一节 保险形态分类的意义与方法,(一)法定分类法 保险形态的法定分类法源于各国的法律,由于各个国家的保险法规对保险分类的规定不同,因而保险形态分类在各个国家之间不尽相同。法定分类法的确立是出于国家对保险业进行宏观管理的目的。 (二)理论分类法 保险形态的理论分类法主要基于对保险的总体特征的把握,以及对保险运动规律的探求,这种分类通常反映出理论上的特征而不同于法定分类和实用分类。 (三)实用分类法 保险形态的实用分类法来自于保险公司的业

4、务实践,是保险公司根据自身业务操作的需要对保险业务进行的划归。实用分类对保险划归是基于保险公司的经营目的,通过对业务的划归而更好地调整自身的经营,以适应保险需求市场。,第一节 保险形态分类的意义与方法,二、保险形态分类的方法 不论采用何种分类方法,都要遵循一定的分类原则,包括: 第一,保险形态的分类要体现保险合同的内容。 第二,保险形态的分类要与本国的法律规范和经济统计口径相一致。 第三,保险形态的分类要在遵循本国保险业界习惯,突出国别保险特点的基础上,注重与国际保险市场的现行标准相互衔接,以便在保险经营管理、会计核算、信息技术等方面进行比较与借鉴。,第二节 保险形态分类的标准,一、保险经营,

5、(一) 按保险经营主体,保险,私营保险,个人保险(劳合社),合作保险,相互保险 合作保险 交互合作保险,公司保险,合资公司保险 股份公司保险 相互公司保险,公营保险,政府保险,地方自治团体保险 国家保险,国有保险公司保险,劳合社(Corporation of Lloyds) 又称“劳合会社”(Lloyds Institute)。由保险人个人组成的集团。源于海上保险。18世纪英国茶商爱德华劳埃德(EdwardLloyd),在伦敦塔街开咖啡馆,该店既为海、陆商人会集的地方,又为商业消息交流的地方,后来保险商人即在此经营业务,要求保险的船东在一张纸上写明船舶名称、船主姓名等,请在座商人个人承保,愿承

6、保者即在纸上署名并注明承保金额,所需金额募足后保险合同即告成立。劳合社是以个人名义承保风险的一种保险组织形式,其特点是:承保成员各自独立,自负盈亏,单独承保,并以个人的全部财产对其承保的风险承担责任。它的经营方式通常是由保险经济人,为其保户准备好一张承保单,交劳合社签单部审阅后,提交劳合社成员承保,即予签字,直到所需承保的金额全部有人承保为止。目前劳合社已发展到由辛迪加(若干承保会员组成的承保小组)办理承保,辛迪加会员只供给资本,由辛迪加代理人负责承保业务。每一辛迪加成员对其自己分担的危险负责。多年来劳合社只允许财力雄厚并愿承担无限责任的人为承保会员,因此劳合社具有雄厚的财务力量,是现在世界上

7、具有强大实力的由保险人组成的集团。,世界保险业的领袖劳合社(Lloyds)英国最大的保险组织。劳合社本身是个社团,更确切地说是一个保险市场,与纽约证券交易所相似,但只向其成员提供交易场所和有关的服务,本身并不承保业务。伦敦劳合社是从劳埃德咖啡馆演变而来的,故又称“劳埃德保险社”。1871年经议会通过法案,劳合社才正式成为一个社团组织。劳合社由其社员选举产生的一个理事会来管理,下设理赔、出版、签单、会计、法律等部,并在100多个国家设有办事处。该社为其所属承保人制订保险单、保险证书等标准格式,此外还出版有关海上运输、商船动态、保险海事等方面的期刊和杂志,向世界各地发行。至1996年,劳合社约有3

8、4,000名社员,其中英国26,500名,美国2,700名,其他国家4,000多名,并组成了200多个承保组合。 20世纪90年代劳合社的业务经营和管理进行了整顿和改革,允许接受有限责任的法人组织作为社员,并允许个人社员退社或合并转成有限责任的社员。因此改革后的劳合社,其个人承保人和无限责任的特色逐渐淡薄,但这并不影响劳合社在世界保险业中的领袖地位。在历史上,劳合社设计了第一张盗窃保险单,为第一辆汽车和第一架飞机出立保单,近年又是计算机、石油能源保险和卫星保险的先驱。劳合社设计的条款和报单格式在世界保险业中有广泛的影响,其制定的费率也是世界保险业的风向标。劳合社承保的业务包罗万象。劳合社对保险

9、业的发展,特别是对海上保险和再保险作出的杰出贡献是世界公认的。,(二) 按保险经营性质,保险,营利保险,公司保险 个人保险,社会保险 政策保险 相互保险 交互保险 合作保险,非营利保险,股份公司保险 合资公司保险,二、保险技术,(一) 按计算技术,人寿保险 非人寿保险,(二) 按风险转嫁方式,足额保险 (保险金额=保险价值),不足额保险 (保险金额保险价值),超额保险 (保险金额保险价值),(三) 按业务承保方式,原保险 (投保人保险人),再保险 (保险人其他保险人),复合保险 (投保人数个保险人,累积保额保险价值,保单为复数),重复保险 (投保人数个保险人,累积保额保险价值,保单为复数),共

10、同保险 (投保人数个保险人,保单仅一张),复合保险是指要保人以保险利益的全部或部分,分别向数个保险人投保相同种类保险,签订数个保险合同,其保险金额总和不超过保险价值的一种保险。复合保险的损失如何处理,因保险业务性质的不同而不同,其方式主要有保险分摊法、超额承保法和优先承保法三种。 共同保险是指要保人与两个以上保险人之间,就同一保险利益,对同一危险共同缔结保险合同的一种保险。 从形式上看,共同保险与再保险相似,要保人仅需与某一保险公司接触,不必与各保险公司分别接洽,但两者之间存着明显的不同:首先,反映的保险关系不同;其次,对风险的分摊方式不同。,(四)按给付形式,1、定额保险和损失保险 定额保险

11、(在保险合同订立时,由保险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一定数额达保险金额,当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人依照预先确定的金额给付保险金的保险。适用于人身保险。) 损失保险(在保险事故发生后,由保险人估计保险标的地实际损失额而支付保险金的保险。适用于财产保险。),(四)按给付形式,2.定额保险与利益保险 这是风险减轻学说的代表人物、美国保险学者马赫尔等对保险进行的分类。马赫尔所说的定额保险,与其他定额保险一样,是指保险给付事先约定,与实际经济需要无关的一种保险。利益保险不是作为保险险种的利益保险,而是从对被保险人的保险给付的利益关系确定给付标准的一种保险。衡量给付高低的标准是保险保障率,即必要的给付金额与实际给付

12、金额的比率。 3.现金保险与实物保险,(五)按保险价值是否在合同订立时约定,定值保险:保险双方在订立保险合同时,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并以此确定为保险金额。当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人不论保险标的损失当时的市价是涨还是落,均按损失程度十足赔付。 不定值保险:保险双方在订立合同中,不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只确定保险金额。当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人再确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然后根据投保人所遭受的实际损失以及投保程度作出赔付。,三、保险政策,自愿保险 保险双方当事人自愿签订保险合同,或是需 (任意保险) 要保险保障的人自愿组合实施的保险。 如商业保险、相互保险。,法定保险 国家对一定的对象以法律法令或

13、条例 规定其必须投保的保险。 如社会保险。,(强制保险),其特点为: 全面性 凡是法定的保险对象,都须参加。 统一性 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率由国家法律统一规定。,(二)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一)自愿保险与法定保险,普通保险 基于个人和经济单位风险保障的需要,经过自由选择而形成保险关系的保险。 政策保险 政府为了政策上的目的,运用普通保险技术开办的保险。具体有: 1、为实施社会保障政策目的而开办的社会保险,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 2、为实现国民生活安定的政策目的而开办的国民生活保险,如汽车第三者赔偿责任保险。 3、为实现农业增产增收政策目的而开办的农业保险,如种植业保险、养殖业保险。 4、为实现扶

14、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目的而开办的信用保险,如无担保保险。 5、为实现促进国际贸易目的政策目的而开办的输出保险,如出口信用保险、海外投资保险。,(三)普通保险与政策保险,第二节 保险形态分类的标准,四、立法形式 (一)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 我国保险法、前苏联保险法、我国台湾省保险法、美国若干州保险法都有类似规定。 (二)损失保险与人身保险 此种分类法多见于早期的保险立法,如德国1908年的保险合同法,法国1930年的保险合同法,以及我国台湾省原保险法等。 损失保险与财产保险相似,都是以财产损失为主要承保对象,但其内容有所不同。损失保险中的“损失”,除了包括财产上的利益外,尚包括无形利益与责任。 尽管

15、损失保险与人身保险的分类,比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的分类,其内容涵盖更为具体,更为广泛,但这种分类标准本身缺乏同一性。,第二节 保险形态分类的标准,四、立法形式 (二)损失保险与人身保险,第二节 保险形态分类的标准,四、立法形式 (三)损害保险与人寿保险 此种分类方法源于德国,曾在日本得到广泛应用。 (四)财产、意外保险与人寿、健康保险 这种分类标准为现在美国各州保险立法所采用。,五、经济因素,企业保险 个人保险 收入保险 财产保险 费用保险,团体保险 个人保险,第二节 保险形态分类的标准,死亡生存保险或生命保险 伤害伤害保险、伤害特约保险 个人 疾病健康保险、收入补偿保险 收入 老龄企业养老金保

16、险、福利养老金保险 保险 失业雇佣保险 营业中断利益损失保险 企业 利益预期利益保险 房租房租保险 保 损坏或灭失火灾保险、车辆保险、土木工程保险、农作物保险 积极的 不诚实偷盗保险、职工保证保险 财产保险第三者的违约履约保证保险、个人信贷信用保险、出口信用保险 财产 劳动灾祸综合保险 险保险 产品赔偿责任保险 消极的赔偿责任 汽车赔偿责任保险 财产保险 劳工保险 劳动灾害特约保险 临时费用 费用保险未来费用 残余物资整理费用保险 重置价值保险,第三节 保险业务的种类,一、财产保险 财产保险是指以财产及其相关利益为保险标的、因保险事故的发生导致财产的损失,以金钱或实物进行补偿的一种保险。 财产

17、保险有广义与狭义之分。 广义的财产保险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保证保险等; 狭义的财产保险是以有形的物质财富及其相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本处所要分析的是狭义的财产保险。,(广义上) 以财产及其相关利益作为保险标的,财产损失保险(狭义上),(以有形物质财富及其 相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火灾保险 海上保险 运输工具保险 工程保险 农业保险等等,责任保险,(以被保险人依法应负的民事损害赔偿和经特别约定的合同责任为保险标的),公众责任保险 产品责任保险 职业责任保险 雇主责任保险,信用保险,(权利人投保被保证人信用的保险信用保险),(被保证人请求保险人担保自己的信用的保险 保证保险),3 保险

18、业务种类,财产保险,第三节 保险业务的种类,一、财产保险 (一)火灾保险 火灾保险,简称火险,是指保险人对于保险标的因火灾所导致的损失负责补偿的一种财产保险。早期的财产保险主要是针对火灾对于各种财产所造成的破坏。随着保险经营技术的改进,保险人开始将火灾保险单承保的责任范围扩展到各种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对于财产所造成的损失,但国际保险市场习惯上仍将对一般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的保险称为火灾保险。,第三节 保险业务的种类,一、财产保险 (二)海上保险 海上保险,简称水险,是指保险人对于保险标的物因海上危险所导致的损失或赔偿责任,提供经济保障的一种保险。 海上保险标的随着保险经营技术的发展而不断变化。

19、现在的广义海上保险的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承保包括一部分陆上危险在内的原来意义上的海上保险,叫作海洋运输保险;一是专门承保内河、湖泊、铁路、公路及航空运输等风险的海上保险,叫作内陆运输保险。,第三节 保险业务的种类,一、财产保险 (三)汽车保险 汽车保险的内容包括汽车损失保险和汽车责任保险。前者主要承保汽车车身的损失,有时也承保医疗费用风险。此种医疗费用风险,是指被保险汽车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被保险人或同车乘客直接受到身体伤害时,由其支付医疗费用的风险。后者承保被保险人因汽车对第三者所负的赔偿责任,故称第三者意外责任保险。汽车第三者意外责任险通常又被区分为第三者人身伤害责任险、第三者

20、财产损害责任险等。 (四)航空保险 在国际保险市场上,其保障范围包括一切与航空有关的风险。 航空保险的保障对象有财物和人身之分,以财物为保险标的的航空保险,主要有飞机保险与空运货物保险;以责任为保险标的的航空保险则有旅客责任险、飞机第三者责任险和机场责任险等。,第三节 保险业务的种类,一、财产保险 (五)工程保险 工程保险是指对进行中的建筑工程项目、安装工程项目及工程运行中的机器设备等面临的风险提供经济保障的一种保险。 工程保险在性质上属于综合保险,既有财产风险的保障,又有责任风险的保障。 与普通财产保险相比,工程保险的特点在于:首先,工程保险承保的风险是一种综合性风险,表现为风险承担者的综合

21、性、保险项目的综合性和风险范围的综合性。其次,工程保险承保的风险是一种巨额风险。最后,工程保险承保的风险是一种高科技风险。,第三节 保险业务的种类,一、财产保险 (六)利润损失保险 利润损失保险在英国保险市场上被称为灾后损失险(Consequential Loss Insurance);在美国保险市场上被称为营业中断险(Business Interruption Insurance)或毛收入险(Gross Earnings Form)。 利润损失保险是对传统的财产保险中不承保的间接后果的损失提供损失补偿。它承保由于火灾等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使被保险人在一定时期内停产、停业或营业受到影响所造成的间

22、接的经济损失,包括利润损失和灾后营业中断期间仍需开支的必要费用等损失。 利润损失保险是一种附加险,它是依附在火灾或财产保险基本保单上的一种扩大责任的保险。,第三节 保险业务的种类,一、财产保险 (七)农业保险 农业保险是以种植业和养殖业为保险标的,对其在生长、哺育、成长过程中因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导致的经济损失提供损失补偿的一种保险。种植业保险包括生长期农作物保险;收获期农作物保险;森林保险;经济林和园林苗圃保险等。养殖业保险包括大牲畜保险、家畜家禽保险;水产养殖保险和其他养殖保险等。 二、人身保险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身体或生命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根据保障范围的不同,人身保险可区分为人寿保险

23、、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人身保险,(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为保险标的),人寿保险,死亡保险 生存保险 两全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第三节 保险业务的种类,二、人身保险 (一)人寿保险 人寿保险是以人的寿命为保险标的,当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履行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一种保险。 1.死亡保险 死亡保险是在保险有效期内被保险人死亡,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保险。死亡保险又分为定期死亡保险和终身死亡保险。 2.生存保险 生存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在规定期限内生存作为给付保险金的条件的一种保险。它可分为年金保险和定期生存保险。 3.生死合险 又称两全保险,它是生存保险与死亡保险的混合险种。,第三节 保

24、险业务的种类,二、人身保险 (二)意外伤害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间因遭遇非本意的、外来的、突然的意外事故,致使其身体蒙受伤害因而残废或死亡时,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人身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可以单独办理,也可以附加于其他人身险合同内作为一种附加保险。 该险种主要有两大类,即普通意外伤害保险和特种意外伤害保险。,第三节 保险业务的种类,二、人身保险 (三)健康保险 健康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因疾病、分娩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保险人提供经济保障的一种保险。 按经济损失的形式可将健康保险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被保险人由于疾病或分娩所致残废或死亡,由保险人给付残废保险金或死亡保险金的

25、一种健康保险。 第二类是医疗费用保险,即由于疾病和分娩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支出,由保险人给予保障的一种健康保险。 第三类是工作能力丧失收入保险,被保险人由于疾病所致的全部工作能力丧失或部分工作能力丧失,而使其不能获得正常收入,由保险人分期给付保险金的一种健康保险。,第三节 保险业务的种类,三、责任保险 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依法应负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或经过特别约定的合同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 (一)公众责任保险 又称普通责任保险或综合责任保险,它是责任保险中独立的、适用范围极为广泛的保险类别,主要承保企业、机关、团体、家庭、个人以及各种组织,在固定的场所因其疏忽、过失行为而造成他人的人身伤害或财

26、产损失,依法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的一种保险。 公众责任保险包括场所责任保险、个人责任保险等。,第三节 保险业务的种类,三、责任保险 (二)产品责任保险 产品责任保险是承保产品制造者、销售者,因产品缺陷致使他人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而依法应由其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的一种保险。 产品责任保险的特点是: 第一,强调以产品责任法为基础。 第二,产品责任保险虽不承担产品本身的损失,但它与产品有着内在的联系。 第三,由于产品是连续不断地生产和销售的,所以产品责任保险的保险期限虽为一年,但它强调续保的连续性和保险的长期性。 第四,产品责任事故须发生在制造、销售场所范围之外的地点。,第三节 保险业务的种类,三、责

27、任保险 (三)职业责任保险 职业责任保险是承保各种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上的疏忽或过失造成合同对方或他人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而依法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一种保险。 职业责任保险一般由提供各种专业技术服务的单位(如医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设计院等)投保,它适用于医生、药剂员、工程师、设计师、律师、会计师等专业技术工作者。 现今国际保险市场上主要有医疗责任保险、律师责任保险、会计师责任保险、建筑工程技术人员责任保险及其他职业责任保险等。,第三节 保险业务的种类,三、责任保险 (四)雇主责任保险 雇主责任保险是承保被保险人(雇主)的雇员在受雇期间从事业务时,因遭受意外事故导致伤、残、死亡,或患有

28、与职业有关的职业性疾病而依法或根据雇佣合同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雇主所承担的这种责任包括其自身的故意行为、过失行为乃至无过失行为所致的雇员人身伤害赔偿责任,但保险人为控制风险并与社会公共道德准则相一致,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被列为除外责任。 雇主责任保险的特点是: 第一,以民法和雇主责任法或雇主与雇员之间的雇佣合同作为承保条件。 第二,被保险人是雇主,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的雇员之间不存在保险关系,但该保险所保障的则是雇员的权益。,第三节 保险业务的种类,四、信用保证保险 信用保证保险是一种以经济合同所制定的有形财产或预期应得的经济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信用保证保险是一种担保性质的保险。

29、按担保对象的不同,信用保证保险可分为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两种。 信用保险是权利人要求保险人担保对方(被保证人)的信用的一种保险。信用保险的投保人为信用关系中的权利人,由其投保他人的信用,例如卖方(权利人)担心买方不付款或不能如期付款而要求保险人保险,保证其在遇到上述情况而受到损失时,由保险人给予赔偿,如出口信用保险等。 保证保险则是被保证人根据权利人的要求,请求保险人担保自己的信用的一种保险。保证保险的保险人代被保证人向权利人提供担保,如果由于被保证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有犯罪行为,致使权利人受到经济损失,由其负赔偿责任。 保证保险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履约保证保险;二是忠诚保证保险。,本章重要概念

30、,非寿险 不足额保险 超额保险 原保险 再保险 重复保险 共同保险 定值保险 不定值保险 定额保险 法定保险 信用保险 保证保险 财产保险,本章复习思考题,1、简述强制保险的特点。 2、政策保险的种类主要有哪些? 3、比较共同保险与重复保险。 4、比较共同保险与再保险。 5、列出几种主要的财产保险业务。,第六章 财产损失保险,本章内容提要 *财产损失保险的概念及分类 *财产损失保险的运行 *火灾保险 *运输保险 *工程保险,本章学习目标,通过学习本章,你应该能够: 掌握财产损失保险的概念、分类与运行 掌握火灾保险、运输保险、运输工具保险、工程保险的特点并了解其内容,本章重点及难点,重点:财产损

31、失保险 工程保险 难点:共同海损,一、财产损失保险的概念及分类,财产损失保险,即狭义上的财产保险,是指以各种有形的物质财产作为保险标的,对其因遭受保险事故而导致的损失由保险人进行补偿的保险。,1 概述,财产损失保险的共同特征,财产损失保险,火灾保险 财产保险基本险、综合险、家财险,运输保险 货运险、运输工具险,工程保险 建工险、安工险,农业保险 种植业保险、养殖业保险,二、财产损失保险的运行,展业 承保 防灾防损 再保险 理赔,财产损失保险理赔需注意的事项,以近因原则判明保险责任 2. 以保额、可保利益或实际损失为最高赔偿限额 3. 对第三者导致的保障损失,应行使代位追偿权 4. 按承保方式履

32、行赔偿义 5. 重复保险应分摊损失 6. 在计算赔款时,除剔除不属保险责任的损失外,还应扣除免赔额,对有关费用还要进行分摊,2 火灾保险,一、火灾保险及其特点,火灾保险(Fire ins.):是以存放在固定场所并处于相对静止状态的财产作为保险标的,对其遭受保险事故所致损失由保险人进行补偿的财产保险。,特征,1. 财产性质 固定地点,相对静止,2. 财产地址 不得随意变动,3. 财产形式 多样,4. 承保及赔偿方式,团体火灾险 不定值保险,家庭财产险 第一危险赔偿方式,二、火灾保险的一般内容,(一) 适用范围,投保人 企业、团体、机关单位、城乡居民家庭和个人,保险标的 不动产、动产,(二) 保险

33、责任,1. 火灾及相关危险(火灾、爆炸、雷电),2. 各种自然灾害(洪水、台风、暴雨等),3. 有关意外事故(飞行物体坠落等),4. 施救费用,(三) 费率 固定级差费率(建筑结构及建筑等级、占用性质、承保风险的种类及多少、地理位置、投保人的防灾设备及防灾措施),(四) 保险金额的确定,团体火险,固定资产,帐面原值法 重置价值法 估价法,流动资产 最近12个月任意月的帐面余额,家财险,房屋及附属设施 家用电器 其他家庭用品, 投保人自行确定,(五) 赔偿,1. 分项理赔,2. 扣除残值及免赔额,3. 赔偿方式,团体 不定值保险比例赔偿方式,家庭 第一危险赔偿方式,赔 = 实际损失 (保额),三

34、、火灾保险的主要险种,财产保险基本险 财产保险综合险(基本险 + 扩展责任) 家庭财产保险(普通、两全、专项),3 运输保险,一、运输保险及其特征,运输保险(Transportation ins.):以处于流动中的财产作为保险标的,对其因是受保险事故所致损失由保险人负责赔偿的财产保险,包括货物运输保险和各种运输工具保险。,特征,1. 保险标的 流动性,2. 承保风险 大而复杂,3. 异地出险多,4. 第三者责任大,二、运输货物保险,(一) 概念,运输货物保险(Transportation cargo ins.)是以运输过程中的各种货物为保险标的,以运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有关风险为保险责任的一种财

35、产保险。,它是最早产生的保险。,(二) 一般内容,1. 按承担责任,分为基本险、综合险和附加险,2. 基本险的保险责任 自然灾害、运输工具所致货损、装卸中的货损、共同海损分摊、施救费用,3. 定值保险 保额的确定:涉外( FOB/CFR/CIF) 国内 ( 起运地成本价、目的地成本价、目的地市场价),4. 保险期限 仓至仓条款,5. 我国货运险,涉外,海洋运输货物保险,平安险 水渍险 一切险,陆上输货物保险,航空输货物保险,邮包险,国内,水路、铁路运输货物保险 公路运输货物保险 航空运输货物保险,共同海损(General Average),在海上航行中,为了使船舶和船上货物避免共同危险,由船长

36、下令,有意识地采取合理的救助措施而导致的特殊牺牲或特殊费用。 共同海损成立后,为了船舶、货物等的共同安全所作的共同海损牺牲和费用必须由各受益方按照最后获救的价值,共同按比例分摊,这种分摊称为共同海损分摊。,三、运输工具保险,(一) 适用范围,保险标的 各种机动运输工具,投保人 客运公司、货运公司、航空公司、拥有机动运输工具的家庭或个人,(二) 机动车辆保险 ( Motor ins.) 以机动车辆及其相关利益为标的,车辆损失保险 承保被保险车辆 本身的损失,1. 保险责任:自然灾害;碰撞及其他意外事故所致车损;施救费用,2. 保险金额:按重置价确立或协商,3. 保险费:基本保费 + 保额 费率,

37、4. 赔偿:,全损:按受损情况,以不超过重置价为限。,部分损失:实际修理费用,第三者责任险,1. 强制性保险,2. 赔偿限额,(三) 船舶保险 ( Marine hull ins.),1. 保险标的:各种船舶、水上装置及碰撞责任,2. 定值保险,3. 保险责任:碰撞责任与非碰撞责任 通常用一张保单一个保险金额来承保 船舶本身的损失、碰撞责任和费用损失,4 工程保险,一、概念及特征 工程保险 (Engineering ins.)是指以各种工程项目为主要承保对象的财产保险。 1、承保风险责任范围广泛而集中 2、涉及较多的利益关系人(项目所有人、承包人、 分承包人、技术顾问、贷款银行) 3、不同工程

38、保险险种的内容相互交叉 4、工程保险承担的主要是技术风险,特征,二、工程保险的主要险种,1、建筑工程保险(承保各种民用、工业用和公共事业用的建筑工程;被保险人有工程所有人、承包人、技术顾问;保险项目有物质损失、第三者责任、特种风险赔偿) 2、安装工程保险(承保各种大型机器、设备的安装工程;特点为以安装项目为主要承保对象;风险分布具明显的阶段性;承保风险主要为人为风险,并显具技术色彩) 3、科技工程保险(海洋石油开发保险、卫星保险、核电站保险),本章重要概念,财产损失保险 火灾保险 机动车辆保险 货物运输保险 共同海损 仓至仓条款 共同海损分摊,本章复习思考题,1、简述财产损失保险的理赔应注意的

39、事项。 2、财产损失保险包括哪些业务种类? 3、简述火灾保险的特点及其费率影响因素。 4、运输保险有何特点?我国海洋货物运输保险的基本险有哪些? 5、简述工程保险及其特征。,第七章 责任保险,本章内容提要 * 责任保险分类、基本特征 * 责任保险的承保与赔偿 * 公众责任保险 * 产品责任保险 * 雇主责任保险 * 职业责任保险,本章学习目标,通过学习本章,你应该能够: 掌握责任保险的基本特征及其有关概念 了解有关责任保险的基本内容,本章学习重点及难点,重点: 责任保险的一般特征 难点: 事故方式制 索赔制,一、责任保险的概念及分类,责任保险(Liability insurance):是以被保

40、险人依法应承担的民事经济赔偿责任和经过特别约定的合同责任作为保险标的财产保险。,1 概述,责任保险,公众责任保险 产品责任保险 雇主责任保险 职业责任保险 第三者责任保险,责任保险与一般财产保险的共性,1、责任保险与一般财产保险在性质上都属 于赔偿性保险。 2、责任保险承保的风险是被保险人的法律责任。 财产范畴 3、责任保险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可能造成他人的利益损失为承保基础。,二、责任保险的基本特征,保险人,被保险人(致害人),第三者(受害人),(一) 产生与发展的基础的特征 法律,(二) 补偿对象的特征 ,直接 被保险人,间接 受害人,(三) 承保标的的特征 各种无形的民事法律责任,(四)

41、 承保方式的特征 多样化(独立承保、附加承保、组合承保),(五) 赔偿处理的特征 ,1. 涉及到受害的第三者,2. 赔案的处理权在法院或执法部门,3. 保险人具有事故责任处理参与权,4. 保险赔款非被保险人所有而为受害人所有,三、责任保险的承保与赔偿,(一) 承保,适用范围 各种单位、家庭或个人,承保时要对投保人的资信、风险状况进行调查,(二) 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的过失或无过失行为所致的责任事故风险,而非故意行为所致的责任风险,包括,1. 被保险人依法对造成他人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2. 因赔偿纠纷而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等。,(三) 费率 取决于责任风险的大小、

42、法律制度的规定,赔偿限额的高低,(四) 赔偿 赔偿限额是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上限 1、每次责任事故或同一原因引起的一系列责任事故的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和人身伤亡赔偿限额) 2、保险期内累计的赔偿限额(累计的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和累计的人身伤亡赔偿限额) 3、财产损失与人身伤亡合成的限额,2 公众责任保险,一、概念 公众责任保险(Public liability ins.):又叫普通责任保险或综合责任保险,它是以被保险人在公众场所的过错行为致使他人的人身或财产受到损害,依法应承担的民事经济赔偿责任作为保险标的责任保险。主要包括综合公共责任保险、场所责任保险、承包人责任保险和承运人责任保险。,二

43、、公众责任保险的一般内容,(一)责任范围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在保险地点发生的依法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及其有关的法律诉讼费用。 (二)保费计算 一般无固定的费率表 1、应收保费 累计赔偿限额 适用费率 2、应收保费 保险场所占用面积(平方米) 每平方米保险费,(三)公众责任保险的赔偿,1、赔偿限额的确定 通常采用规定每次事故赔偿限额的方式,既无分项限额,又无累计限额。 2、赔偿处理 立案现场查勘写出查勘报告进行责任审核作好抗诉准备计算保险赔款支付保险赔款,三、公众责任保险的主要险种,1、综合公共责任保险 承保被保险人在任何地点因非故意行为造成他人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应负的经济赔偿责任。 2、场所

44、责任保险 承保被保险人在被保险场所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时因疏忽造成他人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应负的经济赔偿责任。是公众责任保险中业务量最大的险种。 3、承包人责任保险 专门承保承包人的损害赔偿责任。 4、承运人责任保险 专门承保承担各种客、货运输的部门或个人在运输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损害赔偿责任。,3 产品责任保险,一、产品责任保险的概念 产品责任保险(Product liability ins.):是指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因其缺陷而造成用户、消费者或公众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依法应由产品供给方(包括制造者、销售者、修理者等)承担的民事损害经济赔偿责任作为保险标的的责任保险。,二、产品责任保险的一般内容,(

45、一)责任范围 保险人承保所保产品造成的对消费者或用户的财产损失、人身伤亡所导致的经济赔偿责任及其由此而导致的法律费用。 注意二个限制性条件: *造成责任事故的产品必须是用于销售的商品 *产品责任事故的发生必须是在制造、销售该产品的场所范围之外的地点 除外责任:被保险人应承担的其他责任;被保险人所有、照管或控制的财产损失、产品仍在制造或销售场所,其所有权未转移的责任事故;被保险人故意违法生产、出售的产品事故、被保险产品自身的损失;不按所保产品说明去安装、使用或在非正常状态下使用时造成的责任事故,(二)保险费率及赔偿,1、费率因素 产品特点及对人体或财产造成的损害风险的大小;产品数量与价格;承保的

46、区域范围;产品制造者的技术水平和质量管理情况;赔偿限额的高低 2、赔偿 以所保产品在保险期限内发生事故为基础, 而不论产品是否在保险期限内生产或销售 即采用 “事故发生制”,4 雇主责任保险,一、雇主责任保险的概念 雇主责任保险(Employer liability ins.):是以被保险人(雇主)的雇员在受雇期间从事与业务有关的活动时因遭受意外而导致伤残、死亡,或患有职业病而依法或依雇佣合同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作为保险标的的责任保险。,二、雇主责任保险的一般内容,(一)责任范围 保险人负责承担由于各种意外的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应由雇主对其雇员所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及其相关的法律费用

47、 主要除外责任:战争、罢工、核风险引起的雇员伤害;被保险人故意行为;被保险人的雇员因自己的故意行为导致的伤害及其由于疾病、传染病、分娩、流产以及由此而施行的手术所致的伤害,(二)费率及赔偿,1、费率 主要以行业、工种为依据 2、赔偿 a. 承担赔偿责任的基础 确定受害人与被保险人之间是否存在雇佣关系 b. 赔偿限额 通常是规定若干个月的工资 (四)雇主责任保险的附加险 (一)附加第三者责任保险 (二)附加雇员第三者责任保险 (三)附加医药费保险,5 职业责任保险,一、职业责任保险的概念 职业责任保险(Professional liability ins.):是以各种专业技术人员在从事职业技术工

48、作时因疏忽或过失造成合同对方或他人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而引起的经济赔偿责任为承保风险的责任保险。,二、职业责任保险的一般内容,(一)承保方式 1、以索赔为基础( 较普遍) 保险人仅对在保险期限内受害人向被保险人提出的有效索赔承担赔偿责任,而不论导致该索赔案的事故是否发生在保险期限内。它实质上是将保险责任期限前置了。 实务中,保险人为控制责任,常规定一个责任追溯日期(一般为35年),即保险人仅对追溯日以后、保险期满日以前发生的事故且在保险有效期内提出的索赔负赔偿责任。 2、以事故发生为基础 保险人仅对在保险有效期内发生的责任事故而引起的索赔承担赔偿责任,而不论受害方是否在保险有效期内提出索赔。它实质上是将保险责任期限延长了。,例: 有一职业责任保险合同,保险期限为一年,2000.5.18. 2001.5.17,如果追溯日(或后延日)限制为3年,则: 1、在以索赔为基础的承保方式下 保险人只对在1997.5.18.2000.5.18.期间发生的职业责任事故并且在2000.5.18.2001.5.17.期间提出索赔的法律责任负责赔偿。 2、在以事故发生为基础的承保方式下 保险人只对在2000.5.18.2001.5.17.期间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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