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量管理办法2013052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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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测量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使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严格按规范、设计要求施工,确保全线准确贯通、主体结构、车站装修及设备安装空间位置准确,更好地协调各有关单位在轨道交通工程施工测量中的合作关系,根据有关规范规定,特制定本办法。所有参与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单位必须严格遵照执行。第二条 相关定义建设单位: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投资承建单位:指建设单位通过公开招标选择的履行本工程的部分投融资以及工程总承包职责的当事人。监理单位:指建设单位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测量检测单位:指建设单位委托

2、、代表建设单位负责本工程测量管理、检测、具有相应工程测绘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施工单位: 指经建设单位通过公开招标选择的或经建设单位同意,投资承建单位选择的具有相应资质,具体承担工程项目施工的单位。测量监理工程师:各监理单位分管测量工作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测量队:各标段施工承包单位的测量队。第三条 为确保轨道交通工程施工测量精度,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测量检测单位应设专人负责测量工作,测量仪器设备的种类、精度和数量必须满足工程的需要,必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对仪器进行检定。测量人员和设备在施工期间保持相对稳定。第四条 施工单位进场后积极配合测量检测单位完成交接桩工作,并认真做好施工测量方案

3、编写,在经监理单位审核后报测量检测单位复审,最后报建设单位备案后实施。第五条 各有关单位除应遵守该办法外,在技术方面还须遵守如下规范、规定及相关设计文件(如有更新,按现行最新规范执行):(1)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测量规范GB50308-2008(2)新建铁路工程测量规范TB10101-2009;(3)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4)城市测量规范CJJ/T8-2011(5)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07(6)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99- 1999(2003版)(7)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8)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02

4、(9)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10)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11)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12)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128972006(13)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18314-2009(14)卫星定位城市测量技术规范(CJJ/T732010(15)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GB12898-2009(16) 其它与土建、设备安装、装修相关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17) 国家、地方、行业等其它相关技术规范和设计特殊要求第六条 在进行施工测量时,必须遵守先复测、后利用的原则,即在确保

5、所采用的控制点准确无误后(平面控制点不少于3个,高程控制点不少于2个),方可进行下一步的测量工作,并把复测结果记录在测量手簿中。第七条 土建施工单位的测量工作必须按第四章内容要求,经测量监理工程师审核抽检通过,并经测量检测单位检测合格后,才能进入下一道工序的施工。第二章 质量管理目标和基本质量指标第八条 质量管理目标是确保建成后的轨道平面、纵断面线形符合设计要求,隧道结构、建筑群体位置准确,最终保证建成后的轨道交通工程是高质量、高标准的精品轨道线路。第九条 基本质量指标1、贯通中误差:横向贯通中误差不超过50mm;纵向贯通中误差不超过L/10000;竖向贯通中误差不超过25mm。2、隧道衬砌及

6、车站建筑物不侵入建筑限界。3、设备、管线等安装、装饰装修等均不得侵入设备限界。4、工程竣工实体必须满足相关验收规范和设计文件的要求。第三章 职责分工第十条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具体的施工测量工作由测量检测单位、监理、施工单位三个层次组成,各个管理层次的人员和仪器须按照工程需求配置。各管理层次分工并密切配合合作,各司其职,完成各自的测量工作。投资承建单位负责协调管理内部各施工单位的测量工作、人员、仪器设备、资料等。第十一条 测量检测单位负责统一全线测量作业标准,维护地面控制网(GPS网、精密导线网、等水准网)的完好和稳定;及时对施工单位的施工控制测量及重要部位的施工放样进行检测。第十二条 监

7、理必须按有关规范、设计及本办法的要求,督促施工单位认真做好测量工作,测量监理工程师必须认真并独立完成复核施工图设计中的坐标、高程及几何尺寸,按自己的职责范围认真、及时对施工单位的测量成果进行检测及质量评定。第十三条 投资承建单位负责统一协调管理所属各施工单位的测量工作。负责督促施工单位资料的报检和统筹管理所属各施工单位人员、仪器、资料检查等工作。负责协调施工单位测量部门接受建设单位组织的考核,并负责督促施工单位测量问题的落实整改。第十四条施工单位测量队完成所承包工程项目需要的一切施工控制测量性质的和细部放样性质的测绘工作,并注意与相邻工程的衔接;施工单位必须认真复核施工图设计中的坐标、高程及几

8、何尺寸;后施工的工点必须与其相邻先行施工的工程进行联测,以保证相关位置的准确。第十五条 施工单位对工程测量质量负第一责任,测量检测单位和监理的检测和抽查审核均不减轻或免除施工单位对工程测量质量的责任。第四章 具体的测量工作范围第十六条 测量检测单位的工作范围1、按照规范和合同要求,制定辖属范围内测量检测方案并报建设单位审批。2、在建设单位组织下代表建设单位交接桩,直接接管建设单位辖属的控制网、桩点及测量资料。3、检测首级平面控制网及沿线精密水准网(C级GPS网、精密导线网、等精密水准网),保证其在施工期间的完整性、正确性。4、审查各施工单位的单位工程的测量方案。土建阶段,地面控制网(GPS网、

9、精密导线网、高程控制网)的复测工作,确保控制点成果准确;地下施工控制网和联系测量的检测。5、向施工单位进行地面控制点的交桩工作,进行全线铺轨控制基标的交桩工作。6、协助建设单位做好与全线测量有关的测量管理工作。在建设单位组织下,会同建设单位检查施工单位测量人员的数量、技术水平、仪器设备情况以及测量规范、标准的执行情况。7、检测施工单位根据规范要求及工程需要布设并加密的各工点地面平面控制网及精密水准网。8、在施工过程中,全线的测量检测工作内容包括以下几点: (1)车站围护结构4个主要角点的放样检测,各车站站台板标高检测,洞门环中心放样检测。(2)单位工程开工的第一根桩施工放样的现场检测。(3)明

10、挖法施工车站的检测:施工完第一块底板后的地下导线及水准;底板施工至整个区间长度的1/2时的地下导线及水准;最后施工的一块底板的地下导线及水准。进行地下精密导线、精密水准的检测;确保从地面传递的平面、高程成果的正确性。(4)暗挖及盖挖法施工车站的检测:掘进施工完第一块初支底板后的地下导线及水准;掘进施工至整个车站长度的1/2时的地下导线及水准;车站初支底板结构完工时的地下导线及水准;车站底板二衬施工完成后三组点的恢复报检;确保从地面传递的平面、高程成果的正确性。(4)明挖法施工区间的检测:施工完第一块底板后的地下导线及水准;底板施工至整个区间长度的1/4、1/2、3/4时的地下导线及水准;最后施

11、工的一块底板的地下导线及水准。进行地下精密导线、精密水准的检测;确保从地面传递的平面、高程成果的正确性。(5)盾构及暗挖法施工区间的检测:始发前包括联系测量在内的基线及地下水准;在隧道掘进至150m、300 m、至距离贯通面150m200m处时包括联系测量在内的地下导线及水准;单项掘进长度超过1500m时,掘进至600m后每500m须增加一次包括联系测量在内的地下导线及水准,并加测陀螺定向以校核坐标方位。进行地下精密导线、精密水准的检测;确保从竖井传递的平面、高程成果的正确性。9、全线贯通测量检测。10、车站、区间土建竣工测量,其测量工作包括:(1)全线的中线调整测量。(2)断面测量。(3)限

12、界测量。(4)防淹门及人防门检测。11、铺轨控制基标检测。12、试运营期间主体结构位移沉降监测。由测量检测单位独立完成。第十七条 测量监理工程师工作范围1、按照规范、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或建设单位要求,编写所监理工程的施工测量监理细则。2、对施工单位的控制点复测和施工加密点布测成果进行审查,必要时进行独立的抽测;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标段内各级类控制点的保护工作,确保控制点成果准确。3、检查施工单位专职测量人员的岗位证书、测量仪器设备状况及相关检定证书,按照规范、设计和合同要求检查施工单位专职测量人员的数量、技术水平和测量仪器设备,并使其满足施工需要。4、复核监理合同段内施工图设计中的坐标与高程及施工单

13、位的各种施工放样数据,并与邻近工程进行符合验算。5、审批施工单位上报的分项、分部工程测量方案。审核施工单位上报的单位工程测量方案,并报测量检测单位审批,通过后报建设单位备案。完成建设单位要求的工作及相关的测量资料抽检。6、督促施工单位按时完成施工控制测量工作,做好旁站监督工作,并积极配合协助测量检测单位的测量检测工作。第十八条 施工单位的工作范围1、按照规范和设计要求,编写本合同段施工测量方案,上报监理工程师审核及测量检测单位审批。2、施工单位的测量队应由测量工程师或有丰富工程测量经验的工程师主管,由若干辅助的技术人员、测量技师、技工等组成。由于标段的长短、项目的复杂程度和性质不同,施工单位测

14、量队的技术力量和技工人数是否满足工程需要,须经测量监理工程师批准,并应按其指令加强必要方面的测量工作资源。3、施工单位应按批准后的测量方案进行操作,并切实保护好测量检测单位移交的控制点以及现场测量桩点及标志。测量工作重点应放在保证工程的空间位置正确放样,保证与相邻工程正确贯通和建立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上。测量的质保体系应立足于施工单位自身的质保措施。因此施工单位必须有行之有效的多级复核办法,至少为三级复核。4、施工单位必须独立复核由测量检测单位交给的地面控制网点,并在此基础上安排自己的控制或施工放样测量作业,按规范规定埋设测量桩点。为保证工程顺利进展,施工单位应适当加密或改善地面控制,务求以后能

15、有较多的多余观测条件,保证施工测量精度。施工现场测量点各方共用,并为测量检测单位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支持。5、明挖法地下工程的平面控制以中线控制为主,也可以用导线控制,控制办法应在测量方案中予以确定。6、盾构及暗挖法工程的施工控制测量任务主要在于地上、地下平面、高程控制的联系测量和在地下进行的施工控制导线、施工控制水准测量。施工单位必须独立完成三次以上联系测量工作,并在施工过程中按规范要求进行洞内平面及高程控制测量。按贯通误差要求,优化施工控制导线网、施工控制水准网和施工导线、施工水准网,控制导线测角、测距和水准测量精度,确保贯通精度。独立完成贯通后的地下控制网平差,在此基础上进行中线测量和断

16、面测量。7、放样工作应特别关注控制点的变形情况及保证行车隧道(无论车站、区间)的空间位置,以确保不修改线路设计,并确保限界净空要求。保证测量检测单位或测量监理工程师的检测一次合格率为95%以上。8、施工单位测量队应对各种结构形式和施工误差的积累等进行分析,根据本单位施工管理和施工控制的实际情况,对结构尺寸提出误差富余量,以使结构不侵限界。其它建筑、构筑物、出入口及设备、管线安装等放样满足工程验收标准的要求。9、及时向测量监理工程师报告测量结果。需要报检的工序须经测量监理工程师核准并报测量检测单位检测,否则不允许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10、接受和配合测量监理工程师或测量检测单位检查测量工作。接受

17、和配合测量检测单位对地上、地下控制测量项目的阶段性复核和抽检工作。11、施工单位布设加密控制点时应充分考虑长久使用,经测量检测单位检测过的测量控制点及加密控制点不得擅自破坏,如确实因施工等原因必须破坏,须书面报建设单位和测量检测单位,及时引测,经测量检测单位检测后才能废除原有点位;未经同意破坏了经检测的控制点造成的后果由责任单位负责。12、工程完工后必须移交足够数量的合格地下控制点,以便后续使用。13、轨道工程的铺轨测量有专门要求,施工单位应做测量方案设计,经测量检测单位审定批准后执行。14、施工单位测量队应与自己的结构、建筑、设备安装工程师一道,做好竣工资料的积累、归档工作。第五章 轨道交通

18、工程施工测量的主要内容第十九条 轨道交通工程施工测量按服务性质可分为施工控制测量、施工细部放样测量、竣工测量等测量工作。第二十条 施工控制测量1、地面施工平面控制测量:施工期间地面GPS控制网、精密导线网和高程控制网应完整、准确、可靠,并能方便施工及进一步加密地面控制点;每个井(洞)口或车站附近布设不少于三个平面控制点并作为向隧道内传递坐标和方位的联系测量依据,每个井(洞)口或车站附近布设不少于二个高程控制点并作为向隧道内传递高程的依据。2、联系测量:明挖工程投点、定向,暗挖工程竖井投点、定向,向地下传递高程。定向测量的方法有:陀螺经纬仪、铅垂仪(钢丝)组合法;联系三角形法;导线直接传递法;投

19、点定向法。传递高程测量的方法有:悬挂钢尺法;光电测距三角高程法;水准测量法;全站仪垂直测距。定向和传递高程测量在隧道掘进150m、300m时和距贯通面150200m时分别进行一次,取三次测量成果的加权平均值指导隧道贯通。地下定向边不少于2条,地下近井高程点不少于2个,并加强对定向边间和高程点间几何关系的检核。3、地下控制测量 (1) 施工控制导线测量:施工控制导线是施工导线的依据,因此必须确保施工控制导线的精度。施工控制导线的平均边长在直线段为150m(在曲线段尽可能长并不少于60m),最远点点位横向中误差不超过25mm。当区间长度超过1500m时,在其1/2处通过钻孔投测坐标点或加测陀螺方位

20、角。当具备条件时,将施工控制导线布设成附合导线(网)。(2) 地下控制水准测量:地下控制水准测量与竖井联系测量同步。(3)当贯通时进行贯通测量,严密平差地下平面、高程施工控制网。第二十一条 施工导线测量和施工水准测量1、施工导线测量:施工导线测量必须按规范规定进行施测,并在高一级点点位准确的情况下方可布设。导线形式对于车站应布设成附合路线,对于地下隧道起于施工控制导线,由于布设成支导线,应加强校核,并在布设新点时,应对原有的、不少于三点进行检测,有条件时也应布设成附合路线。2、施工水准测量:施工水准测量必须按规范规定进行施测,路线形式为闭合、附合路线。第二十二条 施工放样1、在进行施工放样前,

21、应对控制点进行检测,在点位准确的情况下,方可进行施工放样,控制点的检测结果应如实记录在测量手簿中。2、线路中线及调整测量、铺轨基标测量。控制铺轨基标测设来保证轨道的线形,同时亦保证隧道的限界要求。第二十三条 竣工测量主要包括断面测量、防淹门及人防门检测。第六章 土建施工测量检测工作程序第二十四条 控制测量1、测量检测单位在接桩后,尽早安排和完成地面控制网复测,经复测合格后,由测量检测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复测总结报告。2、测量检测单位向施工单位交接桩。投资承建单位负责统一组织施工单位的接桩工作,接桩后施工单位必须对所接桩点进行复测和对桩点进行保护,并于交接桩后及时进行复测,同时提交复测报告经监理审

22、查合格后,交测量检测单位审核通过并提交建设单位备案。3、施工单位根据地面控制网完成本标段所需的地上、地下控制测量工作,投资承建单位负责协调督促,作业时报请测量监理工程师现场检查抽测,作业完成后形成书面报告并附施工单位申报表上报测量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经监理审核确认合格后提交测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测量检测单位形成检测报告并随同施工单位测量报告报送建设单位审核备案。报请测量监理工程师现场检查和测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时,施工单位应至少提前一天,并说明要求到场时间。施工单位根据检测情况安排下一步施工工序和测量工作。测量检测单位应及时将检测结果通知测量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单位。在测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23、时,投资承建单位和施工单位有义务配合。第二十五条 施工放样测量施工单位测量队按照设计要求的施工放样测量内容进行作业,投资承建单位负责协调督促,作业时报请测量监理工程师现场检查,需要报检的施工放样工作,在作业完成后形成书面报告附施工放样报验单上报测量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经监理审核确认合格后由监理单位提交测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测量检测单位形成检测报告并随同施工单位测量报告报送建设单位审核备案。报请测量监理工程师现场检查和测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时,施工单位应至少提前一天,并说明要求到场时间。测量监理工程师在施工单位放样时做好旁站工作,在接到施工放样报验单后,应复核施工单位的施工放样数据,在确

24、认数据正确无误后,方能签字并报送测量检测单位。所有施工放样的复核结果必须满足设计文件和有关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精度要求。如有特殊原因,双方提前协商解决,原则是不影响工程的施工,否则追查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测量检测单位应及时将检测结果通知测量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单位。在测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时,投资承建单位和施工单位有义务配合。第二十六条 线路中线调整测量施工单位根据贯通测量成果,完成线路中线测量或中线点的归化改正和断面测量(如中线需变更,须经总体设计单位进行中线调整设计),投资承建单位负责协调督促,并经测量监理工程师抽测、审核后,上报测量检测单位,由测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第二十七条 铺轨基标测量1、

25、铺轨施工单位测量队根据测量检测单位提供的地下控制导线网、水准网进行铺轨控制基标测设,投资承建单位负责协调督促,测设结果经测量监理工程师审核合格后,以书面报告形式上报测量检测单位,由测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2、施工单位测量队根据测量检测单位的检测报告,完成加密基标测量工作,并上报测量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测。投资承建单位负责协调督促。第二十八条 竣工测量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测量队应及时进行竣工、断面测量工作,成果及时报监理审核,合格后由测量监理工程师提交测量检测单位检测复核。投资承建单位负责协调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完成测量工作。第二十九条 资料报送流程施工单位完成测量工作后,需测量检测单位检测的工作内容要及

26、时报送。将有监理工程师签字盖章的正式测量报告报送至测量检测单位项目部,测量检测单位接到报告后根据工作安排会尽快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测量工作进行检测,检测完成后及时电话通知施工单位及监理检测结果,并于5日内出具正式测量检测报告,分别报送建设单位及下发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第七章 装饰装修和设备安装施工测量工作程序第三十条 控制测量1、由建设单位测量队向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行交接桩,并作好记录。2、 施工单位接桩后,施工单位测量队对所接桩点进行复测和对桩点进行保护,并于交接桩后10 天以内上报复测报告,交建设单位测量队审定。3、 施工单位根据需要完成本标段所需的控制测量工作,上报测量监理工程师,并由建

27、设单位测量队对其进行检测。合格后施工单位可安排下一步施工放样测量工作。第三十一条 施工放样测量1、施工单位测量队按照施工放样测量内容进行作业,并按第二章要求报测量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测量队,报请测量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测时,施工单位应提前一天,并说明要求测量监理工程师到场进行检测的时间。测量监理工程师在接到施工单位的申请后,按时进行检测,并认真复核施工单位的测量放样资料。如有特殊原因,双方提前协商解决,原则是不影响工程的施工,否则追查责任。测量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将复测结果通知施工单位,并按规定出具书面材料。在测量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测时,施工单位有义务配合。2、装饰装修与设备安装阶段对于各工点的各工序的

28、第一次施工放样、装饰装修工程站台层距轨道面的高度和距轨道中心线距离的放样点或灰线、重要的或与其他设备安装有紧密联系的且有较高精度要求的轴线、标高、垂直度、坡度等,在得到测量监理工程师复核认可后,还须报请建设单位测量队进一步复验,并应得到建设单位测量队的确认。3、建设单位测量队将根据施工进度或质量情况或根据建设单位要求不定期地进行抽检,并视抽检结果情况,进行全线通报或召开测量专题会。第三十二条 竣工测量1、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测量队根据有关竣工测量要求进行竣工测量。2、需要进行限界测量的地段经施工单位测量,测量监理工程师审核后由建设单位测量队进行检测。第八章 测量检测限差要求第三十三条 限差要求

29、一般检测值与原测值互差小于2倍中误差时,可用原测成果,若大于该值或发现粗差,应采取专项检测来处理。各项检测的限差如下:地上导线点的坐标互差 12mm;地下导线点的坐标互差:在近井点附近 16mm、在贯通面附近25mm;矿山法区间隧道单向掘进超过1km时,过600m后 20mm,盾构法区间隧道单向掘进超过1.5km时,过1000m后 20mm;高架墩、柱点的坐标互差 25mm;高架墩、柱点的高程互差 10mm;地上高程点高程的互差 3mm;明挖车站、明挖区间、矿山法竖井、盾构始发井:地下高程点高程的互差 5mm;区间隧道较长时,各地下高程点的高程较差:矿山法区间隧道单向掘进超过1km时,过600

30、m后 10mm,盾构法区间隧道单向掘进超过1.5km时,过1000m后 10mm;贯通前,高程较差 10mm;地下导线起始边(基线边)方位角的互差 12;地上、地下相邻高程控制点高差的互差 3mm;导线边的边长互差 8mm;经竖井或高架墩(柱)悬吊钢尺传递高程的互差 3mm;围护结构中心、曲线要素直缓点、缓直点坐标较差 10mm。第九章 施工测量工作的考核第三十四条 考核组织对施工单位的考核,由轨道公司工程部组织,会同测量检测单位现场相关人员组成考核小组,每季度对施工单位进行考核。考核过程中投资承建单位测量管理部门有义务配合考核小组,组织、协调下属各施工单位的测量部门接受考核小组检查,投资承建

31、单位测量管理部门须督促施工单位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汇总后及时回复考核小组。第三十五条 考核内容主要针对人员、仪器、方案、资料、外业现场、原始记录等。参照附表相关内容。第三十六条 人员及仪器设备要求施工单位应根据合同要求组建相应的施工测量队,明确测量队的负责人,配备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测量技术人员、作业人员及仪器设备。施工单位测量队负责人须有由工程测量经验的测量专业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担任,测量技师和技工不少于三人,且随着施工进度相应调整匹配的测量技师及测量工人的人数。测量人员须相对稳定,且常驻现场。施工单位根据工程的大小,项目的复杂程度和性质不同配备满足工程需要的测量仪器。非隧道

32、施工的,须至少配备精度不低于2全站仪一台;盾构法或矿山法隧道施工的,须至少配备精度不低于1全站仪一台;需配置精度不低于0.4mm/km的水准仪一台。施工单位须对使用的测量仪器定期鉴定和检查,除应满足国家相关规范要求的鉴定时效外,同时必须每月至少一次对仪器进行自检,并填写相关的仪器自检记录(施工单位可以根据使用仪器特点编写自己的仪器自检记录表)。第三十七条 施工单位根据承接工程的大小、规模,地质情况,拟使用的施工方法等特点编写本工程的施工测量方案,并经监理审核同意后报测量检测单位审批,最后由建设单位备案后执行。测量方案主要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工程概况、起止里程、施工工艺;2、编制依据;

33、3、测量仪器及标称精度及鉴定情况(复印件);4、施工单位自身的质量、技术保证体系及多级复核制度的建立情况;5、人员组织架构及架构内主要人员职称证书的复印件;6、地面控制测量情况;7、施工放样及相关机械设备的控制情况(重点应放在保证工程的空间位置正确);8、与相邻标段的测量接口情况;9、联系测量;如果含有隧道工程的,还应包含下列内容:10、地下控制测量方法;11、隧道贯通误差预计(盾构法隧道超过1.5km的或矿山法隧道长度超过1km的,必须加入陀螺定向后的贯通误差预计);12、盾构姿态测量的相关内容(有盾构法隧道施工项目的,应加入此项)。第三十八条 施工单位必须建立自己内部的、行之有效的多级复核

34、制度,以保证测量成果的准确。多级复核制一般为三级。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外业手簿资料的复核,内业计算资料的复核及对算,摘抄数据的复核,上报成果资料的复核,现场测量时对既有控制点的边角或高差的几何关系的检查复核,现场放样时对已放样点的复核,关键工序施工单位上一级对项目部测量成果的全面复核。第三十九条 依据规范及相关技术文件的要求,测量外业原始记录应当规范、齐全,记录清晰,准确,保存完整。应对有关设计图纸的测量定位依据、线路资料、交桩资料等进行核算,确保测量计算的依据正确(依据资料需有关人员签字)。测量记录、计算成果和图表必须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记录清楚,符号、数据准确,并均有复核和核算。

35、所有施工放样的测量数据资料,必须事先在专用的测量本上计算、复核完毕,并画出放样的示意图,标注尺寸、标高和拟采用的控制桩的位置、里程、坐标等必要的全部数据(计算者、复核者必须签字确认)。施工单位测量人员必须正确记录测量日志,详细记录当天测量事件的过程、测量依据和基准、计算公式、计算结果及相关草图。第四十条 施工单位埋设的控制点必须稳定、标示单一、容易寻找,点间距设置合理。所设的控制点,桩点埋设必须满足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测量规范GB50308-2008的有关要求,桩牢固、点位清晰、嵌铜心,以确保下一道工序使用方便。第四十一条 需要测量检测单位复核的关键节点,应根据工程进度,及时将相关的测量资料上报,

36、由测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第四十二条 对发现的测量问题必须及时向测量监理工程师汇报,并与设计单位取得联系,避免测量事故的发生。同时,对各种存在的测量问题及时整改和落实。第四十三条 接受和配合测量检测单位对地上、地下施工控制测量项目,地上、地下联系测量等项目的阶段性复核和检查,并提前做好相应的前期准备工作。第四十条 接受和配合考核管理小组的季度考核工作,并及时对考核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第四十一条 相关考核具体内容查看附表。第四十二b条 考核结果按考核评分得分高低,考核评价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级:优10095),合格9585),差850( “”表示包含,“(”表示不包含)。考核结果为“优良

37、”的施工单位,有建设单位及投资承建单位给予其全线通报表彰。“合格”的施工单位,由投资承建单位负责督促其对测量问题进行整改、落实,并由建设单位及测量检测单位对问题进行复查。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施工单位,由及投资承建单位给予其全线通报批评,给予3000元处罚,要求限期整改并由建设单位重新组织相应单位核查。第十b章 附 则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由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工程部负责解释和补充修订。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25附表 施工单位测量工作季度考核表 年 月序号检查内容检查方法标准要求检查情况及存在问题考核评分1测量人员(10分)参照投标、合同文件及相关办法要求1.测量人员人数(2

38、分);2.主要人员资质(3分);3.测量人员考勤(5分)。2测量仪器设备精度及定期检校(10分)检查设备精度、检定证明、定期检查记录(至少1次/月)1.仪器配备齐全(3分);2.精度满足工程需要(3分);3.检定证明有效(2分);4.仪器自检记录(2分)。3测量方案(10分)检查施工测量方案或各种专项测量方案1.内容齐全(3分);2.有针对性(3分);3.方案申报及时(2分);4.方案审批完备(2分)。4多级复核制度(5分)复核制度运行情况多级复核制度有效运行(5分)5测量资料(15分)测量资料齐全、上报及时、数据准确1.资料齐全(4分);2.上报及时(4分);3.无涂改,审批程序符合要求(4

39、分);4.成果准确(4分);5.各种签名齐全(包括使用图纸的签名)(4分)。6地面、地下控制点的埋设、测量方法及精度(20分)点位埋设情况、测量方法、精度、联系测量次数、管片测量及盾构姿态测量等频率1.点位稳定,标识单一、清晰易找(4分);2.点距设置正确(4分);3.测量方法正确、精度符合规范要求(6分);4.次数及频率符合办法要求(盾构姿态必须至少1次/月,特殊情况加大频率)(6分)。7原始记录(5分)原始记录原始资料记录规范、齐全、真实(5分);8整改情况(10分)整改回复情况1.整改回复及时(2分);2.整改情况及时、落实到位(4分)3.真实(4分)。9其他(15分)发生测量事故本项考核0分施工单位: 施工标段: 施工单位测量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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