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意煤矿停产条安保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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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泉市龙昌镇顺意煤矿停产整顿安保方案矿 长:袁典楚总工程师:赖根华安全矿长:王长万生产矿长:朱孝华机电矿长:崔红军编 制:赖根华编制时间:2013年10月27日前 言近期,我州在不到10天时间时间里,连续发生了惠水大冲煤矿“10.11”透水、福泉哲岩煤矿“10.17”瓦斯爆炸两起较大事故,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落实安全责任,强化防范措施,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遵照福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全市煤矿停产停建整顿的紧急通知(福安办【2013】96号)要求,我矿从2013年10月17日起停产整顿,组织全矿员工认真学习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及今年以来国家、省、州、

2、市关于煤矿安全生产相关会议精神,并对照黔南州煤矿复产(工)验收检查表展开自查,对存在的隐患和问题按“五落实”原则编制整改方案。为保证我矿停产整顿安保工作及后续整改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我矿实际,特制订本停产整顿安保方案。顺意煤矿停产整顿安保方案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遵照福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全市煤矿停产停建整顿的紧急通知(福安办【2013】96号)要求,我矿从2013年10月17日起停产整顿,组织全矿员工认真学习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及今年以来国家、省、州、市关于煤矿安全生产相关会议精神,并对照黔南州煤矿复产(工)验收检查表展开自查,对存在的隐患和问题按“五落

3、实”原则编制了整改方案,并制订如下停产整顿安保方案。一、成立停产整顿安保领导小组组 长:袁典楚(矿长) 副组长:赖根华(总工)成 员:王长万(安全矿长) 朱孝华(生产矿长) 崔红军(机电矿长) 黄天清(后勤矿长) 李泽新(通风矿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全矿长办公室,王长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停产整顿期间安保中的日常事务。 领导小组安全职责: 组长:全面负责停产整顿期间各项安保工作,包括人员调配、工作安排及资金落实等;副组长:配合组长负责停产整顿期间各项安保工作方案、职工学习培训教案、安全技术措施制订等;成员:在组长直接领导下负责安保方案中的具体工作,包括职工培训组织管理、地面巡查、调度室

4、、井口值班工作安排、井下巡查、抽水及其它工作安排等。二、安保方案及措施地面部分(一)全员培训安排、实施情况1、培训学习时间安排我矿于2013年10月19日-2013年10月21日为期3天。每天分上午: 8:3011:30;下午: 2:3005:30;全天培训8学时。2、培训学习的内容近期有关文件:福安办发【2013】95号、福安办发【2013】96号、福安办发【2013】91号、福安办发【2013】92号、福安办发【2013】90号、国办发【2013】99号,福安能联发【2013】4号。对全员重点进行防治水方面安全知识、煤矿安全规程相关内容、操作规程和相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操作技能训练。 煤矿安

5、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相关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的七条规定。事故典型案例分析。黔南州煤矿复工复产“十个不验收”。矿井通风与灾害防治。煤矿防治水规定。3、培训学习的效果 通过由矿长及工程师、副矿长负责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并建立职工培训档案,保证培训质量。按照“全员培训,合格上岗,”的原则,有针对性对职工进行在岗培训,重点全方位培训工人,提高职工的业务技能和安全责任,坚持“未经培训和培训考试不合格者不安排上岗”的原则,本次参加培训学习人员为68人次,培训合格65人,培训合格率达96%。(二)井口管理措施1、 井口周围20米范围内把钩工负责打扫干净,物料要堆放整齐。2、 井口周围20

6、米范围内严禁吸烟。3、 工作人员进入井口20米范围内必须戴好安全帽,服从井口把钩工管理。4、 非本单位人员严禁接近井口,否则对当班保卫人员及井口把钩工进行处罚。5、 入井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穿工作服,胶鞋,佩带矿灯及自救器。6、 严禁携带香烟、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入井,自觉接受检身工检身。7、 严禁酒后入井,身体不适者不得入井。8、 信号工、把钩工、绞车工等特殊工种要持证上岗,并严格按规章制度作业。(三)主要通风机管理措施1、主要通风机司机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格按规程操作和交接班。2、备用通风机必须能在10min启动。矿井主要通风机的反风设施必须保证能在10min内改变巷道中的风流方向;当

7、风流改变后,主要通风机的供风量不应小于正常供风量的40%。3、保证主要通风机正常运行,其它原因停止风机运转时,必须制定停风安全措施,因停电停风时,必须立即打开井口防爆门及有关其它风门,利用自然风压通风。4、运转中应经常注意声音和振动,滚动轴承温度应小于75,滑动轴承温度应小于65。5、经常保证润滑系统油的质量及测量。6、电动机、启动设备开关柜符合完好标准,接地装置合格,各种仪表指示正确。7、通风机司机必须按操作规程对风机进行操作。8、通风机司机必须按时对风机进行巡视和检查,发现异常及时汇报处理,并详细记录风机运行情况。9、因停电或其它原因不能保障风机运行时,必须立即打开井口防爆门及有关其它风门

8、,利用自然风压通风。(四)调度室值班(含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安排情况及措施1、调度室值班人员安排时 间班 次调度员监控员调度室主任2013.10.17-10.25早班游能州游通州(兼任)中班董保清夜班董保江2013.10.26-11.05早班中班夜班2013.11.6-11.15早班中班夜班2、调度管理措施(1)矿值班人员值班期间,要全权处理值班期间的安全生产。每日早八点交接班,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以备查阅。 (2)值班人员因工作需要无法值班时,须向本组值班负责人请假,有其它同志代替,但必须向调度主任说明。严禁私自调班,代班或连续上班。(3)值班期间严禁饮酒,不得离岗。(4)遵守矿劳纪管理制度,

9、坚持8小时工作制,保证调度监控室24小时有人值班负责。(5)调度监控室必须保持设备设施的整洁,卫生,严禁在室内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室内严禁吸烟,每班应清扫室内卫生。 (6)值班人员不得随意更改设置和属性,操作过程中禁止添加,不得用U盘下载拷贝、删除和卸载任何文件。 (7)严禁值班人员自带光盘和软盘上机运行操作,严禁在主机上进行游戏娱乐操作,确保系统软件不遭破坏。(8)值班人员每班必须认真填写调度监控值班日志,应详细记录好设备运行情况及异常处理措施。包括调度电话记录、人员定位系统运行情况、安全监控系统运行情况等。 3、监控管理措施(1)当班监控系统维护人员负责对所监管范围内的安全监控设备及电

10、缆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矿监控室负责人汇报,并立即处理;(2)采掘工作面等需要经常移动的传感器、电缆,由当班监控系统维护人员按规定移动,并通知矿监控室及时上报区煤矿安全监控中心,严禁擅自停用;(3)瓦斯监控系统传感器备用数量不少于应配备数量的20%,参数设置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标准,严禁私自更改传感器参数;(4)瓦斯监控系统传感器应按要求进行矿内标校,定期到具备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必须进行更换,确保监控数据的准确性。(5)监控室值班人员发现瓦斯等有害气体超限报警,必须立即通知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组织处理,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6)监控室值班人员发现系统无数据,瓦斯曲

11、线不正常及主扇停风、馈断电报警等异常情况,必须立即通知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组织安全技术人员进行排查处理。 (7)监控室值班人员发现系统软件、硬件故障时,应立即启用备用主机,确保数据及时上传,同时报值班领导。(8)值班人员必须按时打印监测日报表,对异常信息要注明原因及处理措施,并按要求报送矿长和总工程师审阅签字。井下部分(一)“一通三防”管理安全技术措施一)通风管理措施1、必须保证主扇风机的正常运转,严禁随意停开风机; 2、局扇风机等电气设备由专人管理和维护,保持正常通风,风筒吊挂平直,不转急弯,破烂风筒及时修补、更换,防止漏风、跑风,确保碛头有足够的风量,防止瓦斯超限和积聚,风筒出风口距离碛头

12、不得大于5m,瓦斯超过0.8%必须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出该区域的人员到新鲜风流中的安全地带等候。再按规定处理,严禁在瓦斯超限、无风、微风区域内作业。3、瓦检员必须按规定巡回检查瓦斯,严禁空班、漏检和假检。4、局扇风机因故停止运转时,瓦检员必须将无风巷道内的人员撤到新鲜风流中,待恢复正常通风,瓦斯浓度降到0.8%以下,才准人员进入并恢复作业。对未送风的巷道必须在其盲巷口打上固定栅栏,挂上“禁止入内”警示牌,防止人员误入。 5、当主扇因故停止运行时,须立即打开风井风门和防爆门,井下人员立即撤离至主进风巷道内,并随时测定瓦斯状况;同时尽快查明原因恢复供电,如停电在10分钟以上,井下人员应逆进风流方

13、向撤向地面。 6、坚持定期测风制度,每旬全面测风一次,随时掌握井下各条巷道和各采掘工作面的通风情况,消灭老塘风,扩散风及不合理的串联风,合理调配各作业点的风量,保证各作业点正常供风。矿井必须做到以风定产。 7、加强局部通风管理,防止瓦斯积聚,明确局部通风机由该作业点瓦检员负责管理,任何人不得随意停、开局部通风机。局部通风机必须安装在进风巷道中,距掘进巷道回风口不得小于10m,风筒口到工作面距离不得大于5m。二)预防瓦斯事故安全技术措施 1、防止瓦斯积聚的措施 (1)加强通风管理 1)加强矿井通风管理,保证主要通风机正常运转,停电,停风时,立即打开人行道风门,并报告值班负责人,通知井下切断电源,

14、人员撤到大巷,了解停电原因和时间后,再决定人员是否撤出地面。 2)加强通风设施管理,保证完好的通风系统,两道风门要用细钢丝绳固定互相实现联锁,教育广大工人爱护各种通风设施,确保矿井正常通风,防止风流短路而发生瓦斯超限。 3)掘进工作面供电必须有风电、瓦斯电闭锁。 (2)加强瓦斯检查 1)建立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监测监控系统应有巡回检查制度,按照要求,在采掘工作面配备瓦斯探头,瓦斯断电仪,悬挂便携式瓦斯仪。 2)矿长、矿技术负责人、爆破工、采掘队长、通风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流动电钳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瓦斯检查工必须携带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安全监测工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

15、报警仪或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 3)所有采掘工作面、硐室、使用中的机电设备的设置地点、有人员作业的地点都应纳入检查范围。 4)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浓度检查次数为每班至少3次。瓦斯涌出较大、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设专人经常检查,并安设甲烷断电仪。 5)瓦斯检查人员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并认真填写瓦斯检查班报。每次检查结果必须记入瓦斯检查班报手册和检查地点的记录牌上,并通知现场工作人员。瓦斯浓度超过0.8时,瓦斯检查工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并撤到安全地点。6)井下停风地点栅栏外风流中的瓦斯浓度每班至少检查1次,挡风墙外的瓦斯浓度每周至少检查1次。 7)通风值班人员必须审阅瓦斯班报,

16、掌握瓦斯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矿调度室汇报。通风瓦斯日报必须送矿长、矿技术负责人审查并签字。 2、瓦斯积聚后的处理措施 1)因停电和检修主要通风机而停止运转或通风系统遭到破坏以后恢复通风、排除瓦斯和送电时都必须制订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恢复正常通风后,所有受到停风影响的地点,都必须经过通风、瓦斯检查人员检查,证实无危险后,方可恢复工作。所有安装电动机及其开关的地点附近20m的巷道内,都必须检查瓦斯,只有瓦斯浓度符合规程规定时,方可启动。 2)临时停工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入内,并向调度室报告。停工区内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3.0%或其它气体浓度超

17、过规程规定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在24小时予以封闭。 3)恢复已封闭的停工区或采掘工作接近这些地点时,必须事先编制排瓦斯的安全技术措施排除其中积聚的瓦斯。瓦斯浓度超过3%时要由救护队组织排放。 4)局部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在恢复通风前,要编制安全措施,若巷道内瓦斯积聚,要限制和减少风量,使排到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1%,只有在停风影响的巷道内瓦斯浓度全部降到1%以下时,才能恢复作业。 5)独头巷道或封闭的独头巷道启封后排放瓦斯可采用逐段通风排放法:排放由外向内逐段进行,先准备一节5m长的短风筒,接在密闭外的风筒上,用其冲淡启封密闭墙的开口孔洞瓦斯,控制风筒的排风量,使冲淡后的瓦斯浓度低于1%

18、,正常后再分段接长风筒逐段排放巷道内积存的瓦斯,直到全巷道积存的瓦斯排放完转入正常通风时止。 3、防止瓦斯燃烧爆炸的措施 (1)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下井;严禁穿着化纤衣服;井口设检身员,建立入井检身制度。井下需要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时,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2)井下严格禁止使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严禁拆卸矿灯和严格执行使用矿灯的有关规定,井口房及通风机房周围20m内禁止使用明火。 (3)井下所用电气设备必须选用防爆型电气设备,有安全标志,严禁井下电气设备失爆,井下供电系统要严格执行三大保护,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和设备检修有关规定。严禁带电搬迁电器设备和电缆,严禁带电检修

19、电器设备和电缆。使用合格的矿用电缆并按规定悬挂和维护。 (4)掘进工作面供电必须实行“两闭锁”(风电、瓦斯电闭锁)。 (5)防止机械摩擦火花。 (6)高分子聚合材料制品如风筒等,必须采用阻燃抗静电有安全标志的产品。 (7)放炮 放炮必须遵守安全规程井下爆破的有关内容的规定。爆破作业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制”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必须由专职爆破工担任。必须使用煤矿井下专用炸药和煤矿许用电雷管。使用煤矿许用毫秒雷管时,最后一段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ms,不同品种的电雷管不得混用。 (8)井下人员严禁拆开、敲打、撞击矿灯,人员出井后必须立即将矿灯交还灯房,矿灯必须装有可靠的短路保护装置,矿灯发放前必须-对

20、矿灯的锁紧螺钉进行封蜡。 (9)经由地面架空线路引入井下的供电线路,必须在入井处装设防雷电装置。 由地面直接入井的轨道及露天架空引入(出)的管路,必须在井口附近将金属体进行不少于2处的良好集中接地。通信线路必须在入井处装设熔断器和防雷电装置。 三)粉尘防治安全技术措施1、防止粉尘积聚的措施,建立完善洒水防尘系统,主干管路108无缝钢管,由矿钳工负责安装。支干管路573.5无缝钢管,巷道每隔100m设DN25洒水支管和阀门(每支管处设三通)。2、防尘管路应符合下列要求:(1)采煤工作面运输平巷、回风平巷的防尘管路,距工作面出口不得超过20米。(2)掘进工作面防尘管路距离迎头不得超过20米,并保持

21、有少于30米长的软管。(3)防尘管路必须按线吊挂整齐,管路敷设从干管到支管,必须由大到小不准花接,软管必须吊挂或盘好。 (4)岩巷每隔100米,煤巷每隔50米,炮采工作面两巷每隔30米至少设一个三通阀门。 3、井下实现“风流净化”。矿井主要进回风道、采掘工作面的进回风道,均要安装覆盖全断面的水幕。 4、岩巷使用压风的掘进工作面水管,由施工单位负责延接,并每隔50米设一个洒水三通。 5、喷雾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工作面两道距工作面20-50米范围内安装水幕,水幕应覆盖全断面,要灵敏可靠。 (2)所有转载点都必须安装喷雾装置,做到喷头固定使用正常。 (3)采煤工作面防尘在投产前,防尘系统设施

22、等由通风工区一次性安装。6、巷道冲洗周期: (1)矿井主要进、回风巷,十天洒水冲洗一次。 (2)采区进回风巷上下山五天洒水冲洗一次。 (3)各转载点前后10米范围内必须每班由使用单位冲洗一次。7、采掘工作面必须实行湿式打眼。8、井下巷道不得发生煤尘堆积现象(厚度2mm以上连续长度超过5m)。 9、防止煤尘自燃措施 通风方面:合理的通风系统,适中的风速。通风既能将涌出的瓦斯稀释排走,又能及时地将空气中的浮尘带走,但需同时保证不会将落尘重新扬起。 防尘洒水方面:在井下各主要产尘点,设置风流净化水幕、洒水装置、洒水管路等,使煤尘湿润,减少煤尘的飞扬,降低风流中煤尘浓度。 除尘方面:在掘进工作面采用湿

23、式除尘设备,减少煤尘的产生。 检测方面:矿井配备了适当的粉尘检测设备,应加强对粉尘浓度的检测和采样,一旦发现空气风流中粉尘浓度高时,必须采取相应的降尘措施。10、对于井巷中积聚的煤尘的防爆措施 经常清扫巷道中积聚的煤尘,尽量勿使煤尘飞扬蔓延,防止沉积的煤尘参与爆炸。 冲洗巷壁,用水将沉积于巷道周边的煤尘冲掉并运出。 巷壁刷浆,用石灰水或水泥石灰水喷洒在巷道周壁,使煤尘固结起来不能飞扬到空气中参与爆炸,巷壁刷浆后,还能改善井下环境,并有利于冲洗煤尘。刷浆用石灰水为生石灰与水按1:1.5(体积比)配制,或以水泥:石灰:水1:2:10(体积比)配制成水泥石灰水。刷浆工作一般每半年进行一次。 11、消

24、除爆炸火源的措施 消除采、掘工作面放炮时产生的火焰; 选用的井下电气设备为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且所有的电气设备均设可靠的接地、短路和漏电保护; 消除其他火源(比如防止矿车与轨道强烈摩擦和撞击电气设备而产生电气火花),以及金属强烈碰撞产生的火源等。 四)预防火灾安全技术措施1、电气事故引发的火灾防治措施 (1)井下机电设备硐室防火措施 在电气设备配电点、绞车房等有火灾隐患的地点,各配备8kg干粉灭火器2台,二氧化碳灭火器2台。 (2)井下电气设备的防火措施 1)所有井下电气设备要选择隔爆型电气设备,选择的电气设备必须是煤矿专用设备,要有安全标志,三证齐全。地面向井下供电的变压器的中性点严禁接地。

25、 2)井下供电的电压等级 由地面向井下供电采用660v,井下低压供电为380v,照明和信号采用36v。 3)井下电气设备的短路、过负荷和漏电保护。 井下低压开关要具有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线、漏电闭锁等保护功能。 低压电动机的控制设备,应具备短路、过负荷、无压释放、单相断线、漏电闭锁保护装置及远程控制装置。井下配电网路均应装设过流、短路保护装置,必须用该配电网路的最大三相短路电流校验设备的分断能力和动、热稳定性以及电缆的热稳定性,必须正确选择熔断器的溶体。必须用最小两相短路电流校验保护装置的可靠动作系数。保护装置必须保证配电网路中最大容量的电气设备在其它设备同时工作时能够起动。 4)保护接地 电

26、压在36V以上和由于绝缘损坏可能带有危险电压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铠装电缆的钢带(或钢丝)、铅皮或屏蔽护套等必须有保护接地。 保护接地应遵守下列规定: 接地网上任一保护接地点的接地电阻值不得超过2。每一移动式和手持式电气设备至局部接地极之间的保护接地用的电缆芯线和接地连接导线的电阻值,不得超过1。 所有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包括电缆的铠装、铅皮、接地芯线)和局部接地装置,应与主接地极连接成1个总接地网。主接地极应在水仓或在巷道沉淀池中各埋设1块。主接地极应用耐腐蚀的钢板制成,其面积不得小于0.75m2、厚度不得小于5mm。 下列地点应装设局部接地极: 在运输巷道低压配电点或装有3台以上

27、电气设备的地点。 采煤工作面的运输巷、回风巷、运输石门、回风石门,掘进工作面,分别设置1个局部接地极。局部接地极可设置于巷道水沟内或其他就近的潮湿处。设置在水沟中的局部接地极应用面积不小于0.6平方米、厚度不小于3毫米的钢板或具有同等有效面积的钢管制成,并应平放于水沟深处。设置在其他地点-的局部接地极,可用直径不小于35毫米、长度不小于1.5米的钢管制成,管上应至少钻20个直径不小于5毫米的透孔,并垂直全部埋入底板。 连接主接地极的接地母线截面不小于100平方毫米的镀锌铁线。电气设备的外壳与接地母线或局部接地极的连接,应采用截面不小于25平方毫米的铜线。 橡套电缆的接地芯线,除用作监测接地回路

28、外,不得兼作他用。 5)井上下按下列规定装设防雷电装置: 经由地面架空线路引入井下的供电线路,必须在入井处装设防雷电装置。 由地面直接入井的轨道及露天架空引入(出)的管路,必须在井口附近将金属体进行不少于2处的良好集中接地。 通信线路必须在入井处装设熔断器和防雷电装置。 6)井下电气设备检查、维护、修理和调整的安全措施: 井下电气设备检查、维护、修理或调整前必须对周围环境检查瓦斯,只有在瓦斯浓度低于1时才可开始工作,还必须对被检查的设备停电,严禁带电作业,严格按电气设备检修维护规程作业。 2、防治地面明火引发井下火灾的措施: (1)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m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2)井

29、下和井口房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等焊接工作。 (3)井口设置专职检身员,严禁带烟火下井,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 (4)井下和井口房不得存放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须存在盖严的铁桶内。用过的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须存在盖严的铁桶内,由专人定期送地面处理。 (5)井口房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建筑。进风井口要设防火铁门,防火铁门必须严密并易于关闭。 (6)木料场、矸石山、炉灰场距离进风井不得小于80m。木料场距离矸石山不得小于50m。 不得将矸石山或炉灰场设在进风井的主导风向上风侧,也不得设在表土10m以内有煤层的地面上和设在有漏风的采空区上方的塌陷范围内。 井口房和以井

30、口为中心的联合建筑,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建筑。 3、其它火灾的防治措施 (1)井下清洗风动工具,必须在专用硐室内进行,并用不燃和无毒性洗涤剂。 (2)井下严禁使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取暖。 (3)所有井下工作人员都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熟悉本职工作区域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 (4)矿灯要消灭失爆,应装短保护装置,锁紧螺钉应封蜡,严禁在井下拆卸矿灯。 (5)井下必须使用煤矿安全炸药和雷管。 4、防治放炮引发井下火灾 (1)炮眼封泥应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用粘土炮泥封实。块状材料或其它可燃性材料,无炮泥或不实的炮眼,严禁放炮。 (3)放炮母线、连接线和电雷管角线必须相互扭紧并悬挂,

31、不得同轨道、金属管、钢丝绳、刮板输送机等导电体相接触。严禁使用固定放炮母线。 (4)放炮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查”(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和“三人连锁放炮”(放炮员班组长瓦检员)制度,严禁放糊炮、明火放炮和一次装药多次放炮。 (二)采面顶板管理安全技术措施1、采面上下巷后尾支架回收与工作面切顶线相齐,不得滞后。2、工作面必须按作业规程的规定及时打柱支护。输送机推移到位后,必须及时打上中排柱、槽边柱。打柱时,必须按规定垫好柱鞋,支柱初撑力要达到设计要求,并且按规定拴好防倒绳。所有支架必须架设牢固,严禁在浮煤或浮矸上架设支架。3、工作面必须保持 “三直一平两畅通”,“安全完好浮煤净”。支护时作业

32、人员要站在支柱的上方操作,三用阀平行于煤壁和输送机。槽边柱要紧贴输送机支设,采空侧柱子要打齐打直。支柱的迎山、角度、排距要符合规定的要求。4、 工作面严禁使用腐朽的坑木、损坏的梁柱,不得使用不同性能的支柱。弯曲变形、失效的梁柱要及时更换。5、工作面高度和行人道宽度必须符合要求。支柱注液接顶后,必须继续注夜10S以上,必须保证其初撑力达到90KN,否则必须二次单枪注液。输送机推移到位后,必须保持行人道的宽度不小于0.6m。6、要加强顶板异常情况下的控制。当工作面出现局部冒顶时,应及时用小板或圆木等材料接顶。当采空有推力或由于顶板压力异常采空顶板下沉量较大时,要及时调整支柱的密度与角度,以保持顶板

33、的稳定。7、工作面必须保持两个畅通无阻的安全出口,一个通到回风巷,一个通到运输巷。工作面安全出口要经常维护,两出口处不得堆放材料等杂物,在出口处20m范围内,其巷道高度不得低于2.0m8、工作面超前出口沿倾斜长度为3.0m,沿工作面推进方向为1.0m,端头支架为8架。9、在安全出口处严禁留台阶,煤层必须挖到底,与机巷底板一致。10、架设的支架应有24的迎山角,架设支架时必须两人配合操作,不得一人单独进行操作。11、禁止不同性能的支柱在同一个工作面混合使用,更不能金木混支。被损坏的液压支柱,必须及时运出工作面送地面检修,不得任意堆放在底板上。12、工作面初次放顶期间,顶板初次来压和周期来压期间,

34、必须加强基本柱的支护质量、柱距、排距不得超过作业规程的规定。适当增加支护密度、铰接顶梁铰接使用,铰接率95%,加强支护强度管理,初设排支柱初撑力90KN。13、加强切顶排支护管理,切顶线排支护管理,切顶线排支柱数量齐全,支柱有力,挡矸有效,戗柱符合作业规程要求,减少悬顶面积,当悬顶面积超过规定时,必须按规定加打密集支柱。14、爆破前,给支柱加压补液,防止爆破倒柱。15、爆破后,及时支设基本柱,减少空顶时间和空顶面积。16、端面距300mm时,在煤壁打贴帮柱。17、严格按规定配制乳化液,减少失效支柱,发现失效柱必须立即更换、补齐、打牢,严禁缺梁少柱。18、加强泵站管理,保证泵站压力在18MPa及

35、以上。19、工作面改柱时,必须先打上临时支柱进行替换,防止顶板二次松动或顶板离层,发生掉矸漏顶现象。(三)掘进工作面顶板管理措施 锚喷作业安全技术措施打锚杆眼1、打锚杆眼前,必须进行敲帮问顶,找掉危岩活矸,进行初喷,初喷厚度30mm50mm,打眼人员必须站在支护完好的安全地点进行打眼作业;2、 根据设计要求,检查巷道规格,标记出锚杆眼位,画线打眼;3、打眼方向应垂直于巷道的轮廓线,与岩层层面夹角不小于75;4、先将拱部锚杆用钻机打好并上紧托盘,然后用风锤打帮部锚杆并上紧托盘。5、锚杆眼的深度、间排距及布置形式要符合设计规定:锚固剂锚固力要求80KN,锚杆螺母扭矩不小于100N.m,锚杆外露20

36、50mm;6、开钻机时,应先开风后给水,停机时先停水后停风;7、采用钻机打眼时,风压应控制在0.40.65MPa,水压应控制在0.61.2 MPa,钻杆、钻头要完好不堵塞;8、钻机钻进时,附近严禁有人;以妨钻机突然停止手柄摆动而伤人;钻机操作者应将操作臂置于身前右侧,且操作者距钻机机身的距离大于臂长;9、钻机钻进时,严禁用手摸钻机的钻杆;10、钻机钻进时,不能用大力推进,以防卡钎,手不能扶在气腿上,以防钻机收缩时挤伤手;11、当钻机长时间不用时,必须用压风吹干残留在机体内的水,以防锈蚀机器;锚杆安装1、安装前要用压风将眼内岩粉和积水吹干净,对锚杆眼,锚杆的质量进行检查,发现不合设计规定的要进行

37、处理;2、按规定数量放入树脂锚固剂(顶部三卷,帮不两卷)并按说明书要求进行搅拌,安上锚杆,半小时后上好托盘,并用扳手将螺母拧紧,锚固剂锚固力不小于80KN,螺母扭矩不小于100N.m;3、锚杆外露2050mm盖板要与围岩表面接触严实,禁止在托盘上垫木头、石块或多加托盘;4、喷浆前或安装后12天应进行检查,发现托盘松动, 必须及时处理,锚杆不得用于吊挂手拉葫芦,扒斗回头轮,扒斗机尾槽等;喷浆支护1、喷浆支护前,必须经职能 部门验收,确认锚网梁均合格后,方可复喷支护;2、喷浆前,应检查巷道规格质量,并使其符合设计要求;3、喷浆前,应将巷道两帮墙基础挖出,要求基础深度不低于100mm;4、初喷前,应

38、敲帮问顶,找掉危岩活矸,初喷和复喷前必须用风水冲刷岩面;5、喷浆前应严格控制水灰比,拌好的潮料含水量在810%为宜,用手一捏成团,松手似散非散,若发现混凝土表面干燥松散,下滑或裂纹时,应先调整水灰比,然后进行补喷;6、喷射混凝土比例按水泥:黄沙:石子=1:2:2进行,并搅拌均匀;水泥标号不低于400号,速凝剂用量为水泥用量的25%;7、水灰比为0.40.5,坚持随拌料随喷射的原则,拌好的料停放时间不应超过2小时;8、喷浆时应两人操作,一人照明和负责联络,一人持枪自墙基向上按螺旋形轨迹运行,圈径300mm,一圈压半圈,喷头与喷射面尽量垂直,且距离控制在1.2m左右;9、喷射过程中应先墙后拱,喷射

39、时从墙基开始,自下而上进行,喷拱时,先拱部后拱顶;10、开机时,应先开风再开水,然后送电上料,停止喷浆时应将机内的余料喷尽后,先停机,再停水,最后停风;11、喷浆时,喷嘴出口处的风压应控制在0.10.4MPa;水压应比风压大0.1 MPa;12、在喷浆过程中,如发生堵管或突然停风停电时,应立即关闭水阀,枪头向下放置,喷头前方严禁有人;13、发生堵管时,可采用高压风吹法或敲击法处理,但风压应在.0.4 MPa以下,同时放直输料管,按住喷头,且喷头前方严禁有人;14、喷浆时如遇超挖或裂缝低凹处,应先喷补平整,然后再正常喷射;喷浆时严格执行除尘及降尘措施;15、一次喷厚墙为3050mm,拱为2030

40、mm,整体喷厚不大于80mm;若两次喷射时间间隔超过2小时,则第二次喷浆前应用风水充分湿润混凝土表面,以确保喷层间的良好接触;16、喷浆时严格执行除尘降尘措施,喷射人员应佩带防尘口罩、乳胶手套和眼镜;17、停止喷浆时应将机械清理干净(四)巷道维修安全技术措施1、巷道维修必须按规定的顺序(斜巷顺序为由上而下,独头巷道顺序为由外而内)进行;独头巷道维修时,必须由外向里逐架进行,严禁两段或多段作业,并严禁人员进入维修地点以里;倾斜的井巷维修时,必须停止行车,并挂上停止行车牌,以保证维修工的安全。需要通车作业时,必须制定行车安全措施,严禁上、下段同时作业。2、巷道维修必须坚持“先支后拆”的原则,即拆除

41、原有支架前必须先架设新支架或对附近支架进行加固后方可拆除原有支架。具体加固方法应在安全技术措施中作出明确规定,防止推垮支架发生冒顶事故。 (1)更换棚腿和蹬腿刷帮时,必须先打挑棚(或点柱),托住待改支架的顶梁,并对临近支架进行加固。 (2)维修交岔点必须使用挑棚、托棚或木垛等进行加固,并编制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 3、维修巷道时若遇顶板烂、压力大处必须先进行超前支护。即超前维修处使用单体柱先打好点柱进行加固,或从已支护好的棚梁上打尖桩,以防维修时前方垮冒。4、拆除原有支架时一次最多只能拆除1架,严禁大拆大换。5、拆除支架前及拆除支架后必须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及时清除浮煤浮矸。6、进行敲帮问顶前

42、必须先清理好退路,确保畅通无阻。敲帮问顶时使用1.5米的钢钎,并有专人(有经验的老工人)观山。7、帮、顶必须用塘材背严实,顶板特别破碎、压力特别大处应使用钢筋网;空顶处用木垛接顶。8、如遇底板为泥岩等松软处,则棚腿必须穿鞋(用废旧钢板焊成规格为0.20.2m2的四方形钢板),或铺地杠子(用方木铺在底板上,棚腿支在该方木上)。9、架设和拆除支架时,撤换支架的工作应连续进行时,在一架未完工之前,中途不得中止工作,若因特殊原因无法连续施工时,每次工作结束前,必须接顶封帮,确保工作地点的安全。10、作业过程中如发现“下煤雨” 、断梁折柱等顶板来压预兆时,必须及时撤除人员,待压力稳定后,由外而内搞好修理

43、、加固工作后方可继续作业。11、巷道维修时妥善保护好管路、电缆、探头线及皮带等。移动设备、电缆时必须先停电,并挂停电牌。电缆不得放入水沟或积水内。12、巷道作业时必须确保正常供风,严禁无风、微风及瓦斯超限作业。13、维修井巷前,应首先检查井巷通风情况和维修地点及其周围有害气体情况,瓦斯和有害气体含量不得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独头巷道必须首先恢复通风,如果瓦斯超限或局部瓦斯积聚,必须按规定处理好以后才能进行井巷维修作业。14、在有积水或流水的井巷内维修时,首先要检查水路是否畅通,如有淤塞,要先清理水路,排尽积水,然后再进行维修。必要时还应制定专门的探放水措施,确保安全施工。15、扩大和维修井巷

44、需连续撤换支架时,必须保证有在发生冒顶堵塞井巷时人员撤退的出口,作业前要检查后路和安全出口支护是否完好可靠。若遇有支架折损、断裂、失稳、巷道掉顶、片帮危及安全时,必须修复后再向前进行。 16、井巷维修时要注意围岩及支架的变化情况,发现问题要立即采取措施。严禁单人作业。 17、井巷维修应由具有一定生产经验的人员担任。维修作业前,要进行敲帮问顶,探清顶板、两帮有无危岩活石,并及时处理。找顶人员要站在支护完好的地点进行。第245条 撤换支架的工作应连续进行,在一架未完工之前,不得中止工作。不连续施工时,每次工作结束前,必须接顶封帮,确保工作地点的安全。 18、井巷倾角较大时,要有防止煤(矸)滚落伤人

45、的措施。采用溜槽出煤(矸)时,溜槽要加挡板,挡板高度要保证煤(矸)不会窜出;倾斜15以上的井巷上山维修时,应在工作点下方8m内安设一排挡板,挡板材料为160mm的优质坑木2至4根。柱窝深度煤底应不小于400mm,岩底应不小于200mm。挡板处支架必须牢固可靠,顶板破碎要带帽,并用木楔打上劲。挡板与巷道底板的夹角应在7085之间。 19、维修砌碹井巷扒碹、砌碹前,应先对临近地点顶帮进行加固,加固段长度应不少于3m。20、处理冒顶: (1)冒顶口向外的支架至少必须加固5,保证后路畅通。 (2)在处理冒顶作业之前,必须由瓦斯检查员对冒顶孔洞内的瓦斯进行检查,如果积存的瓦斯超限应先进行处理。 (3)冒

46、顶孔洞内的煤层如有自燃倾向,必须采取措施,防止自然发火。 (4)当巷道冒顶严重需打木垛接顶时,应设专人观察观板,并用长钎进行敲帮问顶,确认安全后,方可架棚接顶。接顶时应设撤人滑绳,并应有临时支护措施。 (5)当冒顶范围较大或情况复杂时,还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五)斜井提升运输管理安全措施1、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制度。(1)凡提升期间,严禁人员在斜井行人或斜井内有人。人员需在斜井通行,应先请示井上、下信号工,经井上、下信号工与绞车司机联系清楚并同意后,方可通行。斜井通行完毕后,告知井上下信号工。(2)严禁人员搭乘矿车。 2、每次提升运输时,主斜井重车最多只能提升6个/次,下放空车7个/次;轨道下山重车最多只能提升2个/次;下放空车最多只能3个/次。 3、斜井提升只能使用符合煤矿安全生产标准矿车,严禁带病矿车下井使用。4、矿车在提升或下放物料时,速度不得超过3m/s。5、钢丝绳的检查维护(1)钢丝绳每班运行前必须进行检查,钢丝绳在1个捻距内断丝,面积与钢丝绳总断面积达到5%或钢丝绳直径减小至10%时须立即更换。(2)钢丝绳有变黑、锈皮、点蚀麻坑等损伤时,不得用作升降人员。钢丝绳锈蚀严重,或点蚀麻坑形成沟纹,或外层钢丝松动时,不论断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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