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私法学教学安排第一讲国际私法的意义和历史第二.ppt

上传人:本田雅阁 文档编号:2559922 上传时间:2019-04-07 格式:PPT 页数:272 大小:459.0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国际私法学教学安排第一讲国际私法的意义和历史第二.ppt_第1页
第1页 / 共272页
国际私法学教学安排第一讲国际私法的意义和历史第二.ppt_第2页
第2页 / 共272页
国际私法学教学安排第一讲国际私法的意义和历史第二.ppt_第3页
第3页 / 共272页
国际私法学教学安排第一讲国际私法的意义和历史第二.ppt_第4页
第4页 / 共272页
国际私法学教学安排第一讲国际私法的意义和历史第二.ppt_第5页
第5页 / 共27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国际私法学教学安排第一讲国际私法的意义和历史第二.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国际私法学教学安排第一讲国际私法的意义和历史第二.ppt(272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2019/4/7,1,国际私法学教学安排 第一讲 国际私法的意义和历史 第二讲 外国人的民事法律地位 第三讲 冲突规范、识别和反致 第四讲 外国法的适用和法律规避 第五讲 公共秩序保留和先决问题 第六讲 自然人和法人 第七讲 物权和债权 第八讲 婚姻家庭关系 第九讲 侵权行为 第十讲 国际民事诉讼法 第十一讲 国际商事仲裁 第十二讲 复习,2019/4/7,2,什么是物权,1、物权为直接支配物的权利,2、物权为支配特定物的权利,3、物权为享受物的利益之权利,4、物权为直接支配特定物而享受其 利益的绝对性权利,2019/4/7,3,什么是债权,债权为请求特定人为特定行为或不为 特定行为的权利,债

2、权具有三项权能:给付请求权 给付受领权 保护请求权,债权的特征:请求权;相对权;相容性; 平等性;期限性;,2019/4/7,4,物权和债权的区别,1、在权利性质上,2、在权利设定上,3、在义务主体方面,4、在权利客体上,5、在权利效力上,6、在时限性上,7、在转让限制上,8、在民法的保护方法上,2019/4/7,5,国 际 私 法,主讲教师 黄 山讲师 马鞍山广播电视大学法律教研室,2019/4/7,6,国际私法讨论题 1.国际私法的发展趋势 2.国际私法中的最密切联系原则 3.国际私法的对象、范围和体系,2019/4/7,7,第一次作业(月日布置月日交) 1、国际私法的准确定义是什么?这一

3、定义有什么特点? 2、试论萨维尼的法律关系本座说对近现代国际私法发展的影响 3、试论外国人在我国的民事法律地位,2019/4/7,8,第二次作业(9月20日布置月日交) 1、谈谈冲突规范的含义、性质和作用 2、谈谈法律选择方法 3、谈谈在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的运用中应注意的问题 4、谈谈外国法查明制度问题上的不同理论和实际,2019/4/7,9,第三次作业(月日布置月日交) 1、试论国际私法上自然人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法律适用的主要理论和实践 2、试析法人属人法和内国的外国人法的使用范围 3、试述物之所在地法原则,2019/4/7,10,第四次作业(月日布置月日交) 1、试述我国涉外经济合同法律适用

4、制度的主要内容应加简要评价 2、试论我国对侵权行为法律适用的规定 3、试述我国有关国际民事管辖权的立法和司法实践的主要内容,2019/4/7,11,案例一:中国A公司和营业地在B国的B公司于1999年7月1日在C国签订了一项货物买卖合同,合同规定A公司向B公司出口1万台家用洗衣机。后发生纠纷诉之中国法院。 (1)假设1:B国是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成员国,A公司和B公司对该合同的法律适用已经合意选择C国法。 问:我国法院应适用什么法律作为审理该合同纠纷的准据法?为什么? (2)假设2:B国是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成员国,A公司和B公司对该合同的法律适用没有作出选择。 问:我国法院应

5、适用什么法律作为审理该合同纠纷的准据法?为什么? (3)假设3:B国不是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成员国,A公司和B公司对该合同的法律适用没有作出选择。 问:我国法院适用什么法律作为审理该合同纠纷的准据法?为什么?,2019/4/7,12,案例二:假设在我国某外资企业工作的甲国公民A和乙国公民B签订了一项赠与合同,合同规定A赠送给B价值200万元人民币的钻石戒指一只。但条件是B必须和A共同在该外资企业工作10年,并且在10年内B不得与他人结婚,否则A可收回赠送的钻石戒指。双方明示选择甲国法作为该赠与合同的准据法,而依甲国法该附条件的赠与合同是有效的。三年后B与他人结婚,A欲讨回钻石戒指不成,

6、诉之中国法院。 问1:中国法院对该合同纠纷是否有管辖权?为什么? 2:当事人是否可以对该合同的法律适用作出约定?为什么? 3:该合同当事人约定适用甲国法是否有效?为什么,2019/4/7,13,案例三:1996年,北京某高校教师辞职到日本留学,毕业后就职于一家日本公司。2000年8月,该人在日本东京不幸遇车祸身亡。遇害人亲属到日本作了后事处理,获赔款折合人民币80余万元。 为继承这笔存款,死者的父母与死者的妻子、儿子产生争议,遂诉诸法律,提起诉讼。 问:本案应适用何地法律作为准据法? 本案中的遗产应如何分割? (提示:中国法律规定继承有二个顺序,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父母、子女;日本法律规定继

7、承有四个顺序,第一顺序为子女,配偶不在继承顺序中,但可随序继承。),2019/4/7,14,案例四:法籍华人保罗来华投资,与我国深圳一企业合资,建立一家化妆品厂。保罗在深圳购住宅一套,以便来华时居住。保罗在法国有一栋别墅,有一家化妆品生产企业。在法国一家银行有300万美元存款。1997年8月,保罗在华工作期间突发心脏病,抢救无效死亡。保罗的亲属因遗产继承发生纷争,在中国深圳法院提起诉讼。 问:本案中应适用何国法律作为准据解决这一纷争?,2019/4/7,15,一、识别 案情 怀亚特夫妇都是马尔他人,他们于1950年在马尔他缔结婚姻,1970年前他们居住在马尔他,197O年移居法国,并在法国塞特

8、购置了房地产。1989年怀亚特去世,其妻根据马尔他法律到法国法院对死者的遗产管理人戈恩提起诉讼,要求除了享有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以外,还要对死者地产的四分之一事有用益权。提起诉讼时,她的住所在法国塞特。 怀亚特夫妇结婚时马尔他法律规定:1未亡配偶得以配偶身份取得已亡配偶的财产;2未亡配偶可取得已亡配偶四分之一地产的用益权。法国法律则规定:1未亡配偶以继承人身份取得已亡配偶的遗产;2未亡配偶不得取得已亡配偶地产的用益权。显然,适用马尔他法律或适用法国法律将导致两种不同的判决结果。选择哪个国家的法律是本案的关键。解决这个问题首先要对马尔他法律的性质进行分析判断,如果将马尔他法归为继承法的一部分,则怀

9、亚特夫人的请求没有根据,因为根据法国冲突法,不动产的继承依物业所在地法即法国法律。如果将马尔他法归为婚姻财产法,则怀亚特夫人的诉讼请求成立,因为根据法国冲突法,婚姻财产应该依婚姻所在地法即马尔他法律。 那么,依据什么法律进行判断呢?依据马尔他法,则怀亚特夫人对四分之一地产的用益权应该是婚姻法制度,依法国法,马尔他的这些规则属继承法。 问题 何为识别?在本案中需对哪些情况进行识别?,2019/4/7,16,二、反致 案情 格雷堡是一个非婚生子,取得罗马尼亚国籍,但自10岁起即随母去法国,一直生活在法国,在法国里尔有事实上的住所。按照当时的法国法律,外国人在法国取得住所需办理所谓获得“住所准许”的

10、法律手续,但格雷堡从未取得这种“住所准许”。1969年,格雷堡在法国未立遗嘱而去世,留下动产在法国。格雷堡的母亲、妻子俱已死亡,且没有子女,他母亲的旁系亲属要求继承财产,因而在法国法院提起诉讼。 法国国际私法规定,动产继承依死者本国法,即本案应适用罗马尼亚法。如适用罗马尼亚法,则非婚生子旁系亲属可以继承该婚生子的遗产,但罗马尼亚冲突法规定,动产继承依死者住所地法,而且罗马尼亚承认事实住所的法律效力,所以,又将应适用的法律指向法国法。 问题 本案中究竟应以哪国法律作准据法?,2019/4/7,17,三、转致 案情 瑞典公民特布雷恩在法国设立住所,他于1978年去世时留下一份遗嘱。根据这份遗嘱,他

11、的全部财产包括他在英国的财产,归其教子继承。根据法国冲突法及法国与瑞典订立的条约,特布雷恩的遗产应按死者的本国法即瑞典法解决。瑞典法规定,被继承人子女享有占全部遗产十分之九的应继份。原告即死者的独生子,就死者的遗产到瑞典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承认他的应继份。瑞典法院满足了他的诉讼请求。而后,他将瑞典法院的判决送到英国法院,要求法院执行其父在英国的遗产。英国法院根据其法律规定实施重新审理。按英国冲突法,遗产继承依死者的住所地法即法国法,而法国冲突法指向瑞典法。 问题 试问英国法院应适用哪国法律重新审理?,2019/4/7,18,四、国家及其财产豁免 案情 原告卡奈贝它曼和亚卡贝它曼是约翰逊的后代

12、与继承人。他们在瑞典期德哥摩市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提起诉讼。诉称:1954年10月4日,位于期德哥尔摩属于他们父亲所有的遗产(不动产)未经他们同意而被其父的遗产管理人卖给中华人民共和国驻瑞典大使馆。原告主张该遗产管理人没有出售原告父亲遗产的权利,并且这笔交易结果显然对原告不利,要求法院判决这一买卖法律关系无效。 问题 本案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否应诉?,2019/4/7,19,五、法律规避 案情 原告贝佛莱的妻子贝佛莱夫人,原为英国人,因与贝佛莱结婚而取得意大利国籍。后来,她想与贝佛莱离婚而与另一波兰人结婚。由于当时意大利法律规定不准离婚,德国法律准许离婚,为了达到与贝佛莱离婚的目的,贝佛莱夫人只

13、身迁居德国,并加入德国国籍,而后在德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获得离婚判决后即在柏林与波兰人蒙都拉斯结婚。贝佛莱在意大利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宣告其妻加入德国国籍、以及离婚、再婚的行为无效。当时,意大利冲突法规定,离婚适用于当事人的本国法。 问题 本案中贝佛莱夫人的离婚、再婚有效吗?,2019/4/7,20,六、涉外婚姻 案情 日本女子板上香子与中国公民刘威,于1986年9月30日在广西省民政厅登记结婚。婚后一年,板上香子以生活不习惯为由回日本京都世田谷区居住,夫妻各居一方。一年半后,板上香子到中国,以长期分居、感情破裂为由,向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其夫刘威离婚。 问题 本案应适用哪国法律?

14、,2019/4/7,21,住所在英国的一阿根廷公民死于英国,在日本遗有不动产,因该不动产的继承在日本法院涉讼。日本冲突规范规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的属人法,即阿根廷法;阿根廷冲突规范则规定继承适用死者最后住所地法,即英国法;英国冲突规范又规定,不动产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即日本法。采用国际私法中的何种制度可以达到适用日本实体法的结果? A、直接反致 B、转致 C、间接反致 D、完全反致,2019/4/7,22,甲国公民A(男)与乙国公民B(女)在乙国结婚,因工作关系移居丙国,数年后,A在丙国死亡,其前妻之子女在丙国法院提起了要求继承A在丙国的遗产的诉讼,并认为A与B之间的夫妻关系不成立,否

15、认B的继承权,关于A与B之间夫妻关系的成立,依丙国国际私法的规定应适用乙国法律,但是依乙国法律应适用丈夫本国法的甲国法律,根据国际私法的理论,丙国法院适用甲国法的行为属于下列哪一选项? A反致 B间接反致 C转致 D.双重反致,2019/4/7,23,第一章 国际私法的意义 学习目的: 使学生们了解涉外民事法律关系以及国际私法的性质和作用。 本章问题: 什么是涉外民事法律关系、法律冲突以及对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调整方法。国际私法的定义是什么。国际私法的性质和特征是什么。 学习内容: 第一节 涉外民事法律关系 第二节 国际私法的性质和作用,2019/4/7,24,第一讲 国际私法的意义和历史 第一

16、章 国际私法的意义 第二章 国际私法的历史,2019/4/7,25,第二章 国际私法的历史 学习目的: 了解国际私法发展的历史和主要学说 本章问题: 法则区别说、国际礼让说和法律关系本座说的主要内容 学习内容: 第一节 国际私法学的历史 第二节 国际私法学的立法史,2019/4/7,26,第二讲 外国人的民事法律地位,第三章 外国人的民事法律 地位概述 第四章 外国人在中国的民事 法律地位,2019/4/7,27,第三章 外国人的民事法律地位概述,学习目的: 了解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的含义和外国 人民事法律地位 的历史发展,掌握外国人法律地位的几种制度 本章问题: 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第法律与冲突

17、法的关系、 外国人法律地位的几种制度的区别 学习内容: 第一节 外国人的民事法律地位概念 第 二 节 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的历史发展 第三节 关于外国人待遇的原则,2019/4/7,28,第三章 外国人的民事法律地位概述,第一节 外国人的民事法律地位概念,一、外国人的民事法律地位的含义,二、关于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的法律与冲 突法的关系,2019/4/7,29,第 二 节 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的历史发展,一、奴隶制时期敌视待遇,二、封建制时期差别待遇,三、资本主义时期互惠待遇、平等待遇,2019/4/7,30,第三节 关于外国人待遇的原则,一、关于外国人的民事法律地位的法律形式,二、外国人民事法律地

18、位的法律规定方式,三、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的几种制度,(一)国民待遇,(二)最惠国待遇,(四)优惠待遇,(五)普遍优惠待遇,(六)不歧视待遇,2019/4/7,31,第 四 章 外国人在中国的民事法律地位,学习目的:了解外国人在中国的民事法律 地位的历史,掌握外国人在中国的民事法律地位 本章问题:新中国政府给予外国人在中国什么的民事法律地位 学习内容:第一节 外国人在中国的民事法律地位的历史 第 二 节 外国人在中国的民事法律地位,2019/4/7,32,第 四 章 外国人在中国的民事法律地位,第一节 外国人在中国的民事法律地位的历史,合理待遇时期 排外时期 特权时期,2019/4/7,33,第

19、 二 节 外国人在中国的民事法律地位,一、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的规定,二、具体民事权利,1、不动产使用权,2、航运权,3、知识产权,2019/4/7,34,4、投资权,5、外国公司在我国的经营权,6、结婚、抚养、离婚、继承等权利,7、司法保护权,2019/4/7,35,第一章 国际私法的意义,第一节 涉外民事法律关系 一、涉外民事法律关系 1 主体 2 客体 3 法律关系和产生、变更 和消灭的法律事实,2019/4/7,36,二、法律冲突 三、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调整方法 1 统一私法 2 国际惯例 3 国际私法(冲突规范),2019/4/7,37,第二节 国际私法的性质和作用 一、定

20、义和范围 二、特征 三、国际私法的性质 国际法 国内法 折衷说,2019/4/7,38,第二章 国际私法的历史,第一节 国际私法学的历史 一、罗马帝国时代 市民法 万民法 二、意大利法学派 巴托鲁斯 法则区别说,2019/4/7,39,三、法国学派 杜摩兰 意思自治原则 达让特莱 法规三分说 四、荷兰学派 胡伯 国际礼让说 五、英美学派 斯托里 戴西 既得权说,2019/4/7,40,六、德国学派 萨维尼 法律关系本座说 七、新意大利学派 孟其尼 八、现代国际私法理论,2019/4/7,41,第二节 国际私法的立法史 一、外国国际私法立法史 二、中国国际私法立法史 三、国际私法的统一 海牙国际

21、会议,2019/4/7,42,第三讲 冲突规范、识别和反致,第五章 冲突规范 第六章 识 别 第七章 反 致,2019/4/7,43,第五章 冲突规范,学习目的:了解冲突规范的结构和类型,各种不同的连接点和确定准据法的方法 本章问题:什么是冲突规范和准据法。冲突规范有哪几种类型。有哪些种类的连接点。 学习内容:第一节 冲突规范的结构和类型 第二节 连接点及连接方法,2019/4/7,44,第六章 识 别,学习目的:了解识别的概念以及相关国内外的案例 本章问题:识别和二级识别的概念以及相互区别是什么 学习内容: 第一节 识别的意义 第二节 识别问题的解决 第三节 二级识别,2019/4/7,45

22、,学习目的:了解反致制度的概念、类型、产生和意义 本章问题:什么是反致。反致有哪些类型。反致的根据是什么。 学习内容: 第一节 反致的意义 第二节 反致的理论依据,第七章 反 致,2019/4/7,46,第五章 法律冲突,第一节 冲突规范的结构和类 型 一、国际私法的结构 二、冲突规范的类型,2019/4/7,47,第二节 连接点及连接方法 一、连接点及准据法 1 国籍 2 住所 3 经常居所 4 定居国 5 船旗国 6 物之所在地,2019/4/7,48,7 行为地 8 当事人的自主选择 9 法院地 10 最密切联系的国家 二、连接点的种类划分及其确定 1 主观的连接点和客观的连接点 2 静

23、态的连接点和动态的连接点,2019/4/7,49,三、准据法的连接方法 1 重叠性连接 2 选择性连接 3 阶段性连接 4 分配性连接 5 加重性连接,2019/4/7,50,第四章 识 别,第一节 识别的意义 一、识别的概念 二、识别问题的提出 1 安东夫人继承案 2 德国 卡恩 :三种法律冲 突,2019/4/7,51,第二节 识别问题的解决 一、识别的依据 1 法庭地法说 2 准据法说 3 国际私法自体说 (1) 拉贝尔的比较法说 (2) 新诉讼地法说 (3)冲突规则目的说,2019/4/7,52,二、我国的案例 第三节 二级识别,2019/4/7,53,第五章 反 致,第一节 反致的意

24、义 一、反致的概念 二、反致的产生,2019/4/7,54,三、反致的类型 反致 转致 间接反致 双重反致,2019/4/7,55,第二节 反致制度的理论依据 一、反致发生的条件 1 承认反致制度的国家 2 国际私法的消极冲突,2019/4/7,56,二、反致的根据 1 综合指定说 2 弃权说 3 外国主权尊重说 4 实体法和国际私法的一体说 反致主义的现实根据 1、内国法扩大说 2、国际判决的调和 中国国际私法上的反致制度,2019/4/7,57,第四讲 外国法的适用和法律规避,第八章 外国法的适用,第九章 法律规避,2019/4/7,58,第六章 外国法的适用 学习目的:了解外国法的性质、

25、查明外国法的途径以及我国的有关规定 本章问题:外国法的性质是什么。外国法查明和解释的途径有哪些。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的内容。 学习内容:一、外国法的性质 二、外国法的查明和解释 三、外国法的欠缺和不明 四、外国法适用的错误 五、中国关于外国法适用的规定,2019/4/7,59,第七章 法律规避 学习目的:了解法律规避、法律规避的构成要件和效力 本章问题:什么是法律规避。法律规避构成要件是什么 学习内容:一、法律规避的意义 二、法律规避的构成要件 三、法律规避的效力 四、我国关于法律规避的法律规定,2019/4/7,60,第八章 外国法的适用,一、外国法的性质 事实说 法律说 二、外国法的查明和解

26、释,2019/4/7,61,三、外国法的欠缺或不明 驳回起诉说 内国法适用说 近似法说 四、外国法适用的错误 1、适用内国法的错误 2、对所适用的外国法发生解释错误 五、中国关于外国法适用的规定,2019/4/7,62,第九章 法律规避,一、法律规避的意义 鲍富莱蒙案 特拉华公司 菲玫离婚 内华达离婚 方便旗问题,2019/4/7,63,国际避税 二、法律规避的构成要件 三、法律规避的效力 四、我国关于法律规避的法律规定,2019/4/7,64,法律规避的构成应具备如下要件: (1)当事人应有规避法律的故意。(2)被规避的法律应是本应适用的法律。 (3)法律规避是通过变更连结点来实现的。 (4

27、)法律规避必须是既遂的。,2019/4/7,65,法律规避又称为法律欺诈,国际私法是通过连结点来决定与法律关系有最密切关联的国家的法律作为准据法,从而调整涉外私法关系的规范,所以当事人故意变更连结点是不可取的。但是关于法律规避的效力问题存在着不同的观点。法国、比利时、西班牙、葡萄牙等国家认为法律规避行为无效。德国、意大利、英国、美国等国家采取宽容的态度。,2019/4/7,66,我国目前尚无关于法律规避问题的立法规定,最高人民法院1988年发布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94条规定:当事人规避我国强行性或禁止性法律规范的行为,不发生适用外国法的效力。具体适用尚

28、不明确。,2019/4/7,67,第十章 公共秩序保留,第十一章 先决问题,第五讲 公共秩序保留和先决问题,2019/4/7,68,第十一章 先决问题 学习目的:了解先决问题产生的条件和解决方式 本章问题:什么是先决问题。先决问题如何解决 学习内容:一、先决问题的意义 二、先决问题的解决,2019/4/7,69,第一章 第十章 公共秩序保留 学习目的:了解公共秩序保留的概念、适用的条件和结果 本章问题:什么是公共秩序保留。它的适用结果是什么 学习内容:一、公共秩序保留的意义 二、排除外国法适用的条件 三、排除外国法适用的结果 四、中国关于公共秩序保留的法律制度,2019/4/7,70,第八章

29、公共秩序保留,一、公共秩序保留的意义 公共秩序保留的概念 公共秩序保留条款的种类 二、排除外国法适用的条件,2019/4/7,71,1 公共秩序保留的概念 公共秩序保留(Reservation of Public Order)是指法院地国按照冲突规范本应适用外国法时,如果外国法的适用结果将违反内国公共秩序,就排除该外国法的适用。这就是国际私法上的公共秩序(public policy)问题。,2019/4/7,72,公共秩序保留条款的种类 规定依照公共秩序排除外国法的适用的条款被称为公共秩序条款。公共秩序条款有以下各种形式。 (1)排除条款(Ausschliessungsklausel) (2)

30、 保留条款(Vorbehaltsklausel) (3 ) 综合限制的规定方式,2019/4/7,73,排除外国法适用的条件 1、涉外民事法律关系 排除外国法的适用的对象只限于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即适用国际私法的一般规则的法律关系。 2、于依照冲突规范适用外国法时 只有依照国际私法的一般规则适用外国法,才存在适用该外国法的结果违背内国公共秩序的可能。 3、普遍的公共秩序和国家的公共秩序 4、外国法适用的结果违背公共秩序是排除外国法的条件 5、外国法规定本身的反公序性和外国法适用的结果本身的反公序性 6、国际私法上的公共秩序和实体法上的公共秩序,2019/4/7,74,三、排除外国法适用的结果 适

31、用法院地法 适用密切联系国家的法律 国际私法自体说 四、中国关于公共秩序保留的法律制度,2019/4/7,75,中国关于公共秩序保留的法律制度 民法通则第147条规定,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的结婚适用结婚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国家的法律。所以,在我国的结婚适用我国的法律,在我国法院的离婚也适用我国法律,我国并没有采用大陆法系国家所大多采用的属人法主义,所以,就不存在排除外国法的问题了。所以,就结婚和离婚问题,一夫多妻制或禁止离婚的外国法律制度在中国并不成为问题。,2019/4/7,76,第十一章 先决问题,一、先决问题的意义 先决问题的产生条件 二、先决问题的解决,2019/4/7

32、,77,先决问题应具备的条件,即(1)主要问题依据法院地国的冲突规范必须以外国法作为准据法。(2)该先决问题本身含有涉外因素,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可以作为单独一项争议向法院提出,并另有冲突规范适用之。(3)在确定该先决问题的准据法时,法院地国的冲突规范和解决主要问题的准据法所属国关于先决问题的冲突规范不同,导致不同的判决结果,2019/4/7,78,先决问题的解决 1本问题准据法主义 2、本问题准据法所属国国际私法主义 3、法庭地国际私法主义,2019/4/7,79,三、不统一法国家法的指定,(一)不统一法国家的意义,(二)区际冲突,1、一般原则,2、当事人本国法的指定,直接指定主义 间接指定主

33、义,2019/4/7,80,3、我国的法律规定,(三)人际冲突,(四)时际冲突,2019/4/7,81,2019/4/7,82,第六讲 自然人和法人 第十四章 自然人 第十五章 法人,2019/4/7,83,第十四章 自然人,学习目的:了解关于确定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各种规定和我国的相关制度 本章问题:如何选定确定当事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准据法 学习内容:第一节 权利能力 第二节 行为能力,2019/4/7,84,第十章 自然人,第一节 权利能力 一、一般权利能力 1、总论 2、权利能力的开始,2019/4/7,85,3、权利能力的终止 当事人的属人法 法院地法 具体民事法律关系的

34、准据法 二、特别权利能力,2019/4/7,86,三、失踪宣告、死亡宣告,1、法律冲突,2、管辖权,3、法律适用,4、外国法院失踪宣告、死亡宣告的承认条件,5、外国法院失踪宣告、死亡宣告的 效力,6、我国的法律规定,2019/4/7,87,第二节 行为能力 一、概论 财产行为能力 身份行为能力 二、基于年龄的限制 1、总论 2、准据法 (1)当事人的属人法 (2)准据法的确定,2019/4/7,88,3、内国交易安全的保护 (1)原则 (2)条件 4、我国法律规定 民通第143条 民通解释第179条 、第 180条、第181条 票据法第97条,2019/4/7,89,三、基于精神障碍的限制 1

35、、概论 2、管辖权 3、准据法 (1)禁治产宣告的条件 第一、适用属人法 第二、适用法院地法 第三、重叠适用 (2)禁治产宣告的效力 适用宣告地国家的法律,2019/4/7,90,第十五章 法 人,学习目的:了解确定法人属人法的制度、外国法人在内国的法律地位的规定以及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 本章问题:如何确定法人的属人法。如何确定外国法人在内国的地位 学习内容: 第一节 概论 第二节 法人的属人法 第三节 外国法人的地位 第四节 我国的法律制度,2019/4/7,91,第十一章 法 人,第一节 概论 一、冲突法上的问题 二、实体法上的问题,2019/4/7,92,第二节 法人的属人法 一、法人属人

36、法的决定标准 1、法人设立准据法主义 2、管理中心所在地法主义 3、主要营业所所在地法主义 4、资本实际控制主义 5、法人设立准据法主义和法人本据地法主义的结合,2019/4/7,93,二、法人属人法的适用范围 1、法人的成立及法人的性质 2、法人的内部组织关系 3、法人的权利能力 经常性经营活动 偶然性经营活动 内国交易安全的保护,2019/4/7,94,4、法人的行为能力 5、法人的解散 三、跨国公司 1、定义 2、跨国公司的属人法 案例,2019/4/7,95,第三节 外国法人的地位 一、外国法人的标准(法人的国籍) 1、法人的国籍 2、 二、外国法人的承认 1、对象 经常性经营活动 偶

37、然性经营活动,2019/4/7,96,2、承认的方法 (1)特许主义 (2)许可主义 (3)认可主义 (4)准则主义 (5)相互认许制 3、许可的条件和范围 4、国际法人的许可 5、跨国公司的承认,2019/4/7,97,三、外国法人的法律地位 四、外国法人的监督管理,2019/4/7,98,第四节 我国的法律制度 一、法人属人法的确定 民通解释第184条设立准据法 主义 二、外国法人的确定 民通解释第184条 公司法第199条 三资企业法,2019/4/7,99,三、外国法人的认许制度 公司法第199条、第200条 1980年国务院关于管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暂行规定,2019/4/7,1

38、00,四、外国法人的权利能力 五、外国法人的认许和监督 公司法第200条205条,2019/4/7,101,第七讲 物权和债权,第十六章 物 权,第十七章 债 权,2019/4/7,102,第十六章 物 权,学习目的:了解物权准据法确定的不同方法,物之所在地法主义及其例外以及我国对物权准据法的有关规定 本章问题:什么是物之所在地法主义。物之所在地法主义的例外情况有哪些。 学习内容:一、物权准据法的决定 二、物之所在地法的例外 三、物权准据法的适用范围 四物权准据法和债权准据法的关系 五、我国关于物权的规定,2019/4/7,103,第十七章 债 权,学习目的:了解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和最密切联系

39、原则,了解决定合同准据法的基本制度和中国的有关法律规定 本章问题:什么是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当事人没有选定准据法时如何决定合同应该适用的准据法。 学习内容:第一节 当事人自治原则 第二节 当事人没有选择时的准据法的决 定方法 第三节 准据法的适用范围 第四节 我国的法律制度规定,2019/4/7,104,第十二章 物权,一、物权准据法的决定 1、分割主义 2、统一主义,萨维尼的动产三分说,2019/4/7,105,二、物之所在地法主义的例外 1、运送中的物 (1)适用发送地法 (2)适用目的地法 (3)适用所有人本国法 (4)适用债权合同的准据 法 (5)适用船旗国法,2019/4/7,106

40、,2、运送中长期保存在某地仓库中的物 适用实际物之所在地法 3、船舶、飞机等运输工具 适用船旗国或登记国法律,2019/4/7,107,三、物权准据法的适用范围 1、物权客体的范围 2、物权的内容 3、物权的变更条件 4、物权的保护方法 5、动产和不动产的区别 冲突法上的识别(一级识别) 实体法上的识别(二级识别),2019/4/7,108,四、物权准据法和债权准据法的关系 五、我国关于物权准据法的法律规定 1、一般物权 民法通则第144条规定: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2019/4/7,10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法通则意见(试行)第186条规定:土地、附着于土地的建筑物及其他定

41、着物、建筑物的固定附属设备为不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买卖、租赁、抵押、使用等民事关系,均应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关于动产的物权问题,我国尚无法律规定。,2019/4/7,110,2、船舶物权 1992年制定的海商法第270条272条就船舶物权作了规定。 第270条规定: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适用船旗国法。,2019/4/7,111,第271条规定:船舶抵押权适用船旗国法。船舶在光船租赁以前或光船租赁期间设立船舶抵押权的,适用原船舶登记国的法律。 第272条规定:船舶优先权,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2019/4/7,112,3、航空器物权 1995年10月30日制定,1996年

42、3月1日实施的民用航空法 第185条规定:民用航空器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适用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国法律。,2019/4/7,113,第186条规定:民用航空器抵押权适用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国法律。 第187条规定:民用航空器优先权,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2019/4/7,114,第八讲 婚姻家庭关系,第十八章 婚姻关系,第十九章 继承关系,2019/4/7,115,第十八章 婚姻关系,学习目的:了解结婚的实质要件的准据法以及形式要件的内容,我国关于涉外婚姻的规定 本章问题:什么是结婚的实质要件和法律适用规范。我国对于涉外婚姻有那些规定。 学习内容:第一节 结婚 第二节 离婚 第三节

43、 扶养 第四节 收养,2019/4/7,116,第十九章 继承关系,学习目的:了解继承的法律冲突及法律适用,我国有关涉外继承的法律规定 本章问题:继承的准据法适用范围是什么。我国关于涉外继承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学习内容: 一、法定继承的法律冲突 二、法定继承的法律适用 三、准据法的适用范围 四、我国的法律制度,2019/4/7,117,第十八章 婚姻关系,第一节 结婚 一、结婚的实质要件的准据法 (一)适用范围 1、积极条件和消极条件 2、单方条件和双方条件,2019/4/7,118,3、具体事项 (1)婚龄 (2) 当事人的同意 (3) 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 的同意 (4) 一夫一妻制,201

44、9/4/7,119,(5)双方非近亲属 (6)离婚女子的待婚期间 (7)有疾病的人的结婚禁止,2019/4/7,120,(二)法律适用规范 1、属人法主义 (1)本国法主义 A.男方本国法 B.双方的本国法 a. 分配性连结 b.重叠性连结 2、婚姻举行地法主义 3.混合制 (1)以缔结地法为主兼采当事人属人法 (2)以属人法为主兼采缔结地法,2019/4/7,121,二、结婚的形式要件 1、婚姻举行地法主义 2、当事人的属人法 3、选择适用 4、领事婚,2019/4/7,122,三、婚姻的无效和撤销 一般适用婚姻成立的准据法,四、我国关于涉外婚姻的法律制度 (一)在我国境内中国人和外国人的婚

45、姻 1、实质要件 2、形式要件 适用结婚缔结地法律 民法通则第147条,2019/4/7,123,(二)在我国境内外国人的婚姻 1、实质要件 2、形式要件 (三)中国人之间在外国结婚 1、实质要件 2、形式要件 (四)婚姻的无效确认 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 民通解释第188条,2019/4/7,124,第二节 夫妻关系,一、夫妻人身关系 1、夫妻人身关系的属人法 (1)当事人的属人法 (2)三法的阶段性适用 2、准据法的适用范围,2019/4/7,125,二、夫妻财产关系 1、夫妻财产关系的准据法 (1)意思自治原则 (2)属人法主义 (3)分割主义,2、准据法的适用范围 (1)契约财产制 (2)

46、法定财产制 (3)夫妻财产的归属及支配关系,3、内国交易的保护,2019/4/7,126,第三节 离婚 一、离婚的法律适用 (一)离婚的准据法 1、法院地法主义 2、当事人的属人法主义 3、属人法和法院地法相结合的原则 (1)重叠适用 (2)选择适用,2019/4/7,127,二、我国法律规定 民法通则第147条 适用法院地法 民通解释第188条,2019/4/7,128,1、离婚的形式 2、离婚的原因 3、离婚的效力,二、离婚的管辖权和外国离婚判决的承认 (一)离婚案件的管辖权 1、住所 (1)离婚双方的共同住所地国家的管辖权,2019/4/7,129,(2)一被告住所地过行驶管辖权为原则,

47、在一定条件下原告住所地国也可以行驶管辖权 (3)离婚任何一方住所地国均可以行驶管辖权,2、国籍,二、我国关于涉外离婚案件的管辖权,三,三、外国离婚判决的承认,2019/4/7,130,第三节 扶养关系,一、扶养的法律适用 1、本国法主义 2、经常居住地国家的法律,二、我国的法律规定 法律条文,2019/4/7,131,第四节 父母子女关系,一、父母与婚生子女关系的法律适用 (一)、婚生子女身份的准据法 1、父母的属人法 2、子女属人法 3、支配父母婚姻的效力的法律,(二)父母与婚生子女间法律关系的准据法 1、依父之本国法,2019/4/7,132,2、依子女之本国法 3、依亲子共同的本国法或亲

48、之本国法 4、依父母婚姻效力的本国法,二、父母与非婚生子女关系的法律适用 (一)父母与非婚生子女关系成立的准据法 1、分别适用父母的本国法 2、适用子女的本国法,2019/4/7,133,3、共同本国法,二、父母与非婚生子女关系的准据法 1、适用子女的经常居所地法 2、适用子女的本国法 3、依父母的属人法或子女的属人法,2019/4/7,134,(三)非婚生子女准正的准据法 1、因父母后为婚姻而准正的准据法 2、因认领而准正的准据法 3、因法律措施而准正的准据法,2019/4/7,135,三、收养关系的法律适用,(一)收养成立要件的法律适用 1、收养成立实质要件的法律适用 (1)依收养人属人法

49、 (2)依当事人各自的属人法 (3)重叠适用双方当事人的属人法 (4)依法院地法,2019/4/7,136,2、收养成立形式要件的法律适用 一般适用收养成立地法,二、收养效力的法律适用 1、依收养人属人法 2、依被收养人属人法 3、依当事人共同的属人法,2019/4/7,137,四、我国的法律制度,外国人在华收养子女应当重叠适用我国法律和收养人经常居住地国法律,2019/4/7,138,民法通则第148条规定,扶养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89条规定,父母子女间的扶养、夫妻相互间的扶养以及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人之间的扶养,应当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国家的法律。扶养人与被扶养人的国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其他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80015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