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会补助专题研究计画重要法规宣导.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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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 重要法規宣導,報告人:國立東華大學主計室 組員:吳盈萱 中華民國102年6月,2,主計室簡化行政作業措施,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行政管理費自99年8月1日起,勿需由計畫項下帳務處理人員提轉,由主計室統一產出清冊出納組開立收據主計室轉帳。 自100年1月1日起,國科會專任助理之公提離職儲金由薪資系統登錄,無須再出紙本核銷,避免有漏未提列情事。 自100年1月1日起,委辦計畫(A類)之薪資亦由薪資系統登錄,簡化行政作業程序。 本室主計室網頁最新消息分別掛有網路操作手冊、建教合作-會計科目表及網路請購注意事項-建教合作計畫等供參考擷用。,3,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2

2、4、25點 計畫主持人執行研究計畫,應依補助用途支用,並對各項支出所提出支出憑證之支付事實真實性負責,如有不實應負相關責任。 申請機構應確實審核研究計畫補助經費之各項支出,如發現計畫主持人有未依補助用途支用,應不得報銷,並責成計畫主持人改進;如發現計畫主持人提出之支出憑証有虛報、浮報等情事,應為適當之處置,並將處置結果提報本會。 -申請機構執行研究計畫之各項支出憑證,經國科會查核,如發現有未依補助用途支用者,應追繳該項支出款。,4,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經費處理原則(1/5),人力研究費規定 國科會補助各類專題研究計畫,經費核定清單有關研究人力費部分,已改按核定之助理人員類(級)別呈現,如因研究計畫

3、需要,擬變更助理人員之類(級)別時,得由計畫主持人循機構行政程序核准後辦理。(98年及以前年度核定多年期計畫亦同) 執行國科會補助各類專題研究計畫,不得進用大陸地區學生擔任專任助理、兼任助理,亦不得以補助經費(含管理費)支付大陸地區學生獎助學金。 人力研究費如有不敷支用或賸餘,得因研究計畫需要逕行於業務費項下調整。,5,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經費處理原則(2/5),業務費(國科會常剔除之項目) 大原則為支出應與研究計畫有直接相關性,惟屬管理及總務費用性質之物品(例:檯灯、書桌、鎖匙、碎紙機、書架、資料整理箱、公文袋及壓克力告示板等)則較不建議支出。 *如有支出的必要性或與研究有相關性,請務必在粘存

4、單上用途說明處加註清楚與計畫執行之必要相關性。,6,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經費處理原則(3/5),流用規定 依102.02.07第805次主管會報修正通過: 任一補助項目(業務費、研究設備費、國外差旅費)經費如因研究計畫需要,須與其他補助項目互相流用時,如累計流出及流入均未超過計畫全程該項目原核定金額百分之五十者,執行機構得依內部行政程序辦理。 如任一累計流出流入超過計畫全程該項目原核定金額百分之五十者,執行機構應事先報經本會同意,始得流用。,NEW,7,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經費處理原則(4/5),研究設備費流用規定 新增研究設備費項目之金額,或研究設備費流入後總額在新臺幣五萬元以下者,授權執行機構得依

5、內部行政程序辦理,免報本會。 實施校務基金之學校及實施國立社教機構作業基金之機構,研究設備費未依核定清單所核定之項目購置,亦未依規定辦理變更,除依規定辦理經費流出者外,應將未購置項目之研究設備費繳回國科會。,NEW,8,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經費處理原則(5/5),變更規定: -研究人力費:專兼任助理及臨時工人數若和核定清單人數不符,須依執 行機構行政程序簽報核准後方能聘任。 -研究設備費:1、若有變更或增購的設備和核定清單核定之設備不符者, 須依執行機構行政程序簽報核准後方能購買。 2、因研究計畫需要,擬變更購買之設備項目單價在50萬元 以上者,須於國科會線上系統登錄。若50萬元以下,則依第 一點

6、須由執行機構行政程序簽報核准後方能購買。 -國外差旅費:原核定之出國人員、人數、次數、天數、地點或會議名稱及目 的之變更,依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經費處理原則規定, 得由計畫主持人敘明理由循執行機構行政程序簽報核准後於 原核定經費項下列支。,NEW,9,約用助理人員補充規定(1/2),99年5月17日臺會綜二字第0990034594號函迴避進用規定: 執行機構執行本會補助各類專題計畫,自即日起,應迴避新進用計畫主持人及共同主持人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為專任助理、兼任助理及臨時工,如有違反規定,不予核銷相關經費。 99年3月19日臺會綜二字第0990020546號函應建立出勤管控機制規定:

7、 本會補助各類專題研究計畫,如有依規定約用專任助理人員、兼任助理人員及臨時工者,應依規定建立適當之出勤管控機制並加強內部管控。,10,NEW,約用助理人員補充規定(2/2),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兼任助理人員工作酬金支給標準表自101/8/30起實施:所列博士班、碩士班、大專學生之月支工作酬金獎助單位上限各調高一單元。(每一獎助單元為新台幣2,000元),11,新制多年期計畫相關規定,3年計畫執行期間,計畫主持人如因研究計畫需要,擬將第2年或第3年計畫經費清單核列之項目提前支用者,得循執行機構行政程序簽報核准後,於原撥付之款項內調整支用。 第2年、第3年計畫經費撥款,執行機構應檢視每一計畫已撥

8、付款之支用百分比(實支金額/已撥付金額),每一計畫支用百分比達70%以上者,(或未達70%已敘明原因經本會同意者,)始得請撥下一年計畫經費。 新制多年期研究計畫經費流用(流入或流出)百分比之計算,系按每一補助項目(業務費、研究設備費及國外差旅費)之全程計畫核定補助總金額為計算基數。,12,NEW,彈性支用額度補充說明(1/2),101年10月26日臺會綜二字第1010071206號函:即日起於業務費項下匡列彈性支用額度。 追溯自101年10月1日以後仍在執行之計畫開始適用(不含新制多年期計畫以前年度已執行的部份。) 每件計畫每年總額2%並以2萬5千元為上限。(但確切金額需以各個計畫核定清單核列

9、數為主) 彈性支用額度僅限於計畫執行期限內支用,未支用額度於計畫執行結束後,不得保留使用。(也不得轉至其他機構執行),13,NEW,彈性支用額度補充說明(2/2),主要支出用途: 放寬額度之支出用途範圍主要為與計畫相關之交通、接待國外訪賓之餐敘、饋贈、或國際交流等支出事項。 (其他相關支出範圍請詳見臺會綜二字第1010071206號函文) 申請方式: 若要支用彈性支用額度,應行校內程序簽准後方能使用。 帳務處理: 經費支用仍應依支出憑證處理要點規定,檢附原始憑證核實報支,其真實性由計畫主持人負責。,14,國科會經費核銷應注意事項(1/15),凡核銷國科會計畫經費,均須填寫計畫經費核計一覽表 核

10、銷時,不同底層科目請分開請購會簽,如影印費會計科目為5132-241與國內差旅費會計科目為5132-231應分開請購會簽。 相同底層科目之原始憑證各請儘量合併一張支出粘貼存單並儘量以一個請購編號即可,一張支出憑證只用一個會計科目。 凡給付同一廠商一萬元以上,須先上網請購並列印動支單,請購核准後方可核銷且請購日期要早於憑證日期始符合程序。 (同屬支付廠商款項之核銷請統一送核,避免因其他退件補正原因拖延付款時限;請盡量勿積壓單據) 如開立三聯式發票,應將第二聯(扣抵聯)及第三聯(收執聯)同時粘貼至支出粘存單,建議開立二聯式統一發票,避免核銷時,營業稅漏計,或只有貼上三聯式發票其中一聯。,15,國科

11、會經費核銷應注意事項(2/15),如以電子支付方式付款,因電子支付經主計室審核後須單獨抽出送至出納組統一支付,無法立刻核銷,請另外作一覽表送主計室核銷。 凡支出憑證粘存單十萬元以下(含十萬)請經辦單位主管(系所主管)代為決行。 如有非消耗辦公用品、一萬元以上請購及設備費請先會總務處保管組。 如有個案核銷之薪資、支付個人酬勞費(鐘點費、出席費、演講費等請先會總務處出納組。 同一張憑證支付一萬元以上應透過學校支付給廠商,如先墊付則須填寫公款支付申請改由墊付款請示單(主計室網站表格下載第13號表格)附案。,16,國科會經費核銷應注意事項(3/15),原始憑證之品名、數量及單價均不可寫一批或空白且憑證

12、日期要填寫完整(請勿用鉛筆填寫)。 收銀機或計算機器開具之統一發票,購買時應請輸入學校統一編號”08153719”,如未輸入者應請廠商加註買受人名稱或統編並加蓋統一發票專用章,如僅有貨品以代號者,應由經手人加註貨品名稱並簽名。 支出粘存單之經辦單位及驗收及證明不可為同一人。 原始憑證粘貼於支出粘存單時,請靠左對齊,俾方便裝冊。,17,國科會經費核銷應注意事項(4/15),221郵費 -限時掛號函件執據非原始憑證,不可核銷, 應取得購買票品證明單或郵資單方可核銷。 231國內出差旅費 -以合計金額作一個請購會簽編號即可,同時用紅筆將會簽編號 填寫於出差申請單上,毋須列印出支出憑證粘存單,國外 出

13、差旅費比照辦理。 -國內出差旅費報告表工作記要每一天均要填寫完整,具領 人應由出差人簽名或蓋私章,具領日期亦要填寫完整。,18,國科會經費核銷應注意事項(5/15),-搭乘飛機、高鐵均要事先核准(即國立東華大學出差申請 單上之擬搭乘交通運輸工具,必須要有飛機或 高鐵之字樣)。 -性質屬於訓練進修之各項研習會、研討會、座談會、觀摩 會、說明會、檢討會等應以公假登記,膳什費只能支規定金 額之1/2;反之上述各項研習會等若屬會議性質,則依規定公 差派遣,支領全額膳什費;出差半日,膳什費再乘以1/2。 -依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旅費應按出差必經之順路計 算,以最直接、省時及最節省方式為之,至嘉義以南地

14、方 出差,應採南迴方式規畫,以符合上述原則。,19,國科會經費核銷應注意事項(6/15),285出席費 -國科會計畫-本機關人員及計畫內人員不得支 領出席費、審查費等相關酬勞。 -邀請非本機關之專家學者出席重大諮詢會議, 核銷時應附開會通知單及出席簽到簿 (含出席時間、主題、出席人員等),20,國科會經費核銷應注意事項(7/15),28Y論文編修費 1、論文編修費應檢附編修之論文影本的頁首 及頁尾。 2、填寫發表國科會論文之計畫編號 (須為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之相關計畫,即NSC開頭之編號) 3、請計畫主持人在編修論文首頁影本上核章.,21,國科會經費核銷應注意事項(8/15),326食品

15、-國科會嚴格規定:除了應研究計畫需要對外召開會議而逾用餐時 間所提供之餐點外,其餘之餐費均不可核銷。 -凡有便當費均應附用餐名單及開會名稱、時間(須超過中午12點或 晚上6點),便當上限為80元,如為茶點則為50元。 32Y其他(例:贈品) -購買禮品贈予受訪者,報銷時應附上領據或受訪者名單。 -依行政院主計處96.2.1處會三字第0960000691號函規定,現金 及現金禮券均不得作為受贈者之禮品,可用禮品或商品 禮券發給。,22,國科會經費核銷應注意事項(9/15),232國外差旅費 233大陸地區旅費 -依國科會102年2月7日該會第805次主管會報修正第六點通過: 研究計畫內研究人員參

16、加國際學術會議並發表研究成果論 文、專題演講或擔任會議主持人者,方得核銷國外差旅費。 -請出差人員附上: a.論文被接受發表之證明文件 b.出席該研討會所發表之論文摘要或其他有助於審查之 文件(如論文影本)並於第1頁下方註明發表日期附案。 c.發表論文之議程表。,23,國科會經費核銷應注意事項(10/15),- 因國外出差須提前至外地住宿且有住宿事實者,其國內住宿 費屬業務費之國內差旅費。 - 因國外出差而衍生之國內差旅費-交通費(花蓮至國際機場之交 通費等)應核銷至國外差旅費,而非屬國內差旅費。 -核銷國外機票須附(1).登機證正本(2).機票票根或電子機 票(3).國際線航空機票購票證明單

17、或旅行社代收轉付 收據等附案。 -國外出差旅費報告表每日之行程均要詳細填寫,其出國 起、迄日期原則上以登機證之去程及回程日期為依據並附會 議日程表附案。,24,國科會經費核銷應注意事項(11/15),-填寫國外出差報告單生活費匯率,依因公出國前一日(如遇假 日往前順推)之台銀即期賣出之美元匯率結算,並請列印匯率 證明並檢附出國城市之生活費日支數額表。 -搭乘非本國航空班機,須填寫因公出國人員搭乘外國籍 航空公司班機申請書並請先至校長室核章。(請至研發處 網站相關表格合約書【出席國際會議相關】 國立東華大學專任教師出席國外地區學術會議申請與核銷 下載申請書),25,國科會經費核銷應注意事項(12

18、/15),-依院授主預字第1010101304號函修正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並於101.07.01日起生效: 日支生活費的計算:0.1零用費 0.2膳食費- 早餐0.04,午、晚餐各0.08 0.7住宿費 * 膳食費的計算依會議議程表有無供餐來核定。 (若有供餐事實,依比例扣除核實報支) * 零用費包括:市區火車、公共汽車票價、市區捷運票價、個人信用卡手續費、洗衣費、小費及其他與生活有關之各項費用。 (註冊費之刷卡手續費,已包含在零用費裡面,不得報支),NEW,26,國科會經費核銷應注意事項(13/15),外幣核銷之方式 一、銀行兌換水單(含手續費)。 二、因公出國前一日或繳交註冊費當日台銀即

19、期賣出之匯率 計算並附匯率表。 三、如用信用卡方式繳款,請以信用卡帳單金額核銷(要顯 示外國幣金額,俾得以勾稽),並附信用卡帳單(正本 或影本均可)。 外幣核銷之原始憑證 -國外 Receipt 或 Invoice 正本。,27,國科會經費核銷應注意事項(14/15),原始憑證遺失之處理 -支出憑證如有遺失或供其他用途者,應檢附與原本相符之影 本,或其他可資證明之文件,由經手人註明無法提出原本之 原因,並簽名。 -支出憑證及前項應檢附之影本或文件,如因特殊情形不能取 得者,應由經手人開具支出證明單並簽名或蓋私章(本校主 計室網頁表單下載支出証明單),書明不能取得原因, 據以請款。,28,國科會經費核銷應注意事項(15/15),入帳清冊 -如有代墊款,請填台企或郵局或其他轉帳銀行劃帳清冊 入戶清冊1份(請至本校總務處出納組表單下載 台企劃帳清冊或郵局劃帳清冊或其他轉帳銀 行劃帳清冊)。 -入戶台企或郵局,劃帳清冊應分開填寫,不可寫在同一 張,並於一覽表備註欄之受款人明細填寫清楚。,29,簡報完畢 敬請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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