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税收政策解析.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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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进出口税收政策解析,辽宁省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处 张冠宇 2014.09.19,授课提纲,进出口税收政策概述 生产企业出口退(免)税政策 外贸企业出口退(免)税政策 出口免税和征税政策 消费税退(免)税政策 特准退(免)税政策 加工贸易出口退(免)税政策 “营改增”应税服务退(免)税政策,一、进出口税收政策概述,增值税是指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提供应税服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应税货物销售、加工、修理修配、提供应税服务过程中的增值额和进口货物金额征收的一种税。 征税范围广泛 多环节课税即道道征税 实行税款抵扣制 消费税是指对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

2、工和进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中列举的应税消费品征收的一种税。 征税范围窄 单环节课税,出口退(免)税税率,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对纳税人出口应税消费品,免征消费税;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除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决定而明确的增值税出口退税率外,出口货物的退税率为其适用税率。国家税务总局根据上述规定将退税率通过出口货物劳务退税率文库予以发布,供征纳双方执行。退税率有调整的,除另有规定外,其执行时间以货物(包括被加工修理修配的货物)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

3、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退税率低于适用税率的,相应计算出的差额部分的税款计入出口货物劳务成本。 不同退税率的货物劳务,应分开报关、核算并申报退(免)税,未分开报关、核算或划分不清的,从低适用退税率。,出口退(免)税企业范围,出口企业: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税务登记、依法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自营或委托出口货物的单位或个体工商户,以及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委托出口货物的生产企业。 生产企业:具有生产能力(包括加工修理修配能力)的单位或个体工商户。 外贸企业:不具有生产能力的出口企业。 其他单位:除出口企业外的单位。,生产 企业,外贸 企业,小规模 纳税

4、人,免、抵、退税:出口货物免征增值税,相应的进项税额抵减应纳增值税额,未抵减完的部分予以退还。,免退税:免征增值税,相应的进项税额予以退还,免税,出口退(免)税办法,出口退(免)税认定管理,出口企业应在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或签订首份委托出口协议之日起30日内,填报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申请表,提供下列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 加盖备案登记专用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 银行开户许可证; 未办理备案登记发生委托出口业务的生产企业提供委托代理出口协议,不需提供第1、2项资料;

5、 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的内容发生变更的,须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填报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变更申请表,提供相关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变更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 需要注销税务登记的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应填报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注销申请表,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注销出口退(免)税资格,然后再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注销。,出口退(免)税货物劳务范围,出口货物,是指向海关报关后实际离境并销售给境外单位或个人的货物,分为自营出口货物和委托出口货物两类。 视同出口货物,另有规定外,视同出口货物适用出口货物的各项规定。 对外援助、对外承包、境外投资的出口货

6、物 销售给特殊区域内单位或境外单位、个人的货物 免税品经营企业销售的货物 中标机电产品 海洋工程结构物 销售给国际运输企业用于国际运输工具上的货物 销售给特殊区域内生产企业生产耗用且不向海关报关而输入特殊区域的水(包括蒸汽)、电力、燃气 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是指对进境复出口货物或从事国际运输的运输工具进行的加工修理修配。,国际贸易基本流程,二、生产企业出口退(免)税政策,生产企业自产货物适用免抵退税办法。 生产企业视同自产货物适用免抵退税办法。 列名生产企业出口非自产货物适用免抵退税办法。 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集成电路设计、软件设计、动漫设计企业及其他高新技术企业出口适用增值税退(免)

7、税政策的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计税依据,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劳务(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除外)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为出口货物劳务的实际离岸价(FOB)。实际离岸价应以出口发票上的离岸价为准,但如果出口发票不能反映实际离岸价,主管税务机关有权予以核定。 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按出口货物的离岸价(FOB)扣除出口货物所含的海关保税进口料件的金额后确定。 海关保税进口料件,是指海关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监管的出口企业从境外和特殊区域等进口的料件。 生产企业国内购进无进项税额且不计提进项税额的免税原材料加工后出口的货物的计税依据,按出口货物的离岸价(FOB)扣除出口货物

8、所含的国内购进免税原材料的金额后确定。,免,抵,退,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生产企业出口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生产企业免、抵、退税计算原理,图例,外销 销项 税额,内销 销项 税额,销项税额,外销 进项 税额,内销 进项 税额,进项税额,出口货物 免征本环节 增值税,出口货物应予 退还的进项税 额抵顶内销货 物的应纳税额,未抵顶完 的部分 予以退税,留抵 税额,应退税额,免抵税额,购进扣税法, 进项与销项 无对应关系,免抵退税

9、计算,当期应纳税额的计算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折合率(出口货物适用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当期耗用的免税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适用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当期免抵退税额的计算 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折合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当期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当期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当期耗用的免税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 当期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的计算 (1)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

10、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2)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0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为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期末留抵税额”。,申报期限,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并按会计规定做销售的货物,须在做销售的次月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生产企业还需办理免抵退税相关申报及消费税免税申报(属于消费税应税货物的)。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的出口日期为准,下同)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收齐有关凭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货物增值税免抵退税及消费税退税。逾期的,企业不得申报免抵退税。 “逾期”是指超过次年4月30日前最后一个

11、增值税纳税申报期截止之日。 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及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应税服务,在正式申报出口退(免)税之前,应按现行申报办法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预申报,在主管税务机关确认申报凭证的内容与对应的管理部门电子信息无误后,方可提供规定的申报退(免)税凭证、资料及正式申报电子数据,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正式申报。 出口企业信息查询申请表 出口退(免)税凭证无相关电子信息申报表,延期申报,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发生的真实出口货物劳务,由于以下原因造成在规定期限内未收齐单证无法申报出口退(免)税的,应在退(免)税申报期限截止之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举证材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逐级上报省级国家税务局批准

12、后,可进行出口退(免)税申报。 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 出口退(免)税申报凭证被盗、抢,或者因邮寄丢失、误递; 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业务或者检查中,扣押出口退(免)税申报凭证; 买卖双方因经济纠纷,未能按时取得出口退(免)税申报凭证; 由于企业办税人员伤亡、突发危重疾病或者擅自离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导致不能按期提供出口退(免)税申报凭证; 由于企业向海关提出修改出口货物报关单申请,在退(免)税期限截止之日海关未完成修改,导致不能按期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 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省级税务机关在免税申报截止之日后批复不予延期,若该出口货物符合其他免税条件,出口企业或其

13、他单位应在批复的次月申报免税。次月未申报免税的,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申报资料,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进行正式退(免)税申报时须提供的原始凭证,应按明细申报表载明的申报顺序装订成册。 要求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的资料,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提供的复印件上应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企业公章。主管税务机关在核对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后,将原件退回,留存复印件。 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除按纳税申报的规定提供有关资料外,还应提供下列资料: (1)主管税务机关确认的上期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 (2)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申报资料,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免抵退税申报,应提供下列凭证

14、资料: (1)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及其附表; (2)免抵退税申报资料情况表; (3)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 (4)出口货物退(免)税正式申报电子数据; (5)下列原始凭证: 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以下未作特别说明的均为此联)(保税区内的出口企业可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税区出境货物备案清单,简称出境货物备案清单); 出口发票; 委托出口的货物,还应提供受托方主管税务机关签发的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以及代理出口协议复印件; 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出口货物报关单,在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申报日期和出口日期期间,若海关调整商品代码,导致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商品代码与调整后的商品

15、代码不一致的,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应按照出口货物报关单上列明的商品代码申报退(免)税,并同时报送海关出口商品代码、名称、退税率调整对应表及电子数据。 生产企业申报免抵退税时,若报送的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中的离岸价与相应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离岸价不一致的,应按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填报出口货物离岸价差异原因说明表及电子数据。,出口收汇管理,2012年8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企业不再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申报出口退税时,不再提供核销单。 出口企业申报退(免)税的出口货物,须在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内收汇,并提供收汇资料;未在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内收汇的出口货物

16、,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口企业,在申报退(免)税时,对已收汇的出口货物,应填报出口货物收汇申报表,并提供该货物银行结汇水单等出口收汇凭证。 被外汇管理部门列为C类企业的; 被海关列为C、D类企业的; 被税务机关评定为D级纳税信用等级的; 主管税务机关发现出口企业申报的不能收汇的原因为虚假的; 主管税务机关发现出口企业提供的出口货物收汇凭证是冒用的。 其他出口企业申报的出口货物退(免)税,可不提供出口收汇凭证。,委托出口货物证明,委托出口的货物,委托方应自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至次年3月15日前,凭委托代理出口协议(复印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委托出口货物证明及其电子数据。主管税务机

17、关审核委托代理出口协议后在委托出口货物证明签章。 受托方申请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时,应提供规定的凭证资料及委托方主管税务机关签章的委托出口货物证明。 受托方被停止退(免)税资格的,不得申请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委托出口的货物,受托方须自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至次年4月15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并将其及时转交委托方,逾期的,受托方不得申报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申请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时应填报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申请表,提供正式申报电子数据及下列资料: 代理出口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出口货物报关单; 委托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18、免抵退税申报数据的调整,对前期申报错误的,在当期进行调整。在当期用负数将前期错误申报数据全额冲减,再重新全额申报。 已申报免抵退税的出口货物发生退运,及需改为免税或征税的,应在上述情形发生的次月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用负数申报冲减原免抵退税申报数据,并按现行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12号公告24号公告发生本年度退运的,在当期用负数冲减原免抵退税申报数据;发生跨年度退运的,应全额补缴原免抵退税款,并按现行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本年度已申报免抵退税的,如须实行免税办法或征税办法,在当期用负数冲减原免抵退税申报数据;跨年度已申报免抵退税的,如须实行免税或征税办法,不用负数冲减,应全

19、额补缴原免抵退税款,并按现行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其他规定,出口货物劳务除输入特殊区域的水电气外,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退税率有调整的,其执行时间: 属于向海关报关出口的货物,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属于非报关出口销售的货物,以出口发票或普通发票的开具时间为准。 保税区内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的货物以及经保税区出口的货物,以货物离境时海关出具的出境货物备案清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可以放弃全部适用退(免)税政策出口货物劳务的退(免)税,并选择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或征税政策。放弃适用退(免)税政策的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应向

20、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出口货物劳务放弃退(免)税声明,办理备案手续。自备案次日起36个月内,其出口的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或征税政策。 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如果放弃免税,实行按内销货物征税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出口货物劳务放弃免税权声明表,办理备案手续。自备案次月起执行征税政策,36个月内不得变更。,免抵退项目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项目,出口企业既有适用增值税免抵退项目,也有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项目的,增值税即征即退和先征后退项目不参与出口项目免抵退税计算。出口企业应分别核算增值税免抵退项目和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项目,并分别

21、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和免抵退税政策。 用于增值税即征即退或者先征后退项目的进项税额无法划分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无法划分进项税额中用于增值税即征即退或者先征后退项目的部分=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增值税即征即退或者先征后退项目销售额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三、外贸企业出口退(免)税政策,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除外)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为购进出口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完税价格。 外贸企业出口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为加工修理修配费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外贸企业应将加工修理修配使用

22、的原材料(进料加工海关保税进口料件除外)作价销售给受托加工修理修配的生产企业,受托加工修理修配的生产企业应将原材料成本并入加工修理修配费用开具发票。,免退税计算,外贸企业出口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以外的货物: 增值税应退税额=增值税退(免)税计税依据出口货物退税率 外贸企业出口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 出口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的增值税应退税额委托加工修理修配的增值税退(免)税计税依据出口货物退税率,会计核算,外贸企业应单独设账核算出口货物的购进金额和进项税额,若购进货物时不能确定是用于出口的,先记入出口库存账,用于其他用途时应从出口库存账转出。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外贸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及财务核算

23、有关问题的公告,申报期限,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并按会计规定做销售的货物,须在做销售的次月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12号公告24号公告:企业当月出口的货物须在次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将适用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销售额填报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免税货物销售额”栏。 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收齐有关凭证,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免退税申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的,企业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以外的其他时间也可办理免退税申报。逾期的,企业不得申报免退税。 “逾期”是指超过次年4月30日前最后一个增值税纳税申报

24、期截止之日。(12号公告),申报资料,1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汇总申报表; 2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进货明细申报表; 3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出口明细申报表; 4出口货物退(免)税正式申报电子数据; 5下列原始凭证 出口货物报关单; 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出口退税进货分批申报单、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提供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还需同时提供进口货物报关单,下同); 委托出口的货物,还应提供受托方主管税务机关签发的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以及代理出口协议副本; 属应税消费品的,还应提供消费税专用缴款书或分割单、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提供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的,还需同时提供进口货物报关单,下同); 主

25、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购进出口货物劳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按规定办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手续。进项税额已计算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在申报退(免)税时提供。 除下款规定以外,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申报出口退(免)税提供的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第一计量单位、第二计量单位,及出口企业申报的计量单位,至少有一个应同与其匹配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计量单位相符,且上述出口货物报关单、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商品名称须相符,否则不得申报出口退(免)税。 如属同一货物的多种零部件需要合并报关为同一商品名称的,企业应将出口货物报关单、增值税专用发票上不同商品名称的相关性及不同计量单位的折算标

26、准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经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后,可申报退(免)税。,增值税专用发票,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外贸企业发生原记入出口库存账的出口货物转内销或视同内销货物征税的,以及已申报退(免)税的出口货物发生退运并转内销的,外贸企业应于发生内销或视同内销货物的当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申请开具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时,应填报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申报表,提供正式申报电子数据及下列资料: 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进货分批申报单、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内销货物发票(记账联)原件及复印件; 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外贸企业应在取

27、得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的下一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申报纳税时,以此作为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使用。 外贸企业出口视同内销征税的货物,申请开具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时,需提供规定的凭证资料及计提销项税的记账凭证复印件。,退税率,外贸企业购进按简易办法征税的出口货物、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的出口货物,其退税率分别为简易办法实际执行的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上述出口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退税率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税率和出口货物退税率孰低的原则确定。,四、出口免税和征税政策,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的下列货物实行免征增值税政策: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的货物。 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 软件产品。其具体范围

28、是指海关税则号前四位为“9803”的货物。 含黄金、铂金成分的货物,钻石及其饰品。 国家计划内出口的卷烟。 已使用过的设备。其具体范围是指购进时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但其他相关单证齐全的已使用过的设备。 非出口企业委托出口的货物。 非列名生产企业出口的非视同自产货物。 农业生产者自产农产品农产品的具体范围按照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财税199552号)的规定执行。 油画、花生果仁、黑大豆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出口免税的货物。 外贸企业取得普通发票、废旧物资收购凭证、农产品收购发票、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的货物。 来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 特殊区域内的企业出口的特殊区域内的货

29、物。 以人民币现金作为结算方式的边境地区出口企业从所在省(自治区)的边境口岸出口到接壤国家的一般贸易和边境小额贸易出口货物。 以旅游购物贸易方式报关出口的货物。,免税货物范围,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视同出口的下列货物劳务: 国家批准设立的免税店销售的免税货物包括进口免税货物和已实现退(免)税的货物。 特殊区域内的企业为境外的单位或个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同一特殊区域、不同特殊区域内的企业之间销售特殊区域内的货物。 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未按规定申报或未补齐增值税退(免)税凭证的出口货物劳务。具体是指: 未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期限内申报增值税退(免)税的出口货物劳务。 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开具代理出口

30、货物证明的出口货物劳务。 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和退税,应当转入成本。,免税申报,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货物劳务,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消费税免税申报时,不再报送免税出口货物劳务明细表及其电子数据。出口货物报关单、合法有效的进货凭证等留存企业备查的资料,应按出口日期装订成册。 出口货物报关单(如无法提供出口退税联的,可提供其他联次代替); 出口发票; 委托出口的货物,还应提供受托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属购进货物直接出口的,还应提供相应的合法有效的进货凭证。合法有效的进货凭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及其他普通发票

31、、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政府非税收入票据;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从依法拍卖单位购买货物出口的,将与拍卖人签署的成交确认书及有关收据留存备查;通过合并、分立、重组改制等资产重组方式设立的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重组前的企业无偿划转的货物,将资产重组文件、无偿划转的证明材料留存备查。 以旅游购物贸易方式报关出口的货物暂不提供上述第2、4项凭证。,适用征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出口企业出口或视同出口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决定明确的取消出口退(免)税的货物 不包括来料加工复出口货物、中标机电产品、列名原材料、输入特殊区域的水电气、海洋工程结构物。 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销售给特殊区域

32、内的生活消费用品和交通运输工具。 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因骗取出口退税被税务机关停止办理增值税退(免)税期间出口的货物。 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提供虚假备案单证的货物。 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增值税退(免)税凭证有伪造或内容不实的货物。 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未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期限内申报免税核销以及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不予免税核销的出口卷烟。 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出口货物劳务: 将空白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等退(免)税凭证交由除签有委托合同的货代公司、报关行,或由境外进口方指定的货代公司(提供合同约定或者其他相关证明)以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的。 以自营名义出口,其出口业务实质上是由

33、本企业及其投资的企业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借该出口企业名义操作完成的。 以自营名义出口,其出口的同一批货物既签订购货合同,又签订代理出口合同(或协议)的。 出口货物在海关验放后,自己或委托货代承运人对该笔货物的海运提单或其他运输单据等上的品名、规格等进行修改,造成出口货物报关单与海运提单或其他运输单据有关内容不符的。 以自营名义出口,但不承担出口货物的质量、收款或退税风险之一的,即出口货物发生质量问题不承担购买方的索赔责任(合同中有约定质量责任承担者除外);不承担未按期收款导致不能核销的责任(合同中有约定收款责任承担者除外);不承担因申报出口退(免)税的资料、单证等出现问题造成不退税责任的。 未实质

34、参与出口经营活动、接受并从事由中间人介绍的其他出口业务,但仍以自营名义出口的。,征税相关规定,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除特殊区域内的企业出口的特殊区域内的货物、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视同出口的货物劳务外,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如果未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按规定申报免税的,应视同内销货物和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征免增值税、消费税,属于内销免税的,除按规定补报免税外,还应接受主管税务机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做出的处罚;属于内销征税的,应在免税申报期次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 “未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按规定申报免税”是指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未在报关出口之日的次月至次年5月31

35、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免税申报手续。 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对本年度的出口货物劳务,剔除已申报增值税退(免)税、免税,已按内销征收增值税、消费税,以及已开具代理出口证明的出口货物劳务后的余额,除内销免税货物按前款规定执行外,须在次年6月份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五、特准退(免)税政策,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申报下列货物的退(免)税时,应在申报报表中的明细表“退(免)税业务类型”栏内填写所列货物对应的标识。,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国家批准的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

36、方配套区域)、保税物流中心(B型) 报关进入特殊区域并销售给特殊区域内单位或境外单位、个人的货物,特殊区域外的出口企业按现行有关规定办理出口退(免)税。 出口企业报关进入特殊区域并销售给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单位或境外单位、个人的货物,以人民币结算的,可申报出口退(免)税,按有关规定提供收汇资料时,可以提供收取人民币的凭证。,出口监管仓库,监管仓库是对已办结海关出口手续的货物进行存储、保税物流配送、提供流通性增值服务的海关专用监管仓库。出口监管仓库的审批权限在海关总署。 出口监管仓退税政策: (1)对企业从海关出口监管仓提取的料件,不予开具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 (2)通过海关监管仓出口的货物,可

37、凭海关签发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及其它规定凭证,按现行规定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 (3)对经批准享受入仓即予退税政策的出口监管仓库,海关在货物入仓结关后予以签发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对不享受入仓即予退税政策的出口监管仓库,海关在货物实际离境后签发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运入保税区的货物,保税区的主要功能:出口加工、进口保税仓储、国际贸易、商品展示。保税区的主要政策:进口区内自用物资免税,其他进口货物保税。海关监管特点:设有专门管理机构,进口货物二线管理,出口货物一线管理。 运入保税区的货物,如果属于出口企业销售给境外单位、个人,境外单位、个人将其存放在保税区内的仓储企业,离境时由仓

38、储企业办理报关手续,海关在其全部离境后,签发进入保税区的出口货物报关单的,保税区外的生产企业和外贸企业申报退(免)税时,除分别提供规定的资料外,还须提供仓储企业的出境货物备案清单。确定申报退(免)税期限的出口日期以最后一批出境货物备案清单上的出口日期为准。,进入特殊区域的列名原材料,进入特殊区域销售给特殊区域内生产企业生产耗用的列名原材料。 如果国家调整列名原材料的退税率,列名原材料应当自调整之日起按调整后的退税率执行。,输入特殊区域的水电气,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销售给特殊区域内生产企业生产耗用且不向海关报关而输入特殊区域的水(包括蒸汽)、电力、燃气(以下称输入特殊区域的水电气)。 退税率为适用

39、税率。 输入特殊区域的水电气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为作为购买方的特殊区域内生产企业购进水(包括蒸汽)、电力、燃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 申报退税时,应填报购进自用货物退税申报表,提供正式电子申报数据及下列资料: 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 支付水、电、气费用的银行结算凭证(加盖银行印章的复印件)。 输入特殊区域的水电气,区内生产企业用于出租、出让厂房的,不得申报退税,进项税额须转入成本。,对外援助,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申报对外援助出口货物退(免)税时,不需要提供商务部批准使用援外优惠贷款的批文(“援外任务书”)复印件和商务部批准使用援外合资合作项目基金的批文(“援外任务书”)复印件。

40、 1978年中国实行改革开放后,同其他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合作由过去单纯提供援助发展为多种形式的互利合作。20世纪90年代,中国在加快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过程中,开始对对外援助进行一系列改革,重点是推动援助资金来源和方式的多样化。1993年,中国政府利用发展中国家已偿还的部分无息贷款资金设立援外合资合作项目基金。该基金主要用于支持中国中小企业与受援国企业在生产和经营领域开展合资合作。1995年,中国开始通过中国进出口银行向发展中国家提供具有政府援助性质的中长期低息优惠贷款,有效扩大了援外资金来源。 对外援助资金主要有3种类型:无偿援助、无息贷款和优惠贷款。 中国对外援助主要有

41、8种方式:成套项目、一般物资、技术合作、人力资源开发合作、援外医疗队、紧急人道主义援助、援外志愿者和债务减免。,对外承包工程,用于对外承包工程项目的出口货物,由出口企业申请退(免)税。出口企业如属于分包单位的,申请退(免)税时,须补充提供分包合同(协议)。(12号公告24号公告:用于对外承包工程项目的出口货物,应提供对外承包工程合同;属于分包的,由承接分包的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申请退(免)税,申请退(免)税时除提供对外承包合同外,还须提供分包合同(协议)。) 申请对外承包工程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有法人资格,工程建设类单位还应当依法取得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颁发的特级或者一级(甲级)资

42、质证书; 有与开展对外承包工程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中至少2人具有2年以上从事对外承包工程的经历; 有与开展对外承包工程相适应的安全防范能力; 有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最近2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和较大事故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 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最近3年内没有重大违约行为和重大违法经营记录。 申请对外承包工程资格,中央企业和中央管理的其他单位(以下称中央单位)应当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中央单位以外的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和证明材料之日起3

43、0日内,会同同级建设主管部门进行审查,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由受理申请的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颁发对外承包工程资格证书;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境外投资,用于境外投资的出口货物,应提供商务部及其授权单位批准其在境外投资的文件副本。 境外投资指投资主体通过投入货币、有价证券、实物、知识产权或技术、股权、债权等资产和权益或提供担保,获得境外所有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相关权益的活动。中国境外投资的始于改革开放之初。但当时国际收支平衡压力大,外汇资金短缺,投资主体单一(主要是国有企业),国际市场经验不足,因此境外投资主要是设立贸易

44、公司或者窗口公司,投资规模较小。20多年来,中国境外投资由无到有,不断发展壮大,尤其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中国境外投资呈现出高速发展的态势。 境外投资的直接体现,是获得了对境外资产或经营活动的所有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相关权益,如收益分配权、资产支配权、资源勘探或开发权等。境外投资的目的,可以是为了在境外进行生产、销售、经营或研发,也可以是为了在境外进行融资。,中标机电产品,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销售给用于国际金融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国际招标建设项目的中标机电产品。上述中标机电产品,包括外国企业中标再分包给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的机电产品。 退税率为适用税率。 中标机电产品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

45、生产企业为销售机电产品的普通发票注明的金额,外贸企业为购进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完税价格。 销售的中标机电产品,应提供下列资料: 招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签发的中标证明通知书; 由中国招标公司或其他国内招标组织签发的中标证明(正本); 中标人与中国招标公司或其他招标组织签订的供货合同(协议); 中标人按照标书规定及供货合同向用户发货的发货单; 中标机电产品用户收货清单; 外国企业中标再分包给国内企业供应的机电产品,还应提供与中标企业签署的分包合同(协议)。 招标单位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中标证明通知书时,应提供财政部门关于外国政府贷款备选项目的

46、通知或财政部门与项目的主管部门或政府签订的关于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转贷协议(或分贷协议、执行协议),不再提供国家评标委员会评标结果通知。,海洋工程结构物,生产企业向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销售的自产的海洋工程结构物。 退税率为设定税率。 生产企业向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销售的自产的海洋工程结构物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为销售海洋工程结构物的普通发票注明的金额。 销售给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的自产的海洋工程结构物,应提供销售合同。 销售给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自产的海洋工程结构物,生产企业申报出口退(免)税时,应在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的“备注栏”中填写购货企业的纳税

47、人识别号和购货企业名称。,销售给国际运输工具的货物,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销售给国际运输企业用于国际运输工具上的货物。上述规定暂仅适用于外轮供应公司、远洋运输供应公司销售给外轮、远洋国轮的货物,国内航空供应公司生产销售给国内和国外航空公司国际航班的航空食品。 销售给外轮、远洋国轮的货物,应提供列明销售货物名称、数量、销售金额并经外轮、远洋国轮船长签名的出口发票。 生产并销售给国内和国外航空公司国际航班的航空食品,应提供: 与航空公司签订的配餐合同; 航空公司提供的配餐计划表(须注明航班号、起降城市等内容); 国际航班乘务长签字的送货清单(须注明航空公司名称、航班号等内容)。,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

48、务,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是指对进境复出口货物或从事国际运输的运输工具进行的加工修理修配。 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应提供下列资料: 修理修配船舶以外其他物品的提供贸易方式为“修理物品”的出口货物报关单; 与境外单位、个人签署的修理修配合同; 维修工作单(对外修理修配飞机业务提供)。,交通运输工具和机器设备,符合条件的生产企业已签订出口合同的交通运输工具和机器设备,在其退税凭证尚未收集齐全的情况下,可凭出口合同、销售明细账等,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免抵退税。在货物向海关报关出口后,应按规定申报退(免)税,并办理已退(免)税的核销手续。多退(免)的税款,应予追回。生产企业申请时应同时满足以下条

49、件: 已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已持续经营2年及2年以上。 生产的交通运输工具和机器设备生产周期在1年及1年以上。 上一年度净资产大于同期出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退税额之和的3倍。 持续经营以来从未发生逃税、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农产品收购发票、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除外)行为。,交通运输工具和机器设备,生产企业应在交通运输工具和机器设备出口合同签订后,报送先退税后核销资格申请表及电子数据,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按照以下规定办理出口免抵退税申报、核销: 1.企业应在交通运输工具或机器设备自会计上做销售后,与其他出口货物劳务一并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免抵退税申报(在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出口收汇核销单号”栏中填写出口合同号,“业务类型”栏填写“XTHH”),并附送下列资料: (1)出口合同(复印件,仅第一次申报时提供); (2)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复印件,仅第一次申报时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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