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法解析.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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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旅游法解析,主讲人:广东伟然律师事务所 闵令波 主任律师 网站:http:/ 电话: 13686821001 82477768,欢迎点击伟然律所网:http:/,年月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旅游法,这是12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成立以来通过的第一部法律,85票赞成5票弃权高票通过,本法共有10章112条,第四章旅游经营和第五章旅游服务合同是重点章,主要规定了旅游经营者的权利义务及与旅游者的法律责任的划分。,欢迎点击伟然律所网:http:/,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旅游者 第三章 旅游规划和促进 第四章 旅游经营 第五章 旅游服务合同 第六章 旅游安全 第七章 旅游监督管理

2、第八章 旅游纠纷处理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十章 附则,欢迎点击伟然律所网:http:/,第一章 总则 (纲领性原则性的条款) 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护和合理利用旅游资源,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解析:保障旅游者和经营者双方的合法权益,尽量兼顾平衡,保护旅游资源,促进整个旅游行业的持续发展,后面的条文都有所体现。 第二条 【管辖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组织到境外的游览、度假、休闲等形式的旅游活动以及为旅游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经营活动,适用本法。 解析:本法的管辖范围为:1、境内旅游活动2、境内组织到境外的旅游

3、活动3、为旅游提供相关服务的经营活动。,欢迎点击伟然律所网:http:/,第三条【保护旅游者】 国家发展旅游事业,完善旅游公共服务,依法保护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的权利。 解析:强调国家依法保护旅游者的权利。 第四条【旅游业的发展原则】 旅游业发展应当遵循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国家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在有效保护旅游资源的前提下,依法合理利用旅游资源。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游览场所应当体现公益性质。 解析:旅游发展应该社会、经济、生态三效益统一,后句话是针对利用公共资源建立的景点高价收费的问题,如凤凰古城调价。,欢迎点击伟然律所网:http:/,第五条【国家奖励】 国家倡导健康、文明、环

4、保的旅游方式,支持和鼓励各类社会机构开展旅游公益宣传,对促进旅游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解析:国家对促进旅游行业发展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六条【诚信经营】 国家建立健全旅游服务标准和市场规则,禁止行业垄断和地区垄断。旅游经营者应当诚信经营,公平竞争,承担社会责任,为旅游者提供安全、健康、卫生、方便的旅游服务。 解析:法律确立服务标准和市场规则,诚信、公平、责任等,禁止垄断。,欢迎点击伟然律所网:http:/,第七条【政府主管】 国务院建立健全旅游综合协调机制,对旅游业发展进行综合协调。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旅游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明确相关部门或者机构,对本

5、行政区域的旅游业发展和监督管理进行统筹协调。 解析:各级政府要有主管协调机构,目前主要是各级旅游局。 第八条【协会性质】 依法成立的旅游行业组织,实行自律管理。 解析:旅游行业协会的性质是自律性社团性民间组织。,欢迎点击伟然律所网:http:/,第二章 旅游者 (8项权利,5项义务) 第九条【自主选择权、拒绝交易权】 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旅游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知情权】旅游者有权知悉其购买的旅游产品和服务的真实情况。 【要求履约权】旅游者有权要求旅游经营者按照约定提供产品和服务。 第十条【受尊重权】 旅游者的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应当得到尊重。 第十一条

6、【特殊群体的优惠权】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享受便利和优惠。,欢迎点击伟然律所网:http:/,第十二条【请求保护权】 旅游者在人身、财产安全遇有危险时,有请求救助和保护的权利。 【赔偿权】旅游者人身、财产受到侵害的,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第十三条【遵守公德义务】 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应当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 第十四条【不损害他人义务】 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不得损害当地居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干扰他人的旅游活动,不得损害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

7、员的合法权益。,欢迎点击伟然律所网:http:/,第十五条 【告知健康信息义务、遵守规定义务 】旅游者购买、接受旅游服务时,应当向旅游经营者如实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 【防范措施配合义务】旅游者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以及有关部门、机构或者旅游经营者采取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应当予以配合。 旅游者违反安全警示规定,或者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不予配合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不滞留、不脱团义务】 出境旅游者不得在境外非法滞留,随团出境的旅游者不得擅自分团、脱团。 入境旅游者不得

8、在境内非法滞留,随团入境的旅游者不得擅自分团、脱团。,欢迎点击伟然律所网:http:/,第三章 旅游规划和促进 第十七条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旅游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旅游资源丰富的设区的市和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旅游发展规划。对跨行政区域且适宜进行整体利用的旅游资源进行利用时,应当由上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或者由相关地方人民政府协商编制统一的旅游发展规划。 第十八条 旅游发展规划应当包括旅游业发展的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旅游资源保护和利用的要求和措施,以及旅游产品开发、旅游服务质量提升、旅游文化

9、建设、旅游形象推广、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要求和促进措施等内容。 根据旅游发展规划,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编制重点旅游资源开发利用的专项规划,对特定区域内的旅游项目、设施和服务功能配套提出专门要求。,欢迎点击伟然律所网:http:/,第十九条 旅游发展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环境保护规划以及其他自然资源和文物等人文资源的保护和利用规划相衔接。 第二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应当充分考虑相关旅游项目、设施的空间布局和建设用地要求。规划和建设交通、通信、供水、供电、环保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应当兼顾旅游业发展的需要。 第二十一条 对自然资源和文

10、物等人文资源进行旅游利用,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资源、生态保护和文物安全的要求,尊重和维护当地传统文化和习俗,维护资源的区域整体性、文化代表性和地域特殊性,并考虑军事设施保护的需要。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资源保护和旅游利用状况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对本级政府编制的旅游发展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并向社会公布。,欢迎点击伟然律所网:http:/,第二十三条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并组织实施有利于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的产业政策,推进旅游休闲体系建设,采取措施推动区域旅游合作,鼓励跨区域旅游线路和产品开发,促进旅游与工业、农业、商业、文化、卫生、体

11、育、科教等领域的融合,扶持少数民族地区、革命老区、边远地区和贫困地区旅游业发展。 第二十四条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资金,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旅游公共服务和旅游形象推广。 第二十五条 国家制定并实施旅游形象推广战略。国务院旅游主管部门统筹组织国家旅游形象的境外推广工作,建立旅游形象推广机构和网络,开展旅游国际合作与交流。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筹组织本地的旅游形象推广工作。,欢迎点击伟然律所网:http:/,第二十六条 国务院旅游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建立旅游公共信息和咨询平台,无偿向旅游者提供旅游景区、线路、交通、气象、住宿、安全、医疗急救等必

12、要信息和咨询服务。设区的市和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需要在交通枢纽、商业中心和旅游者集中场所设置旅游咨询中心,在景区和通往主要景区的道路设置旅游指示标识。 旅游资源丰富的设区的市和县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建立旅游客运专线或者游客中转站,为旅游者在城市及周边旅游提供服务。 第二十七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发展旅游职业教育和培训,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素质。,欢迎点击伟然律所网:http:/,第四章 旅游经营 第二十八条 【旅行社设立条件】设立旅行社,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为其提供旅游服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取得旅游主管部门的许可,依法办理工商登记: (一)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二)有必要的

13、营业设施; (三)有符合规定的注册资本; (四)有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导游;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解析:旅行社的设立条件。与旅行社条例相比新增了第4条,新增了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导游的要求。以后办理工商登记时要有一定的经营管理者和取得导游证的人员,同时本法对导游的重要性和权益的规定有所加强。,欢迎点击伟然律所网:http:/,第二十九条 【旅行社经营范围】旅行社可以经营下列业务: (一)境内旅游; (二)出境旅游; (三)边境旅游; (四)入境旅游; (五)其他旅游业务。 旅行社经营前款第二项和第三项业务,应当取得相应的业务经营许可,具体条件由国务院规定。 解析:法定旅行社的

14、经营范围,仍分两类:一、1、4、5项是国内社经营范围;二、增加2、3项是出境社,当然台湾游仍需特批。,欢迎点击伟然律所网:http:/,第三十条【不允许承包挂靠】(重点)旅行社不得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 解析:法律要求不得出租、出借、转让业务经营许可。 旅行社条例第47条规定,若违反,“停业整顿1-3个月,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业务许可证。” 条例实施细则第27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转让、出租、出借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行为: 1、准许或默许其他企业、团体、个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旅行社业务经营活动的,合法委托的地接社除外; 2、准许其他企业

15、、团体个人,部门或个人承包、挂靠的形式经营旅行社业务的。” 据此分析,本法实施后,经营旅行社最大的风险是承包挂靠合同因违反法律而无效而导致的法律问题。比如,承包的部门出了问题很难向承包、挂靠者追偿责任,只能用责任险等其他手段转嫁风险。案例:李某华转团追偿案,二审判定该员工个人承担责任,以后可能要改判。,欢迎点击伟然律所网:http:/,第三十一条 【质保金及用途】旅行社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用于旅游者权益损害赔偿和垫付旅游者人身安全遇有危险时紧急救助的费用。 解析:1、对质保金多了垫付及紧急救助功能的规定, 2、国内社20万,出境社140万, 3、每增加设立一个国内分社增存5万,

16、增加设立一个出境分社增存30万。 第三十二条【不准虚假宣传 】旅行社为招徕、组织旅游者发布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不得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 解析:1、不能发布虚假广告,特别是行程、价格、卖点等应该与实际产品一致,本法第97条的法律责任第1款规定,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000-50000元的罚款;违法所得五万以上的所得1-5倍罚款;严重的停业整顿或吊销许可证;对直接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2000-20000元罚款, 2、向不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的,处罚同上, 3、未投保旅行社责任险的处罚同上。,欢迎点击伟然律所网:http:/,第三十三条【行程活动的合法要求】旅行

17、社及其从业人员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安排参观或者参与违反我国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项目或者活动。 解析:1、不得安排黄、赌、毒、或其他违法项目如传销、法轮功等。 2、 本法第101条规定了相应的处罚,“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领队证。处罚方式一般为:没收、罚款、停业、吊销许可证、导游证。 第三十四条【供应商合格审查 】 (重点)旅行社组织旅游活动应当向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 解析:1、对供应商的合格审查

18、义务,如景点、景区、饭店、车队、娱乐项目要有: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安全资质,车辆旅游营运证、保险缴费单等,注意农家乐、个体户如果没有资质出了问题会很麻烦,案例:农家乐食物中毒、蒙古牧民草原无证经营骑马客人摔伤案、渔民经营渔船揽客、都有经营风险。 2、法律责任同虚假宣传、不买责任险。,欢迎点击伟然律所网:http:/,第三十五条【不允许零负团费方式经营、不单方指定购物自费 、限期退货垫付责任 ,特定条件下的后悔权 】 ( 重点 ) 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解析:旅游法不允许零负团费诱客,用购物自费回扣获利的经营

19、方式 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解析: 1、旅行社不能单方指定购物店,不得单方安排自费项目, 2、特殊情况要协商一致旅游者书面同意,才能安排购物自费,同时注意游客中不能实行少数服从多数,个别游客不同意购物自费的要按合同约定的行程进行安排,不影响其他游客行程的前提下才能安排购物和自费。,欢迎点击伟然律所网:http:/,发生违反前两款规定情形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解析: 1、30日内办理

20、退货并垫付货款的情形是: A、零负团费情况下安排的购物自费, B、购物自费没有协商一致或旅游者没有主动提出购物自费要求 C、部分游客购物自费影响了其他游客的原定行程安排,则旅游者享有30日内退货、退费权。 2、前述情况下的退货权不管是否假冒伪劣商品都可退货。 类似于新消法的后悔权 3、如果双方协商一致,或旅游者主动要求的购物自费且不影响其他的旅游者原定行程安排的,只有买到假冒伪劣商品的才能要求退货,不享有30日内退货权。,欢迎点击伟然律所网:http:/,第三十六条【涉外团派全陪义务 】(重点)旅行社组织团队出境旅游或者组织、接待团队入境旅游,应当按照规定安排领队或者导游全程陪同。 解析:1、

21、出境游和入境游原则上涉外的旅游要安排全陪,是否有例外情形及特殊规定,具体情况交由行政法规规定。 2、具体处罚见本法96条,没收所得,罚款5000-50000,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主管和直接责任人2000-20000元罚款。 3、安排未取得导游证上岗的,未支付导游费的,要求导游垫付费用或收取导游费用的等涉及导游的违法行为皆按照96条处罚。,欢迎点击伟然律所网:http:/,第三十七条【申请导游资格的条件 】参加导游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在相关旅游行业组织注册的人员,可以申请取得导游证。 解析:取得导游证的条件1、考试合格2、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3、在旅游协会注册或导游协会注

22、册。 本法律把导游服务公司的注册权给取消了,交到了协会, 立法时该条争议较大。 第三十八条【旅行社对导游的义务 】旅行社应当与其聘用的导游依法订立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解析:本条是对导游权益的规定,专职导游签订劳动关系,发工资交社保。 旅行社临时聘用导游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应当全额向导游支付本法第六十条第三款规定的导游服务费用。 解析:临时导游形成劳务关系,全额支付导服费即劳务报酬。 旅行社安排导游为团队旅游提供服务的,不得要求导游垫付或者向导游收取任何费用。 解析:严禁向导游收人头费及垫付餐费等费用。导游举报投诉的按本法96条处罚。,欢迎点击伟然律所网:http:/,第

23、三十九条【领队证的申领条件】取得导游证,具有相应的学历、语言能力和旅游从业经历,并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的人员,可以申请取得领队证。 解析:领队证的申领条件:1、取得导游证是前提2、学历要求、从业年限要求3、旅行社的正式员工 4、行业协会注册不能取得领队证 ,比导游证取得更严格 第四十条【不准导游私揽导游业务】导游和领队为旅游者提供服务必须接受旅行社委派,不得私自承揽导游和领队业务。 解析:1、导游领队必须受旅行社委派,不能私自接单。2、私单被发现,本法102条处罚,没收、罚款1000-10000元,严重的吊销证。,欢迎点击伟然律所网:http:/,第四十一条【导游执业义务 5义务3禁止 】(重

24、点)导游和领队从事业务活动,应当佩戴导游证、领队证,遵守职业道德,尊重旅游者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应当向旅游者告知和解释旅游文明行为规范,引导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劝阻旅游者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解析:本条是导游义务的规定:1、出团时佩戴证件义务2、遵守职业道德、尊重旅游者义务3、告知、解释义务4、引导劝阻义务。 导游和领队应当严格执行旅游行程安排,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或者中止服务活动,不得向旅游者索取小费,不得诱导、欺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解析:5、严格执行合同行程义务。3个导游禁止行为严禁索取小费,客人自愿给的除外;严禁诱导、欺骗、强迫、变相强迫购物;严

25、禁诱导、欺骗、强迫、变相强迫参加自费项目 。 索取小费按102条处罚。,欢迎点击伟然律所网:http:/,第四十二条 景区开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听取旅游主管部门的意见: (一)有必要的旅游配套服务和辅助设施; (二)有必要的安全设施及制度,经过安全风险评估,满足安全条件; (三)有必要的环境保护设施和生态保护措施;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四十三条 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的门票以及景区内的游览场所、交通工具等另行收费项目,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严格控制价格上涨。拟收费或者提高价格的,应当举行听证会,征求旅游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 利用公共资源建

26、设的景区,不得通过增加另行收费项目等方式变相涨价;另行收费项目已收回投资成本的,应当相应降低价格或者取消收费。 公益性的城市公园、博物馆、纪念馆等,除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珍贵文物收藏单位外,应当逐步免费开放。,欢迎点击伟然律所网:http:/,第四十四条 景区应当在醒目位置公示门票价格、另行收费项目的价格及团体收费价格。景区提高门票价格应当提前六个月公布。 将不同景区的门票或者同一景区内不同游览场所的门票合并出售的,合并后的价格不得高于各单项门票的价格之和,且旅游者有权选择购买其中的单项票。 景区内的核心游览项目因故暂停向旅游者开放或者停止提供服务的,应当公示并相应减少收费。 第四十五条 景区接

27、待旅游者不得超过景区主管部门核定的最大承载量。景区应当公布景区主管部门核定的最大承载量,制定和实施旅游者流量控制方案,并可以采取门票预约等方式,对景区接待旅游者的数量进行控制。 旅游者数量可能达到最大承载量时,景区应当提前公告并同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景区和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及时采取疏导、分流等措施。,欢迎点击伟然律所网:http:/,第四十六条【个体旅游经营资质】城镇和乡村居民利用自有住宅或者其他条件依法从事旅游经营,其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解析:农家乐等个体旅游经营者,应该获得省级政府管理办法的允许,省级政府会规定相应的资质条件。 第四十七条 【高危项目要特许】经营高空、高速、

28、水上、潜水、探险等高风险旅游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经营许可。 解析:1、高风险项目应该按照规定取得经营许可,2、旅行社采购相关项目时应该审查高风险经营许可证,3、行程中安排高风险项目要提示客人购买意外险,或旅行社给客人购买一份意外险。,欢迎点击伟然律所网:http:/,第四十八条 【 网络经营旅行社业务条件及义务 】通过网络经营旅行社业务的,应当依法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并在其网站主页的显著位置标明其业务经营许可证信息。 解析:1、只有先开旅行社取得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才能取得网络经营旅行社业务。 2、网站主页应标明业务经营许可的范围显示是国内社还是国际社等内容。 发布旅游经营信息的网站

29、,应当保证其信息真实、准确。 解析:信息不真实不准确的按97条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处罚。,欢迎点击伟然律所网:http:/,第四十九条【旅游经营者的合法履约义务】为旅游者提供交通、住宿、餐饮、娱乐等服务的经营者,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解析:1、供应商应该具备法律规定的资质,旅行社有义务审查2、供应商等旅游辅助经营者应该按法律要求,合同约定的标准及内容向游客全面履行义务。,欢迎点击伟然律所网:http:/,第五十条【安全保障义务 诚信义务】(重点)旅游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解析:经营者(包含景区)的安全保障义务。 三种归责原

30、则:1、合同纠纷中的违约责任原则,一般是严格责任;2、侵权纠纷中的景区承担的过错责任原则;3、公平责任原则。,欢迎点击伟然律所网:http:/,旅游经营者因安全保障义务引发纠纷常见类型有两大类型,一类为意外事件,有以下12种: 1、跳楼自杀 2、攻击挑逗动物反受伤 3、不听劝阻离团受伤或死亡 4、高原反应死亡 5、景区逃票翻墙摔伤 6、心脏病等自身疾病猝死 7、闻醋诱发哮喘意外死亡 8、自由活动交通意外 9、集合前或离团后交通事故 10、不遵守安全规定,如游乐厂不系安全带,野战脱头盔 11、自然行走摔跤等 12、各种突发急性病; 二类为责任事故,通常经过诉讼或相关部门认定,对旅游者的人身伤亡和

31、财产损失应该承担法律责任。,欢迎点击伟然律所网:http:/,根据经营者责任大小一般分为五种情况: 1、经营者承担全部责任,旅游者无责; 2、经营者承担主要责任,旅游者次要责任; 3、经营者和旅游者平等责任; 4、经营者承担次要责任,旅游者承担主要责任; 5、经营者无责任,人道责任,旅游者全部责任。 责任划分的根据主要是经营者的过错程度和经营者的行为和旅游者的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的大小、强弱,即法官进行原因力分析作为定案关键。,欢迎点击伟然律所网:http:/,常见景区诉讼案例: 一、动物侵权致人伤亡 案例:峨眉山猴子伤人、骑马摔伤、新疆景区虫子叮咬儿童抢救不及时死亡20%责任、浴场海生物蛰伤,

32、马蜂伤人等 二、景区内交通事故 1、索道故障导致伤亡; 2、中巴车、电瓶车翻车、撞人等; 3、骑景区自行车、情侣车摔死,摔伤等。,欢迎点击伟然律所网:http:/,三、景区的设施设备和管理缺陷导致客人死伤的占最大比例,有如下18类: 1、大学生烧烤场旁嬉闹落水溺亡,景区未设置必要的隔离设施和安全警示承担部分责任; 2、在景区酒店山坡下停车场停车,下雨落石砸坏汽车,未在靠山坡位置设立禁止停放标识而承担全责; 3、景区湖内游船母亲为救落水孩子溺亡,水上游船项目未获批,没安全制度无应急救护措施,项目承包人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罪判刑一年,景区民事赔偿;,欢迎点击伟然律所网:http:/,4、学校组织学生春

33、游,放风筝集合时眼睛被断线风筝撞伤失明,判决景区未对该风筝广场设警示牌、没有人员进行安全提示、管理和救护缺陷承担部分责任; 5、老人围观保安和游客吵架,因劝架激动而死亡,因景区建立了紧急救援机制,设立了医务室,有应急预案,事故处理及时妥当,档案准确齐全,与旅游者死亡无因果关系,不承担责任; 6、野战游戏,头盔质量问题,导致游客受伤,承担全责;,欢迎点击伟然律所网:http:/,7、滑雪客人摔伤,提示义务不充分、安保措置不完善,承担60%的责任; 8、福建马尾松被风折断导致客人受伤死亡,管理瑕疵、救护不及时、设施不完备等原因承担责任; 9、景区浴场游泳溺亡,警示不到位、救生员不在岗,抢救不及时、

34、规定抢救设备不齐全等原因承担责任; 10、景区内寺庙门口爆竹炸瞎游客眼睛,危险品疏于管理,寺庙和景区连带责任。,欢迎点击伟然律所网:http:/,11、景区内攀爬岩石被砸伤,未设警示标志,景区承担70%责任; 12、温泉池滑倒头部受伤,设计不合理、设施不完备承担60%责任; 13、岩洞积水滑倒,管理疏忽,全责; 14、入住酒店遇害,不对来访者审查、登记,闭路电视损害,部分民事赔偿责任;,欢迎点击伟然律所网:http:/,15、为逃票跳墙摔伤诉景区,既无合同关系,又无侵权过错,景区无责; 16、景区快艇颠簸导致客人受伤承担全责; 17、景区酒店内卫生间摔伤、冲凉房摔伤视情形承担部分或全部责任;

35、18、酒店食物中毒,全责; 19、酒店房间内物品丢失,承担赔偿责任。,欢迎点击伟然律所网:http:/,四、景区著作权、商标权纠纷: 1、“天涯海角”商标权纠纷案; 2、景区广告图片侵权纠纷,温泉照片侵犯北京公司著作权。 五、景区内犯罪事故导致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打架、伤人、杀人等。 六、景区内不可抗力导致的事故,洪水、泥石流等。 七、景区经营权纠纷,合作协议纠纷、承包协议纠纷。 八、景区工伤事故。 九、景区建设工程纠纷,工程质量事故,工程款纠纷。 十、景区与客户的合作协议纠纷,门票款纠纷。 十一、景区与保险公司责任保险合同纠纷等。,欢迎点击伟然律所网:http:/,旅游经营者取得相关质量标准

36、等级的,其设施和服务不得低于相应标准;未取得质量标准等级的,不得使用相关质量等级的称谓和标识。 解析: 1、取得等级标准的,其向游客提供的服务就不能低于标准; 2、未取得相应等级称谓标识的不能使用,如未取得五星级酒店证书牌照的,不能在行程中宣传使用该酒店为五星级标准,不是5A级景区著名商标、驰名商标的企业不能在宣传中使用宣称自己是5A级景区、著名或驰名商标企业。,欢迎点击伟然律所网:http:/,第五十一条【守法经营反贿赂义务】旅游经营者销售、购买商品或者服务,不得给予或者收受贿赂。 案例:虚构增大旅游金额套取公款,谋取私利,街道办领导贪污罪10年,办公室主任受贿罪10年,旅行社工作人员贪污罪

37、、行贿罪,数罪并罚2.5年 不能虚开发票,签订虚假合同,套取现金,不能给予或收取帐外回扣。 第五十二条【保密义务】 旅游经营者对其在经营活动中知悉的旅游者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解析:对旅游者个人信息的保密义务。,欢迎点击伟然律所网:http:/,第五十三条 【车队义务】从事道路旅游客运的经营者应当遵守道路客运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并在车辆显著位置明示道路旅游客运专用标识,在车厢内显著位置公示经营者和驾驶人信息、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监督电话等事项。 解析:对旅游客运车队的要求。 第五十四条【景区酒店对承包部门的连带责任】景区、住宿经营者将其部分经营项目或者场地交由他人从事住宿、餐饮、购物、游览、娱

38、乐、旅游交通等经营的,应当对实际经营者的经营行为给旅游者造成的损害承担连带责任。 解析:景区、酒店对其承包部门损害旅游者权益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案例:玉石林景区的滑道项目,客人受伤,景区承担连带责任。,欢迎点击伟然律所网:http:/,第五十五条 【报告义务】旅游经营者组织、接待出入境旅游,发现旅游者从事违法活动或者有违反本法第十六条规定情形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旅游主管部门或者我国驻外机构报告。 解析:旅游经营者的及时报告义务,报告机关:公安、旅游局、使领馆。 第五十六条 【责任险制度】国家根据旅游活动的风险程度,对旅行社、住宿、旅游交通以及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高风险旅游项目等经营者实施责

39、任保险制度。 解析:旅行社责任险,酒店公众责任险,车队承运人责任险,高风险项目责任险等,经营者一定要提高保险意识,不怕一万,只怕万一啊!,欢迎点击伟然律所网:http:/,第五章 旅游服务合同 第五十七条【书面合同义务】旅行社组织和安排旅游活动,应当与旅游者订立合同。 解析:必须签订书面旅游合同,对双方权益都是有保障的。 第五十八条【合同的法定内容 】 包价旅游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下列内容: (一)旅行社、旅游者的基本信息; (二)旅游行程安排;解析:可附详细的行程表 (三)旅游团成团的最低人数; 解析:法律允许在合同中设定最低成团人数。 (四)交通、住宿、餐饮等旅游服务安排和标准; 解

40、析:标准约定应可核实、验证,比如车辆不要约定几成新,要约定已经购买几年的车。 (五)游览、娱乐等项目的具体内容和时间; 解析:要求景点的游览时间几个小时等。 (六)自由活动时间安排; (七)旅游费用及其交纳的期限和方式; (八)违约责任和解决纠纷的方式; 解析:建议约定本公司所在地法院管辖。 (九)法律、法规规定和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订立包价旅游合同时,旅行社应当向旅游者详细说明前款第二项至第八项所载内容。,欢迎点击伟然律所网:http:/,第五十九条【出团前提供行程单义务 】 (重点)旅行社应当在旅游行程开始前向旅游者提供旅游行程单。旅游行程单是包价旅游合同的组成部分。 解析:出团前要给游

41、客提供行程单,行程单要求盖骑缝章客人签收,避免行程中或回团后出现因行程约定不明导致的争议。,欢迎点击伟然律所网:http:/,第六十条 【旅行社委托代理合同中要写明委托社和代理社 】(重点)旅行社委托其他旅行社代理销售包价旅游产品并与旅游者订立包价旅游合同的,应当在包价旅游合同中载明委托社和代理社的基本信息。 解析:大旅行社批发商委托小旅行社销售产品或专线委托其他同行销售产品收客的,收客旅行社是组团社,与旅游者签合同时应该同时写明收客社即代理旅行社和实际出团操作旅行社即委托社的名称等基本信息,两个旅行社的信息要同时披露,满足客人知情权。 【 包价合同中要写明地接社 】旅行社依照本法规定将包价旅

42、游合同中的接待业务委托给地接社履行的,应当在包价旅游合同中载明地接社的基本信息。 解析:组团社委托地接社的应当在合同中写明地接社的名称、负责人、地址、电话等基本信息,如果签订合同时没能确定地接社那么,至少要在出团行程单上写明地接信息。 【合同单列导服费】安排导游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应当在包价旅游合同中载明导游服务费用。 解析:此条是配合呼应本法关于导游权益的相关条款的落实,如必须向导游发放导服费,不能索要小费等。,欢迎点击伟然律所网:http:/,第六十一条【提示游客投保意外险义务 】(重点)旅行社应当提示参加团队旅游的旅游者按照规定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解析:旅行社对游客的投保人身意外保险

43、的提示义务,至于游客是否购买纯属自愿。建议,组团社给所有团队客人购买一份人身意外险。,欢迎点击伟然律所网:http:/,第六十二条【包价合同法定告知事项】(重点)订立包价旅游合同时,旅行社应当向旅游者告知下列事项: (一)旅游者不适合参加旅游活动的情形; 解析:可体现在相关行程单中,老人、孕妇、病人等不适合旅游的情形,要求自己保证健康状况适合参加旅游活动。 (二)旅游活动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三)旅行社依法可以减免责任的信息; (四)旅游者应当注意的旅游目的地相关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宗教禁忌,依照中国法律不宜参加的活动等;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告知的事项。 在包价旅游合同履行中,遇

44、有前款规定事项的,旅行社也应当告知旅游者。 解析:最好在行程单中告知,由客人书面签收,才能证明到旅行社履行了告知义务。,欢迎点击伟然律所网:http:/,第六十三条【旅行社未达到成团人数的提前解约权及退费义务 】(重点)旅行社招徕旅游者组团旅游,因未达到约定人数不能出团的,组团社可以解除合同。但是,境内旅游应当至少提前七日通知旅游者,出境旅游应当至少提前三十日通知旅游者。 解析:1、解除合同的条件是签合同时约定了最低成团人数2、没收到最低人数3、国内游提前7天,出境游提前30日通知游客。,欢迎点击伟然律所网:http:/,因未达到约定人数不能出团的,组团社经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可以委托其他旅行

45、社履行合同。组团社对旅游者承担责任,受委托的旅行社对组团社承担责任。旅游者不同意的,可以解除合同。 解析:未达到约定人数不能出团的两种情况1、游客书面同意转给其他旅行社,组团社即签约社对游客承担责任,实际出团社对签约社承担责任。2、游客不同意转团,解除合同,退回已经收取的全部费用。 因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解除合同的,组团社应当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费用。 解析:未达到约定人数的按上述方法办理,已经达到约定人数由于机票、地接酒店等其他原因导致旅行社取消行程的除退费外还要承担违约责任。,欢迎点击伟然律所网:http:/,第六十四条【游客合同转让权】(重点) 旅游行程开始前,旅游者可以将包价旅游合

46、同中自身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旅行社没有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和第三人承担。 解析:出团前游客可以转让合同的权利义务,如果因此增加的机票、保险、发票合同改名等手续费由客人承担。 第六十五条【行程过程中游客解约的责任 】 (重点)旅游行程结束前,旅游者解除合同的,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解析:行程开始后结束前,游客单方解除合同的,可以扣除已经发生的费用,或虽未发生但不能退回的费用,如个别酒店费用、分摊的车费等都可以扣除,如果还有剩余就退给游客。,欢迎点击伟然律所网:http:/,第六十六条 【旅行社的单方解除合同权】旅游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 (一)患有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 (二)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且不同意交有关部门处理的; (三)从事违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的; (四)从事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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