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项目一税务实务基础知识项目二税务专员的工作程序项.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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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税务实务,目 录 项目一 税务实务基础知识 项目二 税务专员的工作程序 项目三 增值税的计算与申报 项目四 消费税的计算与申报 项目五 营业税的计算与申报 项目六 关税的计算与申报 项目七 出口货物退(免)税计算与申报 项目八 企业所得税的计算与申报 项目九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与申报 项目十 其他小税种的计算与申报,项目一 税务实务基础知识,税收概念和特点,税务实务,概论,A,B,税收制度与税法,D,C,第二节,第四节,第一节,第三节,税制要素,一、 税收的概念与特点,税务会计的概念,税务会计的特点,税收功能,税收特点,税收概念,(一) 税收的概念,依据:现行的税收法律法规 属性:公共财政 形式

2、:财政收入(力役、实物、货币) 历史:列宁说,只有上帝和税收是不可避免的。 目的:保证国家足额取得税金和企业提高经济效益。 概念:国家或政府凭借其政治权利,强制、无偿取得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手段。,(二)税收的特点,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特点,(三) 税收的功能,二、税务实务的概念与特点,概念:依据现行税收基本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企业应纳税种的类别、程序、方法、税额的计算以及相应的会计处理与纳税申报流程进行模拟或实操的课程。 特点:模拟性、职业性、开放性,税收是公共财政收入的一个特殊领域,税务实务是对税收各个要素的实际训练,两者都是以税法为基础的。 两者核算的内容一致。 税

3、务实务是对税收处理的现身说法。 税收偏重理论知识,税务实务偏重实战训练。学生必须实战才能完成职业技能的培养。 税法使税务实务的处理更加规范化,它直接影响学生对某些税务处理方法的选择。 税务实务与税收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相互促进,两者之间存在密不可分的内在关系。,(一)税收与税务实务的联系,前者是为保证收入,确保合理纳税;后者 反映企业如何核算与申报纳税等,前者仅限于涉税业务;后 者是整个生 产经营活动 的各方面,前者 依据税法 后者依据税 法、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前者 偏重理论; 后者 偏重技能实战,目的有别,核算依据,核算范围,侧重点不同,二、税收与税务实务的区别,三、税制要素,Text 1

4、,纳税人:依照税法规定对国家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人。又称纳税义务人、课税主体。在中国,纳税人包括: 全民所有制企业。 城乡各类集体所有制企业。 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 国家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 私营企业。 个体工商户、农村专业户、承包户。 依税法规定应纳个人所得税和个人收入调节税的个人。纳税人是按照税种确定的。,(一)纳税人,征税对象又称税收客体,它是指税法规定的征税的目的物,是征税的根据。 课税对象是一种税区别于另一种税的主要标志。在现代社会,国家的征税对象主要包括所得、商品和财产三类,国家的税制往往也是以对应于这三类课税对象的所得税、商品税和财产税为主体。,(二)征税对象,税率

5、是税额与课税对象之间的数量关系或比例关系,是指课税的尺度。 税率的种类一般可分为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定额税率3种基本形式。,(三)税率,计税依据计算应纳税额的根据。课税对象量的表现。计税依据的数额同税额成正比例,计税依据的数额越多,应纳税额越多。计税依据可分为两种类型;从价计征,即以课税对象的自然数量与单位价格的乘积为计税依据,按这种方法计征的税种称从价税。从量计征,以课税对象的自然实物量为计税依据,按税法规定的计量标准(数量、重量、面积)计算,按这种方法计征的税种称从量税。,(四)计税依据,四、税收制度与税法,税收制度;2、税法,税收制度,税收制度:简称“税制”,是国家根据税收政策、通过法律

6、程序确定的征税依据和规范,它包括税收体系和税制要素两方面的内容。 税收体系,是指税种、税类的构成及其相互关系,即一国设立哪些税种和税类,这些税种和税类各自所处的地位如何。税制要素,是指构成每一种税的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减税免税、违章处理等基本要素。广义的税收制度,还包括税收管理体制和税收征收管理制度。,税收制度类型 :我国目前开征的税种有23种,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耕地占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印花

7、税、契税、屠宰税、筵席税、农业税、牧业税、关税。,一、税收制度,1.按征税对象分类,可分为商品和劳务税类、所得税类、社会保障税类、财产税类、关税,其他税类等六种类型。 2.按财政、税收管理体制划分,可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等类型。 3.按税制结构划分,可分为流转税为主体的税制、收益所得税为主体的税制、流转税与收益所得税并重的“双主体”等三种类型。,一、税收制度,税法,税法即税收法律制度,是调整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国家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以宪法为依据,调整国家与社会成员在征纳税上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税收秩序,保障国家利益和纳税人合法权益的一种法律规范,是国

8、家税务机关及一切纳税单位和个人依法征税的行为规则。 广义的税法:是指国家的用以调节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的总称;狭义的税法:特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和颁布的税收法律。,税法的分类 : 税收实体法 ;税收程序法 税收征税法理,二、税法,税收法律关系 主体是指税收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在我国税收法律关系中,主体一方是代表国家行使征税职责的国家税务机关,包括国家各级税务机关、海关和财务机关;另一方是履行纳税义务的人,包括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对这种主体的确定,我国采取属地兼隶属人原则,即在华的外国企业、组织、外籍人、无国籍人等凡在中国境内有所得来源的,都是我国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 客体是指主体的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也就是课税对象。如所得税法律关系客体就是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流转税法律关系客体就是货物销售收入或劳务收入。内容是指主体所享受的权利和所应承担的义务,这是税收法律关系中最实质的东西,也就是税收的灵魂。它具体规定了主体可以有什么行为,不可以有什么行为,如果违反了税法的规定,应该如何处罚等。,二、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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