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讲宋代理学与社会重组.ppt

上传人:本田雅阁 文档编号:2636786 上传时间:2019-04-25 格式:PPT 页数:24 大小:440.5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十一讲宋代理学与社会重组.ppt_第1页
第1页 / 共24页
十一讲宋代理学与社会重组.ppt_第2页
第2页 / 共24页
十一讲宋代理学与社会重组.ppt_第3页
第3页 / 共24页
十一讲宋代理学与社会重组.ppt_第4页
第4页 / 共24页
十一讲宋代理学与社会重组.ppt_第5页
第5页 / 共2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十一讲宋代理学与社会重组.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十一讲宋代理学与社会重组.ppt(24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2019/4/25,1,第十一讲 宋代理学与社会重组,2019/4/25,2,第十一讲 宋代理学与社会重组,社会秩序重建的三个层面: 1、变法:王安石(保证小农经济的再生产) 2、修身(内在的超越) 3、齐家、“化乡”(超家庭关系的重建) 刘子健(James Liu):“刘宰与赈饥”(1979),一、历史背景 理学研究:从思想史到政治社会史 余英时:朱熹的历史世界,2019/4/25,3,第十一讲 宋代理学与社会重组,二、宗族 1、小宗之法与宗子 苏轼:东坡全集卷四十七: 今夫天下所以不重族者,有族而無宗也。有族而無宗,則族不可合。族不可合,則雖欲親之而無由也。族人而不相親,則忘其祖矣。今世之

2、公卿大臣、賢人君子之後,所以不能世其家如古之久逺者,其族散而忘其祖也。故莫若復小宗,使族人相率而尊其宗子。宗子死,則為之加服;犯之,則以其服坐,貧賤不敢輕,而富貴不敢以加之。冠昬必告,喪葬必赴,此非有所難行也。今夫良民之家,士大夫之族,亦未必無孝弟相親之心,而族無宗子,莫為之糾率,其勢不得相親,是以世之人有親未盡而不相往来,冠昬不相告,死不相赴,而無知之民,遂至於父子異居,而兄弟相訟,然則王道何從而興乎!,2019/4/25,4,第十一讲 宋代理学与社会重组,张载:张子全书卷四,“宗法” : 管攝天下人心,收宗族,厚風俗,使人不忘本,須是明譜系世族與立宗子法。宗法不立,則人不知統系來處。古人亦

3、鮮有不知來處者,宗子法廢,後世尚譜牒,猶有遺風。譜牒又廢,人家不知來處,無百年之家,骨肉無統,雖至親,恩亦薄。宗子之法不立,則朝廷無世臣。且如公卿一日崛起於貧賤之中,以至公相。宗法不立,既死遂族散,其家不傳。宗法若立,則人人各知來處,朝廷大有所益。或問:朝廷何所益?公卿各保其家,忠義豈有不立?忠義既立,朝廷之本豈有不固?今驟得富貴者,止能為三四十年之計,造宅一區,及其所有,既死,則衆子分裂,未幾蕩盡,則家遂不存,如此,則家且不能保,又安能保國家?今日大臣之家,且可方宗子法。譬如一人數子,且以適長為大宗,須據所有家計,厚給以養宗子。宗子勢重,即願得之。供宗子外,乃將所有均給族人。宗子須專立教授,

4、宗子之得失,責在教授。仍乞朝廷立條,族人須管遵依祖先立法。仍許族人將已合轉官恩澤,乞囬授宗子,不理選限官,及許,將奏薦子弟恩澤與宗子,且要主張門户。宗子不善,則别擇其次賢者立之。,2019/4/25,5,第十一讲 宋代理学与社会重组,二程遗书卷十一: 立宗必有奪宗法,如卑幼為大臣,以今之法,自合立廟,不可使從宗子以祭。 同上书,卷十五: 宗子法壞,則人不自知來處,以至流轉四方,往往親未絶不相識。今且試以一二巨公之家行之,其術要得拘守得,須是且如唐時立廟院,仍不得分割了祖業,使一人主之。 同上书,卷十七: 宗子之法不立,則朝廷無世臣。宗法須是一二巨公之家立法,宗法立,則人人各知來處。,2019/

5、4/25,6,第十一讲 宋代理学与社会重组,2、族谱 欧、苏体例 欧阳修:文忠集卷七十一: 葢自安福府君以来,遭唐末五代之亂,江南陷於僭偽,歐陽氏遂不顯。譜例曰:姓氏之出,其来也逺,故其上世多亡,不見譜圖之法,断自可見之世,即為髙祖,下至五世玄孫,而别自為世。如此,世久子孫多,則官爵功行載於譜者,不勝其繁。宜以逺近親疎為别,凡逺者疎者略之,近者親者詳之,此人情之常也。玄孫既别自為世,則各詳其親,各繫其所出,是詳者不繁,而略者不遺也。凡諸房子孫,各紀其當紀者,使譜牒互見,親疎有倫,宜視此例而審求之。,2019/4/25,7,第十一讲 宋代理学与社会重组,苏洵:嘉祐集卷十四,“谱例”: 古者諸侯世

6、國卿大夫世家,死者有廟,生者有宗,以相次也。是以百世而不相忘,此非獨賢士大夫尊祖而貴宗,蓋其昭穆存乎其廟,遷毁之主,存乎其太祖之室,其族人相與為服,死喪嫁娶,相告而不絶,則其勢將自至於不忘也。自秦漢以來,仕者不世。然其賢人君子,猶能識其先人,或至百世而不絶。無廟無宗,而祖宗不忘,宗族不散,其勢宜亡而獨存,則由有譜之力也。蓋自唐衰,譜牒廢絶,士大夫不講,而世人不載,於是乎由賤而貴者,恥言其先;由貧而富者,不錄其祖,而譜遂大廢。,2019/4/25,8,第十一讲 宋代理学与社会重组,同上卷,“苏氏族谱”: 觀吾之譜者,孝弟之心可以油然而生矣。情見乎親,親見於服,服始於衰,而至於緦麻,而至於無服。無

7、服則親盡,親盡則情盡,情盡則喜不慶,憂不弔。喜不慶,憂不弔,則塗人也。吾之所以相視如塗人者,其初兄弟也。兄弟,其初一人之身也。悲夫!一人之身,分而至於塗人,此吾譜之所以作也。其意曰分而至於塗人者,勢也。勢吾無如之何也。已幸其未至於塗人也,使之無至於忽忘,焉可也。嗚呼!觀吾之譜者,孝弟之心可以油然而生矣。,2019/4/25,9,第十一讲 宋代理学与社会重组,3、义田、族田 范仲淹:范文正文集,附录,“建立义庄规矩”: 范忠宣公奏:知開封府襄邑縣范純仁切念臣父仲淹先任資政殿學士日,於蘇州吳、長兩縣置田十餘頃,其所得租米,逺祖而下諸房宗族,計其口數,供給衣食,及婚嫁塟之用,謂之義莊。見於諸房選擇子

8、弟一名管勾,亦逐旋立規矩,令諸房遵守。 一逐房計口,給米每口一升,並支白米。如支糙米,即臨時加折(支糙米每斗折白八升,逐月實支每口白米三斗)。 一男女五歳以上入數。 一女使有兒女在家,及十五年年五十岁以上,聽給米。 一冬衣每口一疋,十歲以下、五歲以上各半疋。,2019/4/25,10,第十一讲 宋代理学与社会重组,一每房許給奴婢米一口,即不支衣。 一有吉凶增減口數,畫時上簿。 一逐房各置請米暦子一道,每月末於掌管人處批請,不得預先隔跨月分支。請掌管人亦置簿拘轄,簿頭録諸房口數爲額,掌管人自行破用,或探支與人,許諸房觉察勒陪填。 一嫁女支錢三十貫(七十七陌下並准此),再嫁二十貫。 一娶婦支錢二十

9、貫,再娶不支。 一子弟岀官人每還家待闕,守選丁憂,或任川、廣、福建官留家鄉里者,並依諸房例給米絹并吉凶錢數,雖近官實有故留家者,亦依此例支給。 一逐房丧塟,尊長有丧,先支一十貫,至塟事又支一十五貫;次長五貫,塟事支十貫;卑幼十九歳以下,丧塟通支七貫;十五歲以下支三貫;十歳以下支二貫;七歳以下及婢僕皆不支。,2019/4/25,11,第十一讲 宋代理学与社会重组,一郷旦外姻親戚,如貧窘中非次急難,或遇年飢不能度日,諸房同共相度詣實,即於義田米内量行濟助。 一所管逐年米斛,自皇祐二年十月支給逐月餱粮并冬衣絹。約自皇祐三年以後,每一年豐熟,樁留二年之粮。若遇凶荒,除給餱粮外,一切不支。或二年粮外有餘

10、,却先支丧塟,次及嫁娶。如更有餘,方支冬衣。或所餘不多,即凶丧等事衆議分數,均匀支給。或又不給,即先凶後吉。或凶事同時,即先尊口後卑口。如尊卑又同,即以所亡所塟先後支給。如支上件餱粮,吉凶事外,更有餘羡,數目不得粜貨,椿充三年以上粮儲。或慮陳損,即至秋成日方得糶貨,囘換新米椿管。右仰諸房院依此同共遵守。 皇祐二年十月日。,2019/4/25,12,第十一讲 宋代理学与社会重组,4、祖先祭祀(墓祭与祠堂) 二程遗书卷一: 嘉礼不野合,野合则秕稗也。故生不野合,则死不墓祭。盖燕饗祭祀,乃宫室中事。后世习俗废礼,有踏青,藉草饮食,故墓亦有祭。如礼望墓为祭,并墓人为墓祭之尸,亦有时为之,非经礼也。后世

11、在上者未能制礼,则随俗未免墓祭,则祠堂之类,亦且为之可也。 同上,卷十八: 冬至祭始祖,厥初生民之祖。立春祭先祖,季秋祭祢,他则不祭。冬至,阳之始也。立春者,生物之始也。季秋者,成物之始也。祭始祖,无主用祝,以妣配于庙中,正位事之。祭只一位者,夫妇同享也。祭先祖,亦无主。先祖者,自始祖而下,高祖之上,非一人也,故设二位。,2019/4/25,13,第十一讲 宋代理学与社会重组,同上,卷22: 又问:祭起于圣人之制作以教人否?曰:非也。祭先其本天性。如豺有祭,獭有祭,鹰有祭,皆是天性。岂有人而不如鸟湖乎?圣人因而裁成礼法以教人耳。又问:今人不祭高祖,如何?曰:高祖自有服,不祭甚非。某家乡却祭高祖

12、。又问:天子七庙,诸侯五庙,大夫三,士二,如何?曰:此亦只是礼家如此说。又问:今士庶家不可立庙,当如何也?庶人祭于寝,今之正厅是也。凡礼,以义起之可也。如富家及士,置一影堂亦可。但祭时不可用影。又问:用主如何?曰:白屋之家不可用,只用牌子可矣。如某家主式,是杀诸侯之制也。大凡影不可用祭。若用影祭,须无一毫差方可。若多一茎须,便是别人。,2019/4/25,14,第十一讲 宋代理学与社会重组,朱熹:家礼卷一: 君子將營宫室,先立祠堂於正寢之東,為四龕以奉先世神主,旁親之無後者以其班祔。置祭田(初立祠堂,則計見田毎龕,取其二十之一,以為祭田,親盡則以為墓田,後凡正位祔者,皆放此。宗子主之,以給祭用

13、。上世初未置田,則合墓下子孫之田,計數而割之,皆立約開官,不得典賣)。具祭器。主人晨謁於大門之内。出入必告,正至朔望則參,俗節則獻以時食。有事則告。或有水火盜賊,則先救祠堂,遷神主遺書,次及祭器,然後及家財,易世則改題主而遞遷之。 Patricia Ebrey对家礼的研究,2019/4/25,15,第十一讲 宋代理学与社会重组,朱 熹 祠 堂 之 制,2019/4/25,16,第十一讲 宋代理学与社会重组,三、“化乡” 1、乡约 性理大全书卷五十一,“増損吕氏鄉約”: 凡鄉之約四:一曰徳業相勸,二曰過失相規,三曰禮俗相交,四曰患難相恤。衆推一人有齒徳者為都約正,有學行者二人副之。約中月輪一人為

14、直月(都副正不與之),置三籍:凡愿入約者書於一籍,徳業可觀者書於一籍,過失可規者書於一藉,直月掌之。月終則以告於約正,而授於其次。 宋史卷吕大防传: 吕大防 與大忠及弟大臨同居,相切磋論道,考禮冠昏丧祭,一本於古。闗中言禮學者,惟吕氏嘗為鄉約,曰:凡同約者,徳業相勸,過失相規,禮俗相交,患難相恤。有善則書于籍,有過若違約者亦書之,三犯而行罰,不悛者絶之。,2019/4/25,17,第十一讲 宋代理学与社会重组,2、保甲法 文献通考卷一百五十三: 【熙宁三年(1070)】十二月,詔行保甲法。畿内之民,十家為一保,選主户有幹力者一人為保長;五十家為一大保,選一人為大保長;十大保為一都保,選為衆所服

15、者為都保正,又以人為之副。應主客兩丁以上,選一人為保丁;单丁、老幼、病患、女户等附保。兩丁以上,有餘力丁壮勇者,亦附之。内家貲最厚,材力過人者,亦充保丁。兵器非禁者聽習。每一大保,夜輪五人警盗。凡告捕所獲,以賞格從事。同保犯强盗、殺人、放火、强姦、掠人、傳習妖教、造畜蠱毒,知而不告,依律伍保法。餘事不干已,又非敇律所聽糾,皆毋得告,雖知情亦勿坐。若於法類保合坐罪者,乃坐之。其居停强盗三人,經三日,保鄰雖不知情,科失覺罪。逃移死絶,同保不及五家,併地保有自外入保者,收為同保,户數足則附之。俟及十家,則别為保。置牌以書其户數、姓名,遣官先行畿甸,既就緒,遂推之五路,以遍於天下。,2019/4/25

16、,18,第十一讲 宋代理学与社会重组,3、社仓 朱熹:晦庵集卷十三: 臣所居建寧府崇安縣開耀鄉,有社倉一所,係昨乾道四年1168鄉民艱食,本府給到常平米六百石,委臣與本鄉土居朝奉郎劉如愚同共賑貸,至冬收到元米,次年夏間,本府復令依舊貸與人户,冬間納還。臣等申府措置,毎石量收息米二斗。自後逐年依此歛散。或遇小歉,即蠲其息之半,大饑即盡蠲之。至今十有四年,其支息米,造成倉敖三間收貯。已将元米六百石納還本府,其見管三千一百石,並是累年人户納到息米,已申本府照,将來依前歛散,更不收息,毎石只收耗米三升,係臣與本鄉土居官及士人數人同共掌管,遇歛散時,即申府差縣官一員,監視出納。以此之故,一鄉四五十里之間

17、,雖遇凶年,人不闕食。,2019/4/25,19,第十一讲 宋代理学与社会重组,竊謂其法可以推廣行之他處,而法令無文,人情難彊,妄意欲乞聖慈特依義役體例,行下諸路州軍,曉諭人户,有願依此置立社倉者,州縣量支常平米斛,責與本鄉出等人户主執歛散,每石收息二斗,仍差本鄉土居或寄居官員士人有行義者,與本縣官同共出納。收到息米十倍本米之數,即送原米還官,却将息米斂散,每石只收耗米三升,其有富家情願出米作本者,亦從其便。息米及數,亦當撥還。如有鄉土風俗不同者,更許隨宜立約,申官遵守,實為久逺之利。其不願置立去處,官司不得抑勒,則亦不至搔擾。此在今日言之,雖無所濟於目前之急,然實公私儲蓄、預備久逺之計,及今

18、歉嵗,施行人必願從者衆。其建寧府社倉見行事目,謹録一通進呈,伏望聖慈詳察特賜施行。,2019/4/25,20,第十一讲 宋代理学与社会重组,4、义役田 范成大:文忠集卷六十一,“資政殿大學士贈銀青光禄大夫范公神道碑成大慶元元年”: 乾道三年十二月,起知處州,四年八月,至郡松陽民争役,公曉之曰:“吾聞東陽縣有率錢助役者,前婺守吴侯義之,為易鄉名,掲碑褒勸,爾與之隣,獨無愧乎?”民既感謝,則推廣其制,諭鄉人視貧富輸金買田,擇信義之家掌其事,儲嵗入助當役者,命曰義役,仍許自第名次,有司勿預,數月間,人皆樂從,一縣二十五都悉以辦告,甲乙相推,逺至二十年,諸邑争傚之。,2019/4/25,21,第十一讲

19、 宋代理学与社会重组,漫塘集卷二十三,“二十三都義莊記”: 義役之利,力出於衆,而不偏弊於一家;事定於豫,而不驟費於一日。又權不在官,而吏無所容其私。故役至而人不争,役可募人而已,不專任其責。故役久而人不病,嚚訟以息,禮遜以興,兹豈非法之良民之幸歟!然方事之初,不公則不足以服人,不寛則不足以傳逺。若吾邑二十三都之事,庶乎兩盡是道者。厥初,都之蔣氏兄弟曰拱、曰雄飛,與其姪曰一夔、文顯、堯民、松年,及同都鄧氏曰祖禹、森公、輔起,王氏曰立政、立民、立定,陳氏曰用,唐氏曰用、成元、亮高、如山、梁、袁公明謀,以為吾曹之生理,雖未至甚裕,而都之人莫先焉。繼自今役日頻,事亦日難,為謀之長,莫如義役。而不公則

20、不足以服人,故捨田各稱其力,而不敢有不及;又以為不寛則不足以傳逺,故計費必公其贏而常儲之,使有餘,惟其不敢有不及,故人雖多言,莫能議其私,惟其儲之。,2019/4/25,22,第十一讲 宋代理学与社会重组,(续前)使有餘,故嵗雖不稔,不復憂其匱。既盡美矣,而諸君又以為積貯無所,則事體涣散,數不可稽;斂散無方,則陳腐相因,用或無藝,故當一都之会,買地以為基,結屋以為莊,繚以牆垣,固其扄鐍,使出納惟謹,而數易以稽。嵗取其贏,以買公田。公田有贏,則欲盡歸田之出於私家者。更有餘,則將用近世朱文公之制,别之為社倉。春散秋斂,以惠其都之人。其斂之也稍加息焉,庶變通不窮,而用不得無藝,一舉而成大利二。始也,

21、上户自為計;終也,小民均其利。始也,頼義役之贏,而社倉以基;終也,資社倉之息,而義役以固。豈非既盡美矣!又盡善歟!莊成,屬余為記事之始末。余實與聞之,故不得辭。役之成實寳慶丙戌(1226)十一月旦,莊之成實紹定已丑(1229)四月既望。凡諸家始出之私田,與續置之公田,皆載之下方云。紹定癸已(1233)十月旦漫塘叟劉某記。,2019/4/25,23,参考文献 余英时:朱熹的历史世界。两册。三联书店,2004年。 一、宗族 朱瑞熙:宋代社会研究。中州书画社,1983年。第7章。 王善军:宋代宗族和宗族制度研究。河北教育出版社,2000年。 Twitchett, Denis. “The Fan Cl

22、ans Charitable Estate, 1050-1760.” In David S. Nivison and Arthur L. Wright, eds., Confucianism in Action. Stanford: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1960. Ebrey, Patricia B. “The Early Stages in the Development of Descent Group.” In Patricia Ebrey and James L. Watson, eds., Kinship Organization in Late I

23、mperial China, 1000-1940. Berkeley :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86, pp. 16-61. , trans. Chu Hsis Family Rituals. 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91. . Confucianism and Family Rituals in Imperial China. 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91.,第十一讲 宋代理学与社会重组,2019/4/25,24,二、“化乡” 刘子

24、健:“刘宰与赈饥”。收入刘子健:两宋研究汇编。台北:联经出版公司,1987年,第307359页。 梁庚尧:南宋的农村经济。新星出版社,2006年。第5章。 McKnight, Brian E. Village and Bureaucracy in Southern Sung China.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71. Chapter 8. belhr, Monika. “The Community Compact (Hsiang-yueh) of the Sung and Its Educational Significance.” In Wm. Theordore de Bary and John W. Chaffee, eds., Neo-Confucian Education: The Formative Stage. Berkeley and Los Angeles: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89, pp. 371-388,第十一讲 宋代理学与社会重组,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其他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80015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