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社法律概述.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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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用社法律概述,郭耀峰,专题,负债业务法律制度,一、存款(储蓄),存款是指存款人(客户)在其金融机构(本课件特指信用社)账户上存入的货币资金。即金融机构收受存款人的货币资金,而对存款人负即期或定期偿付义务的负债业务。客户与银行之间是一种合同关系存款合同,1、存款合同 (1)存款合同的概念 (2)存款合同是一种要式合同 (3)存款合同是一种格式合同 (4)存款合同是实践性合同 (5)存款合同成立,2、存款合同的生效条件 (1)合同主体具备订立合同的资格 (2)合同内容合法 (3)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4)合同形式符合法定要求,3、存款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存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存款人的权利:

2、存款人的合法财产受到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非法查封、扣划、冻结、没收;有权随时领取存款的本金和利息。 存款人的义务:诚信;保障自己存款凭证的安全;不能伪造、涂改存款凭证。,(2)金融机构的权利和义务 按照央行的规定的存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存款利率,并予以公告;向央行交存存款准备金,留足备付金;保证存款本金和利息的支付,不得拖延、拒绝支付;为存款人保密,确保存款安全 *正当合法吸收存款,1、几种典型的冒领储蓄存款的纠纷形式 (1)口头挂失后,存款被他人冒领 (2)取款人持有真实存折,挂失密码冒领 (3)取款人未持有存折,通过挂失存折冒领,二、冒领存款,2、冒领存款相关问题法律分析 (1)存

3、款被人冒领后,金融机构是否应当对真正的存款人承担付款义务 (2)金融机构承担责任的原则严格责任原则,3、防范存款被冒领的几点措施 (1)完善立法 (2)依法按规定办理业务 (3)完善内部管理规定 (4)妥善保存相关证据,1、案例 1994年8月,申威在某银行上海分行静安支行办理了整存整取储蓄,存款3万元,存期1年,并留有密码。1995年2月,申威的前妻庄丽到静安支行,声称存单遗矢,要求挂失。,三、存单挂失止付,庄丽提供了申威的姓名、存款时间、存款金额、种类、帐号、住址、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并出示了申威和庄丽本人的身份证件,但未能提供正确的密码。银行对庄丽办理了挂失止付手续。之后又为庄丽补办了

4、新存单,并将申威的户名改为庄丽。1995年9月,申威到银行取款时,发现存款已经被庄丽取走。为此,申威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银行赔偿其存款本息。,2、案例解析 (1)自己给自己挂失 (2)委托他人代理挂失 3、法律风险防范 (1)关于身份的确认问题 (2)关于挂失的形式问题 (3)关于期限的计算问题 (4)关于代理权确认问题,1、案例 张华与刘强于1987年结婚,生有一子。1995年2月,张华在某银行上海分行黄浦支行存入大额可转让定期存款10000元,黄浦支行开具大额可转让存单两张,金额均为5000元,存期1年。同年4月,张华又在该行存入美元1415元,定期1年。,四、存款继承,1995年7月,刘

5、强一家外出,遭遇车祸,张华与其子死亡,刘强住院。在刘强住院期间,王萍(张华弟媳)在李海燕(张华母亲)处取走张华的户口簿,持张华的两张大额可转让存单和王萍本人身份证到黄浦支行,称“张华发生车祸,急需用钱”,要求提前支取该款。支行请示领导同意后,为王萍办理了提前支取手续,王萍提取了10000元本金和130元利息。,同年,也是在刘强住院期间,王萍受李海燕的委托,持张华户口簿以及外币定期存单及王萍本人身份证到该支行办理了提前支取手续,提前提取1415美元以及5美元利息。王萍将上述美元本息交给了李海燕。 后刘强发现上述存款均被取走,经协商追讨未果。1997年8月,刘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萍、李海燕以及

6、黄浦支行赔偿上述存单本息。,2、案例分析 一个老太太以自己的名义在信用社存了2万元,密码由其侄女保管,一年后老人去世,存折被儿子拿上。现在老人的侄女和儿子都要取这笔钱,怎么办? 3、法律风险防范 注意:与冒领的区别(冒领要挂失),一个是背地里,一个是光明正大,1、案例 2001年10月,谢军强在某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一下简称“营业部”)取款,要求从活期存证上取款10000元,当填写凭条时说自己不会写字,新参加工作的储蓄员韩钧本着为储户服务的心理,热情地代谢军强填写了10000元的取款凭条。,五、代填凭证,由于工作失误,记账、配款时,韩钧只在底卡上销去了10000元,却忘记了在储户存折上销账。当

7、韩钧将存折和所取款项交给复核员孙启明核对时,孙启明正在打电话,只核对了款项,没有细看存折上是否销账,就递给韩钧交给了储户。 过了一段时间,谢军强又来取款,储蓄员韩钧接过存折,与底卡一核对,发现存折上比账面多出10000元。此时才猛然想起上一次取款的情形。,与谢军强交涉时,谢军强说上一次取款的情形记不清了,但存折上有款银行就应予以支取,反正存折不是伪造涂改的。经查看原始取款凭条,是营业部工作人员韩钧代为填写的,凭条上没有任何谢军强签字或按手印的痕迹。双方争执不下,谢军强遂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营业部支付10000元存款本息。,法院经审查查明,谢军强所持存折确实为营业部所签发,对此营业部也予以认定

8、,存折上没有任何涂改或变造的痕迹。对双方争议的10000元存款,银行无法提供证据证明该存款确已为谢军强支取。据此法院判决营业部支付谢军强10000元存款本息,并承担有关诉讼费用。,2、分析 在本案中,银行的账面记载与储户的存折记载不符,储户与银行在存款数额上有分歧。从证据形成的原因看,取款凭条的证据效力高于存折。本案的关键在于银行是否能认定取款凭条上记载的事实。由于本案中取款凭条完全由营业部工作人员代填,取款凭条上没有存折权利人谢军强任何授权的记载。,根据关于审理存单纠纷案件的若干规定的规定:持有人以真实存单、进账单、对账单、存款合同等凭证提起诉讼的,金融机构应对持有人与金融机构之间是否存在存

9、款关系负举证责任。如金融机构不能提供证明存款关系不真实的证据,或仅以金融机构底单的记载内容与上述凭证记载的内容不符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应认定持有人与金融机构之间存款关系成立,金融机构应承担兑付款项的义务。,3、风险防范 从金融机构服务的角度看,对于某些不识字的储户,代为其填写有关凭证本身是无可厚非的,但要坚决避免完全一手操办,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应要求客户在代为填写的有关凭证上签字或按手印。如有可能,还可邀请其他储户签字见证,并留下有关联系方式,以便在发生争议时金融机构能举出充分证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举证不唯一。能否代客户签名?,1、有权查询、冻结、扣划的机关,六、查询、冻结、扣划,2、

10、其他查询、冻结、扣划机关 (1)中国共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 (2)律师 (3)注册会计师,3、协助查询、冻结、扣划操作要点 (1)审核主体资格 (2)审查内容 办理协助查询业务的审查内容 办理协助冻结业务的审查内容 办理协助扣划业务的审查内容,4、金融机构协助办理上述业务时应注意的事项 5、相关连接:为客户保密原则以及泄露商业秘密的行为,自助属于私力救济的范畴,是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通过适当方限制加害人的人身或者财产的行为。该制度常见于民事法律中。,七、关于“自助”的法律问题,该制度在柜面常见争端的援用情形主要是当柜员用错交易码或者在数额上发生差错或者网络出现故障时会给银行导致损失,为了

11、挽回损失,可以对对方的证件、存折、储蓄卡以及财物予以扣留以及对对方的帐户进行控制或者冻结来迫使对方予以补偿的法律制度。在实践中,这些方法是比较常用的。,但在适用时,往往有客户提出这种控制措施是“非法”的。很多柜员听到“非法”就不敢采取这些措施或者赶紧解除这些措施。这是我国民事法律制度明确予以规定和支持的自救行为,也被称为“私力救济”。因此银行工作人员完全可以不理会当事人的这些辩解。但要注意,工作人员采取这些措施后应当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进行处理。而且对对方的财产的控制应以可能发生的损失额度为限,不能超过发生争议的数额。,专题,资产业务法律制度,1、贷款是一种合同关系 贷款是金融机构以能得到

12、偿还为前提,将货币借给企业等单位或个人使用,借款人则按规定期限偿还借款,而形成的一种借贷关系,这种借贷关系即表现为我国法律上的借款合同。,一、贷款的法律性质,2、处理好信贷关系 (1)借贷关系必须依借款合同成立 (2)金融机构享有贷款自主权 (3)借贷双方必须依法订立借款合同,3、国家对贷款的管理和控制 (1)国家以信贷计划调节、控制信贷规模 (2)国家以信贷政策引导信贷资金的投向 (3)国家以贷款利率调节信贷资金的运动 4、金融机构在贷款关系中具有双重身份,1、借款人的共同属性 2、借款人资格审查 (1)法人 (2)城镇个体经营者 (3)农户,二、借款人的资格审查(权利能力),1、借款条件概

13、述 借款条件,也称贷款条件,是指借款人在具备借款资格的前提下,应当达到发放贷款所要求具备的各种标准和状况。借款条件以借款资格为前提和基础的。它表现为对借款人取得贷款具体的、直接的要求。不同种类的贷款又有不同的条件内容,如流动资金借款与固定资产借款的条件要求就不相同。,三、借款条件的审查(行为能力),2、借款条件的主要内容 (1)借款经营项目必须符合法律、国家政策和计划的规定和要求 (2)申请借款人必须处于良好的经营状况,具有较好的生产经营能力和信誉 (3)申请借款人有一定比例的自有资金 (4)申请借款人应具有偿还贷款的能力和资金来源 (5)申请借款人应为贷款提供一定形式的担保,1、借款合同概述

14、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标的物只能是货币。借款合同是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借款人有权按合同约定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所借的款项。借款合同是有偿合同;格式合同;诺成合同;双务合同,四、借款合同的主要条款,2、借款合同的条款: (1)贷款种类; (2)借款用途; (3)借款金额; (4)借款利率; (5)借款期限; (6)担保条款 (7)还款资金来源和还款方式; (8)违约责任; (9)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1、贷款申请 2、对借款人的信用等级评估: 3、贷款调查: 4、贷款审批: 5、签订借款合同: 6、贷款发放: 7、贷后检查: 8、贷款归还:,

15、五、贷款程序,*详见担保法律制度,六、贷款担保中的法律问题,1、清收贷款的法律措施 (1)催告 (2)扣收 (3)变更债务人 (4)签订还款协议 (5)执行担保合同 (6)提起法律诉讼 (7)申请借款人破产,七、清收贷款中的法律问题,2、提起诉讼追偿贷款应注意的问题 (1)起诉审查 (2)起诉准备 (3)庭审和调节 (4)执行,3、借款人破产的贷款清收问题 (1)申报债权 (2)参加债权人会议 (3)注意行使别除权 *保险?,专题,在经营场所对客户安全的保障,2000年11月11日下午,6个蒙面持枪男子闯进南昌市农行洪城分理处抢走人民币50万元,并将正在办理储蓄业务的客户涂序华等人枪杀。200

16、1年,6名疑犯落网。2月26日,“1111”大劫案一审开庭。涂的家属要求赔偿540400元,由于6名疑犯均为无业人员且无个人财产,南昌市中院判决不予赔偿。,一、案例,2001年4月,南昌市中院受理了涂的家属状告农行南昌市洪城分理处的民事赔偿案。原告以”储户与银行间已经形成合法的储蓄合同关系,银行应依法对其营业场所内办理储蓄业务的储户的人身及财产安全负责”为由,要求判令农行赔偿死亡补偿金、丧葬费等合计50万元。该案件于2001年5月底审结。,二、金融机构有保障客户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法定义务,三、金融机构承担责任的条件,1、主观上有过错 2、有实际损失发生 3、损失的发生与侵权人主观过错之间存在

17、因果关系,1、经营场所的建筑和相关设备应当符合安全标准 2、有符合有关消防法律法规规定的设施、设备,三、防范:金融机构应合理、谨慎履行法定安全保障义务,3、对经营场所的电梯管理,应遵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要求 4、不安全因素的提示说明、协助义务 5、特定岗位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 6、对于正在发生的危险,经营者应当进行积极救助,专题,公司法律制度,1、公司的概念和特征 (1)公司的概念 (2)公司特征:独立法人、社团、营利,一、公司概述,2、公司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1)权利能力的起始与终止 (2)权利能力的限制:投资、担保 (3)权利能力的实现 3、公司的分类 (1)以公司股东的责任 (2)以

18、公司之间的组织关系 (3)以公司信用基础,1、股东的出资 (1)出资限额:最低;首次 (2)出资方式和出资结构 (3)出资期限 (4)出资责任:不足;不实;抽逃,二、公司法基本制度,2、股东权利 (1)股东范围 (2)股东权利的取得与证明 (3)股东权利的内容:收益分配;优先认购;参与管理;知情;诉权; 3、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任职资格和义务 (1)消极任职资格(六类) (2)董监高对公司的忠实、勤勉义务,4、公司收益与分配 (1)弥补亏损 (2)公积金的提取和用途 (3)任意公积金的提取 (4)向股东分配红利 5、公司解散 (1)一般情况下公司解散的原因 (2)公司僵局的解决:司法解散制度,

19、专题,借新还旧中担保风险的防范,一、“借新还旧”的法律效力,1、“借新还旧”的涵义 2、“借新还旧”的发展渊源,二、“借新还旧”中银行担保的常见风险及其规避,1、旧债的物的担保是否当然是新债的物的担保 2、旧债的保证是否是新债的保证,专题,银行卡风险防范,一、银行卡的功能和特点 二、银行卡被盗刷或冒领的法律责任 三、风险防范,专题,劳动合同法律制度,一、劳动合同法立法背景和宗旨 二、劳动合同的类型 三、相关注意事项,专题,时效制度的运用和把握,1、诉讼时效的概念、内容和意义 2、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丧失胜诉权 3、超过保证期间丧失向保证人的求偿权 4、逾期申请执行丧失申请执行权,一、金融机构业务中的时效风险,1、运用诉讼时效中断策略 2、丧失诉讼时效后采取的补救措施 3、对于执行期限的保护,二、金融机构应对时效风险的措施,谢谢大家! tell:15035183791 qq:56143824 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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