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章节序论.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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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序论,教学目的和要求,通过本章学习,了解诉讼、刑事诉讼、刑事诉讼本质的历史类型、刑事诉讼形式的历史类型跟刑事诉讼法的概念,明确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主要区别,明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本质、主要特点及刑事诉讼法与刑法等相关法律的本质。,重点问题:,刑事诉讼的概念和特点;刑事诉讼法的概念、特点和性质刑事诉讼法的法律渊源刑事诉讼法制定的目的、根据和任务,第一节 刑事诉讼概述,一、诉讼 说文解字中:诉,告也;讼,争也。告,就是告诉;讼就是争论辩论。 吕氏春秋:争罪为狱,争财为讼。中国古代办理刑事案件称“断狱”。,诉讼就是指讼争一方向法庭提出告诉或主张,由法院通过审理来解决双方争议的活动。由

2、“诉讼”概念我们可以看出诉讼的特点: 1、首先必须要有纠纷的存在 2、当事人的参与 3、必须在国家司法机关的主持下进行 4、一般还要其它诉讼参与人参加 5、应严格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 6、是阶级社会特有现象,诉讼现在主要分为根据其调整对象不同分为三大诉讼法: 1、刑事诉讼法 2、民事诉讼法 3、行政诉讼法。,二、刑事诉讼 我国刑事诉讼是指国家专门机关在当事人及其它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追诉犯罪,解决被追诉人刑事责任的活动。 特征: (1)刑事诉讼是由国家专门机关主持进行,是属于国家的司法活动 (2)刑事诉讼是公安司法机关行使国家刑罚权的活动 (3)刑事诉讼是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程

3、序进行的活动,一般来说,刑事诉讼主要分为以下几个阶段: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一审、二审、审判监督、死刑复核)、执行。 (4)刑事诉讼是在当事人和其它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进行的活动。,第二节 刑事诉讼法概述,一、刑事诉讼法的概念、性质和内容 (一)概念 刑事诉讼法是规范刑事诉讼的法律。我国的刑事诉讼法是国家制定的规范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当事人和其它诉讼参与人参加刑事诉讼的法律。 狭义:仅只刑事诉讼法典 广义:指一切有关刑事诉讼的法律规范。,(二)刑事诉讼法的内容 1、规定公检法等国家专门机关在刑事诉讼各个阶段的职责、权限以及它们相互之间的诉讼法律关系; 2、规定公检法

4、进行诉讼,应当遵守的原则、规则和制度; 3、规定国家专门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收集和运用证据的规则和制度; 4、规定当事人和其它诉讼参与人参加刑事诉讼活动的原则以及权利义务; 5、规定了刑事诉讼的程序。,二、渊源 是指刑事诉讼法律规范的存在形式。 1、宪法 2、刑事诉讼法典(1979年7月1日由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1980年1月1日施行,并经1996年3月17日第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修正,1997年1月1日施行。 3、有关法律规定,一类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中涉及刑事诉讼的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等等;另一类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5、就刑事诉讼有关问题所作的专门规定。,4、司法解释 5、行政法规 6、地方性法规 7、国家条约 三、刑事诉讼法的制定目的、根据和任务 (一)制定目的 刑事诉讼法第1条:为了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主义秩序。,1、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 (1)确定了实施刑法的专门机关及其分工,从而为刑法的有效实施提供了组织保障; (2)规定了一系列基本原则、制度和规则,保障专门机关权力行使与权力制约的统一,以保证司法公正的实现; (3)规定了运用证据的一系列科学规则,保障查明案件事实,为应用法律、正确处理案件提供了前提条件;,(4)规定了刑事诉讼由一系列前后衔接的阶

6、段和具体程序构成,使案件的错误、缺陷能够及时纠正、弥补; (5)规定了一定的制度、程序,如期限制度、简易程序、调解制度,以保障实体法的高效率实施。 2、惩罚犯罪,保护人民 3、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秩序,(二)根据 宪法,(三)任务 刑事诉讼法第2条明确规定: 1、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2、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 3、维护社会主义法制,保护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它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四、与相邻部门法的关系 三大诉讼法区别 1、诉讼主体 2、诉讼原则 3、证

7、据制度 4、强制措施 5、诉讼程序,第三节 刑事诉讼的历史沿革,刑事诉讼模式(又称诉讼结构、诉讼构造、诉讼形式),是指在刑事诉讼程序中,控诉、辩护和裁判三方的法律地位和相互关系。,一、奴隶制时期的刑事诉讼法(弹劾式诉讼模式) 奴隶制社会的刑事诉讼法是人类历史上最早的刑事诉讼法,初期的奴隶制国家只有习惯法,后来才逐渐出现了成文法,当时的立法体例是诸法合体、实体与程序不分。迄今发现较早的奴隶制成文法典,如古巴比伦的汉穆拉比法典、古罗马的十二铜表法等,都有关于刑事诉讼程序方面的规定。 弹劾式诉讼是人类历史上最早期的诉讼模式,古埃及、古巴比伦、古印度、古希腊、古罗马共和国时期以及英国的封建时期,基本上

8、都施行这种弹劾式诉讼模式。,1、弹劾式诉讼的特点: (1)不告不理; 实行私人告诉制度,国家不设立专门的起诉机关。将诉讼完全视作私人的事情,只有在被害人或法律允许的其它人提出控告后,司法机关才予以受理。 (2)法官在诉讼中处于消极仲裁者的地位;庭审主要由当事人之间进行争辩 (3)控诉职能与审判职能分开; (4)当事人双方在法庭上的地位和权利平等,可以进行对质和辩论; (5)司法和行政合一,(6)施行神示证据制度; 神示证据制度,又称神明裁判或神证,就是用一定形式邀请神灵帮助裁断案情,并用一定方式把神灵的旨意表现出来,根据神意的启示来判断诉讼中的是非曲直的一种证据制度。 神示证据制度产生的原因:

9、 a.在政治上实行神权统治 b.科学文化落后,生产力水平低下,人们缺乏战胜自然的力量 种类: a.对神宣誓 b.水审 c.火审 d.决斗,意义: a在某些情况下确实能够查明案件的真实情况。大家都信神。 b.提高了人类司法判决的权威性,有助于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 c.在形式上体现了司法公正,2、评价 优点: (1)明确区分了控诉、辩护、审判三种只能,防止了将起诉权和审判权集法官一身而可能造成把被告人作为诉讼客体的现象 (2)原告与被告享有同等的诉讼权利,且积极主动进行诉讼,法官相对消极,这样有助于法官兼听控辩双方,明察是非,从而实现司法公正 缺点: (1)把诉讼完全作为私人的事,若被害人因故不起诉

10、,则对犯罪行为就无法追究,放纵犯罪 (2)施行神示证据制度,神明裁判,是历史的局限性。,二、封建社会的诉讼模式 纠问式诉讼模式产生于罗马帝制时期,盛行于中世纪时期的欧洲大陆各国。典型反映这种诉讼法典的是德国1532年的加洛林纳刑法典和法国1539年的法兰索瓦一世令。,1、纠问式诉讼的特点: (1)法官依职权主动追究犯罪 (2)被告人只是被刑讯的客体,无任何诉讼权利。受害人和被告人实际都不具有现代法律意义上当事人的诉讼地位,被告人是刑事诉讼客体。 (3)控诉职能与审判职能不分,法官集审判、起诉和侦查权于一身; (4)侦查和审判都是秘密的、不通过言词辩论的方式进行,而是实行间接的书面审理方式。,(

11、5)刑讯逼供是主要的证明手段,口供是证据之王 (6)实行法定证据制度 法定证据制度,又称为形式证据制度,是法律根据证据的不同形式,预先规定了各种证据的证明力和判断证据的规则,法官必须据此作出判决的一种证据制度。,2、评价: 优点: 强化了刑事诉讼的惩罚功能,提高了诉讼效率。被认为是犯罪的人很难逃脱 缺点: (1)控审集于一身,先入为主,审判毫无意义 (2)将被告人作为诉讼客体,剥夺其辩护权利的机会,不可避免会使案件认定偏差或错误 (3)刑讯逼供,手段野蛮和残酷,也不利于查明案件事实。,三、资本主义社会诉讼模式(职权主义诉讼模式和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 两大法系共有特点: 1.控审分离,实行“不告

12、不理” 2.审判独立,法官独立行使司法权; 3.肯定被告人主体地位和被告人能动作用,确认和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 4.实行公开审判制度,肯定直接、言辞原则; 5.实行自由心证证据制度。,由于地理位置、法律渊源和历史传统的差异,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施行了不同的诉讼模式。 1、大陆法系的职权主义诉讼模式 职权主义诉讼模式,又称非对抗式或审问式诉讼,它继承了纠问式诉讼的某些特征,主要为德国、法国等大陆法系国家所施行。,特征: (1)侦查机关享有广泛的权力,被告人权利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这种诉讼模式在侦查中不承认双方当事人平等的诉讼地位。 (2)在起诉程序上,检察官对是否起诉一般无自由裁量权(起诉法定主义

13、),基于刑事政策考虑可以对特定案件或轻罪施行有限的起诉裁量主义(起诉便宜主义)。 (3)在起诉活动中施行卷宗移送主义 (4)在庭审过程中,法官是整个活动的中心,查明事实真相的责任归属于法官,法官掌握诉讼的主动权,可以主动调查收集证据,当事人处于受支配的地位。,评价: 优点: 国家专门机关充分行使职权,以提高查明犯罪,惩罚犯罪的效率上。,缺点: (1)在侦查程序中,犯罪嫌疑人实际上是侦查活动的客体。虽然在法律上犯罪嫌疑人有一定的诉讼权利,但并不一定能够切实地实现这些权利。如:辩护权,不允许律师调查取证。 (2)在起诉程序中,过多地限制检察官的起诉裁量权,难以贯彻刑罚个别化原则。 (3)在审判程序

14、中,法官以侦查、起诉材料为审判的基础,很有可能先入为主;而且法官指挥审判,限制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调查证据的范围和辩护的范围,没有严格的交叉询问,被告人及其辩护人不能有效的进行辩护。,2、英美法系的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 当事人主义诉讼,又称对抗制诉讼、辩论式诉讼。这种诉讼模式强调双方当事人在诉讼中的主体地位,使他们在诉讼中对抗争辩,法官只起居中公断的作用。“沈默的法官,争斗的当事人”,特点: (1)在侦查程序中,强调对犯罪嫌疑人权利的保护,赋予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人与警察、检察官相抗衡的权利。 犯罪嫌疑人有沉默权,辩护律师有权自行收集证据 (2)在起诉形式上施行起诉便宜主义,赋予检察官较大的自由自由裁

15、量权。(辩诉交易) (3)在案卷材料的移送上,实行“起诉状一本主义”。 (4)法庭审判以控辩双方的积极活动为核心内容,控辩双方主导审判,法官相对消极。,评价: 优点: (1)犯罪嫌疑人在侦查中切实获得了自卫、自救的机会。 (2)实行起诉便宜主义,可以贯彻刑罚个别化原则,落实了刑罚的教育作用。 (3)实行起诉书一本主义,可以有效防止了法官先入为主,第四节 外国刑事诉讼证据制度沿革 一、神示证据制度(奴隶制社会) 二、法定证据制度(封建社会) 三、自由心证证据制度(资本主义大陆法系) 四、英美法系证据制度,第五节 中国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 一、古代刑事诉讼法 (一)中国古代刑事诉讼法的沿革 中国是

16、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曾经创造过光辉灿烂的制度文明。作为独树一帜的中华法系,不仅对亚洲的一些国家的法律制度产生过深远的影响,而且在世界法律文化的宝库中也占有重要的地位。 战国时魏国的李悝编撰了法经,这是我国古代第一部比较系统的刑事法典,该法分为6篇(盗、贼、囚、捕、杂律、具律,其中的囚法、捕法两篇属于刑事诉讼法的规定。,1、中国古代的司法机构 2、中国古代的起诉制度 3、中国古代的审判制度 4、中国古代的证据制度,(二)中国古代的刑事诉讼制度的特点: 1、以儒家思想为刑事诉讼法制的思想基础; 2、君主掌握最高司法权; 3、司法与行政不分,行政官兼理司法; 4、维护封建特权和伦理纲常; 5、实体法

17、与程序法不分,刑事诉讼法与民事诉讼法基本不分; 6、实行纠问式诉讼,刑讯具有法定性; 7、具有慎刑狱的司法精神。,二、清末的刑事诉讼法 三、中华民国的刑事诉讼法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刑事诉讼法,思考题: 1、什么是刑事诉讼? 2、刑事诉讼法的法律渊源有哪些? 3、刑事诉讼法的认为是什么? 4、外国奴隶制、封建制社会的刑事诉讼法的本质与特征是什么? 5、资本主义社会的刑事诉讼的本质特征,两大法系在诉讼模式上有哪些区别? 6、中国古代刑事诉讼法的特征是什么? 7、制定1979年刑事诉讼法的历史背景是什么? 8、修正以后的刑事诉讼法对原刑事诉讼法作了哪些改动? 9、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关系是什么? 10、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的关系是什么? 11、程序法与实体法的关系什么? 12、公正与效率的关系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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