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版中国药典微生物检验主要增修订内容PPT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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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0年版中国药典 微生物检验主要增修订内容,2,药品微生物检验概况,药品质量标准 【性状】 【鉴别】 【检查】 无菌/微生物限度 【含量测定】,3,药品微生物检验概况,有效性,安全性,药品质量体系,4,药品微生物检验概况,新中国第一部药典(1953年版)收载了无菌检查法 我国开展药品微生物限度检查始于1972年- 1978年颁发了第一个“药品卫生标准”。,5,药品微生物检验概况,从“欣弗”到“刺五加”,频繁的不良事件,把药品微生物检验工作推到一个前所未有的关注高度,提供了发展的机遇 药品质量事故高发期,如何快速、准确地获得检验结果,又是对当前药品微生物检验工作的一个挑战,6,药品微生物检验

2、概况,药品微生物检验的关键点,药品微生物实验室规范指导原则,药品微生物检验替代方法验证指导原则,微生物限度检查法指导原则,7,药品微生物检验概况,2010版微生物检验方法增修订主要成果 药品微生物限度检查和无菌检查的各论标准化 修订了无菌检查法 增修订了微生物限度检查法 修订了一个指导原则灭菌法 新增了四个指导原则 抑菌剂效力检查法指导原则 药品微生物实验室规范指导原则 微生物限度检查法应用指导原则 药品微生物检验替代方法验证指导原则,8,各论标准化,微生物限度检查各论 富马酸酮替芬滴鼻液 【微生物限度】 取本品10ml,用pH7.0无菌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制成1:10的供试液。 细菌数、霉菌

3、和酵母菌数:取供试液,采用培养基稀释法(0.2ml/皿),依法检查(附录XI J),应符合规定。 控制菌:取规定量供试液,依法检查(附录XI J),应符合规定。,9,各论标准化,聚维酮碘溶液 【微生物限度】 取本品10ml,用pH7.0无菌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制成1:10的供试液。 细菌数、霉菌和酵母菌数:取供试液,用平皿法测定菌数,浇注含4硫代硫酸钠(W/V)的计数用培养基,依法检查(附录XI J),应符合规定。 控制菌:取规定量供试液,接种至含4硫代硫酸钠(W/V)的增菌培养基中,依法检查(附录XI J),应符合规定。,10,各论标准化,无菌检查各论 亚叶酸钙注射液 【无菌】 取本品,采用

4、薄膜过滤法处理,以金黄色葡萄球菌为阳性对照菌,依法检查(附录XI H),应符合规定。 注射用泮托拉唑钠 【无菌】 取本品,用0.9无菌氯化钠溶液溶解,经薄膜过滤法处理,以金黄色葡萄球菌为阳性对照菌,依法检查(附录XI H),应符合规定。 复方庚酸炔诺酮注射液 【无菌】 取本品,加含1聚山梨酯80的pH7.0无菌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稀释,经薄膜过滤法处理,用pH7.0无菌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冲洗(每膜不少于100ml),以金黄色葡萄球菌为阳性对照菌,依法检查(附录XI H),应符合规定。,11,各论标准化,甲硝唑注射液 【无菌】 取本品,经薄膜过滤法处理,用pH7.0无菌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分次冲洗(

5、每膜不少于500ml),以生孢梭菌为阳性对照菌,依法检查(附录XI H),应符合规定。 注射用头孢哌酮钠舒巴坦钠 【无菌】 取本品,加0.9%无菌氯化钠溶液溶解并制成每1ml中约含40mg的溶液,经薄膜过滤法处理,用无菌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分次冲洗(每膜不少于500ml),以大肠埃希菌为阳性对照菌,依法检查(附录 H),应符合规定。,12,无菌检查法,前言部分 培养基 灵敏度检查 稀释液、冲洗液等 方法验证 薄膜过滤法 直接接种法 培养及观察 结果判断 表1、表2和表3,13,前言部分 新增 检验环境:检验全过程“防止污染的措施不得影响供试品中微生物的检出” 环境监控:“日常检验还需要对环境进行

6、监控” -在每次无菌检查实验过程中,应动态跟踪监测浮游菌、沉降菌、操作台和物品表面接触菌及手套菌 人员资质:“ 无菌检查人员必须具备微生物专业知识,并经过无菌技术的培训”,14,培养基 删除了硫乙醇酸盐流体培养基用于培养好氧菌、厌氧菌的规定 删除了改良马丁培养基用于培养真菌的规定,15,培养基 选择性培养基 中和剂或表面活性剂- “ 如对氨基苯甲酸(用于磺胺类供试品)、聚山梨酯80(用于非水溶性供试品)或-内酰胺酶(用于-内酰胺类供试品)” 修订为: 在培养基灭菌或使用前加入适宜的中和剂、灭活剂或表面活性剂,其用量同验证试验。 (中和剂、灭活剂见微生物限度检查法中表1),16,表1 常见干扰物

7、的中和剂或灭活方法,17,灵敏度检查 修订了黑曲霉的孢子悬液制备方法 规定应使用含0.05(v/v)聚山梨酯80的0.9无菌氯化钠溶液,洗脱孢子及稀释孢子液,制成每1ml中含孢子数小于100 cfu的孢子悬液 删除了:(用管口带有薄的无菌棉花或纱布能过滤菌丝的无菌毛细吸管) 吸出孢子悬液的操作方法,18,灵敏度检查 规定了稀释后的工作用菌液的保存条件和保存期限 “ 菌液制备后若在室温下放置,应在2小时内使用,若保存在28,可在24小时内使用。黑曲霉孢子悬液可保存在28,在验证过的贮存期内使用。”,19,稀释液、冲洗液及其制备方法部分 在 原有 1. 0.1%蛋白胨水溶液 2. pH7.0氯化钠

8、-蛋白胨缓冲液 的基础上增加: “可根据供试品的特性,选用其他经验证的适宜的溶液作为稀释液、冲洗液。” -扩大了稀释液、冲洗液的选择范围:满足供试品的充分溶解或调节供试品的pH使适宜微生物的生长、有利消除供试品的抑菌性,提高方法检出率。,20,方法验证 删除了铜绿假单胞菌,增订了大肠埃希菌 是因在验证试验的实践中,发现作为革兰氏阴性杆菌代表的铜绿假单胞菌在验证试验中对大部分抗生素不敏感,而大肠埃希菌对抗革兰氏阴性杆菌为主的抗生素敏感性较好,21,方法验证 明确了验证试验所需样品量是供试品的检验量而不是供试品的检验数量 删除了原:“ 将规定量供试品按 ” 修订为: 薄膜过滤法验证试验样品量: “

9、 取每种培养基规定接种的供试品总量按薄膜 过滤法过滤。” 直接接种法验证试验样品量: “接入每支培养基规定量的供试品量”,22,薄膜过滤法 增订了抗生素供试品应选择低吸附的滤器及滤膜的规定 对每片滤膜的总冲洗量进行了规定,不得过1000ml 修订了无菌气(喷)雾剂供试品的检验方法,规定冰室的温度应至少为-20 对装有药物的注射器供试品的检验方法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不需要将原装配好的针头取下,23,直接接种法 删除原直接接种法中-内酰胺类或磺胺类供试品项 因该两类供试品的无菌检查以采用薄膜过滤法加中和剂更好,24,培养及观察 对于培养14天后,不能从外观上判断有无微生物生长的情况,删除了可划线接种于

10、斜面培养基上的规定,同时删除了可根据斜面是否有菌生长而判断的规定,25,结果判断 增订了阳性对照管和阴性对照管的实验结果对于整体实验结果判断的作用-“ 阳性对照管应生长良好,阴性对照管不得有菌生长。否则,试验无效。”,26,表1、表2和表3 表1 修订了注释项,对供试品容器装量不够接种两种培养基的情况,明确规定最少检验数量应加倍 表2 修订了表格名称,明确了该表格用于确定液体制剂的最少检验量 修订了注释项,对供试品容器装量不够接种两种培养基的情况,明确规定最少检验数量应加倍 表3 修订了表格名称,明确了该表格用于确定固体制剂的最少检验量 修订了注释项,对供试品容器装量不够接种两种培养基的情况,

11、明确规定最少检验数量应加倍,27,微生物限度检查法,前言及检验量 供试液制备 计数实验的培养基适用性 计数实验的方法验证 计数实验的操作方法 控制菌检查的培养基适用性 控制菌检查的方法验证 控制菌检查的内容 标准体系,28,前言及检验量 前言中修订了控制菌检查的温度,规定与细菌计数实验温度相同,均为3035 前言中增订了对于特殊品种可以最小包装单位报告的规定 检验量中对要求进行沙门菌检查的供试品,其检验量应增加20g或20ml的规定,29,供试液制备 增订了贴剂供试品的制备方法 取规定量供试品,去掉贴剂的保护层,放置在无菌玻璃或塑料片上,粘贴面朝上。用适宜的无菌多孔材料(如无菌纱布)覆盖贴剂的

12、粘贴面以避免贴剂粘贴在一起。然后将其置于适宜体积并含有灭活剂(如聚山梨酯80或卵磷脂)的稀释剂中,用力振荡至少30分钟,或以其他方法制备成供试液。,30,供试液制备 修订了离心沉淀法,删除了高速离心的规定,并对该方法的使用范围进行了限定,31,计数实验的培养基适用性 该部分内容均为新增 规定了该内容的应用范围 细菌、霉菌及酵母菌计数用的培养基应进行培养基的适用性检查,包括成品培养基、由脱水培养基或按培养基处方配制的培养基均应检查。,32,计数实验的培养基适用性 采用标准菌种计数,回收率以及形态比较的判定方法 标准菌种为:大肠埃希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枯草芽孢杆菌、白色念珠菌、黑曲霉;规定了稀释后

13、的工作菌液的保存条件和保存期限 引入了对照培养基的概念 判定的依据:回收率大于70,且形态一致,33,计数实验的方法验证 增订了常见干扰物的中和剂或灭活方法的参考表格 对采用多种方法仍无法得到满意验证结果的情况,提供了两种办法 允许使用更高稀释级的供试液进行方法验证实验,并以该稀释级供试液作为最低稀释级供试液进行供试品检验 允许选择回收情况最接近要求的方法和试验条件进行供试品的检验,34,计数实验的操作方法 平皿法 删除了应取23个连续适宜稀释级供试液进行检验的规定 细菌培养时间延长为3天,霉菌、酵母菌培养时间延长为5天;规定必要时均可延长至7天 菌数报告规则进行了修订:计数不再设置下限;以最

14、高的平均菌落数乘以稀释倍数的值报告供试品中所含的菌数 薄膜过滤法 滤膜直径调整为约50mm,并规定若采用其它直径的滤膜,冲洗量应进行相应的调整 总冲洗量规定不得超过1000ml,35,控制菌检查的培养基适用性 该部分内容均为新增 规定了该部分内容的应用范围以及检查的项目 采用标准菌种比较的判定方法 根据培养基的用途不同,分为增菌培养基的促生长能力、固体培养基的促生长能力、培养基的抑制能力、固体培养基的指示能力、液体培养基的指示能力等5种检查方法 在检查中引入了涂布接种的概念,36,控制菌检查的方法验证 删除了阴性菌对照组的概念,37,控制菌检查的内容 所有的生化试验均修订为鉴定试验 大肠菌群的

15、培养基进行了修订,现改用乳糖胆盐发酵培养基 梭菌的增菌培养基修订为梭菌增菌培养基,删除了庖肉培养基 增订了白色念珠菌检查法,并增订了与之相关的培养基,38,标准体系 菌落计数单位从“个”修订为“cfu” 阴道、尿道给药制剂增订了白色念珠菌控制要求 直肠给药制剂删除了大肠埃希菌的控制要求,39,灭菌法,前言 湿热灭菌法 过滤除菌法 生物指示剂的制备,40,前言 修订了灭菌法的定义,强调灭菌法的作用是使被灭菌物品中残存微生物的概率下降至某一预期水平,从而突出了灭菌不是绝对的这一理念。 修订了无菌保证水平的表述方式,强调其含义在于物品中活微生物的概率降低至某个可接受的水平。明确了对于最终灭菌物品而言

16、,其微生物存活概率,即无菌保证水平不得高于百万分之一。 在选择确定灭菌工艺时,增订了应考虑灭菌后物品的稳定性的规定。,41,湿热灭菌法 增订了选择湿热灭菌条件时应综合考虑的因素,如灭菌物品的热稳定性、热穿透力以及微生物污染程度等 修订了F0值的概念,突出了等效121标准灭菌时间的含义 规定当选用F0值概念进行灭菌程序控制时,除了对灭菌程序进行验证外,还必须在生产过程中对微生物进行监控,证明其数量低于设定的限度 对热不稳定物品,强调应在生产全过程对产品中污染的微生物进行连续监控,并防止耐热菌的污染。规定这一类产品的F0值一般不低于8min,删除了“如产品的热稳定性很差时,可允许湿热灭菌的F0低于

17、8”的规定。,42,过滤除菌法 对过滤器孔径的定义进行了说明,强调孔径与微生物的截留性能有关,而不是平均孔径的分布系数 根据滤器孔径的定义,规定用于最终除菌的过滤器,必须选择除菌级过滤器,并应提供截留实验证明 对过滤器的稳定性以及与被过滤液体的相容性进行了规定,明确过滤器使用者具有了解并评估这些性能的责任 增订了滤膜完整性测试的标准,指出该测试标准应来自于相关细菌截留实验的数据 规定了过滤操作的生产环境无菌环境,将原标准中的“建议”修订为“应”,43,生物指示剂的制备 规定生物指示剂在制备完成后,应测定D值和孢子总数。,44,抑菌剂效力检查法指导原则,前言 产品分类 培养基 测定方法,抑菌效力

18、检查法指导原则目的,如果药物本身不含有充分的抗菌力,在正常储存和使用过程中可能发生细菌污染和大量繁殖;对患者引起污染或造成药物变质。在生产过程中添加适合的防腐剂以保证药品的质量。 所有防腐剂都具有一定的毒性,而且在贮存过程中其有效性有可能因药物的活性成分提高或降低,为保证药品的质量和用药安全,添加防腐剂的量应根据制剂本身是否具抗菌活性,保持最低有效量。 防腐剂效力的测定可为生产过程中添加防腐剂提供指导,随着科学发展,新型防腐剂大量出现,防腐剂效力的测定更为重要;使生产者正确掌握产品中添加防腐剂的效力,有助于选择合适的防腐剂,也可对防腐剂使用的正确性给予评价。,抑菌效力检查法指导原则国内外现状,

19、目前欧洲、美国、英国等国药典均已在附录中收载了防腐剂效力测定,虽然方法不同,但均采用了生物测定方法。我国药典防腐剂效力测定目前还是空白,有必要经过研究,制订出科学、简便、易行的测试方法收载于药典附录中。防腐剂效力的测定,不但为生产者提供正确的使用防腐剂的指导,而且可对使用防腐剂的正确性给予评价。,47,前言 规定了本指导原则的用途:测定抑菌剂活性,评价抑菌效力;指导制剂研发中抑菌剂的选择 指出由于抑菌剂存在一定毒性,故制剂中抑菌剂的量应为最低有效剂量 指出本指导原则用于包装未开启的成品制剂,48,产品分类 根据不同用途产品对微生物污染风险耐受程度的差异,将产品分成四类: 1类:注射剂、其他非肠

20、道制剂,包括乳剂、耳用制剂、无菌鼻用制剂及眼用制剂 2类:局部给药制剂、非无菌鼻用制剂及用于黏膜的乳剂 3类:口服非固体制剂(非抗酸制剂) 4类:非固体抗酸制剂,49,培养基 培养基不同与微生物限度检查法,主要采用TSB和TSA用于细菌生长,沙氏葡萄糖肉汤和琼脂培养基用于真菌生长 培养基适用性检查标准菌种与微生物限度检查略有不同,使用铜绿假单胞菌代替枯草芽孢杆菌,50,测定方法 菌种来源:除了培养基适用性检查中的菌种外,允许使用制剂中常见的污染微生物 菌液制备:允许使用固体或液体培养基制备工作用菌种,并采用比浊法制备每1ml中含108cfu的菌悬液 供试品接种: 容器选择以供试品原包装容器为首

21、选,当供试品性状、装量等因素限值时,允许将供试品转移至其他无菌容器中,但转移应不影响供试品的特性。 取供试品至少5份,接种试验菌,根据供试品类别不同,试验菌的接种量有所区别,体积不得过供试品体积的0.51,放置温度为2025,应避光,51,存活菌数测定 可使用平皿法或薄膜过滤法 测定细菌用TSA,测定真菌用沙氏葡萄糖琼脂培养基 测定方法必须进行验证 测定结果应进行对数转换 结果判断:与初始值进行比较,并判断是否符合规定,52,表 防腐剂抗菌效力标准,1 类 供 试 品 细 菌 7天菌数下降不少于1.0 lg,14天菌数下降 不少于3.0 lg ,第14天到28天菌数不增加。 真 菌 与初始值比

22、,到7、14、28天菌数均不增加。 2 类供 试 品 细 菌 14天菌数下降不少于2.0 lg , 14天到28天菌数 不增加。 真 菌 与初始值比,到14、28天菌数均不增加。 3 类 供 试 品 细 菌 14天菌数下降不少于1.0 lg , 14天到28天菌数均不增加。 真 菌 与初始值比,14、28天菌数均不增加。 4 类 供 试 品 细菌,真 菌 与初始值比,14、28天菌数均不增长。 注:1、表中“不增加”是指对前一个测定时间,试验菌增加的数量不超过0.5 lg。 2、0时菌数 供试品加入试验菌,摇匀,立即取样检查,培养,计数,为0时 ,即初始值。,53,实例 1、 氯化钠注射液、

23、碳酸氢钠注射液不含抑菌剂加入菌从初始到6h就开始无限增加,不具抑菌力,抗病毒口服液从初始到24 h对数值无变化,72h后明显降低,具一定的抑菌力。 2、呋麻滴鼻液、硫糖铝混悬液、阿昔洛韦滴眼液、鲸脂滴耳液、洁尔阴洗液从初始值到7天后计算值大于1.0 lg降低值,从初始值到14天后计算值大于3.0 lg,具较强的抑菌效力。 3、波斯特是特效抑菌剂具极强的抑菌效力,72h抑菌效力达100%。 采用对数值计算简便、结果准确、易于判断。,54,药品微生物实验室规范指导原则,USP31版MICROBIOLOGICAL BEST LABORATORY PRACTICES FDA药品质量控制微生物实验室检查

24、指南 ISO/IEC1702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 CNAL/AC05 2003实验室认可准则在微生物检测实验室的应用说明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食品安全 微生物检测实验室质量控制规范(征求意见稿) 药品微生物学检验技术 ,55,药品微生物实验室规范指导原则,前言 人员 培养基 菌种 实验室的布局和运行 设备 文件 实验记录 结果的判断,56,前言 规定了该指导原则用于指导质量控制 指出制订实验室规范的必要性 人员 人员的专业背景 人员培训应覆盖仪器设备操作、微生物检验技术和实验室生物安全等 应通过内部质量控制、能力验证或使用标准菌株等方法评估检验人员的能力,57,培养基 培养基

25、的制备 应按处方配制培养基,也可使用市售的脱水培养基 配制培养基的水应该是纯化水 培养基灭菌一般采用湿热灭菌技术,特殊培养基可采用薄膜过滤除菌 培养基应采用验证合格的灭菌程序灭菌。应对高压灭菌器的蒸汽循环系统进行验证,确保在一定装载方式下的正常热分布 应确定每批培养基灭菌后的pH值(25下测定) 应对分装后的培养基进行质量检查,并记录批数量、有效期及无菌情况等信息,58,培养基的贮藏 自配培养基应标记名称、批号、配制日期等信息,商品化的成品培养基应标记名称、批号、生产日期和失效期等信息。 灭菌后的培养基应尽快从灭菌器内取出,琼脂培养基应防止冷冻,容器应密闭,防止水分流失;琼脂平板宜临用新配,如

26、置冰箱保存,一般不超过一周,如需延长,则应对保存期进行验证。 固体培养基灭菌后只允许再融化一次,一般采用水浴加热或流通蒸汽的方式,如使用微波炉,应避免过度加热和水分流失。融化后的培养基应置4550的水浴中保温,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59,培养基的质量控制试验 实验室应制订培养基质量控制程序 所有配制好的培养基均应进行质量控制试验 培养基质量控制的项目有:pH值、适用性检查和定期的稳定性检查 当培养基的配制和灭菌程序等均已验证,则同一批次的脱水培养基的适用性检查试验可只进行一次 用于环境监控的培养基须特别防护,用于关键区域监控的培养基宜双层包装和终端灭菌,以防出现假阳性,60,菌种 菌种的来源:

27、已认可的国内或国外菌种保藏机构的标准菌株,或与标准菌株所有相关特性等效的商业派生菌株 由标准菌株复活得到的为标准储备菌株;应对标准储备菌株进行纯度和特性确认;建议采用冻干、液氮或超低温保存的方法 使用标准储备菌株制备工作菌株 冷冻菌株解冻后,不得重新冷冻和再次使用 工作菌株的传代次数不得超过5代 代的定义:活的培养物接种到微生物生长的新鲜培养基中培养,任何亚培养的形式均被认为是转种或传代一次 实验室应建立文件化的程序管理菌种(从标准菌株到工作菌株),61,实验室的布局和运行 实验室布局的原则:最大程度防止微生物的污染,防止检验过程对环境和人员造成危害 实验室应具备:满足无菌检查、微生物限度检查

28、和无菌采样等活动的独立设置的洁净室(区)或隔离系统;配套的细菌(真菌)实验室、培养室、准备区、样品接受和贮藏区、标准菌株贮藏区、污染物处理区和文档处理区等辅助实验室;上述区域应明确标识 应建立洁净区的使用、维护、验证等活动的标准操作规程 实验室的操作应避免交叉污染 应建立实验室生物安全的应急控制预案 应建立微生物实验废弃物的处理规程,62,设备 微生物实验室所用的仪器设备应定期校准,并记录 培养箱、冰箱等重要设备应确保状态正常,并有措施保证其工作的连续性 培养箱、冰箱、灭菌器等应对关键参数进行连续观测和记录,应评估发生的偏差对实验结果的影响 水浴锅、培养箱、冰箱和生物安全柜等应定期清洁和消毒

29、无菌器具应有明显的标识,63,文件 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人员培训与资格确认 设备验收、检定(校准、期间核查)和维修 设备关键参数和使用记录(如24小时或7天记录图) 培养基制备、贮藏和质量控制 检验过程中的关键步骤 数据记录与结果计算 数据偏离的调查,64,实验记录 原始记录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实验日期 检品名称 实验人员姓名 实验方法 实验结果 偏差(存在时) 实验参数(设备、菌种、培养条件、培养基信息等) 签名,65,结果的判断 主要是对不符合标准的结果进行判断 导致不符合的原因 实验过程中的污染 样品污染了超过限度标准的微生物 对前一种原因,应充分考虑实验室环境、抽样条件、样品检验过程等环节

30、 如确定为第一种原因,则应判结果无效,重新进行实验 对重试应加以监控,66,微生物限度检查法应用指导原则,制订该指导原则的目的在于指导对微生物限度检查法的应用,是对该检查法某些未尽事宜的说明 主要对以下内容进行了说明 应采用产品中可能污染的微生物进行表面活性剂、灭活剂、中和剂等的毒性试验 应选择操作简便、快速的检验方法,避免对微生物的损伤;去除抑菌作用首选薄膜过滤法 对离心法限制使用的原因作出了解释,67,对培养基适用性实验中提到的对照培养基作出了说明,并指出由中检所提供。 对方法验证中允许使用更高稀释级供试液进行验证作出了解释,指出应根据产品的微生物限度确定更高稀释级的上限 对供试品中检出疑

31、似菌的情况,指出应采用被认可的菌种鉴定方法 明确了附录收载的“药品微生物限度标准”的法律地位,68,对于只有原则性要求的制剂(如:丸剂、口服片剂、胶囊剂、颗粒剂),应对其被微生物污染的风险进行评估。在保证产品对患者安全的前提下,通过回顾性验证或在线验证积累的微生物污染数据表明每批均符合微生物限度标准的要求,那么可不进行批批检验,但必须保证每批最终产品均符合微生物限度规定。并指出这些制剂中如有必要进行微生物限度检查则应在产品标准的各论中予以规定,69,对于难以判断创伤程度的局部给药制剂,在没有证据证明产品不存在安全风险的情况下,应符合无菌检查法的要求。 对动物类原药材粉作了明确规定,利于标准的正

32、确理解和执行。具体规定如下:含动物类原药材粉的口服中药制剂要求不得检出沙门菌。其中的动物类原药材粉是指除蜂蜜、王浆、动物角、阿胶外的所有动物类原药材粉,如牡蛎、珍珠等贝类,海蜇、等水产品,冬虫夏草、人工牛黄等。 制订产品微生物限度的标准除了依据附录收载的标准外,还应该综合考虑原料来源、性质、生产工艺、给药途径及对患者潜在的风险,因此,对某些特殊的产品,应制订更严格的限度标准,70,药品微生物检验替代方法验证指导原则,前言 微生物检验的类型及验证参数 替代方法验证的一般要求 定性检验方法的验证 定量检验方法的验证,71,本指导原则是为所采用的试验方法能否替代药典规定方法用于药品微生物的检验提供指

33、导。 三类微生物检验的新技术 (1)基于微生物生长信息的检验技术,如生物发光技术、电化学技术、比浊法等; (2)直接测定被测介质中活微生物的检验技术,如固相细胞计数法、流式细胞计数法等; (3)基于微生物细胞所含有特定组成成分的分析技术,如脂肪酸测定技术、核酸扩增技术、基因指纹分析技术等。,72,在生物技术和制药行业中,对微生物质量进行控制主要有两方面的工作:过程监控和成品放行。 传统方法的弱点是检验速度慢。利用传统方法所得到的微生物质量控制信息,只能作为产品放行评价的一部分内容,而不能用于及时指导生产过程中的各工艺环节。 替代方法的优点是检验速度快,能够对生产过程的关键工艺环节作出及时的微生

34、物质量评价。 在医药行业完全有必要也有可能使用微生物检验的替代方法,73,前言 目的在于对如何开展替代方法的验证提供指导 介绍了可供选择的替代方法的主要类别,强调了这些方法与传统方法相比具有的优势 明确了药品微生物检验实验室可以使用替代方法,但需要对替代方法进行验证,以证明其应用效果优于或等同于药典的方法,74,微生物检验的类型以及验证参数 根据药品微生物检验的特点,确定微生物检验的类型主要包括:定性实验和定量实验 主要的验证参数与分析方法验证中的表述基本一致,但都根据微生物检验的特点,赋予了新的含义 定性检验时,采用非参数的统计技术;定量检验时,采用参数的统计技术 如仅仅是对传统方法某一环节

35、的替代,则只需对该环节开展验证,75,替代方法验证的一般要求 由替代方法研发者或方法使用者完成不含样品情况下,替代方法的专属性、精密度和检测限等参数的验证 使用至少2个批号的样品,每个样品平行进行3此独立实验,完成各参数的验证 在开始各参数验证时,涉及的菌种除包括微生物限度检查法和无菌检查法中培养基适用性检查规定的菌株外,还应根据替代方法及样品的特点增加相应的菌株。各菌种应分别进行验证。,76,定性检验方法的验证 专属性:是指检测样品中可能存在的特定微生物种类的能力 检测限:是指在替代方法设定的检验条件下,样品中能被检出的微生物的最低数量 重现性:是指相同的样品在正常的实验条件发生变化时,所得

36、检验结果的精密度。应优先测定该验证参数 耐用性:是指当方法参数有小的刻意变化时,检验结果不受影响的能力,为方法正常使用时的可靠性提供依据。应优先测定该验证参数。,77,定量检验方法的验证 在进行结果处理时,应根据微生物定量检验的特点选择合适的数据处理方式,如进行对数转换 准确度:是指替代方法的检验结果与药典方法检验结果一致的程度 精密度:是指在检验范围内,对同一个均匀的样品多次重复取样测定,其检验结果的一致程度,通常采用标准偏差或相对标准偏差来表示 专属性:是指通过检测适宜的试验菌,以证明检验方法与其设定目的相适应的能力,78,定量限:是指样品中能被准确定量测定的微生物最低数量 线性:是指在一

37、定范围内,检验结果与样品中微生物数量成比例关系的程度 范围:是指能够达到一定的准确度、精密度和线性,检验方法适用的高低限浓度或数量的区间 重现性:是指相同的样品在正常的实验条件发生变化时,所得检验结果的精密度。 耐用性:是指当方法参数有小的刻意变化时,检验结果不受影响的能力,为方法正常使用时的可靠性提供依据,79,无菌和微生物限度检查的几个问题,无菌检查选择薄膜过滤法/直接接种法的问题 原料药的微生物标准问题 纯化水微生物限度检查问题,80,原料药的微生物标准问题,原料药是药品生产过程中引入微生物污染的重要来源之一,虽然一些药品在生产过程或终产品阶段可以采取一些灭菌措施杀灭污染微生物,但可能因

38、为由此引入的死菌体、毒素等无法消除而危害患者,而原料药过高的微生物荷载可能直接挑战一些灭菌措施的有效性,造成灭菌失败,使药品存在更大的安全隐患。所以世界各国药典均规定应对原料药进行微生物检查,以消除或控制其对药品引入的微生物污染。,81,薄膜过滤法/直接接种法,薄膜过滤法 水溶性样品 可溶于十四烷酸异丙酯的膏剂和粘性油剂 无菌气(喷)雾剂供试品装有药物的注射器 具有导管的医疗器具,直接接种法 混悬液等非澄清水溶液 固体制剂 有抑菌活性的非水溶性制剂 敷料、肠线、缝合线等 灭菌医用器具 放射性药品,82,薄膜过滤法/直接接种法,只要供试品性状允许,应采用薄膜过滤法! 供试品无菌检查所采用的检查方

39、法和检验条件应与验证的方法相同!,83,原料药的微生物标准问题,在严格执行药品GMP的前提下,国外药典更为重视原料药的微生物检查,尤其是对一些非灭菌制剂,甚至仅仅对原料药有微生物限度控制要求,而对制剂没有强制要求。中国药典2005版参考了国外药典的这一发展趋势,对于化学药品的片剂、胶囊剂、颗粒剂等6个主要口服制剂在各论和制剂通则中均未做微生物限度检查的强制要求,仅在附录中做出通用性要求,但很多企业不清楚这一变化的背景和两个必要前提,即严格的原料药微生物控制和严格的GMP管理,从而放松了对这些产品的微生物控制,可能会存在潜在风险。,84,原料药的微生物标准问题,中国药典规定,对药品原辅料药的微生

40、物检查参照相应用途的药品进行,即用于非灭菌制剂生产的原料药应按相应制剂的微生物限度标准进行微生物限度控制;而用于灭菌制剂的原料药一般应符合无菌要求。考虑到生产过程中污染微生物可能发生的变化,国外企业通常在生产上自觉执行比制剂要求更为严格的原料药微生物。,85,原料药的微生物标准问题,(1)重视不够 目前一些企业对原料药微生物控制的重要性和意义认识不够,对源头上的问题解决不好,加之GMP执行流于形式,造成了频繁的药品微生物污染事故发生。 (2)标准依据不清楚 目前中国药典绝大多数药品原辅料各论项下没有明确的微生物检查标准,而是需要根据实际用途去确定相应的控制标准。,86,原料药的微生物标准问题,

41、(3)抽样不正确 原料药微生物检查的抽样除了应参照相应的抽样原则,还应强调的一点是抽样的环境要求和无菌操作要求,不当的抽样方法不仅可以使得样本对总体没有代表意义、抽取的样本被污染,甚至可因抽样而污染原料。 (4)方法不合理 对于原料药微生物检查方法验证应与药品制剂微生物检查方法验证同等重视,否则同样存在检验方法不合理、不科学,检验结果没有意义的问题。,87,纯化水问题,2005版二部P303 2010版二部P412 纯化水(Purified Water) 【检查】微生物限度 取本品,采用薄膜过滤法处理后,依法检查(附录XI J),细菌、霉菌和酵母菌总数每1ml不得过100个。 这一标准源于国外,在其需气菌培养基统一规定的情况下简单易行。但我国引入后,造成企业大量的意见。在药典现有条件下实际采用2ml实验,1ml测定细菌数、1ml测定霉菌和酵母菌数,再加合起来作为一个检验结果。 主要问题还是培养基和检验体系的差异。,88,谢 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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