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建设工法规概述.ppt

上传人:本田雅阁 文档编号:2751904 上传时间:2019-05-11 格式:PPT 页数:41 大小:165.5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章建设工法规概述.ppt_第1页
第1页 / 共41页
章建设工法规概述.ppt_第2页
第2页 / 共41页
章建设工法规概述.ppt_第3页
第3页 / 共41页
章建设工法规概述.ppt_第4页
第4页 / 共41页
章建设工法规概述.ppt_第5页
第5页 / 共4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章建设工法规概述.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章建设工法规概述.ppt(41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第1章 建设工法规概述,1.1 建设工程法规的概念与特征 1.2 建设工程法规的作用 1.3 建设工程法规体系 1.4 建设工程法律关系 习 题,某建筑公司与某学校签订一教学楼施工合同,明确施工单位要保质保量保工期完成学校的教学楼施工任务。工程竣工后,承包方向学校提交了竣工报告。学校为了不影响学生上课,还没组织验收就直接投入了使用。使用过程中,校方发现了教学楼存在的质量问题,要求施工单位修理。施工单位认为工程未经验收,学校提前使用出现质量问题,施工单位不应再承担责任。 请思考:本案中的建设工程法律关系三要素是什么?,引 例,1.1 建设工程法规的概念与特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省、

2、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及全国人大授权的经济特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都是我国的立法机关。其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其余的行使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权力。,1.法的概念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以权利义务为调整机制并通过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调整行为关系的社会规范。 2.建设工程法规的概念 建设工程法规,也称建设法规,它是指由国家立法 机关或其授权的行政 机关制定的,调整国家及其有关 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之间在建设活动中 所发生的

3、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3.建设工程法规的特征 (1) 行政性 (2) 广泛性 (3) 经济性 (4) 技术性,1.2 建设工程法规的作用,1.2.1教育和指引作用 人们所进行的各种具体行为必须遵循一定的准则。只有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的行为才能得到国家的承认与保护,也才能实现行为人预期的目的。从事各种具体的建设活动所应遵循的行为规范即建设法律规范。建设法规,通过对合法行为的肯定和对违法行为的否定来教育违法者和其他建设活动主体严格遵守建设法规。同时,也为行为主体提出了指导性的规定。 建设工程法规中规定有些建筑行为必须做,如建筑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的“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

4、术标准施工”,即为义务性的建筑行为规定;有些建筑行为禁止做,如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禁止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即为禁止性的建筑行为规定。 建设工程法规中同时规定人们有权选择某种建筑行为。它既不禁止人们做出这种建筑行为,也不要求人们必须做出这种建筑行为,而是赋予了一个权利,做与不做都不违反法律,一切由当事人自己决定。如建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建设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设工程的勘察、

5、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就属于授权性的建筑行为。,1.2.2保护和惩罚作用 1.保护合法建设行为 建设工程法规的作用不仅在于对建设主体的行为加以 规范和指导,还应对一切符合法规的建筑行为给予确认和 保护。这种确认和保护一般是通过建设法规的原则规定反 映的。如建筑法第四条规定的“国家扶持建筑业的发 展,支持建筑科学技术研究,提高房屋建筑设计水平,鼓 励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提倡采用先进技术、先进设备、 先进工艺、新型建筑材料和现代管理方式。”第五条规定的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妨碍和阻挠依

6、法进行的建筑活动。” 即属于保护合法建筑行为的规定。,2.处罚违法建设行为 建设工程法规既要对合法行为加以保护,又要对违法行为给予制裁。要实现对建设行为的规范和指导作用,必须对违法建设行为给予应有的处罚。否则,建设法规所确定的法律制度由于得不到实施过程中强制手段的法律保障,就会变成无实际意义的规范。因此,建设法规都有对违法建设行为的处罚规定。如建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建设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违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即属于处罚违法建筑行为的规定;再如建筑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

7、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正是由于有了上述法律的规定,建设行为主体才明确了自己可以为、不得为和必须为的一定的建设行为,并以此指导制约自己的行为,体现出建设法规对具体建设行为的规范和指导作用。,1.2.3评价和预测作用 建设工程法规具有评价作用,它对违法行为的制裁就是一种否定性评价,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其他行为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

8、或者吊销资质证书。同时还具有预测作用,如建筑法就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以及勘察设计单位提出了许多预测性规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建设单位必须向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特别提示 注意合法行为与违法行为的区别: 合法行为,是指符合法律规范或法律原则要求的,对社会有益或至少无 害的从而为法律所保护的行为。 合法行为的种类:按合法行为所实现的 法律规范的性质的不同,可分为行使权利的合法行为、履行积极义务的 合法行为、遵守禁令的合法行为;按合法行为人的内心动机和心理期望 ,可分为主动的合法行为、顺应的合法行为和被动的合法行为;按合法 行为的主体不同

9、,可分为自然人的合法行为、单位的合法行为和国家机 关的合法行为;按合法行为是否产生奖励性后果,可分为一般性合法行 为和受奖励的合法行为;按行为的方式不同,可分为作为的合法行为和 不作为的合法行为。 违法行为是指公民或法人违背法律规定、危害社会的各种过错行为。违 法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 一是有违背法律的规定的行为; 二是必须是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 三是必须是有过错的行为; 四是必须是有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成立的法人。,1.3 建设工程法规体系,1.3.1建设工程法规体系的概念 建设工程法规体系,是指把已经制定的和需要制定的建设法律、建设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与建设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等衔接

10、起来,形成一个相互联系、相互补充、相互协调的完整统一的法规框架。 建设工程法规体系是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建设法规体系又相对自成体系,具有相对独立性。根据法制统一原则,要求建设法规体系必须服从国家法律体系的总要求,发包方面的法律必须与宪法和相关的法律保持一致,建设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规章不得与宪法、法律以及上一层次的法规相抵触。另外,建设法规应能覆盖建设事业的各个行业、各个领域以及建设行政管理的全过程,使建设活动的各个方面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使建设行政管理的每一个环节都纳入法制轨道。并且,在建设法规体系内部,不仅纵向不同层次的法律、法规之间,应当相互衔接,不能抵触;横

11、向同层次的法律、法规之间,亦应协调配套,不能互相矛盾、重复或者留有“空白”。,1.3.2建设工程法规体系构成,建设工程法规体系是由很多不同层次的法规组成的,组成形式一般有宝塔形和梯形两种。宝塔形结构形式,是先制定一部基本法律,将领域内业务可能涉及的所有问题都在该法中做出规定,然后再分别制定不同层次的专项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一些具体问题进行细化和补充。梯形结构则不设立基本法律,而以若干并列的专项法律组成法规体系的顶层,然后对每部专项法律再配置相应的不同层次的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作补充,形成若干相互联系而又相对独立的专项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有关立法权限的规定和建设部建设法律体系规

12、划方案的规定和要求,我国建设法规体系确定为梯形结构方式,由以下几个层次组成: 宪法 建设法律 建设行政法规 建设部门规章 地方建设法规 地方建设规章 技术法规 国际公约、国际惯例、国际标准,我国的建设法律体系,以建设法律为龙头,以建设行政法规为主干,建设部门规章和地方法规规章为枝干而构成。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属于建设法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属于建设行政法规。,1.3.3我国现行建设工程法规颁布情况,我国建设工程立法划分为五个阶段: 我国建设工程立法划分为五个阶段: 立法开端阶段(1949年1956年) 曲折发展阶段(1957年1965年) 跌入低谷阶段(1966年1976年) 立法恢

13、复与发展阶段(1977年1996年) 逐步完善阶段(1997年至今),1.4 建设工程法律关系,1.4.1建设工程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特征 1建设工程法律关系的概念 我们知道人与人之间会形成各种各样的关系,这种关系统称为社会关系,如管理关系、合同关系等,一旦这种关系被法律所调整就变成了法律关系。即法律关系是指在法律规范所调整的一定社会关系中所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建设法律关系是法律关系中的一种,它是指由建筑法律规范所确认和调整的,在建设管理和建设活动中所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如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关系。,特别提示,注意法律关系与建设法律关系的区别,受法律规范所调整会形成法律关系,受建设法律

14、规范所调整会形成建设法律关系,二者是包含关系,即建设法律关系是法律关系中的一种。,2.建设工程法律关系的特征 (1)建设工程法律关系不是单一的,而带有明显的综合性。 建设工程法律规范是由建设行政法律、建设工程民事法律 和建设技术法规构成的。这三种法律规范在调整建设 活动中是相互作用、综合运用的。 (2)建设工程法律关系是涉及面广,内容复杂的权利义务 关系。 (3)建设法律关系是以受国家计划制约的建设管理、建设 协作过程中形成的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4)建设行政法律关系决定、制约、影响着计划因素的协 作关系。建设业的法律调整是以行政管理法律规范为主的。 建设民事法律规范调整建设业活动是由建设行

15、政法律关系决 定的,并受其制约。如建设单位与设计单位签定的勘察设计 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因国家法律认可的国家建设计划变更 或解除,则建设单位的合同也要变更或解除。 1.4.2建设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建设工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是指建设工程法律关系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它是由建设法律关系主体、建设法律关系客体和建设法律关系内容三个要素所构成。,建设法律关系主体 1)国家机关 2)建设单位 3)承包单位 4)中介组织 5)中国建设银行 6)公民个人 (2) 建设法律关系客体 1)物(包括财) 2) 行为 3)智力成果 (3) 建设法律关系的内容 1)建设权利 2)建设义务,1.4.3建设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终止 1建设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终止的概念 建设法律关系的产生是指建设法律关系的主体之间形成了一定 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如某建设单位与承包商签订了建设工程承 包合同,主体双方就确立了相应的权利和义务。此时,受建设 法律规范调整的建设法律关系即告产生。 建设法律关系的变更是指建设法律关系的三个要素发生 变化: 1)主体变更 2)客体变更 3)内容的变更,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其他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80015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