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自治制度的基本经验和值得研究的几个问题.doc

上传人:本田雅阁 文档编号:2761451 上传时间:2019-05-12 格式:DOC 页数:13 大小:34.5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关+于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自治制度的基本经验和值得研究的几个问题.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3页
关+于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自治制度的基本经验和值得研究的几个问题.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3页
关+于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自治制度的基本经验和值得研究的几个问题.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3页
关+于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自治制度的基本经验和值得研究的几个问题.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3页
关+于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自治制度的基本经验和值得研究的几个问题.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关+于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自治制度的基本经验和值得研究的几个问题.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自治制度的基本经验和值得研究的几个问题.doc(13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DOC格式论文,方便您的复制修改删减关于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自治制度的基本经验和值得研究的几个问题(作者:_单位: _邮编: _) 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自治制度的产生,有其特殊的历史、政治和经济条件。因此,在研究这种制度的经验和问题时,必须始终从其本国的具体情况出发。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自治制度的基本经验究竟是什么?目前仍存在哪些值得注意和研究的问题?这在经济学界有着各种不同的看法,值得我们进一步研究和探索。 从南斯拉夫三十多年的具体实践看,其实行社会主义自治制度所取得的主要成就和基本经验有如下四个方面, 第一,较好地处理了各民族之间的关系。南斯拉夫是个多民族的国家。目前全国仅有二千多万人口,却居住着三十

2、多个民族,其中九个民族为主体民族。南斯拉夫的六个共和国,就分别由六个大的民族组成。各民族之间的关系问题,已经渗透到社会政治和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成为决定各项政策的重要因素。这就要求我们在认识和评价南斯拉夫的自治制度时,应特别注意其国内的民族特点。 事实表明,解决各民族之间的关系问题,是南斯拉夫实行社会主义自治制度的重要原因。南斯拉夫在进行社会主义建设一开始,就把民族平等作为处理各民族之间关系的准则,作为制定各项经济政策和法令的基础。早在南共联盟关于少数民族问题的决定中就指出:“南斯拉夫共产主义者联盟,早已经把充分实现我国境内各主体民族和少数民族之间的平等,作为行动的一条基本原则”。这种平等不仅

3、表现在政治和经济方面,而且包括文化、教育、艺术、语言、生活习惯等一切方面。南斯拉夫领导人强调,实现民族平等,同高度的中央集权是不相容的,它必须实行“自治制度”,“使各民族和各族人民都享有自决权”。 事实还表明,在南斯拉夫的具体条件下,实行社会主义自治制度,的确是解决复杂的民族关系,从而维护国家的团结和统一,促进经济发展的较好而又有效的制度。在这种制度中,各民族都可以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自主地进行劳动的联合,并平等地进行劳动和决定联合劳动中的一切事务。这种制度既能照顾到各民族地区发展程度的差别和各民族从事经济活动的习惯和技术水平,又能在平等的基础上进行劳动和劳动技能的交换和交流,从而有利于调动各

4、民族参加社会主义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三十多年来南斯拉夫的政局一直稳定,经济不断获得发展的现实,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为了保证各民族在自治制度中的平等权利,南斯拉夫无论在联邦宪法和劳动法中,或是在各共和国的宪法中,都有维护这种平等权利的法律规定。此外,还有许多有关民族问题的具体法令和规定。所有这些法令和规定,都是实现民族平等的有力保证。因此国内外许多学者都认为,较好地处理了国内各民族之间的关系,是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自治制度所取得的一项根本性的成就。 第二,较好地处理了管理者和劳动者之间的关系。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和现代化大生产的条件下,无论是整个国家或每个劳动集体,总需要

5、有一部分经过专门训练、有着专门技能的专业管理人员。如何处理好这些管理人员同劳动者之间的关系,使管理者始终能代表劳动者来进行管理,始终是劳动者的仆人而不凌驾于劳动者之上,从而保证劳动者同生产资料的结合而不造成“异化”,这无论从理论上或实践上都是南斯拉夫实行社会主义自治制度的主要指导思想和核心内容。南斯拉夫的理论家们认为,在国家所有制的条件下,由于管理权过分集中而造成的管理者同劳动者的脱离,使劳动者同生产资料脱离的现象不仅仍然存在,而且为其提供了再生的条件。他们特别强调,这种现象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中的“基本矛盾”,是束缚劳动者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阻碍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正确认识和解决这个问

6、题,是社会主义历史时期的一项基本任务。 在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自治制度中,正确处理管理者同劳动者之间关系的措施很多,但主要是坚持了如下五项制度: 一、职工大会制度。南斯拉夫联合劳动法规定,联合劳动组织中的最高权力机关是职工大会。按规定,职工大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对诸如生产计划、物资供应、设备利用、发展战略、产品销售、收入分配等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并作出决定,然后由最高执行机构工人委员会执行,这就保证了劳动者直接支配和管理生产资料的权力,决定了管理者对劳动者的从属地位。二、劳动者直接进行民主选举的制度。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南斯拉夫的各级管理人员,都必须由全体劳动者用无记名投票方式直接进行民主选举产生。比如

7、工人委员会的成员,不仅要经民主选举产生,而且规定任期一般为两年,只能连任一次,每次改选人数不得少于三分之一。这就保证有更多的工人能直接参加管理,缩小了管理者和劳动者的差别。 三、经理和主要企业领导人的招聘制度。实行自治制度之后,南斯拉夫取消了经理和主要企业领导人员由国家委派的制度,让联合劳动组织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自由招聘,具体作法上一般都由招聘委员会先推荐若干候聘人,然后由工会组织全体职工进行讨论选定。这实质上也是一种民主选举制度。由于劳动者有权决定招聘和解聘,这就从根本上把经理和业务领导人置于劳动者的监督之下,使其不可能再凌驾于劳动者之上。 四、劳动者的直接监督制度。按照规定,无论是被选出来

8、的工人委员会的成员或被招聘的企业领导人员,都必须接受劳动者的直接监督。劳动者不仅可以直接对其工作提出批评、而且在他们违背劳动者的意志和利益,或工作不称职时,劳动者有权罢免其成员资格和解除其领导职务。这就保证了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的精干和纯洁性,提高了管理效率。 五、按劳付酬制度。在南斯拉夫规定,无论是工人委员会的成员或企业领导人,在经济上都不能享有任何特权。其收入和一切福利、待遇,应同普通工人实行同一原则,即按其贡献大小而定。从目前的实际情况看,各联合劳动组织内部,最低收入和最高收入的差别不算大,一般为1:31:5;平均收入同最高收入的差别为1:21:3。 上述这些制度,从不同的方面加强了管理者

9、同劳动者之间的联系,使其在各尽其能和共同利益的基础上实现了“一体化”。这是防止管理者重新凌驾于劳动者之上,防止劳动者同生产资料相脱离的“最有效的防御机制”。 第三,较好地处理了企业内部劳动者之间的关系。企业内部劳动者之间的关系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劳动过程中相互配合与合作,二是在收入分配方面实现平等的权利。前者主要通过合理劳动组织来解决,后者主要通过共同支配收入分配来解决。在处理企业内部劳动者的关系中,南斯拉夫最为重视的是后一种关系,所以有人也把劳动者支配收入分配,作为南斯拉夫自治制度的核心。 在具体作法上,南斯拉夫主要是按照每个人的劳动能力、所从事劳动的复杂程度和具体环境、完成劳动定额的

10、情况等大项,再细分为各种细目,按每个细日用记分的办法具体衡量每个人的贡献大小,并根据本经济单位总收入的多少,最后确定每个人应获得的实际报酬。其实际报酬的多少,既同自己在劳动中的贡献大小相联系,也同整个企业经营好坏相联系。这就促使每个劳动者不仅关心个人的劳动和劳动条件的改善,而且关心整个企业的经营和经营条件的改善,促进生产的不断发展。 按照这种办法,由于每个人劳动能力和劳动态度的不同,其收入的多少自然会有差别,而且这种差别也会在某种情况和某种程度上产生一些利益上的冲突,但南斯拉夫认为这不是主要的,而其主要的作用和倾向是刺激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刺激优质高产的劳动,促进每个人的上进心和相互之间的

11、团结。尤其是南斯拉夫采取了一些诸如加强集体福利、提倡相互支援、实行有法律保证的基本生活费等措施,从而使这种办法的弱点受到了限制。实践证明,让劳动者自己决定收入分配,打破过去那种“铁饭碗”的制度,使劳动者着重从物质利益上关心劳动,这也是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自治制度所取得的重大成就。 第四,充分发挥了经济合同和经济法的作用。在各经济单位自治的基础上,南斯拉夫取消了国家指令性的计划指标,主要靠市场来调节生产。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处理好各经济单位之间的关系,加强各经济单位之间的有机联系和合作,就成为保证各企业和整个社会产、供、销的协调,实现社会再生产过程的正常进行的极为重要和复杂的问题。南斯拉夫解决这个问题

12、的手段,主要是靠加强经济合同和经济法的作用。在加强各经济单位之间的联系方面,主要是靠在市场基础上的自治协议和社会契约来实现。所谓自治协议,是指各联合劳动组织之间的协议;所谓社会契约(也有的称为社会协议),是指联合劳动组织同负责经济计划和经济政策机关之间的协议,而无论是自治协议或社会契约,都是在自愿原则基础上签订的合同,并对签订者具有实际的法律约束力。如不执行合同,要根据合同的规定,依法承担一切经济后果。这种合同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发挥它的调节作用: 一是加强各经济单位之间产、供、销的联系和协调。各经济单位在确定生产计划时,首先要考虑的是生产所需要的物资供应和未来的产品销售问题。这个问题当然可以在

13、一定程度上依靠临时的市场交易加以解决,但那是很不牢靠的。所;以绝大多数企业和经济单位都是通过相互间的供销合同来解决的。因此,从实质上看,这些合同具有计划调节作用的性质。 二是促进各经济单位进行扩大再生产。目前南斯拉夫最基本的经济单位是联合劳动基层组织。这种经济单位,一般都规模较小,人力、财力、技术和设备也相对单薄,因此要不断扩大再生产,尤其是举办较大的事业都有一定的困难,必须进行各种形式和不同规模的联合,不仅联合人力和技术,而且联合资金。而所有这些联合,也都通过联合自治协议而实现。 三是协调各经济组织之间的经济利益。在各经济组织之间的联合协议中,无论是联合劳动或联合资金,其联合后的收入如何分配

14、,都有明确规定。使参加联合的各单位,无论是出人力、技术或资金,都能各得其所。 四是防调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目前南斯拉夫协调整个社会生产的重要手段是社会计划。这种社会计划是由联合劳动基层组织开始,经过层层协调而最后形成的。而每一级的协调,都是以自治协议或社会契约为基础的。如南斯拉夫领导人所说,南斯拉夫的社会计划是以自治协议和社会契约为基础的计划。这种计划虽不直接向各经济单位下达指令性的计划指标,但由于各经济单位实际上是在具有约束力的各种自治协议和社会契约指导下按照社会计划进行经济活动,这正是南斯拉夫社会计划能基本得以实现的最主要的原因。 为保证自治协议和社会契约的上述作用得以充分发挥,南斯拉夫十

15、分重视经济立法。据统计,目前南斯拉夫联邦通过的有关经济立法就有四百多种。各经济单位从事一切经济活动,都有法可循。南斯拉夫各级议会中,都设有经济法院,专门处理违犯经济合同和经济法律的有关事项。各经济单位一般都有专职的法律工作者,以指导各单位在法律所许可的范围内进行经济活动。正是由于上述这四个方面的成功,多年来保证了南斯拉夫政局的稳定和经济的较快发展。但正如南斯拉夫领导人所说,南斯拉夫是在摸索中前进的,它不可能一切都完美无缺,它在取得了上述各方面成就的同时,至今也存在着一些严重的弱点和问题值得研究。这些问题主要有如下四个方面: 第一,关于管理中的民主和集中问题。民主集中制是社会主义经济管理的一项基

16、本原则。从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自治制度的具体实践看,似乎有一种把分权和民主绝对化的倾向,忽视在分权和民主基础上的必要的集中。有些理论工作者甚至把民主和集中对立起来,似乎集中就是对民主的否定。他们认为,“一个人道的社会主义必须是民主的”,每个人都有权“独立地选择自己的道路。对于公民和生产者的权利和自由的任何干预都是同自治格格不入的。” 事实上,在公有制的社会中,绝对的个人自由和民主是没有的。如果过份地强调了这一点,就可能助长分散主义,影响整个社会的利益。分权和民主主要是反映个人和劳动集体的利益和要求,而在分权和民主基础上适当的集中,才能反映整个社会的利益。因此,要把个人、集体;社会三者利益有机地结合

17、起来。南斯拉夫针对过去那种过份集中而忽视分权和民主的体制,提出了劳动者自治的思想和实践,这当然是很大的进步,但正如一些经济学家所说,南斯拉夫在纠正过去管理体制的偏向时,却出现了另一种倾向,把工人自治绝对化地理解为只有工人个人或劳动者集体才能作出决策,不允许任何外界的干预和适当的集中,这就不利于整个社会的经济发展。南斯拉夫领导人和经济学家们现已意识到了,宏观经济的调节不力,是当前经济管理中的主要问题,并开始加强中央对整个经济的领导和控制。 第二,关于国家在经济管理方面的职能问题。南斯拉夫是反对国家干预经济的。南斯拉夫领导人和经济学家们都把其实行社会主义自治的过程归结为“权力下放和非国家化的过程”

18、,他们认为,社会主义自治的意义就在于,“社会团体、公民、消费者和他们的联合组织、经济组织,在无需国家介入的情况下,直接对越来越带有社会事业性质的许多重要公共事业履行其组织和监督工作的职能。”就是说,国家和政府的各种经济职能,都要交联合劳动组织去执行。 在这种思想指导下,南斯拉夫在批判国家所有制的同时,基本上全部取消了国营企业,把原来的国有企业,都变成了社会所有制的联合劳动组织。甚至把国家的银行、信用机构、公共事业单位,也都变成了自治企业。这样在“权力多元论”和“利益多元论”的情况下,体现整个社会经济权力和利益的中心大大削弱了;各经济单位在权力和利益方面常常发生冲突,甚至出现盲目竞争的现象;一些

19、有关社会利益的大事业,常常不能举办。比如南斯拉夫有着丰富的金属矿藏和煤炭资源可供开采和利用。但由于国家没有力量,各联合劳动组织有的是不愿意从事这项事业,有的是没有力量从事,因而这两项事业至今不能发展。目前南斯拉夫每年不仅要进口二百多万吨钢,而且还要进口一百五十多万吨铁砂,一千多万吨石油。这不仅使国民经济发展比例严重失调,而且外贸逆差不断增加,一九七九年已经达到了六十二亿美元,这都成为目前南斯拉夫经济中存在的尖锐问题。 第三,关于计划调节和市场调节的问题。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基本特征。实行社会主义自治制度之后,南斯拉夫虽然也制定有社会计划,但由于在制定和执行计划时只强调各经

20、济单位的决定权,把必要的计划指标同经济单位决定权对立了起来,因而,其最后形成的社会计划就不能很好地反映整个社会经济发展的利益和要求,恰当解决宏观的比例关系。在执行过程中,也由于权力和利益的“多元论”存在,矛盾很多,这不仅削弱了计划的调节作用,甚至出现了无计划和无政府的状态。 这种无计划和无政府状态在基本建设、外债和物价三个方面表现较为明显。在基建方面,由于扩大再生产的决定权在企业,计划由企业决定,因而各企业都只从本单位的利益和情况出发,盲目扩大生产,乱上投资项目,使基建战线越来越长。现在南斯拉夫每年的投资额约占其社会总产值的百分之四十多,显然已经超过了其经济力量的实际可能性。加上向国内外银行的

21、贷款权也在企业,许多企业为扩大投资向国外银行借款,使外债不断增加。一九七九年南斯拉夫的外债已经达到了一百四十多亿美元,平均每人为六百三十多美元。投资盲目扩大和外债过多,已成为目前南斯拉夫经济的沉重负担。特别是由于这些投资缺少有力的统一计划的调节,投资结构也极不合理,比如目前南斯拉夫的基础工业本来就大大落后于加工工业,但由于基础工业周转较慢,所以大部分企业仍热衷于投资兴建周转快、获利多的加工工业,结果使经济发展比例失调的现象日益加深。 物价不断上涨,失业现象严重,也是当前南斯拉夫经济中的突出问题。其原因之一,同样是由于在物价和就业方面的统一计划调节不力。按照规定,南斯拉夫各联合劳动组织都有权根据

22、有关规定决定自己产品的价格,可以决定职工的招收和解雇。这样在某些具有“垄断”地位的大企业,就随意提价,使其产品价格大大高于其生产价格;有些企业为提高劳动生产率,也尽量少用职工;从而使这两个问题都日益严重。 第四,关于企业决定收入分配的问题。按照规定,南斯拉夫各联合劳动组织的收入,除了向国家缴纳一定的税收之外,如何进行具体分配都由劳动组织自己决定,国家除以法律规定最低收入标准外,不进行任何控制和调节。这样经营条件不同的劳动组织之间,其实际收入就相差较大。虽然南斯拉夫也提倡相互支援的原则,但一来由于劳动者的觉悟程度所限,二来国家缺乏有力的手段,所以这种支援有很大的局限性。 据国内外研究南斯拉夫经济

23、的专家们分析,目前南斯拉夫地区之间和企业之间收入的差别,已经达到了较为严重的程度,并成为其经济发展的不利因素。其具体表现:一是有些社会需要的经济部门,常常由于经营条件差;又得不到及时的援助而被迫关闭;二是有些企业虽然收入低,但在个人收入分配方面为向收入高的企业看齐;就不断降低积累部分,甚至不惜借债,这样就使个人分配增长超过了整个国民经济的增长。这种消费增长过快的现象,也是目前南斯拉夫经济中存在的严重问题。它不仅加深了通货膨胀,而且增加了外债负担。事实证明,使企业有一定支配收入分配的权利,把企业经营的好坏同企业的利益及企业每个劳动者的经济利益直接联系起来,这有助于调动企业和劳动者的积极性,。有利于促进经济的发展,但看来也不能把-这种权力绝对化、国家必须在宏观方面加以适当的控制和协调,才更有利于经济的发展。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其他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80015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