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党支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章》专题党课讲稿辅导报告4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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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党纪学习教育党课讲稿:深入学习党章,推动*队伍全面从治党向纵深发展党课:深入贯彻落实党章不断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扎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党课讲稿:全面掌握党章要求专题党课:学习党章遵守党章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党纪学习教育党课讲稿:深入学习党章,推动*队伍全面从治党向纵深发展同志们:2024年不仅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的重要时刻,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对于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这样的背景下,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正当其时,刻不容缓。借此契机,本人将为大家讲授一堂党课,旨在与各位同志共同探讨、共同进步,为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生根

2、开花结果贡献智慧和力量。一、新时代党的纪律建设的丰富实践,为党章修改提供了坚实的理论支撑和实践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政治保障的战略高度,针对党的纪律建设面临的突出问题,坚持与时俱进,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实践探索和制度创新。在这一过程中,党的纪律建设成为了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布局的显著亮点和常态化工作内容,有力支撑了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战略部署,为党章的修改提供了坚实的理论支撑和实践基础。1.把党的纪律建设作为党的建设总体布局核心环节。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纪律建设,将其作为全面加强

3、党的建设的重要基石,持续完善党的纪律体系,强化纪律的刚性约束。党的十九大将纪律建设与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等党的各方面建设紧密结合,共同构成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布局。这充分体现了纪律建设在党的建设中的基础性、战略性地位。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紧盯落实主体责任这一关键环节,推动党规党纪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形成全党上下共同维护纪律、严格执行纪律的良好局面。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特别是对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严格要求他们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我们要继续深化党的纪律建设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实践创新,不断提升党的纪律建设的

4、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2.始终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突出位置。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政治纪律作为六大纪律中最为重要、根本和关键的纪律,必须始终从政治的高度进行审视,将讲政治、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置于首要地位。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极端重要性,不断深化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内涵与要求的理解。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了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七个有之”,而十九大后更是将“两个维护”确立为党的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十九届六中全会决议更是作出了“两个确立”具有决定性意义的重大历史判断。我们要始终坚

5、持从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问题入手查处案件,严肃惩处那些阻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的腐败行为,坚决清除那些表面上服从党的领导但背地里搞两面派的“两面人”,及时消除党内存在的严重政治隐患。3,持续深化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深刻阐述了纪律和规矩、纪律和法律的内在联系,强调了纪律的严肃性和重要性,明确指出党内法规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党中央高度重视党内法规制度的建设,将其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长期策略,持续强化防治腐败的制度防线。我们已制定并修订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一系列具有标志性的

6、党内法规制度,为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设定了行为准则,明确了纪律红线。同时,我们对纪律处分条例进行了两次修订,为党的组织和党员划定了行为底线,列出了“负面清单”,为开展纪律监督和纪律处分提供了基本依据。我们要注重各项党内法规之间的衔接协调,强调实体性、程序性、保障性规范的相互配套,努力构建和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以确保党的长期执政和国家的长治久安。4 .严格遵守和执行党的纪律。党的二十大报告鲜明指出,要同步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形成合力、同向发力、协同增效。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在于严格管理,而严格管理的基石则是铁的纪律。若无严明的纪律,从严治党便无从谈起。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

7、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入把握惩、治、防之间的内在联系,全面加强政治监督、思想教育、组织管理、作风整顿、纪律执行和制度建设。我们要注重思想根源的治理,通过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党的创新理论武装、优秀传统文化熏陶,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注重制度体系的完善,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编制严重违纪违法干部的忏悔录,明晰职责权限,规范工作流程,确保各项制度落地生根,构建持续、稳定、高效的正风肃纪反腐体系。要坚持纪律严明、执纪如山的原则,不断增强制度的权威性和约束力,防范“破窗效应”的发生,通过强化日常管理和监督,用铁的纪律确保党员干部的言行一致,严肃查处违反党章党规的行为。5 .深

8、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刻总结了自我革命的经验规律,提出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这一新时代管党治党的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全面推进,“四种形态”的适用领域已经从监督执纪拓展到监察执法,其基本理念和形态元素也被纳入监察法和政务处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成为反腐败斗争的重要策略和全面从严治党的基本政策。在党的十九大以来的五年里,全国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了933.6万人次。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认识不断深化,实践持续深入,运用逐步规范,成效更加凸显。这一实践不仅实现了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的拓展,而

9、且充分体现了我们党惩前庭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在纪律建设中,我们必须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实现执纪执法、政策策略、思想引导的有机统一,以达到教育人、挽救人、改造人的目的。二、党章对党的纪律与纪律检查机关作出新规定纪律严明是我们党不断发展壮大的重要基石,也是我们党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的根本保障。为了进一步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的二十大对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了修订,并在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中作出了新的规定。新党章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吸收了近几年党的纪律建设和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最新成果,总体上沿用了十九大党章的相关规定。同时,新党章在

10、总纲第六项基本要求中增写了全面从严治党的相关内容,并对党的纪律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两章进行了必要的充实。这些新规定主要包括:对党的纪律进行了全面梳理和规范,明确了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纪律要求;对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职责和权力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强化了其在维护党的纪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重要作用。通过新党章的实施,我们将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强化党的纪律建设,确保全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保持高度一致,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1.进一步明确了纪检工作职责。十九大党章在纪律检查机关主要任务中增补了“协助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容,以满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的新

11、要求。同样地,二十大党章第四十六条第一款在主要任务中也增写了“推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内容,这进一步丰富了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职能使命,拓展了纪委的使命和作用,彰显了党中央对纪律检查工作的高度重视。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推进自我革命的重要制度保障,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在理论突破、实践创制、重点监督、全面覆盖以及单体强化到系统集成等方面取得了巨大进展,已进入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新阶段。纪检监察机关作为监督专责机关,担负着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主干责任,必须坚决贯彻党中央赋予的重大政治责任,准确把握自身职能定位。不仅要

12、继续加强正风肃纪反腐工作,更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强化监督职责,更加有力有效地推动党和国家战略部署目标任务的落实。为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我们应充分发挥党内监督的主导引领作用,推进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同向发力;要推动提升监督全覆盖质量,统筹衔接“四项监督”,构建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监督机制;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有效贯通协同,发挥审计监督、统计监督的职能作用,形成常态长效的监督合力。2 .进一步丰富了监督执纪问责的渠道。十九大党章加入了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内容,明确了执行党的纪律原则。在实践总结基

13、础上,二十大党章第四十条第二款对监督执纪问责的处理方式进行了补充完善,从“批评教育”扩展至“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给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更多的抓手,体现了党中央从严管党治党、强化日常管理监督的重要要求。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贯彻惩前忠后、治病救人方针的创新举措,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在监督执纪实践中,“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属于“四种形态”的第一种形态,是党内监督的基础工作,针对的是破纪前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者轻微违纪违法问题,是党组织教育挽救违纪党员干部的重要手段。用好用足第一种形态,把纪律挺在前面,防病于未发,治病于初萌,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查处、早纠正,有助于帮助违纪

14、的党员干部纠错改过、回归正道,充分体现了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纪律原则。自党的十九大以来,“四种形态”的内涵不断丰富和发展,监督执纪执法由“惩治极少数”不断向“管住大多数”拓展。在党的十九大以来的五年里,全国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第一种形态以教育帮助为主谈话函询、提醒批评627.8万人次,占总人次的67.2%。我们要坚持关口前移、防患未然,综合精准利用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等处理措施,发挥好“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使党员干部既感受到纪律规矩的刚性约束,又体会到组织的关心和关爱,把惩前忠后、治病救人的方针落到实处。3 .进一步强化了派驻监督的范围。党的中央和地方纪律检查委员会全面派驻党的纪律检查组至同级

15、党和国家机关,从而确立了全面派驻机制并完善了派驻监督。二十大党章第四十五条第四款还增写了“按照规定向有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派驻党的纪律检查组。这一举措进一步拓展了派驻机构的范围,增强了派驻监督的全覆盖效果,有助于加强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党组织的监督。在党的十八大至十九大期间,中央纪委共设立了47家派驻机构,实现了对139家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的全覆盖。而在党的十九大至二十大期间,按照党中央的部署,我们采取了分类施策的方式推进派驻机构改革,在国有金融企业、国有企业和普通高等学校等单位派驻纪检监察组,进一步完善了派驻监督的体制机制。国有企业是我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因此必须加强党的

16、领导。事业单位则是以政府职能和公益服务为主要宗旨的社会组织,其中许多属于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然而,当前一些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内设纪检机构的权威性和独立性不足,导致其作用发挥不够有力,一定程度上存在监督执纪宽松软的问题。党章的这一修改充分汲取了派驻监督改革的历史经验,有效运用了党的十九大以来深化派驻机构改革的创新成果,有利于推动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将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切实提升监督实效。将派驻机构改革的最新成果以党的根本大法形式固定下来,体现了对派驻监督的高度重视,彰显了将派驻向更宽领域拓展、将监督更加有力有效地延伸到各领域的坚定决心。4 .进一步推进“

17、三不腐”方针。在十九大党章的总纲中,新增了“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的表述。至二十大,此表述被进一步提炼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彰显了党中央对新时代反腐败规律的深刻洞察,丰富并拓展了我党反腐斗争的理念与策略。这一方针不仅是我党管党治党实践中形成的核心经验、原则与要求,更是其科学治理思路与有效手段的体现。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明确提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强调这三者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而非阶段性分隔或环节分离,并指出必须实现三者的相互贯通,这代表了对反腐败规律认识的深化与发展。自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地深化这一方针,

18、通过惩治震慑、制度约束与提高思想觉悟三管齐下,推动反腐败斗争迈向决定性胜利,并持续加固成果。“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现了“惩、治、防”的辩证统一,它不单是反腐斗争的根本指针,亦是新时代全面严格治党的战略布局。作为一项长期而系统的任务,它蕴含深远的理论价值与实践意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须将此方针贯彻于正风肃纪和反腐工作的全方位,确保三者协同作用、共同发力,紧密结合严厉惩处、规范权力及教育引导,以实现更深层次的制度化成果和提升治理效能。5,进一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在十九大党章的总纲部分,明确指出了“强化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对党的领导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

19、监督,不断完善党内监督体系”。这是“两个责任”首次被纳入党章总纲。而在二十大党章总纲中,将“强化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修改为“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进一步明确了党委和纪委在全面从严治党这一伟大实践中的责任分工。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是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两个重要方面,是党章赋予的法定职责。党委主体责任是“主角”,扮演着领导者、决策者和实践者的角色;而纪委监督责任也是“主角”,作为监督的“主角”,承担着监督者、协调者和推动者的职责。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体系中,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二者是有机整体,不能相互替代,必须做到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贯通融合、一体落实、相互促进。2019年

20、10月,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完善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重要议题。2020年3月,党中央颁布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对各级党委(党组)切实担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纪检监察机关要高质量发挥协助职责与监督专责,正确处理好协助与监督的关系,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的同时,协助党委全面从严治党,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全面覆盖、层层传导,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三、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章对于党的纪律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要求二十大党章的修改,充分体现了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刻反映了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的最新经验,凝聚了全党

21、的智慧和心血。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深刻认识到学习党章、尊崇党章的重要性,坚决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使命,严格遵守党章的各项规定,加强对党章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全体党员牢固树立党章意识,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新的力量。1.要坚定理想信念。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深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解与实践,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核心意义,自觉地提升政治觉悟、坚定信念,并践行“两个维护”。要深化学习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新理念、新战略、新措施,带头强化和遵守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制度规定,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要聚焦新时期的使命,增强政治监督,严格检查党章的贯彻

22、执行情况,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中央重大决策得以全面执行,促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2 .健全监督体系。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不仅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任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应充分发挥改革的引领、突破和创新作用,通过深化改革弥补制度空白、破解制度障碍、打通制度堵点,促进制度建设与治理效能的深度融合,推动解决实际问题。遵循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要求,推动完善纪检监察专责监督体系,实现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的统筹衔接常态化制度化;推动完善党内监督体系,健全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

23、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工作格局;推动完善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机制,发挥党内监督主导作用,促进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有机贯通、形成合力;推动完善基层监督体系,健全基层监督网络。将日常监督做细做实,使监督常在、形成常态,推动监督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治理效能。3 .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全面从严,持之以恒,不断吹响前进的号角。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时刻保持对腐败零容忍的警觉和力度,坚决遏制腐败新动向,有效根除积弊,确保反腐斗争深入展开。要果断清除顽固不化的腐败分子,严厉查处政治与经济交织的复杂案件,坚决预防领

24、导干部沦为特定利益集团或权势团体的代言者,绝不姑息养奸。要同步推进党性、党风、党纪建设,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整顿基层腐败及不良作风,持续纠正“四风”,坚决消除任何特权思想和行为。深化标本兼治和系统治理,在不敢腐上不断加压,在不能腐上拓展深化,在不想腐上稳固提升。要综合运用震慑、约束、感召的力量,更重根本治理,夯实基础。加强新时代廉政文化建设,教育引领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清白为人,干净为政。4 .不断提升执纪执法能力。坚守实事求是,是我们党思想路线的核心精髓,也是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所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当以实事求是为生命准则,秉持一是一、二是二的原则,是即是是、非即是非,

25、坚定地以事实为基石,纪法为准绳,严格遵循规章制度,确保各项工作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要将严的基调与实的要求相得益彰,将严管严治与治病救人相互融合,使纪法与情理相辅相成,既要讲求原则性,又要具备灵活性。在严明纪律的同时,要把握好宽严适度的标准,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要精准分类运用政策策略,深化运用“四种形态”,统筹运用从谈话提醒到移送司法机关等各种手段。特别要以治未病、抓早抓小的理念,充分发挥第一种形态的作用。要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原则,明确“为公”与“谋私”的根本差异,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更好地干事创业、真抓实干、真实干事,树立正确的政治导向。5 .不断加强自身

26、建设。始终成为党和人民坚定的忠诚卫士,这一崇高使命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纪检监察队伍不变的殷切期盼。铸就铁军的必由之路,乃是自身硬如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不断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恪守“三个务必”,坚决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方针,毫不动摇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加强党的政治建设,锻造出一支在思想、政治、行动上与党中央高度一致,绝对忠诚的纪检监察铁军;强化能力建设,塑造出一支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铁军,培育不屈不挠的斗争精神,提升斗争技能;要强化廉洁自律,淬炼出一支清正廉洁、刚毅坚强的铁军,推动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进程。要确保执纪执法权得以正确行使,坚决防范和

27、整治灯下黑”现象,主动接受党内及社会各方面监督,以切实行动彰显忠诚、纯洁、担当的精神风貌。党课:深入贯彻落实党章不断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扎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同志们:党章是党的总章程,是党的根本大法,集中体现了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规定了党的重要制度,对推进党的事业、加强党的建设具有重要指导作用。从一大党纲体现对纪律问题的高度重视,到二大以后多次对党章纪律有关内容进行重要修改,党章的发展历程体现了党的百年自我革命伟大历程,展现了党勇于自我革命的鲜明品格。党的二十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充实党的纪律、党的纪律检查机关部分的相关内容,为坚决贯彻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深入推进

28、新时代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借此机会,由我为大家作一堂党课报告,与同志们共同交流。一、新时代党的纪律建设丰富实践为修改党章奠定了坚实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政治保障的战略高度,针对党的纪律建设面临的突出问题,与时俱进推进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纪律建设成为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布局的突出亮点和常态化工作内容,成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重大战略部署的重要支撑,为修改党章奠定了坚实基础。把党的纪律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督促领导

29、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对违反党纪的问题,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推进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重在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把加强纪律建设作为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的基础工程,不断完善党的纪律体系,持续强化纪律刚性执行。党的十九大第一次把纪律建设与政治、思想、组织、作风、制度等党的各方面建设并列,纳入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充分彰显了纪律建设在党的建设中的基础地位和重要作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紧紧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推动健全党规党纪制度体系,推动形成全党动手一起抓纪律、管纪律、执行纪律的良好工作局面,与时俱进深化党的

30、纪律建设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实践创新。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政治纪律是六项纪律中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必须首先从政治上看,永远把讲政治、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排在首要位置。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极端重要性,持续深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内涵和要求。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七个有之”,十九大后把“两个维护”作为党的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十九届六中全会决议作出“两个确立”具有决定性意义的重大历史结论。坚持查办案件从违反政治纪

31、律和政治规矩的问题查起,严肃查处阻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的腐败问题,坚决清除对党阳奉阴违的两面人,及时消除党内严重政治隐患,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更加严明,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引领和政治保障作用充分发挥。持续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六项纪律体系。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增强党内法规权威性和执行力,形成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的机制。纪律规矩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利器。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明确纪律和规矩、纪律和法律的内在关系,强调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明确党内法规制度是中

32、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党中央把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持续扎紧防治腐败的制度笼子,制定、修订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一系列具有标志性、关键性、引领性的党内法规制度。对纪律处分条例进行了两次修订,为党组织和党员划出行为底线、列出“负面清单”,为开展纪律监督、实施纪律处分提供基本依据。加强各项党内法规之间的衔接协调,注重实体性、程序性、保障性规范的对接配套,不断构建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更加突出严格执行纪律,打造完善制度、强化教育、从严执纪、养成自觉的完整链条。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

33、同时发力、同向发力、综合发力。全面从严治党关键在治、要害在严,纪律不严,从严治党就无从谈起。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准确把握惩、治、防辩证统一关系,统筹推进政治监督、思想教育、组织管理、作风整治、纪律执行、制度完善。既注重解决思想问题、拧紧“总开关”,用理想信念强基固本,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全党,用优秀传统文化正心明德,培育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又注重解决制度问题,强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汇编严重违纪违法中管干部忏悔录,严格职责权限,规范工作程序,扎紧制度笼子,确保各项法规制度落地生根,构建常态化、长效化的正风肃纪反腐机制。坚持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增强制度刚性,防止“破窗效应

34、用铁的纪律强化日常管理和监督,严肃处理违反党章党规的行为,同时坚持纪法协同,依法监督公职人员严守纪法底线。深化运用“四种形态”,推动纪法情理贯通融合。二十大党章第四十条第二款增写“责令检查、诫勉”的内容,这是对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成功实践的经验总结。纪律建设必须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把执纪执法、政策策略、思想引导统一起来,做到教育人、挽救人、改造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刻总结自我革命经验规律,提出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这一新时代管党治党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四种形态”适用领域从监督执纪不断拓展到监察执法,基本

35、理念和形态元素纳入监察法和政务处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成为反腐败斗争重要策略和全面从严治党基本政策。党的十九大以来的五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933.6万人次,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认识不断深化,实践持续深入,运用逐步规范,成效更加凸显,实现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充分体现我们党惩前感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二、党章对党的纪律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作出新规定纪律严明是我们党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的重要保障,必须用严明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党的二十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吸收近几年党的纪律建设和纪律检查体制

36、改革的新成果,总体上沿用了十九大党章有关规定,在总纲第六项基本要求中增写修改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内容,对党的纪律、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两章进行了必要充实。主要包括:完善了纪律检查机关的主要任务。十九大党章在纪律检查机关主要任务中增写“协助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内容。顺应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新要求,二十大党章第四十六条第一款在主要任务中增写“推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内容,这是对党的纪律检查机关职能使命的进一步丰富,深化拓展了纪委的使命和作用,体现了党中央对纪律检查工作一如既往的高度重视。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推进自我革命的重要制度保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

37、部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从理论突破到实践创制、从重点监督到全面覆盖、从做强单体到系统集成,已由前期的夯基垒台、立柱架梁,中期的全面推进、积厚成势,进入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新阶段。纪检监察机关作为监督专责机关,处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主干位置上,要坚决落实党中央赋予的这一重大政治责任,准确把握自身职能定位,不仅要继续抓好正风肃纪反腐工作,更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强化监督职责,更加有力有效推动党和国家战略部署目标任务落实。要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主导引领作用,推进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同向发力;要推动提升监督全覆盖质量,推进“四项监督”统筹衔接,构

38、建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监督机制;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有效贯通协同,发挥审计监督、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形成常态长效的监督合力。丰富了监督执纪问责的方式手段。十九大党章加入了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内容,明确了执行党的纪律原则。在实践总结基础上,二十大党章第四十条第二款对监督执纪问责的处理方式进行了补充完善,从“批评教育”扩展至“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给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更多的抓手,体现了党中央从严管党治党、强化日常管理监督的重要要求。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贯彻惩前庭后、治病救人方针的创新举措,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

39、在监督执纪实践中,“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属于“四种形态”的第一种形态,是党内监督的基础工作,针对的是破纪前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者轻微违纪违法问题,是党组织教育挽救违纪党员干部的重要手段。用好用足第一种形态,把纪律挺在前面,防病于未发,治病于初萌,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查处、早纠正,有助于帮助违纪的党员干部纠错改过、回归正道,充分体现了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纪律原则。党的十九大以来,“四种形态”的内涵不断丰富和发展,监督执纪执法由“惩治极少数”不断向“管住大多数”拓展。党的十九大以来的五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第一种形态以教育帮助为主谈话函询、提醒批评627.8万人次,占总人次的67.2%

40、要坚持关口前移、防患未然,综合精准利用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等处理措施,发挥好“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使党员干部既感受到纪律规矩的刚性约束,又体会到组织的关心和关爱,把惩前庭后、治病救人的方针落到实处。体现了派驻监督的范围拓展。十九大党章明确“党的中央和地方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同级党和国家机关全面派驻党的纪律检查组”,规定了全面派驻机制,完善了派驻监督。二十大党章第四十五条第四款增写“按照规定向有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派驻党的纪律检查组”,这是派驻机构范围的进一步拓展,增强了派驻监督全覆盖的有效性,有利于进一步强化对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党组织的监督。党的十八大至十九大期间,中央纪委设置了47家派驻机

41、构,实现对139家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全覆盖。党的十九大至二十大期间,按照党中央部署,分类施策推进派驻机构改革,在国有金融企业、国有企业和普通高等学校等单位派驻纪检监察组,派驻监督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必须加强党的领导。事业单位是以政府职能、公益服务为主要宗旨的社会组织,很多属于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然而当前有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内设纪检机构权威性和独立性不强,作用发挥不够有力,一定程度上存在监督执纪宽松软的问题。党章的这一修改,充分汲取派驻监督改革历史经验,有效运用党的十九大以来深化派驻机构改革的创新成果,有利于推动国有

42、企业、事业单位把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切实提升监督实效。把派驻机构改革的最新成果以党的根本大法形式固定下来,体现了对派驻监督的高度重视,彰显了将派驻向更宽领域拓展、将监督更加有力有效地延伸到各领域的坚定决心。强调了一体推进“三不腐”的方针方略。十九大党章在总纲部分新增“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二十大党章总纲部分将“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修改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现了党中央对新时代惩治腐败规律的进一步科学把握,丰富拓展了我们党反腐败工作的理念思路。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是我们党在管党治党实践中形成的基本经验、基

43、本原则和基本要求,是管党治党的科学思路和有效方法。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正式提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强调“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是一个有机整体,不是三个阶段的划分,也不是三个环节的割裂”,要求“打通三者内在联系”,这是对反腐败规律认识的提升和飞跃。党的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持续深化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推动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蕴含着“惩、治、防”的辩证统一关系,不仅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也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一体推进“三不腐”作为一项长期

44、任务和系统工程,蕴含着重大理论贡献和实践意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把一体推进“三不腐”方针全面贯彻到正风肃纪反腐全过程各方面,实现三者同时发力、同向发力、综合发力,使严厉惩治、规范权力、教育引导紧密结合、协调联动,不断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效能。强化了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十九大党章在总纲部分明确提出“强化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对党的领导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不断完善党内监督体系”,这是“两个责任”首次写入党章总纲。二十大党章总纲部分将“强化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修改为“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进一步明确了党委和纪委在全面从严治党这一伟大实

45、践中的责任分工。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是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两个重要方面,是党章赋予的法定职责。党委主体责任是“主角”,是领导者、决策者和实践者;纪委监督责任也是“主角”,是监督的“主角”,是监督者、协调者和推动者。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体系中,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二者是有机整体,不能相互替代,必须做到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贯通融合、一体落实、相互促进。2019年10月,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完善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2020年3月,党中央出台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对各级党委(党组)切实担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纪检监察机关要高质量发挥协助职责与监督专责,正

46、确处理好协助与监督的关系,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的同时,协助党委全面从严治党,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全面覆盖、层层传导,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三、坚决把党章关于党的纪律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要求落到实处二十大党章的修改充分体现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充分体现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新鲜经验,凝结着全党的智慧和心血。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增强学习党章、尊崇党章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切实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任务,认真遵守党章的相关要求,加强对执行党章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牢固树立党章意识,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贡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

47、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保障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落实见效。“两个确立”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的建设最重大的政治成果,也是新时代引领党和国家事业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的政治保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学深悟透力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新理念新战略新举措,既带头贯彻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制度规定,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又聚焦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强化政治监督,加强对党章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确保各级党

48、组织和党员干部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既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保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改革的先导、突破、创立作用,通过深化改革弥补制度空白、破解制度障碍、打通制度堵点,促进制度建设和治理效能更好转化融合,推动解决实际问题。要按照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要求,推动完善纪检监察专责监督体系,促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统筹衔接常态化制度化;推动完善党内监督体系,健全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

49、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工作格局;推动完善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机制,发挥党内监督主导作用,促进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有机贯通、形成合力;推动完善基层监督体系,健全基层监督网络。把日常监督做细做实,使监督常在、形成常态,推动监督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要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全面从严、一严到底,必须永远吹冲锋号。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保持反对和惩治腐败的强大力量常在,保持零容忍的警醒、零容忍的力度,更加有力遏制增量,更加有效清除存量,将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要坚决清除不收敛不收手的腐败分子,坚决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坚决防止领导干部成为利益集团和权势团体的代言人、代理人,决不姑息。要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坚定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持续纠治“四风”问题,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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