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简介2015年03月.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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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印花税简介 2015年03月,印花税引言,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的应税经济凭证所征收的一种税。 1、兼有凭证税和行为税性质 2、征收范围广泛 3、税收负担比较轻 4、由纳税人自行完成纳税义务,印花税征收范围,应纳税凭证的种类,共有五大类,分别是: 一、合同类: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二、产权转移书据; 三、营业账簿; 四、权利、许可证照; 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税目及计税依据,一、合同类 (1)购销合同: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按合同购销金额

2、计税。 工业、商业、物资、外贸等部门经销或调拨商品物资使用的调拨单(或其他名称的单、卡、书、表等),凡属于明确双方供需关系,据以供货和结算,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均按规定贴花。,(2)加工承揽合同:包括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按加工或承揽收入计税。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包括勘察、设计合同。按收取的费用计税。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按承包金额计税。 (5)财产租赁合同: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按租赁金额计税,税额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贴花。,(6)货物运输合同:包括民用航空、铁路运输、海上运输、内河运

3、输、公路运输和联运合同。按运输费用计税。 (7)仓储保管合同:包括仓储、保管合同。按仓储保管费用计税。 (8)借款合同:是指银行及其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行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按借款金额计税。 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按合同规定的最高借款限额计税贴花。,(9)财产保险合同: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等保险合同。按保费收入计税。 (10)技术合同: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合同。按合同所载价款、报酬、使用费的金额计税。 一般的法律、法规、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不属于技术咨询,其所立合同不贴印花。,二、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使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

4、。按所载金额计税。 三、营业帐簿:包括单位和个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设立的各种帐册,分为资金帐簿,和其他帐簿。资金帐簿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合计金额计税,其他帐簿按件计税。 四、权利许可证照:包括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按件计税。 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印花税税率,应纳税额如何计算 按比例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的方法:应纳税额=计税金额适用税率 按定额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的方法:应纳税额=凭证数量单位税额 纳税环节和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印花税发生义务时间是在应税凭证的书立或领受时缴纳。具体地说,合同在签订时缴纳

5、;营业账簿在启用时缴纳;权利、许可证照在领受时缴纳。,常见问题解答 1. 未标明数量、金额的合同应如何贴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八条规定,“按金额比例贴花的应税凭证,未标明金额的,应按照所载金额数量及国家牌价计算金额;没有国家牌价的,按市场价格计算金额,然后按规定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另根据市税三字1989第925号文件规定,“对条例里规定按金额计税贴花的各类应税凭证,未标明数量、又无记载金额的,应在签订书立时先按定额五元贴印花,以后结算时再按实际结算金额计税补贴印花。”,2不兑现或不按期兑现的合同是否贴花? 合同签订时即应贴花,履行完税手续。因此,不论合同是否兑现或

6、能否按期兑现,都一律按照规定贴花。 3. 修改合同增加金额的,是否补贴印花? 凡修改合同增加金额的,应就增加部分补贴印花。对印花税开征前签订的合同,开征后修改合同增加金额的,亦应按增加金额补贴印花。 (国税地字1988第025号),4代理单位与委托单位签订的代理合同,是否属于应税凭证? 在代理业务中,代理单位与委托单位之间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凡仅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责任的,不属于应税凭证,不贴印花。 (国税函发1991155号) 5. 关于借款合同贴花问题 对非金融部门与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不贴印花。 (市税三字1989第925号),政策汇总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7、(财税2006162号) “一、对纳税人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应税凭证按规定征收印花税。 三、对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按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花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地税地2006531号) “一、对纳税人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应税凭证按规定征收印花税 对于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印花税应税凭证,纳税人应自行编制明细汇总表,明细汇总表的内容应包括:合同编号、合同名称、签订日期、适用税目、合同所载计税金额、应纳税额等。纳税人依据汇总明细表的汇总应纳税额,按月以税收缴款书的方式缴纳印花税,不再贴花完税。缴纳期限为次月的10日内,税收缴款书的复印件应与明细汇总表一同保存,以备税务机关检查。”,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478号) “一、自2014年1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二、上述小型、微型企业的认定,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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