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保险的基本特征与种类.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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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节 工程保险的基本特征与种类 第二节 建筑工程保险 第三节 安装工程保险 第四节 机器损坏保险,第六章 工程保险,一、工程保险及其发展 二、工程保险的特征 三、工程保险的类型,第一节 工程保险的基本特征与种类,工程保险是对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及各种机器设备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物质财产损失和第三者责任进行赔偿的保险。,一、工程保险及其发展,工程保险在我国的发展情况。,二、工程保险的特征,1、风险广泛而集中。 2、涉及较多的利害关系人。 3、工程保险的内容相互交叉。 4、工程保险承保的是高科技风险。,三、工程保险的类型,1、建筑工程保险 2、安装工程保险 3、机器损坏保险 4、船舶建造保险

2、5、科技工程保险,第二节 建筑工程保险,一、建筑工程保险的概念与特点 二、建筑工程保险的适用范围 三、保险标的和保险金额 四、建筑工程保险的保险责任范围 五、建筑工程保险的费率 六、建工险的保险期间与保证期 七、建筑工程保险的承保与理赔,一、建工险的概念与特点,建筑工程保险是承保以土木建筑为主体的民用、工业用和公共事业用的工程在整个建筑期间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物质损失,以及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简称建工险。,建工险的主要特点: 1、承包范围广。 2、被保险人可能有多个。 3、保险期限长短不一。,二、建工险的适用范围,建工险适用于:各类民用、工业用和公共事业

3、用的建筑工程,如房屋、道路、水库、桥梁、码头、娱乐场、管道以及各种市政工程项目的建筑。,建工险的被保险人,1、工程所有人 2、工程承包人 3、技术顾问 4、其他关系方,如债权人。,三、保险标的和保险金额,建工险保单明细表中列出的保险项目通常包括: 1、物质损失 2、特种危险赔偿 3、第三者责任,建筑工程 工程所有人提供的物料和项目 安装工程项目 建筑用机器、装置及设备 工地内现成的建筑物 场地清理费 所有人或承包人在工地上的其他财产,1、物质损失,特种风险是指保单明细表中列明的地震、 海啸、洪水、暴雨和风暴。,(二)特种风险赔偿,特种风险赔偿则是对保单中列明的上述特 种风险造成的各种物质损失的

4、赔偿。,凡保单中列明的特种风险造成的物质损失, 无论发生一次或多次保险事故,其赔款均 不得超过该限额。一般为物质损失总保险 金额的50%80%。,建工险的第三者责任,是指被保险人在工程保险期限内因意外事故造成工地及工地附近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三)第三者责任,四、建筑工程保险的保险责任范围,(一)保险责任 (二)责任免除,(一)保险责任,物质部分的保险责任,1、基本保险责任 2、附加特别保险责任,第三者责任部分的保险责任,1、基本保险责任承保的风险有:,列明的自然灾害:包括洪水、潮水、水灾、地震、海啸、暴雨、风暴、雪崩、地陷、山崩、冻灾、冰雹及其他自然灾害(如泥石流

5、、龙卷风、台风)。,列明的人为风险。包括盗窃、工人或技术人员缺乏经验、疏忽、过失、恶意行为。,列明的意外事故。包括雷电、火灾、爆炸; 飞机坠毁、飞机部件或物体坠落;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所引起的事故,现场的必要清除费用,在保险金额内,保险人可予赔偿。,2、附加特别保险责任,除建工险有关物质损失的基本保险责任外,通常还在基本保险责任项下附加特别保险责任。如附加罢工、暴乱、民众骚乱条款等。,建工险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因建筑工地发生意外事故造成工地及临近地区的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的被保险人因此而支付的诉讼费用和其他费用,但不包括

6、任何罚款。,1、物质部分的责任免除,(二)责任免除,错误设计引起的损失、费用或责任。,换置、修理或矫正标的本身原材料的缺陷或工艺 不善所支付的费用。,非外力引起的机械或电器装置的损坏或建筑用机 器、设备装置失灵。,全部停工或部分停工引起的损失、费用或责任。,保单中规定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免赔额。,领有公共运输执照的车辆、船舶、飞机的损失。,建工险的第三者责任险规定的责任范围和责任免除,2、建工险第三者责任险的责任免除,明细表中列明的应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第三者物质损 失的免赔额,但对第三者人身伤亡不规定免赔额。,被保险人或其他承包人在现场从事有关工作的职工的人 身伤亡和疾病;被保险人及其他承

7、包人或他们的职工所 有或由其照管、控制的财产损失。,领有公共运输执照的车辆、船舶、飞机造成的事故,因 本项应由有关的运输工具第三者责任险承保。,由于震动、移动或减弱支撑而造成的其他财产、土地、 房屋的损失或由于上述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被保险人根据与他人的协议支付的赔偿或其他款项。,1、厘定建工险费率的依据,五、建筑工程保险的费率,保险责任范围的大小。,建筑工程保险没有固定的费率表,每个项目的费 率,主要根据以下因素确定:,承包人及其他工程关系方的资信、经营管理水平 及经验等条件。,工程本身的危险程度。,保险人本身以往承保同类工程的损失记录。,工程免赔额的高低及第三者责任和特种危险的

8、赔 偿限额。,建筑工程所有人提供的物料及项目,2、建筑工程保险费率的组成,建筑用机器、装置及设备为单独的年度费率,保证期费率,各种附加保障增收费率,第三者责任险,1、控制保险责任的开始时间。 2、控制保险责任的终止时间。 3、控制保证期。 4、控制保险期限的扩展时间。 5、通过有关义务条款要求被保险人按规范 标准施工。,六、建筑工程保险的保险期间与保证期,保险期间的风险控制主要包括:,控制保险责任的开始时间,建工险的保险期限开始有两种情况: 自工程破土动工之日或自被保险项目原材料等卸至工地时起,两者以先发生者为准。,控制保险责任的终止时间,保险责任的终止有以下几种情况,以先发生者为准: 保单规

9、定的终止日期; 建筑工程完毕移交给所有人时; 所有人开始使用时,若部分使用,则该部分责任终止。,控制保证期,在保证期间如发现工程质量有缺陷甚 至造成损失,根据承包合同承包人须负 赔偿责任,保证期加保与否,由投保人 自己决定。,控制保险期限的扩展时间,在保单规定的保险期限内,若工程不能按期完工,则由投保人提出申请并加交保费后,保险人可延长保险期限。,(一)建筑工程保险承保 (二)建筑工程保险的理赔,七、建筑工程保险的承保与理赔,建筑工程保险承保,1、承保前的风险调查。 2、现场勘察。 3、划分危险单位,进行风险评估。 4、确定赔偿限额和免赔额。,建筑工程本身种类、性质和风险程度; 建筑工程项目所

10、在地的自然环境和位置、有何特 别明显的自然灾害威胁; 设计单位的技术水平及资信情况; 承包人的技术水平、经营管理水平及资信情况; 工期长短及进度; 工程造价和质量考核方式; 原材料的供应方、厂方及质量情况; 建筑工程合同的内容; 投保人及被保险人的数量及相互关系; 施工中的第三者责任风险大小; 其他情况。,承保前的风险调查,主要包括:,(二)建筑工程保险的理赔,理赔的基本程序:,1、出险通知 2、现场勘察 3、责任审核 4、核定损失 5、损余处理 6、计算赔款 7、赔付结案,第三节 安装工程保险,一、安装工程保险的特点 二、安装工程保险的适用范围 三、保险标的和保险金额 四、保险责任范围 五、

11、安装工程保险的费率 六、安工险的保险期间 七、安装工程保险的承保与理赔,安装工程保险,是指以各种大型机器设备的 安装工程项目在安装期间因自然灾害和意外 事故造成的物质损失,以及被保险人对第三 者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简称安工险。,一、安装工程保险的特点,安工险的特点:,1、以安装项目为主要承保对象。 2、安装工程在试车、考核和保证阶段风险 最大。 3、承保风险主要是人为风险。,安装工程保险的承保项目,主要是指安装的机器设备及其安装费,凡属安装工程合同内要安装的机器、设备、装置、物料、基础工程以及为安装工程所需的各种临时设施;此外,为完成安装工程而使用的机器、设备等,以及为工程服

12、务的土木建筑工程以及工地上的其他财产物、保险事故后的场地清理费等,均可作为附加项目承保。,二、安装工程保险的适用范围,安工险的被保险人可以是:,1、工程所有人 2、工程承包人 3、供货人 4、制造商 5、技术顾问 6、其他关系方,如债权人。,安工险保单明细表中列出的保险项目通 常包括物质损失、特种危险赔偿、第三者 责任3个部分。,三、保险标的和保险金额,其中的物质损失包括5项:,1、安装项目 2、土木建筑工程项目 3、场地清理费 4、为安装工程施工用的承包人的机器设备 5、所有人或承包人在工地上的其他财产,(一)安工险物质部分的保险责任除与建工险 的部分相同外,一般还有以下内容:,四、保险责任

13、范围,注:除安工险有关物质损失部分的基本保险 责任外,也可根据投保人的实际情况附加保 险责任。安工险的第三者责任险与建工险相 同。,1、安装工程出现的超负荷、超电压、碰线、 电弧、走电、短路、大气放电及其他电气 引起的事故。 2、安装技术不善引起的事故。,(二)责任免除,安工险物质部分的责任免除,多数与建工险相同,所不同的是建工险将设计错误造成的损失一概除外,而安工险对设计错误本身的损失除外,对由此引起 的其他保险财产的损失予以负责。,保险期间的风险控制主要包括: 1、控制保险责任的开始时间。 2、控制保险责任的终止时间。 3、试车考核期。考核期的长短根据工程合同 上的规定来决定,试车考核期的

14、责任以不 超过个月为限。 4、控制保证期。 5、保险期限的扩展时间。 6、防损检查。,六、 安工险的保险期间,控制保险责任的开始时间,安工险的保险期限开始有两种情况: 自投保工程动工之日或自被保险项目卸至工地时起,两者以先发生者为准。,控制保险责任的终止时间,保险责任的终止有以下几种情况,以先发生者为准: 保单规定的终止日期; 安装工程完毕移交给所有人时; 所有人开始使用时,若部分使用,则该部分责任终止。,控制保险期限的扩展时间,在保单规定的保险期限内,若工程不能按期完工,则由投保人提出申请并加交保费后,保险人可延长保险期限。,(一)安装工程保险承保,七、安工险的承保与理赔,1、承保前的风险调

15、查。,2、现场勘察。,3、进行风险评估。,4、根据投保人填写的投保单确定保险单的各 项内容。,5、确定赔偿限额和免赔额,(二)安装工程保险的理赔,参见建工险。,一、机器损坏保险的保险标的 二、机器损坏保险的保险责任范围 三、机器损坏保险的保险金额与理赔,第四节 机器损坏保险,机器损坏保险承保各类安装完毕并已转 入运行的机器设备。,一、机器损坏保险的保险标的,与火灾保险相比,机器损坏保险承保的 危险主要是保险标的本身固有的危险, 即工厂机器内部本身的损失。,二、机器损坏保险的保险责任,1、保险责任,设计、制造或安装错误、铸造和原材料缺 陷;,工人、技术人员操作失误、缺乏经验、技 术不善、疏忽、过

16、失、恶意行为;,责任免除规定以外的其他原因。,离心力引起的断裂;,超负荷、超电压、碰线、电弧、漏电、短 路、大气放电、感应电及其他电气原因;,机器设备运行必然引起的后果,如自然磨损、锈 蚀等;,、责任免除,一切操作中的媒介物及其他各种易损、易耗品;,被保险人及其他代表在保险生效时已经知道或应 该知道的保险机器及其附属设备的缺点或缺陷;,根据法律或契约应由供货方、制造人、安装人、 或修理人负责的损失或费用;,由于公共设施部门的限制性供应及故意的或非意 外行为引起的停电、停气、停水;,火灾、爆炸;,自然灾害,飞行物体坠落;,机动车碰撞;,水箱、水管爆裂;,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重大的过失或故意行为;,保险事故发生后引起的各种间接损失或责任;,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责的免赔额;,战争和类似战争行为。,政府命令或任何公共当局没收、征用、销毁或毁 坏;,核裂变、核聚变、核武器、核材料、核辐射及放射性污染。,机器损坏保险通常根据保险机器新的重 置价值承保。,三、机器损坏保险的保险金额与理赔,机器损坏保险通常还规定一定的免赔额 免赔额可以在保险金额的1%15%范围 内浮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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