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营业税法.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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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四章 营业税法 第一节营业税概述 第二节基本法律内容 一、纳税义务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 境内界定: (1)提供或者接受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 (2)所转让的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的接受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3)所转让或者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在境内; (4)所销售或者出租的不动产在境内。 注意: 单位以承包、承租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发生应税行为,承包人、承租人以发包人、出租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出租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发包人、出租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承租人为纳税人。,二、征税范围及税目 (一)提供应税劳务非

2、工业性劳务 1、交通运输业。包括铁路运输、公路运输、水上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其他交通运输和交通运输辅助业。 2、建筑业。包括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其他工程作业。 注意:自建自用建筑物,其自建行为不是建筑业的征税范围;管道煤气和有线电视集资费(初装费)业务应按“建筑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3、金融保险业。 金融业的征税范围包括贷款、融资租赁、金融商品转让、金融经纪业和其它金融业务。,金融商品转让是指转让外汇、有价证券或非货物期货所有权的行为。但是非金融机构和个人的金融商品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金融经纪业是指受托代他人经营金融活动的业务,包括委托业务、代理业务、咨询业务等。 注意: (1)存款或

3、者购入金融商品行为,以及金银买卖业务,不征收营业税。 (2)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贷款业务,不征收营业税;人民银行对企业贷款或委托金融机构贷款的业务应当征收营业税。,(3)金融机构的资金往来业务暂不征收营业税。如金融机构从事再贴现、转贴现业务取得的收入,金融机构之间相互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利息收入等 (4)在提供金融劳务的同时销售帐单、凭证、支票等属于混合销售行为,征收营业税。 (5)保险企业取得的追偿款不征收营业税。 (6)保险公司的摊回分保费用不征收营业税。,4、邮电通信业 邮政,包括传递函件或包件、邮汇、报刊发 行、邮务物品销售、邮政储蓄及其他邮政业务。 单位和个人从事“快递业务”按此税目征

4、收营业税。 集邮商品的生产、调拨是征收增值税。邮政部门 销售集邮商品、发行报刊征收营业税,其他单位和个 人销售集邮商品、发行报刊征收增值税。 电信,包括电报、电传、电话、电话机安装、 电信物品销售及其他电信业务。,5、文化体育业 (1)文化业包括表演、播映、其他文化业(各种展览、培训活动,文学、艺术、科技讲座及演讲、报告会,图书、杂志、报纸及其他资料的借阅业务)和经营游览场所的业务(公园、动物园、植物园及其他各种游览场所销售门票的业务)。 注意:广告播映属于服务业征税范围;出租文化场所属于“服务业租赁业”税目的征税范围。 (2)体育业是指举办各种体育比赛和为体育比赛或体育活动提供场所的业务。

5、注意:以租赁方式为体育比赛提供场所的业务,属于“服务业租赁业”税目的征税范围。,6、娱乐业:是指为娱乐活动提供场所和服务的行 业。包括经营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音乐茶座、 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场、游艺场等(射击、狩猎、 跑马)等娱乐场所,以及娱乐场所为顾客进行娱乐活 动提供服务的业务。 7、服务业:代理业、旅店业、饮食业、旅游业、 仓储业、租赁业、广告业、其他服务业。 (二)转让无形资产 (1)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还给土地所有者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2)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的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在投资后转让其股权

6、的,也不征收营业税。 (3)土地租赁,不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征税,属于“服务业租赁业”税目的征税范围。,(三)销售不动产 (四)视同发生应税行为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发生应税行为: 1.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2.单位或者个人自己新建建筑物后销售,其所发生的自建行为;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混合销售行为 (六)兼营行为 混合销售行为和兼营行为的处理参照增值税法。,1、混合销售行为 (1)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 (2)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

7、销售行为,视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征收营业税。 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额,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1)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行为;(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2、兼营行为 (1)营业税的纳税人兼营“应税劳务”(缴纳营业税)与“货物或非应税劳务”(缴纳增值税)的,应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与“货物或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不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货物或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 (2)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目的应税劳务、转让无

8、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的营业额;未分别核算营业额的,从高适用税率。,二、税率 1、交通运输、建筑业、邮电通信、文化体育3%。 2、金融保险、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税率5%。(个人出租住房3%减半) 3、娱乐业5%-20%。 纳税人兼有不同税目的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应当分别核算;未分别核算营业额的,从高适用税率。,四、税收优惠 1.下列项目免征收营业税: 1)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 2)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 3)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4)普通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劳务

9、,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劳务。,5)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劳务。 6)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文物保护单位举办文化活动,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门票收入。 7)境内保险机构为出口货物提供的保险产品。包括出口货物保险和出口信用保险。,2、其他规定(包括) (1)对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设立的研究开发中心、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2)个人转让著作权,免征营业税。 (3)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

10、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营业税。 (4)对按政府规定价格出租的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暂免征收营业税。,(5)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免征收营业税: 离婚财产分割; 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赡养人; 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纳税人营业额未达到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营业税起征点的,免征营业税;达到起征点的,依照规定全额计算缴纳营业税。 营业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只限个人) 按期纳税的,为月营业额5000-20000元(1

11、0005000元); 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营业额300-500元(100元)。 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营业额;未分别核算营业额的,不得免税、减税。,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包括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全额征收营业税; 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余额征收营业税。 05.6.1 06.6.1 09.1.1 10.1.1,第二节营业税应纳税额计算 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 一、营业税计税依据的一般规定 营业额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

12、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1、价外费用 价外费用包括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罚息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不包括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1)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2)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 (3)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2、营业额的基本规定 (1)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如果将价款与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的,以折扣后的价款为营业额;如果

13、将折扣额另开发票的,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营业额中扣除。 (2)纳税人因财务会计核算办法改变将已缴纳过营业税的预收性质的价款逐期转为营业收入时,允许从当期营业额中减除。 (3)单位和个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时,因受让方违约而从受让方取得的赔偿金收入,应并入营业额中征收营业税。,(4)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视同发生应税行为而无营业额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按下列顺序确定其营业额: 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发生同类应税行为的平均价格核定; 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发生同类应税行为的平均价格核定; 按下列公式核定 营业额营业成本或者工程

14、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 其中,“成本利润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确定。,(5)纳税人计算缴纳营业税后因发生退款减除营业额的,应当退还已缴纳营业税税款或者从纳税人以后的应缴纳营业税税额中减除。 (6)自2004年12月1日起,营业税纳税人购置税控收款机,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可凭购进税控收款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抵免当期应纳营业税税额;或者按照购进税控收款机取得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价款,根据下列公式计算可抵免税额: 可抵免税额价款(117)17 当期应纳税额不足抵免的,未抵免部分可在下期继续抵免。,二、营业税计税依据的具体规定,1、交通运输业

15、交通运输业的营业额为从事交通运输的纳税人提供交通劳务所取得的全部运营价款和价外费用。 (1)纳税人将承揽的运输业务分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运输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2)运输企业自我国境内运输旅客或者货物出境,在境外改由其他运输企业承运旅客或者货物,以全程运费减去付给该承运企业的运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2、建筑业 (1)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2)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

16、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 (3)纳税人提供装饰劳务的,按照其向客户实际收取的人工费、管理费和辅助材料费等收入(不含客户自行采购的材料价款和设备价款)确认营业额。 (4)纳税人自建自用房屋的行为不纳税;如纳税人(不包括个人自建自用住房销售)将自建的房屋对外销售,其自建行为首先应按建筑业缴纳营业税,再按销售不动产缴纳营业税,3、金融保险业 (1)金融业 贷款业务的营业额为贷款利息收入(包括各种加息、罚息等)。 融资租赁业务以其向承租者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残值)减去出租方承担的出租货物的实际成本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

17、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金融经纪业务和其他金融业务营业额为手续费全额收入。 金融企业从事代收电话费、水费等业务,以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委托方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2)保险业 办理初保业务的营业额为纳税人经营保险业务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即向被保险人收取的全部保险费。 保险业务开展无赔偿奖励业务的,以向投保人实际收取的保费为营业额。 储金业务的营业额为纳税期内储金平均余额乘以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存款的月利率。 4、邮电通信业 (1)邮政业务的营业额为纳税人从事传递函件或者包件、邮汇、报刊发行、邮政物品销售、邮政储蓄或其他邮政业务所取得的营业收入额。,(2)电信业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电报、电话

18、、电传、电话机安装、电信物品销售或其他电信业务所取得的营业收入额。 5、文化体育业 单位或个人进行演出,以全部收入减去付给提供演出场所的单位、演出公司或经纪人的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6、娱乐业 娱乐业的营业额为经营娱乐业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门票收费、台位费、点歌费、烟酒、饮料、茶水、鲜花、小吃等收费及经营娱乐业的其他各项收费。,【例题单选题】2010年3月,某音乐茶座门票收入1万元,台位费、点歌费等收入5万元,茶水、烟酒、饮料收入12万元;发生工资性支出1.8万元,水电费以及购买烟酒等支出3.6万元。已知当地娱乐业适用营业税税率为15。该音乐茶座3月份应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为( )万元

19、。 A、0.15 B、0.9 C、1.89 D、2.7 【答案】D,7、服务业 (1)福利彩票机构发行销售福利彩票取得的收入不征收营业税;对福利彩票机构以外的代销单位销售福利彩票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应征收营业税。 (2)旅店业的营业额为提供住宿服务的各项收入。 (3)饮食业的营业税额为向顾客提供饮食消费服务而收取的餐饮收入。 (4)旅游业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费、交通费、旅游景点门票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旅游企业组织旅游团到境外旅游,在境外改由其他旅游企业接团,以全程旅游费减去付给该接团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

20、营业额。,(5)从事广告代理业务的,以其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包括媒体、载体)的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6)租赁业务的营业额为经营租赁业务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全额,不得扣除任何费用。 【例题1单选题】某旅行社组织50人的旅游团赴太湖旅游,每人收取旅游费2000元。旅行社实际为每人支付住宿费500元、餐费500元、交通费400元、门票80元。已知旅游业的营业税税率为5,该旅行社此次旅游业务应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为( )元。(2006年) A、5000 B、2500 C、1500 D、1300 【答案】D,【例题2单选题】某歌星租用大华体育馆举办个人演唱会,每场租金30000

21、元,共演出三场,由体育馆售票,共取得票款收入600000元,按票款收入的2向歌星经纪人支付佣金。营业税税率为3,体育馆应为该歌星代扣代缴的营业税税额为( )元。 A、15300 B、14940 C、18000 D、17640 【答案】B (600000*98%-30000*3)*3%=14940,8、转让无形资产 (1)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土地使用权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2)纳税人转让抵债所得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抵债时该项土地使用权作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9、销售不动产 (1)纳税人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的购置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22、 (2)纳税人销售或转让抵债所得的不动产,以全部收入减去抵债时该项不动产作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纳税人按照规定扣除有关项目,取得的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该项目金额不得扣除。,合法有效凭证是指: (一)支付给境内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且该单位或者个人发生的行为属于营业税或者增值税征收范围的,以该单位或者个人开具的发票为合法有效凭证; (二)支付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或者政府性基金,以开具的财政票据为合法有效凭证; (三)支付给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该单位或者个人的签收单据为合法有效凭证,税务机关对签收单据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的确认证明; (四)国家

23、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合法有效凭证。,二、营业税应纳税额具体计算 例1、某有线电视台8月份取得如下收入:有线 电视节目收视费收入50万元,有线电视初装费收入3 万元,“点歌”栏目点歌费用收入1万元,广告播映的 收入6万元,向其他电视台出售某专题片播映权收入5 万元,计算确定营业税各税目的营业额和应纳营业税 额。 (50+1)3%+33%+65%+55%=2.17万元 有线电视和管道煤气初装费收入按建筑业,广告播映服务业,出售某专题片转让无须资产,例2、某旅行社本月组织团体旅游,收取旅游费共计35万元,其中组团境内旅游收入15万元,替旅游者支付住宿费用、餐费、交通费用、门票等共计8万元;组团境外旅游

24、收入20万元,付给境外接团企业费用12万元,另外,为散客代购车票、船票、机票取得手续费收入1万元,为游客提供打字、复印等服务收入2万元,计算该旅行社本月应纳营业税额。 (15-8+20-12)5%+(1+2)5%=0.9万元,例3、某商业银行三季度吸收存款800万元,支付存款利息20万元;取得自有资金贷款利息60万元;办理结算业务取得手续费收入20万元;销售帐单凭证,支票取得收入10万元;办理贴现取得收入20万元,转贴现业务取得收入15万元;转让某种债券的收入120万元,其买入价为100万元,买入过程中支付相关税费1万元。 该季度应纳营业税 =(60+20+10+20+120-100)5%=6

25、.5万元,例4、某施工企业将自建的一幢楼房部分出售,部分自用,该楼房建筑总成本1200万元,自用部分占30%,无同类工程价格,成本利润率20%,对外销售部分收入1500万元,计算应纳营业税税额。 1200(1+20%)/(13%)(130%)3%+15005%106.18万元,例5、某娱乐服务公司2009年10月发生如下业务:歌舞厅门票收入7万元;台位费、点歌费收入4万元;出售饮料、烟酒、小吃等收入10万元;开办的网吧收入9万元;发生工资性支出2万元,水电及外购饮料、烟酒等支出3万元。当地政府规定娱乐业的营业税税率为20%,计算应纳营业税额。 (7+4+10+9) 20%=6万元,第三节纳税义

26、务发生时间和纳税地点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并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 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采取预收款方式的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纳税人提供建筑业或者租赁业劳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纳税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为不动产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当天。,纳税人发生视同应税的自建行为,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销售自建建筑物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营业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二、纳税地点 (一)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向其机构

27、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但是,纳税人提供的建筑业劳务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二)纳税人转让无形资产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但是,纳税人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三)纳税人销售、出租不动产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其扣缴的税款。,第四节 纳税期限 营业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一

28、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5日、10日或者15日为一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案例分析:(税收筹划) 1.某展览公司为外地公司举办各种展览会。2009年3月份在广州市某展览馆成功举办一期出口产品展览会,吸引了300家客商参展,取得营业收入800万元,展览公司收入后,应付展览馆租金400万元。 展览公司的收入,属中介服务,按服务业计征营业税。其应纳营业税税额是: 应纳税额8005%40(万元) 如果展览公司举办展览时,让客户分别缴费,展览公司按400万元给客户开票,展览馆按400万元给客户开票。分解后,展览公司应纳

29、的营业税税额为: 应纳税额4005%20(万元) 通过纳税筹划,展览公司少交了营业税20万元,并且不会因此而增加其客户和展览馆的税收负担。,2.甲建筑公司中标一项综合性工程项目,项目总承包金额为6000万元。在此项工程建设中,甲公司需要购入乙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的价值3000万元(含税)的金属结构件。(为便于分析,本例仅考虑增值税和营业税负担。) 甲公司该项工程应缴营业税为: 60003%180(万元) 乙公司销售金融结构件增值税销项税为: 3000(117%)17%435.90(万元),甲公司可考虑将金属结构件的安装业务直接分包给乙公司,假设分包金额为3050万元(其中金属结构件价值3000万元,安装劳务价值50万元)。分包后的税收负担测算如下: 甲公司应缴营业税为: (60003050)3%88.5(万元)。 乙公司销售自产金属结构件,同时提供建筑劳务的行为, 应当缴纳增值税435.90万元, 应缴纳营业税为:503%1.5(万元)。,由此可见,筹划后增值税总体负担未发生变化,而营业税总体负担下降了90万元(18088.51.5)。需要说明的是,金属结构件安装劳务产生的利润以及筹划方案产生的节税效益,可由甲公司和乙公司在相互协商的基础上进行合理地分配。如果乙公司没有独立提供安装劳务的能力,也可临时聘用甲公司或者其他施工单位的施工人员进行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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