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政策解读.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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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政策解读,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政策解读,营业税的纳税人 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 征税范围 营业额(计税依据) 营业税中的一些特殊业务 减免税规定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纳税期限 纳税地点,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政策解读,一、营业税的纳税人 1、定义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并且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条例规定缴纳营业税。,2、判定营业税纳税人的三个要件 境内、有应税行为、取得收入 (1)、境内的含义 如何理解“境内”的含义?新的实施细则将境内的含义做了以下四种解释: 提供或者接受条例规定劳务

2、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 所转让的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的接受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 所转让或者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在境内; 所销售或者出租的不动产在境内。,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政策解读,(2)、应税行为 营业税的应税行为概括起来说,实际上就是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的九大税目,分别是: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其中前七项统称为营业税的应税劳务,加上后两项统称为营业税的应税行为。,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政策解读,(3)、取得收入 包括:货币收入(人民币及外币) 实物收入(包括动产和不动产) 其他经济利益(包括股权、债权

3、各种劳务和无形资产等) 举例: 1、下列属于在我国境内缴纳营业税的情况是:,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政策解读,A 境外某培训机构为境内甲企业培训员工取得人民币收入100万元 B 境内某建筑公司在日本建造写字楼取得人民币收入2000万元 C 境内丙企业有偿转让位于韩国境内的一座仓库取得人民币收入500万元 D 境内某保险公司为境内丁企业的一批出口货物提供保险服务取得人民币保费收入1000万元,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政策解读,正确答案:AB 3、营业税的纳税人包括单位和个人 (1)单位 包括各类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 (2)个人 包括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营

4、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政策解读,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政策解读,4、营业税纳税人的三点特别规定(实施细则10、11、12条) 第一、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统称承包人)发生应税行为,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第二、中央铁路运营业务的纳税人为铁道部,合资铁路运营业务的纳税人为合资铁路公司,地方铁路运营业务的纳税人为地方铁路管理机构,基建临管线运营业务的纳税人为基建临管线管理机构。 第三、 负有营业税纳税义务的单位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取货币、货物或者

5、其他经济利益的单位,但不包括单位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内设机构。,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政策解读,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政策解读,二、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受让方或者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扣缴义务人。,(一)委托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的,其应纳税款以受托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为扣缴义务人; (二)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时应按照下列规定确定营业税扣缴义务人: 1.建筑业工程实行总包后转包、分包方式的

6、,以总承包人为扣缴义务人。 2.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无论工程是否实行分包,税务机关可以建设单位和个人作为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 (1)纳税人从事跨地区(包括省、市、县,下同)工程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的; (2)纳税人在劳务发生地没有办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的。,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政策解读,(三)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而在境内未设有机构的,其应纳税款以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没有代理人,以受让者或购买者为扣缴义务人; (四)单位或个人进行演出,由他人售票的,其应纳税款以售票者为扣缴义务人; (五)分保险业务,其应纳税款以初保人为扣缴义务人; (六)个人转让专

7、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商誉的,其应纳税款以受让者为扣缴义务人; (七)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缴义务人。,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政策解读,失效,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政策解读,三、征税范围 与旧条例相比没有明显的改变。 还是原先的九大行业:交、建、金、邮、文、娱、服、转让、销售。 (一)、交通运输业,是指使用运输工具或人力、畜力将货物或旅客送达目的地,使其空间位置得到转移的业务活动。 本税目的征收范围包括: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装卸搬运。,应注意的几点: 1、凡与运营业务有关的各项劳务活动,均属交通运输业的征税范围。比如:打捞,要比照水路运输征税;搬家公司的搬家

8、业务等 2、通用航空业务、航空地面服务业务,比照航空运输征税。主要包括航空摄影、航空测量、航空勘探、航空护林、航空吊挂飞播、航空降雨等。 3、保安公司随车押运货物取得的押运收入不按交通运输业征税,应按服务业征税。 4、单位和个人在旅游景点经营索道取得的收入按 “服务业”中的 “旅游业”项目征收营业税,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政策解读,(二)建筑业 建筑,是指新建、改建、扩建各种建筑物、构筑物的工程作业,包括与建筑物相连的各种设备或支柱、操作平台的安装或装设工程作业,以及各种窑炉和金属结构工程作业在内。 建筑业的征收范围包括: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其他工程作业。 应注意的几点: 1、其他工程

9、作业指的是什么?主要包括的内容有哪些? 是指除了建筑、安装、修缮、装饰以外的各种工程作业,主要包括代办电信工程、水利工程、道路修建、疏浚、钻井(打井)、拆除建筑物或构筑物、平整土地、搭脚手架、爆破等工程作业。,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政策解读,2、绿化工程,比照其他工程作业执行。 3、两个“初装费”适用于不同的税目。电话初装费按“邮电通信业”征税;有线电视初装费按“建筑业”征税。 4、燃气公司和生产、销售货物或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的单位,在销售货物或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时,代有关部门向购买方收取的集资费(包括管道煤气集资款初装费)、手续费、代收款等,属于增值税价外收费,应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

10、。,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政策解读,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政策解读,如果管道煤气集资款初装费,在报装环节一次性向用户收取的,应按“建筑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5、工程承包公司如何征税,关键看其是否参与合同的签订事宜。政策依据 6单位或者个人自己新建(以下简称自建)建筑物后销售,其所发生的自建行为,要作为视同发生应税行为处理。,(三)金融保险业 金融保险业,是指经营金融、保险的业务。 本税目的征收范围包括:金融、保险。 其中金融业包括的内容主要有五项,分别是:贷款、融资租赁、金融商品转让、金融经纪业和其他金融业务 。 应注意的几点: 1、新的条例和细则已将转贷如何征税的规定取消,营业税暂行

11、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政策解读,2、典当业的抵押贷款业务,无论其资金来源如何,均按自有资金贷款征税。 3、人民银行的贷款业务,不征税。 仅指人民银行对各个专业银行的贷款不征税。对于人民银行直接对企业的贷款业务和委托各专业银行向企业发出的贷款业务取得的利息收入应当按“金融保险业”税目征税。 4、对于出纳长款不征税,但对于逾期贷款的加息和罚息都要征税。,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政策解读,5、融资租赁业务的征税问题 6、其他单位和个人发生的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取得的资金占用费,应按“金融保险业”税目征税。 7、除了金融机构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买卖外汇、有价证券和非货物期货等金融商品取得的差价收入也应该按本税目

12、缴纳营业税。旧 新,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政策解读,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政策解读,8、保险企业取得的追偿款不征收营业税。 以上所称追偿款,是指发生保险事故后,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向被保险人支付赔款,并从被保险人处取得对保险标的价款进行追偿的权利而追回的价款。,(四)邮电通信业 邮电通信业,是指专门办理信息传递的业务。 征收范围包括:邮政、电信。 应注意的几点: 1、单位和个人从事快递业务按“邮电通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2、关于集邮商品征税问题 集邮商品的生产、调拨征收增值税。邮政部门销售集邮商品,征收营业税;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与个人销售集邮商品,征收增值税。,营业税暂行条

13、例及其实施细则政策解读,3、关于报刊发行征税问题 邮政部门发行报刊,征收营业税;其他单位和个人发行报刊征收增值税。 4、关于销售无线寻呼机、移动电话征税问题 电信单位(电信局及电信局批准的其他从事电信业务的单位)自己销售无线寻呼机、移动电话,并为客户提供有关的电信劳务服务的,属于混合销售,征收营业税;对单纯销售无线寻呼机、移动电话,不提供有关的电信劳务服务的,征收增值税。,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政策解读,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政策解读,(五)文化体育业 文化体育业,是指经营文化、体育活动的业务。本税目的征收范围包括:文化业、体育业。 应注意的几点: 1、经营游览场所的业务,比照文化业征

14、税。经营游览场所的业务,是指公园、动(植)物园及其他各种游览场所销售门票的业务。,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政策解读,2、应关注其他文化业包含的内容:主要有各种展览、培训活动,举办文学、艺术、科技讲座、演讲、报告会,图书馆的图书和资料借阅业务等 3、广告的播映不按本税目征税,应按服务业中的“广告业”征税。 4、实务中应注意文化体育业与娱乐业的区分。一般情况下,是看顾客是否亲身参与了某项活动。如台球和保龄球。 5、体育业与租赁业的区分,重点看经营者在具体的体育赛事中与举办者是否共担经营风险。,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政策解读,(六)娱乐业 娱乐业,是指为娱乐活动提供场所和服务的业务。 本税目征

15、收范围包括:经营歌厅、舞厅、卡拉歌舞厅、音乐茶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场、游艺场等娱乐场所,以及娱乐场所为顾客进行娱乐活动提供服务的业务。,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政策解读,应注意的几点: 1、单位和个人开办“网吧”取得的收入,按“娱乐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2、娱乐业的征税范围仅限于列举出来的项目,任何部门都不得随意扩大。 3、台球、保龄球减按5%的税率的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已经停止执行。 4、娱乐业的具体税率应由各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在条例规定的幅度内决定 。,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政策解读,(七)服务业 服务业,是指利用设备、工具、场所、信息或技能为社会提供服务的业务。本税

16、目的征收范围包括:代理业、旅店业、饮食业、旅游业、仓储业、租赁业、广告业、其他服务业。 应注意的几点: 1、代购业务应按服务业征税,需要同时具备三个条件:,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政策解读,第一、受托方不垫付资金; 第二、销货方将发票开具给委托方,并由受托方将该项发票转交给委托方;(原票转交) 第三、受托方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销售额和增值税额与委托方结算货款,并另外收取手续费。,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政策解读,2、对远洋运输企业从事光租业务和航空运输企业从事干租业务取得的收入,按“服务业”税目中的“租赁业”项目征收营业税。 对远洋运输企业从事期租、程业务和航空运输企业从事湿租业务取得的收入

17、,按“交通运输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3、交通部门有偿转让高速公路收费权行为,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应按“服务业”税目中的“租赁”项目征收营业税。,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政策解读,4、无船承运业务应该按“服务业代理业”税目征收营业税。(新补充内容) 无船承运业务是指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以承运人身份接受托运人的货载,签发自己的提单或其他运输单证,向托运人收取运费,通过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完成国际海上运输,承担承运人责任的国际海上运输经营活动。 5、酒店产权式经营业主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供房产使用权与酒店进行合作经营,如房产产权并未归属新的经济实体,,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政策解读,业主按照约定取得的

18、固定收入和分红收入均应视为租金收入,根据有关税收法行政法规的规定,应按照“服务业租赁业” 征收营业税。 6、随汽车销售提供的汽车按揭服务和代办服务业务征收增值税,单独提供按揭、代办服务业务,并不销售汽车的,应征收营业税。,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政策解读,(八)转让无形资产 转让无形资产,是指转让无形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本税目的征收范围包括: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商标权、转让专利权、转让非专利技术、转让著作权、转让商誉。 应注意的几点: 1、电影发行单位以出租电影拷贝形式将电影拷贝播映权在一定限期内转让给电影放映单位的行为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征收营业税。16号文,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

19、施细则政策解读,2、转让已完成土地前期开发或正在进行土地前期开发,但尚未进入施工阶段的在建项目,不管是否办理土地使用人的更名手续,其实质是发生了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应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中“转让土地使用权”项目征收营业税。 3、土地整理储备供应中心(包括土地交易中心)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收入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中“转让土地使用权”项目征收营业税。,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政策解读,4、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自2003年1月1日起对再次转让该股权时也不再征收营业税。营业税税目注释及财税2002191号 5、单位或者个人将土地使用

20、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要视同发生应税行为,按转让无形资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征收营业税。,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政策解读,6、合作建房的征税问题,合作建房,不成立合营公司,成立合营公司,甲方出地、乙方出钱共同建房,建成后按比例分配,甲方以出租土地使用权为代价换取乙方房屋所有权,甲出地、乙出资成立合营公司,风险共担、利润共享,甲方按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提成、或提取固定利润,房屋建成后双方按一定比例分配房屋,甲方按转让土地使用权征税,乙方按销售不动产征税,甲方按服务业租赁业征税,乙方按销售不动产征税,对合营公司按销售不动产征税,甲方按转让土地使用权征税,对合营公司按销售不动产征税,营业税暂行条

21、例及其实施细则政策解读,(九)销售不动产 销售不动产,是指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本税目的征收范围包括:销售建筑物或构筑物,销售其他土地附着物。 应注意的几点: 1、在销售不动产时连同不动产所占土地的使用权一并转让的行为,比照销售不动产征税。,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政策解读,2、以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自2003年1月1日起对再次转让该股权时也不再征收营业税。 3、转让已进入建筑物施工阶段的在建项目,不管是否办理立项的更名手续,其实质是发生了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应按“销售不动产”税目征收营业税。,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政策

22、解读,4、转让不动产而有限产权或永久使用权,视同销售不动产处理。 5、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要视同发生应税行为,按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政策解读,四、营业额 准确确定营业税各个税目的营业额,是计算营业税的关键。营业税是一个基本上按收入全额征收的税种。但也有一些列举出的项目是按差额进行计算征收的。 (一)交通运输业 1、一般情况下按运输企业取得的全部收入和价外费用确定营业额。 2、纳税人将承揽的运输业务分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运输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二)建筑业 1、纳税人有销售自

23、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或者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行为时,应当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额,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销售额缴纳增值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 或货物的销售额。,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政策解读,例如: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铝合金门窗并负责给用户安装。2009年5月份共取得收入100万元,其中:铝合金门窗的销售收入70万元,安装劳务费收入30万元。计算该企业5月份应申报缴纳增值税和营业税分别是多少?(假设该企业5月份无增值税进项税额) 增值税7017%11.9万元 营业税30 3%0.9万元,营业税暂

24、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政策解读,2、纳税人提供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以外的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因此,根据某项建筑劳务中设备由谁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营业额也不尽相同。 以下列表说明:,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政策解读,基本框架,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政策解读,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建设方提供建筑工程所用设备,建筑业劳务的营业额是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施工方提供建筑工程所用设备,属于列举的设备,不属于列举的设备,建筑业劳务的营业额同上,建筑业劳务的营业额是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

25、、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举例:甲建筑公司为乙单位建造办公楼,已办理竣工决算,办公楼总造价1000万元,其中中央空调设备价值200万元,由乙单位自行购买。请确定甲建筑公司的营业额?如果中央空调设备由甲建筑公司外购并负责安装,并且假设中央空调设备不属于不计征营业额的设备,甲建筑公司的营业额又是多少呢?,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政策解读,3、单位和个人自建建筑物后销售的,其自建行为的建筑业营业额的确定问题 (1)有工程造价的按工程造价确定; (2)无工程造价的按以下顺序进行核定: 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发生同类应税行为的平均价格核定; 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发生同类应税行为的平均价格核定;,营业税暂行

26、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政策解读,按下列公式核定: 营业额=营业成本或者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 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确定。(山西省为10%) 举例:甲建筑公司2007年自行建造设计完全相同的2幢办公楼,工程成本总计6000万元。2008年底竣工,2009年3月该公司将其中一幢办公楼销售为乙企业,共取得收入4500万元。请问甲公司2009年3月份应缴纳营业税是多少?,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政策解读,答案: 1、自建建筑业营业税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 3% 6000 2 (110%)(1-3%) 3% 102.06万元 2、销售不动产营

27、业税45005% 225万元 3、甲公司3月份共计应纳营业税 225 102.06327.06万元,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政策解读,(三)金融保险业 1、一般贷款业务:以贷款利息收入全额为营业额(包括加息、罚息)。 2、自2009-1-1日起外汇转贷业务以贷款利息收入全额为营业额。(新条例将外汇转贷业务利差征税的规定删除了) 3、金融企业经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营业额的确定:以纳税人向承租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残值)减去出租方承担的出租货物的实际成本后的余额以直线法折算出本期的营业额。,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政策解读,4、金融企业(包括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下同)从事股票、债

28、券买卖业务以股票、债券的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买入价依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以股票、债券的购入价减去股票、债券持有期间取得的股票、债券红利收入的余额确定。 注意的两点:第一,卖出价不得扣除任何的交易税费;第二,买入价不包含任何的交易税费;第三,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票、债券红利收入应首先冲减买入价。,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政策解读,举例:甲银行2009年1季度买入A股票10万股,每股市价8元,3月5日取得A股票股利5万元,3月15日该银行以10元/股的价格将10万股A股票全部售出。请问甲银行2009年1季度买卖A股票应该申报缴纳营业税是多少? 答案:确定买入价108575万元 应纳营

29、业税额(卖出价买入价)5%(101075) 5%1.25万元,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政策解读,5、金融企业买卖金融商品(包括股票、债券、外汇及其他金融商品,下同),可在同一会计年度末,将不同纳税期出现的正差和负差按同一会计年度汇总的方式计算并缴纳营业税,如果汇总计算应缴的营业税税额小于本年已缴纳的营业税税额,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退税,但不得将一个会计年度内汇总后仍为负差的部分结转下一会计年度。,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政策解读,注意三点:一是同种类金融商品的正负差可以相抵,不同种类金融商品的正负差不可以相抵,二是全年相抵后仍然是负差的不得结转下一年度。三是年底应算一下年帐。,营业税暂行

30、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政策解读,举例:甲银行全年买卖股票情况表 单位:万元,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政策解读,6、金融企业从事受托收款业务,如代收电话费、水电煤气费、信息费、学杂费、寻呼费、社保统筹费、交通违章罚款、税款等,以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委托方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7、保险企业已征收过营业税的应收未收保费,凡在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核算期限内未收回的,允许从营业额中减除。在会计核算期限以后收回的已冲减的应收未收保费,再并入当期营业额中。,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政策解读,8、保险企业开展无赔偿奖励业务的,以向投保人实际收取的保费为营业额。 9、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保险人将其承保的以境内标的物

31、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业务向境外再保险人办理分保的,以全部保费收入减去分保保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境外再保险人应就其分保收入承担营业税纳税义务,并由境内保险人扣缴境外再保险人应缴纳的营业税税款。,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政策解读,10、保险储金业务营业额的确定 保险公司如采用收取储金方式取得经济利益的(即以被保险人所交保险资金的利息收入作为保费收入,保险期满后将保险资金本金返还被保险人),其“储金业务”的营业额,为纳税人在纳税期内的储金平均余额乘以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存款的月利率。储金平均余额为纳税期期初储金余额与期末余额之和乘以50。储金业务(会计制度叫“返还性两全保险业务)。,营业税暂行条例及

32、其实施细则政策解读,例如某财产保险公司开展某种家庭财产两全保险业务,2009年4月30日该种保险的储金余额为4500万元,5月31日该种保险的储金余额为5500万元,请问该保险公司2009年5月份开展家庭财产两全保险应纳营业税是多少?(假设一年期银行存款利率为2.4%),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政策解读,答案: 1、5月份的储金平均余额(45005500)50%5000万元 2、5月份的储金业务营业额5000 2.4%1210万元 3、 5月份的储金业务应纳营业税10 5%0.5万元,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政策解读,(四)邮电通信业 1、邮政电信单位与其他单位合作,共同为用户提供邮政电信

33、业务及其他服务并由邮政电信单位统一收取价款的,以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合作方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2、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通过手机短信公益特服号“8858”为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接受捐款业务,以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政策解读,(五)文化体育业 单位或个人进行演出,以全部票价收入或者包场收入减去付给提供演出场所的单位、演出公司或者经纪人的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六)娱乐业 娱乐业的营业额为经营者向顾客收取得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得扣除任何的费用和支出。,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政策解读,(七)服务业 1、劳务公司接受用工单位的委托

34、,为其安排劳动力,凡用工单位将其应支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上交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下同)以及住房公积金统一交给劳务公司代为发放或办理的,以劳务公司从用工单位收取的全部价款减去代收转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政策解读,2、纳税人从事旅游业务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费、交通费、旅游景点门票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3、从事广告代理业务的,以其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包括媒体、载体)的广告

35、发布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政策解读,4、从事物业管理的单位,以与物业管理有关的全部收入减去代业主支付的水、电、燃气以及代承租者支付的水、电、燃气、房屋租金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八)转让无形资产 1、一般规定:计税营业额为纳税人因发生该行为取得的全部收入。,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政策解读,2、特殊规定: (1)单位和个人转让其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土地使用权的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2)单位和个人转让抵债所得的土地使用权的,以全部收入减去抵债时该项土地使用权作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政策解读,(九)销售不动产 1、单位和

36、个人销售不动产的营业额为向对方收取得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2、单位和个人销售抵债所得的不动产的,以全部收入减去抵债时该项不动产作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举例: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7年12月份销售给乙企业一批商品,不含税价为1000万元,乙企业向甲企业开出一张,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政策解读,票面金额为1170万元,期限为6个月的不带息商业承兑汇票,甲企业于当月发出商品并确认收入。6个月后,由于受金融危机的影响,乙企业财务状况恶化,不能按期承兑货款,经双方协商,达成债务重级协议,乙企业将其一幢公允价值为1000万元的办公楼用于抵偿部分款项,剩余部分不再偿还。该办公楼是乙企业于200

37、5年12月份购置取得,共支付价款650万元。双方于2008年7月底办理完相关的过户手续。,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政策解读,2009年6月份,甲企业又将该办公楼转让给丙企业,取得价款1200万元。问:甲企业和乙企业在上述过程中应分别缴纳营业税是多少? 答案: 乙企业应纳营业税(1000650)5%10.5万元 甲企业应纳营业税(12001000)5%10万元,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政策解读,3、单位和个人销售其购置的不动产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的购置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但是,如果是个人购置住房再次对外销售时,还要划分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分别对待。财税2008174号,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

38、实施细则政策解读,总结:,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政策解读,销售购置的不动产,单位,个人,营业额等于销售价减去购置价后的差额,住房以外的不动产,住房,普通住房,非普通住房,超5年,不足5年,超5年,不足5年,免征,全额征,差额征,全额征,普通住房的三个判定标准: 1、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 2、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 3、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 上述三个判定标准,必须同时满足,才能界定为普通住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的具体标准。允许单套建筑面积和价格标准适当浮动,但向上浮动的比例不得超过上

39、述标准的20%。,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政策解读,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政策解读,(十)营业额的一些特殊规定 1、关于价外费用的规定 (1)包括的内容 由原来的6项增加到目前的14项内容;包括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罚息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2)不属于价外费用的规定 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属于价外费用。 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

40、; 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政策解读,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政策解读,2、关于发生退款的处理 纳税人的营业额计算缴纳营业税后因发生退款减除营业额的,应当退还已缴纳营业税税款或者从纳税人以后的应缴纳营业税税额中减除。 3、关于发生折扣的处理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如果将价款与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的,以折扣后的价款为营业额;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的,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营业额中扣除。,4、关于营业额以外币结算的处理 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营业额的,其营业额的人民币折合率可以选择营业额发生的当天或者当月1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纳税人应当在事先确定采用何

41、种折合率,确定后1年内不得变更。,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政策解读,5、营业额的核定问题 (1)需要进行核定的两种情况 一是交易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二是视同发生应税行为而无营业额的。 (2)营业额核定的顺序: 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发生同类应税行为的平均价格核定; 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发生同类应税行为的平均价格核定;,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政策解读,按下列公式核定: 营业额=营业成本或者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 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确定。山西省规定为10%。,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政策解读,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政策解读,五、营业税中的

42、一些特殊业务 (一)混合销售行为 1、什么是混合销售行为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行为。 2、混合销售行为如何征税 (1)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 (2)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提供应税劳务,征收营业税。,(3)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行为 ,应当分别核算建筑业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额,建筑业劳务的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的销售额缴纳增值税;如果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建筑业劳务的营业额 或者是货物的销售额,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政策解读,(二)兼营行为 1

43、、什么是兼营行为 纳税人既经营应税行为,又销售货物或者经营非应税劳务的为兼营行为, 2、如何征税 应当分别核算应税行为的营业额和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其应税行为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行为营业额。,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政策解读,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政策解读,六、减免税规定 法定减免由原来的六项内容增加为七项内容。 (一)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 (二)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 (三)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四)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

44、劳务,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劳务;,(五)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 (六)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 (七)境内保险机构为出口货物提供的保险产品。所称为出口货物提供的保险产品,包括出口货物保险和出口信用保险。,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政策解读,下岗职工税收优惠政策 军队转业干部、随军家属和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政策解读,房屋租赁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财税20082

45、4号),出租主体,个人,单位,出租住房,出租住房以外的其他房屋,不区分用途,营业税按3%减半征收,房产税减按4%征收,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免征,不享受任何的税收优惠,出租房屋用于居住,出租房屋用于其他,房产税减按4%征收,其他税种不享受税收优惠,不享受任何的税收优惠,七、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一般情况下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并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 所称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是指纳税人应税行为发生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取的款项。 称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为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

46、期的当天;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应税行为完成的当天。,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政策解读,(二)特殊情况下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纳税人提供建筑业或者租赁业劳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政策解读,(三)视同销售情况下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纳税人发生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不动产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当天。 纳税人发生自建行为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销售自建建筑物的纳税义务发生时

47、间。,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政策解读,八、纳税期限 1、按期纳税 营业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一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5日、10日或者15日为一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政策解读,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用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纳税期限为1个季度。 2、按次纳税 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48、,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政策解读,九、纳税地点 1、向劳务发生地申报纳税的情况 纳税人提供的建筑业劳务以及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应税劳务,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2、向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申报纳税的情况(主要地点) (1)单位和个人出租物品、设备等动产的营业税纳税地点为出租单位机构所在地或个人居住地。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电信单位提供电信业务的营业税纳税地点为电信单位机构所在地。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单位提供的设计(包括在开展设计时进行的勘探、测量等业务,下同)、工程监理、调试和咨询等应税劳务的,其营业税纳税地点为单位机构所在地。,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政策解读,(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单位通过网络为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培训、信息和远程调试、检测等服务的,其营业税纳税地点为单位机构所在地。 (5)纳税人提供运输劳务的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申报纳税。 (6)纳税人转让除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无形资产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政策解读,3、向不动产或土地所在地申报纳税的情况 (1)纳税人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纳税人销售、出租不动产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政策解读,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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