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件】经济法学 经济组织法P137.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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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济法学第三、四讲 经济组织法(一)(二),http:/ 企业是现代经济关系中最重要、最活跃的因素,是经济的细胞和动力。 企业也是一个国家社会关系的缩影,企业公司的运作与一个国家的历史文化和社会经济水平密切相关。,http:/ 对国家经济的支撑 国家政治影响力的基础 直接影响社会进步 增加就业 增加政府税收 ,http:/ 跨国企业服务于本国政治。1989年风波时,美国和西方一些国家对我国制裁,IBM曾一度撤回其全部专家,中断对我国银行业的IBM大型机的服务。,http:/ 2、对民主的侵蚀。 跨国公司通过对不同政党参加竞选的候选人资助,培养亲公司的候选人上台。 3、加剧了不公正、不平等的国际

2、政治经济秩序。,http:/ 企业必须经营某些事业,多以营利为目的。 问题:经营性就是营利性吗?,http:/ 政策性金融机构。 交强险由商业保险公司经营,但不以盈利为目的。,http:/ 人的要素和物的要素组成的有机体。 (1)主体论观点,强调企业是经济活动或法律活动的主体; (2)客体论观点,强调企业包含着财产因素或资产因素。,http:/ 与小摊小贩的临时性、不确定性相区别; 百年老店:全聚德、同仁堂、泸州老窖,形成了特定的品牌、文化、管理等模式。 4、企业必须依法设立。,http:/ (按照组织和责任方式分类) 独资企业 合伙企业 公司企业,http:/ 2、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为投资人

3、个人所有,依法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 3、个人独资企业是一种个人独立的经营体,既不同于合伙企业,也不同于公司; 4、个人独资企业是营利性的经济组织。,http:/ 2、合伙协议的标的是共同营业。 3、合伙人之间存在受托信任关系。 4、合伙人负无限连带责任。 5、合伙是一种出资、收益、风险融为一体的“共同体”。 6、合伙不具备法人资格。,http:/ 1、可否直接诉合伙企业? 2、可否直接诉三个合伙人?,http:/ 马克思认为:如果没有股份公司,恐怕至今还没有铁路。 当今全球的大型跨国公司大多是采用股份公司的形式。公司已经成为社会的第三极。,http:/ 2、合作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htt

4、p:/ 我国: 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 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http:/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等。 所有者 经营者 企业运营,http:/ (1988制定,2009年修改),第二条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是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的经营单位。 企业的财产属于全民所有,国家依照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原则授予企业经营管理。企业对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依法处分的权利。 企业依法取得法人资格,以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http:/ 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国有资产所有权。 第六条 国务院和

5、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政企分开、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不干预企业依法自主经营的原则,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http:/ 特点: 依照特别法或行政命令而成立。 不以营利为目的,主要贯彻政策目标。 国家进行相应的行政管理(人事任命、价格管制、审计等)。,http:/ 经济职能 政治职能,http:/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外商独资企业,http:/ 1、全民所有制企业法 2、集体所有制企业法 3、私营企业 4、外商投资企业,按责任形态分 1、独资企业法 2、合伙企业法 3、公司企业法,http:/ 企业因主体属性不同而享有不同的主体资格。 企业之间享有不平等的待遇。,http:/ 从

6、时间上看,它萌芽于改革开放初期,繁荣于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从地域分布上看,主要是沿海省、市。,http:/ 在企业所得税法制定之前,极不平等。 外资企业享有高度的税收优惠。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已废止)规定,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外商投资企业,实行两免三减。 内资企业则要按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一律按33%的全额税率交纳税款。,http:/ 在外汇制度改革之前,外资企业也享有一定的优惠。 外资企业可以全额持有所创外汇而不必卖给中国银行,并且还可以直接向外资银行借贷外汇。 内资企业经常项目下的外汇收入,除经特殊批准外,都必须结售给外汇指定银行、不得保留企业外汇账户,在使用外汇以及借贷外汇

7、方面受到严格限制。,http:/ 我国外资法赋予外资企业在生产、采购、销售、人事、资金、物质、进出口等各方面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外资企业在土地使用、基础设施使用、用工费用等方面也享有优惠待遇。 内资企业难以充分享有这些优惠。,http:/ 他表示,受到地方利益的驱动,地方政府为招商引资,使得外资零售企业在中国市场享受着地价批租等方面的诸多实惠。,http:/ ,按照组织形式和责任形态进行立法,营造平等的竞争环境。 对于国有企业、特殊企业等进行特别立法进行管理。,http:/ 企业主要是一个经济学概念,两种意义上使用: 首先,它表明一种财产或客体的状态。生产力要素与生产资料的结合。 其次,表明一

8、种权利主体。,http:/ 我国传统的企业更像是一种福利企业。成立之后就成为无人管理无人负责的独立主体。,http:/ (对内的组合性) (2)虚拟的社会组织;在承认公司作为主体的前提下,交易行为变得简便易行。(对外的整体性) (3)设立和活动必须遵守特殊的法律规则。,http:/ 有限责任是一项伟大的发明。促进了投资者的投资积极性,但也存在较多的弊端。,http:/ 1、无限公司 2、有限公司 3、两合公司 4、股份有限公司 5、股份两合公司,http:/ 总公司为独立法人,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典型的例子如各类金融机构:银行总行和分行、保险公司总公司和分公司。,http:/ 均为独立法人,

9、但在控制力度上存在控股与非控股之分。 3、本国公司和外国公司 友邦保险(中国)有限公司是否为外国公司?,http:/ 能否起诉应诉?,甲公司天津分公司拟以自已的名义对外签订一份购销合同。 律师认为,天津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以自己的名义签订合同。该解释是否正确? 发生诉讼,该分公司答辩称,自己不是独立法人,无起诉应诉的主体资格。答辩是否有理?,http:/ (5)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 (6)中国人民银行、各专业银行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 (7)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http:/ 公司类型法定和设立条件法定。目的是保证主体资格的统一,排除因主体资格不一致所带来

10、的混乱。 公司类型法定。 设立条件法定。,http:/ (1)公司类型及设立条件; (2)公司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法人资格; (3)公司行为的最基本准则,特别是章程和内容; (4)规定公司的组织机构,特别是代表机构。,http:/ 公司参与各种行为。主要有两种: 一是与公司组织特点相关联的行为。如:股份发行和转让等。 另一种是与公司组织特定行为无关的日常营业性为,如:借贷、雇佣。,http:/ 公司法的强制性色彩相对浓厚。 公司法也包含有部分任意性规范,如:法定代表人可以由董事或者经理担任。,http:/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

11、)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http:/ 行政法 诉讼法 其他法律中的强制性规定。,http:/ 如: 建设工程合同的施工方资质,即承揽工程。 建设工程合同未按照要求备案。 金融企业未能取得消防证明即对外营业等。,http:/ 第十四条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强制性规定”,是指效力性强制性规定。,http:/ 原因是:一方面,公司类型法定化和设立条件法定化的要求。另一方面,公司法是组织法的要求。,http:/ 公法国家管理 私法意思自治,http:/ 有限责任公司中,可否约定股东会的表决方式? (参见公司法13条、43条

12、、38条),http:/ 法院经调查,甲在天津和平区只有一间办公室,一名保洁员。而其董事会、各主要办公部门均在北京海淀区。 问题:甲公司的住所地如何确定?,http:/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公司法第十条: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http:/ 程序方面。如:会议的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的发出时间、表决程序。,http:/ 随着国际间投资和经济交往,公司法必须兼顾国际关系发展的实际需要,从而带有了很强的国际性。,http:/ 2005年公司法,http:/ 2、资本的等额性: 3、股票可转让性; 4、经营的公开性:,htt

13、p:/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http:/ 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http:/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 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

14、定的,从其规定。,http:/ 非货币财产: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如:股权出资)。,http:/ 对认股人: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对公司: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http:/ 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http:/ 标准化(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证明书则是并非标准化) 格式化 权利证券化趋势,http:/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15、 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 同股同权。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发行价格。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http:/ 国家股、国有法人股、外资股、内部职工股、社会公众股 规则不统一 股价不一、流通性不一,http:/ 公司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 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并应当记载该发起人、法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户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记名。,http:/ 公司发行记名股票的,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各股东所持股份数; (三)各股东所持股票

16、的编号; (四)各股东取得股份的日期。 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公司应当记载其股票数量、编号及发行日期。,http:/ 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http:/ 无记名股票: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http:/ 问题:你是否赞成该律师的观点?,http:/ a、符合法律规定的赠与、继承、财产分割等引起的记名证券权益人变更; b、因股票账户遗失而重新开户发生的过户; c、交易所和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允许的其他特殊原因引起的过户。,http:/ 2、无纸化与纸质股票之间的矛盾和冲突。,http:/ (2)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

17、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3)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4)公司章程可以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http:/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http:/ 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特殊。 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等。 上市公司实行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http:/ 背景:克服股份有限公司弊端,如:无凝聚力;投机性强;信息公开可能会使公司处于不利地位等。,http:/ 2、封闭性

18、: 出资证明书不能上市交易: 财务信息不必公开: 不公开募集股份:,http:/ 规模可大可小,适应性强 4、设立程序简单,http:/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3万元以上);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http:/ 非货币财产出资(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资。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http:/ 北京东方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成立日期: 2009年11月1日 公司注册资本: 100万 股东的姓名/名称:李东方 股东出资额: 10万 股东出资方式

19、: 现金 出资日期: 2009年10月20日 本出资证明经公司正式授权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印鉴,方为有效,特此为证。 核发日期: 2009年11 月3 日,http:/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第三十三条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http:/ 公司成立后,双方签订一份协议书,约定:税后利润的分配,王某60%、李某40%。,http:/ 李某反悔,认为该协议与章程冲突,故无效,要求重新按照章程执行,王某只能分20%的利润。 王某不同意,认为双方的协议合法有效。 问题:这份协议是否有效?,http:/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

20、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http:/ 数量的限制: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http:/ 章程:由股东制定。 组织机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重大决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http:/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http:/ 董事会成员

21、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职工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http:/ 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董事会成员可以兼任经理。,http:/ 监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是,监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监事会成员中指定。,http:/ (一)关于内部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http:/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

22、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http:/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http:/ 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http:/ 制度价值:确保合理期待落空后的股东,在获得合理的补偿后,退出结构已经发生重大变化的公司;提高公司运行效率;降低退出成本。,http:/ 股东A持股10%,其在股东会上提出异议,称:根据审计报告,该房屋为公司全部净资产的70%。不同意该项议案。后其余持股90%的股东均同意。

23、,http:/ 另查,公司章程并未对股东会的以公司资产抵押问题做出规定。 问题:在此种情形下,反对股东是否享有股份收购的请求权?,http:/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http:/ 以股份公司为例的分析,http:/ 述,公司是现代国家的缩影。 分权制衡的理念。 英美法国家 大陆法国家,http:/ 股东大会的组成 股东大会会议制度,http:/ 2、知情权(如34条:会议记录和帐

24、簿查询) 3、质询权(如34、98条等) 4、提案权(章程或法定,如103条等) 5、股利分配权(如35条等) 6、管理者选择权(如106条等) 7、诉讼权 8、其他权利,http:/ 2、股东的诚信义务(忠实、勤勉) (尤其是大股东对中小股东负有该义务),http:/ 资本多数决的核心是多数股份的支配性。即持有公司多数股份的股东在公司中居于支配地位,握有多数资本的支配股东的意思。,http:/ 董事会? 不召集和主持如何办?,http:/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 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http:/ 自行召集权。 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 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http:/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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