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乡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五必访”活动实施方案与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材料合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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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某乡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五必访”活动实施方案与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材料合集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材料一、什么是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是指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未经有权机关批准,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的行为。一般要具备以下四个特征: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2、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3、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4、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二、非法集资活动的常见种类和形式 非法集资活动涉及内容广,表现形式多样。从目前案发情况看,主要包括债权、股权、商品营销、生产经营等四大类,主

2、要表现有以下几种形式: 1、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 2、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 3、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进行非法集资; 4、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5、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加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6、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或者地下钱庄进行非法集资; 7、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8、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

3、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非法集资; 9、以签订商品经销合同等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10、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 11、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12、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三、非法集资的手段特征 1、承诺高额回报 不法分子为吸引群众上当受骗,往往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通过暴利引诱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者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者遭受经济损失。 2、编造虚假项目 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支持

4、新农村建设、实践“经济学理论”等旗号,经营项目由传统的种植、养殖行业发展到高新技术开发、集资建房、投资入股、售后返租等内容,以订立合同为幌子,编造虚假项目,承诺高额固定收益,骗取社会公众投资。有的不法分子假借委托理财名义,故意混淆投资理财概念,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网络炒汇、电子商务等新名词迷惑社会公众,承诺稳定高额回报,欺骗社会公众投资。 3、以虚假宣传造势 不法分子为了骗取社会公众信任,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采取聘请明星代言、在著名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雇人广为散发宣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制造虚假声势,骗取社会公众投资。有的不法分子利用网络虚拟空间将网站设在异地或租用境外

5、服务器设立网站。有的还通过网站、博客、论坛等网络平台和QQ、MSN等即时通讯工具,传播虚假信息,骗取社会公众投资。一旦被查,便以下线不按规则操作等为名,迅速关闭网站,携款潜逃。 4、利用亲情诱骗 不法分子往往利用亲戚、朋友、同乡等关系,用高额回报诱惑社会公众参与投资。有些参与传销人员,在传销组织的精神洗脑或人身强制下,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集资规模不断扩大。 四、非法集资活动的社会危害性 非法集资活动具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一是非法集资使参与者遭受经济损失。非法集资犯罪分子通过欺骗手段聚集资金后,任意挥霍、浪费、转移或者非法

6、占有,参与者很难收回资金,严重者甚至倾家荡产、血本无归。二是非法集资严重干扰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极易引发社会风险。三是非法集资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严重影响社会和谐。非法集资往往集资规模大、人员多,资金兑付比例低,处置难度大,容易引发大量社会治安问题,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五、有关法律法规常识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因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而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集资活动的国有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及其他任何单位。债权债务清理清退后,有剩余非法财物的,予以没收,就地上缴中央金库。经人民法院执行,集资者仍不能清退集资款的,应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损失。在取缔非法集资活

7、动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只负责组织协调工作。这意味着一旦社会公众参与非法集资,参与者利益不受法律保护。 六、如何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活动 社会公众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应注意以下四个方面: 一要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危害,提高识别能力,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对“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投资项目进行冷静分析,避免上当受骗。 二要正确识别非法集资活动,主要看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以及其从事的集资活动是否获得相关的批准;是否是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是否承诺回报,非法集资行为一般具有许诺一定比例集资回报的特点;是否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性质。 三要增强理性投资意识。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

8、,不规范的经济活动更是蕴藏着巨大风险。因此,定要增强理性投资意识,依法保护自身权益。 四要增强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意识。非法集资是违法行为,参与者投入非法集资的资金及相关利益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当一些单位或个人以高额投资回报兜售高息存款、股票、债券、基金和开发项目时,一定要认真识别,谨慎投资。对照银行贷款利率和普通金融产品的回报率是否过高,多数情况下明显偏高的投资回报很可能就是投资陷阱。我国规定,超过国家规定贷款利率4倍以上的不受法律保护,可作为判断回报是否过高的参考。天上不会掉馅饼,高收益和高风险是并存的,犯罪分子的目的是骗取钱财。一个企业正常的年利润一般不会超过20%,超高利投资回报分配不

9、可能维持太久。其中必有非法诈骗行为。 七、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的法律处罚 1、集资诈骗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犯本节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之罪,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

10、收财产。 2、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3、非法经营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

11、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4、合同诈骗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

12、证明作担保的;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5、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乡镇开展扫黑

13、除恶专项斗争“五必访”活动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全面掌控我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情况,落实好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开展“五必访”活动安排,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制定本方案。一、“活动的”目的“五必访”活动主要是通过走访责任人与走访对象面对面交流,宣传扫黑除恶,听取意见和建议,发放填写调查问卷,记录走访内容的方式,让群众敞开心扉,讲真话、道实情,详细掌握群众举报反映的线索情况。二、领导小组xx三、走访责任人1xxxxxxxxxxxx2.各村支部书记;3.各村包村政法干警。四、走访时间5月13日至8月10日。五、走访对象及内容1.走访对象

14、。主要是走访共产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三委会”干部,退休干部(光荣之家退役军人、退休教师等),企业管理人员,宣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听取意见和建议,摸排线索,实地查看治安乱点、十大行业重点领域乱象,找准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和对策。2.走访内容。主要访问其是否掌握以下线索情况:有无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财产、破坏农业生产生活秩序的黑恶勢力;有无利用家族、宗族势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百姓的“乡霸”“村霸”黑恶势力;有无利用高利贷、套路贷,采取暴力或软暴力手段讨债,侵占受害人财产;有无煽动村民闹事闹访缠访、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采取封门堵路等形式,聚众扰乱公共

15、秩序和交通秩序,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有无包庇或纵容黑恶勢力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保护伞”或其他违法犯罪行为;有无在街头、火车站、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人群密集区域及公交、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上拉帮结派、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霸一方和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有无操纵、经营“黄赌毒”违法犯罪现象;有无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事现象;有无强搅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滋采现象;有无利用职权之便,直接或变相冒领、骗取各项涉农扶贫补助款或低保金现象;有无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等违反扶贫或低保等政策现象。六、走访分组1.镇领导走访出县“两代表一委员”和退休老干部(详见附件

16、2)2.各村支部书记走访辖区内共产党员,出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退休老干部,企业管理人员,治安乱点乱象;3.包村政法干警走访所包抓村“三委会”干部、光荣之家退役军人和特殊帮教对象。七、阶段安排1.动员部署阶段(5月13日至5月15日)。各村、各成员单位尽快安排落实,于5月15日前,全面启动“五必访”活动。2.走访摸排阶段(5月16日至6月20日)。各村、成员单位要统筹协调做好“五必访”工作,认真填写调査问卷,做好走访记录,确保如期完成走访任务,取得实实在在成效,6月20日前将“五必访”工作情况报至镇扫黑办。3.研判分流阶段(6月21日至7月4日)。各村、各成员单位要边摸排、边研判、边分流,科学

17、研判走访摸排线索,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分流转办。并于7月4日前,将“五必访”活动线索分类汇总报至镇扫黑办。4.督办反馈阶段(7月5日至8月10日)。镇扫黑办要加强对“五必访”活动的全程督导检查,积极发现存在问题,及时交办反馈,推进“五必访”活动取得显著阶段性成果。八、工作要求(一)统一思想认识。今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入关键阶段,中央“大考”在即,各走访人员及相关单位要深刻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面临的严峻形势,强化问题意识、坚持问题导向,把深入开展“五必访”活动作为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有力抓手,作为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有效举措,抓紧、抓实、抓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推动扫黑除恶向纵深发展

18、。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形成示范,确保“五必访”活动取得实效。(二)要精心组织实施。各村、各成员单位要主动认领任务,精心细化分解确保工作责任压实到人、任务落实到处。走访责任人要对本辖区、本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调查研究,走访有关人员,积极主动摸排,收集相关线索,宣传发动群众,征询他们对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意见和建议。入户大走访活动力戒形式主义,确保扎实深入。(三)要着力解决问题。在全面掌握全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坚持以走访促工作,寻找问题短板,力促间题解决,能现场解决的要现场解决,一时解决不到位的要拿出解决办法,加强统筹协调,创造条件解决到位。坚持发动群众参与扩大线索来源,详细记录走访内容,严格干规定保密举报人信息,消除线索举报人后顾之忧,提高线索摸排质效。(四)要保证调研质量。调研结束后,各组要认真分析调研情况,分类梳理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推动全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全力迎接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6月份来陕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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