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团体标准 T/SZCC 001-2023 深圳市生物医药产业“工业上楼” 设计指引S henzhen biomedicine Industry industrial upstairsDesign guidelines 2023-09-01 发布2023-09-01 实施 深圳市产城融合促进会发布目次前言V1 范围12 术语和定义13 园区总体规划设计13.1 规划指引原则13.1.1 上位城市规划要求13.1.2 选址指引23.2 规划设计理念33.2.1 定位33.2.2 设计理念33.3 总体布局53.3.1 开发强度53.3.2 总平面布局原则53.4 功能组合与空间布局73.4.1 功
2、能类型73.4.2 功能组合73.4.3 空间模式83.4.4 配套功能103.4.5 绿化建设103.5 园区交通123.5.1 园区出入口123.5.2 园区道路123.5.3 人车分流133.5.4 卸货场地143.5.5 叉车要求153.6 供水、供电、供热和供冷系统163.6.1 供水要求163.6.2 供电要求173.6.3 供热要求193.6.4 供冷要求193.7 排水、排气和固废处理203.7.1 排水要求203.7.2 排气要求213.7.3 固废处理223.8 园区消防243.8.1 防火与疏散243.8.2 建筑消防设施243.8.3 防火间距254 物业功能建筑设计指
3、标264.1 生产用房建筑设计指标264.2 研发用房建筑设计指标274.2.1 外立面274.2.2 标准层面积274.2.3 层高274.2.4 承重274.2.5 柱距274.2.6 核心筒284.2.7 电梯284.3 其他配套建筑设计指标294.3.1 配套宿舍294.3.2 配套商业294.3.3 共享仓储294.3.4 公共服务304.3.5 园区体育设施304.3.6 园区停车305 生物医药产业“工业上楼”设计指引325.1 建筑设计指引325.1.1 平面设计325.1.2 层高、层数355.1.3 垂直交通与吊装口365.1.4 人流物流375.1.5 外立面375.1.
4、6 室内环境385.1.7 减振隔振设计395.1.8 其他特殊要求395.2 结构设计指引415.2.1 结构选型及构造415.2.2 荷载与作用415.2.3 结构设计415.3 机电设计指引435.3.1 给排水设计435.3.2 暖通设计455.3.3 电气设计475.4 GMP工艺设计指引495.4.1 GMP工艺布局495.4.2 人员净化和物料净化505.4.3 工艺设备515.4.4 工艺管道535.4.5 自动化及智能化555.4.6 环保、健康、安全575.4.7 质检研发工艺设计596 专项设计专篇606.1 智慧园区606.1.1 园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606.1.2 智
5、慧园区体系606.2 绿色建筑与海绵城市626.2.1 绿色建筑626.2.2 海绵城市636.3 装配式建筑646.3.1 装配式建筑设计概述646.3.2 装配式建筑设计指引676.4 建筑信息模型(BIM)设计786.4.1 政策规定786.4.2 基本规定786.4.3 各阶段应用目标796.4.4 模型精度817 生物医药产业“工业上楼”产业引导827.1 五要素模型概述827.1.1 五要素模型释义及基本原则827.1.2 五要素模型主要内容827.2 模型操作说明847.2.1 划分层级要素847.2.2 将生产环节置入五要素模型847.3 “工业上楼”产业目录857.3.1 划
6、分第二产业 30个制造业大类857.3.2 确定是否适宜上楼生产857.4 细分产业上楼适应性参考877.4.1 生物医药细分产业87附录91(一)本指引用词说明91(二)编制参考文件92(三)参编单位与人员94 前言1.1 为全面贯彻落实广东省关于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培育发展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 兴产业集群的意见(粤府函202082号)、深圳市关于关于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培育发展未来产业的意见(深府20221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工业上楼”项目审批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府函202320号)等相关政策中关于生物医药产业的深度推动,扶持生物医药产业规范有序的快速发展,促进
7、生物医药产业和工业上楼产业园融合发展,加速推进“20+8”产业集群中生物医药产业集群的建设速度与影响力,结合生物医药产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指引。 1.2 为提高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建立系统科学的“工业上楼”技术指导体系,规范高标准厂房建设,结合生物医药产业特色,进一步增加优质生物医药厂房供给,根据深圳市工业区块线管理办法(深府规201814 号)、深圳市建筑设计规则、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标准、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标准等相关规定,参照广东省高标准厂房设计规范(征求意见稿)、深圳市光明区“工业上楼”建筑设计指南、深圳市宝安区工业上楼工作指引(试行),满足国家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
8、年修订)及其附录、FAD的cGMP、欧盟GMP、ISPE指南、WHO法规、PIC/S、ICH等国内外法规。参考国内外先进经验,结合深圳市生物医药产业实际生产运营及市场情况,编制本指引。 1.3 本指引在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相关部门的指导下,由深圳市产城融合促进会组织,由深圳市产城融合促进会、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国医药集团联合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特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国家高技术产业创新中心联合编制完成。 深圳市生物医药产业“工业上楼”设计指引1 范围本指引适用于深圳市的“生物医药”产业的临床前研究、临床生产、
9、商业化生产等三个阶段的新建、扩建和改建类“工业上楼”的建筑设计指导文件。 2 术语和定义 “工业上楼”建筑是指具备相近行业高通用性、高集约性的特点,符合国家通用建筑标准及消防、节能、环保等现行规范和政策要求,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M1)或新型产业用地(M0)、容积率不低于3.0、高度24米以上、层数5层及以上,配置工业电梯且集生产、研发、试验功能于一体的工业厂房。 “生物医药”产业分为生物药品制品制造、化学药品与原料药制造、现代中药与民族药制造、生物医药关键装备与原辅料制造、生物医药相关服务五大板块。 3 园区总体规划设计3.1 规划指引原则3.1.1 上位城市规划要求3.1.1.1 宏观层
10、面生物医药产业园的规划设计,宏观层面应注重园区的产业发展定位研究。在上位规划的指导下,从资源优势、发展动力、完善城市功能、快速实现提升自身园区实力及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出发,科学、客观地确定园区的产业发展定位,确定园区的近远期发展目标。 3.1.1.2 中观层面中观层面应研究产业发展定位下如何落实用地功能,展现园区风貌。生物医药产业用地,首先应结合具体的产业定位分析具体的用地规模和路网间距,同时分析园区内各种产业业态的基本特征及内在联系,并结合交通需求、环境景观等综合考虑功能布局;园区风貌首先结合具体的产业业态需求,同时考虑与整体山体格局、地形地貌及地域特色相协调。确定产品比例(如生产空间和配套设
11、施占比)、各物业自持及租售比例、分割转让条件等。 3.1.1.3 微观层面微观层面应研究具体不同业态的开发强度、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和绿地率等控制指标,研究重点地段的景观塑造和建筑控制。生物医药产业园的建设成功是一个长期漫长的过程,除科学的规划编制外, 还应注重人才吸引与培养、政策扶持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政策制定。鼓励项目利用城市更新的机会探索“工业上楼”模式,且从土地开发面积、容积率限制、是否符合“工改工”三个维度对“工业上楼”限定了详细的开发要求。 3.1.2 选址指引(1) 厂区位置的选择,应根据下列要求并经技术经济方案比较后确定: a.选择工程地质及水文条件良好、供电供水充沛稳定的区域;
12、条文说明:生物医药产业对能耗,用水用电有较高要求,为了项目的稳定持续发展,项目选址的供电按一级负荷且供水充沛稳定的区域。 b. 应设置在大气含尘浓度低、含菌浓度低、自然环境较好的区域。 c. 远离铁路、码头、飞机场、交通要道、水源保护地以及散发大量粉尘和有害气体的工厂、贮仓、堆场等有严重空气污染、振动或噪声干扰的区域。如不能远离严重空气污染源时,则应位于最大频率风向上风侧,或全年最小频率风向下风侧。 d. 厂区应与学校、住宅等民用生活区保持一定距离,避免厂区产生的噪声、废气、废水对其造成不良影响,民用生活区与产生污染物的生产厂房、废气处理设施和动力站的距离不少于 150 米;选址尽量位于上述区
13、域主导风向的下风侧或侧风侧。 条文说明:一定要避免污染水源、避免对学校和住宅等民用生活区带来不良影响。生物医药产业的废气排放和废水排放虽然经过环保达标处理、噪音达到环保标准,但在不同温度、湿度、风力、风向、雨天、雾天等天气情况下也会有不同的影响。为了不对学校和住宅区等生活区带来明显影响,根据经验数据,建议有污染物的生产厂房、废气处理设施和动力站的厂区选址与上述区域距离不少于 150 米;同时尽量位于其主导风向的下风侧或侧风侧。 (2) 医药工业洁净厅房净化空气调节系统的新风口与交通主干道近基地侧道路红线之间的距离宜大于50m。 (3) 厂区应临近交通枢纽,依托高速公路、铁路、机场等交通设施,满
14、足入园企业安全便捷、生产绿色环保、较低运输成本等需求,保证企业供应链畅通,为园区生产工作和居民生活提供高质量的交通服务保障。 3.2 规划设计理念3.2.1 定位(1) 规划先行 “工业上楼”规划要紧扣“20+8”重点产业集群,宜按照产业门类进行规划建设,科学设计层高、荷载、消防设施等,形成产业链、创新链、价值链高效协同的优质生态。 (2) 高品质 园区规划宜建设仓储物流、公共服务及其他专业性生产配套服务,打造高标准硬设施和高水平软服务的“上下楼就是上下游”的产业生态体系。使“工业上楼”体现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 (3) 低成本 由于规划先行,“工业上楼”应该把产业链相关企业集中在特定
15、区域,引导产业发展布局,实现产业聚集。从而降低合作成本,提升经济效益。 (4) 定制化 a. 根据需求导向,不同企业对厂房建筑与运营服务有不同的需求。宜提供定制化的产业空间,满足新兴产业的个性化生产需求。 b. 生物医药企业的厂房,宜满足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 3.2.2 设计理念(1) 自然融合。尊重自然生态原真性,将生态场景嵌入园区内里与外在,打造具有生态特色的产业园区。 (2) 产城融合。产业、城市和人之间融合发展,以城市为基础,承载产业空间和发展产业经济; 以产业为保障,驱动城市更新和完善服务配套。 (3) 产业集聚。充分集聚产业发展要素,集约利用资源,打造企业集中、行业相关、产
16、业集聚的特色产业园区,打造具有规模经济效益、创新效益和竞争效益的产业集聚高地。 (4) 注重人本。鼓励园区功能共享,通过慢行交通和城市交通系统立体融合,打造15分钟生活圈。 (5) 绿色发展。力求打造绿色、可持续发展及环境友好型产业园区。园区宜按照现行绿色生态城区评价标准GB/T 51255 相关规定进行建设,园区生产用房设计宜执行国家现行标准绿色建筑标准GB/T 50378、深圳市绿色建筑促进办法市政府令第253号、深圳市房屋建筑工程海绵设施设计规程SJG38及海绵城市管理等相关规定。园区绿色建筑评价达到国家二星级以上要求的建筑面积不应低于园区配套建筑面积的30%。 (6) 塑造特色。以特色
17、产业需求为导向,建设符合各特色产业集群重点企业使用需求的“工业上楼”园区,为特色产业集群量身定制高质量的产业空间。 (7) 海绵城市。具体标准指标应参照深圳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8) 装配式建筑。实现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式施工、一体化装修和信息化管理,充分发挥装配式建筑产业升级、提升建筑品质、提高建设效率、实现节能减排、控制建设成本等特点。具体标准应参照深圳市装配式建筑评分规则相关规定。 3.3 总体布局3.3.1 开发强度“工业上楼”主要是指让企业在高层楼房中进行工业生产的新型产业空间模式,在不改变工业用地性质的前提下,提升楼宇的容积率,建设高度超过24米,
18、或者楼宇楼层数达到5层及以上的工业厂房。 表3.1 深圳市工业用地分类和使用类别 范围 适建用途 文件依据 工业用地以产品的生产、制造、精加工等活动为主导,配套研发、设计、检测、管理等活(M) 动的用地 主导用途:厂房; 工业用地 普通工业用地(M1) 以生产制造为主的工业用地 其它用途:仓库(堆场)、小型商业、宿舍、可附设的市政设施、可附设的交通设施、其它配套辅助设施。对周边居住、公共环境有影响或污染的工业不得建设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第小型商业、宿舍等 2.1.6 新型产业用地(M0) 融合研发、创意、设计、中试、无污染生产等创新型产业功能以及相关配套服务活动的用地 主导用途:厂房(无污
19、染生产)、研发用房; 其它用途:商业、宿舍、可附设的市政设施、可附设的交通设施、其它配套辅助设施 表3.2 深圳市“工业上楼”项目审批实施方案-地块容积率 维度 城市更新类项目 提容或新供应用地类项目 土地整备类项目 提容 新供应用地 工业用地原则为单一1.地块容积及容积率应结合公1.移交政府用地工业用地的地块容积 用地性质,地块容积共服务设施承载力、交通市政率及厂房建筑形态应综合考虑区位条 率及厂房建筑形态应设施承载力、历史文化保护、件、产业定位、公共服务配套及市政 综合考虑区位条件、地质条件、生态环境保护等要交通承载力等因素定,容积率按6.5地块公共服务配套及市政求确定,并满足日照、消防等
20、进行规划设计; 容积交通承载力等因素,/ 规范要求; 2.留用土地功能和容积率按照土地整率 结合产业专题研究,2.项目地块容积率及厂房建筑备相关政策确定,地块容积及容积率根据拟引进产业生产形态应综合考虑区位条件、产应满足公共服务设施承载力、交通市需求确定,容积率按业定位、公共服务配套及市政政设施承载力、历史文化保护、地质6.5进行规划设计。 交通承载力等因素确定。容积条件、生态环境保护等要求,并符合率按6.5进行规划设计。 日照、消防等规范要求。 3.3.2 总平面布局原则(1) 厂区总平面设计应体现产业定位清晰、功能分区明确、人物分流、注重环境质量的原则。厂区的门卫设置应考虑访客、快递及防疫
21、设施。 (2) 厂区总平面设计应结合当地自然条件,厂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等建筑布局应有利于组织生产和交通衔接。 a. 有大气污染的企业、生产区、产生并散发化学和生物等有害物质的车间、乙炔站和电石渣场及散发其它碳氢化合物设施,宜布置在全年最低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b. 非生产区、氧(氮)气站空分设备的吸风口,宜布置在全年最低频率风向的下风侧; c. 高温热源主要烟囱(排气筒)、火炬设施、有毒有害原料和成品的贮存设施、装卸站、污水处理站、废物焚烧装置,宜布置在夏季主导风向下风侧。 生产区配套区风向因素不同环保要求厂房的布局关系3图3.111总平面布局原则示意图 1. 产生废气或者噪音的厂房242.
22、 环保要求高的厂房33. 环保要求较高的厂房4. 环保要求一般的厂房d. 厂区内设置的锅炉房、三废处理等有较严重污染的区域,应位于厂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e.厂区内设动物房时,动物房应位于厂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f.涉及甾体药品、高活性、有毒害等药品的生产厂房,应位于厂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g.青霉素类等高致敏性药品的生产厂房,应位于其他医药生产厂房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h.有较高洁净度要求的药厂,当不能远离有严重空气污染区时,应位于其最大频率风向的上风侧,或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 i.全厂性重要设施应布置在爆炸危险区范围以外,宜统一、集中设置,并应位于散发可燃
23、气体、蒸气的生产设施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 j.可能散发可燃气体、蒸气的生产、仓储设施、装卸站及污水处理设施宜布置在人员集中场所及明火地点或散发火花地点的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在山丘地区,应避免布置在窝风地段。 (3) 据项目选址的地形地貌和生产内容及规模大小,厂区宜集中或分散设置动力和辅助设施:热源站、危险品库(甲、乙类火灾危险品)以及废水处理设施宜分别集中设置,变配电所、消防水泵房及控制室、冷源站宜集中设置,纯水站、空压站、气体站设施等可与生产装置合并设置,并为生产工艺的变更预留相应的空间和位置。 (4) 为了提高用地效率、提高设备使用效率、节能,同时降低中小企业的运营成本,需要在
24、厂区设置适合工艺运行的变配电、消防、制冷、空压、气体、化学品以及废水处理设施等,同时考虑预留未来发展需要的空间和位置。 (5) 厂区内的管线宜采用架空管廊,地面上敷设,并综合考虑立面空间效果,厂区宜设置供人员通行的连廊或连桥,成本允许时可地下敷设。 (6) 从生产的角度,架空敷设管线有利于检修、增减、更换管线,也更经济。厂区人员走连廊或连桥有利于躲避风雨、人车分流、安全生产。 3.4 功能组合与空间布局3.4.1 功能类型园区功能分区宜分为生产组团(厂房、仓储等生产性用房等)、研发组团(实验室、研发试验办公用房等)、办公组团(行政办公用房等)和生活组团(配套宿舍、配套商业等生活服务设施)。 3
25、4.2 功能组合(1) 园区功能组合应参照现行深圳市工业区块线管理办法(深府规201814 号)、深圳市建筑设计规则等相关规定执行。 a. 工业用地布局宜引导生产与生活功能的协调发展。 b. 应合理设置各类生产、生活服务设施和一定比例相对集中的公共绿地,并宜结合公共绿地设置体育活动场地及设施。 c. 新型产业用地宜相对集中布局形成工业区,并与其它用地功能相对混合布局,共享城市的生产和生活服务设施。 d. 单个区块线内的工业用地面积,原则上不低于该区块总用地面积的60%。 e. 工业用地建筑形态应与产业类型、业态相匹配,厂房和研发用房不得采用住宅类建筑的套型平面、建筑布局和外观形态。 (2)
26、普通工业用地和新型产业用地,主导用途的建筑面积(或各项主导用途的建筑面积之和)不宜低于总建筑面积的70%,厂区配套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计容建筑面积不大于总计容建筑面积的30%。条文说明: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企业员工对住宿、卫生、餐饮、办公、娱乐、学习、健身等要求逐渐提高,需要的生活配套面积也逐渐提高;建议从整个项目的使用建筑面积上进行控制,对于生物医药产业项目厂房这样自动化程度高的工厂,建议配套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计容建筑面积不大于总计容建筑面积的30%。 图3.2 园区功能组合示意图 (3) 园区功能组合宜结合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因地制宜,整合资源,系统设计,合理布局。 (4) 宜根据园
27、区产业定位和地块条件,并结合周边物业配套功能情况,设置园区功能组合。 表3.3深圳市“工业上楼”项目审批实施方案-功能指标要求 维度 城市更新类项目 提容或新供应用地类项目 土地整备类项目 提容 新供应用地 / / 移交政府用地以工 业为主导功能,其厂房 规划厂房(含无污染厂房)容积占规划计容总建中计入”工业上面的比例55%;且不得少于现状厂房容积 楼”厂房空间任务的工业用地面积原则上10公顷。 应结合园区生产、生活实际需求落实配建5%项目可结合可结合园区生产、应结合园区生产、宿舍规划厂房容积的宿舍型保租房,定向面向园区园区生产、生活实际需求落实生活实际需求落实型保企业员工出租 生活实际需配建
28、5%规划厂房配建5%规划厂房租房 求配建宿舍容积的宿舍型保租容积的宿舍型保租型保租房 房,定向面向园区房,定向面向园区企业员工出租 企业员工出租 1.规划居住容积依据经济可行性方案确定,占规/ / / 划计容总建面的比例30% 2.因特殊原因项目无法规划居住建筑的经市政住宅 府审批同意,该部分项目规划居住容积可以腾挪至同一实施主体名下其他项目。 3.居住用地应为单一用地性质,地块容积率可依据深标按所在密度分区容积率上限规定执行。 3.4.3 空间模式3.4.1.3 空间布局原则(1) 宜集中布局生产组团,提高产业集聚效应。 (2) 宜充分考虑园区的形象性和昭示性。对于办公组团、生活组团等对外互
29、动性较强的组团,宜结合重要景观或历史文化路线,沿城市公共通道布局,形成产业园区门户效应。 (3) 宜根据地块条件设计多层次的空间围合形式,营造强、弱围合感,并通过慢行体系的梳理优化,形成虚、实有序的空间模式。宜形成不同类型、规模的多中心组团布局模式,提高园区空间功能混合渗透性,营造体验丰富、起承转合的空间序列。 3.4.1.2 空间模式(1) 两区分区模式:生产区与配套区分区模式。 非生产区单独统一设置成配套区, 生产区配套区厂区总体分为生产区和配套区。 图3.3 二分区模式示意图 区域划分简洁明晰,人行和车行流线布置简单高效。单独设置生产区有利于高效生产。鼓励将非生产区单独设置成配套区,配套
30、区可灵活布局,底层可搭配餐饮、食堂等生活服务设施,需注意生产排风和餐饮排风的相互影响。 (2) 三区分区模式:生产区、生活服务区、行政办公区分区模式。 行政办公区生活区生产区单独设置,厂区功能分化更细致。大致可分为行政办公区,生产区生活区和生产区。 图3.4 三分区模式示意图分区细致明确,布局高效,减少各区域之间的相互干扰。相较二区分区模式,三区模式单独设置行政办公区,有利于园区形象塑造,提升管理效率。 (3) 混合分区模式:生产区、生活服务区、行政办公区、产业研发等多区混合组合模式。 生活配套区(宿舍)办公区研发区生产区生产区生活配套区生产配套区图3.5 混合分区模式示意图混合模式常通过立体
31、垂直方式进行分区,布局高效,在一定程度上独立互不干扰的情况下,增加区域之间的高效联动,促进园区的高效运营。相较二三区分区模式,混合模式可以融合更多的园区功能、提升管理效率。 3.4.4 配套功能(1) 工业区配套设施应充分考虑区位、产业门类、就业人口等因素,相对集中设置。 (2) 园区配套功能应参照现行深圳市建筑设计规则、深圳市工业区块线管理办法(深府规201814 号)等相关规定执行。配套设施占地面积不应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配套设施的计容建筑面积不应超过项目总计容建筑面积的30%。 (3) 园区各类建设项目需严格参照工业用地用途使用,除30%配套功能外,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 范围内建设成套住
32、宅、宾馆和招待所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4) 在符合城市规划技术管理管控要求的前提下,宜优先布局配套宿舍、配套商业、食堂、停车场、运动场所、文化娱乐等生活功能配套服务设施。 (5) 鼓励将园区打造为产业青年集聚区,满足员工多元化、多层次的生产生活需求。有条件的园区宜设置共享实验室、科技服务、金融服务、展销服务、检测认证服务、教育培训服务等生产性服务配套功能,共享客厅、公共阅读区、公共洗衣间等生活性服务配套功能,以及健身房、羽毛球场、篮球场、户外跑道等体育设施,全面完善园区配套功能。 (6) 工业上楼园区配套宿舍设计建议参照企业需求配置,应符合深圳市建筑设计规则相关规定。 (7) 宜使用地上立体
33、停车设施,如机械式停车库;充电桩停车位建议相对集中布局。 a. 鼓励提高功能复合利用程度,结合人行通道、绿地等公共空间等设置非机动车停车位。适当配置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并按照充电基础设施的相关技术规程预留安装条件。 b. 给水、排水、电力、通信工程等基础设施工程在符合相关技术规定基础上,规划宜适当超前,留有一定弹性,以适应将来的发展变化。 c. 充分考虑废弃物集中处理设施、供配电设施、给排水设施与生产配套功能的分区,采用绿地等景观带分隔。 3.4.5 绿化建设(1) 园区绿地系统一般包括园区公共绿地、配套区域绿地、防护绿地。 (2) 园区内绿地宜达到衬托企业形象的效果,提倡建设花园式园区,一切
34、可绿化的用地均宜绿化。 (3) 宜根据园区的规划组织结构、不同的布局方式、环境特点及用地条件,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点、线、面相结合的绿地系统。 (4) 有条件的高层建筑物,宜在墙面、挡土墙顶及护坡、屋顶采用垂直绿化、屋顶绿化等立体绿化方式,增加休憩空间,改善工作环境,美化园区形象。绿地率折算参照现行深圳市建筑设计规则第3.5 章相关规定执行。 (5) 园区道路绿化宜选择能适应深圳市自然条件和城市复杂环境的树种,如选择树干挺直、树形美观、夏日遮阳、抗尘力强、无飞絮、具防火功能的树种。产生有害物质的园区宜选择抗污染及有害气体的树种。 (6) 医药工业洁净厂房周围应种植绿化。园区内空地应采用绿化碎
35、石或硬地覆盖。厂区内不应种植易散发花粉或对药品生产有不良影响的植物。 (7) 鼓励建设整体协调、自生、循环的水环境系统,将雨水收集系统、中水处理回用系统、景观水综合处理系统进行总体设计,结合绿地景观营造需求,建设集污水处理、回收利用、观赏休闲于一体的生态水环境系统。 3.5 园区交通3.5.1 园区出入口(1) 应符合现行深圳市建筑设计规则相关规定,应在城市道路设置机动车、人行出入口,并按照产业功能要求配置内部道路交通设施。 (2) 出入口设置 a.车行、人行出入口宜分开设置,因用地条件限制可集中设置并进行有效分隔。b.主要出入口处宜设置公共广场,与城市其他部分衔接。 c.入口及周边界面宜重点
36、处理,面向主要干道的“工业上楼”建筑,外观宜满足较高的建筑设计标准,以打造重点城市界面。 (3) 厂区宜设置人车、人物分流的交通流线和厂区出入口,且厂区出入口数量不宜少于2个,物流、人流出入口相邻时应有隔离及安全警示标识等措施,尽量避免物流、人流交叉。 (4) 厂房垂直交通和厂区平面交通宜设置有利于分区出售、出租的交通流线和设施。 (5) 货车出入口、小车出入口、人行出入口原则上宜分开设置,由于用地条件限制,也可以集中设置,需根据实际用地情况调整设计,无普遍规律。 3.5.2 园区道路(1) 针对货流、人流流量、游客与园区内外工作人员上下班出行方式分析,合理规划厂区内部道路设计,形成功能清晰、
37、级配合理的交通网络。园区中不同区域可采用不同道路结构,以满足各类交通要求。 (2) 园区货运机动车车道应满足货车通行的要求,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关于消防车通行、转弯和停靠的相关要求。 (3) 道路宽度。 a. 园区主干道宽度宜设置为713米,次干道宽度宜设置为67米,支道宽度宜设置为45米。 b. 园区主干道宜预留1820米转弯半径,以满足大型货车的进场需求(实际以地块的规划限制条件为准);次干道宜预留15米转弯半径;支道宜预留12米转弯半径。 c. 宜设置与机动车交通分离的人行慢速路和非机动车道,连接主要生产功能与配套功能,并配合景观营造、服务配套,形成尺度适
38、宜、步行友好的园区服务区,提升园区空间品质。 d. 宜在园区内设立物流、施工车辆专用通道,限定车辆行驶时段,在园区关键部位安装并使用信号灯,对物流、施工车辆和其他车辆进行疏导,减少施工车辆与其他车辆的交通冲突,确保交通流畅,同时保证园区交通安全。 (4) 厂内主干道和次干道可采用高级或次高级路面,亦可采用中级路面;支道可采用中级、低级或次高级路面;车间引道可采用与其径相连接的道路相同的路面。 表3.4 园区道路坡度表厂区道路类型 厂区规模 路面宽度 人行道 最大纵坡 计算行车速度(km/h) 主干道 大型 9.012.0 1.02.0 6% 15 中型 7.09.0 1.02.0 小型 6.0
39、7.0 1.01.5 次干道 大型 6.07.0 0.751.5 8% 15 中型 4.57.0 0.751.5 小型 4.56.0 0.751.2 支道 大、中、小型 3.04.5 0.751.0 8% 15 注:坡度3%是指路程每100米,垂直方向上升(下降)3米;1%是指路程每100米,垂直方向上升(下降)1米。依据:厂矿道路设计规范(GBJ 22-87) 3.5.3 人车分流(1) 宜设置人、货分流的交通流线,避免交叉干扰。生产区域宜靠近道路交通设置以加快货流疏导。 (2) 宜统筹建设园区竖向和平面的交通体系。人员步行系统可设置于二层(或以上)建筑间连廊 、通廊等位置,货物装卸场地可设
40、置于地面、首层架空或半地下。 (3) 生产区域宜视场地周边情况选择货运流线,以确保货物运输路线顺畅。货运流线与其他车行流线宜分开设置,避免相互干扰。 表3.5 园区交通流线组织表 外围货运,内侧人行的物流组织模式 集中货运,外侧人行的物流组织模式 优点: 1. 人行流线路径短; 2. 外围卸货场地多。 缺点: 1. 货运分布四周。影响范围较大; 2. 厂房内部连通货运流线校长; 3. 厂房内部连通人行货运存在交叉。 优点: 1. 货运流线集中,对厂区外围影响较少; 2. 货运集中。广房内部连通流线有主次划分,组织布局高效; 3. 厂房内部连通人行与货运可实现分离。 缺点 1.外围人行路径较长。
41、 说明:两种流线视场地周边情况选择,沿街价值高的建议集中货运,反之选择外围货运。 3.5.4 卸货场地(1) 卸货场地应邻近货梯设置,其面积按照每台货梯至少配备2辆货车位的标准计算。a.卸货场地宜满足大型货车通行需求。 b. 须做好货物流线、装卸、垂直运输组织,保证货运简单便捷。 c. 应邻近货梯设置,其面积按照每台货梯至少配备2台货车位计算,每3000建筑面积设置1个装卸车位。 d. 最低不得少于每幢厂房或每单位元设置1个卸装车位。 e. 面积不少于45mx40m地盘除设一般货车使用的装卸车位外,另设大货车装卸车位。 表3.6 园区卸货流线组织表 单边式 双边式 组合集中式 架空集中式 特点
42、 1. 线性单边布置,留有更多生产空间 2. 人行、货运路线不交叉 特点: 1. 货运吞吐量大,提高生产运输效率 2. 人行、货运路线基本无交叉 特点: 1. 组团式厂房,共用室外集中卸货场地 2. 场地利用集约化 3. 人行、货运内外环绕分区,无交叉 特点: 1. 货梯集中布置。分区明确 2. 点式集中货运区与端部生产区距离远 3. 出货梯后需要其它设备平层运输 适用于货运量比较大的厂房 适用于货运量极大厂房、位于生产组团角部的厂房 适用于组团式厂房,共用货运场地 适用于组团式厂房、轻型货运需求的厂房、所需货物量小的厂房 表3.7 园区卸货停车场地与卸货码头高度对比表 2F1F卸货高度厂房
43、卸货码头临时停车场类型一: 通过卸货停车场地放坡与卸货码头形成设计高差,高差为货车尾板高度, 卸货高度1.0 -1.3m。 优点货车尾板与卸货码头高度基本一致,卸货效率高;场地挖方量小。缺点卸货场地存在坡度,需要在坡道底端设计排水沟。 2F 1F卸货高度厂房卸货码头临时停车场类型二 通过提高室内设计标高使卸货停车场地与卸货码头形成设计高差,卸货高度1.0-1.3m。 优点货车尾板与卸货码头高度基本一致,卸货效率高;卸货场地不需设排水沟。 缺点由于广区整体比卸货场地高,场地填/挖方量大,增加建造成本。 2F1F 卸货高度厂房卸货码头临时停车场类型三: 卸货停车场地与卸货码头平齐,卸货高度1.0-1.3m。优点卸货场地不需做任何特殊处理,造价成本低。 缺点卸货码头与货车尾板存在一定高差,卸货时货物需要借助升降板进行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