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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环境影响评价陆书玉主编 (本课程教材) 环境影响评价上岗证培训教材 全国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系列参考 教材(2008年版),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环境影响评价部分主要参考教材,第一章 环境影响评价概述,第一节 基本概念 第二节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及其法律依据 第三节 环境影响评价的标准体系,南开大学滨海学院 王喆 2007.9.4,什么是:,环境 环境影响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节 基本概念,豆丁完全解决方案,1000W高质量文档+1天上传5W文档通过率8成=1年后月被动收入5W以上,全套解决方

2、案售价仅8W元,有意请联系扣扣709604208,豆丁完全解决方案,1000W高质量文档+1天上传5W文档通过率8成=1年后月被动收入5W以上,全套解决方案售价仅8W元,有意请联系扣扣709604208,豆丁完全解决方案,1000W高质量文档+1天上传5W文档通过率8成=1年后月被动收入5W以上,全套解决方案售价仅8W元,有意请联系扣扣709604208,豆丁完全解决方案,1000W高质量文档+1天上传5W文档通过率8成=1年后月被动收入5W以上,全套解决方案售价仅8W元,有意请联系扣扣709604208,豆丁完全解决方案,1000W高质量文档+1天上传5W文档通过率8成=1年后月被动收入5W

3、以上,全套解决方案售价仅8W元,有意请联系扣扣709604208,豆丁完全解决方案,1000W高质量文档+1天上传5W文档通过率8成=1年后月被动收入5W以上,全套解决方案售价仅8W元,有意请联系扣扣709604208,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环境:,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条,在环境科学领域,环境是以人类社会为主体的外部世界的总体。外部世界主要指人类已经认识到的,直接或间接影响人类生存和社会发展的各种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 (1)自然因素:

4、高山、大海、江河、湖泊、天然森林、野生动植物等; (2)社会因素:住房、工厂、桥梁、娱乐设施等人工构筑物以及经济、政治、文化等要素。 自然因素的总体称为自然环境,社会因素的总体称为社会环境。,环境:,1. 整体性与区域性 2. 变动性和稳定性 3. 资源性和价值性,环境的基本特征:,1. 整体性与区域性,(1)环境的整体性(系统性) 各环境要素或环境各组成部分之间,因有其相互确定的数量与空间位置,并以特定的相互作用而构成的具有特定结构和功能的系统。 (2)环境的区域性 指环境特性的区域差异,即环境因地理位置的不同或空间范围的差异,会有不同的特性。区域性还反映了区域社会、经济、文化、历史等的多样

5、性。,2. 变动性与稳定性,(1)环境的变动性 指在自然的、人类社会行为的、或两者共同作用下,环境的内部结构和外在状态始终处于不断变化之中。 (2)环境的稳定性 指环境系统具有一定的自我调节功能,环境结构和状态在自然和人类社会行为的作用下,所发生的变化不超过一定限度时,环境可以借助于自身的调节功能使这些变化逐渐消失,恢复到变化前的状态。 变动是绝对的,稳定是相对的。,3. 资源性与价值性,(1)环境的资源性 环境具有资源性(环境即资源)。人类社会的生存发展要求环境有相应的付出,环境是人类社会生存发展的必不可少的投入,为人类社会的生存发展提供必要的条件。 (2)环境的价值性 环境具有资源性,决定

6、其具有价值性。而环境的经济价值是环境价值的一种表现形式。在环境影响评价中,环境的经济价值常常被用作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环境影响的经济评价)。,人类活动(经济活动、政治活动和社会活动)导致的环境变化以及由此引起的对人类社会的效应。,环境影响:,环境影响的概念包括人类活动对环境的作用和环境对人类的反作用两个层次。,按影响的来源划分: 直接影响、间接影响和累积影响; 按影响的效果划分: 有利影响和不利影响; 按影响的性质划分: 可恢复影响和不可恢复影响; 还可以分为: 短期影响和长期影响; 地方、区域影响或国家和全球影响; 建设阶段影响、运行阶段影响、服务期满后影响,环境影响的分类:,直接影响:

7、 指由于人类活动的结果对人类社会或其他环境的直接作用。直接影响与人类活动在时间上同时,在空间上同地。 间接影响: 由直接作用诱发的其他后续结果则为间接影响。间接影响与人类活动在时间上推迟,在空间上较远,但仍在合理预见范围内。 累积影响: 当一项活动与其他过去、现在及可以合理预见的将来的活动结合在一起时,因影响的增加而产生的对环境的影响。 累积影响的实质是各单项活动影响的叠加和扩大。,有利影响: 指对人群健康、社会经济发展或其他环境的状况有积极的促进作用的影响。 不利影响: 指对人群健康、社会经济发展或其他环境的状况有消极的阻碍或破坏作用的影响。,可恢复影响: 指人类活动造成环境某特性改变或价值

8、丧失后可逐渐恢复到以前面貌的影响。 不可恢复影响: 指造成环境的某特性改变或价值丧失后不能恢复的影响。,环境影响评价的由来,进入20世纪,尤其是20世纪中叶,全球经济加速发展,由此带来的环境问题也越来越严重,环境公害事件频繁发生。 人们开始关注人类活动对环境的影响,运用各个学科的研究成果,预测和评估拟议活动中可能会给环境带来的影响和危害,并针对性的提出相应的防治措施。 1964年在加拿大召开的国际环境质量评价会议上,学者们提出了“环境影响评价”的概念。,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环境影响评

9、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条,环境影响评价环境质量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的分类:,1.按照评价对象: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的分类:,环境影响评价的原则和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四条: 环境影响评价必须客观、公开、公正,综合考虑规划或建设项目实施后对各种环境要素及其所构成的生态系统可能造成的影响,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环境影响评价的根本目的是鼓励在规划和决策中考虑环境因素,最终达到更具环境相容性的人类活动。,环境影响评价的基本功能,判断功能 以人的需求为尺度,对已有的客体作出价值判断。通过判断,了解客体的当前状态,揭示客体与主体之间的满足关系是

10、否存在以及在多大程度上存在。 预测功能 以人的需求为尺度,对将形成的客体作出价值判断。即在思维中构建未来的客体,并对这一客体与人的需要的关系作出判断,从而预测未来客体的价值。人类通过这种预测而确定自己的实践目标,哪些是应当争取的,哪些是应当避免的。,环境影响评价的基本功能,选择功能 将同样都具有价值的客体进行比较,从而确定其中哪一个是更具有价值,更值得争取的,是对价值序列(价值程度)的判断。 导向功能 是评价最为重要的、处于核心地位的功能。人类活动的理想是目的性与规律性的统一,其中目的的确立要以评价所判定的价值为基础和前提,而对价值的判断是通过对价值的认识、预测和选择这些评价形式才得以实现的。

11、所以说人类活动的目的的确立应基于评价,只有通过评价,才能确立合理的合乎规律的目的,才能对实践活动进行导向和调控。,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性,保证建设项目选址和布局的合理性 指导环境保护措施的设计,强化环境管理 为区域的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导向 促进相关环境科学技术发展,环境影响评价是一项技术,也是正确认识经济发展、社会发展和环境发展之间相互关系的科学方法,是强化环境管理的有效手段,对确定经济发展方向和保护环境等一系列重大决策上都有重要作用。,第二节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及其法律依据,2.1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概念 2.2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由来与发展 2.3 中国环境影响评价的法律依据,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12、以法律、法规或行政规章的形式确定下来从而必须遵守的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这一制度对环境影响评价的主体、对象、内容、程序等予以确定,具有强制执行力。,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由来,第一个建立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国家:美国 国家环境政策法(1969年),该项法案要求,美国联邦政府在作出可能对人类环境产生影响的规划和决定时,应当确保环境资源和环境价值也能在作出决定时与经济和技术问题一并得到适当的考虑,同时对拟议中的对环境质量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行动提供各种可供选择的替代方案。,许多国家在20世纪70年代建立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瑞典(1970年),新西兰(1973年),加拿

13、大(1973年),澳大利亚(1974年),马来西亚(1974年),德国(1976年),菲律宾(1979年),中国(1979年),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发展,从立法角度看,各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确立形式所有不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发展,许多国家建立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同时,国际上也设立了许多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机构,召开了一系列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会议,开展了环境影响评价的研究和交流,进一步促进了各国环境影响评价的应用与发展。 经过30多年的发展,现已有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从自然环境影响评价发展到社会环境影响评价; 自然环境影响不仅考虑环境污染,还注重了生态影响; 开展环境风险

14、评价; 关注累积性影响并开始对环境影响进行后评估; 从最初单纯的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发展到区域开发环境影响评价和战略影响评价; 技术方法和程序也在发展中不断地得以提高和完善。,环境影响评价的一些新特点,中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发展,提高阶段 (1999年2002年),强化和完善阶段 (19891998年),规范建设阶段 (19791989年),引入和确立阶段 (19731979年),新拓展阶段 (2003),引入和确立阶段(19731979年),从1973年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后,环境影响评价的概念开始引入我国。高等学校和科研单位的一些专家、学者,在学术会议和报刊上宣传和倡导环境影响评价,并

15、且参与环境质量评价及方法的研究和探索。,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 (1979年) 第6条规定“在进行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时,必须提出对环境影响的报告书,经环境保护部门和其他部门审查批准后才能进行设计”。 从而通过立法在我国建立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规范建设阶段(19791989年),1979年环境保护法(试行)确立环评制度,在以后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中,不断对环评进行规范,通过行政规章,逐步规范环评的内容、范围、程序以及技术方法;初步形成了国家、地方、行业相配套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多层次法规体系;建设了一支环境影响评价专业队伍。,强化和完善阶段(19891998年),1989年12

16、月26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到1998年11月29日国务院发布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强化和完善阶段。 1994年起,开始了环境影响评价招标试点,开展了区域环境影响评价实践,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后评估试点。环评中强化了“清洁生产”和“公众参与”,强化了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提高阶段(19982002年),1998年11月29日国务院253号令发布实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这是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第一个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影响评价作为条例中的一章做了详细的规定。 1999年1月20一22日,在北京召开了第三次全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

17、工作会议,认真研究贯彻条例,把中国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推向了一个新的时期。,新拓展阶段(2003年),2002年10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并于从2003年9月1日正式实施 ,环境影响评价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入到规划环境影响评价。,2004年,人事部、国家环保总局在全国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建立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2006年2月14日,国家环保总局又发布了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进一步推进和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活动中的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显著效果,防止生态破坏,改善环境质量 促进经济合理布局和优化选址,预防环境污染 促进了企业技术进步和清洁

18、生产的推行,控制了新污 染源并促进了老污染源治理,各国的环境都因实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而不同程度地获益,或者表现为环境状况的改善,或者表现为环境破坏程度的减轻。 我国20多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实践证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发挥了非常关键的作用。,西气东输新疆段原设计穿过新疆阿尔金山野骆驼自然保护区缓冲区30多公里,会对野骆驼栖息环境和活动造成较大影响等。根据环评要求,建设单位修改设计,使线路避开了缓冲区。,“九五”期间,全国完成了2592个大中型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优化了项目的选址,否决了一些与国家产业政策、环境保护规划、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相悖的建设项目,如北京水泥厂扩建、新疆蛋氨酸工程、重庆电厂扩

19、建等。,武钢矿业公司250万吨t/a球团矿厂项目,通过环境影响评价,从末端尾气脱硫改为矿石精选脱硫,使SO2排放量从5000t/a降至1500t/a,消减到70%,有效的控制了污染。,第二节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及其法律依据,2.1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概念 2.2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由来与发展 2.3 中国环境影响评价的法律依据,中国环境影响评价的法律依据,1. 宪法中的有关规定 2. 环境保护法律的有关规定 3. 环境保护行政法规 4. 政府部门规章 5. 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性规章 6. 环境标准,第九条第二款: 国家保障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惜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

20、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 第十条第五款: 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第二十六条第一款: 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宪法中的有关规定,宪法的这些规定是中国环境保护工作的最高准则,也是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最根本的法律依据和基础。,环境保护法律的有关规定,环境保护综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 环境保护单行法: 污染防治法(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生态保护法(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环境保护相关法:一些自然资源保护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法律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中

21、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共有六章四十七节: 第一章“总则”:规定了环境保护的任务、对象、适用领域、基本原则以及环境监督管理体制; 第二章“环境监督管理”:规定了环境标准制定的权限、程序和实施要求、环境监测的管理和状况公报的发布、环境保护规划的拟订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现场检查制度及跨地区环境问题的解决原则; 第三章“保护和改善环境”:对环境保护责任制、资源保护区、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农业环境保护、海洋环境保护作了规定; 第四章“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规定了排污单位防治污染的基本要求、“三同时”制度、排污申报制度、排污收费制度、

22、限期治理制度以及禁止污染转嫁和环境应急的规定; 第五章“法律责任”:规定了违反本法有关规定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规定了国内法与国际法的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了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容、审查程序,审批时限、权限和执法主体,明确了违法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实施对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一步提高环评质量、规范环评市场和今后的环保工作将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环境影响评价法的特点,(1)将实施可持续发展作为立法目的,环评法总则第一条 : “为了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预防因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

23、协调发展,制定本法” 从立法目的上明确和强化了预防的要求,确保环境管理从“末端控制”向“源头控制和全过程控制”方向发展。,可持续发展:,既满足当代人需要又不危及后代人满足其需求能力的发展,强调的是环境与经济的协调,追求的是人与自然的和谐,其实质就是经济的健康发展应该建立在生态持续能力的基础之上。,(2)环评对象及内容的拓展,环评法把环评对象从单纯的建设项目扩展到与环境资源相关的各类社会经济发展规划,与建设项目环评相比,规划环评所关注的是拟议规划实施后所带来的大空间范围、大时间尺度、多种行为交叉和积累的环境影响。,(3)充实公众参与环评的内容,促使政府决策程序科学化,公众参与的思想形成于20世纪

24、60年代,我国一些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都有公众参与的条款,如水污染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等。条例第15条规定:“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要求,征求建设项目所在地有关单位和居民的意见。”而对于公众参与的范围、程序、方式等都没有具体规定。 环评法较条例更加主动、积极,在第一章总则的5条规定:“国家鼓励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以适当方式参与环境影响评价。”,在第二章第十一条中规定:“专项规划的编制机关对可能造成不良环境影响并直接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规划,应当在该规划草案报送审批前,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草案的意见。但是,国家规定

25、需要保密的情形除外。 编制机关应当认真考虑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草案的意见,并应当在报送审查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附具对意见采纳或者不采纳的说明。” 完善和充实了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参与专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程序、方式及公众意见的法律地位,使公众意见成为环境影响报告书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环评法规定: 环评报告书经批准后规划和项目方可实施; 有关部门对编制的规划,应当在规划形成初步方案至上报前组织进行环评,并向审批机关提出环评报告书; 人民政府在审批专项规划草案前,先由指定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部门召集有关部门代表和专家进行审查; 人民政府在审批专项规划草案时,应当将环

26、境影响报告书结论以及审查意见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在审批中未采纳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以及审查意见的,应当作出说明,并存档备查 ; 对环境有重大影响的规划实施后,编制机关还应当及时组织环境影响的跟踪评价。,(4)环境影响评价程序更趋完善,环境保护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并公布或经国务院批准有关主管部门公布的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 根据法律受权制定的环境保护法的实施细则或条例: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2. 针对环境保护的某个领域而制定的条例、规定和办法: 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它是指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极为重要和可操作性强的行政法规。,政府部门规章,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单独

27、发布或与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发布的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 政府部门规章是以环境保护法律和行政法规为依据而制定的,或者是针对某些尚未有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调整的领域作出相应规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出台了一系列的部门规章,成为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2005-8-15); 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库管理办法(2003-06-17);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2002-11-01);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2002-10-13);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2001-12-27) ,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性规章,是享有立法权的地方权

28、力机关和地方政府机关(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省会城市、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及计划单列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人民政府)依据宪法和相关法律制定的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 这些规范性文件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特定环境问题制定的,并在本地区实施,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性规章不能和法律、国务院行政规章相抵触。,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特征,1. 具有法律强制性 2. 纳入基本建设程序(针对建设项目环评) 3. 评价兼顾建设项目和规划 3. 分类管理(针对建设项目环评) 4. 评价资格实行审核认定制(针对建设项目环评),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特征,1. 具有法律强制性,中国的环境

29、影响评价制度是一项法律制度(宪法、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各单项法和条例等),以法律形式约束人们必须执行,具有不可违背的强制性。,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特征,2. 纳入基本建设程序(针对建设项目环评),多年来,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一直纳入到基本建设程序管理中。环境影响评价与基本建设紧密结合。1998年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颁布,对各种投资类型的项目都要求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和开工建设之前,完成环境影响评价的报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也规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计划部门方可批准建设项目设计任务书。,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特征,4. 分类管理(针对建设项目环评),国家规定对造成不同程度环

30、境影响的项目实行分类管理。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必须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环境影响较小的可编写环境影响报告表,对环境影响很小的可只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特征,5.评价资格实行审核认定制(针对建设项目环评),根据2005年8月15日发布的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26号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评价机构只有在经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审查合格,取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证书规定的资质等级和评价范围内从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第三章 环境影响评价的标准体系,第一节 环境标准的概念和作用 第二节 环境标准体系 第三节 环境质量标准的制定和实施(自学),为了防

31、治环境污染,维护生态平衡,保护人群健康,对环境保护工作中需要统一的各项技术规范和技术要求所做的规定。 环境标准是国家为了保护人民健康,促进生态良性循环,实现社会经济发展目标,根据国家的环境政策和法规,在综合考虑本国自然环境特征、社会经济条件和科学技术水平的基础上,规定环境中污染物的允许含量和污染源排放污染物的数量、浓度、时间和速度以及检测方法和其他有关技术规范。,环境标准:,环境标准是制定环境规划和环境计划的主要依据 环境标准是环境影响评价的准绳 环境标准是环境管理的技术基础 环境标准是提高环境质量的重要手段,环境标准的地位和作用:,各种不同环境标准依其性质功能及其客观的内在联系,相互依存、相

32、互衔接、相互补充、相互制约所构成的一个有机整体。,环境标准体系,环境标准分为国家级和地方级,国家级包括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国家环境监测方法标准、国家环境标准样品标准、国家环境基础标准和国家环境保护行业标准。地方级包括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我国环境标准体系框架,为保障人群健康、维护生态环境和保障社会物质财富,并考虑技术、经济条件,对环境中有害物质和因素所作的限制性规定。国家环境质量标准是一定时期内衡量环境优劣程度的标准,从某种意义上讲是环境质量的目标标准。,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199

33、6) 环境噪声标准(GB3096-2008)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 ,根据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以及适用的污染控制技术,并考虑经济承受能力,对排入环境的有害物质和产生污染的各种因素所做的限制性规定,是对污染源控制的标准。,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GB12348-90)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标准 (GB12523-90) 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6889-1997) ,为监测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规范采样、分析测试、数据处理等所做的统一规定(是指分析方

34、法、测定方法、采样方法、试验方法、检验方法、生产方法、操作方法等所做的统一规定。) 最常见的是分析方法、测定方法、采样方法。,国家环境监测方法标准,水质 pH 值的测定 玻璃电极法 GB6920-86 水质 生化需氧量(BOD)的测定 微生物传感器快速测定法 HJ/T 86-2002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碘量法 HJ/T 56-2000 ,为保证环境监测数据的准确、可靠,对用于量值传递或质量控制的材料、实物样品,而制定的标准物质。标准样品在环境管理中起着甄别的作用,可用来评价分析仪器、鉴别其灵敏度;评价分析者的技术,使操作技术规范化。,国家环境标准样品标准,水质 化学需氧量 GSB

35、Z50001-88 空气质量 氮氧化物标准样品 GSBZ50015-89 环境监测用二氧化硫溶液(100mg/L) GSB 07-1273-2000 环境监测用铅溶液(500mg/L) GSB 07-1282-2000 ,对环境标准工作中,需要统一的技术术语、符号、代号(代码)、图形、指南、导则、量纲单位及信息编码等所做的统一规定。,国家环境基础标准,空气质量 词汇 GB 6919-1986 土壤质量 词汇 GB/T 18834-2002 环境污染源类别代码 GB/T 16706-1996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源) GB 15562.1-1995 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原则与技术方法 HJ

36、14-1996 环境保护设备分类与命名 HJ/T 11-1996 ,除上述环境标准外,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对还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所制定的标准(包括:执行各项环境管理制度、监测技术、环境区划、规划的技术要求、规范、导则等等)。,国家环境保护行业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 (HJ/T2.1-9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 (HJ/T2.2-9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 ( HJ/T2.3-9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 ( HJ/T2.4-1995)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非污染生态影响 (HJ/T19-1997)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试行) ( HJ/T130-

37、2003) 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 HJ/T131-2003)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HJ/T169-2004),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并报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环境标准,(1)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2)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已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3)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机动车船大气污染物地方排放标准严于国家排放标准的,须报经国务院批准。,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分为强制性和推

38、荐性标准。 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执行的环境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 强制性标准以外的环境标准属于推荐性标准。国家鼓励采用推荐性环境标准,推荐性环境标准被强制性标准引用,也必须强制执行。,我国环境标准的执行,地方环境标准是对国家环境标准的补充、完善和具体化。地方环境保护标准优先于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执行; 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又分为跨行业综合性排放标准(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行业性排放标准(如: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等)。 综合性排放标准与行业性排放标

39、准不交叉执行。有行业性排放标准的执行行业排放标准,没有行业排放标准的执行综合排放标准。,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所称的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 )的总体。,自然因素 B. 社会因素 C. 人文因素 D. 经济因素,练习题,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必须( ),综合考虑规划或者建设项目实施后对各种环境因素及其所构成的生态系统可能造成的影响,为决策提供依据。,客观、公开、公正 B. 公平、公开、公正 C. 客观、公正 D. 科学、公开、公平,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所称的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 ),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分析和预测 B. 评估 C. 预测和评估 D. 分析、预测和评估,练习题,4. 国家环境质量标准是( )。,污染源的控制标准 B. 环境质量的技术标准 C. 环境质量的基础标准 D. 环境质量的目标标准,5. 我国环境标准体系中的地方环境标准可以分为( ),地方环境监测方法标准 B. 地方环境质量标准 C. 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D. 地方环境标准样品标准,练习题,The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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