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台科技大学教育领导与评鉴所特殊教育行政绩效评鉴.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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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南台科技大學教育領導與評鑑所 特殊教育行政績效評鑑,指導教授:蕭金土 教授 報告者:林家慰M981F202 吳紋菁M981F207,2,特殊教育行政績效評鑑,壹、特殊教育行政績效評鑑的理念 貳、特殊教育行政績效評鑑的目的 叁、中央對地方特殊教育行政績效評鑑 肆、評鑑承辦單位與評鑑委員 伍、評鑑項目 陸、評分指標 柒、辦理方式與評鑑實施進度 捌、評鑑結果與其處理 玖、我國中央對地方特殊教育行政績效評鑑之分析 拾、特教班績效評鑑實務分享,3,壹、特殊教育行政績效評鑑的理念,評鑑目標是協助成長、自我體檢、發現潛在優勢與行政或教學困難向上反應,並協助上級主管教育機關了解所屬單位或人員需要什麼協助,

2、非批評、指責,只是懲處(秦夢群,1997;張金淑,2005;Stufflebeam,1983)。,4,貳、特殊教育行政績效評鑑的目的,一、瞭解各縣市特殊教育工作績效 二、檢討各縣市特殊教育工作得失 三、診斷各縣市特殊教育問題 四、提出改善提升特殊教育績效、服務品質 與人員士氣 五、觀摩各縣市特殊教育特色與交流經驗 (王振德,2004;教育部特殊教育工作小組,2002、2004、2006)。,5,参、中央對地方特殊教育行政績效評鑑,教育部已分別於91年、93年、95年對地方政府特殊教育行政績效進行評鑑,其目的均為下列三項: (1)落實教育部對各縣市特殊教育行政工作績效之督導。 (2)檢討各縣市特

3、殊教育資源運用方式,改善各縣市特殊 教育工作服務品質。 (3)促進各縣市相互觀摩與交流,推展特殊教育相關工 作。 評鑑重點均係針對各縣市政府辦理特殊教育之行政工作績效進行評鑑(教育部特殊教育工作小組,2002、2004、2006),6,肆、評鑑承辦單位與評鑑委員,民國91年、93年、95年評鑑執行單位乃透過公開招標或委託方式,委託中華民國特殊教育學會承辦。評鑑委員皆由教育部遴聘,委員均包括特殊教育學者及身心障礙團體家長代表,且評鑑委員分組負責不同評鑑項目,對所有縣市評鑑資料進行評定,力求評分的公平一致(教育部特殊教育工作小組,2002、2004、2006)。,7,伍、評鑑項目,一、行政組織 二

4、、鑑定與安置 三、課程與教學,8,四、人力資源 五、支援與轉銜 六、經費運用,9,陸、評分指標,91年、93年、95年評鑑項目細項之評分指標區分為4分至0分五級,每級在各個評鑑細項均有明確之量化標準或質化標準。,10,柒、辦理方式與評鑑實施進度,辦理方式民國91年分兩階段,第一階段為各縣市政府自我評鑑,第二階段由評鑑委員至各縣市查核需實地訪視之項目。 93年、95年考量地方政府之業務負擔,均採取單一階段集中式書面評鑑,全國分成兩區。95年特別強調縣市資料以現場所呈現者為主,含網路上呈現之資料。,11,柒、辦理方式與評鑑實施進度(續),評鑑實施進度大致均為1月公布評鑑項目表,3月公布評鑑手冊內容

5、,7月進行分區集中式書面評鑑,8、9月辦理評鑑結果座談會、公布成績及辦理頒獎,10月底前完成評鑑報告書。,12,捌、評鑑結果與其處理,評鑑結果民國91年、93年均分為特優、優等、甲等、良等、普等、輔等等六級,縣市總成績達90分以上者列為特優;85分以上、未達90分者列為優等;80分以上、未達85分者列為甲等;70分以上、未達80分者列為良等;60分以上、未達70分者列為普等;未達60分者列為輔等。,13,捌、評鑑結果與其處理(續),評鑑結果處理均為下列五項: (1)評鑑成績優良者及進步卓越者由教育部頒贈獎牌,並於隔年核撥相關補助款項以茲獎勵。 (2)由教育部函請評鑑成績優良之縣市,依權責給予特

6、殊教育業務主管及相關承辦人員從優敘獎。 (3)評鑑結果於教育部網站公布1年,供各界參考,並由教育部函送各縣市政府,作為改進之參考。 (4)各縣市應依據評鑑結果擬訂改進計畫,由教育部督促改進。 (5)評鑑結果及改進情形將作為教育部核定相關經費補助之參考依據。 (教育部特殊教育工作小組,2002、2004、2006),14,玖、我國中央對地方特殊教育行政績效評鑑之分析,分析民國91年、93年、95年教育部對地方政府特殊教育行政績效評鑑,可發現其優點或待努力之處: (一)評鑑目的 (二)評鑑承辦單位與評鑑委員 (三)評鑑項目 (四)評分指標 (五)辦理方式與評鑑實施進度 (六)評鑑結果與其處理,15

7、,拾、特教班績效評鑑實務分享 澎湖縣98年度國民中小學特殊教育績效評鑑實施計畫,一、依據: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第21條。 二、目的: (一)瞭解本縣國民中小學辦理身心障礙(含學前)及資賦優 異類特殊教育班級之現況與績效。 (二)推展特教育理念、強化特殊教育服品質及維護特殊學生 各項學習權益。 (三)解決特教工作困境、落實特殊教育相關法令政策。 (四)進行教學成果之觀摩與交流,促進教師間及校際間學習 和成長。 三、指導單位:教育部。,16,拾、特教班績效評鑑實務分享(續),四、輔導單位:國立臺南大學特殊教育中心。 五、主辦單位:澎湖縣政府。 六、評鑑對象:本縣各國民中小學身心障礙班28班、 藝術才

8、能班16班,計44班。 七、評鑑年度:97、98年度。 八、活動規劃辦理期程:自98年4月至99年7月。,17,拾、特教班績效評鑑實務分享(續),九、組織及工作職掌:本活動由本府教育局局長擔任召集人,聘請相關學者專家、特殊教育工作人員、學校行政人員、機構、家長代表等,組成評鑑工作小組,進行各項評鑑工作。 十、實施方式(日期與地點):略 (一)身心障礙班:採集中式書面評鑑,訂於98年11月13日(五),假文光國中藝文中心(第1棟1樓西側)舉辦。 (二)藝術才能班:採到校評鑑,訂於98年11月30日(一 )、12月1日(二)。,18,拾、特教班績效評鑑實務分享(續),十一、評鑑指標:自評表 十二、

9、實施項目與計分: (一)身心障礙班:總計100分 1、96年度評鑑缺失改善情形(7) 2、學校辦理特殊教育之特色(7) 3、共同評鑑指標(24) 4、各類別評鑑指標(62) (二)藝術才能班:總計100分 1、96年度評鑑缺失改善情形(7) 2、學校辦理藝術才能班之特色(8) 3、特殊教育通報網作業執行情形(5) 4、本次評鑑指標(80),19,拾、特教班績效評鑑實務分享(續),十三、評鑑結果與檢討: (一)評定成績:於評鑑活動結束後1個月內,擇期召開評鑑結果討論會議,確定評鑑結果等第。,20,(二)成績等第對照:,21,拾、特教班績效評鑑實務分享(續),十四、獎勵及督導 (一)獎勵: 1.評

10、分列優等者:校長、主任1人各敘嘉獎一次,主辦特教行政人員1人、特教班教師各敘嘉獎二次。縣 府將於經費許可下,優先補助評鑑優等學校相關經費,用以辦理特教活動或充實特殊教育班級所需設備。 2.評分列甲等者:校長、主任1人、主辦特教行政人員、特教班教師各敘嘉獎一次。,22,拾、特教班績效評鑑實務分享(續),3.同一學校二種(含以上)受評類別均獲優等者:校長、主任1人、主辦特教行政人員1人,各敘嘉獎二次,同一學校相同人員不得重複敘獎。 4.評鑑成績榮獲優等、甲等之學校,由本府擇期頒發獎牌,以資鼓勵。 (二)督導改進: 1.評分列乙等(含)以下者:不予敘獎,請學校依評鑑結果報告所列缺失,訂定計畫,督促相

11、關人員改善。 2.評鑑成績不列入等第者,列為追蹤輔導學校,並應接受本府教育局第二次複評。,23,拾、特教班績效評鑑實務分享(續),十五、經費:本活動經費由本府相關預算科目項下支應。 十六、相關事項: (一)受評學校應自行組成評量小組辦理自評事項,並於下列期限前檢送自評表及相關表件,送本府教育局彙整(免備文): 1.身心障礙班:每1受評類別請自行影印6份(含班級日課表)、裝訂成冊後,於98年10月23日前送本府教育局。 2.藝術才能班:請受評學校於98年11月20日前將自評表、教師資料表並檢附學生名冊、日課表等送本府教育局。,24,拾、特教班績效評鑑實務分享(續),(二)身心障礙班書面評鑑,請受

12、評學校於當天上午9時前,將評鑑資料移送評鑑會場(文光國中藝文中心),並佈置完成。 (三)離島設班學校參與本評鑑活動,本府補助每校教師2名來回交通費、住宿費(1日),其補助原則以本縣出差旅費報支標準核實支給。 (四)協助辦理本評鑑工作相關人員,於活動結束後由本府依規辦理敘獎。 (五)對於評鑑成績優良學校,將於觀摩活動時,請相關教師分享其特教經驗,以促進交流,提升特殊教育教學品質。 (六)其他未盡規定事項,得隨時補充之。,25,參考文獻,中華民國特殊教育學會(2002)。91年教育部對地方政府特殊教育行政績效評鑑:評鑑報告。台北:張金淑。 中華民國特殊教育學會(2004)。93年教育部對地方政府特

13、殊教育行政績效評鑑:評鑑報告。台北:張金淑。 中華民國特殊教育學會(2006)。95年教育部對地方政府特殊教育行政績效評鑑:評鑑報告。台北:張金淑。 王振德(2004)。我國特殊教育評鑑及相關研究。教育資料集刊,29,341-357。 秦夢群(1997)。教育行政:實務部分。台北:五南圖書公司。 張金淑(2005)。大學校務評鑑的展望。教育研究月刊,138,130-141。 張金淑(2007)。中央對地方特殊教育行政績效評鑑之評析。教育研究與發展期刊,3 (3),165-196。 Stufflebeam, D. L. (1983). The CIPP model for program evaluation. In Madaus, G. F., Scriven, M. S., Stufflebeam, D. L. (Eds.), Evaluation models. MA: Kluwer-Nijhoff Publish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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