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载硐室更换电动滚筒安全技术措施.doc

上传人:白大夫 文档编号:3233985 上传时间:2019-08-03 格式:DOC 页数:2 大小:1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装载硐室更换电动滚筒安全技术措施.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装载硐室更换电动滚筒安全技术措施.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装载硐室更换电动滚筒安全技术措施.doc(2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 装载硐室更换电动滚筒安全技术措施一、危险源辨识 1、开动皮带前没有停电闭锁,皮带误动作造成伤人事故。 2、起吊所使用的倒链、钢丝绳套、锁具等工器具不合格,造成滚筒坠落伤人事故。 3、起吊过程中,起吊锚索脱落,造成伤人事故。 4、作业过程中,现场协调不一致、人员站位不合理,容易造成伤人事故。 5、站在井筒附近作业,没有佩戴保险带或保险带悬挂不牢固,造成人员坠井事故。 6、钉皮带扣时,板卡打设不牢固造成伤人事故。 7、作业过程中,瓦斯浓度超限没有及时发现,停止作业,造成伤人事故。 二、工程概况 装载硐室1#皮带电动滚筒漏油严重,为保证1#皮带的正常运转,需对电动滚筒进行更换。为了保证安全顺利完成

2、更换作业任务,特制定本措施。 三、施工组织和安排 跟班队干: 杨晓斌 作业人员:机运一队检修人员 四、施工工序 1、1#皮带点动开车,当皮带接口接近电动滚筒时停车,按下皮带急停开关,由专职电工将皮带、给煤机开关进行停电闭锁。 2、作业人员站在1#皮带定量斗上方,在斗棚上方的起吊锚索上安装锁具并使用18.5mm钢丝绳套悬挂一个5t倒链后将斗棚拆除,人工将斗棚抬出后妥善放置。 3、在1#皮带中间位置上下分别打设一道皮带板卡,将皮带固定牢固,防止皮带动作伤人。 4、作业人员将保险带挂到皮带架上,使用电工刀将皮带从接口处断开,并从电动滚筒上方拉出。 5、拆除电动滚筒接线,用5t倒链和18.5mm钢丝绳

3、套将电动滚筒两端拉住,拉动倒链,使钢丝绳套慢慢受力,拆除滚筒底座的固定螺栓。 6、拉动5t倒链将电动滚筒缓慢平移下皮带架,平稳下放到地面后,将钢丝绳套拆除后,人工将电动滚筒移出皮带机头作业范围。 7、将将备用电动滚筒人工平移至定量斗斗棚前方,用5t倒链和18.5mm钢丝绳套将电动滚筒起吊,平移到皮带架上,将电动滚筒底座与皮带架安装位置螺栓孔对齐后,对固定螺栓进行紧固。 8、将皮带从电动滚筒上方翻过,使用钉扣机将皮带口钉好。 9、将定量斗斗棚重新安装牢固,由专职电工接好电动滚筒电源线后。 10、将皮带固定板卡及倒链、钢丝绳套拆除后,恢复给煤机及皮带送电,皮带空载试运转后,启动给煤机,皮带装煤试运

4、转,确认无问题后,本次施工结束。 五、验算 需更换的电动滚筒自重为1000Kg 1、起吊用钢丝绳套破断力为17112Kg 安全系数m17112100017.112m5 符合安全规定 2、起吊所使用倒链为5t 安全系数m500010005m3.5 符合安全规定 六、安全技术措施 1、作业前,在装载硐室巷道口设警戒带,派专人看护,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 2、作业前,必须将装载硐室内的杂物清理干净。 3、作业前,必须确认皮带上的煤放空后,方可进行作业。 4、皮带停止后,必须由专职电工负责将皮带及给煤机开关进行停电闭锁,并在开关处进行监护。 5、皮带板卡打设必须牢固可靠,由跟班队干检查无误后,方可继续作

5、业。 6、作业人员站在井筒附近或定量斗附近作业时,必须佩带保险带,并将保险带挂在牢固处。 7、起吊物下方及其1.5m范围内严禁站人。 8、作业过程中,由跟班队干、跟班班组长用便携式瓦检仪对装载硐室内瓦斯浓度进行监测,当瓦斯浓度达到0.5%以上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待瓦斯浓度降低到0.5%以下时,方可进行作业。 9、再次确认皮带板卡打设牢固后,方可使用电动刀对皮带进行截割。 10、锁具安装完毕后由现场班组长对安装质量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 11、所使用钢丝绳套、倒链、锁具等起吊工具,使用前必须由专人进行检查,确认完好后,方可使用。 12、使用钉扣机对皮带进行钉扣时,必须保证皮带平整,钉扣牢固。 13、所有现场作业人员必须听从跟班队干、跟班班组长指挥,切实做好现场互联保工作。 15、所有作业人员必须在作业前学习安全措施,了解施工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 16、所有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规程,互相监督,共同搞好现场的安全工作,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 17、作业过程中如果遇到问题,相关负责人必须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针对问题制定合理的解决办法,必要情况下汇报相关科室及调度室进行现场处理。 18、本措施中没有涉及到的安全措施均以煤矿安全规程为标准执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其他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80015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