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业工程建设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汇编.doc

上传人:少林足球 文档编号:3297968 上传时间:2019-08-08 格式:DOC 页数:67 大小:235.5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矿业工程建设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汇编.doc_第1页
第1页 / 共67页
矿业工程建设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汇编.doc_第2页
第2页 / 共67页
矿业工程建设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汇编.doc_第3页
第3页 / 共67页
矿业工程建设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汇编.doc_第4页
第4页 / 共67页
矿业工程建设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汇编.doc_第5页
第5页 / 共6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矿业工程建设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汇编.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矿业工程建设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汇编.doc(67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目目 录录 总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总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2 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2 党委书记安全生产责任制 6 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8 工会主席安全生产责任制 11 安技部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2 安技部副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4 安全检查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6 经营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8 综合办公室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 20 人力资源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22 专业化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专业化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24 专业化公司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24 专业化公司党总支书记安全生产责任制 28 专业化公司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30 专业化公司安全副总经理岗位责任制 33 专业化公司办公室

2、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 35 专业化公司经营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36 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38 项目部经理(书记)安全生产责任制 38 项目部安全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41 项目部主管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43 项目部安全检查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45 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47 采掘钻眼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50 采掘爆破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50 支护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51 机电维修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52 电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53 凿岩机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54 装载机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 55 提升机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 55 把钩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56 信号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57 人

3、力推车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58 金属焊接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59 压风机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 59 瓦检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60 电机车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62 人力扒装运输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63 耙装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64 喷浆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65 1 总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总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总经理必 须掌握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专业知识,具有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安 全事故的能力,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 一、岗位职责一、岗位职责 第第 1 1 条条 认真组织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

4、针、政策和有关安全工作 的指令、规定,保证在生产、建设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第 2 2 条条 按有关规定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专职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煤矿等进行矿山施工作业时,必须配备瓦斯检测专业技术 人员,建立瓦斯治理责任制和管理制度,落实治理资金。 第第 3 3 条条 组织建立、健全公司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能机构安全生产 责任制、岗位人员责任制,并严格按规定进行考核。 第第 4 4 条条 组织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安全检查 制度、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等,并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对

5、各 部门、人员进行考核奖惩。 第第 5 5 条条 建立、健全符合实际情况的各岗位工种操作规程,并做好宣传贯彻、 教育工作,确保各岗位工种按章作业。 第第 6 6 条条 保证公司的安全生产投入符合有关规定要求,保证相关的资金及时 到位、使用适当。 2 第第 7 7 条条 负责组织编制年度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第 8 8 条条 积极推行全生产新技术,开展安全生产科研攻关,不断提高公司技 术水平和产品的科技含量。 第第 9 9 条条 确保人、财、物等资源能够满足安全生产的需求。 第第 1010 条条 每月至少主持召开或参加一次公司安全生产办公会议,贯彻上级 的安全生产指标,分析安全

6、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和安全隐患,制定解决措施, 检查上一次办公会议确定的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研究公司安全生产中的重大决 策。 第第 1111 条条 深入施工现场,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第第 1212 条条 积极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提高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 第第 1313 条条 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第 1414 条条 按照有关规定,督导职能部门对从业人员进行相关安全教育、培 训,不得安排未经培训的特殊工种人员上岗作业。 第第 1515 条条 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如实报告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自觉接受监 督。 第第 1616 条条 加强职业危害的防治

7、与管理,做好作业现场的劳动保护工作,按 规定督导有关部门组织对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 第第 1717 条条 确保公司依法生产,不得超施工资质、超核定能力生产。 第第 1818 条条 在公司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应当亲临现场指挥事故的抢救, 组织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全事故。 第第 1919 条条 在外出期间,必须明确专人代行总经理职权。 二、责任追究二、责任追究 3 第第 2020 条条 未依照有关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须需的资金投入,致使不具备 安全生产条件,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应当给予总经理罚款处罚,并可视情节, 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第 2121 条

8、条 未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 安全事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处罚。 第第 2222 条条 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撤离职守或者逃匿的, 给予降职、撤职的处分。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依照前 款规定进行处罚。 第第 2323 条条 未及时组织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的,给予总经理记过、直至 撤职的处分。 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未采取措施进行治理的,给予总经理记大过直至撤 职的处分。 对排查出的难以排除的重大事故隐患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给予 总经理撤职、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 第第 2424 条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

9、总经理警告处分; (一)对工人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二) 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第第 2525 条条 公司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总经理降级直至开 除的纪律处分: 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安全事故的;伪造、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第第 2626 条条 公司未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做好职业危害的防治与管理、劳动保 4 护、健康检查等工作,依法对总经理给予降级或撤职的处分。 第第 2727 条条 未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 工作的指令、规定,或在生产、建

10、设过程中未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 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的,总经理负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 第第 2828 条条 公司未按有关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在矿山工程施工过程中未按有关规定配备瓦斯检测专 业技术人员的,总经理负直接责任。 第第 2929 条条 公司未按规定建立、健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能机构安 全生产责任制、岗位人员责任制,总经理应负直接责任。 第第 2929 条条 不能够充分保证安全、生产所需的人、财、物等资源影响到安全 生产的,总经理负直接责任。 第第 3030 条条 未按规定主持或参加召开公司安全生产办公会议,贯彻上级

11、的安 全生产指标,分析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和隐患,制定解决的措施,检查上一次 办公会议确定的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的,总经理对导致的后果负直接责任。 第第 3131 条条 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监察) 、安全审查中,总 经理或授意相关人员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总经理负直接责任。 第第 3232 条条 未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如实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或故意报告 虚假的工作情况的,总经理负直接责任。 第第 3333 条条 管理层决策失误导致他人受伤害或损失,总经理负直接责任。 第第 3434 条条 外出期间未明确专人代行总经理职权,造成管理空岗的,总经理 负直接责任。 第第 3535

12、条条 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领导责任的,应根 5 据情节严重程序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 任。 党委书记安全生产责任制党委书记安全生产责任制 党委书记是公司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必须坚持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全面掌握公司有关安 全生产形势及管理工作的专业知识。 一、岗位职责一、岗位职责 第第 1 1 条条 配合总经理组织本公司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 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指令、规定,保证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 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第 2 2 条条 监督检

13、查领导班子、各单位及各部室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业务保安等制度的落实情况,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预防能力。 第第 3 3 条条 定期召开思想工作研讨会,掌握广大干部员工的思想动态 和安全薄弱环节,及时消除不利于安全生产的思想并做好相应的工作。 第第 4 4 条条 参加安全办公会议并把安全生产工作列为党委工作的重要 议事日程。 第第 5 5 条条 对行政提出的重要安全生产规划、员工安全技术培训计划 以及安全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等,及时审查把关。监督劳动合同的签订、 执行,保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第 6 6 条条 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工团等组织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 真正做到党政工团齐抓共管。 第

14、第 7 7 条条 严格安全生产日常工作考核,对忽视安全、违章指挥、玩 忽职守等行为造成后果的,要召开党委会议进行批评教育并做出严肃处 6 理。 第第 8 8 条条 经常深入基层和施工现场调查研究安全工作,树立安全生 产典型,督促解决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 第第 9 9 条条 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适时组织开展 各种安全活动。 第第 1010 条条 参与重大事故的抢救、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二、责任追究二、责任追究 第第 1111 条条 对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和从业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负直接责 任。 第第 1212 条条 对公司未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 和上级有

15、关安全工作指令、规定,或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严格遵守有关安 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负重要责任。 第第 1313 条条 公司未按规定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能 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人员责任制的,负重要责任。 第第 1414 条条 公司未按有关规定设置安全生产机构、配备适应工作需要 的安全生产人员和装备的应负重要责任。 第第 1515 条条 不能及时参加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会议对导致的后果负直 接责任。 第第 1616 条条 决策失误导致他人受伤害或损失的负直接责任。 第第 1717 条条 不能够经常深入现场,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的

16、,负直接责任。 第第 1818 条条 在公司总经理负直接责任的重大事故中,党委书记负主要 责任或重要责任。 第第 1919 条条 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领导责任的, 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党内处分和经济处分。 7 第第 2020 条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公司党委书记警告处分;造成严 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拒不执行不执行上级安全指令的; (2)对重大事故预兆或已发现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3)对员工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总工程师是公司安全生产技术管理的第一责任者,负责

17、技术管理工作。 总工程师必须熟练掌握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专业知识,依 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总工程师在工作中应尽职尽责,切实搞 好公司的技术管理工作。 一、岗位职责一、岗位职责 第第 1 1 条条 全面负责公司技术管理工作,必须保证公司在生产建设过 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第 2 2 条条 负责抓好“一通三防”和防治水工作及其地面施工安全技 术管理。对矿井通风及瓦斯、煤尘、自然发火、顶板、水等灾害的治理 负技术责任,负责组织制定治理上述灾害的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负责 资金的安排使用。 第第 3 3 条条 组织编制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安全技术

18、发展规划,认真组 织研究、制定公司的生产布局及接续计划,确保施工接续正常,有利于 公司安全管理。 第第 4 4 条条 组织编制年度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并根据工作安排,每 8 年至少组织一次救灾演习。 第第 5 5 条条 对公司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等安全措施进行严格审查。 第第 6 6 条条 积极推广安全生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开 展安全生产科研攻关,不断提高公司安全技术水平。 第第 7 7 条条 定期组织进行公司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制定治理措施。 第第 8 8 条条 按时参加总经理组织召开的有关安全工作会议,并提出安 全技术管理工作意见。 第第 9 9 条条 定期组织召开技术工作例

19、会,及时总结技术工作开展情况, 部署下阶段技术工作任务。 第第 1010 条条 督促、检查相关部门(人员)的责任制落实和技术管理等 工作,定期组织进行评比活动。 第第 1111 条条 协助总经理组织事故的抢险救灾工作。 第第 1212 条条 组织编制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方案。 第第 1313 条条 外出期间必须明确专人代行职权。 二、责任追究二、责任追究 第第 1414 条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总工程师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 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二)对工人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三)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

20、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四)拒不执行上级安全监察机构及其安全监察人员安全监察指令 9 的。 第第 1515 条条 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总工程师降级直 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事故; (二)伪造、故意破坏事故现场; (三)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 况和资料。 第第 1616 条条 未按时组织进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给予记过直至撤职处 分。 对排查的重大事故隐患未制定治理措施,给予记大过直至撤职处分。 对排查出的难以排除的重大事故隐患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给予撤职直至开除处分。 第第 1717

21、条条 总工程师对公司技术管理负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 第第 1818 条条 公司生产(施工)技术规定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 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总工程师负直接责任。 第第 1919 条条 在审查公司有关设计中出现明显技术失误和决策失误的, 总工程师负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 第第 2020 条条 矿土安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违反有关规定,审查中没 有发现的,技术决策失误导致他人受伤害或损失的,总工程师负直接责 任。 第第 2121 条条 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不能够指导应急救援,总工程师负 10 直接责任。 第第 2222 条条 外出期间未明确专人代行职权,总工程师负直接责任。 第第 2

22、323 条条 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监察) 、审查中, 总工程师或授意相关人员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总工程师负直接 责任。 第第 2424 条条 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领导责任的, 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 究刑事责任。 工会主席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会主席安全生产责任制 工会主席是公司从业人员利益的主要代表人,要努力保护从业人员 的合法利益不受侵犯。工会主席应积极配合、监督行政领导贯彻落实党 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搞好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一、岗位责任一、岗位责任 第第 1 1 条条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23、,综合治理”的安全 生产方针及法律、法规,把群众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放在首要位置来抓。 第第 2 2 条条 负责建立群众安全管理网络,健全群众安全管理制度,指 导基层开展群监工作。 第第 3 3 条条 采取多种形式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第一”思想教育,适时 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 第第 4 4 条条 搞好劳动保护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维护职工安全生产合法 11 权益,定期向职代会报告群众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第第 5 5 条条 组织开展群众安全工作调研工作,抓好典型,不断总结和 推广先进经验。 第第 6 6 条条 参加安全检查,抓好职工自主保安和互保联保工作,对 “三违”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24、。 第第 7 7 条条 经常深入基层,了解职工劳动保护和群众安全工作开展情 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第 8 8 条条 参与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与处理,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二、责任追究二、责任追究 第第 9 9 条条 未落实好安全生产方针,对群众安全工作和安全教育落实 的不到位,工会主席应当负主要责任。 第第 1010 条条群众安全网络建立不完善,放松对基层安全网 员的管理工作,造成安全网络涣散,工会主席应负直接责任,并给予一 定的行政处罚。 第第 1111 条条 未经常深入基层,对“三违”现象不能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工会主席应负主要责任。 第第 1212 条条 未定期向职代会汇报群众安全

25、工作的开展情况,对员工的 劳动保护和职业病防治工作落实不具体,使员工的安全生产权益受到侵 犯,工会主席应负直接责任。 第第 1313 条条 没有及时参加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与处理,善后工作 不细致,影响大局利益,工会主席应负直接责任,并给予一定行政处罚。 12 安技部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安技部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岗位职责一、岗位职责 第第 1 1 条条 协助总工程师负责公司技术管理工作,保证公司在生产建 设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第 2 2 条条 协助总工程师编制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安全技术发展规划, 认真组织研究、制定公司的生产布局及接续计划,确保

26、施工接续正常, 有利于公司安全管理。 第第 3 3 条条 对作业规程、安全措施进行会审。 第第 4 4 条条 积极推广安全生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开 展安全生产科研攻关,不断提高公司安全技术水平。 第第 5 5 条条 协助总工程师组织进行公司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制定治理 措施。 第第 6 6 条条 按时参加总经理、总工程师组织召开的有关安全工作会议, 并提出安全技术管理工作意见。 第第 7 7 条条 协助总工程师筹备技术工作会,及时总结技术工作开展情 况,部署下阶段技术工作任务。 第第 8 8 条条 督促、检查相关人员的责任制落实和技术管理等工作。 第第 9 9 条条 协助总经理、总

27、工程师组织事故的抢险救灾工作。 13 第第 1010 条条 协助总工程师编制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方案。 二、责任追究二、责任追究 第第 1111 条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安技部部长警告处分;造成严重 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拒不执行上级安全监察机构及其安全监察人员安全监察指令的。 第第 1212 条条 公司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安技部部长 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如实报告事故; (二)伪造、故意破坏事故现场; (三)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

28、证、提供有关情 况和资料。 第第 1313 条条 未按时组织进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给予记过直至撤职处 分。 对排查出重大事故隐患未制定治理措施,给予记大过直至撤职处分。 对排查出的难以排除的重大事故隐患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给予撤职直至开除处分。 第第 1414 条条 公司生产(施工)技术规定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 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安技部部长负主要责任。 第第 1515 条条 在审查公司有关设计中,出现明显技术失误和决策失误的, 技术决策失误导致他人受伤害或损失的,安技部部长负主要责任。 14 第第 1616 条条 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不能够指导应急救援,安技部部长

29、负主要责任。 第第 1717 条条 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监察) 、审查中, 授意相关人员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安技部部长负主要责任。 第第 1818 条条 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 安技部副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安技部副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岗位职责一、岗位职责 第第 1 1 条条 在总工程师和部长领导下开展安全质量管理工作,保证公 司在生产、建设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 准和技术规范等规定。 第第 2 2 条条 根据上级文件和指示精神,结合实际情况,拟定公司安全 质量

30、、文明施工等方面的文件、通知;适时组织各类安全活动。 第第 3 3 条条 做好上级检查组织工作,落实陪检人员,做好迎检各项准备 工作。 第第 4 4 条条 负责季度安全风险抵押考核、汇总、上报工作。 第第 5 5 条条 监督、指导专业化公司做好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第第 6 6 条条 按时上报各种安全汇报材料和报表。 第第 7 7 条条 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安全技措资金提出、使用工作,确保安 全技措资金落实到位。 第第 8 8 条条 分析公司的安全状况,向总工程师或安技部长提出具体建 议。 第第 9 9 条条 加强对排查的重大事故隐患、重大危险源治理情况的督查, 15 确保重大隐患按时得到有效整改。

31、 第第 1010 条条 协助相关部门开展职工安全教育、安全培训等工作,切实 提高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 第第 1111 条条 按时参加公司召开的有关安全生产会议,做好安全例会会 议记录、存档管理,提出具体建议。 第第 1212 条条 协助总工程师或安技部长组织安全检查;组织做好季度现 场管理考评工作。 第第 1313 条条 负责安全事故调查分析,拟定处理意见。 第第 1414 条条 参与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的编制、审查与实施。 第第 1515 条条 监督检查安全设施、设备、仪器(表)的使用及作业规程 的执行情况。 二、责任追究二、责任追究 第第 1616 条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安技部副部长警

32、告处分;造成严 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对工人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 (二)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 第第 1717 条条 公司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安技部副部 长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故意破坏事故现场; (二)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 况和资料。 第第 1818 条条 在安技部副部长参加的有关设计审查中,出现明显技术 失误的,安技部副部长负相应责任。 第第 1919 条条 对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未有效监督的,安技部副部长 长负相应责任。 16 第第

33、 2020 条条 未及时分析公司安全状况,向总工程师提出具体建议,安 技部副部长负相应责任。 第第 2121 条条 在安全检查中发现违章现象未及时制止,安技部副部长负 相应责任。 第第 2222 条条 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审查中,安技部副 部长或授意相关人员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安技部副部长负直接责 任。 第第 2323 条条 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相应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检查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检查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岗位职责:一、岗位职责: 第第 1 1 条条 对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

34、的法律、法规、规章、 规程、标准、技术规范以及上级安全会议精神和文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第 2 2 条条 参与各工种及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种安全规章制度的制定, 并负责监督落实; 第第 3 3 条条 参加安全工作会议,并负责检查督促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参加安 全检查和工程质量验收,并负责规程的现场兑现和监督问题的整改; 第第 4 4 条条 监督检查生产(施工)设备安全使用情况,并及时提出改进意见; 第第 5 5 条条 监督检查安全技术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第第 6 6 条条 参与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总结推广安全工作先进经验,适时提 出安全工作对策或建议,及时向分管领导或主

35、管部门汇报工作情况; 第第 7 7 条条 配合职能部门做好员工安全宣传教育、群众安全和青工岗等工作; 17 第第 8 8 条条 参与事故的抢救和处理。 二、责任追究:二、责任追究: 第第 9 条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安全检查员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 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 、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 (二) 、对工人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 (三) 、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 第第 1010 条条、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安全检查员降级直 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故意破坏事故

36、现场; (二)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 况和资料。 第第 1111 条条 对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未有效监督的,负直接责任。 第第 1212 条条 未及时分析安全状况,提出具体建议,安全检查员负直接责 任。 第第 1313 条条 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审查中,安全检查 员或授意相关人员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安全检查员负直接责任。 第第 14 条条 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相应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 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 18 经营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经营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岗位职责一、岗位职责 第第 1 1 条

37、条 负责全公司各项资金的安全周转;对安全资金的使用优先 安排,保证各项安全资金的及时到位;对应在成本中列支的各项安全费 用,在成本计划中优先考虑。 第第 2 2 条条 积极筹集资金,认真落实批准后的安全技措及灾害预防计 划,并严格检查资金的使用情况,杜绝安全专项资金挪做它用。 第第 3 3 条条 定期进行经营分析,把安全工程和设备计划落实情况作为 分析的主要内容;及时总结资金运作情况,并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第 4 4 条条 严格执行安全条例,确保资金安全;每天的现金的提取和 送存都做到专人负责,大额现金的提取及时与护卫队联系,请求协助, 并做到夜间不留现金。 第第 5 5 条条 严格执行各种票

38、据和各种印鉴的管理制度,认真审核每一 笔业务和每一次的使用情况。 第第 6 6 条条 认真保管各种会计资料,做到不遗失、不损毁,做好资料 的放火、防盗、防潮,并及时移交档案室。 第第 7 7 条条 配合安技部作好风险抵押金奖惩兑现工作。 第第 8 8 条条 负责组织制定本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 度,并按规定进行考核。 二、责任追究二、责任追究 第第 9 9 条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经营部长警告处分: (一)没有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条例,造成现金丢失、被盗、抢和损 19 毁; (二)没有严格执行票据和印鉴和管理条例,造成错开、多开和遗 失的; (三)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

39、患不及时采取措施; (四)拒不执行安全监察机构及其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 第第 1010 条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经营部长降级直至开除的纪 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事故; (二)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 况和资料。 第第 1111 条条 未组织制定本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 度,或未按规定进行考核的,经营部长负直接责任。 第第2 2 条条 对本部门的重大安全隐患没有及时排查,安全治理没有 有效监督的,经营部长负直接责任。 第第3 3 条条 工作安排失误导致他人受伤或损失的,经营部长负直接 责任

40、。 第第4 4 条条 没有按照规定安排及使用安全专项资金,经营部长负直接责 任。 第第5 条条 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相应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 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20 综合办公室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综合办公室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岗位职责一、岗位职责 第第 1 1 条条 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工 作的指令、规定,保证在工作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 准和技术规范。 第第 2 2 条条 按时参加公司安全办公会议,做好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第 3 3 条条 协助安监部门,做好有关安全会议的组织和会

41、议精神的落实, 及时为领导和有关人员安排车辆去施工工地进行安全大检查,把安全工 作放在首位。 第第 4 4 条条 每月进行一次工广区地面防火、防盗、安全用电检查,发现 隐患及时处理。 第第 5 5 条条 搞好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同时由护卫 队协助搞好机关办公楼的安全防范工作。 第第 6 6 条条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抓好交通 安全工作,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防患于未然。 第第 7 7 条条 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有关安全的临时工作。 二、责任追究二、责任追究 第第 8 8 条条 工广区地面防火、防盗、安全用电检查,发现隐患未依照有 关规定及时处理的,应当给

42、予主任罚款处罚,并可视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第 9 9 条条 未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 全事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处罚。 21 第第 1010 条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综合办主任警告处分; (一)对工人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二)对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第第 1111 条条 未深入现场,督促、检查本单位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 安全事故隐患的,综合办主任负主要责任。 第第 1212 条条 未抓好交通安全工作,按期对驾驶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的, 因工作失误误导致他人受伤害或损失,综合办主任负直接责任。

43、第第 1313 条条 在日常工作中,未及时为领导和有关人员安排车辆去施工工 地进行安全大检查的,综合办主任负直接责任。 在处理事故时,未及时为领导和有关人员安排车辆去事故现场的,视 情节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综合办主任相应的行政处分。 第第 1414 条条 非护卫队的原因,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疏虞管理,没有抓好 机关办公楼的安全防范工作,致物品、物资被盗或丢失的,综合办主任负 主要责任。 第第 1515 条条 未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有关安全的临时工作,导致安全事 故发生的,综合办主任负主要责任。 第第 1616 条条 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 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

44、任。 人力资源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人力资源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岗位责任制一、岗位责任制 22 第第 1 1 条条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 针及劳动人事政策,在总经理领导下对分管业务的安全工作负责。 第第 2 2 条条 进行劳动组织整顿,从劳动纪律、劳动报酬、人员安置等 方面充分调动全公司员工参与安全生产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调动员工 安全生产的主动性,对违反劳动纪律的员工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第第 3 3 条条 根据专业化公司生产的实际情况合理配置劳动力,建立动 态管理,进行易岗前培训,办理易岗易薪,合理确定各类人员的收入比 例,充分调动一线生产工人的积极性。 第第

45、4 4 条条 负责组织制定特种作业人员(三级)安全技术培训计划, 并抓好计划的落实工作;经常深入基层,了解和掌握特种作业人员持证 上岗和人员流动及工种变化情况,从安全角度出发,及时调整培训计划。 第第 5 5 条条 组织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协助教育培训中心搞好新工 人岗前(四级)培训工作。 第第 6 6 条条 按照国家及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做好员工劳动保护工作, 尤其做好井下员工劳动保护工作,确保劳动保护用品及时足额发放到每 位员工手中。 第第 7 7 条条 企业与员工签定的劳动合同合法,切实保护员工的合法权 益。 第第 8 8 条条 参加安全办公会议。 第第 9 9 条条 为解除生产员工的

46、后顾之忧,为他们办理工伤保险。 第第 1010 条条 组织工伤人员的伤残鉴定工作,根据工作程序上报集团公 23 司并合理确定工伤人员的待遇。 第第 1111 条条 督促、指导有关部室、专业化公司做好员工培训、劳动保 护、员工报酬等工作。 第第 1212 条条 参与事故的抢救、调查及善后处理。 二、责任追究二、责任追究 第第 1313 条条 未安排对从业人员进行相关的安全培训,或安排不符合规 定要求的人员上岗作业,应负重要责任。 第第 1414 条条 企业与员工签定的劳动合同不合法,不能够有效保护从业 人员的合法权益的,应负直接责任。 第第 1515 条条 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审

47、查中,授意相 关人员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 ,人力资源部长负直接责任。 第第 1616 条条 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重要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 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 24 专业化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专业化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专业化公司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专业化公司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专业化公司总经理是专业化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本专业 化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一、岗位职责一、岗位职责 第第 1 条条 认真组织本公司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 有关安全工作的指令、规定,保证公司在生产、建设过程中遵守国家有 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

48、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第 2 条条 按有关规定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适应工作需要 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保证公司生产、管理过程中所需的各类特 种作业人员符合要求。 第第 3 条条 组织建立、健全公司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能机构安 全生产责任制、岗位人员责任制,并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考核。 第第 4 条条 组织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安 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办公会 议制度,并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对各部门、人员进行考核、落实。 第第 5 条条 建立、健全符合实际情况的各岗位工种操作规程,并做好宣 传贯彻、教育工作,确保各岗位工种按

49、章作业。 第第 6 条条 积极在公司推广安全生产新技术,开展安全生产科研攻关, 不断提高公司技术水平和产品的科技含量。 第第 7 条条 切实保证公司生产过程中人、财、物等资源需求。 25 第第 8 条条 每月至少主持召开一次公司安全生产办公会议,贯彻上级的 安全生产指示,分析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和安全隐患,制定解决 措施,检查上一次办公会议确定的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研究公司安全 生产中的重大决策。 第第 9 条条 深入现场,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第第 10 条条 积极开展公司质量标准化工作,切实提高管理水平。 第第 11 条条 制定并实施本公司的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第 12 条条 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安排对从业人员进行相关的安全教育、 培训,不得安排未经培训的人员上岗作业。 第第 13 条条 定期向职工报告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自觉接受监督。 第第 14 条条 加强职业危害的防治与管理,做好作业现场的劳动保护工 作,按规定安排对相关的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 第第 15 条条 发生事故时,总经理要立即组织指挥抢救,按规定及时、 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第 16 条条 外出期间必须明确专人代行总经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其他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80015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