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节财政宏观调控职能概述.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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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节 财政宏观调控职能概述,一、财政,财政:一般是指国家财政,它是指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直接参与社会产品和国民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的活动。,1、财政的职能,财政的职能,资源配置职能,收入分配职能,经济稳定职能,资源配置职能:,资源配置职能:是指通过财政收支活动以及相应财政、税收政策的制订、调整与实施,实现对社会现有人力、物力、财力等社会资源结构与流向的调整和选择。,资源配置职能如何实现?,调节资源在不同地区之间的配置; 调节资源在产业部门之间的配置; 调节资源在政府部门与非政府部门之间的配置; 调节资源在政府部门内部的配置;,实现收入分配职能的手段,税收 转移支付 购买支出 各种

2、收入政策,公平和效率,经济稳定职能:,经济稳定职能:是指通过财政政策的制订、实施与调整,使整个社会保持较高的就业率,以达到充分就业,实现物价稳定、经济稳定增长以及国际收支平衡等政策目标。,经济稳定职能的内容,一是通过国家预算来调节社会总需求, 的大致平衡。 二是通过财政收支,调节社会总的供求结构,使之大致平衡。,特征,财政及财政分配的基本特征 财政分配的国家主体性 财政分配的强制性 财政分配的集中性 财政分配的无偿性,2、财政活动,财政活动:是指国家为了实现财政职能而进行的各项工作。,财政活动,财政收入,财政支出,财政收入的内容,财政收入:是指通过财政分配渠道集中于国家预算的资金。,财政收入,

3、税收收入,非税收收入,债务收入,企业收入,其他收入,财政支出的内容,财政支出:是指通过政府预算支付的资金。,财政支出,经常性财政支出,建设性财政支出,财政支出的内容,财政支出,国防支出,经济建设支出,行政支出,司法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支出,第二节、财政法,财政法:是国家立法及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制订的,调整和确认国家参与社会产品和国民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的财政活动中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1、财政法的调整对象,财政法的调整对象:是财政活动中形成的财政关系。 财政关系包括:财政管理体制关系、预算关系、税收关系、财务管理关系、国家信用关系、财政监督关系。,2、财政法的基本原则,统一领导

4、、分级管理原则; 财政收支平衡原则; 区别对待、合理负担原则; 统筹兼顾、全面安排原则;,3、财政法的体系,财政法的体系:是指由一系列调整财政关系的规律规范所构成的法律制度。 财政法的体系包括:财政体制管理法、预算法、税收法、财务管理法、国家信用法和财政监督法等。,4、财政法律体系,财政法律关系:是指当事人之间,在财政活动中依据财政法所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1)财政法律体系的特征,财政法律关系只发生在国家财政活动中; 财政法律关系的主体一方只能是国家; 财政法律关系在资产转移上一般具有无偿性。,(2)财政法律体系构成要素,财政法律关系的主体,国家机关,财政法律关系的客体,财政权利,财政法律

5、关系内容,主体指向的对象,财政义务,(3)财政法律事实,财政法律事实:是指符合财政法规定,并能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终止的客观情况。,事件,行为,例题1:,下列支出中属于建设性财政支出的是( )。 A)文教卫生支出 B)行政管理支出 C)社会保障支出 D)固定资产投资支出,D,例题2:,财政法律关系的主体一方只能是( )。 A)国家 B)企事业单位 C)公民个人 D)社会团体,A,第三节 财政预算法,一、预算法的概念 (一)预算的概念和作用 所谓预算又称为国家预算,是指一国政府编制的每一年度内财政收支及其平衡的计划,是国家的基本财政计划。 预算是反映一个国家经济与社会发展状况的工具 预算是实

6、现国家社会与经济发展政策的重要方式 预算是促进社会与国民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手段 (二)预算法的概念和作用 预算法是由国家制定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明确预算管理主体及其财权和事权的划分,规定预算编制、审核批准、执行、调整、决算等程序和确定国家预算的体系、预算收支范围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作用为: 强化预算的分配和监督职能 健全国家对预算的管理 加强国家的宏观调控 保障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二、预算法的调整对象 预算法的调整对象是预算管理关系。 三、预算法的实体规定 (一)预算管理体制 预算管理体制是指有关预算管理的文体和级次、预算管理权限划分、预算收支范围的划分原则和方法等规定的法律制度

7、,是确定中央和地方以及地方各级政府之间的分配关系的根本财政制度。 (二)预算法规定各级各类预算组织的职责权限 (三)预算收入和支出 1.预算收入范围 (1)税收收入; (2)依照规定应当上缴的国有资产收益; (3)专项收益,如国家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收入等; (4)其他应当敖预算范围的收入。 2.预算支出范围 (1)经济建设支出; (2)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的发展支出; (3)国家管理费用支出; (4)各项补贴支出; (5)其他支出。,四、预算法的程序规定 (一)预算管理程序概述 预算管理程序是指国家在管理预算活动中必经的工作环节和过程。 (二)预算的编制 预算的编制,是指国家根据一

8、定的要求,制定年度预算资金集中和分配计划的、具有固定内容和形式的活动。 (三)预算的审核和批准 提请审查 报告 审查 批准 批复 备案 撤销,(四)预算的执行 预算的执行是指各级政府、各级财政部门、各部门、各单位在实现组织预算收入和划拨预算支出中的实践活动。 (五)预算的调整 预算调整是指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由于发生了事先没有预料到的情况,需要对原预算的收支从范围和数额上进行局部的修改、补充的活动。 (六)决算 决算是指国家对预算执行情况予以总结的活动,决算草案反映着年度预算收支的最终结果,也是国家各项活动的财政上的集中反映。,第四节 财政收支划分法,一、财政收支划分法概述 财政收支划分法是指国家

9、处理中央与地方之间、地方各级政府之间的有关财政权力的分配关系,确立各级政府财政收支范围和管理权限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财政收支划分法的主要内容 财政级次的设立 划分财政支出职责 划分财政收入权 规范政府间财政联系 三、财政收支划分法的主要类型 集中型财政收支划分模式 分散型财政收支划分模式 结合型财政收支划分模式 四、我国财政收支划分法的沿革 1978年以前我国财政收支划分制度 1978年以来的财政收支划分制度改革,五、我国现行财政收支划分制度“分税制”的法律规定,分税制预算管理体制,分税制的概念 分税制的内容 分税制的类型 分税制的特点,分税制的概念,所谓分税制,是在国家各级政府之间明确划

10、分事权和支出范围,按照事权和财权统一的原则,结合税种的特性,划分中央与地方的税收管理权限和税收收入,并辅之以补助制度的一种预算管理体制模式。,分税制的内容,1、分税:即中央与地方划分税收收入;2、分权:即中央与地方划分税收管理权限;3、分征:即中央与地方各自建立税收征收体系,分别征收中央税和地方税;4、分管:即中央与地方之间建立分级预算,分别管理各自的收入。,分税制的类型,一、完全分税型 二、适度分税型,完全分税型,其主要特点有:1、税种彻底分为中央税和地方税,不设置共享税;2、中央与地方都享有独立的税收立法权、调整权、减免权;3、设立中央与地方两套税收征管机构,明确划分各自的税收征管权限;4

11、、建立分级预算管理体系,中央与地方各自有独立的财政收支权;5、地方财政平衡通过中央的转移支付解决。连接:适度分税型,适度分税型,适度分税型也称集权型分税模式。其特点是:1、在税种划分上,除了设立中央税和地方税之外,还要设立中央与地方的共享税;中央统一制定税收法规,地方政府主要是执行中央制定的统一税法,或者以中央的法规为依据制定本地区的具体实施管理办法。,分税制的特点,1、明确划分各级政府的事权 2、维护中央财政的主导地位 3、各级财政拥有独立的主体税种 4、建立完善的转移支付制度,第五节 国债法,一、国债及国债法概述 (一)国债的概念 国债,是国家以其信用为基础,按照债的一般原则,通过向社会筹

12、集资金所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 (二)国债的特点 国债是一种财政收入 国债的认购具有自愿性,这与税收有区别 国债具有弥补财政赤字、筹建建设资金和调节经济的功能,(三)国债的分类 按举借债务方式不同,国债可分为国家债券和国家借款 按偿还期限不同,国债可分为定期国债和不定期国债 按发行地域不同,国债可分为国家内债和国家外债 按发行性质不同,国债可分为自由国债和强制国债 按使用用途不同,国债可分为赤字国债、建设国债和特种国债 按是否可以流通,国债可分为上市国债和不上市国债 (四)国债的功能 弥补财政赤字 对财政预算的调剂 对国民经济运行进行宏观调控,二、国债法概述 国债法是指由国家制定的调整国债在发行

13、、流通、转让、使用、偿还和管理等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三、内债法律制度 (一)国债发行的对象 中国国债的持有者主要是个人投资者。 (二)国债发行的价格与利率 国债发行的价格是指国债发行时的出售价格或购买价格。国债发行的价格不一定就是国债的票面值,它一般是低于票面值发行,少数情况下也可以是高于票面值发行。 国债的利率主要参照以下三种因素: 金融市场利率水平 政府信用状况 社会资金供给量 (三)国债发行的承购包销方式 (四)国债的偿还方式 直接偿还法 买销偿还法 抽签偿还法 轮次偿还法,四、国家外债法律制度 (一)国家外债概述 国家外债是指国家在国外举借的各种债务,包括借自外国

14、政府、金融组织、个人的借款,在国外发行的国债等。 我国向国外举债,主要有三种途径,一是根据与国外政府间的协议取得的政府贷款;二是国际金融组织的贷款;三是在国外发行债券。 (二)国家外债管理体制 (三)发行国家外债的原则 国家主权原则 国家外债管理包括外债的举借、使用和偿还 量力而行原则 (四)国家外债的管理 国家外债的结构管理 国家外债的统计监测管理 国家的外债的偿还管理,第六节 政府采购法,一、政府采购法概述 (一)概念 政府采购法是调整政府采购当事人在向市场进行政府采购的活动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 (二)特征 政府采购的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具有明显的公共性 政府采购的主体是

15、依靠国家财政资金运转的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公用企业 政府采购的目的是为了给政府部门提供消费品或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不具营利性 政府采购具有严格的规范性,并通过专门立法,规范这种行为,二、政府采购法的立法背景和立法意义 三、政府采购法的基本原则 公开透明原则 公平竞争原则 公正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 社会公共利益原则 四、政府采购法的具体内容 (一)政府采购法的适用范围 采购人 政府采购的采购人为各级国家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审判机关、国家检察机关、军事机关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采购资金 采购资金为财政性资金,包括预算资金和预算外资金。 采购项目范围 (1)纳入集中

16、采购目录以内的采购项目。 (2)集中采购和自行采购。,(二)政府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方式 邀请招标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方式 (三)政府采购程序 采购项目批准阶段 采购合同形成阶段 采购合同管理阶段 妥善保存采购文件 (四)政府采购方式的程序 (五)政府采购质疑与投诉、监督与检查的规定 政府采购质疑与投诉 政府采购监督与检查,思考题 简述财政的职能。 财政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简述财政转移支付法的基本内容。 政府采购的方式有哪些?,案例分析,案例一:1996年,某市人民代表大会在进行预算草案的审议时,接受了某些代表的提议,把下属各县的预算草案也一并审核。 问:请

17、你试用预算法的原理对这一现象的合法性予以评析。,分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只能审核本级政府的预算草案,不能审批下级政府汇总的预算草案。这是1994年预算法的突破,这样既能防止滥用职权又能使审批的预算更符合现实的需要。在本案例中,市人大把下级政府的预算草案一并审核,是违背预算法的规定的,缺乏合法性。,案例二: 某市政府机关想购进辆公务用车。 问:请你按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设计一个采购方案。 分析:政府购进14辆公务车,金额巨大,一般是采用集中采购的形式。适用公开招投标的方式。第一步是制作招标书;第二步是接受商家的投标;第三步是组成招标专家委员会;第四步是讨论决定中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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