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防止交通事故.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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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 防止交通事故24.1 防止交通事故重点要求24.1.1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管理机构(如交通安全委员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本单位所有的车辆、船只和驾驶人员进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交通安全应与安全生产同布置、同考核、同奖惩。24.1.1.1托电本部车辆管理部门、云发公司及各外委单位、常驻托电有车单位必须建立交通安全管理机构(如交通安全委员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本单位所有的车辆、和驾驶人员进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交通安全应与安全生产同布置、同考核、同奖惩。24.1.1.2托电本部车辆管理部门、云发公司及各外委单位、常驻托电有车单位的交通管理机构在托电厂区必须严格执行

2、内蒙古大唐托克托发电有限责公司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对违反规定者将按照内蒙古大唐托克托发电有限责公司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进行处罚。24.1.2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监督、考核、保障制约机制,必须实行“准驾证”制度,无本企业准驾证人员,严禁驾驶本企业车辆。落实责任制,对所管辖车辆和驾驶员能够进行安全有效制约。24.1.2.1公司本部车辆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监督、考核、保障制约机制,必须实行“准驾证”制度,凡公司所属各单位的驾驶员,除具有合格的驾驶证之外,还必须持有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签发的“托电内部准驾证”否则不得驾驶本公司车辆;24.1.3各级行政领导,必须要经常督促检查所属单位车船交通安全情况,把车

3、船交通安全作为重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并及时总结,解决存在的问题,严肃查处事故责任者。24.1.3.1车管部门领导,必须要经常对所属单位车辆的安全进行检查,司机应做到“出车前检查、途中检查、回厂后检查、勤紧固、勤保养、勤清洁”,把交通安全作为重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并及时总结,解决存在的问题,严肃查出事故责任者。并有记录。24.1.3.2各车辆单位每月必须由主管领导主持召开一次交通安全例会,分析总结当月的交通安全工作情况,对违反交通管理规定及违反交通法的行为进行处罚。24.1.4必须认真执行国家交通法规和本企业有关车船交通管理规章制度,逐渐完善车船交通安全管理制度,严密安全管理措施(含场内车辆和驾

4、驶员),做到不失控、不漏管、不留死角,监督、检查、考核工作到位,保障车船运输安全。24.1.4.1托电公司安全监察部应修订完善托电公司交通管理规定,所有机动车辆必须执行国家交通法规和托电公司交通管理规章制度,严密安全管理措施(含场内车辆和驾驶员),做到不失控、不漏管、不留死角,监督、检查、考核工作到位,保障车辆行驶的安全性24.1.4.2由各部门定期(每半年1次)组织职工学习相关的法规和制度,不断提高职工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和保护意识。24.1.5各种车辆、船只的技术状况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安全装置完善可靠。对车辆、船只必须定期进行检修维护,在行驶前、行驶中、行驶后对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发现危险及

5、交通安全问题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带病行驶。24.1.5.1公司及其他单位所有车辆的技术状况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安全装置完善可靠。对车辆必须定期进行检修维护,由机动车所属单位在行驶前、行驶中、行驶后对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发现危险及交通安全问题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带病行驶。24.1.5.2各单位必须对所属车辆进行定期年检,对安全装置、性能上存在的问题及时处理,否则不准营运。24.1.6加强对驾驶员的管理,提高驾驶员队伍素质。定期组织驾驶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提高驾驶员的安全行车意识和驾驶技术水平。对考试、考核不合格或经常违章肇事的应不准从事驾驶员工作。24.1.6.1加强对驾驶员的管理,提高驾驶员队伍素质。

6、公司安全监察部定期(每6个月1次)对驾驶员进行业务技能和交通知识的培训、考试。各单位必须定期组织驾驶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提高驾驶员的安全行车意识和驾驶技术水平。对考试、考核不合格或经常违章肇事的应不准从事驾驶员工作。24.1.7严禁酒后驾车,私自驾车,无证驾车,疲劳驾驶,超速行驶。严禁领导干部迫使驾驶员违章驾车。24.1.7.1托电公司各专职驾驶员及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严禁酒后驾车,私自驾车,无证驾车,疲劳驾驶,超速行驶,确保公司的交通安全。24.1.7.2公司领导干部应带头遵守国家及公司交通法规、制度,严禁领导干部迫使驾驶员违章驾车。24.1.8严禁人货混载24.1.8.1安全监察部

7、必须加强货车的不定期检查,及时发现人货混载现象,并对人货混载行为严肃考核。24.1.9在厂内的车辆速度应有明确的限制,在厂区道路、各种桥架和主要路口,设置警示标志,必要时,安装限速带。24.1.9.1厂区内各路段设置明显的限速标志,明确厂内对车辆速度的限制,在厂区道路、各种桥架和主要路口,设置警示标志,必要时,安装限速带。24.1.9.2必须加强厂区输煤大道、运灰大道的车辆的管理,确保输煤、运灰交通安全。24.1.10所有机动车,除司乘人员的座位外,在行驶过程中,任何位置不得载人。24.1.10.1公司所有机动车,除司乘人员的座位外,在行驶过程中,任何位置不得载人。24.1.10.2安全监察部

8、必须不定期组织各车辆所属单位的安全主管领导,对机动车的载人情况进行检查考核。24.1.11吊车、翻斗车在架空高压线附近作业时,必须划定明确的作业范围,并设专人监护。24.1.11.1吊车、翻斗车在架空高压线附近作业时,必须由作业组织部门在作业安全区域内划定明确的作业范围,设立警示标示。24.1.11.2吊车、翻斗车在架空高压线附近作业时,由施工组织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监护。242 实 施 重 点24.2.1加强加强车辆特别是通勤车辆的安全管理,坚持定检,强制维护,确保车辆安全装置和消防器材的完好。24.2.1.1通勤车辆属于重大危险源,通勤车辆的安全管理,必须坚持定检、定修并有记录;强制维护

9、保养,保证车辆外观及安全装置完好,消防器材要定期检查,及时更换确保完好使用。24.2.2加强特种车辆和驾驶人员的管理,特别是进入生产现场,必须明确作业范围,设专人监护;吊车作业还应对支撑点的负荷能力进行校核。24.2.2.1对特种车辆必须办理场内机动车辆牌照,驾驶特种车辆的人员必须办理特种车辆驾驶证,特别是进入生产现场,必须明确作业范围,设专人监护,吊车作业必须对支撑点的负荷能力进行效验并有记录。24.2.3严格履行内部“准驾”制度,无准驾证人员,严禁驾驶本企业车辆,严禁领导干部迫使驾驶员违章驾车。24.2.3.1运输公司及公司内部专兼职驾驶员必须履行准驾证制度,无准驾证人员,严禁驾驶本公司车辆,严禁领导干部迫使驾驶员违章驾驶车辆,准驾证每年要进行年检且要进行准驾证年检考试并存档备案。24.2.4认真落实出车前、行车中和收车的三检查制度,明确带车人的安全责任24.2.4.1对车辆要坚持“三检、四勤“;出车前检查、途中检查、回厂后检查和勤检查、勤紧固、勤保养、勤清洁并要有记录。派出三辆以上的车队要明确带队负责人,带车人要明确自己的安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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