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TJ 295-2000 开敞式码头设计与施工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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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J T J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J T J 2 9 5 一2 侧 犯 开敞式码头设计与施工技术规程 D e s i g n a n d C o n s t r u c t i o n T e c h n i c a l C o d e o f O p e n S e a T e r m i n a l 2 0 0 0 一 1 2 一 2 5 发布2 0 0 1 一 0 6 一 0 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发布 目次 、1卫、,、,、1、.夕、.2、,、J、,、.了,、口、.尹 122,廿1,几,J66tn67气产222凡Jlf 了t/毛了、了t、了丈厂胜、厂.、,.主呼.J.J,.孟,

2、工11 、J、护、尹1、J 心J,0入n,1 (l(l(l扭担1 I 总则 z 水文气象 2 . 1 气象 2 . 2 潮位 2 . 3波 浪 2 . 4海 流 25 作业天数统计 3 平面布置 3 l 一般规定 3 . 2 平面布置形式 3 . 3 码头轴线 34 港口水域 3 . 5码 头 4 装卸工艺 4 . 1 一般规定 4 . 2 散货码头装卸工艺 4 . 3 油品码头装仰工艺 5 水工建筑物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1 一般规定 52 构造 5 . 3 作用与作用效应组合 5 . 4 计算

3、 55 附属设施 6施工准备 6 . 1海洋环境与场地调查 ( 2 1 ) 6 . 2 施工组织设计 。 , ( 2 2 ) 6 . 3 开工准备 ( 2 6 ) 7 施工测f ( 2 7 ) 8 构件预制、 出运和存放 ( 2 9 ) 9 重力墩式码头施工 ( 3 1 ) 9 . 1基槽开挖与抛石基床施工 ( 3 1 ) 9 . 2 沉箱与构件安装 ( 3 1 ) 9 . 3现 场 浇 筑 混 凝 土 ( 3 2 ) 1 0 桩基码头施工 ( 3 4 ) 1 0 . 1挖泥 ( 3 4 ) 1 0 .2 基桩施工 ( 3 4 ) 1 0 .3 夹桩 ( 3 5 ) 10 . 4预 制 构 件

4、 安 装 ( 3 6 ) 1 0 . 5 现场浇筑混凝土 ( 3 7 ) 附录 A 冰量和浮冰密集度划分 ( 3 8 ) 附录 B 浮冰冰型划分 ( 3 9 ) 附录 C 输油臂规格、 数量及布置 ( 4 0 ) 附录 D 风、 浪、 雨和能见度等级标准 ( 4 2 ) 附录 E 本规程用词用语说明 ( 4 6 ) 附加说明本规程主编单位、 参加单位和主要起草 人名单 ( 4 7 ) 附条文说明 , ( 4 9 ) 1 总则 1 . 0 . 1 为统一开敞式码头设计与施工技术要求, 做到技术先进、 经济合理和安全可靠, 制定本规程。 1 . 0 . 2 本规程适用于海港工程中新建、 改建或扩建

5、开敞式散货码 头和油品码头的设计和施工。对有掩护但由于特殊原因尚未形成 良好掩护条件, 受波浪或海流影响较严重的码头工程, 可参照执 行。 1 . 0 . 3 开敞 式码头的 设计与施工, 除应符合本规程外, 尚 应符合 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水 文 气 象 2 . 1 气象 2 . 1 . 1 气象要素的观测不应受地形和地物的影响。当港区附近 无长期测风资料, 需利用离港区较远气象台站的观测值时, 应在港 区附近设立临时测站, 并根据短期同步相关分析确定港区风要素 值。 2 . 1 . 2 对风、 雨、 雾、 气温、 湿度和雷暴等气象要素, 应分别进行常 规特征值的统计。对风、 雨、

6、 雾要素宜统计连续3年的观测资料, 当资料缺乏时, 连续观测资料不应少于 1 年, 统计应符合下列规 定 。 2 . 1 . 2 . 1 对风要素, 宜统计每日2 4次的风速、 风向观测值, 当 资料缺乏时, 可统计每日0 2 , 0 8 , 1 4 , 2 0 时的4 次观测值, 并应按蒲 氏风级 1 一 4级、 _5 级, 6级、 7级, 8 级和 8 级以上分别统计各向的 出现频率。 2 . 1 . 2 . 2 对雨要素, 应按大、 中、 小雨分别统计其累积出现 日 数 的年平均值。 2 . 1 . 2 . 3 对雾要素, 应统计能见度小于 l k m大雾的最长历时及 其累积出现日数的年

7、平均值。 2 . 2潮位 2 . 2 . 1 码头的设计潮位应包括设计高水位、 设计低水位、 极端高 水位和极端低水位。设计潮位的统计和计算方法应按现行行业标 准 海港水文规范 ( J T J 2 1 3 ) 的 有关规定执行。 2 2 . 2 . 2 北方港口选用的乘潮水位, 应以 1 2 月、 1 月、 2月3 个月的 实测潮位资料核算航道通过能力及其对码头正常营运的影 响。 2 . 3波浪 2 . 3 . 1 码头及其附近的波浪要素, 宜统计连续 3 年的观测资料, 当资料缺乏时, 连续观测资料不应少于 1 年。波浪要素的统计分 析应包括下列内容: ( 1 ) 分级统计波高和周期的各向出

8、现频率, 确定常波向和强波 向; ( 2 ) 统计各向靠离泊和装卸允许波高及紧急离泊波高的出现 频率。 2 . 3 . 2 码头设计波浪 重现期的 确定及设计波浪要素的推算, 应符 合现行行业标准 海港水文规范 的 有关规 定。 2 . 3 . 3 波高和周期的年频率曲线, 宜采用皮尔逊 II I 型曲线。有 条件时, 应以与实测资料拟合最佳为原则, 可选用极值 I 型分布、 对数正态分布或威布尔分布等其他理论频率曲线。 2 . 4 海流 2 . 4 . 1 海流测站的布设应满足下列要求: ( 1 ) 在码头区, 单个泊位应至少布设 2 个测点; 2个以上泊位 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但不得少于

9、4 个测点; ( 2 ) 在航道区, 可根据航道的走向和长度以及流速大小布设测 点, 测点间距不宜过长; ( 3 ) 同 一测区 测点应同步观测, 必要时, 不同测区测点亦应同 步观测 。 2 . 4 . 2 当采用准调和分析方法时, 应进行大、 中、 小潮 3 次全潮海 流观测。在径流影响显著的海区, 应在洪水期和枯水期分别进行 观测。每次海流观测的延续时间不应少于2 5 h . 2 . 4 . 3 海流观测的垂线层次应根据当时的水深d确定, 并应符合 3 下列规定: ( 1 ) 当 d l o m时, 宜对表层、 0 . 2 d层、 0 . 4 d层、 0 . 6 d层、 0 . 8 d

10、层和底层进行观测; ( 2 ) 当5 m . d ._ 2 0 0 0 0时, T ( J T J 2 9 1 ) 和( 格型钢板桩码头设 计与施工规程) ( J T J 2 9 3 ) 的有关规定。 5 . 4 . 2 高桩墩式结构的桩基内力计算, 当墩体为刚性桩台时, 应 按空间结构计算。 5 . 4 . 3 桩基上实体墩台上部结构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墩体的高度应根据使用要求和受力情况确定, 并不宜小于 1 . 5 m; ( 2 ) 当墩体较高需分层浇筑时, 应对底板进行强度计算; ( 3 ) 墩体的底部、 顶部及四周应设置构造钢筋。构造钢筋的直 径和间距应根据墩体的大小确定。墩

11、体底板受力钢筋的最小配筋 率可取0 . 1 5 %, 对墩体高度由使用要求确定的大体积混凝土受弯 构件, 受力钢筋配筋率不得小于0 . 0 5 %; 对厚度大于 5 m的构件可 不受此限制, 但每米宽度内的钢筋面积不得少于2 5 0 0 m m 2 0 5 . 4 . 4 空箱式上部结构应对底板、 侧墙、 顶板进行强度计算, 底板 厚度不宜小于0 . 8 m, 并应考虑已浇筑底板对侧墙的约束力。 5 . 4 . 5 刚架或析架式结构设置底部平台时, 平台厚度由 计算确 定, 不宜小于0 . 8 m 。设有平台的刚架结构, 可按刚架底端嵌固在 底板上的平面刚架计算; 设有平台的析架结构, 可按刚

12、性支承上的 平面析架计算。对无平台的精W.结构, 应取精架和基桩作为一个 杆件系统, 按弹性杆件法计算。 5 . 4 . 6 高桩梁板式码头结构纵向叉桩的设置, 应通过计算波浪、 海流及装、 卸船设备制动力的作用确定。基桩的布置应考虑施工 的可能性 。 5 . 5 附 属 设 施 5 . 5 . 1 护舷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5 . 5 . 1 . 1 开敞 式码头护舷应优先选用吸能高、 反力小的橡胶护 舷。 5 . 5 . 1 . 2 橡胶护舷的型式应依据其吸能量、 反力、 耐久性、 安装 1 9 维修和价格等因素及码头造价, 经综合经济比较确定。 5 . 5 . 1 . 3 橡胶护舷的规格

13、、 尺寸及受力特性, 应满足船舶驶靠 码头及系泊状态波浪作用下对码头挤压、 撞击时的吸能要求。 5 . 5 . 1 . 4 带有防冲板的橡胶护舷在船舶撞击时的面压值宜小 于船舶侧板的允许面压值。允许面压值应根据船舶结构确定, 当 缺乏资料时, 货船可取 0 . 3 4一0 . 4 M P a , 大型油船可取 0 . 2一 0 . 4 MP a o 5 . 5 . 2 系船设施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应根据计算或模型试验设置足够吨级和数量的系船柱; ( 2 ) 宜根据使用要求设置带缆用的动力绞车; ( 3 ) 宜根据风、 浪、 流的情况在码头上配备快速脱缆装置。 6 施 工 准 备

14、6 . 1 海洋环境与场地调查 6 . 1 . 1 开敞式码头施工准备中, 应对风、 浪、 潮、 风暴增减水、 海 流、 冰、 污损海生物、 雨和雾等进行调查, 并取得相应资料。 6 . 1 . 2 对气象、 水文等已有相当了解的港区, 应对己有资料和经 验进行分析总结, 并形成施工所需的图、 表、 曲线等。对新辟港区, 除应向业主、 设计单位等调查了解外, 尚应向有经验的专家、 当地 渔民咨询, 必要时应进行验证性检测。 6 . 13 风资料的收集, 应包括下列内容: ( 1 ) 累年各向平均风速, 最大风速及频率图、 表; ( 2 ) 累年逐月各向平均风速、 最大风速频率图、 表; ( 3

15、 ) 累年逐月风力为5级及其以下、 6 级、 7级及其以上的平均 出现天数。 6 . 1 . 4 波浪资料的收集, 应包括下列内容: ( 1 ) 施工期波浪要素, 宜取 5年或 1 0 年重现期的波高和平均 周期; ( 2 ) 累 年各级各向H U M 波高频率图、 表; 3 ) 累年各月各向H 。 波高频率图、 表; ( 4 ) 1 年或几年风浪、 涌浪、 混合浪所占比例图、 表。 6 . 1 . 5 潮位资料的收集, 应包括下列内容: ( 1 ) 全年逐日 潮汐预报资料; ( Z 设计潮位、 潮位累积频率曲线以及风暴潮增减水情况; ( 3 ) 抢潮施工时, 应掌握相应月份逐旬的典型潮位过程

16、线; ( 4 ) 位于海湾内的施工点, 应考虑风向、 风级可能对潮位预报 2 1 值的增、 减影响。 6 . 1 . 6 海流资料的收集, 应包括下列内容: ( 1 ) 施工区域的海流方向和不同深度的流速及矢量图; ( 2 ) 最大、 最小流速与潮位的相关关系; ( 3 ) 当工程位于河口水域时, 应考虑涌潮流速情况。 6 . 1 . 7 有冰凌发生的水域, 应了解初、 终冰期及冰况等。 6 . 1 . 8 对工程所在海域及预制构件水下存放场地, 应调查分析可 能存在的各类污损海生物, 确定其对工程施工或构件存放的影 响。 6 . 1 . , 雨、 雾资料的收集应包括下列内 容: ( 1 )

17、累年各月降水量; ( 2 ) 小雨、 中雨、 大雨及其以上的降雨天数; ( 3 ) 累年各月平均雾天数( 能见度在 I k m以内的雾的平均出 现天数) 。 6 . 1 . 1 0 场地调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6 . 1 . 1 0 . 1 场地调查应包括水深、 海底地貌、 障碍物、 工程地质 等内容, 应重点调查暗礁、 浅点、 障碍物、 海底管线、 电缆、 爆炸物、 海产养殖与渔捕设施、 底质情况等。 6 . 1 . 1 0 . 2 场地调查资料应包括下列内容: ( 1 ) 施工活动海区的最新海图; ( 2 ) 工程所在水域较大比尺的水深图; ( 3 ) 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 4 ) 测量控

18、制网点。 6 . 2 施工组织设计 6 . 2 . 1 施工准备阶段应根据工程规模和技术复杂程度编制施工 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2 . 2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 1 ) 工程概况; ( 2 ) 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2 2 ( 3 ) 主要工序的施工方 法, 采用的船机设备、 施工顺序、 技术保 证措施; ( 4 ) 大型临时设 施的 设计, 包括预制场、 混凝土预制件 存放场、 材料出运设施、 防台避风设施、 现场驻船锚系设施和大型测量设施 等; ( 5 ) 施工 进度计划; ( 6 ) 主要材料使用计划; ( 7 ) 劳动力使用计划; ( 8 ) 船、 机使用计划;

19、 ( 9 ) 质量保证措施及验收标准; ( 1 0 ) 安全保障措施。 23 施工工艺和船机性能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6 . 2 . 3 . 1 应减少现场作业量, 扩大预制组装量; 宜用水面以 上 作业取代水面及水 下作业; 6 . 2 .3 . 2 施工船舶应具有足够的抗风、 浪性能。有条件时, 宜 采用海上施工作业平台。 6 . 2 . 3 . 3 施工作业现场对船机的安排, 应充分考虑突遇风浪影 响时能及时安全撤离和迅速返回恢复生产。 6 . 2 . 3 . 4 对远离陆域基地的工程, 现场作业船组, 应具有相对 独立的海上施工能力。 6 . 2 . 4 远离陆域基地的海上施工现场,

20、 应配备油、 淡水、 水泥和砂 石的供应船 , 宜设置供施工人员临时食宿的住宿船和交通船。必 要时, 尚应配备临时发电机组、 电气焊和机加工等生产设施, 以及 通讯、 医疗等辅助设施。 6 . 2 . 5 船舶避风锚地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6 . 2 . 5 . 1 船舶避风锚地应满足下列要求: ( 1 ) 锚泊安全; ( 2 ) 水域面积足够; ( 3 ) 海底土质适合锚抓要求。 6 . 2 . 5 . 2 船舶避风锚地的位置、 水深、 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2 3 ( 1 ) 避风锚地应选择在具有掩护功能的附近港区或天然港湾, 并应根据水深、 面积、 泊稳条件、 进出航道、 障碍物、 距

21、作业现场远 近等情况比较分析确定; ( 2 ) 避风锚地的面积应根据系泊方式确定, 系泊方式应根据地 形、 气象、 水文、 海底土质等自然条件确定, 通常可采用单锚系泊的 方式; ( 3 ) 避风锚地的水深可采用 1 . 1 5 倍船舶最大吃水, 对防台锚 地, 考虑可能出现的严重减水, 可采用 1 . 2 倍船舶的最大吃水。锚 地底标高的确定, 应以理论最低潮面为基准。 6 . 2 . 年施工 作业天数可按 下式计算: N o 二K 艺N ; ( 6 . 2 . 6 ) 式中 N o 全年能利用到的作 业天数; N ; 在设 定的气象与海况作业界限内, 该施工月可供作 业的天 数, 习N ;

22、 为全年所有施工月份可供作业天数 之和。 作业界限 值可取风力不大于6 级, 波浪H I / l o 不大于0 . 8 m, 降水等级在中雨及其以下, 能见度大 于 l k m 。统计时应扣除风, 雨或浪同时出现的天数。 有冰凌海域, 尚应扣除在冬冰期不宜进行施工的天 数。风、 浪、 雨和能见度分级标准见附录 D ; K 作业天利用系数, 一般取0 . 7 一 0 . 9 0 6 . 2 . , 施工船舶作业的气象与海况限值, 与采用船只的抗浪性 能、 作业内容等有关, 应根据经验确定。当缺乏经验时, 可按表 6 . 2 . 7 估算 , 并应通过典型施工验证后进行调整。 施工船舶作业的允许波

23、高和风级参考值表6 . 2 . 7 序 号 作 业 内 容 所用船 、 机 安全 、 有效施工 条件 允许波高 ( m ) 允许风级 1 基槽 挖泥 、 清碴 抓斗式挖 泥船 斗 容 V ; . 4 心 0 . 85 2 荃床抛 石 6 0 0方 驳0 . 75- 6 续表 6 , 2 刀 序 号 作 业 内 容所用船 、 机 安全 、 有效施 工条件 允许波 高( m 允许 风级 3 基床 重锤夯实 1 5 甘抓斗式挖泥船 0 . 85 6 0 0方驳 ,1 5 t 吊机 0 . 65 4基 床整平方驳潜水 船 0 . 65 5沉 箱安放2 0 0 t 起重船 吊扶 0 . 75 6箱 内回

24、填砂 石6 0 0 t 方驳 0 . 75 一6 7上部 结构 安装2 0 0 t 起重 船 0 . 54 8现场浇筑 混凝土混 凝上拌和 船 0 . 65 -6 9打桩 钢管桩打桩 船 0 . 95 -6 混凝 土桩打桩 船 0 . 85 一6 1 0 引 堤水 上她石 6 0 0 t 方 驳 1 . 06 1 1引堤水 上吊安护 面块2 0 0 t 起重船 , 6 0 0 1 方 驳 0. 65 1 2 施 下 区 水 域 内 拖航拖 船 0. 85-6 自 航拖船 1 . 05一6 注: 表中波高系目 侧波高, 相应平均周期子 5 s 时,表列数值 应适当降低。 6 . 2 . 8 计算

25、施工用支架、 模板及施工中码头局部结构或构件强 度、 稳定时, 波浪的重现期可采用 5 一L O年, 波高可采用有效波高。 6 . 2 . 9 在开敞式码头施工中, 着通风式重装的潜水作业, 应符合 下列规定。 6 . 2 . 9 . 1 当作业环境的流速随时间变化时, 应选择对潜水作业 安全、 有效的下潜时 段。流 速对潜水作业的 影响见表6 . 2 . 9 0 流 谏 对 潜 水 作 业 的 影 响表 6 . 29 安全 、 有效 作业状 况 尚可安全 、 有效作 业状况 对安 全 、 工效有 明显 不利影 响的作业 状况 LO m/ s 6 . 2 . 9 . 2 在实施潜水作业的区域,

26、 环境条件属于下列情况之一 者, 严禁潜水员在无安全或无防御措施情况下潜水作业: 2 5 ( 1 ) 水流流速大于LO M A; ( 2 ) 具有噬人海生物、 障碍物或污染物等潜在危险; ( 3 ) 水温在5 以下。 6 . 2 . 1 0 在离岸较远的开敞海域驻位作业的船舶, 应制定专门的 技术安全规则, 该规则应包括下列内容: ( 1 ) 船舶进驻现场的气象、 海况条件, 夜间作业的限制条件; ( 2 ) 船舶驻、 退场作业要领; ( 3 ) 允许作业的气象、 海况界限值; ( 4 ) 临场风浪骤起时, 采用应急措施的 气象、 海况 界限值; ( 5 ) 工程临时中止的善后措施; ( 6

27、) 陆上基地与海上作业现场间的通讯、 救助、 服务等保障措 施。 6 . 2 . n当施工过程中, 可能遭受台风或寒潮袭击时, 应采取相应 的防护措施 。 63 开 工 准 备 6 . 3 . 1 开工前应建立水上施工区域界标, 界标宜采用浮筒, 并应 标明编号、 设置灯光信号。确定施工区域范围时应考虑下列因素: ( 1 ) 施工船舶进、 出场的航道轴线、 水深、 宽度; ( 2 ) 施工作业高峰时驻场船只数量及其作业或锚泊时锚缆伸 张的最大范围; ( 3 ) 与相邻使用单位的协调、 配合。 6 . 3 . 2 应设立水尺和潮信站。水尺应设在施工水域受风浪、 航行 作业影响较小的地点, 水尺零

28、点应与当地理论最低潮面一致。 6 . 3 . 3 应对施工区 域范围内的 海底状况进行详细调查, 应清除危 及施工安全的水面、 水下障碍物、 爆炸物, 对查明存在暗礁、 沉船等 的危险区应设醒目 标志, 必要时应扫海。 7 施 工 测 量 7 . 0 . 1 施工的平面与高程测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水运工程测 量规范 的有关规定。 7 .0 . 2 开敞式码头施工定位测量方法, 应视工程点离岸远近而 定。当 离岸在5 0 0 0 m以内 时, 可根 据不同 距离和 精度要求, 分别采 用经纬仪前方交会法、 六分仪后方交会法、 电磁测距仪或全站仪极 坐标法等。在离岸距离大于5 0 0 0 m时,

29、 应根据不同定位精度要求, 选择适宜的定位方法及仪器类型。 7 . 0 . 3 当码头离岸较远, 施工时不能从岸上控制点直接控制码头 轴线、 桩位或高程时, 应在海上建立测量平台。测量平台可考虑与 工程本体相 结合进行建造。 7 . 0 . 4 海上测量平台的建造, 应符合下列规定。 7 . 0 . 4 . 1 平台应选在既能满足使用要求又适宜建台的位置。 平台位置应能较好控制码头轴线, 交会桩位时定位角宜为3 0 - - 1 5 0 o , 且不应妨碍施工船只进、 出 作业。 7 . 0 . 4 . 2 平台结构应结合工程地质条件与拟建码头结构型式 选定, 宜利用工程主体所用的构件进行建造。

30、 7 . 0 . 4 . 3 平台结构, 应经设计计算确定, 并应考虑振动对测量 精度的影响。 7 . 0 . 4 . 4 平台顶面高程应与拟建码头顶面高程相近, 平台顶面 尺度宜为2 - 3 甘, 兼作导标时, 尚应适当加大。 7 . 0 . 4 . 5 平台的施工定位可采用经纬仪、 测距仪或全站仪测 定。打桩或安放构件时的粗定位精度宜为士1 5 0 m mo 7 . 0 . 4 . 6 平台设置稳定后应按一级小三角精度重新精确定位, 测出初设点位坐标, 并应根据平台设计坐标与初设点坐标差值, 将 2 7 点位调整到设计坐标的正确位置。 7 . 0 . 5 平台高程控制点的引测, 视平台离岸

31、远近可选用水准仪, 并按四等水准测量精度, 采用过海水准测量方法, 将高程自岸上水 准点引至平台点位上, 也可用测距仪按三角高程方法引测高程。 7 . 0 . 6 应定期检测平台上点位的坐标和高程, 当其位移或沉降值 大于 5 二 时, 应进行调整。在大风浪天气过程结束后, 应及时进 行检测 。 S 构件预制、 出运和存放 8 . 0 . 1 桩、 梁、 板、 块 体和 沉箱等构件的 制作、 出运和存放, 应符合 现行行业标准 港口工程桩基规范 ( J T 3 2 s 4 ) , 重力式码头设计与 施工 规范 和 高 桩码头设计与施工规范 的有 关规 定。 8 . 0 . 2 采用驳船装运构件

32、时, 应符合下列规定。 8 . 0 . 2 . 1 应对驳船进行严 格检 查, 复核甲 板强度和装载后的 船 体稳性, 必要时应加固。远距离拖航时, 宜水密封舱, 并将装运的 构件封固稳定。 8 . 0 . 2 . 2 构件装载的数量、 高度和装、 卸过程中的驳船荷载变 化, 应符合驳船的稳性要求。装驳的构件, 宜均匀对称地摆放在垫 木上, 需叠放时, 宜采用金字塔式放置, 以保持驳船的平衡。 8 . 0 . 2 . 3 装 驳时, 应根据构件的安装顺序排列装船顺序, 并应 使驳船在构件安装过程中, 不致发生超限性倾斜。 8 . 0 . 2 . 4 因卸载而倾斜的驳船, 不宜在开敞海域滞留过夜

33、。 8 . 0 . 3 沉箱海上运输, 可采用浮运拖带法或半潜驳干运法。下列 情况宜用半潜驳干运法运输: ( 1 ) 成批、 长距离运输沉箱; ( 2 ) 受施工条件限制, 难以浮运的大型超重沉箱或自身浮游稳 性不足的沉箱; ( 3 ) 航程中海洋环境状况复杂, 不宜采用浮运拖带法运输。 8 . 0 . 4 采用半潜驳干运沉箱时, 应符合下列要求。 8 . 0 . 4 . 1 半 潜驳干运沉箱应满足半潜驳的 使用要求。当 无资 料或类似条件下的运输实例时, 对下潜装载、 航行、 下潜卸载的各 个作业阶段, 应验算半潜驳的吃水、 稳性、 总体强度、 甲板强度和局 部承载力以及沉箱的强度、 稳性等

34、, 并应考虑在风、 浪、 流作用下的 2 9 船舶运动响应。 8 . 0 . 4 . 2 半潜驳装运沉箱, 在潜、 浮过程中的定倾高度, 空船下 潜时不应小于0 . 5 m, 装载潜、 浮时不应小于 1 . 0 m。当作业区流速 较大时, 尚应适当提高。 8 . 0 . 4 . 3 半潜驳千运沉箱时, 甲 板应平整, 并应设置垫层, 使沉 箱均匀受力。对有特殊要求的沉箱, 应按沉箱底面尺度, 在甲板面 上设置相应的基础底座。 8 . 0 . 4 . 4 沉箱在自浮状态下, 半潜驳下潜装船并起浮时, 应满 足下列要求: ( 1 ) 沉箱自浮吃水应小于半潜驳最大吃水深度; ( 2 ) 沉箱就位的牵

35、引设备应处于良好的待命状态, 半潜驳的 排 、 灌水系统状态应正常; ( 3 ) 半潜驳甲 板上应布置定位装置以控制沉箱 方位; ( 4 ) 多个沉箱装船时, 应避免相互挤碰; ( 5 ) 应选择适当的下潜位置, 下潜处海底土质及平整度应符合 要求, 且无障碍物; ( 6 ) 宜顺流下潜; ( 7起浮过程应保证沉箱不发生局部变形、 损坏。 8 . 0 . 4 . 5 半潜驳装载沉箱启航前, 应对沉箱进行适 当固定, 检 查沉箱各舱水密情况, 并视航程状况, 对沉箱采取适当封顶措施。 8 . 0 . 4 . 6 半潜驳下潜卸船时, 应满足下列要求: ( 1 ) 半潜驳与沉箱的整体稳性应符合要求;

36、 ( 2 ) 下潜作业区宜接近沉箱沉放位置; ( 3 ) 下潜海域的环境状况应符合作业要求, 风速不应大于 l o m / s ; 流速不应大于 L O m / s o 9 重力墩式码头施工 9 . 1 基槽开挖与抛石基床施工 9 . 1 . 1 开敞海域重力墩式码头的基槽开挖与抛石基床施工, 应符 合现行行业标准 重力式码头设计与施工规范 的有关规定。 9 . 1 . 2基槽开挖后应及时抛填, 防止回淤。必要时, 可分段开挖、 抛填 。 ,1 . 3 基床夯实可采用重锤夯实法、 爆破密实法或其他方法。采 用重锤夯法或爆破密实法时, 应符合下列规定。 9 . 1 . 3 . 1 当采用重锤夯实

37、法时, 夯锤底面的压强宜为5 0 6 0 k P a , 落距宜为2 . 5 一 3 m , 不计水浮、 阻力时的每夯冲击能宜为 1 5 0 一 2 0 0 k J / 甘。 夯锤应具有竖向泄水通道。对水深、 流大的 作业 点, 宜用较大锤重, 并加大落距。 9 . 1 . 3 . 2 当采用爆破密实法时, 基床爆破密实的技术参数选 定、 施工技术要求和质量检测标准等应按现行行业标准 爆炸法处 理水 下地基 基础技术规程 ( J T J / T 2 5 8 ) 的 有关规定执行。 9 . 1 . 4 当安放在基床上的单个构件, 底面尺寸大于、 等于3 0 m 2 时, 基床整平应细平, 高程

38、允许偏差应为士 5 0 m m o 9 . 2 沉 箱与 构件安 装 9 . 2 . 1 沉箱与构件安装前, 应掌握现场气象与海况预报资料, 确 认作业历时中的最大风级、 流速和浪级在允许值以内。并应对沉 箱与基床、 预制构件与安装面进行检查 不符合技 术要求时, 应修 整清理。 9 . 2 . 2 沉箱安装可 采用起重船吊 扶或锚缆定位, 灌水或利用落潮 3 1 沉放。 9 . 2 . 3 工程所在地浪、 流情况复杂时, 沉箱沉放后应立即向箱内 灌水稳位, 经 1 - 2 天后复测箱位, 确认符合要求时方可向箱内填 料。 9 . 2 . 4 箱内抽、 灌水或填料时, 同一沉箱的各舱宜同步进行

39、, 其舱 面高差限值应经计算确定。 9 . 2 . 5 方块、 空心块体等构件安装时, 不得在其底面局部加垫调 整偏 差。 9 . 2 . 6 构件安装后应立即加固联结, 防止风浪袭击引起的坠落和 位移。 9 . 2 . 7 沉箱与构件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重力式码 头设计与施工规范 的有关规定。 9 . 3 现场浇筑混凝土 9 . 3 . 1 模板、 支架应能承受施工期风、 浪、 流等外力作用。可采用 钢模板、 钢筋混凝土模板或混凝土模板的整体吊装工艺。 9 . 3 . 2 应根据水位情况, 考虑漂流物对模板、 支架及尚未达到设 计强度的混凝土的影响, 宜采取避让或保护性措施。 9

40、 . 3 . 3 应慎重选择作业时机, 避免在较大风浪即将来临前进行施 工 。 9 . 3 . 4 利用混凝土拌和船现场供应混凝土时, 应在其伸入舱面的 投料口端部设置软管, 防止海浪或船行波引起投料口过大摆动造 成损失 。 9 . 3 . 5 利用低潮位浇筑混凝土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9 . 3 . 5 . 1 应保证底模表面干净, 无淤泥及污损海生物等影响 钢 筋与混凝土握裹力的杂物。冲洗底模宜使用淡水。 9 . 35 . 2 应采取措施保证浇筑的上升速度大于潮位上涨速度。 9 . 3 . 5 . 3 应保持混凝土顶面在水面以上进行振 捣。 9 . 3 . 5 . 4 底层混凝土初凝前不宜被

41、水淹没。 9 . 3 . 5 . 5 浇筑完成后应妥善封顶保护, 防止浪、 流冲刷。 3 2 9 . 3 . 6 现浇面层混凝土时, 应注意采取防浪、 防雨、 防冻和防裂等 措施 。 9 . 3 . 7 具有控制或调整顶面设计高程作用的现浇混凝土, 应在整 体结构的沉降趋于稳定后进行。 9 . 3 . 8 应制定专门养护 措施, 保证因海况原因人员无法临场时新 浇混凝土能得到正常养护。 9 . 3 . , 开敞水域现场浇筑水下混凝土时, 应符合下列规定。 9 . 3 . 9 . 1 水下模板应具有较高稳定性, 构造宜简单, 装拆应方 便, 宜采用钢模板或混凝土、 钢筋混凝土制成的不拆除的整体式

42、模 板 。 9 . 3 . 9 . 2 水下模板宜在陆上组装牢固后整体吊装。模板下沉 就位时, 应考虑流、 浪影响, 宜采用螺栓固定, 必要时应加荷压稳。 ,3, , 3 当采用导管法、 泵压法、 吊罐法等工艺浇筑水下普通 混凝土时, 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水运工程混凝土施工规范 ( J T J 2 6 8 ) 的有关规定。 9 . 3 . 1 0 开敞水域采用导管法或泵压法浇筑水下不离析混凝土 时, 应符合下列规定。 9 . 3 . 1 0 . 1 施工配制强度应比设计强度标准值高 1 0 %一 2 0 %. 9 . 3 . 1 0 . 2 应掺絮凝剂, 同时宜掺减水剂, 掺人量应根据现场自

43、然环境与施工工艺条件通过试验确定。 9 . 3 . 1 0 . 3 宜采用强制式拌和机拌和, 加水拌和时间不得少于 a min o 9 . 3 . 1 0 . 4 导管的平面布置与数量应根据建筑物尺度与流动半 径确定, 流动半径不宜大于6 m . 9 . 3 . 1 0 . 5 应缩短浇筑历时, 因故中断时, 其允许间隔时间应经 试验 确定, 通常不超过2 h o 1 0 桩基码头施工 1 0. 1 挖泥 1 0 . 1 . 1 施工挖泥前, 应根据沉桩施工要求, 按实测水深断面, 确 定挖泥范围和挖泥深度。 1 0 . 1 . 2 挖泥时宜按阶梯型分层开挖, 分层开挖厚度不宜过大。 1 0 . 1 . 3 挖泥后应沿沉桩位置复测水深断面, 泥面超深不宜大于 0 . 5 m 。当出现深坑、 陡坡, 锤击沉桩的震动可能对岸坡稳定产生 不利影响时, 应采取保证桩位或维护岸坡稳定的措施。 1 0 . 2 基 桩 施 工 1 0 . 2 . 1 打桩船应满足桩的起吊高度和吊重能力的要求, 并在施 工水域作业天的自 然条件下, 能保持船体平稳操作。 1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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