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科技大学新进人员研习.ppt

上传人:本田雅阁 文档编号:3337894 上传时间:2019-08-13 格式:PPT 页数:27 大小:1.22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台北科技大学新进人员研习.ppt_第1页
第1页 / 共27页
台北科技大学新进人员研习.ppt_第2页
第2页 / 共27页
台北科技大学新进人员研习.ppt_第3页
第3页 / 共27页
台北科技大学新进人员研习.ppt_第4页
第4页 / 共27页
台北科技大学新进人员研习.ppt_第5页
第5页 / 共2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台北科技大学新进人员研习.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台北科技大学新进人员研习.ppt(27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1/27,臺北科技大學 新進人員研習,研究發展處 宣導資料,2/27,本校行政單位組織,本校行政單位組織設有教務處、學務處、研發處、總務處等十四個單位。其中,研發處又分設研究企劃組、技術合作組、國際合作組、實習就業輔導組四個組別。,3/27,研發處組織及業務簡介,國科會與教育部各項專案補助申請 教學儀器設備費分配 研究資料統計與建立 各類獎助案之研擬及洽辦,辦理公民營企業建教合作及技術合作計畫案 教師參與技術合作績優獎項推薦及申請 電子看板管理 文教基金會相關業務之協辦,辦理大陸合作學校及國際姊妹校業務 接待國際學術團體 申請國科會及教育部等國際合作計劃案,廠商求才及校友求職 辦理廠商就業博覽

2、會 辦理研發替代役徵才活動 學生校內外參觀實習 教育部校外實習方案,處理研發長每日行程、會議資料、彙整行政會議工作報 告、提案、各組業務資料及臨時交辦事項,4/27,與教師相關之獎補助辦法,5/27,以下各項辦法及申請表請至研發處網站法規辦法處下載參考 本校新進教師研究經費補助辦法 1.補助對象:本校一年內新聘之助理教授(含)以上專任教師。 2.申請及審查方式:到校一年內填具申請表格,經 校長核定後,每位教師給予最高20萬元之設備費補助,並以一次為限。 本校講師及人文領域教師參與研究計畫補助辦法 1.補助對象及條件:本校編制內專任講師及應英系、通識教育中心、 體育室教師擔任計畫主持人,申請或執

3、行計畫者(詳細申請條件請自行上網參考本辦法)。 2.申請及審查方式:填具申請表連同證明文件,送研發處提審查小組審查。 3.申請計畫者每件補助1萬元經常費,執行計畫者每件依核定之計畫總經費,由本校補助20經常費配合款,每件最高以40萬元為限;申請國科會計畫未獲通過者,得以原計畫申請補助,最高補助額度以20萬元為限,每人以補助兩件為限。,研究企劃組相關獎補助辦法,6/27,本校教師執行國科會整合型計畫獎勵辦法 1.補助對象及條件: (1)本校教師執行國科會整合型計畫擔任計畫總主持人或該整合型計畫之子計畫主持人。 (2)該整合型計畫團隊之子計畫總件數達三(含)件以上,總計畫主持人及子計畫主持人皆可申

4、請獎勵。 (3)多年期整合型計畫請於計畫核定年度提出申請,當年度如有一件以上整合型計畫通過補助,可重複申請獎勵,但同一件整合型計畫不可重複申請獎勵。 2.申請及審查方式:研發處於每年一月函請各單位前一年度符合條件者提出申請,送研發處審查後,簽請 校長核定。 3.獎勵方式:計畫總主持人頒給2萬元獎勵金,子計畫主持人頒給1萬元獎勵金。 教師研究成效評鑑要點 本校教師研究成效評鑑採歷年制(1至12月),每3年評鑑一次,為免資料遺漏,請隨時至本校首頁 進入校園入口網站登錄帳號密碼 點選研發系統至教師評鑑及基本資料庫更新研究成效等資料。,研究企劃組相關獎補助辦法,7/27,發展本校重點特色領域計畫經費補

5、助 1. 為協助各研究單位發展本校重點特色領域,以提升本校學術地位,爰自95年度起規劃本校重點特色領域經費補助,每年補助本校具有獨特性及開創性的特色研究領域計畫。 2. 95年獲補助計畫二件,補助金額為650萬元。 96年獲補助計畫四件,補助金額為1,220萬元。 97年獲補助計畫四件,補助金額為1,220萬元。 98年度補助計畫六件, 補助金額為1,420萬元。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國際學術論文獎勵暫行辦法 1. 補助對象及條件:本校教師。 2.申請及審查方式:研發處於每年9月函送各教學單並發送郵件轉知全校教師申請,教師可提出符合獎勵辦法之論文送交系所審查,系所於11月10日前將審查結果送研發處

6、審查後,簽請 校長核定。 3.獎勵方式:符合第二條條款貳拾萬元獎勵金、符合第三條條款壹萬五仟元獎勵金、符合第四條條款肆萬元獎勵金、符合第五條條款貳千元獎勵金。,研究企劃組相關獎補助辦法,8/27,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傑出研究獎設置辦法 1.補助對象及條件: (1)凡在本校任教滿一年以上之專任教師,均得由所屬系所推薦為受獎候選人。 (2)當年獲國科會傑出研究獎、特約研究人員獎、教育部學術獎、國家講座、傑出人才發展基金會傑出人才講座、行政院傑出科技人才獎之教師,由本校另頒學術研究成果傑出獎牌一座,以表彰其研究成果,以及現任本校特聘教授、講座,不得提出申請。 2.申請及審查方式: (1)各系所於每年五月

7、底前,依照規定程序推薦候選人,並附申請表格、推薦理由及相關佐證資料,送本校研究發展處辦理。負責推薦之單位,對被推薦人在推薦書上填寫之內容,應先作初步審查,並負責其申請事實之查證。 (2)各系所之推薦名單由研究發展處匯整後,送校外三位傑出學者評審後,審查意見提供校傑出研究遴選委員會參考,校傑出研究遴選委員會須達四分之三以上委員出席,出席委員三分之二(含)以上同意為通過。,研究企劃組相關獎補助辦法,9/27,國立臺北科技大學產學合作獎勵辦法 1.補助對象:本校專任教師以本校名義簽約產學合作計畫案(計畫金額十萬元以上)之計畫主持人、以本校名義簽約之技術移轉案及以本校為專利權人之專利發明人。 2.申請

8、及審查方式:申請時間為每年2月1日至2月28日,申請於前一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執行完畢之產學合作案、完成簽約之技術移轉案及專利核准案。 陽光獎助金專利及技術移轉獎勵辦法 1.補助對象及條件:本校現職專任教、職、員、工、生 ,申請專利通過且已取得專利證書或技術移轉案件成功者。 2.申請及審查方式:每年7月1日至31日,向研發處申請於上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獲得核發證書之專利或技術移轉成功之案件。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傑出產學合作獎設置辦法 1.申請對象:本校服務滿一年以上之專任教師,每年最多三名。 2.申請及審查方式:向所屬系所提出申請,經系所、院教評會審議通過,由研發處提請校教評會

9、投票評選。,技術合作組相關獎補助辦法,10/27,國立臺北科技大學補助各單位舉辦學術研討會要點 1.補助對象:各系、所、院及中心每一年度以補助一次為原則(主辦國際定期學術 性研討會上限二十萬元,國內定期學術性研討會上限十萬元,國際非定期學術性研討會上限五萬元,且以國內外學術學會定期所舉辦之研討會為優先)。 2.申請及審查方式:每年五月底前提送當年度或次年度之補助申請書,會簽相關單位後送研究發展處審查,並經校長核定。若該年度有節餘款,十月底再受理申請。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陽光獎助金國際學術活動補助辦法 1.補助對象及條件:本校專任教師及博士生為發表論文而參加國際學術會議且該論文係以本校名義發表者,

10、可提出會議註冊證明及論文集申請補助。每人補助以來回機票為限,機票不得超過經濟艙機票票價且不得超過上限:亞洲1萬元;紐澳非洲1.5萬元;美洲2萬元;歐洲3萬元。 2.申請及審查方式:每年11月20至30日提送補助申請書及相關文件,向所屬系 (所)提出申請。各系(所)之學術評審委員會應於當年12月上旬舉行評審會議,並將評審結果經系(所)、院主管核章後於12月12日前送交研究發展處及會計 室簽註意見,再經校長核定,原則上於當年12月底公告。,國際合作組相關獎補助辦法,11/27,國科會計畫申請及執行,12/27,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申請 1.一般型研究計畫: 每年申請一次,計畫主持人請務必於校內規定之

11、申請時間內提出, 逾時 不予受理。 2.新進人員研究計畫: 資格符合規定,且從未申請國科會研究計畫者,得於三年內以隨到 隨審方式提出,並以申請一件為限,線上申請時請通知研發處承辦人羅明雪(分機1412)。 本校教師國科會申請案件通過率:95、96年-56%;97年-51% 3.國科會產學合作計畫: 共分三型,其中先導型每年申請一次、應用型計畫每年申請二次(請務必於校內規定之申請時間內提出)、開發型計畫以隨到隨審方式,請於線上申請時通知研發處承辦人。 4.其他專題研究計畫: 其他國科會主動規劃推動之任務或目標導向研究計畫,請於本校規定之申請期限前提出,申請時並請通知研發處承辦人羅明雪(分機141

12、2),逾時不予受理。,國科會計畫申請及執行,13/27,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執行 1.經費支用參考規定: 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經費處理原則、補助專題研究計畫助理人員約用注意事項及工作酬金支給標準表等規定辦理。 2.計畫經費變更及流用: 各項經費如因計畫需要,須流出至其他補助項目支用時,如流出數額未超過原核定該項經費之30 ,且流入數額未超過擬流入補助項目核定金額之20 者,由計畫主持人循校內行政程序簽報核准後流用或變更(變更申請表請至本處網站研究企劃組下載使);如流出及流入比例超過上開規定或擬變更項目單價在新台幣30萬元以上者,請至國科會網站線上申請變更。,國科會計畫申請及執行,14/27,國

13、科會專題研究計畫執行 3.專題研究計畫人員人事費及差旅費請領程序: 計畫約用專兼任助理人員申請書、印領清冊出差請示單、出差旅費 報告表等,請至人事網站 表單下載 08.差假及14.計畫助理項內下載。 4.計畫期滿經費結案及繳交成果報告 (1)經費結案:由會計室於計畫執行期滿後3個月內向國科會辦理。 (2)成果報告:請計畫主持人務必於執行期滿後3個月內至國科會網站線上繳交成果報告。 5.結餘經費 (1)依本校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專題計畫結餘款分配及使用辦法,計畫結餘款,係指本校所承接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及受委託建教合作計畫案,已依規定完成經費核銷及結案程序,依合約規定不需繳回委託機關之結餘款 。 (2

14、)辦理方式: (A)專題計畫結餘款金額壹萬元以下者,全部由學校統籌運用,結餘款金額壹萬元(含)以上者,結餘款20%歸學校統籌運用,80%歸各計畫主持人運用;但計畫經費執行率未達總金額70%者,其未達70%部分之經費全數歸學校統籌運用。 (B)計畫結餘款之使用,不受會計年度限制,可保留至下年度繼續使用。,國科會計畫申請及執行,15/27,相關統計資料,16/27,本校 國科會專題研究計劃 教師SCI 論文篇數 統計資料 研究企劃組,國科會多年期計畫件數及金額逐年統計,17/27,本校與各校96年度國科會計畫統計表,18/27,本校與各校97年度國科會計畫統計表,19/27,20/27,21/27

15、,本校國際學術論文獎勵暫行辦法申請 統計資料 研究企劃組,96-97年度各學院申請 件數統計,96-97年度各學院獎勵金 金額統計,22/27,本校 建教合作計畫 統計資料 技術合作組,萬元,23/27,本校 大陸合作學校、國際姊妹校 及 96-97年接待國際學術團體 統計資料 國際合作組,大陸合作學校20校 國際姊妹校57校 分布於:美國、德國、英國、加拿大、香港、澳大利亞、紐西蘭、史 瓦濟蘭、韓國、烏克蘭、甘比亞、捷克、匈牙利、日本、土 耳其、斯洛伐克、奧地利、波蘭等共21個國家 96-97年接待國際學術團體 96年:16團 175人 97年: 18團 195人,24/27,瑞森大學,維吉

16、尼亞大學 夏威夷大學 西維吉尼亞大學 長島大學 萊特州立大學 德州科技大學,復旦大學 天津大學 哈爾濱工業大學 華中科技大學,秋田大學 岡山大學 名古屋工業大學 立命館大學 立命館亞洲太平洋大學 熊本縣立大學,布乃爾大學 曼澈斯特大都會大學 京士頓大學 米德賽克斯大學 中央英格蘭大學 諾桑布立亞大學 羅伯歌登大學,昆士蘭科技大學,聯科技術學院,柏林科技大學 波茨坦應用科學大學 奧芬巴哈造型大學 柏林藝術學院 柏林科技學院 特萊爾專業學院,史瓦濟蘭技術學院,喀山州立科技大學,中國 20,俄羅斯 1,德國 7,史瓦濟蘭 1,英國 7,加拿大 2,美國 15,紐西蘭 1,澳洲 1,日本 6,香港理工大學,香港 1,菲德瑞可聖塔瑪麗亞科大,仁川大學,甘比亞大學,穆斯塔法凱末爾大學,波蘭1 斯洛伐克1 奧地利 1,甘比亞 1,華沙科技大學 維也納科技大學 斯洛伐克科技大學,土耳其 1,智利 1,烏克蘭大學,烏克蘭 2,布達佩斯科技大學,捷克 2,捷克科技大學 捷克布拉格科技大學,韓國4,匈牙利 1,學校辦理國際活動或締結姊妹校之成效 七十七所合作學校分佈於二十一個國家及地區,25/27,本校 就業輔導 統計資料 實習就業輔導組,26/27,以上相關辦法,請至研發處網頁點選法規辦法中各組別查詢相關辦法。,27/27,簡報結束 敬請指教,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其他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8001539号-1